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12 日 核准文號:臺教授國字第 1070004270 號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高級中學 高級中學 高級中學 10
10 10
107 77 7 學年 學年 學年 學年度 度 度 度科學班 科學班 科學班 科學班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簡章 簡章 簡章 簡章
校址:新竹市介壽路 300 號 電話:03-5777011 分機 346 傳真:03-6667511
網址:
http://www.nehs.hc.edu.tw/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級 中 學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合 編
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0 1 月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 重要工作日程表
工作日期 時間 工作事項及進度 主辦
單位 備註(地點)
107 年 1 月 15 日
(星期一) 12:00
上網公告簡章及 報名表(供下載)
(元月底前)
國立科 園實中
依教育部核定簡章時程公告 於國立科園實中網站
107 年 02 月 23 日
(星期五) 19:00-21:00 招生說明會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行政大樓3 樓第一會議室 107 年 1 月 31 日至
107 年 3 月 9 日止 (星期五)
107 年 1 月 31 日 12:00 至 107 年 3 月 9 日
16:00 止
1 月 31 日 12:00 起 開放網路填寫線
上報名表 及列印各式表格
國立科 園實中
https://science.nehs.hc.edu.tw/
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暨成績 查詢系統
107 年 3 月 8、9 日
(星期四、五) 9:00-16:00 辦理報名暨入班 資格審查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行政大樓3 樓第一會議室
107 年 3 月 14 日
(星期三) 12:00 前
1.公布入班資格 審查結果(即 進入科學能力 檢定名單) 2.公布報名直接
錄取審查結果
國立科 園實中
公告於 國立科園實中
網站
107 年 3 月 16 日
(星期五) 12:00 公布科學能力檢 定場地
國立科 園實中
公告於 國立科園實中
網站 107 年 3 月 17 日
(星期六) 08:00-15:15 辦理科學能力檢 定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107 年 3 月 20、21
日 (星期二、三)
3 月 20 日 12:00 至 3 月 21 日 12:00 止
科學能力檢定成 績線上查詢暨申 請科學能力檢定
成績複查
國立科 園實中
https://science.nehs.hc.edu.tw/
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暨成績 查詢系統
107 年 3 月 21 日
(星期三) 14:00-16:00 複查結果回覆 國立科
園實中 電子信箱回覆 107 年 3 月 23 日
(星期五) 中午 12:00 前 公布進入實驗實 作名單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網站 107 年 3 月 24 日
(星期六) 07:50–17:00
辦理實驗實作
國立清 華大學/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清華大學 107 年 3 月 25 日
(星期日) 07:50-12:20 107 年 3 月 30、31
日(星期五、六)
3 月 30 日 09:00 至 3 月 31 日 12:
00
實驗實作成績查 詢暨申請實驗實 作成績複查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網站
107 年 3 月 31 日 國立科
107 年 4 月 3 日
(星期二) 16:00 前 科學班放榜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網站 107 年 4 月 13 日
(星期五) 09:00-12:00
科學班正取生報 到(未報到者視 同放棄)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行政大樓2 樓教務處 107 年 4 月 16 日
(星期一) 09:00-12:00
科學班已報到正 取生聲明放棄錄 取資格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107 年 4 月 17~19 日
(星期二~四)止 09:00-12:00 科學班備取生依 成績序遞補報到
國立科 園實中
國立科園實中 行政大樓2 樓教務處
目 目 目
目 錄 錄 錄 錄
壹 壹 壹
壹、 、 、依據 、 依據 依據 ... 4 依據 貳 貳 貳
貳、 、 、目的 、 目的 目的 ... 4 目的 參 參 參
參、 、 、招生人數 、 招生人數 招生人數 ... 4 招生人數 肆 肆 肆
肆、 、 、報考資格 、 報考資格 報考資格 ... 4 報考資格 伍 伍 伍
伍、 、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 5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陸 陸 陸
陸、 、 、招生流程與方式 、 招生流程與方式 招生流程與方式 ... 5 招生流程與方式 柒 柒 柒
柒、 、 、報到方式及時程 、 報到方式及時程 報到方式及時程 ... 11 報到方式及時程 捌 捌 捌
捌、 、 、其他 、 其他 其他 ... 12 其他 附件 1、報名表
附件 2、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參加『科學能力檢定者』免附,惟報名
『直接錄取』方式入學者,需檢附) 附件 3、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
附件 4、甄選證
附件 5、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服務申請表 附件 6、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附件 7、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附件 8、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
附件 9、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國立清華大學資格考試辦法 附件 10 科學班甄選入學試場規則
附件 11 科學班甄選入學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附件 12 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應繳證明文件與辦理原則一覽表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簡章 壹
壹 壹
壹、、、、 依據依據依據 依據
一、 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 特殊教育法。
三、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
四、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辦理要點。
五、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貳 貳 貳
貳、、、、 目的目的目的 目的
一、 提供具科學潛能之優秀學生適性發展機會。
二、 開設及發展特殊科學教育學程,提供優質之教學環境及卓越師資,培養學生從事個別科 學研究之能力及創造力,充分發揮天賦潛能。
三、 培育兼具人文素養與科學專業知能之科學傑出人才,厚植國家之高素質科技人才及國家 競爭力。
參 參 參
參、、、、 招生對象及人數招生對象及人數招生對象及人數 招生對象及人數
一、招生對象: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高級中等學校所設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或符合「特殊 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國中學生。
二、 招收人數:25 名(25 名為限,含直接錄取名額,不含特殊身分學生名額),男女兼收,增 列特殊身分學生之名額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理(請見本簡章附件 12)。
三、 單一性別保障錄取人數不低於 3 名。
肆肆
肆肆、、、、 報考資格報考資格報考資格 報考資格
學生具備下列資格,經國民中學推薦者經國民中學推薦者經國民中學推薦者,經國民中學推薦者,,,始得報考科學班始得報考科學班始得報考科學班始得報考科學班;;;其推薦總人數;其推薦總人數其推薦總人數,其推薦總人數,,,以以以以該國民中學該國民中學該國民中學該國民中學應應應應 屆畢業生總人數百分之二十為限
屆畢業生總人數百分之二十為限 屆畢業生總人數百分之二十為限 屆畢業生總人數百分之二十為限: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並 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國民中學畢業資格之學生。
備註:具下列情形之一之同等學力者。
1.持國外學歷報名之學生:應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國外學歷歷年 成績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
2.持大陸學歷報名之學生:應檢附經設籍地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之證明文 件、學歷證件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持大陸學歷報名之學生可持下列文件至設籍地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證 明文件:
(1)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
(2)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
(3)國民身分證(無身分證者提供在臺灣地區定居證、戶籍謄本、居留證之一 即可)。
3.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參與國民教育階段 實驗教育具國民中學畢業資格之學生。
二、 學校參酌學生於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所設國民中學部)就學期間之下列學業成就,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予以推薦:
1.依各校(國中端)自行訂定之排名規則依序推薦。
2.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鑑定為數理資賦優異者。
3.通過「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或「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初選,或具備「亞 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決選研習營」報名資格。
4.曾獲教育部或國教署或科技部主辦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中小學科學展 覽會)前三名或佳作。
三、 通過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由就讀學校推薦。(請見本簡章附件 3。)。
伍 伍 伍
伍、、、、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一、本簡章(含報名表)採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方式,不另發售。
二、 下載日期:自 107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起。
三、 下載網站: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網頁
(網址: https://science.nehs.hc.edu.tw/)。
四、 請家長及各國中老師協助下載各種表格,以 A4 規格白色普通影印紙(直式)列印,提供 有意願且符合資格學生使用。
陸 陸 陸
陸、、、、 招生招生招生流程與方式招生流程與方式流程與方式 流程與方式
一、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
(一) 報名時間及地點:
1. 網路報名網址:https://science.nehs.hc.edu.tw/
107 年 1 月 31 日(星期四)中午 12:00 後開放網路報名。
2. 日期:107 年 3 月 8~9 日(星期四~五)09:00-16:00。<<逾期不候>>
3. 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第一會議室(行政大樓 3 樓)。
(二) 報名費用:500 元。
監護人)報名)
(四) 報名之學生應檢具以下表件及費用,依序彙整。
1. 報名報名報名報名表表表表及甄選證及甄選證及甄選證及甄選證:
(1) 備妥最近 6 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不修底片光面之黑白或淺色背景彩色照 片一式三張(照片需相同),兩張黏貼於甄選證,一張黏貼於報名表,背面以正 楷書寫姓名、就讀國中和身分證統一編號。
(2)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浮貼於報名表。
(3) 報名表須國中承辦單位、教務處與校長核章。
(4) 於報名表上勾選逕送〝直接錄取〞審查或〝科學能力檢定〞。
(5) 請確認印出後的報名表、甄選證等相關表件各欄位是否皆有印妥。
(6) 報名表由本委員會留存。
2. 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請就讀學校老師觀察推薦並經教務處核章。
3. 相關資格證明文件(依本簡章肆肆肆肆、、、、報考資格報考資格報考資格報考資格所載):
檢附影印本並附於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後,但須經各校教務處蓋章驗證無誤(無者 免附)。
4. 107 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請見本簡章附件 2),參加『科學能力檢 定者』免附,惟報名『直接錄取』方式入學者,需檢附!
5. 若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報名費,但 請檢具以下資料:
(1) 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或中低收 入戶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
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 蓋報名日期為準)。
6. 身心障礙考生參加科學能力檢定,如須申請應考服務,應於報名時繳交「身心障礙 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身心障礙手冊或縣市鑑輔會所開立的鑑定證明」、「在 校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作為審查之依據。未依規定繳驗及審查者,一律不提供應 考服務。(附件 6)』
(五) 完成辦理報名暨入班資格審查手續後不得要求退費,報名相關資料亦不得要求更改 或退還。
(六) 公布入班資格審查結果:107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三) 中午 12:00。
註:公布在「https://science.nehs.hc.edu.tw/ 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暨成績查詢 系統」
(七) 報名流程圖示:
待國教署核 待國教署核 待國教署核
待國教署核定簡章後定簡章後定簡章後至定簡章後至至實中科學班甄選入學報至實中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實中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實中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名暨成績查詢名暨成績查詢暨成績查詢系暨成績查詢系系系 統
統 統
統 https://science.nehs.hc.edu.tw/填寫且列印報名表填寫且列印報名表填寫且列印報名表 填寫且列印報名表
列印出報名表後,請國中老師或行政單位協助審核並蓋「與正 本相符」章,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則需檢附相關文件
(詳見簡章第 4~6 頁)
1.依各校自行訂定之排名規則依序推薦。
2.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鑑定為數理資賦優異者。
3.通過「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或「國際數理奧林匹 亞競賽」初選,或具備「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 決選研習營」報名資格。
4.曾獲教育部或國教署或科技部主辦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
(例如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前三名或佳作。
註:獲獎證明,請檢附影印本且須經各國中驗證(無則免附)。
333
3 月月月 8月888 日日日至日至至 9至999 日日日 9:00日9:009:009:00----16:0016:0016:0016:00 完成現場報名完成現場報名完成現場報名完成現場報名,,,,請攜帶:
1. 報名表 (需先至線上填寫報名表)
2. 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 (請見本簡章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3333) 3. 甄選證 (請見本簡章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4444)
4. 相關證明文件 (請見本簡章第 4~6 頁)
5. 107 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請見本簡章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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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註:參加『科學能力檢定者』免附,惟報名『直接錄取』
方式入學者,需檢附!
現場繳交報名費 500 元
領取甄選證(需有科學班招生專用章及甄選證號碼)
報名完成
二、 錄取方式及時程 (一) 直接錄取:
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者,即可不經科學能力檢定及實驗實作,經國民中學列冊報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初審,再經本校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 員會複審,教育部主管之學校逕送本校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
通過審查者公告直接錄取。
1. 參加「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獲個人銅牌獎(含)以上者。
2. 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
3. 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獲保送高中資 格者。
符合上述條件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其獲得獎項由最高獎項依序遞推錄取,
名額以「內含」方式處理,最多以5名為限,若不足5名,餘額併入甄選錄取名額。
(二) 甄選錄取:
1. 科學能力檢定
(1) 日期:107 年 3 月 17 日(星期六)。。。 。 (2) 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3) 對象:通過入班資格審查且未獲直接錄取者。。。。 (4) 考試用具:請參照試場規則(附件 10)
(5) 方式:科學能力檢定科目含語文(英文與國文,共計 90 分鐘) 、數學(100 分 鐘)、自然(物理與化學,共計 80 分鐘)。。。。
(6) 項目:另行公布科學能力檢定場地與名單另行公布科學能力檢定場地與名單另行公布科學能力檢定場地與名單另行公布科學能力檢定場地與名單::::101010107777 年年年年 3333 月月月月 11116666 日日日日((((星期五星期五星期五星期五))))中午中午中午中午 12121212:::: 0000
0000 於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網站首頁於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網站首頁於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網站首頁,於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網站首頁,,,不另寄發通知不另寄發通知不另寄發通知,不另寄發通知,,,請特別留意請特別留意請特別留意請特別留意。。。 。 (7) 時間如下表:
時間 項目
07:50 ~ 08:20 (30分鐘) 報到(請至報到處簽到)
本校高國中部大樓1樓 (輔導室前中庭)
08:20 ~ 08:30 (10分鐘) 進場預備 08:30 ~ 10:10 (100分鐘) 考科 < 數學 >
10:10 ~ 10:40 (30分鐘) 休息 10:40 ~ 10:50 (10分鐘) 進場預備 10:50 ~ 11:30 (40分鐘) 考科 <自然-物理>
11:30 ~ 11:35 (5分鐘) 收發卷(考生不離場) 11:35 ~ 12:15 (40分鐘) 考科 <自然-化學>
12:15 ~ 13:30 (75分鐘) 午餐休息 13:30 ~ 13:40 (10分鐘) 進場預備 13:40 ~ 14:10 (30分鐘) 考科 < 語文-國文 >
14:10 ~ 14:15 (5分鐘) 收發卷(考生不離場) 14:15 ~ 15:15 (60分鐘) 考科 < 語文-英文 >
(8) 成績採計及同分比序方式:
A. 語文科之成績需通過標準,通過標準由「本校科學班入學及資格考試小組」
訂定之,但不列入總成績計算。未通過語文科的學生未通過語文科的學生未通過語文科的學生未通過語文科的學生,,,,即無法參加後續實即無法參加後續實即無法參加後續實即無法參加後續實 驗實作檢定
驗實作檢定驗實作檢定 驗實作檢定。。。。
B. 數學能力檢定成績前五名者,優先保障參加實驗實作。
C. 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
=數學能力檢定成績 T 分數×60%+物理能力檢定成績 T 分數×20%
+化學能力檢定成績 T 分數×20%。
T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 1 位(第 2 位四捨五入)。依科學能力檢定總 成績擇 優錄取至 75 名 (內含 B 項之五名)參加實驗實作。
同分參酌:若錄取的最後一名有 2 人以上成績相同時,則依下列順序進行 評比:
a. 數學 T 分數 b. 物理 T 分數 c. 化學 T 分數
d. 若以上三科的 T 分數均相同,則增額錄取。
D. 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 辦理
辦理辦理
辦理((((請見本簡章附件附件附件 12)附件12)12)12)
(9) 成績查詢: 107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二)中午 12:00 至 107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三) 中午 12:00 止,請至「https://science.nehs.hc.edu.tw/ 科學班甄選入學 報名暨成績查詢系統」,不另寄發成績單及實驗實作通知單。。。。
(10) 申請成績複查:107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二)中午 12:00 至 107 年 3 月 21 日(星 期三)中午 12:00 止,填妥「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請見本簡章附件 7),
傳真至 03-6667511 或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11) 複查結果回覆: 107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至 16:00。。。。 註:複查結果以電子信箱回覆。
2.實驗實作
(1) 日期:107 年 3 月 24、25 日(星期六、日)。。。 。 (2) 對象:通過科學能力檢定者。。。。
(3) 費用: 800 元。。。(。(((於辦理實驗實作報到時繳交於辦理實驗實作報到時繳交於辦理實驗實作報到時繳交)於辦理實驗實作報到時繳交))) (4) 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5) 考試用具:請參照試場規則(附件 10)。
(6) 考試方式:評量科目含數學、物理、化學,評量方式含閱讀、實作、專題演講。。。 。
(7) 時間︰
第一天:107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
甄選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試務辦公室:旺宏館 2 樓 253 教室
考試時間 項目
地點
試場 陪考人員 休息室 上午 7:50–8:10 報到 旺宏館 2 樓 245 教室 上午 8:10–8:25 實驗實作甄選說明
旺宏館 2 樓 245 教室
旺宏館 2 樓 243 教室 上午 8:50 預備鐘聲(考生入場)
上午 9:00–10:20 指定閱讀及評量
(化學)
上午 10:50–12:10 專題演講及實作評量
(化學)
下午 1:10 報到 旺宏館 2 樓 245 教室 下午 1:20 入場及準備
第三綜合大樓 普通物理實驗室
130 教室 203 教室 下午 1:30–3:00 物理操作實驗及評量
(一)
下午 3:30–5:00 物理操作實驗及評量
(二)
第二天:107 年 3 月 25 日(星期日)
甄選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試務辦公室:旺宏館 2 樓 253 教室
考試時間 項目
地點
試場 陪考人員
休息室 上午 7:50–8:05 報到
旺宏館 2 樓 245 教室
旺宏館 2 樓 243 教室 上午 8:10–9:10 專題演講(數學)
上午 9:20–10:20 指定閱讀(數學)
上午 10:45 預備鐘聲(考生入場)
上午 10:50–12:20 筆試(數學)
(8) 成績採計及同分比序錄取方式:
A. 科學班總共招收 25 名,扣除直接錄取名額後,餘額為甄選錄取名額。
B. 總成績計算方式:(科學能力檢定總成績 T 分數) +(實驗實作數學 T 分數)
+(實驗實作物理 T 分數)+(實驗實作化學 T 分數)。
註:T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 1 位(第 2 位四捨五入)。
C. 依「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科學班入學及學科資 格考試委員會」決議錄取標準。
同分參酌:若錄取的最後一名有 2 人以上成績相同時,則依下列參酌順序評 比。
a. 實驗實作數學 T 分數 b. 實驗實作物理 T 分數 c. 實驗實作化學 T 分數
d. 若以上三科的 T 分數均相同,則增額錄取。
D. 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名額處理及成績計算方式,,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各依其升學優待規定辦 理
理理
理((((請見本簡章附件附件附件 12)附件12)12)12)。
(9) 成績查詢暨複查:
107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09:00 至 107 年 3 月 31 日(星期六)中午 12:00 止,至「https://science.nehs.hc.edu.tw/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暨成績查詢系 統查詢」,不另寄發成績單及實驗實作通知單。
(10) 複查結果回覆:107 年 3 月 31 日(星期六)下午 14:00 至 16:00 止。。。。 註:複查結果以電子信箱回覆。
三、 放榜日期:107 年 4 月 3 日(星期二)16:00 前。
陸 陸 陸
陸、、、、 報到方式報到方式報到方式報到方式及時程及時程及時程及時程
一、正取生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一) 日期:107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五)。
(二) 時間:09:00-12:00。((((未報到者視同放棄未報到者視同放棄未報到者視同放棄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三) 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教務處。
(四) 攜帶物品:身分證或學生證、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請見本簡章附件 8)。
(五) 報到方式:採「親自報到」或「委託家長或監護人代為報到」。
二、 已報到正取生聲明放棄時間:
(一) 日期:107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一)。
(二) 時間: 09:00-12:00。
(三) 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教務處。
三、 若有正取生放棄之缺額,本校將依成績排序,以電話通知備取生遞補。
四、 備取生報到:
(一) 日期:107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二)至 107 年 4 月 19 日(星期四)止,依成績序辦理遞 補報到作業 。
(二) 時間:09:00-12:00。
(三) 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教務處。
(四) 攜帶物品:身分證或學生證、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請見本簡章附件 8)。
(五) 報到方式:採「親自報到」或「委託家長或監護人代為報到」。
五、 報到後如欲放棄入學科學班,須以書面提出放棄入學資格聲明後,始能透過 107 學年度 高中高職其他入學管道就學;重複申請其他入學管道者將取消入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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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覆專線:(03)5777011 轉 346。
二、 科學班學生就讀期間於高二升高三時,需參加全國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相關辦法 如附件 9。
三、 科學班學生於第二階段學程期間,應完成修習「個別科學研究」,完整修畢第一、二階 段學程,畢業時才能取得高中科學班就讀證明。
四、 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期間等相關規範,說明如下:
(一) 本校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國立清華大學科學班入 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及其他法律授權之規定,由學生授權使用。
(二) 學生於完成本校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校因作業需要所取得學生之身分基本資 料,作為本校對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
(三) 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到作業等 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 料蒐集之範圍以本校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之學生身分基本資料為限。
(四) 本校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報名作 業後,即同意本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 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業而 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名時一併 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 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若學生不提 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校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試務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方式、
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五、 因科學班計畫之需求,科學班學生畢業後需協助填寫問卷作為科學班計畫改善依據。
六、 參加甄選的學生若違反「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科學班甄 選入學試場規則」(附件 10),依據「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科學班 甄選入學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附件 11)處理。
七、 錄取科學班學生仍需依規定報名參加 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
八、 如遇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請密切注意「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高 級中學/國立清華大學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所發布之緊急措施消息。
九、 如有未盡事宜,依「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高級中學/國立清華大學科學班入學 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決議辦理。
十、 本招生簡章經「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高級中學/國立清華大學科學班入學甄選 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訂定,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亦同。
十一、 就讀科學班期間應至少參加一項數理學科相關競賽,鼓勵科學班學生提升知能、增進 學以致用、建立信心、與同儕相互切磋學習效果,並鼓勵學生成立跨年級讀書會,以培 養自我學習和同儕切磋的風氣。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表
姓 名 性別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出生日期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聯絡手機
通訊地址 □□□-□□
身分別 □一般生(不需附證明文件)
□特殊生,身份別:________(需附證明文件) 繳費身分 □一般生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附證明)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附證明)
就讀國中
□應屆畢業生
□縮短修業年限及
升學辦法之國中八年級學生
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銜)
(請浮貼身分證影本正面)
若無身分證請檢附戶口名簿影印本 (請浮貼身分證影本反面)
家長或 監護人
姓名 關係 聯絡電話 聯絡手機
報考資格 (可複選,需 附證明文 件)
□
□
□
□依各校自行訂定之排名規則依序推薦。
□
□
□
□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鑑定為數理資賦優異者。
□
□
□
□通過「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或「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初選,或具備「亞 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決選研習營」報名資格。
□
□
□
□曾獲教育部或國教署或科技部主辦有關數理科目之全國競賽(例如全國中小學科學展 覽會)前三名或佳作。
直接錄取 資格
(可複選且請檢附證明文件可複選且請檢附證明文件可複選且請檢附證明文件可複選且請檢附證明文件及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及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及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及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
□□參加「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獲個人銅牌獎(含)以上者。
□□
□□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獲獎或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
□□
□□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或獲選「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並獲保送高中資格者。
國中國中
國中國中審核人審核人審核人審核人 員核章 員核章 員核章 員核章
審核人員審核人員審核人員 審核人員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國中國中
國中國中教務處教務處教務處教務處 核章 核章 核章
核章 各校校長核章各校校長核章各校校長核章各校校長核章
學生簽名學生簽名
學生簽名學生簽名:::: 家長家長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或監護人或監護人或監護人簽名簽名簽名簽名::::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中華民國 101010107777 年年年年 月 月月 月 日 日日 日
備註 備註 備註 備註::::
經國民中學推薦者 經國民中學推薦者 經國民中學推薦者
經國民中學推薦者,,,,始始始始得報考科學班得報考科學班得報考科學班得報考科學班;;;;其推薦總人數其推薦總人數其推薦總人數其推薦總人數,,,,以該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百以該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百以該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百以該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百 分之二十為限
分之二十為限 分之二十為限 分之二十為限。。。。
科學班甄選入學報名系統:https://science.nehs.hc.edu.tw/https://science.nehs.hc.edu.tw/https://science.nehs.hc.edu.tw/https://science.nehs.hc.edu.tw/ ((((1111 月月月 31月313131 日日日開放線上報名日開放線上報名開放線上報名)開放線上報名)))
編號:
_________
附件 1
參 加 『 科 學 能 力 檢 定 者 』 免 附 ,
惟 報 名 『 直 接 錄 取 』 方 式 入 學 者 , 需 檢 附 !
10 10 10
107 77 7 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就讀國中(全銜):
班級: 姓名: 身分證字號:
領域(學科) 八上
(A)
八下
(B)
九上
(C)
領域(學科)學期成 績平均
(A+B+C)/3
領域(學科)學期成 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國語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
藝術與人文 健康與體育 綜合活動
學期成績平均
八上
(D)
八下
(E)
九上
(F)
在校 3 學期成績 總平均
(D+E+F)/3
在校 3 學期成績 總平均 全校排名百分比
備註
1.學期成績平均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2 位,小數點後第 3 位四捨五入。
2.所指「八年級上學期、八年級下學期、九年級上學期」即「國中二年 級上學期、二年級下學期及三年級上學期」。
3.領域(學科)之排列順序由上至下依序為國語文、英語、數學、社會、
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及綜合活動,順序不得任 意變動。
就讀國中學校核章:
國中審核人員 核章
國中審核人員 聯絡電話
附件 2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
10 10
107 77 7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
一一一一、、、、表現優異具體事蹟(由考生自行填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請依獲獎年度先後條列填寫,並檢附數理性向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證明文件 影本依序裝訂於表後。
※此觀察表僅供參考,不列成績計算,競賽事蹟請擇優填寫,若無競賽事蹟可空白。
序
號 主辦單位 獲獎年月 獲獎項目 名次等第
1 年 月
2 年 月
3 年 月
4 年 月
5 年 月
二、科學能力觀察量表(由推薦人填寫,※高低依次為 5 至 1,請勾選適當選項)
※觀察人:1.國中老師 2.教授或專家學者…等。
觀察人
姓名 職稱 服務
單位
與考生 關係
觀 察 項 目 1 2 3 4 5 1. 對研究數理及科學方面的問題有強烈的動機和興趣,願意自
動花時間鑽研。
□
□
□
□ □□□□ □□□□ □□□□ □□□□ 2. 常主動詢問周遭與科學有關的問題。 □□□□ □□□□ □□□□ □□□□ □□□□ 3. 數理領悟力強,學習科學的速度快。 □□□□ □□□□ □□□□ □□□□ □□□□ 4. 數字概念良好,計算能力優異。 □□□□ □□□□ □□□□ □□□□ □□□□ 5. 抽象思考能力優異,運用符號思考的能力強。 □□□□ □□□□ □□□□ □□□□ □□□□ 6. 能運用圖形、符號等代表或簡化複雜的訊息。 □□□□ □□□□ □□□□ □□□□ □□□□ 7. 能用多元方式解題,思考靈活。 □□□□ □□□□ □□□□ □□□□ □□□□ 8. 分析的能力強,邏輯推理能力優異。 □□□□ □□□□ □□□□ □□□□ □□□□ 9. 願意嘗試超乎年齡水準的科學題目。 □□□□ □□□□ □□□□ □□□□ □□□□ 10. 參與科學競賽表現優異。 □□□□ □□□□ □□□□ □□□□ □□□□ 觀察人敘述並簽名(※請以簡明文字描述其數理性向特質或表現傑出等具體事蹟)
觀察人簽章 教務處核章
編號:
________
附件 3
國 國 國
國 立 立 立 立 科 科 科 科 學 學 學 學 工 工 工 工 業 業 業 業 園 園 園 園 區 區 區 區 實 實 實 實 驗 驗 驗 驗 高 高 高 高 級 級 級 級 中 中 中 中 學 學 學 學 10
10 10
107 7 7 7 學 學 學 學 年 年 年 年 度 度 度 度 科 科 科 科 學 學 學 學 班 班 班 班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選證號碼甄選證號碼甄選證號碼甄選證號碼:::: (灰色底勿填,由本校填寫)
姓名 畢業國中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須有科學班招生專用章始具 效用)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家長姓名 關係
住家電話 聯絡手機
身分別 □□□□一般生 □□□□特殊生,身分別:_____(請註明特殊生類別)
繳費身分 □一般生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通訊處
資料審查 資料審查 資料審查
資料審查 □□ □□ 報名表報名表報名表 報名表 □□□□ 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心理素質評估觀察表 □□□□ 甄選證甄選證甄選證甄選證
□□□
□ 報名費報名費報名費(報名費(((免繳者須檢附相關證件免繳者須檢附相關證件免繳者須檢附相關證件免繳者須檢附相關證件))))
□
□□
□ 101010107777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年國民中學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參加參加參加參加『『『『科學能力科學能力科學能力科學能力 檢定者檢定者檢定者
檢定者』』』免附』免附免附免附,,,,惟報名惟報名惟報名惟報名『『『『直接錄取直接錄取直接錄取直接錄取』』』』方式入學者方式入學者方式入學者方式入學者,,,,需檢附需檢附需檢附需檢附!!!!)))) 審核人審核人審核人
審核人::::
出納組 出納組 出納組 出納組::::
--- --- ---
國 國 國
國 立 立 立 立 科 科 科 科 學 學 學 學 工 工 工 工 業 業 業 業 園 園 園 園 區 區 區 區 實 實 實 實 驗 驗 驗 驗 高 高 高 高 級 級 級 級 中 中 中 中 學 學 學 學 10
10 10
107 77 7 學 學 學 學 年 年 年 年 度 度 度 度 科 科 科 科 學 學 學 學 班 班 班 班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 選 入 學 甄 選 證
甄選證號碼甄選證號碼甄選證號碼甄選證號碼:::: 姓名姓名姓名:姓名:: :
科學能力檢定日期︰107年3月17日(星期六) 08:00-15:10,地點:國立科園實中 07:50
| 08:20
08:20
| 08:30
08:30
| 10:10
10:10
| 10:40
10:40
| 10:50
10:50
| 12:10
12:10
| 13:30
13:30
| 13:40
13:40 | 15:10 報到 進場
預備
數學 休息 進場 預備
自然 午餐 休息
進場 預備
語文 實驗實作日期︰第一天107年3月24日(星期六),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07:50
| 08:10
08:10
| 08:25
8:50 09:00
| 10:20
10:50
| 12:10
13:10 13:20 13:30
| 15:00
15:30
| 17:00 報到 考試
說明 預備 鍾聲
指定閱讀 及評量 (化學)
專題演講 及實作評 量(化學)
報 到
入場及 準備
物理操作 實驗及評 量(一)
物理操作 實驗及評 量(二) 旺宏館2樓 245教室 普通物理實驗室103教室、203教室 第二天107年3月25日(星期日) ,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旺宏館2樓 245教室)
07:50
| 08:05
08:10
| 09:10
09:20
| 10:20
10:45 10:50
| 12:20 報到 專題演講
(數學) 指定閱讀
(數學) 預備鍾聲 筆試 (數學) 甄選注意事項︰
1.考生請按各節考試公告時間入場,甄選證須置於桌面左 上角。遲到 15 分鐘以上不准入場,考試開始 30 分鐘內不 准出場。
2.文具自備,測驗時不得向他人借用。
3.手機、呼叫器、電子計算機、具計算用途之鐘錶及非應 考物品均不得攜入試場。
4.答案卷請用藍/黑色原子筆、2B 鉛筆及橡皮擦等應試工 具作答。
6.甄選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損毀或遺失,應於甄選當日攜 帶身分證件及本人二吋相片一張,至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若是實驗實作時,直接在報到時補發)
7.科學能力檢定通過名單於 107 年 3 月 23 日(星期 五)公告,科學班放榜錄取名單於 107 年 4 月 3 日(星 期二)
8.其他未列事宜悉以試場規則(附件10)及違反試場規則處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須有科學班招生專用章始具效 用)
附件 4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 0 7
1 0 7 1 0 7
1 0 7 學 年 度 科 學 班 甄 選 入 學 年 度 科 學 班 甄 選 入 學 年 度 科 學 班 甄 選 入 學 學 年 度 科 學 班 甄 選 入 學 學 學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申 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申 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申 請 身 心 障 礙 考 生 應 考 服 務 申 請 表 表 表 表
考生姓名 就讀學校
(全銜)
緊急
連絡人 聯絡電話 (電話)
(手機)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或
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 (浮貼或黏貼於背面)
◎
◎◎
◎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考生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須檢附證明文件須檢附證明文件須檢附證明文件須檢附證明文件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提早入場 □ 1.是,提早五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 2.否。
□同意
□否 延長時間 □ 1.是,延長作答時間 20 分鐘(休息時間相對減少)
□ 2.否。
□同意
□否 放大試題 □ 1.是,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 2.否。
□同意
□否 放大答案卡 □ 1.是,以 A4 答案卡代用紙作答。
□ 2.否。
□同意
□否 需 要 攜 帶 輔
具進入試場
( 考 生 請 自 備)
□1.是
□檯燈□放大鏡□擴視機□輪椅□柺杖
□點字機□助聽器□電子耳
□搭配 FM 調頻系統□醫療器具
□其他(請說明):
□2.否。
□同意
□否
其他
(請詳填)
□同意
□否 考生親自簽名:
監護人代簽: ,(原因說明)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附件 5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10
10 10
107 77 7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學生姓名: 身分證字號: ,
聲明放棄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101010107777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資格。
此致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學生簽名:
家長 家長 家長
家長或監護人或監護人或監護人或監護人簽名: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月 日
填妥本「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請傳真至 300 新竹市介壽路 300 號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 級中學教務處,傳真電話:(03)6667511。
附件 6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級 中 學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級 中 學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級 中 學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級 中 學
10 10 10
107 77 7 學 年 度 學 年 度 學 年 度 學 年 度 科學班 科學班 科學班 科學班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 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考生勿填寫)
考生姓名 甄選證號碼
畢業學校 身分證字號
聯絡方式 電話:
手機:
電子信箱:
申請人簽名
項 目 □科學能力檢定 □實驗實作
複查科目 成績(原始分數) 複查後成績(考生勿填)
複 查 回 覆 事 項 :
( 科 學 班 核 章 ) 回 覆 日 期 : 年 月 日
1. 申請複查者僅就該科成績核計提出複查,不得要求重新閱卷、影印試卷、亦不得複查閱卷標準 或要求試題解答。
2. 成績如有疑問,請於成績複查時間檢具「本表」,由本人或代理人(需附代理人身分證影本並 註明與該生關係)傳真至 03-6667511 或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楊小姐收,並以電 話聯繫確認收到。
3. 請於複查時間內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複查以乙次為限(科學能力檢定、實驗實作各乙次)。
4. 考生務必在欲複查學科欄內確實填寫,否則不予受理。
5. 申請科學能力檢定及實驗實作成績複查時間/回覆,請詳見簡章第 2 頁,回覆方式以電子信箱 告知。
附件 7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國 立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實 驗 高 級 中 學級 中 學級 中 學級 中 學
107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
參加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 /107 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 學獲錄取,茲依學校規定辦理報到手續,並恪守下列規定:
一、依教育部規定應報名並參加 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
二、不得經由其他管道申請進入其他學校,否則自願取消錄取資格。
此致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學生簽名: _________________
家長雙方(或監護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8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科學班 國立清華大學 科學班 科學班 科學班資格考試 資格考試 資格考試 資格考試辦法 辦法 辦法 辦法
壹壹
壹壹、、、、依據依據依據依據::::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辦理要點。
貳 貳 貳
貳、、、、目的與用途目的與用途目的與用途目的與用途::::
一、 通過全國科學班聯合學科資格考試者,得以修習第二階段相關科目學程課程。
二、 學科資格考試成績得作為「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甄選入學之參據。
參 參 參
參、、、、參加資格考試條件參加資格考試條件參加資格考試條件參加資格考試條件::::符合下述資格之一者准予參加資格考試 一、高二學生修畢第一階段學程且必修科目均及格者。
二、高一學生修畢第一階段第一年學程且有特殊優異表現者,提出申請經導師或輔導教師 的推薦,並獲國立清華大學/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科學班「入學及學科資格 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核准者。
肆 肆 肆
肆、、、、資格考試科目資格考試科目資格考試科目資格考試科目、、、、時間和命題時間和命題時間和命題時間和命題::: :
一、考試科目: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
二、考試時間:每年七月份舉行全國聯合資格考試。
三、命題:範圍以高中課程綱要規定範圍為原則。
伍伍
伍伍、、、、免試資格免試資格免試資格免試資格::::符合下述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相關考科免試符合下述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相關考科免試符合下述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相關考科免試符合下述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相關考科免試。。。 。
一、在學期間,入選為我國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包括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 訊和地球科學六科)國家代表隊的正取隊員,或入選為我國參加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正 選隊員,且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四等獎者,准予免除參加資格考試,逕予 通過處理。
二、在學期間,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包括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四科)決賽完成 結訓並獲選訓工作委員會推薦(成績排名居前百分之五十者),可免考該單一科目,該單 科逕以通過處理。
三、在學期間,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複試以上,或相當等級的英檢考試者,可免考英文,英 文科逕以通過處理。
陸陸
陸陸、、、、資格考試通過標準資格考試通過標準資格考試通過標準資格考試通過標準::::
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各科通過標準由「科學班資格考試委員會」開會訂定。
同時達到下列兩個條件,即表示通過資格考檢定。
1. 國文、英文、數學三科均須通過標準。
2. 物理、化學、生物三科中,至少須一科通過標準。
柒柒
柒柒、、、、本施行細則本施行細則本施行細則本施行細則仍需經仍需經仍需經仍需經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科園實中組成之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科園實中組成之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科園實中組成之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科園實中組成之「「「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入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議決議決議決議決 通過
通過 通過
通過,,,,修正時亦同修正時亦同修正時亦同修正時亦同。。。。
附件 9
附件 10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科學班 107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試場規則
一、甄試時必須攜帶甄選證按各節檢定公告時間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每節均須將甄選證放置於桌 面左上角以利監試人員查驗。甄選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應於甄選當日攜帶本人身 分證件及與報名時同式相片1張,向甄選事務中心申請補發。
二、每節甄試正式開始後,立即檢查甄選證號碼與座位桌面上的號碼、答案卡(卷)號碼的一致性,
題卷、答案卡(卷)的完整性,若有錯誤請立即向監試人員反應。
三、每節甄試說明時間內,提前翻閱題本、提前作答,經制止不從者,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四、每節甄試正式開始後15分鐘起,遲到者不得入場。若強行入場,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五、每節甄試正式開始30分鐘內,不得提早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違者該節甄試科目不 予計分。
六、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甄試用品請勿攜入甄 試場內,且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七、非甄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時鐘、鬧 鐘、電子鐘、行動電話、呼叫器、收音機、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等),和穿戴式裝 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及其他具有傳輸、通訊、錄影、照相或計算功能之物品,一 律不准攜入甄選場內。若不慎攜入甄選場內,於甄試開始前,須放置於甄試場內前後方;且電 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隨身放置,無論是否使用或發出聲響,經監試人員發現者,違 者該節甄試科目扣減成績10分。
八、參與甄試學生可攜帶三角板、直尺、圓規,但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
參與甄選學生可攜帶三角板、直尺、圓規
不可攜帶不可攜帶不可攜帶 不可攜帶
不可攜帶 不可攜帶 不可攜帶 不可攜帶
可量出 角度
九、參與甄試學生甄試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因故(如廁等)等特殊原因,
迫切需要在甄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甄試時持相關證明經監試人員同意後,在監試人員 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十、每節甄試說明開始後即不准離場。若經糾正仍強行出場者,該甄試科目不予計分。若因生病、
因故(如廁等)等特殊原因須暫時離座者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始准離座,違者該節甄 試科目扣減成績10分。經治療或處理後,如甄試時間尚未結束時,仍可繼續參與甄試,但不得 請求延長時間或補考。
十一、甄試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 弊事實明確者,違者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十二、答案卡(卷)上不得書寫姓名座號,也不得作任何標記。故意汙損答案卡(卷)、損壞題本,
或在答案卡(卷)上、寫作內容中顯示自己身分者,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十三、答案卡須用黑色2B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
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汙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十四、所有甄試科目非選擇題的部份,書寫內容不得超出答案卷所規範的範圍,且務必使用黑色或 藍色墨水的筆,不得使用鉛筆。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帶)。書寫內容如有超出所規範 的範圍、書寫不清或汙損等情事,致無法清晰呈現作答結果者,其責任由參與甄試學生自負,
不得提出異議。
十五、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十六、甄試結束鐘(鈴)響起,監試人員宣布本節甄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聽從監 試人員指示,交答案卡(卷)離場。交答案卡(卷)後強行修改者,違者該節甄試科目不予 計分。逾時作答,不聽制止者,違者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經制止後停止者,違者該節甄 試科目扣減成績10分。
十七、如遇因故停電導致照明設備無法使用時,無論復電與否均以受影響時間延長甄試時間,但至 多以二十分鐘為限。
十八、甄試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卷)和題本一併送交監試人員,經監試人員確認無誤,然後離場。
攜出答案卡(卷)或題本經查證屬實者、抄錄題或答案並攜出甄選場地經查證屬實者,違者 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十九、違反「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107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試場規則」者,其處理方 式悉遵照本校「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107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違反試場規則處 理方式一覽表」辦理。
二十、其他未盡事宜,悉以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國立清華大學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 資格考試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101010107777學年學年學年學年度科學班甄選入學度科學班甄選入學度科學班甄選入學度科學班甄選入學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
類別 違反試場規則事項 處理方式
第一類:嚴重舞
弊行為 一、由他人頂替代為甄試或偽(變)造
證件應試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甄試資格。
二、脅迫其他甄試學生或監試人員協助
舞弊者。 取消該生參加該次甄試資格。
第二類:一般舞弊或嚴重違規行為
一、於甄試說明時段內離場、提前翻開 題本、提前作答,或甄試結束後逾 時作答,經制止不從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二、甄試正式開始後 30 分鐘內
經糾正仍強行出場者。 該生該節甄選科目不予計分。
三、於甄試正式開始後,遲到逾 15 分鐘
強行入場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四、惡意擾亂甄試場內、外秩序,情節
嚴重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五、涉及集體舞弊行為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六、交換座位甄試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七、交換答案卡(卷)、題本作答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八、涉及電子舞弊情事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九、甄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 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 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十、故意汙損答案卡(卷)、損壞題本,
或在答案卡(卷)上顯示自己身分 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十一、攜出答案卡(卷)或題本經查證
屬實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十二、交答案卡(卷)後修改答案者。 該生該節甄試科目不予計分。
十三、抄錄題或答案,並攜出甄試場地
附件 11
第三類:一般違規行為
一、甄試進行中與甄試場外有手勢或訊
息聯繫行為者。 扣該生該節甄試科目原始分數 10 分。
二、逾時作答,經制止後停止者。 扣該生該節甄試科目原始分數 10 分。
三、於甄試時間內攜帶非甄試用品如教 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 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
時鐘、鬧鐘、電子鐘、行動電話、
呼叫器、收音機、多媒體播放器材
(如:MP3、MP4 等),和具通訊、
錄影、照相或計算功能之穿戴式裝 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
進入甄試場內,隨身放置隨身放置隨身放置隨身放置,無論是 否使用或發出聲響,經監試人員發 現者。
扣該生該節甄試科目原始分數 10 分。
四、將電子辭典、計算機、時鐘、鬧鐘、
電子鐘、行動電話、呼叫器、收音機、
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 等),
和具通訊、錄影、照相或計算功能之 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 環等)等非甄試用品放置於試場前後放置於試場前後放置於試場前後放置於試場前後 方
方 方
方,於甄試時間內發出聲響者。
扣該生該節甄試科目原始分數 5 分。
五、參加甄試學生僅能攜帶手錶為計時 工具,惟電子錶應解除響鈴功能,若 未解除響鈴功能,無無無論隨身放置或放無論隨身放置或放論隨身放置或放論隨身放置或放 置於試場前後
置於試場前後 置於試場前後
置於試場前後方,於考試期間內發出 聲響者。
扣該生該節甄試科目原始分數 5 分。
六、違反試場規則、秩序,情節輕微者。 扣該生該節甄試科目原始分數 5 分。
註:
1.所列扣分以扣減至該科零分為限,原得零分之甄試學生仍為零分。
2.若有本表未規範而影響甄試公平、甄試學生權益之事項,提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 科學班/國立清華大學科學班入學甄選及學科資格考試委員會討論。
3.凡涉及本表各項舞弊或違規行為者,除書面通知甄試學生本人外,並另行通知其相關學校或 機關究辦。
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應繳證明文件與辦理原則一覽表 特殊身
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應繳證明文件 辦理原則
身心障 礙生
法規: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102.8.22修正)
第 3 條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高級中等 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新生入學,依 下列規定辦理;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 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 額:
一、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 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參加特色招生入學者,依其採計 成績,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前項第一款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 行比序,第二款經加分優待後分數應 達錄取標準。
第一項所定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 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 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 算。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 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 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 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 二限制。
持有下列證明之一者:
1.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 礙證明。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 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 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應安 置就學之證明文件。
外加名額:
原核定招生名額*2%
加分方式:
原始總分*25%
錄取標準:
未加分前需先以一般生 的身分與一般生作成績 比序,依原核定名額以 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倘 若未以一般生身分錄 取,即以外加名額方式 進行原始總分加分優侍 處理,經加分優侍後應 達最低錄取標準始可錄 取。
原住民 生
法規: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 公費留學辦法(103.7.23修正) 第3條原住民學生參加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新生入學,除博士班、碩士班、
學士後各學系招生不予優待外,依下 列規定辦理;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 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
一、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五年 制:
(一)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 總積分加百分之十計算。但取得原住 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超額比序 總積分加百分之三十五計算。
(二)參加特色招生學科考試分發入 學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百分 之十計算。但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 能力證明者,以加總分百分之三十五 計算。
(三)參加特色招生術科甄選入學 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百分之
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戶口 名簿上並應有山地原住民 或平地原住民記事。
外加名額:
原核定招生名額*2%
加分方式:
原始總分*10%
錄取標準:
未加分前需先以一般生 的身分與一般生作成績 比序,依原核定名額以 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倘 若未以一般生身分錄 取,即以外加名額方式 進行原始總分加分優侍 處理,經加分優侍後應 達最低錄取標準始可錄 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