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0 年度臺北市中小學行動學習智慧教學服務案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108 年至 109 年臺北市中小學行動學習智慧教學計畫服務案-110 年度續約(案號:
11080729P0064-3)」後續擴充條款協議書辦理。
二、目的:為提升本市公立各級學校教職人員,認識行動載具教學的設定部署方式,在課堂中導入 行動載具,結合教師豐富教學經驗,搭配全新教學工具,提升教學效能,開創行學習與 智慧教學的新里程碑。
三、承辦單位: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四、訓練:從 iPad 開始課堂學習可能(基礎)。
五、訓練日期、對象及人數:
課程名稱 訓練日期 場次 時間 訓練對象 訓練人數
110 年第 3 次 教育訓練
110/11/19 (星期五)
中崙高中 三樓會議室
13:30~16:30 本市高中、高職、國 中及國小教師或相 關人員
60
六、課程內容:
「從 iPad 開始課堂學習可能(基礎)」
單元 時間 課程內容 講授單位
1 13:30~16:30 1. 能清楚應用 iPad 在課堂的導入模式與基本教學 技巧
2. 能認識 iPad 行動教學的部署方式與「課堂」C lassroom 功能
3. 能在課程結束後掌握學習內容、開始將 iPad 帶 入課堂進行基本學生使用 iPad 的學習活動。
國眾電腦
課堂內容會因進度及聽課老師先備知識而做適度調整。
建議參加教師自備 iPad 來現場,一起融入教學。
七、訓練時數:全程參與並完成課程回饋單者,核予全程參與者研習時數。
八、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最晚請於上課前 2 日,逕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https://insc.tp.edu.tw/)報名。
九、請假處理:參與本教育訓練及承辦工作人員,請學校(機關)核予公假派代。
十、訓練聯絡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 黃小姐 電話:02-27208889 分機 1231 e-mail:[email protected]。
十一、訓練經費:本研習所需經費由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二、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
十三、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校園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 14 日(請攜帶黃卡)。
2. 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 14 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 7 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