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新竹市 〇〇機關 107 年度單位決算勾稽檢核表-(1) 項目 核對結果 相符 不符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新竹市 〇〇機關 107 年度單位決算勾稽檢核表-(1) 項目 核對結果 相符 不符"

Copied!
7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新竹市 〇〇機關 107 年度單位決算勾稽檢核表-(1) 項目

核對結果 相符

不符

一、一致性說明及注意事項  

   

有「款項目節」欄位的表件,請特別注意與法定預算書、審計室總決算審核報告相關附表 之原預算數、以前年度轉入數(如編號、科目名稱、金額)核對相符。

     

二、決算總說明  

   

內容涉及決算書內各表件所列相關科目與項目,應確實核對,以求一致。

總說明表達內容應依「107 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類決算書表格式辦理。

     

三、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一)原預算數,應確實與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核對且相符。

     

(二)決算數 - 實現數 - 合計=「收入實現數與繳付公庫數分析表」之收入實現數 - 本年度收入。

     

四、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  

   

(一)以前年度轉入數之應收數【保留數】=106 年度「歲入來源別決算表」之應收數【保留 數】+106 年度「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之本年度未結清數之應收數【保 留數】+(

)106 年度審計室修正數。

(2)

     

(二)本年度實現數(應收數 + 保留數) - 合計=「收入實現數與繳付公庫數分析表」之收入實 現數 - 以前年度應收(保留)數。

     

(三)「歲入來源別決算表」之決算數 - 應收數 - 合計+「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

之本年度未結清數 - 應收數 - 合計=「平衡表」之應收帳款淨額+應收票據淨額+應收其 他基金款+應收其他政府款淨額。

     

五、歲入保留分析表  

   

應收數【保留數】=「歲入來源別決算表」之決算數 - 應收數【保留數】+「以前年度歲入 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之本年度未結清數 - 應收數【保留數】。

     

六、歲入餘絀數(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餘絀數(或減免、註銷數)=「歲入來源別決算表」之預決算比較增減數+「以前年度歲 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之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七、歲出政事別決算表、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一)「原預算數」應確實與本年度法定預算數核對且相符。

     

(二)「歲出政事別決算表」決算數 - 實現數 - 合計=「歲出機關別決算表」決算數 - 實現數 - 合 計=「支出實現數與公庫撥入數分析表」之支出實現數 - 本年度支出。

     

八、歲出用途別科目分析表、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歲出人事費明細表

(3)

     

(一)「歲出用途別科目分析表」之合計=「歲出用途別決算累計表」之合計=「歲出機關別決 算表」之決算數【合計數】

【統籌科目小計】。

     

(二)「歲出人事費明細表」之決算數 - 合計=「歲出用途別科目分析表」之人事費 - 合計。

     

(三)「歲出用途別科目分析表 -

資本支出 - 小計=「歲出資本支出分析表」 - 合計。

九、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

     

(一)以前年度轉入數之應付數【保留數】=106 年度決算書之「歲出機關別決算表」之應付 數【保留數】+106 年度決算書「 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之本年度未結清 數之應付數【保留數】+(

)106 年度審計室修正數。

     

(二)「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之本年度實現數(應付數+保留數) - 合計=

「以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之本年度實現數(應付數 + 保留數) - 合計=「支 出實現數與公庫撥入數分析表」之支出實現數 - 以前年度應付(保留)數。

     

(三)「歲出政事別決算表」之決算數 - 應付數 - 合計+「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

之本年度未結清數 - 應付數合計=「平衡表」之應付帳款+應付其他基金款+應付其他 政府款。

     

十、歲出保留分析表  

   

(4)

應付數【保留數】=「歲出機關別決算表」之決算數 - 應付數【保留數】+「以前年度歲出 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之本年度未結清數-應付數【保留數】

     

十一、歲出賸餘(或減免、註銷)分析表  

   

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歲出機關別決算表」之預決算比較增減數+「以前年度歲 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之本年度減免(註銷數)

     

十二、平衡表  

   

(一)表內本年度各四級科目金額與「平衡表各科目明細表」之各總計金額相勾稽。

     

(二)表內上年度各四級科目金額,應與上年度「平衡表」之本年度金額相勾稽。(106 年度應 與 107 年度新制實施時,平衡表期初開帳數相勾稽)。

     

(三)其他應付款為 107 年度開始實施普會制度以前之歲出保留數餘額,即「以前年度歲出政 事別轉入數決算表」本年度未結清數-保留數欄位,其中 106 年度以前各年度之合計。

     

(四)其他應收款包括 107 年度開始實施普會制度以前之歲入保留數餘額(即「以前年度歲入 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本年度未結清數 - 保留數欄位,其中 106 年度以前各年度之合計),

加計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歲出賸餘已撥款待收回繳庫之款項餘額。

     

(五)因應收其他基金款包括基金應繳庫數及待收回投資款項等,故應收其他基金款之本年度 金額 應>= 「歲入來源別決算表」之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營業基金盈餘繳庫數 + 非營業 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 決算數 - 應收數+「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算表」之營業盈 餘及事業收入(營業基金盈餘繳庫數+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之本年度未結清數 。 (若 < 應查明其原因。)

     

(5)

(四)應收剔除經費=「歲出剔除經費明細表」應收數之合計。

十三、資本資產表、資本資產變動表、國有財產目錄總表、珍貴動產不動產目錄總表  

   

(一)「資本資產表」本年度各科目,應與「資本資產變動表」之期末帳面價值金額相勾稽。

     

(二)「資本資產表」之長期投資 - 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 - 本年度=「長期投資明細表」採權益 法之股權投資(國營事業+民營企業及其他)合計金額。

     

(三)「資本資產表」之長期投資 - 非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金額 - 本年度=「長期投資明細表」

非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民營企業及其他)合計金額。

     

(四)「資本資產表」之長期投資-其他長期投資金額=「長期投資明細表」其他長期投資

(作業基金+民營企業及其他)合計金額。

     

(五)「資本資產表」之固定資產-收藏品及傳承資產科目本年度金額,應與「珍貴動產不動 產目錄總表」之合計數相勾稽;「資本資產表」其餘固定資產科目、無形資產 -權利等 科目本年度金額,應與「財產目錄總表」相勾稽。

     

(五)「資本資產表」 - 本年度資產成本變動 - 增加 = 認列為設備及投資支出之金額,倘有差 異應敘明差異原因及金額。

十四、長期投資明細表  

   

(一)各機關應就其計算長期投資之佐證資料(被投資事業之平衡表、基金數額增減明細表 等)勾稽核對,並確認投資比例。

   

(6)

 

(二)對營業及作業基金之投資應以權益法計算,分別列入「資本資產表」之採權益法之股權 投資、其他長期投資科目(對作業基金之投資比例未達 20%者,單位決算以成本法列入 其他長期投資科目。)

     

(三)107 年度終了至國庫收支截止日前(107 年 12 月 31 日至 108 年 1 月 15 日),各機關對營 業(作業)基金認列長期投資(107 年度決算認列為歲出實支數及應付數),應請該等 被投資營業(作業)基金於其 107 年度決算認列資本(基金)及應收款項科目。

     

十五、長期負債表、長期負債變動表  

   

「長期負債表」本年度各科目,應與「長期負債變動表」之期末帳面價值金額相勾稽。

     

十六、收入支出彙計表  

   

(一)收入  

   

本年度公庫撥入數=「支出實現數與公庫撥入數分析表」之公庫撥入數 - 支出合計數。

     

各項收入科目金額=「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 決算數 - 實現數+「歲入來源別決算表」 - 決 算數 - 應收數

(二)支出  

   

本年度繳付公庫數=「收入實現數與繳付公庫數分析表」之繳付公庫數 - 收入合計數。

     

(7)

各項支出科目金額=「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 決算數 - 實現數+「歲出機關別決算表」 - 決 算數 - 應收數

十七、現金出納表(另詳檢核表 2)

備註:

1. 以上「-」表示 Dash(項目連接符號),「-」表示減號 2. 無該項目請勾選 「無」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項次 項目 提出單位 104 上 104 下 105 上 說明.. 1 特色課程費 教務處 依實際核算 依實際核算

 訓練單位於 TTQS系統線上 申請評核 後列印此表,並 於提班作業時一併檢附 (影 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經 辦章)..

教師教學行為 學生學習反應 具體客觀事實 依檢核重點記錄

(2) 依變更後之規模【(會議:天數、地點及人 數);(展覽:攤位數及國外參觀人數)】及

2、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單位)審核申請表 地政機關(單位)初步審核應用地政資訊查詢/API

項次 項目 提出單位 106 上 106 下 107 上 說明. 1 特色課程費 教務處 依實際核算 依實際核算

提出申請 請填寫報名表並給相關單位簽核後將紙本寄出 審核通過 錄取之教師線上報名參加 110 年 1 月 19 日新進儲備.

考核目標檢測 SSMART 原則中,「F.R」是指每項目標必須與直接報告主管的目標結合。(P.146) 2.. 考核目標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