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龍舟協會 104 年 B 級龍舟教練講習會 實施辦法
一、 宗旨:培養國內龍舟競賽之中級教練人員,深化龍舟指導及競技技能。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龍舟協會
四、 協辦單位: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中
五、 講習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4 日-4 月 26 日(星期五-日)。
六、 舉辦地點:
1. 術科:花蓮縣鯉魚潭
2. 學科: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中(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21 號)
七、 報名資格:凡年滿 20 歲,對於龍舟運動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參加 B 級教練考試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備本會 C 級教練且實際擔任教練工作滿二年以上者。
2. 曾當選龍舟國家代表隊隊員。
3. 大專院校體育科系畢業者。
八、 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和繳交 1 吋照片 2 張,即日起至民國 10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止,報名費每人新台幣 2,500 元整。請以匯款方式繳交,
合作金庫銀行北新分行,帳號:5333-717-533353,戶名:中華民國龍舟 協會,匯款後請來信告知,電話:(02)2913-3311。未完成報名費繳交者,
視同未報名。報名表請以E-mail:[email protected] 寄送。
九、 聯絡人:黃秋譯小姐(02)2913-3311,傳真: (02)2911-1546。
十、 報到時間:10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8 時 20 分(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高中)。
十一、 證書核發:
(一) 凡全程參加講習會,得發結業證書。
(二) 經考試成績達 80 分以上,且龍舟規則測驗達 80 分者,經本會呈報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核發 B 級教練證(參加講習會學員,
缺課達四小時以上,不得參加測驗。)
十二、 講習會期間缺課或未參加學、術科測驗者,將不發結業證書。
十三、 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華民國龍舟協會 104 年 B 級龍舟教練講習會
課程表
4 月 24 日
(星期五)
4 月 25 日
(星期六)
4 月 26 日
(星期日)
08:20-09:00 報到與始業式 龍舟運動賽會塞辦 理實例分析
張兆鴻 老師
競賽戰術及戰略
侯鴻章 老師 09:10-10:00
國際龍舟 發展與現況 陳明雄 理事長
10:10-11:00
國際龍舟規則
張兆鴻 老師
運動選才學及 體能訓練法
余鑑紘 老師
龍舟掌舵操作 原理及要領
黃椿霆 老師 11:10-12:00
13:10-14:00 運動傷害預防急救 及運動營養學
李幸津 老師
龍舟運動力學理論
何維華 教授
龍舟運動 划槳訓練
龍舟掌舵 操作訓練
侯鴻章 老師 14:10-15:00
15:10-16:00
運動科學理論
(生理學、心理學)
楊昌斌 副教授
龍舟運動基本技術 與划槳訓練
侯鴻章 老師 16:10-17:00
學科測驗 及術科測驗
(結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