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肆章 研究結果
本章主要是根據問卷調查所得的資料進行分析並加以討論,以了
解國中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中,障礙學生的安置方式、遭遇 之困難及探討不同身分背景之健體領域教師在支持程度、任教意願、
需求之情形。全章共分為五節。
第一節 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
根據問卷調查結果,本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如下:
一、性別
依圖4-1 所示,男性有188 人(50.9%),女性有181 人(49.1
%)。
圖4-1 性別統計圖
二、年齡
依圖 4-2 所示,30 歲以下有 119 人(32.2%),31-40 歲有 140 人(37.9%),41-50 歲有 90 人(24.4%),50 歲以上有 20 人(5.4
%)。
50.9% 49.1%
188 181
0 50 100 150 200
男 女
性別 人
數
圖 4-2 年齡統計圖
三、教學年資
依圖 4-3 所示,教學年資 3 年以內有 101 人(27.4%),4-10 年 有 118 人(32%),11-20 年有 90 人(24.4%),20 年以上有 60 人
(16.3%)。
圖 4-3 教學年資統計圖
27.4%
32%
24.4%
16.3%
101
118
90
60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3年以內 4-10年 11- 20年 20年以上
年資人 數
32.2%
37.9%
24.4%
119
140
90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30 歲以下 31-40 歲 41-50 歲 50 歲以上
年齡人
數
20
5..9%
四、教師類別
依圖 4-4 所示,擔任體育教師有 211 人(57.2%),健康教育有 73 人(19.8%),兩者皆有的有 85 人(23%)。
圖 4-4 教師類別統計圖
五、適應體育教學經驗
依圖 4-5 所示,有適應體育教學經驗的教師有 244 人(66.1%),
無適應體育教學經驗的教師有 125 人(33.9%)。
圖 4-5 適應體育教學經驗統計圖
66.1%
33.9%
125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有 無
適應體育教學經驗 人
數
244
57.2%
19.8% 23%
211
73 85
0 50 100 150 200 250
體育教師 健康教育 合科
教師類別 人
數
六、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
依圖 4-6 所示,曾經參與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有 200 人(54.2
%),從未參與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有 169 人(45.8%)。
圖 4-6 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統計圖
第二節 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級中的看法分析
本節係以健體領域之各類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級中
來探討,共分為兩部份:第一是以障礙類型來看,第二是以障礙程度 來看。
一、以障礙類型區分
為了解健體領域教師對不同類型的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級中的 看法,本研究以百分比及χ2來了解「體育教師」、「健康教師」及「健 體教師」三類人員在十三種障礙類型選項中的勾選情形。結果整理如 表 4-1 所示:
54.2%
45.8%
200
169
0 50 100 150 200 250
有 無
研習或進修 人
數
表 4-1 各障礙類型學生適合安置於普通班級統計表
障礙類型 體育教師 百分比 健康教師 百分比 健體教師 百分比 合計 總百分比 χ
2勾選次數 (%) 勾選次數 (%) 勾選次數 (%) 次數 (%)
智能障礙 51 24.2 27 37.0 18 21.2 96 26.0 5.97 視覺障礙 21 10.0 9 12.3 5 5.9 35 9.5 2.02 聽覺障礙 89 42.2 29 39.7 28 32.9 146 39.6 2.16 語言障礙 123 58.3 51 69.9 41 48.2 215 58.3 7.56 肢體障礙 50 23.7 21 28.8 15 17.6 86 23.3 2.76 身體病弱 93 44.1 31 42.5 35 41.2 159 43.1 0.22 嚴重情緒障礙 14 6.6 6 8.2 3 3.5 23 6.2 1.61 學習障礙 84 39.8 35 47.9 32 37.6 151 40.9 1.97 多重障礙 3 1.4 3 4.1 5 5.9 11 3.0 4.57 自閉症 48 22.7 24 32.9 12 14.1 84 22.8 7.86*
發展遲緩 66 31.3 31 42.5 27 31.8 124 33.6 3.20 其他顯著障礙 2 0.9 1 1.4 1 1.2 4 1.1 0.10 均不適合 30 14.2 12 16.4 15 17.6 57 15.4 0.61
取樣人數 211 73 85 369
*p<.05 , χ
2.95(2)=5.991
表 4-1 顯示下列結果:
在十三種選項中,整體而言勾選率以語言障礙最高( 58.3%),其 餘十二種選項皆未超過 50%,勾選率最低的則為其他顯著障礙(1.1
%)。
不同類別之健體領域教師勾選率超過 50%的類型如下:體育教 師:「語言障礙」(58.3%),健康教師:「語言障礙」(69.9%),任教 健體兩科之教師則均未有項目超過 50%。
未超過 10%的項目有:體育教師「視覺障礙」(10%)、「多重障 礙」(1.4%)、「嚴重情緒障礙」(6.64%)、「其他顯著障礙」(0.9
%),健康教師:「嚴重情緒障礙」(8.2%)、「多重障礙」(4.1
%)、「其他顯著障礙」(1.4%),任教健體兩科之教師:「視覺障 礙」(5.9%)、「嚴重情緒障礙」(3.5%)、「多重障礙」(5.9%)、
「其他顯著障礙」( 1.2%)。三類教師對十三種障礙類型選項中,除 對自閉症達顯著差異外,其餘皆未達顯著差異。
二、以障礙程度區分
為了解健體領域教師對不同障礙程度的學生安置於普通班級中的 看法,本研究以百分比及χ2來了解「體育教師」、「健康教師」及「健 體教師」三類人員在「輕度」、「中度」、「重度」及「極重度」四種障 礙程度選項中的勾選情形。結果整理如表 4-2 所示:
表 4-2 依障礙程度安置於普通班級統計表
障礙程度 體育教師 百分比 健康教師 百分比 健體教師 百分比 合計 總百分比 χ
2勾選次數 (%) 勾選次數 (%) 勾選次數 (%) 次數 (%)
輕度障礙 179 84.8 61 83.6 70 82.4 310 84.0 0.29 中度障礙 49 23.2 22 30.1 15 17.6 86 23.3 3.43 重度障礙 0 0.0 0 0.0 0 0.0 0 0.0
極重度障礙 0 0.0 0 0.0 0 0.0 0 0.0
取樣人數 211 73 85 369
*p<.05 , χ
2.95(2)=5.991
表 4-2 顯示下列結果:
在四種障礙程度中,輕度障礙者普遍被認為最適合安置於普通班 級中(總勾選率達八成以上)。其餘三種障礙程度被認為適合安置於普 通班級中的比率不到三成,其中最低的是重度及極重度兩種,勾選率 均為零。
不同教師類別之健體領域教師對不同障礙程度安置的看法:
三類教師對輕度障礙安置於普通班均達八成以上,分別為體育教 師(84.8%)、健康教師(83.6%)及健體教師(82.4%)。中度障礙 的安置上則以健康教師(30.1%)最高,健體教師(17.6%)最低。
此外三類教師對四種障礙程度安置看法上均未達顯著差異。
第三節 實施適應體育的可能困難分析
對於國中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的困難情形,本研究以
健體領域教師針對問卷中九項可能的困難進行勾選,並以百分比來了 解勾選情形。結果如表 4-3 所示:
表 4-3 實施適應體育之困難統計表
可能 體育教師 百分比 健康教師 百分比 健體教師 百分比 合計 總百分比 χ
2困難 勾選次數 (%) 勾選次數 (%) 勾選次數 (%) 次數 (%)
A 109 51.7 44 60.3 44 51.8 197 53.4 1.73 B 142 67.3 62 84.9 58 68.2 262 71.0 8.60 *
C 104 49.3 32 43.8 32 37.6 168 45.5 3.42 D 133 63.0 55 75.3 61 71.8 249 67.5 4.67 E 161 76.3 59 80.8 63 74.1 283 76.7 1.03 F 154 73.0 53 72.6 60 70.6 267 72.4 0.18 G 144 68.2 41 56.2 57 67.1 242 65.6 3.61 H 140 66.4 52 71.2 51 60.0 243 65.9 2.47 I 163 77.3 56 76.7 62 72.9 281 76.2 0.64 取 樣
人數 211 73 85 369
*p<.05 , χ
2.95(2)=5.991
註:A(身心障礙學生的體能、狀況欠佳)、B(教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知能)、
C(教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熱忱與意願)、D(缺乏無障礙的環境)、E(缺乏適 應體育教材)、F(上體育課時缺乏專業人員或熟悉該生狀況的人員、教師在旁協 助)、G(缺乏設備、器材與教具)、H(缺乏行政支援如經費、督導、組織、計 畫等)、I(缺乏專業團隊的支援,如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 師、特殊教育專家等)。
表 4-3 顯示下列結果:
總體來看,在九項困難中勾選超過七成的有「教師缺乏適應體育 教學知能」(71%)、「缺乏適應體育教材」(76.7%)、「上體育
課時缺乏專業人員或熟悉該生狀況的人員、教師在旁協助」( 72.4%)
及「缺乏專業團隊的支援,如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 治療師、特殊教育專家等」(76.2%)。超過六成的有「缺乏無障礙 的環境」(67.5%)、「缺乏設備、器材與教具」(65.6%)及「缺 乏行政支援如經費、督導、組織、計畫等」(65.9%)。超過五成的 有「身心障礙學生的體能、狀況欠佳」(53.4%)。不滿五成的有「教 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熱忱與意願」(45.5%)。
不同教師類別之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的困難,經χ2百分 比同質性考驗後發現,除教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知能達顯著差異外,
其餘皆無顯著不同。
不同教師類別之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的困難:
三類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的困難,除「教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熱 忱與意願」外,其餘均達五成以上,體育教師勾選率最高的為「缺乏 專業團隊的支援,如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
特殊教育專家等」(77.3%),健教教師為「教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知 能」(84.9%),健體教師則為「缺乏適應體育教材」(74.1%)。
第四節 實施適應體育的支持態度分析
本節係針對不同身分背景(性別、年齡、教學年資、教師類別、
適應體育教學經驗、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的健體領域教師,將 輕度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級的教學支持態度及任教意願,是否有差 異,研究者以t 考驗分析不同性別、適應體育教學經驗、適應體育相 關研習或進修之差異情形,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不同年齡、教學 年資、教師類別之差異情形,而年齡、教學年資、教師類別部分有顯 著差異,再進行雪費(Scheffe)法事後比較,分述如下:
一、性別
(一)不同性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是否有 差異,以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4-4。
表 4-4 不同性別對實施適應體育支持態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男生 188 44.14 6.60 1.94 .053 女生 181 42.77 6.94
由表 4-4 所示,對實施適應體育支持態度之男性教師,其平均數 為 44.14,標準差為 6.60;女性教師的平均數為 42.77,標準差為 6.94,
(p>.05)兩者間並無顯著差異。
(二)不同性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是否有 差異,以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4-5。
表 4-5 不同性別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 t 考驗摘要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男生 188 3.69 0.92 0.97 .335 女生 181 3.60 0.86
由表 4-5 所示,對適應體育有任教意願之男性教師,其平均數為 3.69,標準差為 0.92;女性教師的平均數為 3.60,標準差為 0.86,
(p>.05)兩者間並無顯著差異。
二、適應體育教學經驗
(一)適應體育教學經驗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是否有差異,以 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 4-6。
表 4-6 教學經驗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 t 考驗摘要表 教學經驗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有 244 43.69 6.64 0.83 .410 無 125 43.06 7.11
由表 4-6 所示,有適應體育教學經驗之健體教師,其平均數為 43.69,標準差為 6.64;無適應體育教學經驗之健體教師,其平均數 為 43.06,標準差為 7.11,(p>.05)兩者間並無顯著差異。
(二)適應體育教學經驗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是否有差異,以 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 4-7。
表 4-7 教學經驗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 t 考驗摘要表 教學經驗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有 244 3.70 0.87 1.62 .108 無 125 3.54 0.92
由表 4-7 所示,有適應體育教學經驗之健體教師,其平均數為 3.7,標準差為 0.87;無適應體育教學經驗之健體教師,其平均數為 3.54,標準差為 0.92,(p>.05)兩者間並無顯著差異。
三、適應體育研習或進修
(一)適應體育研習或進修,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是否有差異,
以 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 4-8。
表 4-8 研習或進修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 t 考驗摘要表 研習或進修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有 200 44.73 6.38 3.93 .000
*
無 169 41.98 6.99*p<
.
05由表4-8所示,有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其平均 數為44.73,標準差為6.38;無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
其平均數為41.98,標準差為6.99,兩者間有顯著差異(p<.05)。由 平均數發現有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的 支持態度,高於無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
(二)適應體育研習或進修,對實施適應體育任教意願是否有差異,
以 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 4-9。
表 4-9 研習或進修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 t 考驗摘要表 研習或進修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有 200 3.82 0.79 4.13 .000
*
無 169 3.44 0.96*p<
.
05由表 4-9 所示,有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其平均 數 3.82,標準差為 0.79;無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其 平均數為 3.44,標準差為 0.96,兩者間有顯著差異(p<.05)。由平
均數發現有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對適應體育的任教 意願,高於無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
四、年齡
(一)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是否有差 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4-10、4-11。
表 4-10 不同年齡對實施適應體育支持態度統計表
年齡 平均數 標準差
30 歲以下 44.92 6.05 31-40 歲 43.66 7.00 41-50 歲 42.01 6.88 50 歲以上 40 7.16 總和 43.47 6.80
表 4-11 不同年齡對實施適應體育支持態度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687.20 3 229.07 5.13 .002
*
組內 16270.53 364 44.70總和 16957.73 367 *p<
.
05依表 4-10、4-11 所示,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 育之支持態度,其年齡統計如下:30 歲以下的平均數為 44.92,標準 差為 6.05;31-40 歲的平均數為 43.66,標準差為 7.00;41-50 歲的 平均數為 42.01,標準差為 6.88;50 歲以上的平均數為 40,標準差為 7.16。
顯示出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有顯 著差異(p<.05)。續以雪費(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表 4-12),
得知 30 歲以下之健體領域教師在支持態度上高於 41-50 歲及 50 歲以 上。
表 4-12 不同年齡支持態度之 scheffe 法事後比較摘要表 年齡(I) 年齡(J) 平均差異(I-J) p 值 30 歲以下 41-50 歲 2.91 .023
*
50 歲以上 4.92 .027*
*p<
.
05(二)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是否有 差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 4-13、4-14。
表 4-13 不同年齡對實施適應體育任教意願統計表
年齡 平均數 標準差
30 歲以下 3.76 0.92 31-40 歲 3.59 0.91 41-50 歲 3.60 0.76 50 歲以上 3.50 1.10 總和 3.64 0.89
表 4-14 不同年齡對實施適應體育任教意願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2.80 3 0.93 1.17 .320 組內 289.99 365 0.79
總和 292.78 368
依表 4-13、4-14 所示,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 育之任教意願,其年齡統計如下:30 歲以下的平均數為 3.76,標準差 為 0.92;31-40 歲的平均數為 3.59,標準差為 0.91;41-50 歲的平均 數為 3.6,標準差為 0.76;50 歲以上的平均數為 3.50,標準差為 1.10。
顯示出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無顯著差 異(p>.05)。
五、教學年資
(一)不同教學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是 否有差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4-15、4-16。
表 4-15 不同年資對實施適應體育支持態度統計表
平均數 標準差
3 年以內 44.93 5.93 4-10 年 43.46 7.05 11-20 年 43.34 7.10 20 年以上 41.19 6.71 總和 43.47 6.80
表 4-16 不同年資對實施適應體育支持態度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524.58 3 174.86 3.87 .010
*
組內 16433.15 364 45.15總和 16957.73 367 *p<.05
依表 4-15、4-16 所示,不同教學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 應體育之支持態度,其年資統計如下:3 年以內的平均數為 44.93,標 準差為 5.93;4-10 年的平均數為 43.46,標準差為 7.05;11-20 年的 平均數為 43.34,標準差為 7.10;20 年以上的平均數為 41.19,標準 差為 6.71。
顯示出不同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有顯 著差異(p<.05)。續以雪費(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表 4-17),
得知教學年資在 3 年以內的支持態度是最高,年資在 20 年以上則支持 態度最低。
表 4-17 不同年資的支持態度之 scheffe 法事後比較摘要表 年資(I) 年資(J) 平均差異(I-J) p 值
3 年以內 20 年以上 3.74 .010
*
*p<.05(二)不同教學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是 否有差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 4-18、4-19。
表 4-18 不同年資對實施適應體育任教意願統計表
平均數 標準差
3 年以內 3.77 0.90 4-10 年 3.60 0.91 11-20 年 3.63 0.87 20 年以上 3.52 0.87 總和 3.64 0.89
表 4-19 不同年資對實施適應體育任教意願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2.86 3 0.95 1.20 .310 組內 289.93 365 0.79
總和 292.78 368
依表 4-18、4-19 所示,不同教學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 應體育之任教意願,其年資統計如下:3 年以內的平均數為 3.77,標 準差為 0.9;4-10 年的平均數為 3.6,標準差為 0.91;11-20 年的平 均數為 3.63,標準差為 0.87;20 年以上的平均數為 3.52,標準差為 0.87。顯示出不同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無顯著 差異(p>.05)。
六、教師類別
(一)不同類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是否有 差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 4-20、4-21。
表 4-20 不同教師類別對實施適應體育支持態度統計表 平均數 標準差
體育 43.61 7.41 健教 42.71 5.61 合科 43.79 6.12 總和 43.47 6.80
表 4-21 不同教師類別對實施適應體育支持態度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54.60 2 27.30 .59 .555 組內 16903.13 365 46.31
總和 16957.73 367
依表 4-20、4-21 所示,不同類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 育之支持態度,依其任教科目統計如下:體育教師的平均數為 43.61,
標準差為 7.41;健康教師的平均數為 42.71,標準差為 5.61;合科教 師的平均數為 43.79,標準差為 6.12。顯示出不同類別的健體領域教 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支持態度無顯著差異(p>.05)。
(二)不同類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任教意願是否有 差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 4-22、4-23。
表 4-22 不同教師類別對實施適應體育任教意願統計表 平均數 標準差
體育 3.62 0.89 健教 3.4 0.95 合科 3.92 0.76 總和 3.64 0.89
表 4-23 不同教師類別對實施適應體育任教意願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10.97 2 5.49 7.13 .001
*
組內 281.81 366 0.77總和 292.78 368 *p<
.
05依表 4-22、4-23 所示,不同類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 育之任教意願,依其任教科目統計如下:體育教師的平均數為 3.62,
標準差為 0.89;健康教師的平均數為 3.4,標準差為 0.95;合科教師 的平均數為 3.92,標準差為 0.76。
顯示出不同類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適應體育的任教意願有顯著差 異(p<.05)。續以雪費(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表 4-24),
得知擔任合科教學的教師在對適應體育課的任教意願上,明顯高於只 教體育課或健康教育的老師。
表 4-24 不同教師類別的任教意願之 scheffe 法事後比較摘要表 任教科目(I) 任教科目(J) 平均差異(I-J) p 值
體育 合科 -0.3 .030
*
健教 合科 -0.52 .001*
*p<
.
05第五節 實施適應體育的需求程度分析
不同身分背景(性別、年齡、教學年資、教師類別、適應體育教 學經驗、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在對適應體育需求程度是否有差 異,研究者以 t 考驗分析不同性別、適應體育教學經驗、適應體育相
關研習或進修之差異情形,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不同年齡、教學 年資、教師類別之差異情形,若有顯著差異,再進行雪費(Scheffe)
法事後比較,分述如下:
一、性別
不同性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是否有差 異,以 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 4-25。
表 4-25 不同性別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男 188 63.52 5.91 -0.07 .947 女 179 63.56 6.37
由表 4-25 所示,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之男性教師,其平均 數為 63.52,標準差為 5.91;女性教師的平均數為 63.56,標準差為 6.37,兩者間並無顯著差異(p>.05)。
二、適應體育教學經驗
適應體育教學經驗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程度是否有差異,以 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 4-26。
表 4-26 教學經驗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有 243 63.65 6.15 .50 .620 無 124 63.31 6.13
由表 4-26 所示,有適應體育教學經驗之健體教師,對實施適應 體育之需求程度,其平均數為 63.65,標準差為 6.15;無適應體育教 學經驗之健體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程度的平均數為 63.31,
標準差為 6.13,兩者間並無顯著差異(p>.05)。
三、適應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
適應體育相關研習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程度是否有差異,以 t 考驗分析,其結果如表 4-27。
表 4-27 研習或進修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有 200 63.72 6.44 .62 0.539 無 167 63.32 5.76
由表 4-27 所示,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程度,有適應體育相關 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其平均數為 63.72,標準差為 6.44;無適應 體育相關研習或進修之健體教師的平均數為 63.32,標準差為 5.76,
兩者在統計上並未達顯著差異(p>.05)。
四、年齡
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態度是否有差 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4-28、4-29。
表 4-28 不同年齡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統計表 平均數 標準差 30 歲以下 63.50 6.01 31-40 歲 64.19 5.89 41-50 歲 62.63 6.11 50 歲以上 63.21 8.38 總和 63.54 6.13
表 4-29 不同年齡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135.70 3 45.23 1.20 .308 組內 13631.56 363 37.55
總和 13767.25 366
依表 4-28、4-29 所示,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 體育之需求程度,其年齡統計如下:30 歲以下的平均數為 63.50,標 準差為 6.01;31-40 歲的平均數為 64.19,標準差為 5.89;41-50 歲 的平均數為 62.63,標準差為 6.11;50 歲以上的平均數 63.21,標準 差為 8.38。顯示出不同年齡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程 度無顯著差異(p>.05)。
五、教學年資
不同教學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態度是否 有差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 4-30、4-31。
表 4-30 不同年資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統計表
平均數 標準差
3 年以內 63.90 5.45 4-10 年 63.68 6.43 11-20 年 64.12 5.75 20 年以上 61.75 6.96 總和 63.54 6.13
表 4-31 不同年資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235.65 3 78.55 2.11 .099 組內 13531.60 363 37.28
總和 13767.25 366
依表 4-30、表 4-31 所示,不同教學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 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程度,統計如下:3 年以內的平均數為 63.90,標 準差為 5.45;4-10 年的平均數為 63.68,標準差為 6.43;11-20 年的 平均數為 64.12,標準差為 5.75;20 年以上的平均數為 61.75,標準 差為 6.96。顯示出不同年資的健體領域教師對適應體育之需求程度無 顯著差異(p>.05)。
六、教師類別
不同類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程度是否有差 異,以變異數分析,其結果如表 4-32、4-33。
表 4-32 不同教師類別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統計表
平均數 標準差
體育 63.54 6.19 健教 64.51 5.82 合科 62.71 6.21 總和 63.54 6.13
表 4-33 不同教師類別對實施適應體育需求程度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平方和 自由度 均方和 F 檢定 p 值
組間 127.43 2 63.71 1.7 .184 組內 13639.83 364 37.47
總和 13767.25 366
依表 4-32、4-33 所示,不同類別的健體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 體育之需求程度,依 其任 教 科 目統計如下:體育教師的平 均 數 為 63.54,標準差為 6.19;健康教師的平均數為 64.51,標準差為 5.82;
合科教師的平均數為 62.71,標準差為 6.21。顯示出不同類別的健體 領域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之需求程度無顯著差異(p>.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