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委託研究經費編列標準表
項目 編列標準 說明
一、研究人員費 1、研究人員經費標準
(1)研究主持人每人每月最高 20,000 元。
(2)協同主持人每人每月最高 16,000元。
(3)研究員(兼任)每人每月最高 12,000元。
(4)研究助理(兼任)每人每月最高 9,000元。
2、具特殊性質研究案,研究人員經費 另行簽核,不受前述之限制。
1、 研究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須具助 理教授以上資格。
2、 研究員須具講師以上資格或博士 班研究生。
3、 兼任研究助理須具助教以上資格 或碩士班研究生。
4、 研究人員人數以不超過四人為原 則;但大型研究計劃,經本署同 意,得酌予增列。
5、 本署各單位人員參與委託研究工 作不得支領研究計畫經費。
二、差旅費 依據行政院規定標準列計:
1、研究計畫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比照 簡任級。
2、其餘人員比照薦任級。
3、國外差旅費依據行政院規定標準列 計。於簽約時提列概算數,實支費用 應於撥付研究經費尾款前檢據核實報 銷。(原則上不得編列)
1、 本項費用依調查訪問時程列計。
2、 本埠地區依研究人員居住所在地 直轄市、縣(市)為準。
3、 應列出預定行程及經費預定支用 情形。
4、 長途交通費依據高鐵、鐵、公路票 價列計。
5、 赴國外實地調查或蒐集研究資 料,編列國外差旅費,應附詳細 出國計畫書,列明日期、地點、人 數、預定工作內容及所需經費概算 等。
三、座談會出席費 10,000-20,000 元
每人每次最高以2000 元計
1、 研究人員不得支領本項費用。
2、 全部邀請人數以不超過二十人次 為原則;因特殊需要,經本署事 先同意,邀請人次得酌予增列。
3、 座談會紀錄應列為研究報告附 錄。
四、問卷調查費 問卷印刷費,依需要編列。
問卷郵寄費,依需要編列。
問卷調查費,每份以50-250 元估 計。
1、 研究人員不得支領本項費用。
2、 問卷印刷費得預估暫列,並檢據 核支。
3、 調查費依問卷內容繁簡程度為 準,酌予增減。
五、報告印刷費 著作頁數 核支標準 五0一頁以上 十七萬元以內
1、 本項費用暫列,檢據核實報支。
2、 報告應依本署所定規格、數量印
附件四
四0一至五00頁 十四萬元以內 三0一至四00頁 十二萬元以內 二0一至三00頁 十萬元以內 二00頁 以下 八萬元以內
製。
六、資料蒐集費 五萬元以內 1、 本項費用暫列,檢據核實報支。
2、 本項費用以購置國內、外參考 書,期刊或影印必要資料為限。
3、 研究結束後,應將購置圖書及期 刊書目造冊送本署,本署得依需 要取得全部或部分予以典藏。
七、其他經費 依需要編列。 1、 凡實施研究計畫所需支付之費用 無法歸列前述各款者屬之。
2、 應於計畫書列明支用項目。
八、雜支費 按以上各項經費總和5﹪計列。 請列舉預定支用項目。
九、行政管理費 按以上各項經費總和5-10﹪計列。 1、 凡分攤受委託單位(個人委託不 得核列)支援研究計畫行政作業 相關管理費用屬之。
2、 簽約學校或學術團體之規定超過 此標準者,得檢附相關資料,經 簽奉同意後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