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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教案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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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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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3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教案設計

學校名稱 臺南市立後甲國民中學 參賽編號 (報名系統編號)

作者 邱鑑今、徐靖婷 任教科目 社會領域(公民科)、國文 教案名稱 司法與正義的距離 教學時間 3 節課

教學主題

1、【第一節課 法典「報」你 知】介紹「全國法規資料庫」,

並且在閱讀相關案例後,學生操 作「法規資料庫」。

2、【第二節課 怪盜的挑戰信】

能在生活中實際使用「全國法規 資料庫」法律資源。

3、【第三節課 從在地故事談司 法正義】能思索什麼是真正的正 義?司法獨立與司法程序正義對 生活有哪些影響?

教案實施 情形

1.本教案已實際教學實施 (1) 實施時間:110.4.26(一)

110.4.28(三) (2)實施課程名稱:「司法與 正義的距離」

2.本教案仍未實際教學實施

備註: 本次課程第2、3節採連續 兩堂課程方式進行,為戶外教 學活動。

設計理念 108 課綱中素養導向教學在「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的信念下,著重的是讓學 生將所學知識活用實踐於生活之中。本教案以上述概念作為發展主軸,重點在規 劃「學思並重、從做中學」課程,讓學生在學習中,除了培養相關的法學素養,

並且透過分組合作學習、焦點討論法等教學活動去增加學生主動分享與相互學習 的永續動力,進而讓學生成為會思考的小公民。

為了讓學習走出課室,本課程包含課堂上的學習與至司法博物館的戶外教育 學習,考量到避免學生參訪博物館流於走馬看花,於第一節課時以「法典『報』

你知」拉開「司法與正義的距離」的序幕,企圖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系統使用者 操作手冊」和「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作為最直接的閱讀文本與題材,讓學生在 操作中認識法律、接觸法條,透過「報」給孩子「知」的動作,瞬間「網」住孩 子的目光,讓「法度」這檔事不再那麼遙不可及,就是充塞於日常生活間,即「法 網 e 點靈」。緊接第二節課利用 Holiyo 網路平台設計與教學相關數位實境遊戲

「怪盜的挑戰信」來引導學生去探索司法博物館的各項館藏,並練習使用「全國 法規資料庫」的資訊,協助其增進法律上理解。期許學生除了在課本和教室之外,

還能在真實學習場域中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

除了法學基本概念的建立外,我們希望在教學上提供學生足夠的公民素養,

去創設合適的學習情境引領學生思索「司法正義」人權議題。因此,本課程第三 節課選擇了在地的歷史故事為素材,結合「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法律資源,讓學 生更深入的去思索什麼是「真正的正義」?同時,也去思考「司法獨立」與「司 法程序正義」對我們生活的影響有哪些?然,在拋出議題的同時,亦即在素養孩 子的法學知識及其價值觀──「司法與正義的距離」。

(2)

教學目標 核心素養 學習重點

學習表現 學習內容

社-J-A2 覺察人類生活相 關議題,進而分析判斷 及反思,並嘗試改善或 解決問題。

社 1a-Ⅳ-1 發覺生活經驗 或社會現象與社會領域 內容知識的關係。

公 Bi-Ⅳ-3 在犯罪的追訴 及處罰過程中,檢察官 及法官有哪些功能與權 限?

※了解訴訟程序的概 念。

社-J-B1 用文字、語言、

表格與圖像等表徵符 號,表達人類生活的豐 富面貌,並能促進相互 溝通與理解。

社-J-B2 理解不同時空 的科技與媒體發展和應 用 ,增進媒體識讀能 力 ,並思辨其在生活中 可能帶來的衝突與影 響。

公 Aa-Ⅳ-2 現代公民必須 具備哪些基本的德性?

為什麼?

※學習「全國法規資料 庫」的使用。

社-J-C1 培養道德思辨與 實踐能力、尊重人權的 態度,具備民主素養、

法治觀念、環境倫理以 及在地與全球意識,參 與社會公益活動。

社 2c-Ⅳ-2 珍視重要的公 民價值並願意付諸行 動。

公 Da-Ⅳ-1 日常生活中所 說的「公不公平」有哪 些例子?考量的原理或 原則有哪些?

※司法獨立與司法程序 正義的思考。

國-J-A2 透過欣賞各類文 本,培養思辨的能力,

並能反思內容主題,應 用於日常生活中, 有效 處理問題。

2-Ⅳ-2 有效把握聽聞內 容的邏輯,做出提問或 回饋。

1-Ⅳ-3 分辨聆聽內容的 邏輯性,找出解決問題 的方法。

Ac-Ⅳ-3 文句表達的邏輯 與意義。

Ad-Ⅳ-1 篇章的主旨、

結構、寓意與分析。

※閱讀「全國法規資料 庫系統使用者操作手 冊」

國-J-B2 運用科技、資訊 與各類媒體所提供的素 材,進行檢索、統整、

解釋及省思,並轉化成 生活的能力與素養。

1-Ⅳ-4 靈活應用科技與 資訊,增進聆聽能力,

加強互動學習效果。

5-Ⅳ-6 運用圖書館(室)、

科技工具,蒐集資訊、

組織材料,擴充閱讀視 野。

Bc-Ⅳ-1 具邏輯、客觀、

理性的說明,如科學知 識、產品、環境、制度 等說明。

※閱讀相關案例、利用 法規資料庫查找相關資 料

國-J-C1 閱讀各類文本,

從中培養道德觀、責任 感、同理心,並能觀察 生 活環境,主動關懷社

1-Ⅳ-1 以同理心,聆聽 各項發言,並加以記 錄、歸納。

Cb-Ⅳ-1 各類文本中的親 屬關係、道德倫理、儀 式風俗、典章制度等文 化內涵。

(3)

會,增進對公共議題的 興趣。

2-Ⅳ-3 依理解的內容,

明確表達意見,進行有 條理的論辯,並注重言 談禮貌。

※了解法律背後的真 諦,體會本課程「司法 與正義的距離」的宗旨

輔助教具 【硬體設施】

1.無線網路與平板電腦數台 2.單槍與教學用電腦

【教學素材】

1.「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 99 學年度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教材(國中版) 2.「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教學」影片。

3.「全國法規資料庫系統使用者操作手冊」。

4. Holiyo 網路平台設計的數位實境遊戲。

5.自編法律教材。

教學流程

教學活動 時間 教學

資源

評量 方式

全國法 規資料 庫資源 運用

一、 準備活 動(引起 動機)

【第一節課 法典『報』你知】

(一)課前準備

1.將班上學生異質分組以進行分組合作 學習。

2.準備筆電、投影機、介紹「全國法規 資料庫」網站、下載「全國法規資料庫 系統使用者操作手冊」、製作「法典『報』

你知」活動的上課 PPT 及相關的案例 與情境故事。

3.將下載的「全國法規資料庫系統使用 者操作手冊」於課前發放給學生事先預 習。

4.準備學生學習操作「全國法規資料庫」

使用的平板電腦數台,並事先確認教室 網路是否暢通。

(二)引起動機:

1. 進入【法典『報』你知】前,以「全國 法規資料庫系統使用者操作手冊」作 為閱讀文本,教師帶領學生一同閱讀

10 分 平板電 腦、學 習單

閱讀

討論

全國法 規資料 庫系統 使用者

(4)

二、發展活動 (教學內容)

閱讀操作手冊,並且畫線。(以「畫線策 略」帶領學生:共同將文本中應該加以 注意的地方呈現出來)

2. 於閱讀「全國法規資料庫系統使用者 操作手冊」後,操作平板電腦,熟悉平 台,若有疑問則適時提出。

(三) 【法典『報』你知~法網 e 點靈】活動 1. 說明【法典『報』你知~法網 e 點靈】

活動的意義,在此「報」有兩層意思,

其一報告與分享的意思,分享學生熟 悉 與 檢索 法 律的 重要 網 路 平台 ─ ─

「 全 國 法 規 資 料 庫 網 站 」 https://law.moj.gov.tw/。其二,藉由「報 導實例」讓學生思考並且實際操作法 規資料庫,便是「法網 e 點靈!」

(學生操作平板電腦,進入該網站) 2. 教師再次重點提點「使用手冊」中所提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包括:最新 法規消息、中央法規、司法解釋、條約 協定、兩岸協定、綜合查詢、跨機關檢 索,以及法治宣導專區、網站使用說明 等。接著,請學生操作平台,並且完成 學習單的任務一~任務三。

3. 法網 e 點靈之小試身手進擊 1:

丁歡為高三的學生,去圖書館時,只因 為某位同學抬頭看他一眼,讓他很不 爽,翻牆持西瓜刀要教訓這名同學,且 他又在熟讀公民課本提到:「有關刑 法,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因 此,他為了避免刑責,便教唆就讀國一 的小弟阿強操刀傷人,請問:以上情事 是否有觸法?如果有,必須負上甚麼 法律責任?

→首先有沒有犯罪問題,須探討要件 有三,即:1 構成要件該當性、2 違法 性、3 罪責

(1)國一生:為被教唆者,其實際主觀上 具傷人故意,客觀上也做了刑法第 277

13 分

20 分

平板電 腦、學 習單

平板電 腦、學 習單任 務四 (案例為 筆者設 計)

認真 聽講

平台 實作

學習 單任 務

平台 實作

認真 聽講

操作手 冊 全國法 規資料 庫

全國法 規資料 庫

操作並 熟悉全 國法規 資料庫 網站

學生利 用「全 國 法 規 資 料庫」

查 詢了 解刑法 之刑事 責任(罪 責)、傷 害罪、

教唆犯

學生利 用「全

(5)

條規定之傷害犯罪行為,也沒有阻卻 違法的事由,理應依刑法第 277 條「傷 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之 傷害罪處罰。然因國一生據刑法第 18 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之 規定,不具備罪責,故不成立刑事犯 罪。不過,國一生已超過十二歲,得依 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條、第三條第 一項第一款「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 行為者」處理。

(2)高三生:為教唆者,其雖不是下手持 刀傷人者,並非刑法第 277 條傷害罪 實際下手之正犯,但依刑法第 29 條「教 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 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 罰之。」之規定,縱使被教唆的國一生 不成立犯罪,仍要依所教唆之傷害罪 論處。只是依刑法第 18 條第 2 項「十 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 輕其刑」之規定,得減輕其刑。

4. 法網 e 點靈之小試身手進擊 2:

請同學在思考:上述的例子國一生恰 巧是超過十二歲而未滿十四歲,故以

「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法辦。倘若持 刀傷人是發生在另一個 11 歲國小五年 級的小弟身上,將該如何處置呢?

→提及人權背後的真諦與意義!

閱讀【一起讀判決】兒童不進法院,

就沒責任嗎?

【一起 讀判 決】兒 童不進 法院,

就沒責 任嗎?

(資料來 源:

https://t w.apple daily.co m/local/

202006 19/6CH EITW7N BVBNPIJ

討論 資料 查找

認真 聽講 討論 資料 查找

國 法 規 資 料庫」

查 詢了 少年事 件處理 法

學生利 用「全 國 法 規 資 料庫」

查 詢了 兒童權 利公 約、

少年事 件處理 法、民 法

(6)

→依照刑法規定,未滿 14 歲的人,即便違 反刑罰規定,因為欠缺責任能力而不罰。過 去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將 7 歲以上未滿 12 歲兒童違法行為,交由少年法院(庭)法官依 少年保護程序處理。這個規定被國際人權 專家認為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因此 修法刪除。刪除之後,兒童觸法行為,少年 法院不再介入,但這是講少年保護事件的 部分。兒童因為不法行為,如果造成別人的 損害,法定代理人和兒童,還是會有應負的 民事賠償責任。

5. 法網 e 點靈之小試身手進擊 3:

阿偉到大賣場買東西,看到想買的運 動球鞋,一時起了貪念,趁四下無人將 599 元的商品標籤黏至 1699 元的鞋子 上,隨即拎著該雙球鞋去收銀台結帳,

大賣場安全部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

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阿偉回家後,沒 多久警察就上門了,帶往警局,才悔不 當初,試問:阿偉觸犯了甚麼罪?

→按刑法第 339 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 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不法之所 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 交付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 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刑法第 339 條第一、二項分別規定詐欺取財罪及 詐欺得利罪,前者的行為客體是指財 物,後者則指取得債權、免除債務、延

2KXMPC 3O7Y/)

(案例為 筆者設 計)

案例 分析 討論

資料 查找

學生利 用「全 國 法 規 資 料庫」

查 詢了 刑法之 詐欺得 利罪、

竊盜罪

(7)

期履行債務或提供勞務等財物以外之 財產上不法利益。

阿偉施用詐術主觀上所騙取的,是球 鞋原價與黏貼其他標籤價格後兩者的 價差,因其還有付款購買的行為,所以 客觀上阿偉施用詐術結果所獲得的是 兩者價差的不法利益,因此阿偉的行 為會成立刑法詐欺得利罪。

→釋疑:有同學舉手詢問為何回答不 是「竊盜罪」呢?

所謂(普通)竊盜罪是指,刑法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 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 罰金。

因為竊盜罪的要件中,須「未得到相對 人同意」而取走財物。但在案例上,結 帳人員結帳後當然會同意行為人(阿 偉)拿走財物,所以是不會成立竊盜罪 的。

6. 法網 e 點靈之小試身手進擊 4:

被害國中生因為便當少拿的問題,遭 同班同學辱罵「弱智、智障、以後在路 邊撿垃圾」及三字經等語,還叫他下樓 拿便當。當他拒絕時,同學竟以:「你 再繼續看,我們就直接打你」等語恐 嚇,讓他心生畏懼,之後趁被害國中生 離開教室時,在他的便當中吐口水,讓 他在不知情下吃下,經其他同學提醒 才知道。試問:依照以上之情節,同學 能夠查找出哪些罪責?

→相關罪責包括:

(1) 遭同班同學辱罵「弱智、智障、以 後在路邊撿垃圾」及三字經等語 以及在便當中吐口水,即構成刑 法 309 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

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參閱 國中生 朝便當 吐口水 同學吃 下肚才 知 判賠 4 萬元

| 法律 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 聞網 (udn.co m) https://

udn.co m/news

案例 分析 討論

資料 查找

學生利 用「全 國 法 規 資 料庫」

查 詢了 刑法之 公然侮 辱罪、

恐嚇 罪、強 制罪

(8)

三、總結活動 ( 評 量 過 程與 細節)

四、課後活動

(2) 同學提及「你在繼續看,我們就直 接打你」等語恐嚇,讓他心生畏 懼,即觸犯刑法 305 條「以加害生 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 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 元以下罰金」。

(3) 若拿便當並非該同學之職責、義 務,如值日生,卻強迫同學拿便 當,則構成強制罪。刑法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 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 下罰金」。

7. 結論:

(1) 藉由「法典『報』你知」課程介紹

「法規資料庫網站」,同時也在在 於課堂中呼應主題「司法與正義的 距離」,即基本上法律無論如何修 法,其宗旨就是在「保障人權」與

「實現正義」之間取得平衡。

(2) 希冀學生能在「法典『報』你知」

中,認識「法規資料庫網站」,了 解法律、知道法律,並且運用落實 生活當中,即「法網 e 點靈」。

8. 交代作業:將今日討論與分享的結果 記錄於學習單,以及自己的收穫與心 得。

【課後活動 法規「報」馬仔】

「法規『報』馬仔」活動即「法典『報』

你知~法網 e 點靈」的延伸活動。同時也 搭配班級「閱報」活動,設計類似「法規 小專欄」,讓學生閱讀報紙相關案例,並 經過「法規資料庫」查詢來投稿與分享,

以培養學生的自學力。以下為學生投稿:

2 分

/story/7 321/540 0290

學習單 任務五

完成 作業

學生能 夠明白 操作全 國法規 資料庫 的目的 以及意 義性

紀錄對 全國法 規資料 庫操作 的心得 與收穫

(9)

故事一:吳小芸國中社團要志願選填,結 果他的麻吉陳小柔知道她的密碼與帳號,

便輸入她帳密,竄改她的選填紀錄,刪掉

「音樂社團」,當志願公布時,吳小芸入 選了她不擅長的運動社團,也無法連任音 樂社團社長了。

【小編報馬仔】:陳小柔輸入吳小芸的帳 密並且竄改選填紀錄,這在法規資料庫 中,我在刑法找到了「妨礙電腦使用 罪」,這樣觸犯了「刑法第 359 條:無故 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 十萬元以下罰金。」

【小編的心得】:這樣的行為不可取,我 們應該要尊重同學的選擇,就是因為感情 很好,所以她才知道對方的帳號與密碼,

不該有這樣的行為。

故事二:

曾聽國文老師講過的真實案例,在此來分 享:某國中老師接到軍營軍官的電話:

「你們的小孩,還是教一下吧!在軍營外 面喊著這個電話號碼,是妳嗎?」原來是 小童因為對導師的管教心生不滿,於是放 學時對著學校旁的軍營吼著:「這位老師 非常性感喔,而且很喜歡找男人做那件 事,如果有興趣,可以打以下的電話,她 會非常歡迎喔!」事後,小童承認是自己 的行為,但她只是一時氣憤而做出的行 為,不知道這樣原來是犯法的,試問:小 童的作為犯了甚麼法?

【小編報馬仔】:針對小童在學校旁軍營 吼叫之行為,與其吼叫的內容來看,觸犯 了刑法第 310 條第一項「意圖散布於眾,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類似故 事閱 讀:大 學同班 同學竄 改選課 紀錄,

吃上妨 害電腦 使用罪 名 103 年 11 月 27 日指 傳媒 http://w ww.touc hmedia.

tw/?p=1 98313

(案例為 筆者設 計)

案例 分析 書面 分享

案例 分析 書面 分享

學生利 用「全 國 法 規 資 料庫」

查 詢了 刑法之 妨礙電 腦使用 罪

學生利 用「全 國 法 規 資 料庫」

查 詢了

「妨礙 名譽」

關鍵 字,對 應刑法

「誹謗 罪」

(10)

整合查詢打入「妨礙名譽」關鍵字→推薦 字詞有「中華民國刑法」、「公然侮辱」

等。→點選智慧查找案例→選了「說別人 的壞話」→了解了「誹謗罪」。

【小編的心得】:超推法律資料庫網站

「智慧查找」功能,雖然想查的是「誹謗 罪」,但也看了不少法律的介紹,學到很 多。並且體會「謹言慎行」非常重要,有 時候還真的不能說「不知道」就沒事,一 旦觸法,還是要負責的。

(11)

教學活動 時間 教學 資源

評量 方式

全國法規 資料庫資 源運用

一、 準備活 動(引起 動機)

【第二節課 怪盜的挑戰信】

(一)課前準備

1.向司法博物館提出戶外教學申請,準 備相關交通工具與保險。

2.教師事先勘查戶外教學現場,並蒐集 教學素材。

3.運用 Holiyo 科技學習網站設計相關密 室脫逃數位實境遊戲「怪盜的挑戰 信」。

(二)引起動機:

1.教師向學生提示本節課的主要教學活 動為透過司法博物館了解我國的司法 制度、司法正義與人權保護議題。

2.教師於入館前先向學生說明進入博物 館後應有的態度與規矩。

3.請學生分組並在各組平板電腦上利用 教師提供的 QR Code 進入本課程數位 實境遊戲,學生在遊戲中會扮演刑警 解開數位實境遊戲謎題。(如下面圖片 所示)

5 分 平板電 腦、司 法博物 館展覽

教師簡 單說明 全國資 料庫的 各項查 詢方 式,讓 學生再 次熟悉 使用權 國法規 資料 庫。

(12)

二、發展活動

(教學內容)(一)進行「怪盜的挑戰信」自我探索活動

1.教師說明數位實境遊戲中題目隱藏在 司法博物館各處,請學生依照組別在博 物館內進行探索活動。

2.數位實境遊戲中問題的相關答案需使 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進行查詢,藉此 讓學生練習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的各項 操作。(題目如下列圖片所示)

說明:學生須在司法博物館找到該 展示圖,知道編號一為審判長,並 至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查詢到審判 長的職權規定在「法院組織法」。

35 分 平板電 腦、

Holiyo 科技學 習網 站、密 室脫逃 數位實 境遊戲

「怪盜 的挑戰 信」。

分組 合作 學習 成果

題目設 計採多 元取 向, 結 合司法 博物館 展出內 容,讓 學生學 習實際 操作全 國法規 資料 庫。

(13)

說明:在館中的《在生命的轉彎 處,看見希望》特展,找到這則故 事,閱讀故事後,並至全國法規資 料庫網站查詢其所適用的法律為

「民法繼承篇」。

說明:透過閱讀這則故事,學生除 了利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查詢其 所適用的法律為「原住民基本法」

外。也開始讓學生思考正義與人權 的內涵。

3.讓學生透過數位實境遊戲,以在地故 事為起點去思考「司法正義」與人權保 障的重要性。

說明:讓學生先初步了解「噍吧哖 事件」,並從法規資料庫查詢相關 的法律條文,以銜接之後關於司法 正義與人權的學習課題。

(14)

三、總結活動 ( 評 量 過 程與 細節)

說明:透過數位實境遊戲的題目,

引導學生先認識博物館中介紹的人 權律師──湯德章先生。建立學生 下一節課所需的先備知識。

說明:透過法規資料庫搜尋刑事判 決書的格式,並進而從中討論司法 上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4.教師巡迴觀察各組學生的活動情況,

並適時給予指導。

(一)在時限內完成學習任務後回到集合 點,最先回來的組別獲勝。

(二)教師請學生發表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 網站查詢資料時是否有遇到甚麼樣的問 題?也請其他學生分享可以如何解決這 些問題?如此可以透過合作分享的方式 擴充學生查找資料的能力。

(三)透過《在生命的轉彎處,看見希望》

特展的案例。和學生分享:「人人都希 望過有尊嚴的生活,肯定並認同「人人 都享有平等的權利,都能享有尊嚴的生 活」,為了維護人性尊嚴,國家應制定 法律加以約束或制裁侵犯人權的行 為。」在展出的故事中一對姊妹藉由

「民法繼承篇」避免了本與她們無關的 龐大債務影響了日後的人生;太魯閣族

5 分 司法博 物館

《在生 命的轉 彎處,

看見希 望》特 展案例

教師 提問 學生 回答

讓學生 針對本 節課使 用全國 法規資 料庫的 各項題 目進行 複習以 加深學 習成 效。

(15)

四、課後活動

人運用了「原住民基本法」來維護部落 居民的基本權利。政府制定許多相關法 律,來落實對人權的保障。而民眾也可 以藉由這項法律來維護自己生而為人所 應享有的權利。

(一) 請學生利用休息時間移動到司法博物 館第三法庭。

(二) 教師提示學生下一節課我們將從在地 的故事討論法律、人權與公平正義的 相關課題。

教學活動 時間 教學

資源

評量 方式

全國法規 資料庫資 源運用

備註

一、 準備活 動(引起 動機)

二、發展活動 (教學內容)

【第三節課 從在地故事談司法正義】

(一) 課堂準備

1.教師須先就「噍吧哖事件」的歷史脈 絡與人權律師湯德章先生生平先行備 課。

2.教師準備課程所需的學習單。

(二) 引起動機

教師向學生說明:

「現在學生所坐的位置 就是重現日治時期當時 法庭舊風貌。而今天要 說的故事與這個法庭有

關,老師會帶領大家穿越時空,回到那個 你以為只是出現在歷史課本中,其實它是 真實發生在我們家鄉,在我們生活中的故 事──『噍吧哖事件』,讓我們從這個故 事開始說起……」。

(一) 從「噍吧哖事件」的審判談司法獨立 的重要性

1.教師搭配現存的生活場景向學生簡述

「噍吧哖事件」的始末。搭配熟悉的生 活街景來連結學生與歷史故事。例如在 現今司法博物館不遠處「甘本堂」甜點

5 分

35 分

司法博 物館第 三法庭

從在地 的故事 談「司 法正 義」討 論學習

教師 提問

學生 回答 問題

學生實 際使用 全國法 規資料 庫進行 檢索、

(16)

店就是由「噍吧哖事件」其中一名參與 者開設。

2.教師讓學生聚焦在本次課程重點:

「據當時臺灣總督府統計,因參與「噍 吧哖事件」被捕的人數多達 1,957 人,

其中在臺南開設的臨時法庭中,也就是 學生現在所在的法庭中,高達 866 人被 判處死刑者。但之後,在日本國內與國 際輿論壓力下,1915 年 11 月總督以大 正天皇即位為由,將部分的死刑犯特赦 為無期徒刑。」

3. 教師帶領學生從上述歷史中引導學生 了解「司法正義」重要性:

(1)當時涉入「噍吧哖事件」的人多達 1,957 名,被判死刑的人數已快接近 一半的涉案人,但其後又因國內外 輿論壓力下,當時總督又將部分的 死刑犯特赦為無期徒刑。讓我們思 考一下,你對這起審判有什麼感 覺?

(2)你對這起審判有什麼樣的想法或感 覺?這起審判你覺得符合公平正義 嗎?為什麼?那什麼樣的審判才符合 公平正義的原則呢?

(3) 「司法獨立」原則指司法機構中法 官的判決必須根據法律及事實作出 判斷,不受任何外在干預或影響。

(4)請學生利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 憲法第 80 條內容,並和同學討論 並與大家分享此條文如何展現「司 法獨立」精神? 另將「司法獨立」

原則規範在憲法中,具有什麼樣的 意義?

(二)從人權律師湯德章先生談「司法上的 程序正義」

單、平 板電腦 學習

單書 寫情 況。

並閱讀 條文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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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結活動 ( 評 量 過 程與 細節)與 課後活動

1. 教師以司法 博物館中湯 德章律師生 平的展覽(結 合第二節活

動中的題目)向學生簡述湯德章律師的 簡介,並聚焦在本次討論重點:「湯德 彰律師登錄及被註銷登記暨軍事審判死 刑判決書罕見缺公文字號、審判長名 字、公文大印、日期,與一般司法公文 書格式不符,而死刑執行完後,才由台 灣高等法院審理判決無罪。」這審判與 執行程序可有哪些地方讓你覺得有問 題?

2. 「程序正義」是指司法機關在運用憲 法所賦予權力(powers)時,應尊重憲 法所保障的人民權利(rights),訴訟 中的當事者都需受到合理法律程序保 障。在湯德章律師的故事中有那些地方 並沒有符合司法上的程序正義?對於當 事人可能產生了什麼樣影響?

3. 請學生利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 刑事訴訟法第二條內容,並和同學討論 其內容展現了那些程序正義?

(一) 教師與學生針對整套課程進行回饋分 享,藉此讓教師進行課程的檢討與反 思。

(二) 教師請學生活加利用「全國法規資料 庫」搜尋訴訟法規,找出與「司法獨 立」或「司法程序正義」相關的法 條。並鼓勵學生回家和父母分享課程 學習的內容與心得。

(三) 請學生完成作業後繳回學習單,藉此 觀察學生學習狀況。

5 分 平板電 腦、學 習單

學生 向全 班分 享此 次課 程的 想法

請學生 回答未 來會想 如何使 用全國 法規資 料庫的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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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心得與省思 一、成效分析

(一)課後學生問卷分析

(二)教學成效評估

首先,教師將「全國法規資料庫系統使用者操作手冊」當作閱讀文本,讓學生彷彿閱讀

「說明書」般讓學生親自操作「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並且配合相關案例情境,來查找相 關的法條,就是「法典『報』你知~法網e點靈」的課程理念;透過課程的引導,在「閱報」

基礎上,學習單中加入了「法規『報』馬仔」的專欄投稿設計,讓學生舉一反三,藉由親自 瀏覽「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認識法律、知曉法律。

進而,教師再利用Holiyo網路平台自行製作的數位實境遊戲,讓學生在司法博物館中實際 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各項搜尋功能與法規資訊,實現了「學思並重、從做中學」的教育理 念。學生真實的回饋讓我們開始思考:或許也可將此種學習模式擴增至其他法學與公民素養 教育上。

焦點討論法的運用,教師將角色轉化成學習引導者,不再只是讓學生單純閱讀法律條文 的文字。透過提問引導,逐漸帶領學生在討論中,探索法律中「公平正義」核心問題,開啟 自我更深層次價值觀思考,有些學生更開始從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查詢大法官解釋、司法判例 等法學內容。

透過這個課程的實施,也使我們真實感受到學生「真正的學習」應該是:讓學生主動探索 世界、透過實際參與去探索真實世界的各種現象,思考因應挑戰的可行辦法,從中學到從容 面對未來的重要能力。

90%的學生可以透過課 程了解「全國法規資料 庫」的使用方式

89%的學生認為課程設 計與過往教室內的上課 不同,更加有趣且生活 化。

96%的學生經過課程思 考後,更能了解公平 正義與維護基本人權 的重要關聯。

(19)

(三)課後學生反饋

這次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司法博物館的課程,你覺得如何呢?

對於公民課程,你有甚麼樣的感想或建議要給老師呢?

(四) 教學省思與建議

1. 課程時間安排的執行狀況

實際教學的過程,發現有時活動時間難免會超出預定教學時間,例如【法典「報」你知】

課程中,提及了真實的校園案例,並且讓孩子閱讀與查找相關法條,倘若例子深入講解,

往往會有其他的案例相互對照,但擔心時間不足下,難免會壓縮,幸好孩子對案例興致高 昂,讓課程順利進行。

省思與建議

針對該項問題本來是一般課程設計的窘境,然而幸好此次加入了課後活動,讓該堂課程中 沒有查找到的法條或者例子,孩子們會在【法規「報」馬仔】一一呈現。同時,學生在查 閱相關法律時,會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的「整合查詢」,並且依照查詢結果「推薦字 詞」、「智慧查找」中,查閱到更多的資訊與瀏覽更多的法學知識。讓「全國法規資料庫 網站」成為最佳的閱讀工具書,成就「法網e點靈」。

2. 課程內容難易的適度調整

本課程搭配國中社會領域公民科中「人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刑法與刑事訴訟」等單 元內容,讓同學先對人民基本權利與訴訟方式有一定程度概念後,再行深入探討「司法中

(20)

的公平正義」,搭配教師對全國法規資料庫的介紹,讓同學更理解法條規範的目的,在日 後若遇相關法律問題時,也具備利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進行資訊檢索的能力。

省思與建議

本次實施教學學生對象為國中學生,因此除了對於社會課本內容有基礎認識外,並未具備 太多法學概念,因此教師須適時補充如「司法獨立」、「程序正義」等概念。除此之外,

教師進行課程時,會將課程的內容與學生生活相結合,例如報紙的新聞、曾經校園發生事 件來挑起學生的興趣,並且搭配生活周遭合適的學習場域,如本次教學地點走出教室外─

─為學校鄰近的「司法博物館」,讓同學發現所學概念其實常見於日常生活之中。

3. 教學活動規則的清楚制定

本次教學重點之一是讓學生熟悉全國法規資料庫,因此搭配Holiyo網路平台設計數位實境 遊戲,提出問題及任務讓學生解決,透過遊戲可讓學生達到實際練習、即時檢視學生學習 成效的目標。但在實際教學過程中發現,少數組別只由一、兩位同學操作,失去讓每位學 生學會如何善用法規料庫資源的效果。

省思與建議教師可以稍加變化教學活動規則,例如將規則改成「需組內每位同學完成遊戲 指定任務才可過關」、「每一個學生在遊戲中有不同學習任務」,如此既可達成教學目 標,也可以讓學生進入合作學習模式,避免有學生置身學習之外,讓每一個孩子都能跟上 學習節奏。

4. 課程素材挑選是在地取材

除了法律相關案例來自報紙或者網路新聞,是學生日常之所見外,其挑選的課程素材,如

「噍吧哖事件」與「湯德彰律師故事」更是臺南在地的真實史例,希望貼近學生的生 活,以在地人物與歷史做觸發,讓孩子了解法律對於我們的生活有甚麼樣的影響,也透過 在地先賢的所作所為,讓學生除了懂得捍衛自己應有的權利外,對於「公平正義」有更深 的認識與堅持。

省思與建議

教材內容可以與在地的文史故事作結合,較能引起同學共鳴及學習興趣,學生可以於課程 中除了了解法學知識外,也可知道在地文史。為了達到跨域學習的效果,課前與其他領域 教師共同備課請益更是必要,例如「噍吧哖事件」資料就需請益於歷史老師,如此才能讓 課程更加深加廣。因此,在實行課程時,應多一點時間與其他領域教師進行課前共備,讓 課程內容更豐富,進行得更順暢。

5. 多元評量檢視的教學相長

如「【法典「報」你知】課程中,其內容與命題取材完全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和報 紙新聞,而數位實境遊戲【怪盜的挑戰信】的問題設計,其內容均來自於學習場域「司法 博物館」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希望透過課程,讓同學可以在實際生活中查詢並活用相 關法規。在課程中,利用實際數位遊戲操作、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學習成效檢視,透過數 位實境遊戲包裝,讓學生達到「自發、互動、共好」的學習理念。另外,為避免同學只查 詢法條並未實際閱讀相關條文,教師在製作題目時不是只讓學生回答條號,而是針對法條 內容設計回答選項,希冀學生是經過思考才能產生答案。同時,教師也會在活動結束後,

針對不足部分再予以補充,以確認同學對於相關內容有正確的認知。

(21)

省思與建議

課程採取多元評量,讓學生有更多發揮的機會,但課程活動進行時,應該注意上課秩序,

例如進入博物館前,教師先將入館規矩、活動規則明白告知學生,避免學生因過於專注競 爭而忽略學習重點。問題設計不宜太過抽象,或是太過偏離學生的生活經驗,如此學生可 能面臨討論卡關的情況,因此教師事前的準備更顯重要。從學生身旁的事物為開端,逐步 從具體可見事物進入抽象理念思考會是較可行的方式。

未來推廣規劃

一、與學校相關處室搭配,結合法治教育,於課程中融入全國法規資料庫的使用教學,並鼓 學生參加「法規知識王網路競賽」、「法律達人擂臺賽」等活動。

二、持續開發與法治教育相關的數位實境遊戲,讓學生更有興趣於課程中或課後自行透過全 國法規資料庫進行學習。

三、規畫未來將教案與相關學習單建置於學校網站,公開讓校內外老師可自行下載運用。並 於領域間研習分享,與老師們進行討論,讓課程更臻完善;也讓其他領域教師知道「全 國法規資料庫」。

參考資料

1.參考書目(含論文、期刊、書刊剪報、專書、網路資料、他人教學教案等)

(1)「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99學年度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教材(國中版) (2)「全國法規資料庫」法務部99學年度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教材(高中版)

(3)翰林版第三冊第2單元-憲法與人權保障、第三冊第3單元-憲法與權力分立、第四冊第3 單元-刑法與刑罰、第4單元-刑事訴訟

2.引用媒材

(1)「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教學」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RcJar-h8QM (2)Holiyo密逃遊戲翻轉平台 https://reurl.cc/r1nR5N

(3) 【一起讀判決】兒童不進法院 就沒責任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619/6CHEITW7NBVBNPIJ2KXMPC3O7Y/

(22)

活動照片

「法規報你知」課程以最直接的方式將「全國法規自料庫系統使用操作手冊」當作閱讀 的文本,即閱讀該「說明書」來操作「全國法規資料網站」,當下操作與討論,進而教 師輔以講解。

學生填寫「法規『報』你知~法規 e 點靈」的學習單,回答閱讀「全國法規資料庫系統 使用操作手冊」以及操作上的小問題,同時老師開始以一些真實發生的事例來共同討 論,同學也一方面查找相關法條,並且釐清相關概念。學生也反饋以為法律是很無聊的 一件事情,但又很像邏輯推理,每個行為的判定都有一定的規準,最後孩子也提出一個 最棒觀點:「法律」與「正義」的最近的距離就是「奉公守法」!

(23)

「法規報馬仔」為「法典『報』你知~法網e點靈」課程的延伸,仿投稿專欄的方式,

當同學從網路新聞或者報紙中找到案例時,可以透過同儕間的討論、查閱全國法規資 料庫。孩子先將資料分堆,並且加以整理,進而孩子還發現:一查新聞,每天琳瑯滿 目的社會新聞,不是說「不知道」就可以了事的,因此在透過「全國法規資料庫」對

「法律」的認識,就可也是「親近」並「拉近」那「司法」與「正義」的距離。

教師在博物館門口先向學生說明參觀博物館應遵守的規定與應有的禮節。包含防疫其全 程戴口罩、安靜參觀等。遵守公眾場所應有的禮儀也是重要公民素養。並分發平板電腦,

請同學先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學生依照組別在博物館內進行探索活動,為了回答教師所設計實境遊戲的題目,需要使 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資料查詢,如果有疑問也會主動詢問館方服務人員,做到了自主學 習。

(24)

用在地的故事結合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法規資料,與學生討論「司法正義」的內涵與重要 性,並希望學生能學會珍視並堅持人權普世價值。

從「噍吧哖事件」的審判談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學生在學習單中寫下對司法獨立的理解 與討論結果。

透過湯德章律師的故事談「司法上的程序正義」,學生在學習單上寫下對程序正義的認 識與看法。

(25)

附件資料

(學習單、影音檔連結或其他相關資料)

第一節課 法典報你知 上課學習單

(26)

法典「報」你知上課簡報

(27)

第二節課 數位實境遊戲「怪盜的挑戰信」內容

利用密室逃脫遊戲翻轉平台 https://holiyo.tn.edu.tw/game/game_platform/login.html 設計所需 與課程相關的數位實境遊戲。

(28)

第三節 從在地的故事談「司法正義」討論學習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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