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公聽會辦理計畫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公聽會辦理計畫 "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公聽會辦理計畫

一、實施依據:依據教育部「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辦理。

二、實施目的:廣泛蒐集各縣市現職教師(高中、國中小)針對教師專業倫理意見,整合現場教師意 見,以提供後續研究參考。

三、第一階段六場次時間如下:

1.桃園市場次於 6 月 12 日上午 09:30-11:30 2.基隆市場次於 6 月 12 日下午 14:00-16:00 3.臺南市場次於 6 月 17 日下午 14:00-16:00 4.新竹市場次於 6 月 19 日上午 09:30-11:30 5.南投縣場次於 6 月 19 日下午 14:00-16:00 6.金門場次於 6 月 21 日上午 09:30-11:30 四、出席人員:

1.教育部代表人員

2.縣市教育局(處)代表人員

3.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4.「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計畫研究員 5.縣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

五、議程:

時間 內容 備註

上午場次 下午場次

09:10-09:30 13:40-14:00 報到

09:30-09:40 14:00-14:10 主席、教育部代表致詞 09:40-10:00 14:10-14:30 研究員簡報

10:00-11:30 14:30-16:00 綜合座談-意見交流 11:30- 16:00- 散會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6 月 5 日(星期三)止 2.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表單系統報名

(網址:https://forms.gle/jWaVbcGrG6CKnBDm9)

3.請所屬縣市及學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4.本公聽會出席費、交通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之支給,請各機關、學校依規定辦理,本計畫 不另支給,請諒察。

七、公聽會簡則

1.主席致詞:座談開始時由主席說明公聽會辦理之目的。

2.業務簡報:由計畫研究員簡報。

3.公聽會發言注意事項:

(1)發言時請先說明服務單位、姓名,便於記錄。

(2)每人發言儘量精簡,每人以 3 分鐘為限。

(3)為更忠實呈現發言紀錄,請發言後務必提交發言條予工作人員。

八、聯絡人:蘇筠雅秘書

傳真:02-25857559 電話:02-25857528#306 E-mail:[email protected]

(2)

「教師專業倫理建構研究計畫」公聽會發言條 場次:桃園市基隆市臺南市新竹市南投縣金門

姓名

服務學校 職稱

E-mail TEL

發言重點摘要

備註 當日出席並發言者,請於會議當日(會前或會後)繳交發言條予

工作人員,並依發言條記載內容為憑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 事業單位申請補助辦理訓練計畫之當年度及前二年度未曾 接受本署 TTQS 企業機構版評核或辦訓能力檢核表檢核。. (二)

 學門審議會評比全部之申請案,參考書面審查 意見、申請書內容及申請人近五年的表現及主 審學術判斷,經整體交叉評比後,由審議會共

(二)第一類及第二類會議之申請案件至 遲應於會議預定開始日期一年前配合本 會第一期或第二期受理期限提出申請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社會型 3 年期計畫書撰寫格式

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倫理與宗教委員會〈 2013-15 〉主席

本書手稿在2001年11月初即已寄至布拉克威爾出版公司,正值安然破產事件

本書手稿在2001年11月初即已寄至布拉克威爾出版公司,正值安然破產事件

Westlaw Japan ● h ps://go.westlawjapan.com/wljp/app/welcome?no fyAtSignOn=true Westlaw Japan 由新日本法規出版社與 THOMSON REUTERS 旗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