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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社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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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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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社 政

一、人民團體輔導

(一)輔導民眾依規定進行人民團體籌組、設立等事宜。109 年 7 月至 12 月輔導成立 93 個人民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3 個)。

(二)輔導已成立之人民團體會務運作,截至 109 年 12 月底,本市共計 5,216 個人民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749 個)。

二、人權委員會

設置人權委員會,由府內代表 9 位、府外專家學者 8 位組成,提供本 府各機關進行重大人權議題之評估與規劃方向之諮詢、研議人權教育 政策及宣導人權保障觀念。第 6 屆第 2 次人權委員會議於 109 年 11 月 20 日召開完畢。

三、社會救助 (一)生活扶助

1.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 38,950 戶(人)次;

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扶助 39,104 人次;低收入戶子女就讀高中以上 就學生活扶助 28,616 人次,合計補助 5 億 3,336 萬 7,950 元。

2.低收入戶內就學學生仁愛卡 109 年 7 月至 12 月新核發 167 張,補 助製卡費 19,706 元,至 109 年 12 月累計核發仁愛卡 8,726 張。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60,485 人次,補助搭乘公車船費用 87 萬 7,224 元。

(二)脫貧自立服務

1.「夢翔啟動 青年自立計畫」鼓勵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 戶就讀大三及大四子女累積資產,109 年 7 月至 12 月 252 人參與。

2.「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自 106 年 6 月開辦,截至 109 年 12 月底,共 1,701 戶參與。

3.辦理就業脫貧方案

(1)媒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家戶二代工讀就業,109 年 7 月至 12 月 103 人、528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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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轉介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予勞政單位提供就業 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轉介低收入戶 21 人、中低收入戶 24 人。

(3)辦理「以工代賑方案」,提供工作機會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 戶家庭自立,109 年 7 月至 12 月輔導 241 人次。

(三)急難救助

109 年 7 月至 12 月救助 1,703 人次、補助 1,114 萬 1,000 元。

(四)災害救助

109 年 7 月至 12 月發放死亡救助 6 人、120 萬元;安遷救助 34 人、

68 萬元;住屋毀損救助 1 人、1 萬 5,000 元;住屋淹水 5 戶、7 萬 5,000 元;共計核發 46 人、197 萬元。

(五)收容安養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999 人次、1,700 萬 1,098 元。

(六)街友服務

1.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街友短期收容安置輔導及外展服務,109 年 7 月 至 12 月收容安置 314 人次、外展服務 3,598 人次。

2.於颱風及寒流等氣候不良或天災發生時,給予短期安置住宿場所;

入冬後社會局啟動街友低溫關懷服務,並夜訪關懷街友,送上熱 食及保暖衣物。

3.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就業服務 122 人次。

(七)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協助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其他原 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者,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625 案、847 萬 7,000 元。

(八)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

97 年 10 月起由勞保局補助專案人力審核國民年金法被保險人所得未 達一定標準之保險費補助。109 年第 2 期(109 年 4 月至 9 月)補助 370,068 人次、2 億 1,075 萬 9,830 元。

(九)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

重傷病住院看護費補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539 人次、723 萬 1,076 元;重傷病醫療費補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68 人次、

402 萬 3,435 元。

(十)「實物銀行」

運用各界善心資源,提供弱勢家庭各項生活物資、食物兌換券等,

委託民間單位成立「幸福分享中心-高雄市實物銀行」,已於三民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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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濃區、鳯山區、甲仙區、林園區、橋頭區、前鎮區及北前鎮區,

共成立 8 處實體商店,另結合社福團體於各區設置 54 處物資發放站,

由社工人員提供服務,民眾可依生活所需選取各項生活物資或食物,

並自 110 年起推出「物資行動車」,提供走動式服務。

(十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服務與紓困

1.提供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送餐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 務 678 人(已完成服務 636 人、持續服務中 42 人)。

2.居家隔離、檢疫及因需請假照顧無法生活自理之隔離檢疫者致無 法工作者,每人按日發給 1,000 元「防疫補償」,109 年 7 月至 12 月已核定 20,321 人、1 億 8,693 萬 8,000 元。

四、福利服務 (一)老人福利

1.老人人口

本市至 109 年 12 月底計 461,393 人,佔總人口 16.68%。

2.經濟補助

(1)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229,451 人次、

15 億 6,419 萬 725 元。

(2)中低收入戶老人特別照顧津貼,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398 人次。

(3)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補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81 萬 3,753 人次。

3.安置頤養

(1)社會局仁愛之家安置照顧

1 安養、養護、失智症照顧服務:至 109 年 12 月公費安養 64 人、自費安養 113 人。另委託民間單位辦理失能老人養護服 務(含失智照顧)公費 57 人、自費 43 人。

2 辦理多元健康促進活動: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多元化健康 講座 230 人次參加;家民身心評估 180 人;節慶活動 841 人 次參加;結合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文康活動 1,189 人次參 與。

(2)支持型住宅-銀髮家園

1 於左營區翠華國宅設置「銀髮家園」,109 年 12 月進住 12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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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都發局修繕完成前金區舊警察宿舍,共 48 戶轉作公營出租

「老青共居」社會住宅使用,其中 16 戶規劃為銀髮家園,

提供高齡長者租住,已於 109 年 10 月開始入住,入住 30 人。

(3)老人公寓:位於鳳山區,截至 109 年 12 月底進住 164 人。

4.社區照顧及長照加值服務

(1)失能老人使用爬梯機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222 人、1,911 人次。

(2)失能老人到宅沐浴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391 人、784 人次。

(3)經濟弱勢老人住宅修繕補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0 人。

(4)老人養護、長期照護服務

1 輔導老人福利機構提供長輩長期照顧服務,至 109 年 12 月本 市老人福利機構計 155 家,可提供 7,923 收容床位,實際 收容 6,805 人,平均進住率為 85.59%。

2 辦理低收及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養護服務補助費,至 109 年 12 月底 補助 1,161 人,服務 12,611 人次。

3 為完善失智症照顧資源,減輕失智症長輩家庭照顧壓力,輔 導 2 家老人福利機構設置失智症照顧專區,計可服務 52 位失 智症長者機構住宿式服務。其中 1 家照顧專區已於 109 年 9 月開辦,第一期可服務 18 位失智長者。

(5)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 長照衛福據點計畫」,108 至 109 年核定補助 4 案、5,056 萬 8,000 元,包含旗山太平社區活動中心、路竹老人活動中心、大社老 人活動中心及田寮衛生所閒置空間,整(新)建後設置長照服務 據點。

5.辦理高齡議題論壇及主題展示

109 年 7 月 30 日於社會局長青中心辦理「高齡者健康安全」暨「健 康老化」及「高齡者居住安全」暨「無障礙環境」2 場論壇及主題 展示,共 340 人參與;109 年 9 月 16 日於高雄醫學大學演藝廳辦 理「長輩來七淘-銀髮休憩產業議題」研討會,計 322 人參加。

6.關懷及保護服務 (1)關懷失智老人服務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製作安心手鍊 217 條、掛飾 12 條及自 費製作手鍊 142 條、掛飾 17 條。另設置本市失智症照護諮詢專 線,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45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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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獨居老人關懷服務

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335,802 人次。另對於失能、臥床之中 低收入戶獨居老人,強化其安全網絡,裝設 24 小時連線緊急通 報系統,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349 人、1,898 人次。

(3)老人保護服務

1 非家暴之老人保護案件由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執行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受理通報 395 人、開案數 267 件、服務 11,199 人次,另截至 109 年 12 月底,持續追蹤輔導個案計 497 人。

2 委託民間單位辦理「非家暴老人保護個案追蹤輔導服務方案」,

針對個案已穩定安置或返回社區需提供老人或家庭服務者,

及不願接受安置或無安置需求之個案,但評估有高風險需定 期關懷訪視者,轉介老人保護二線社工提供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轉介 44 案。

7.社會參與

(1)輔導於各區設置老人活動中心計 59 處,其中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提供老人休閒育樂、進修、日託、復健、諮詢等服務,賦予對 未來高齡社會需求做前瞻性規劃及帶動。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 務 693,775 人次。另豐富各老人活動中心(含敬老亭、老人活動 站)服務功能,提供近便性文康休閒、健康促進、長青學苑、外 展巡迴,福利諮詢及社區銀髮資源募集等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746,275 人次。

(2)為增強各老人活動中心服務功能,於前鎮、左營、鳳山、阿蓮 及美濃等五區各擇 1 處老人活動中心輔導成為區域型長青中心,

帶入多元增能培力方案課程並發揮協調與整合的角色,提供多 元化老人福利服務,鼓勵分享資源,共好共榮。109 年 7 月至 12 月開設長青學苑 12 班、辦理巡迴講座 54 場、增能研習 21 場、特色方案活動 18 場及資源連結 133 次,並辦理成果展共 4 場、1,106 人次參與。

(3)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加值設置 C 級巷弄長照站)

1 截至 109 年 12 月底成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加值設置 C 級 巷弄長照站)417 處,提供長輩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轉 介、餐食、健康促進、預防及延緩失能課程等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468,808 人次。

2 為推動社區照顧、促進銀髮族健康,鼓勵參與正當休閒活動,

增進據點長輩與志工共同參與戶外活動之機會,109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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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日辦理「歡『據』一堂,邁向健康」據點成果展,6,000 人參加。

3 鼓勵據點運用實務經驗,創造設計符合長輩適性之靜態教案,

於長青中心官網發佈「據在一起‧點子無限」教案工具電子 書,並於據點聯繫會議展示設計成果。另辦理「據點教案巡 迴體驗趴趴 GO」,讓據點人員實際學習與體驗教案操作,共 辦理 4 場次、135 人參與。

4 辦理高雄健促 2.0 方案,引進職能治療師及物理治療師等專 業人員進入 14 個據點,評估據點長輩需求,設計專屬活動教 案,提升健康促進服務效益,導入 20 次課程,進行 280 次專 業人員訪視;辦理強化運動保健課程,共開辦 10 班、171 個 單位受益;另以 107 年編製之「高雄健促 2.0」教案手冊辦 理工作坊辦理 10 班、186 個單位受益,提升志工帶課能力,

永續方案推動成果。

(4)老人免費乘車船及半價搭捷運,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5,652,617 人次,累計 389,098 位長輩持卡。

(5)設置銀髮族市民農園,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 60 名長輩使用,

服務 1,280 人次。

(6)推展行動式老人文康休閒巡迴服務,服務區域遍及 38 個行政區,

服務內容包括薪傳教學、福利諮詢、基本健康管理、休閒育樂、

市政宣導等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068 場次、75,755 人次。

(7)辦理「老玩童幸福專車」,提倡休閒娛樂,舒展長者身心並增進 其人際互動,109 年 7 至 12 月計辦理 114 車次、3,984 人參加。

(8)辦理本市四維及鳳山長青學苑進修課程,109 年 7 月至 12 月開 設公費班 348 班、14,292 人次參加,活力班 8 班、263 人次參 加及開設自費班 244 班、7,916 人次參加;109 年辦理老幼共融 樂學習創新方案,開班 24 班,800 人次參與;109 年 12 月 5 日辦理長青學苑聯合成果展,計 1,500 人次參與。

(9)運用長青人力資源,傳承大使共計 234 名,109 年 7 月至 12 月 開設社區薪傳教學課程 81 班次、15,980 人次參與。

(10)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 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福利機 構、老人文康中心耐震補強及整建計畫」補助,110 年核定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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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 2 案共 1,200 萬元,為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與仁愛之家 博愛廳 2 案。

(11)辦理重陽節系列活動,以「3 心 5 老~世代共融、樂活不老」

為老人福利政策主軸,其中「3 心」為給長輩關心、使長輩開 心、讓家屬放心,「5 老」為保障老本、照顧老身、珍惜老伴、

結交老友、安全老屋,並連結 16 個局處單位與 38 區公所,共 同推動 31 大項高齡者服務方案及 31 項重陽節系列活動,共 721,552 人次參加。另為鼓勵各區宣揚重陽敬老,補助各區公 所分區舉辦慶祝重陽節敬老活動,計辦理 234 場次、159,395 人次參加。

8.老人福利促進小組

(1)109 年 10 月 30 日辦理本府老人福利促進小組委員參訪本市 老人活動中心、日照中心及居住等福利服務措施,以利了解 本市老人服務推動情形。

(2)依據老人福利法第 9 條規定設置老人福利促進小組,業於 109 年 11 月 9 日召開第 5 屆第 4 次小組會議。

9.老幼共學師資培育計畫

結合輔英科技大學於 109 年 7 月至 10 月辦理老幼共學師資培育計 畫,透過師資培訓及活動示範讓參與者了解老幼共學的概念,並 於社區中推廣以促進世代共融,計 40 人參與。參加學員之教案列 入社會局 110 年「快樂學習~世代共融」補助計畫優先補助。

10.辦理獎勵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計畫

為提升本市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公共安全,依據衛生福利部社 會及家庭署「獎勵私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改善公共安 全設施設備費申請作業注意事項」,依風險盤點及需求輔導機構 申請,109 年度總計獎助 79 家、102 家次、2,238 萬 4,958 元。

11.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

輔導老人福利機構參加「衛生福利部 109 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品 質提升卓越計畫」,透過改善公共安全及照顧品質提升等面向提 升機構服務品質,維護住民受照顧權益。109 年度輔導 65 家機構 參加,並有 35 家機構通過書面審查,共計獎助 3,656 萬元。

(二)身心障礙福利 1.身心障礙人口

本市至 109 年 12 月底計 145,110 人,佔本市總人口數 5.25%。

2.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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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報暨個案管理服務(含監護案件),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990 人、13,661 人次。

(2)生涯轉銜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新增轉銜個案 35 人,服務 44 人次,追蹤 64 人、133 人次,合計 99 人、177 人次。

3.經濟補助

(1)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289,331 人次、

15 億 2,395 萬 5,410 元。

(2)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托育養護)費用補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住宿式照顧 5,510 人、4 億 5,680 萬 2,645 元。

(3)輔助器具補助(含輔具代償墊付廠商),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4,599 人次、4,499 萬 9,256 元。

(4)補助設籍本市滿 1 年之輕度、中度身心障礙者全民健保保費自 付額,109 年 7 月至 12 月平均每月補助 52,027 人;補助本市 身心障礙者 3 至 18 歲子女全民健保保費自付額,109 年 7 月至 12 月平均每月補助 241 人,合計補助 1 億 2,947 萬 1,220 元。

(5)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租賃房屋租金 295 名、購屋貸款利息補 助 38 名,合計補助 458 萬 801 元。

(6)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每月核發 3,000 元,109 年 7 月至 12 月 平均每月補助 466 人,計補助 838 萬 2,000 元。

(7)身心障礙者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38 人次,平均每月 23 人,計補助 6 萬 7,602 元。

(8)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89 人。

4.社區服務

(1)109 年 7 月至 12 月輔導 5 處身心障礙者社區樂活補給站,服務 167 人;輔導 11 處社區居住家園,服務 57 人;設立及輔導 35 處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 591 人。

(2)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7 人、1,566 人次、10,840 小時。

(3)辦理精神障礙者生活重建服務,包含精障農場園藝及茶點小舖 生活重建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33 人、1,154 人次。

(4)設置視覺障礙者社會重建中心,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52 人、

823 人次、1,025.5 小時。

5.無障礙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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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持博愛卡搭乘本市市營公共車船及民營客 運市區路段可享每個月 100 段次免費,另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 伴者 1 人搭乘本市、外縣市捷運及本市輕軌享有半價優惠,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507,780 人次、1,703 萬 8,278 元。

(2)配合交通局共同推動復康巴士及通用計程車,現有 160 輛復康 巴士營運,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43,685 趟次。另有 327 輛 通用計程車,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 177,737 趟次車資補助。

6.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

(1)設置機構及日間照顧據點提供身心障礙者照顧訓練

109 年 7 月至 12 月公設民營身障機構 13 處、服務 448 人;私 立身障機構 9 處、服務 574 人;身障日間照顧據點 10 處、服務 117 人。

(2)設置無障礙之家辦理綜合福利暨照顧服務

109 年 12 月底照顧服務全日型 98 人、日間照顧服務 6 人,另 結合民間團體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 23 人、學齡前日間托育 含時段療育服務 44 人及自閉症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17 人,總計 服務 188 人。

(3)增設全日型住宿生活照顧機構「無障礙之家附設燕巢家園」,可 服務 120 人(含全日住宿照顧 105 人、嚴重情緒行為輔導專區 10 人及機構臨短托或緊急安置 5 人),自 109 年 12 月 30 日起 提供全日住宿照顧服務。

7.支持服務

(1)辦理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期照顧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23 人、2,084 人次、9,655 小時,補助 432 萬 1,957 元。

(2)辦理身心障礙自立生活支持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56 人、9,973 小時。

(3)辦理視覺障礙者生活照顧輔佐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318 人、3,986 人次、8,221.5 小時;另補助視障者每人每月 4 次搭 乘計程車費用(每趟次 85 元),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782 趟。

(4)推動視覺障礙者使用導盲犬業務,本市已累計 11 位視障者使用 導盲犬,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本市使用人數為 2 人。

(5)設置 2 處輔具資源中心、10 處服務據點及 4 處便利站,提供本 市身心障礙者家屬及社區民眾聽覺輔具評估服務及辦理輔具回 收、租借、維修、諮詢、評估及個案追蹤等服務,109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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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12 月回收 1,153 件、租借 3,843 人次、維修 1,439 件、到宅 服務 6,874 人次、評估服務 9,989 人次、二手輔具媒合 438 人 次及諮詢服務 23,450 人次。

(6)設置「手語服務中心」,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手語翻譯服務 427 場、724 人次受惠。並於社會局設置「手語視訊服務專區」,

協助本市聽語障朋友反映市政意見,或洽詢辦理各項事務,服 務 174 人次。另委託辦理同步聽打服務,協助不諳手語之聽語 障者另一種溝通方式,服務 141 場、686 人次受惠。

(7)辦理心智障礙者雙老家庭支持網絡服務,減輕本市心智障礙者 雙老家庭危機,適時提供服務,109 年服務 917 位心智障礙者、

887 個家庭。

(8)辦理「推廣輔導高雄市身心障礙友善商家」,累計至 109 年 12 月計 226 家獲友善商家認證。

(9)辦理「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試辦計畫」,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 22 名家庭照顧者及社區式服務提供者評估諮詢、

情緒支持及相關資源服務計 95 人次。透過跨專業團隊服務模式 之導入,協助 20 名具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服務 237 人次。

8.身障福利團體輔導

(1)補助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充實設備,109 年補助 33 項計畫、102 萬 1,380 元。

(2)補助身心障礙福利團體辦理各項福利服務活動,109 年補助 156 項計畫、369 萬 7,900 元。

9.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

(1)109 年 7 月至 12 月完成需求評估個案 1,433 名,受理身心障礙 證明申請 27,180 件,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25,166 件。

(2)109 年 7 月至 12 月召開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服務專業團隊審查會 議 27 場次,完成專業團隊審查 25,353 件。

(3)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團體督導 2 場次、35 人次參與;研習訓 練 3 場次、158 人次參與。

10.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推動小組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10 條規定設置「高雄市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於 9 月 30 日及 12 月 21 日召開第五屆第 5、6 次小組會議,針對無障礙環境改善、體適能及福利服務促進 等多項議題,進行跨局處協調。

11.慈善團體攜手身障團體共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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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擴大福利資源,創造 1+1 大於 2 的效益,建構「攜手愛相挺- 高雄市慈善團體攜手身障團體共好平台」,邀集慈善團體與身障 團體多次意見交流進行合作,培力身障團體提出平衡城鄉社區式 據點設立、家庭關懷訪視等五大面向 29 個服務方案,將慈善團 體的人力、物力及財力等資源挹注身障團體,增強身障團體服務 能量,讓身障服務供給更多元。109 年 12 月 29 日辦理「慈善團 體攜手身障團體共好平台啟動儀式」。

12.辦理 2020 高雄市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活動

響應 12 月 3 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以「平等參與愛逗陣」為主 題,提倡身心障礙朋友與社會大眾享有平等與參與的權利,鼓勵 市民朋友融入身障朋友生活圈。109 年 11 月 28 日辦理「平等融 合力量無限~火力全開 945 夯」活動,750 人參加;12 月 3 日於 悅誠廣場辦理「2020 高雄市國際身心障礙者日記者會」,並辦理

「礙的影響力」攝影展,展出 80 幅攝影比賽優選作品,展期至 12 月 9 日,共計 25,523 人次參與。

(三)兒童少年福利 1.生育津貼

109 年起生育第一、二名子女每名補助 2 萬元、第三名以後每名 補助 3 萬元,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9,576 人、2 億 351 萬元。

2.育有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76,315 人 次、4 億 7,201 萬 4,522 元。

3.育兒資源服務

(1)設立托育諮詢專線 394-3322(就是深深愛兒),及「雄愛生囝 仔‧FUN 心育兒資源網」,整合育兒所需資訊、資源,分類便利 民眾查詢運用。

(2)辦理 0 至 2 歲兒童親職教育,規劃「兒童發展」、「生活安全」、

「親子互動」、「生活照顧」4 主題課程,109 年 7 月至 12 月 辦理 111 場次、3,233 人次參與。

(3)設置 20 處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嬰幼兒遊戲空間、親子活動、親 職教育及育兒諮詢等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261,653 人 次。另為縮短育兒資源城鄉差距,設置「育兒資源車-青瘋俠 1 號」、「育兒資源車-草莓妹 1 號」進行定點定時或接受社區預 約的巡迴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8,886 人次。

4.托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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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輔導設立托嬰中心,至 109 年 12 月底立案公私立托嬰中心及社 區公共托育家園計 80 家,並委託專業團體辦理訪視輔導,加強 教保、衛教及行政管理等面向,以提昇服務品質,109 年 7 月 至 12 月訪視輔導 142 家次。

(2)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提供育兒家庭平價、優 質示範性托育服務,設置公共托嬰中心,已於三民(2 處)、鳳 山(2 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港、新興、岡山、鼓 山、林園、前金、路竹、旗山及楠梓等區成立 17 處公共托嬰中 心,可收托 790 人。

(3)因應少子女化,爭取衛福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設置社區公 共托育家園,109 年 7 月至 12 月增設左營、鳳山鎮北 2 處,全 市共設置 8 處,預計 110 年於旗津、永安、彌陀、美濃、阿蓮 區再增設 5 處,可再收托 60 名未滿 2 歲兒童,共計可收托 156 名。

(4)聯合本府社會、工務、消防、衛生等機關執行托嬰中心聯合公 共安全檢查,以維護幼兒托育安全,109 年 7 月至 12 月共稽查 托嬰中心 78 家次。

(5)為加強托嬰中心收托兒童權益保障,補助送托托嬰中心之幼童 團體保險費,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補助 2,294 人、93 萬 8,340 元。

(6)由 6 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供家長近便性選擇幼兒居家托 育媒合服務,截至 109 年 12 月底加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納管登 記托育人員有 3,088 人。

(7)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自 103 年 12 月 1 日起,

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者(即托育人員),收費照顧 3 親等以外 幼兒,應向社會局辦理登記。截至 109 年 12 月底領有居家式托 育服務登記證書計 3,088 人。

(8)為滿足家長因突發事件之托育需求,自 107 年起於社會局婦幼 青少年活動中心、兒童福利服務中心、大同社會住宅及左營社 會福利服務中心設置 4 處定點計時托育服務據點,委託民間團 體辦理,提供 6 個月以上至未滿 6 歲兒童臨時托育服務,並依 據不同據點特性,提供日間、夜間、假日等多時段、彈性且近 便的臨時托育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預約服務 887 人次。

5.推動未滿 2 歲暨延長 2 至 3 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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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置托育準公共化機制,至 109 年 12 月本市準公共化托嬰中心 簽約家數計 44 家,可簽約家數計 45 家,核定收托人數計 1,727 人,至 109 年 12 月實際收托人數計 1,236 人;至 109 年 12 月 本市準公共化居家托育人員簽約人數計 2,754 人,可簽約人數 計 3,000 人,核定 0-2 歲收托人數計 5,508 人,實際 0-2 歲收 托人數計 2,817 人。

(2)未滿 2 歲暨 2 至 3 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費用

將幼兒交由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照顧,每月補助 3,000 元至 1 萬元不等之托育費用,第 3 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 1,000 元,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33,481 人次、1 億 6,838 萬 32 元。

6.兒童居家安全

為推動兒童居家安全,於三民陽明育兒資源中心設立兒童居家安全 體驗區,提供嬰幼兒居家安全體驗示範,並由專業人員提供居家安 全檢測服務與諮詢,給孩子更安全的成長空間,並已於本市育兒資 源中心設置 20 處居家安全檢測站。

7.保護性兒童少年照顧 (1)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

為提供本市失依或需保護安置之兒童少年完善之生活照顧及適 當醫療照護,本市設有 1 家公設公營、3 家公設民營及 10 家私 立安置教養機構,並與 6 家身心障礙教養機構、外縣市 21 家兒 童及少年安置機構、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少年教養所及衛 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簽約委託辦理安置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兒童少年安置服務 534 人、2,855 人次,並召開「109 年 度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第 2 次業務聯繫會報」,本市各兒少安置教 養機構計 38 人參加。

(2)家庭寄養服務

1 服務效益

A.委託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 260 人、

1,225 人次。

B.社會局自辦兒童及少年親屬寄養,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 28 人、149 人次。

2 109 年 7 月至 12 月寄養安置業務執行概況

召開新進寄養家庭審查會,計 4 戶通過審查;進行寄養家庭 16 戶查核工作。另召開 109 年度第 3 次寄養家庭支持資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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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計畫跨專業團隊評估小組會議,針對 29 戶寄養家庭、29 名寄養兒少進行服務需求評估及專業加給審查。

(3)補助寄養、委託收容於安置機構之兒童及少年,其監護人無力 負擔之健保費,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867 人次、58 萬 4,969 元。

8.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服務

(1)本市公辦民營設置 11 處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中心,及輔導 民間團體申請中央或社會局補助設置 10 處兒少社區照顧服務 據點,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766 人、89,864 人次參加。另由 本府社會局補助或民間自籌辦理 39 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 區照顧服務據點,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約 585 名弱勢兒童及 少年。

(2)辦理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協助年滿 15 歲以上,結束安 置或經評估不宜返家及社區中因原生家庭失功能而被迫在外自 立生活少年,提供短期住宿並輔以適切且即時之就學、就業、

生活適應等輔導,109 年 7 月至 12 月追輔服務 70 名自立少年,

並提供 16 名少年入住自立生活宿舍。

(3)辦理弱勢家庭兒少餐食計畫,結合本市超商及連鎖便當店,並 經由社工員評估需求,提供本市弱勢家戶未成年子女寒暑假期 間餐食兌換券,109 年度暑假受惠兒少 1,262 人。

(4)辦理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戶政機關逕為出生 登記者、戶政機關逕遷戶籍至戶政事務所者、逾期未完成預防 接種者、未納全民健保逾一年者、國小新生未依規定入學者、

矯正機關收容人子女、父或母未滿 20 歲者之育有六歲以下兒童 之家戶進行關懷訪視,並視案家需求適時媒合福利資源予以協 助,以預防兒少受不當照顧及虐待事件發生,109 年 7 月至 12 月完成訪視 68 名六歲以下弱勢兒童。

9.弱勢家庭兒童少年生活及醫療補助

(1)補助 18 歲以下子女每人每月緊急生活補助 3,000 元,扶助期間 以 6 個月為原則,109 年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532 人、629 萬 45 元。

(2)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健保費、住院期間之診療費、看護費及其 他經評估有必要補助之項目,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49 人、

80 萬 3,1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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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扶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3,710 人、

1 億 7,457 萬 4,053 元。

11.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及教育補助

(1)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535 人、

684 萬 7,260 元。

(2)特殊境遇家庭兒童托育津貼,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6 人、4 萬 3,500 元。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就讀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免證明,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117 人。

12.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28 人、35 萬 3,789 元。

13.兒童及少年收出養服務

本市成立「高雄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設置諮詢 專線 349-7885,提供民眾單一諮詢收出養服務窗口及公開資訊交 流平台。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56,649 人次。

14.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監護權、收出養案件訪視調查服務

對於父母聲請法院酌定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案件,

或法院審理認可兒童及少年收出養事件時,為維護兒童及少年最 佳利益,委託民間團體提供專業評估報告供法院參酌,109 年 7 月至 12 月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監護權案件計 757 件,收出養案 件計 83 件。

15.未成年子女出庭陪同服務

設置「高雄市政府駐法院家事聯合服務中心-社政服務站」,提 供未成年子女出庭前準備、陪同服務及有需求之民眾相關福利諮 詢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954 人次。

16.執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相關業務

(1)對經本府警察局查獲未滿 18 歲有遭受性剝削之兒童少年,派 員陪同偵訊,109 年 7 月至 12 月陪同偵訊 56 人,社工員評估 緊急安置 4 人,52 人交由家長保護教養。

(2)本府社會局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針對交付家長、經法 院裁定安置期滿之個案,進行追蹤訪視輔導,109 年 7 月至 12 月追蹤輔導 121 人、1,371 人次。

(3)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109 年 7 月至 12 月 開具輔導教育處分書計 43 人,並轉介委辦單位執行輔導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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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辦理性剝削兒少家庭多元服務創新方案,透過對兒少及家長分 別辦理團體講座方式,教導兒少學習如何自我保護,以及家長 如何防範子女再遭誘騙受害。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家長及 少年團體各 4 場次,總計 8 場次、52 人次參與。

17.0 至 6 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1)受理通報轉介並提供個案管理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受理 新增通報個案 1,235 件,截至 12 月底仍持續服務 3,200 人、

17,465 人次。

(2)委託設立 14 處公設民營早療據點,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日間托 育服務,截至 12 月底仍收托 186 人,時段療育訓練 313 人、

服務 7,602 人次,到宅療育訓練 39 人、1,916 人次。

(3)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兒童發展篩檢,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105 場次,篩檢幼童 1,504 人,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個案並進行通報 93 人。

(4)結合社區資源辦理親職講座、成長團體、親子活動、早療宣導 等活動,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4,136 人次。

(5)受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申請,109 年 7 月至 12 月核定補助 4,031 人次、1,227 萬 9,175 元。

18.兒童少年綜合性服務

(1)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提供 0-12 歲兒童遊戲空間、親子二手玩具借用之場域,計服 務 45,276 人次。結合學校、社團、社區資源等單位,辦理親 子活動計 39 場次、1,867 人次。

(2)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 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A.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有增進親子空間,服務 21,495 人次。

兒童遊戲空間親子活動包括 Baby play group、親子故事家 庭、親子共讀-故事阿姨時間與繪本幸福一起 go 等活動,

共計 420 人次參與。

B.公設民營「探索體驗學園」,探索設施包括巨人梯、蔓藤路、

獨木橋、砲彈穿越及攀岩等,以符合少年冒險需求及著重 於培養其學習重視安全和團隊合作為設計重點,辦理一般 性活動、兒童少年活動、高關懷活動等共計 2,096 人次參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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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動未成年懷孕整合服務

(1)本府訂定跨局處整合服務計畫,整合社會局、衛生局、教育局、

警察局、民政局等網絡資源,並結合各社福中心、家防中心、

民間單位提供未成年懷孕個案及未成年父母個別化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通報 243 人、服務 203 人、諮詢服務 1,521 人 次。

(2)在 18 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設置服務據點,並開辦孕期營養津 貼,強化未成年懷孕少女健康照顧,經社工人員評估受補助者,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 77 人次。另依個案需求提供醫療協助、

托育服務、就業服務、育兒指導等資源連結,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874 人次。

20.落實兒童表意權

市府為使各項兒童少年的工作能更貼近兒少需求,實踐兒童權利 公約-表意權之精神,依據「高雄市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 保障促進會設置要點」遴聘 2 名本市少年暨青年代表成為該會之 委員,並出席 109 年 10 月 30 日召開「高雄市政府兒童及少年福 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第 5 屆第 4 次會議,協助本市促進兒童及 少年福利與權益。

21.少年社會參與

(1)辦理青少年培力及休閒活動計 6 場次、235 人次參加。

(2)為鼓勵少年參與關心公共事務,遴選、培訓少年暨青年代表,

引導兒少代表進行議題的聚焦,並建立共同願景,計 24 場次、

436 人次參與。

22.建置世代中心

本市已於楠梓、仁武、鳳山、新興、鼓山、左營、岡山、林園、

大樹、阿蓮、前鎮、梓官、苓雅、大寮、美濃、鹽埕及前金等 17 區由市府或民間佈建 17 處同時具世代共融服務之世代中心,並 將持續優先於服務需求較密集之區域,盤點合適空間積極優先設 置,若於其他區域覓得合適場地,亦可評估符合需求之服務型態 增加設置。

23.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108 至 109 年核定補助 37 案、7,233 萬 9,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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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婦女福利

1.一般婦女福利

(1)依據「推展婦女福利及單親家庭補助原則」補助本市婦女團體 辦理增進婦女權益方案,加強培力在地婦女團體。109 年 7 月 至 12 月補助與層轉中央申請經費辦理 69 項方案計畫。

(2)設置「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落實「性別主流化計畫」 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等。109 年 7 月 至 12 月召開小組會議 2 次和委員會議 2 次。

(3)109 年 11 月 26 日召開本府性別主流化工作小組 109 年第 2 次 會議,針對性別影響評估、性別預算、性別統計與性別意識培 力等辦理情形進行追蹤報告。

(4)設置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及婦女館提供婦女福利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情形如下︰

1 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施設備空間服務,共提供電話諮詢 3,867 人次、現場諮詢 4,986 人次,並提供 80 位婦女 8,066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機會,女人家、親子空間、韻律教室 及舞蹈教室等空間服務 46,985 人次,並辦理講座、影展等婦 女相關成長學習活動 140 場次。

2 婦女館設施設備空間服務,共提供電話諮詢 887 人次、現場 諮詢 15,250 人次,提供 67 位婦女 5,450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 參與機會,女性史料室辦理相關性別課程 50 場次、938 人次 參與,諮詢參觀 2,953 人次。女人空間辦理婦女培力服務成 長課程、動靜態展計 45 場、1,732 人次參與,電腦室等開放 空間使用、參觀等計 16,085 人次,結合民間婦女團體辦理課 程 95 場次、2,670 人次參與。其餘韻律、技藝、視聽、演講 廳等、空間 6,021 人次。

3 社區婦女大學提供女性多元學習及符合婦女需求專題課程,

共計 86 班、412 場次、7,957 人次參與。

4 女力經濟—高雄婦女經濟培力方案選入 78 位婦女個人及 2 組社福團體,7 月至 12 月辦理實體課程、方案經營共計 24 場次、568 人次參與,及重點輔導 150 人次。「好好逛幸福 館」粉絲專頁,透過網路平台以姐妹創業故事行銷產品,共 計 159,805 人次瀏覽,市集場域及行動市集行動力提供女力 市集及其他展售方式共計 35 場次、營業額 133 萬 5,29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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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辦理「坐月子到宅服務」友善婦女措施

培訓坐月子到宅服務員提供婦女產後身心照顧服務,包括月子 餐料理、簡易家務及婦嬰照顧。可自行選擇生育津貼現金補助 或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第一胎免費 80 小時,第二胎免費 160 小時,第三胎以上免費 240 小時)。109 年 7 月至 12 月各項服 務成效如下:

1 坐月子到宅服務 369 人,諮詢電話 2,460 人次。

2 辦理父母成長課程、親職成長教育團體、親子活動與宣導活 動,計辦理 47 場次、1,652 人次參與。

3 辦理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培訓 1 梯次、48 人參訓。

4 結合本府衛生局及市立中醫醫院結盟合作「中醫助好孕,健 康坐月子」,發放 475 張張社區回診卡。

2.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

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 及改善生活,109 年 7 月至 12 月扶助 169 人、302 人次,補助 387 萬 497 元。

3.單親家庭福利服務

(1)設置小港山明、左營翠華及鳳山向陽單親家園共 71 戶,以優惠 租金出租使用,協助解決單親及弱勢家庭居住問題,截至 109 年 12 月底計出租 61 戶。

(2)設置 5 處公辦民營單親家庭服務據點,提供個案電訪、家訪、

會談輔導、福利諮詢服務及親職教育等服務活動,109 年 7 月 至 12 月服務 10,797 人次。

4.新住民家庭福利服務

(1)設置新住民會館,提供新住民友善服務

提供母語諮詢專線、通譯媒合、新住民人才培力、多元文化意 象營造活動、異國文化展覽及課程規劃與新住民溫馨聚會交流 空間等服務。

1 結合新住民志工,建置本市新住民單一服務窗口母語諮詢專 線(07-235-1785),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43 人次。109 年度發行新住民服務簡介文宣多國語言對照版本共 6,000 份,

並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活動及課程,運用七國語言網站、廣 播電台及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輸送新住民家庭福利及生活資 訊,109 年 7 月至 12 月 17,647 人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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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續培訓通譯人員,建置通譯媒合平台,整合警政、衛政、

社政通譯人才,提供 13 種語種通譯服務,適時提供予外籍人 士或新住民,以解決生活各項問題。

3 新住民人力資源及人才培力,建置本市新住民多元文化人才 資料庫,本期多元語言通譯人才計 183 位、大專院校多國語 言通譯師資計 20 位、多元文化宣導人才師資計 38 位、新住 民藝文表演團體計 14 個及新住民教學料理師資計 29 位,相 關人才之專才與聯繫資訊皆公告於網站供各界使用。

(2)設置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本市左營、新興、鳳山、路竹及旗山區設立 5 處新住民家庭服 務中心,提供新住民家庭諮詢服務、關懷訪視、個案管理及辦 理各項支持性方案等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5,816 人次。

另規劃辦理節慶聯誼、多元文化宣導等活動,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40 場次、4,184 人次參與。

(3)設立新住民社區服務據點

輔導民間團體設立 22 處社區服務據點,運用志工提供家戶關懷 訪視,並結合市府機關辦理親職教育、生活適應、語言學習、

婦女成長、多元文化宣導、產業培力等特色方案,7 月至 12 月 服務 15,170 人次。

(4)辦理設籍前新住民經濟扶助措施

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之家庭扶助計畫,109 年 7 月至 12 月補助子女生活津貼 81 人次、19 萬 2,780 元;緊急生活扶助 16 人次、20 萬 9,584 元;返鄉機票補助 1 人次、1 萬 3,500 元,

共計補助 98 人次、41 萬 5,864 元。

(五)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 1.集中受理與派案業務

成立單一受派案窗口,建立專業化、系統化之篩派案工作模式,勾 稽跨領域風險資訊。為達以家庭為中心之多元性、整合性服務,定 期邀集各權管單位召開會議。

2.家庭暴力防治業務

(1)109 年 7 月至 12 月計受理家庭暴力 7,905 件。

(2)緊急救援服務:提供有需求之被害人及其子女 24 小時緊急安置 及短、中、長期庇護安置服務,又考量不同族群、男性被害人、

精神障礙或醫療照護等被害人庇護安置服務之特殊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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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專業性,提供多元安置處所;公辦民營庇護安置處所(小星 星家園)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25 人;本市特約旅館、養護 機構與醫療院所附設日間照護中心等庇護安置處所,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30 人。

(3)專業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諮詢服務 45,902 人次、協 助聲請保護令 154 件、陪同被害人接受偵訊、報案、出庭、驗 傷等陪同服務 364 人次、提供被害人心理諮商服務 764 人次、

法律諮詢服務 120 人次、提供經濟扶助 1,327 人次、辦理未成 年子女交付及交往會面服務 140 人次等。

(4)辦理受暴婦女自我成長團體:為協助受其深入探索自我及持續 自我成長,109 年 7 月至 12 月 198 人次參加。

(5)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55 案,提供居住規劃、就業協助、經濟扶助及法律扶助等服務計 2,111 人次。

(6)召開「高危機個案網絡區域會議」:除本府各相關局處外並邀請 地檢署檢察官及外聘專家學者與會,以有效提高高危機個案風 險評估準確性,落實被害者人身安全保護及降低再受暴率,109 年 7 月至 12 月召開 26 次,討論 539 案。

(7)召開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會議:邀集專家學者、

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勞工局、民政局、原住民事務委員 會,檢視防治工作成效,研商相關政策計畫與方案措施,有效 推展本市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工作,109 年 7 月至 12 月計召開 2 次、89 人次與會。

3.兒少保護服務業務

(1)提供兒少保護個案立即性的危機處遇及相關協助,109 年 7 月 至 12 月受理兒童少年保護個案通報 3,256 案,109 年 7 月至 12 月依個案需要提供關懷訪視、個案輔導、諮詢服務、陪同服務、

親職教育等共 52,532 人次。

(2)對於施虐情節嚴重之父母或監護人施予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

109 年 7 月至 12 月新開立 70 案、549 小時,109 年 7 月至 12 月輔導服務 2,302 人次。

(3)持續推動本市兒少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實施計畫,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轉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 市兒童少年驗傷醫療整合中心」及高雄長庚醫院「兒童發展暨 保護中心」計 37 案,其中 10 案啟動重大兒虐案件偵查機制。

(22)

193

(4)辦理本市性剝削兒少家庭多元服務創新方案,針對性剝削案件 之兒少及家長分別辦理團體講座,教導兒少學習如何自我保護,

以及家長如何防範子女再遭誘騙受害。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家長及少年團體各 4 場次,總計 8 場次、52 人次參與。

4.性侵害防治業務

(1)109 年 7 月至 12 月受理通報計 559 件。

(2)專業服務

1 諮詢協談:提供被害人電訪、訪視、面談等諮詢協談,109 年 7 月至 12 月諮詢協談 16,732 次。

2 庇護安置:109 年 7 月至 12 月提供庇護安置服務 223 人次。

3 提供生活及訴訟費、醫療費用、安置及寄養等相關經濟與生 活補助,109 年 7 月至 12 月 391 人次。

④陪同服務:陪同被害人驗傷診療採證、警詢筆錄、司法流程 過程各階段陪同,109 年 7 月至 12 月 711 人次。

(3)推動性侵害案件整合性團隊服務方案

1 首創「性侵害案件專業團隊早期鑑定模式-輔助兒童證詞與 心智功能評估」期能提升性侵害案件在司法機關之起訴及定 罪率,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4 案。

2 首創「高雄市性侵害案件整合性驗傷採證服務模式」,性侵害 驗傷結合法醫微物跡證採集,強化性侵害驗傷的品質,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1 案。

(4)針對性侵害加害人重返社區後續追蹤之監控情形,邀集網絡研 商後續安全預防作為,109 年 7 月至 12 月召開性侵害加害人社 區處遇監控會議 1 場次,討論 2 案高再犯個案。

(5)性侵害相對人預防服務方案

1 培力民間單位辦理「性侵害未成年行為人服務方案」,109 年 7 月至 12 月轉介 14 案,個案服務 1,380 人次;辦理多元 性教育與親子性教育團體課程 24 場次、197 人次參與。

2 培力民間單位辦理「智能障礙性侵加害人服務方案」,109 年 7 月至 12 月共轉介 6 案,個案服務 397 人次;辦理三級 及二級再犯預防團體 2 場次、14 人、84 人次參與。

3 發展「高雄市家內性侵害案件之相對人裁定前鑑定評估機制

,透過裁定前鑑定機制與家內性侵害相對人晤談,掌握其身 心狀況並評估危險,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6 案、7 人次。

(23)

194

(6)辦理「邁向復原」~109 年度性侵害被害人心理危機事件安心創 新服務方案,提供性侵害個案遭受危機事件時對自我創傷之覺 察,並學習如何自我照顧並懂得找尋合適資源協助,以及增進 社工人員處理性侵害個案遭受心理危機事件之專業知能,共辦 理 4 場次、60 人次參加。

(7)對於「性侵害防治-網路交友」議題,編纂案例彙編並發放宣導 單張至國中各年級各班,貼於佈告欄。

5.防暴宣導方案及在職訓練 (1)宣導方案

1 至各級學校、社區及其他機構辦理多元化防治宣導活動,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113 場次、8,625 人次參與;辦理「保全 人員、公寓大廈管理人員辨識危機家庭」訓練,109 年 7 月 至 12 月 6 場次、299 人次參加;受理社區守望相助隊受理單 位申請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宣導活動,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26 場、423 人次。

2 輔導 7 個社區組織申請衛生福利部經費補助辦理「防暴社區 初級預防宣導計畫」於社區場域推動防暴宣導預防工作。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防暴社區訓練初階班及進階班 2 場次、122 人次參加,增進社區幹部、志工宣講知能。

③於 11 月 25 日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期間,邀請市長簽屬齊心 守護杜絕家暴宣言,並錄製宣傳廣播進行播放,讓市民大眾 一起來重視終止婦女受暴,建立友善安全之生活環境。

④辦理律師來開講-「家法 follow(law) me」講座活動,聘請 律師至各社區分享家庭暴力事件中有關之法律知識,促進民 眾懂法知法自我保護,共辦理 4 場次、116 人次參加。另亦 彙編常見之家事法律議題,製成 Q&A 宣導摺頁,於各宣導場 合發放。

⑤結合親子 Youtuber 拍攝防治兒童性侵害的自我保護 5 撇步影 片並上架其粉絲平台,宣導兒童性侵害防治,臉書活動貼文 瀏覽次數達 29,000 人次、660 人分享。

⑥辦理「少年吔!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知識王擂台賽」-性侵害 預防宣導教育,結合教育局、民間社團與學校產學合作,規 劃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素材設計創意記憶遊戲圖卡,經由擂台 競賽及奬勵制度,宣導性侵害防治,共至 12 所學校辦理、67 名同學參與。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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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習訓練

1 提升保護性社工督導及社工人員專業知能及工作技巧,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研習 110 場次、2,146 人次參加。

2 辦理網絡單位責任通報人員宣導訓練,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 理 20 場次、595 人參加。

6.性騷擾防治業務

(1)受理性騷擾通報案件,109 年 7 月至 12 月 917 件,其中校園性 騷擾 660 件;職場性騷擾 45 件;一般性騷擾(含家內性騷)201 件;錯誤通報 11 件。

(2)受理性騷擾再申訴及調解案,109 年 7 月至 12 月受理申訴及再 申訴案 14 件及調解案 3 件。

(3)委託民間單位辦理「性騷擾被害人個案管理與服務」方案,提 供性騷擾被害人個案輔導服務,109 年 7 月至 12 電訪、面訪、

提供法律諮詢,共計服務 100 案,4,831 人次受益。

(4)召開本府性騷擾防治會第 5 屆第 3 次委員會議,跨局處提報推 動性騷擾防治工作辦理情形,計 44 人次參與。

五、社區發展

(一)推動社區願景培力中心

1.輔導左營區等 11 個區公所,提案聯合發展方案及培力課程,帶 動社區共同成長,總參與社區數達 69 個,服務達 13,616 人次。

2.運用「在欉紅」多元福利照顧師資團隊,媒合潛力型社區擾動 計 80 場次,服務 1,572 人次。

3.推動社區人才培育,依階段性適能適才規劃辦理社區技能學堂,

計 30 場次,服務 1,045 人次。

4.社區方案操作陪伴,計 30 個社區進行需求調查試作,輔導 11 個社區因應需求調查提案計畫執行,服務 4,578 人次。

5.輔導大寮區等 4 個區域推動青少年社區參與方案,總參與社區 計 17 個,服務 720 人次。

6.11 月 19 日至 24 日期間,於夢時代演藝廳辦理社區培力成果展。

(二)社區深耕培力及輔導

1.積極培力並輔導社區發展協會開辦社區福利據點,109 年 7 月至 12 月輔導左營區合群社區發展協會等 10 個社區發展協會辦理社區 團隊整備暨老人關懷初辦準備之試辦計畫。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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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輔導社區依在地需求辦理多元社會福利服務方案,109 年 7 月至 12 月持續輔導林園區文賢社區、阿蓮區中路社區及湖內區公舘社 區辦理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臺灣夢-兒少扎根計畫」社區弱勢兒 少照顧基地。

3.推動區域發展方案,輔導阿蓮區 9 個社區共同辦理 109 年度「福 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並輔導旗山區 7 個社區共同提案申請衛生 福利部 110 年度「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以建立社區協力機制。

(三)社區人力培育

運用本市「御風而起-社工專業人力申請計畫」,輔導大寮區溪寮社 區發展協會等 2 個單位推動社區發展工作,透過社工人力推動社區 發展,落實福利社區化。

(四)社區福利服務

輔導社區發展社會福利方案,推展社區福利活動及社區服務計畫,

建立社區特色,增進居民福利,提昇生活品質,達成社會福利社區 化目標,109 年 7 月至 12 月核定補助 43 案、172 萬 2,100 元。

(五)創新服務計畫

推動「社區安全小舖」,鼓勵社區多角化經營,建構完善社區安全小 舖以推動在地照顧,輔導社區發展協會推動包含社區輔具借用站、

家暴防治安心站、社區故事屋、社區解憂柑仔店、社區反毒安心站 等,共計 28 個社區。

六、合作行政

(一)籌組合作社及組織發展輔導

1.輔導民眾依合作社法相關規定進行合作社籌組、設立登記等事宜。

109 年下年度輔導新籌組成立登記 5 社,截至 109 年 12 月底計有 工業類合作社 47 社、消費類合作社 85 社、公用類合作社 2 社及 社區類合作社 1 社,共 135 個合作社。

2.109 年 10 月 20 至 11 月 17 日辦理所轄合作社場業務稽查,共稽查 15 個社場並針對缺失輔導改善。另於 109 年 11 月 27 日辦理 109 年度合作教育研習暨 108 年考核績優社場及實務人員頒獎,社場 人員 95 人參加。

(二)召開本府合作經濟推動小組及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會議

1.為推動本市合作經濟發展,依本府合作經濟發展推動小組計畫定 期召開會議,於 109 年 10 月 15 日召開第 2 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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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整合原住民合作社各相關資源,協助原住民合作社營運發展,

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0 條規定設置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合作 社輔導小組。109 年第 2 次會議於 12 月 30 日召開完畢。

七、社會工作

(一)社會工作專業發展

1.辦理社會工作人員在職訓練

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各項社會工作專業知能研習訓練計 3 梯次、

54 小時、171 人次參加。

2.核發本市社會工作執業執照,109 年 7 月至 12 月核發執業執照計 56 人。

(二)志願服務

1.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志願服務計畫,至 109 年 12 月底本 市共計 111,283 名志工。另至 109 年 12 月底本市社會福利類志願 服務隊共計 541 隊,34,509 名志工。

2.加強志工組織與管理,增進凝聚力

(1)召開本府社會局志工團會議以提昇志工服務知能與組織效能,

本府社會局志工團隊 109 年 7 月至 12 月志工服務總時數達 59,895.5 小時。

(2)委託民間單位經營管理「志願服務資源中心」,提供本市志願服 務推展相關諮詢服務,辦理志願服務行銷及創新方案等,109 年 7 月至 12 月服務 558,107 人次。

(3)辦理志工教育訓練課程,109 年 7 月至 12 月辦理 103 場、5,713 人次參加。

(4)核發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紀錄冊計 1,165 冊。

3.落實志願服務法,建立制度化推動模式

109 年 12 月 22 日召開 109 年度第 2 次市府志願服務會報,由本 府 27 個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與會,共同討論本市志願 服務發展方針。

4.推廣本市志願服務榮譽卡新增優惠方案,截至 109 年 7 月至 12 月 計招募 10 家廠商共同響應;109 年 7 月至 12 月核發志願服務榮譽 卡計 2,092 張;協勤民力半價榮譽卡計 201 張。

5.辦理國際志工日系列活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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