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國中部課程發展委員會實施要點
本校105年6月4日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一、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教育部頒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 要」設置本要點。
二、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以下簡稱本會)設置目標如下:
(一)於學期上課前完成學校課程計畫之規劃 (二)決定各年級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
(三)審查自編教科用書及設計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 (四)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
三、 本會設委員21人,其中至少1人為特教人員,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自當年8月1 日至隔年7月31日止;成員包含學校行政人員代表7名、領域教師代表8名、教師會代表1 名、各年級代表3名、家長與社區代表2名。本會開會時得視事實需要邀請校內教師、學 者專家,其他相關人員列席諮詢或研討。
四、 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學習領域課程小組,組織成員分工及執掌如下表所示:
組別 委員 任務內容
召集人 校長 1.召集委員會議
2.督導本校課程發展及實施工作的進行 執行秘書 教務主任 1.籌畫本校課程發展及擬訂各項工作計畫
2.協調、聯絡、督導、評鑑課程發展各項事宜 行政組 學務主任、輔導主任、
總務主任
1.協助推展學校本位課程 2.處室行政事務支援
課程研發組
教學組長
1.校內各學習領域教師資源之聯繫 2.跨領域小組召集人
3.負責規劃與執行教學、學習評量 導師或特教教師代表
班級經營、各領域教學、行政支援之協調 教師會理事主席
語文領域-國文召集人 1.各學習領域合理學習時數適當分配之研究 2.學期教學總計畫之擬訂與檢討
3.多元評量方式及適切性之探討 4.各學習領域教學策略之統整與探討 5.重要議題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之探討 6.課程之統整與銜接探討
7.成立並召開領域課程小組研究會 8.規劃領域成長研習
語文領域-英語召集人 數學領域召集人 自然領域召集人 社會領域召集人 藝術與人文召集人 健體領域召集人 綜合領域召集人 資訊、設備
及評量組
註冊組長、資訊組長、
設備組長
負責規劃提供相關軟硬體教學設備,及執行學生 多元評量成績處理
社區開發組 家長會會長、社區代表
1.協助班群家長會組織之成立與運作 2.社區環境及資源之調查與了解 3.社區資源之開發與運用
五、 本會每年定期舉行四次,每學期兩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於每學年結束前檢討課 程實施並規劃下學年之課程,並於次一學年課程開始前審核總體課程計畫後報局核備。
六、 本會由校長召集,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時,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之。
七、 本會開會時,須有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出席,方得開議,須有出席委員三 分之二(含)以上之同意,方得議決,投票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舉行之。若未達三 分之二同意則呈請校長裁決之。
八、 本設置要點經校務會議審定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