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114
中庸 禮記
第一章
1天 命
2之 謂 性
3, 率 性 之 謂 道
4, 修 道 之 謂 教
5。 道 也 者 , 不 可 須臾
6離也;可離,非道也。
是 故,君 子 戒 慎 乎 其 所 不 睹,恐 懼 乎 其 所 不 聞
7。莫 見 乎 隱
8, 莫顯乎微
9,故君子慎其獨
1 0也。
喜 怒 哀 樂
1 1之 未 發 , 謂 之 中 ; 發 而 皆 中 節
1 2, 謂 之 和 。 中 也 者 , 天 下 之 大 本 也 ; 和 也 者 , 天 下 之 達 道
1 3也 。 致
1 4中 和 , 天 地 位
1 5焉,萬物育
1 6焉。
第十四章
1 7君子素其位而行
1 8,不願乎其外
1 9。素富貴
2 0,行乎富貴;素 貧賤
2 1,行乎貧賤;素夷狄
2 2,行乎夷狄;素患難
2 3,行乎患難。
君子無入而不自得
2 4焉!
在上位不陵下
2 5;在下位不援上
2 6,正己
2 7而不求於人,則無 怨
2 8; 上 不 怨 天 , 下 不 尤
2 9人 。 故 君 子 居 易
3 0以 俟 命
3 1, 小 人 行 險
3 2以徼幸
3 3。
子曰︰「射有似乎君子
3 4,失諸正鵠
3 5,反求諸其身
3 6。」
一、《中庸》簡介
甲、《中庸》名義子思作《中庸》,首見西漢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東漢班固《漢 書.藝文志.諸子略.禮家》有「《中庸說》二篇。」據徐復觀氏考證,所謂 二篇,非有二書也。實則為《禮記》四十九篇中之《中庸》單行本,《漢志》
因其單獨別行,故又另出其目,而有二篇之說耳。又王應麟《漢志考證》於
「《中庸說》二篇」條下,曰︰「孔子之孫子思伋作《中庸》。程氏曰︰《中 庸 》 之 書 , 是 孔 門 傳 授 , 成 於 子 思 , 傳 於 孟 子 。 《 白 虎 通 》 謂 之 《 禮 中 庸 記》。」由於古人對傳記之稱謂,不甚嚴格;故《中庸》、《中庸說》、《禮 中庸記》,三者雖然異名,實為一書。
乙、《中庸》作者
《史記》謂「子思作《中庸》。」鄭玄《目錄》曰︰「孔子之孫作之,以 昭 明 聖 祖 之 德 。 」 朱 子 《 中 庸 章 句 序 》 曰 ︰ 「 子 思 子 憂 道 學 之 失 其 傳 而 作 也。」作者子思子孔伋,歷來未有異辭。
近人徐復觀氏,據文獻考校,而有新說。以為《中庸》原分上下兩篇,上 篇(第一章至第二十章上半)作者為子思,下篇(第二十章下半至第三十三 章)則為子思之門人。流傳下來,至禮家編入《禮記》時,併二者為一,又收 入其他零章斷簡(上篇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章,下篇第二十八章。案︰
分章依朱子《章句》),而成今本《中庸》。作者雖然不一,然成書年代,當 早於《孟子》。此說可供參考。
丙、《中庸》章節
本文錄自《禮記.中庸第三十一》。《中庸》一篇,於《禮記》不分章 節。南宋淳熙四年撫州台使庫刻《禮記》鄭玄注二十卷本,《中庸》在卷十 六,不分卷,亦不分章節。唐孔穎達《禮記正義》,現時通行本為清代阮元校 刻六十三卷本,《中庸》在卷五十二(止於「道前定則不窮」句)、五十三
(始於「在下位不獲乎上」句),分作兩半,無章節。又南宋紹興《禮記正 義》七十卷本,《中庸》在卷六十(止於「至道不凝焉」句)、六十一(始於
「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句),分為兩半,亦無章節。惟分法與六十三卷本 異。由此可知,古人分卷,祇係遷就篇幅,原無實質意義。此非所謂《漢志》
兩篇者也。
漢人解經,祇在章句訓詁,不重義理。六朝經疏,悉已不傳,無復聞矣。
唐人又束諸高閣。聖人義理之說,千年之後,始復興於宋。
朱子(公元 1130 – 1200)嘗為石 (公元 1128 – 1182)《中庸集解》作 序,曰︰「秦漢以來,聖學不傳,儒者唯知章句訓詁之為事,而不知復求聖人 之意,以明夫性命道德之歸。至于近世,先知先覺之士,始發明之,則學者既 有以知夫前日之為陋矣。然或乃徒誦其言以為髙,而又初不知深求其意。甚者 遂至於脱略章句,陵籍訓詁,坐談空妙,展轉相迷。而其為患,反有甚於前日 之遺陋者。嗚呼!是豈古昔聖賢相傳之本意,與夫近世先生君子之所以望於後 人者哉!」故朱子繼二程子之教,述游酢、楊時之說,取石 之書,編輯修 訂,定為《中庸章句》。朱子《中庸章句》,將全篇分為三十三章。曰︰「然
後此書(《中庸》)之旨,支分節解,脈絡貫通,詳略相因,巨細畢舉。」故
《中庸》分章析節,始於宋人。
較朱子稍晚之咸淳年間人,黎立武(公元 1243 – 1310),雖同出於程 門,其說「中,庸」,則發揮郭忠孝「中為體,庸為用。極天下至正謂之中,
通天下至變謂之庸」之說,以為程子晚年定論;與朱子取游、楊者異;著《中 庸分章》,分《中庸》為十五章。「天命之謂性」至「萬物育焉」為第一章。
「君子素其位而行」至「反求諸其身」,則為第五章。
自科舉隆盛,《四書章句》流行,而諸說悉廢。坊間刊刻《禮記》,因取 便利,有刪《中庸》《大學》兩篇之文,而祇存其目者。於是,學者讀《學 庸》,徒知有朱子;而《中庸》祇分有三十三章者矣。
本書選文,錄自《禮記》,應無章節;文義訓釋,當依鄭玄、孔穎達。惟 鄭孔注疏,重在訓詁;對於聖道,每有未安。故要尋繹義理,昌明聖教,則當 用程朱之說。是以本篇疏義,本之程朱。
丁、《中庸》釋義
「中」,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中的意思,在立場而言,是不偏不 倚,不邪不曲;在程度上,是無過無不及。「中」的觀念,是重要的,亦容易 了解。但是,「中」與「庸」結合起來,就有新的內容、新的意義了。
「 庸 」 , 最 初 的 意 思 是 「 用 」 。 《 說 文 》 曰 ︰ 「 庸 , 用 也 。 」 又 曰 ︰
「用,可施行也。」「用」是「可行」之意。《論語》即有現成之「行」字。
如「行有餘力」,也有「中行吾不得而見之」的「中行」一詞。若「庸」字即 是「用」、是「行」,則毋須更作一「庸」字矣。故知「庸」非止於「用」之 意。鄭玄曰︰「庸,常也。」朱子曰︰「庸,平常也。」是進一步的引伸義。
所謂「庸」者,是指「平常的行為」。所謂「平常的行為」,是指隨時隨地,
為每一人所應實踐,所能實現的行為。壞的行為,使人與人之間衝突牴牾,是 反常的行為,固然不是「庸」。即使是有道德價值,但為一般人所不必實踐,
所不能實踐者,也不是「庸」。因此「平常的行為」,實際是指「有普遍妥當 性的行為」,用傳統名詞說,就是「常道」。程子曰︰「不易之謂庸。」就掌 握到「庸」的究竟意義。平常的行為,必係無過無不及的行為;故「中」,乃
「庸」得以成立之根據。僅言「中」而不言「庸」,則「中」會懸空而成為一 種概念;祇言「庸」而不言「中」,則置此平常的行為於普遍而妥當的內容不 顧,「庸」之所以成立的意義亦不顯了。
所以,「中庸」是「不偏,不易」的。「中庸」即是「善」。故孔子曰︰
「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中庸章 句》第八章)這種「善」,必由不偏不易的行為而表現出來,亦即由「中庸」
而見。所以,中庸是在人人可以實踐,應當實踐的行為生治中,來顯示人之所
以為人的「人道」。這就是「中庸之道」了。
無論就訓詁,或從義理上,朱子引用程子之說︰「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 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最能解說「中庸」的本質。
二、注釋
1. 第一章︰《禮記》並無章節,章節係朱子《中庸章句》所分。朱子謂此 章乃「子思述所傳之意以立言」。
2. 天命︰鄭玄曰︰「謂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謂性命。」
3. 性︰程子曰︰「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人生氣禀理有 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惡,
是氣禀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蓋生之謂性,人生 而静,以上不容說。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 善也。」
4. 率 性 之 謂 道 ︰ 率 ︰ 循 也 。 道 ︰ 鄭 玄 曰 ︰ 「 道 , 猶 道 路 也 。 」 朱 子 曰 ︰
「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則其日用事物之間,莫不各有當行之路,是則 所謂道也。」
5. 修道之謂教︰修︰品節之也。教︰若禮樂刑政之屬是也。朱子曰︰「聖 人因人物之所當行者而品節之,以為法於天下,則謂之教。」
6. 須臾︰頃刻也。
7. 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戒慎恐懼,敬畏之意。睹︰見到。
聞︰聽到。朱子曰︰「君子之心,常存敬畏,雖不見聞,亦不敢忽。」
8. 莫見乎隱︰見︰同「現」。○粵[現],[jin6];○漢[xiɑ̀n]。隱︰暗處也。
9. 微︰細事也。
10. 慎獨︰獨︰朱子曰︰「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也。」慎獨︰鄭玄曰︰
「慎其閒居之所為。」
11. 喜怒哀樂︰人情也。
12. 中節︰中︰動詞,符合也。○粵[眾],[zung3];○漢[zhòng]。節︰法度、法 則也。中節︰合符節度。
13. 達道︰人人共由之道路。
14. 致︰到達。鄭玄曰︰「致,行之至也。」引伸為得到之意。
15. 位︰鄭玄曰︰「位,猶正也。」安其所也。
16. 育︰鄭玄曰︰「育,生也,長也。」生長、蕃育,遂其生也。
17. 第十四章︰《禮記》並無章節,章節係朱子《中庸章句》所分。朱子謂此 章,乃「子思之言也」。並曰︰凡章首無「子曰」字者,皆「子思」之言 也。此章分三小節,言素位,守分,正己。惟《禮記》鄭玄注,將「子 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數句,併入下文解說,即朱 子之第十五章。此節朱子以為結上文,鄭玄認為開下文,二說不同。
18. 君子素其位而行︰素︰平素也;又有當下之意。朱子謂「猶見在也」。
朱子曰︰「言君子但因見在所居之位,而為其所當為。」
19. 不願乎其外︰願︰慕也,傾慕之意。乎︰於也。外︰分位之外的名利物 欲 也 。 鄭 玄 曰 ︰ 「 謂 思 不 出 其 位 也 。 」 朱 子 曰 ︰ 「 無 慕 乎 其 外 之 心 也。」
20. 富貴︰富︰豐於財也。《說文》曰︰「富,備也。一曰厚也。」貴︰尊 也。《論語.里仁》︰「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
21. 貧 賤 ︰ 貧 ︰ 無 財 也 。 《 說 文 》 曰 ︰ 「 貧 , 財 分 少 也 。 」 賤 ︰ 卑 下 也 。
《論語.里仁》︰「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富與貧對,貴與賤對。
22. 夷狄︰外族也,與華夏異俗。有東夷、南蠻、西戎、北狄之分。夷狄,
統而言之也。
23. 患難︰患︰憂心也。難︰○粵[赧之陽去聲],[naan6]; ○漢[nɑ̀n]。坑坎之徑 也。即禍患災難之意。
24. 無 入 而 不 自 得 ︰ 入 ︰ 合 於 , 安 於 。 言 處 於 任 何 之 位 也 。 自 得 ︰ 自 然 得 到。意謂無一處不悠然自得、自樂而安於其位的。鄭玄曰︰「自得,謂 鄉所不失其道。」(鄉,同「向」。)
25. 陵下︰陵︰同「凌」,欺侮侵陵也。下︰指下位者。意即欺凌下位。
26. 援上︰援︰攀附援引。鄭玄曰︰「援,謂牽持之也。」上︰指上位者。
意謂交諂上位而欲攀引。
27. 正己︰端正自己。
28. 怨︰怨恨也。怨命運之不與也。
29. 尤︰過也,歸咎之意。歸咎他人。
30. 居易︰居︰處也,守也。易︰平地也。 ○粵[二],[ji6]; ○漢[yì]。鄭玄曰︰
「 易 , 猶 平 安 也 。 」 居 易 , 是 指 處 於 平 坦 無 險 的 境 地 , 即 素 其 位 而 行 也。
31. 俟命︰俟︰待也。命︰天命也。俟命︰不願乎外也。鄭玄曰︰「俟命,
聽天任命也。」
32. 行險︰險︰鄭玄曰︰「險,謂傾危之道。」行險,猶冒險也。
33. 徼幸︰徼︰通「僥」,求也。○粵[囂],[hiu1];○漢[jiɑ̌o]。幸︰謂所不當得 而得者。
34. 射有似乎君子︰射︰古人以射禮選賢與能,有大射、賓射等。大射,天 子將有郊廟之事,以射擇群臣貢士可以與祭者。賓射,行燕飲之禮,天 子與故舊朋友共射,所以申歡樂之情。射者當與敦品勵行相配合,規定 資 格 , 以 德 行 為 先 。 有 似 ︰ 全 在 心 上 言 。 意 謂 以 射 箭 的 道 理 來 比 喻 君 子,正己而不責人。
35. 失 諸 正 鵠 ︰ 失 ︰ 不 中 也 。 諸 ︰ 助 詞 , 之 於 也 。 鵠 ︰ ○粵[ 谷 ] , [guk1] ;
○漢[gǔ]。正、鵠,皆鳥名,指射箭之靶子。鄭玄曰︰「畫布曰正,棲皮 曰 鵠 。 」 大 射 張 「 皮 」 而 棲 「 鵠 」 , 賓 射 張 「 布 」 而 設 「 正 」 。 朱 子 曰 ︰ 「 皆 侯 之 中 , 射 之 的 也 。 」 又 曰 ︰ 正 者 , 正 也 。 明 射 者 內 志 須 正 也。鵠者,直也。明射者外體須直也。此說可另作參考。
36. 反 求 諸 其 身 ︰ 反 求 ︰ 自 省 、 自 責 也 。 祇 會 責 自 己 的 身 子 不 直 , 步 法 不 正,手法不穩;而不會怪靶子不正。言君子失道於外,亦反自責於己。
朱子曰︰「子思引此孔子之言,以結上文之意。」
三、賞析重點
黎立武《中庸指歸》曰︰「《中庸》者,群經之統會樞要也。」朱子更謂
《中庸》,「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復合為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 退藏於密。其味無窮,皆實學也。」其中首章,可謂全書總論。楊時所謂「一 篇之體要」者是也。首章之中,「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三 句,更是全書總綱。明白首章義理,則《中庸》之書可讀,儒學之理彰明;破 妖言之惑眾,而聖教不墜矣。惟經義多方,眾說紛紜,現取徐復觀氏之說,以 其通達易明也。
甲、釋天命之謂性
「天命」觀念,是由原始宗教承傳下來的觀念。「天命」的內容,主要是 以「吉凶」、「歷年」為主。《尚書.召誥》曰︰「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 歷年。」是周公在「天命觀」中,賦予「命哲」的新內容。「哲」是人的道德 性的智慧。人的道德性的智慧,是由天所命,這已開始了從道德上建立人與天 的連繫;但仍未將人之所以為人的「性」。以「天命」為即是人之所以為人的 性,是由孔子在下學而上達中所驗證出來的。孔子的「五十而知天命」,就是 對於在人的生命之內,所蘊藏的道德性的全般呈露。對於人之生命,給予最基 本的規定,而成為人之所以為人之性,這即是天命與性的合一。
「天命之謂性」,是孔子開拓出此一新的人生境界;其重要的意義,是在 道德基礎之上,與以重建。更重要的是,使人感覺到,自己的性,是由天所 命,與天有內在的關連。因而人與天,乃至萬物與天,是同質的,也是平等 的。天之無限價值,即具備於自己的性之中,而成為自己生命的根源。所以在 生命的自身,在生命活動所關涉到的現世,即可以實現人生崇高的價值。
「天命之謂性」,另一重大意義,就是確定每個人都有共同的根源,是來 自最高價值的「天」。每個人都秉賦了同質的價值;因此人與人之間,都是
「平等」的。可以共喻共信,因而可建立為大家所共同要求的生活常軌,走向 共同的目標。
乙、釋率性之謂道
孟子曰︰「夫道猶路也。」「道」的涵義有二︰就個人而言,是人所當行 之道路,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價值顯現。就人與人的相互關係而言,是人人所共 由之道路。共由此路,可以共安共進,否則會互爭互亡。所以,人人的行為,
都要涵攝於人性之中;人性之外,無所謂道。人性不離生命而獨存,也不離生 活而獨存。所以,順性而發的道,是與人的生命、生活連在一起,其性格自然 是中庸的。
「率性之謂道」,就是順著各人之性所發出的,即是「中庸」之道。既已 說「天命之謂性」,「人性」就具有「普遍性的價值」。這「普遍性」即表現 在每個人的「庸言」「庸行」了;這「價值」就成為每人所當行的道路,人人 所共由的道路了。最重要的,就是這道路是人人都可以行的,可以當下實現 的;沒有人是不會知、不能行、不可行的。所以說︰「夫婦之愚,可以與知 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中庸章句》第十二章)這個祇是起步 點,任何人可以當下實現,但任何人都不能當下完成;必須透過無窮的努力,
作無窮的向上,以呈現道德自身的無限性。所以「及其至也」,聖人亦有所不 知,有所不能。這就是曾子所謂「任重道遠,死而後已」的修養工夫了。
丙、釋修道之謂教
教,是政治教化。「修道之謂教」,是儒家對政治的一種根本規定。實現 中庸之道,即是政治之教,就是政治。中庸之道,出於人性;實現中庸之道,
即是實現人性。人性之外無治道,違反人性,即不成為政治。
儒家講「人治」。所謂「以人治人」(《中庸章句》第十三章),就是不 要以政治領導者的自己意志去治人,而是以各人所固有的中庸之道去治人,也 即是說人各以其中庸之道來自治。各人的中庸之道,即把個體與群體融和一 起,此外更無治道。《中庸章句》第二十章,哀公問政的前半段,就是「修道 之 謂 教 」 的 具 體 闡 述 。 所 謂 「 君 臣 、 父 子 、 夫 婦 、 兄 弟 、 朋 友 」 的 「 五 達 道」;所謂「知、仁、勇」的「三達德」。「三達德」,就是天命之性的真實 內容,是實踐五達道所必須具備的精神和條件。沒有這三種精神,人與人之間 的合理而和諧的關係就不能成立,五達道即不能實行了。
《中庸》又說︰「修道以仁。」意思是說把中庸之道,在政治上實現,必 須根據於仁。仁,才有推己及人的擴充力量。仁,才會尊重每個人的人性。因 而可以消解統治者的權力意志,而使人人各遂其性,各自行其中庸之道。以仁 為基本,所以庸言庸行的中庸之道,才可以貫通天人,貫通人我。所以儒家言 道德,必以仁為出發,以仁為終結。「忠恕」是行仁的工夫和方法。「率性之 謂道」的「道」是「仁」,「修道之謂教」的「教」也是「仁」。「忠恕」乃
「為仁之本」,也是「為政之本」。這就是儒家的「內聖外王」之學。
丁、釋慎獨
人皆有其性,即人皆有是道。道是內在於人的生命之中,故「不可須臾 離」。既不可離,則必於日常生活之中,故成為中庸之道。性,雖云是天命之 性;但是也有理解為生理的欲望。從理論上說,凡順性而發的行為,應該都是 中庸之道;但現實上,一般人的行為,並不合於中庸之道。所以,「君子戒慎 乎其所不睹」的幾句話,正是解決這問題而提出的。
在一般人而言,天命之性,常為生理的欲望所掩蓋壓迫,「天命之性」潛 伏在生命的深處,不曾發生作用;發生作用的,祇是生理的欲望。一般人祇是 順著欲望而生活,而不是順著「天命之性」而生活。戒慎恐懼的工夫,就是將 潛伏的「天命之性」,解放出來。「慎」,是戒慎謹慎;是深刻省察時的心理 狀態。「獨」,即《大學》所謂「誠意」之「意」,即是「動機」。動機未現 於外,是人所不知的,祇有自己才知,所以就稱為「獨」。「慎獨」,就是在 意念初動的時候,省察其是出於天命之性,抑是出於生理欲望。所以,一個人 的行為動機,是否「率性」,一定要通過「慎獨」的工夫,才可得到保證。
戊、釋中
《中庸》言「中」,都是就行為上的「無過無不及」而言。《中庸》在
「君子必慎其獨也」之下,接以「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一段。此處的
「 中 」 , 是 就 內 在 的 精 神 狀 態 而 言 , 程 伊 川 所 謂 「 在 中 」 , 即 是 「 內 在 的 中」。
此段說話,是緊承解釋「慎獨」的工夫。擾亂「天命之性」的,是由欲望 而來的「喜怒哀樂」。若喜怒哀樂,預藏於精神之內,則精神常處於一邊。當 其各外發出,亦因而會偏於一邊。所謂「喜怒哀樂之未發」的「未發」,就是 指「慎獨」的工夫,使精神我以成為一片純白之姿,而未被「喜怒哀樂」污 染。即是「無一毫成見」。凡是成見,一定有感情。無一毫成見,就是因為無 一毫欲望之私。其所以無一毫欲望之私,乃是來自慎獨的工夫;使生命中所呈 現的,祇是由天所命的性。性由天所命,通於物我而備於萬物,故曰︰「中也 者,天下之大本也。」
己、釋和
通過「慎獨」的工夫,將「內在的中」成為純白之姿的精神狀態,發而為 喜怒哀樂,則此時之喜怒哀樂,是自性而發。自性而發的喜怒哀樂,即是「率 性之道」,故此喜怒哀樂中即含有普遍性,因而能與外物之分位相適應,便自 然會「發而皆中節」;與喜怒哀樂的對象得到諧和,故謂之「和」。反之,挾 著由私人欲望所形成的喜怒哀樂的成見,即是順著自己的欲望去強加他人身 上,必然產生矛盾衝突,就不能和諧的了。
「和」,就是各種有個性的東西,各不失其個性,卻能彼此諧和統一。
「發而皆中節」,就是「率性之謂道」的落實。「中節」,即是「中庸」。中 和之「和」,是中庸的實效,因此可為天下之達道。故曰︰「和也者,天下之 達道也。」
庚、釋中和
中和之「中」,外發而為中庸,上則通於性與命,所以謂之「大本」。中 和之「和」,乃中庸之實效,故可為天下之達道,所以謂之「達道」。「中 和」的觀念,是「率性之謂道」的闡述。亦即是「中庸」向內通,向上提;因 而得以內通於性,上通於命的橋樑。「中和」是從「中庸」提鍊上去的觀念。
天地本無不位,由精神顛倒的人看天地,天地也是顛倒的。萬物本自遂其生,
若人過分地任由生理欲望去對待萬物,萬物亦受其摧毀。歷史上的獨裁專政,
文化解體的時代,就會如此。所以「致中和」,不是單就個人而言,乃就人人 而言。人人能推拓其中和之德,中庸之行,天地能立於本位,萬物便各得其 所。故曰︰「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這是非常平實的道理,沒有絲 毫神秘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