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公聽會辦理計畫
一、實施依據:依據教育部「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辦理。
二、實施目的:廣泛蒐集各縣市現職教師(高中、國中小)針對教師專業倫理意見,整合現場教師意 見,以提供後續研究參考。
三、第一階段六場次時間如下:
1.桃園市場次於 6 月 12 日上午 09:30-11:30 2.基隆市場次於 6 月 12 日下午 14:00-16:00 3.臺南市場次於 6 月 17 日下午 14:00-16:00 4.新竹市場次於 6 月 19 日上午 09:30-11:30 5.南投縣場次於 6 月 19 日下午 14:00-16:00 6.金門場次於 6 月 21 日上午 09:30-11:30 四、出席人員:
1.教育部代表人員
2.縣市教育局(處)代表人員
3.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4.「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計畫研究員 5.縣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
五、議程:
時間 內容 備註
上午場次 下午場次
09:10-09:30 13:40-14:00 報到
09:30-09:40 14:00-14:10 主席、教育部代表致詞 09:40-10:00 14:10-14:30 研究員簡報
10:00-11:30 14:30-16:00 綜合座談-意見交流 11:30- 16:00- 散會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6 月 5 日(星期三)止 2.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表單系統報名
(網址:https://forms.gle/jWaVbcGrG6CKnBDm9)
3.請所屬縣市及學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4.本公聽會出席費、交通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之支給,請各機關、學校依規定辦理,本計畫 不另支給,請諒察。
七、公聽會簡則
1.主席致詞:座談開始時由主席說明公聽會辦理之目的。
2.業務簡報:由計畫研究員簡報。
3.公聽會發言注意事項:
(1)發言時請先說明服務單位、姓名,便於記錄。
(2)每人發言儘量精簡,每人以 3 分鐘為限。
(3)為更忠實呈現發言紀錄,請發言後務必提交發言條予工作人員。
八、聯絡人:蘇筠雅秘書
傳真:02-25857559 電話:02-25857528#306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