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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黃美芳
電話:06-2991111#8229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府工採字第10306076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四(0607645A00_ATTCH1.doc、0607645A00_ATTCH2.doc)
主旨:本府為推動「全民督工公共工程實施方案」政策,惠請貴 單位協助宣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1月20日工程管字第1030 0022580號及103年6月6日工程管字第10300191180號函辦 理。
二、為加強推廣智慧型手機使用「全民督工通報應用程式(AP P)」政策,請貴單位及所轄各里辦公室(活動中心)運 用廣播系統、公佈欄、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LED電子看板(
跑馬燈)、資訊網站、電視牆等多元傳播管道於民眾聚集 處昭示,廣為週知,使民眾妥為利用全民督工機制。
三、本案宣導文稿內容:「全民一起來督工,工程品質要更好
,透過全民督工APP或專線0800-009-609來通報,贈送宣 導品-保溫杯1個,數量100個送完為止,臺南市政府 廣 告。」或視廣播系統、網站、跑馬燈或電子螢幕……等宣 傳可刊登字數選擇適合文句或圖片(如附件1),另所需海 報電子檔,可於「臺南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全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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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全民督工資料列表(http://cws.tainan.gov.tw/)」
網站下載。
四、為瞭解旨揭宣導方式辦理情形,請彙整貴單位及所屬宣導 情形,於103年7月30日前填妥「辦理全民督工政策宣導情 形調查表」(如附件2)及相關宣導照片4-5張電子檔,免 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寄[email protected] 本府工務局採購品管科黃小姐彙辦。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除外)
副本: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科、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科、臺南市政府工務 局公園管理科、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第一工務大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第二工務大 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第三工務大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採購品管科、臺南市政 府施工查核小組 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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