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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 環境保護局(2001)統計,1∼11 月噪音陳情數 1,224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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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就學校環境噪音的現況、噪音之定義、噪音對人體聽覺、生理、

與心理之影響、噪音對教師的教學品質、噪音對學生的學習干擾以及教 室的防音措施等方面,分別加以探討。

第一節 學校環境噪音現況及其影響

近年來由於經濟型態的轉變,工商業發達,工廠林立,致工業區應 運而生,人民為謀生計,過度聚集於都會區與工業區周遭。根據台中市 工業區管理中心(2001)統計,民國 70 年台中工業區廠商總數為 380 家,員工人數約一萬兩千人,民國 90 年廠商總數達 871 家,員工人數 更高達兩萬六千餘人。位處台中市工業區的協和里民國 80 年為 2,951 人,民國 90 年為 4,865 人,增加 39.34%(台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

2002)。蔗廍村與瑞井村屬瑞峰國小學區,依台中縣大肚鄉戶政事務所

(2001)統計,民國 70 年蔗廍村與瑞井村分別為 2,978 人與 1,286 人,

至民國九十年底為 9,173 人與 5,536 人,分別增加 13.56%及 10.8%;人 口密度增高,致使該區域噪音問題日益嚴重,噪音的控制也因此漸形重 要。

在民眾生活水準提高,與環保意識提昇下,民眾對於生活環境品 質與居家環境安寧的需求也日益殷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01)指出,

民國 80 年噪音陳情案件為 15,736 件,佔陳情案件之 23.32%;89 年增 加為 26,176 件,案件總數增加 39.9%。機關、團體、學校、醫院,民 國 80 年噪音陳情案件為 1,353 件,佔 2.01%,89 年增加為 1,365 件,

案件總數增加 0.88%。近十年來噪音陳情案件不斷增加,平均每年增加

(2)

一千二百件、每年噪音陳情案件達二萬件,且年增加率為 6%。台中縣 環境保護局(2001)統計,1∼11 月噪音陳情數 1,224 件。居此環境中 之學校更是無可倖免於噪音之危害,而在人口快速成長下,寸土寸金之 土地獲得不易,因此擴建不及,許多學校在沒有選擇下,產生了「校園 噪音問題」(殷蘊雯,1998)

國內第一位提出學校噪音嚴重性之學者王老得(1967)研究發現台 北市忠義國小,上課時間內的噪音位準是 72dB(A);如果有一班在齊聲 朗讀,或是在普通教室上音樂課,教室內的噪音位準會超過 80dB (A);

而下課時間,學生都走出教室,活動或交談,這時噪音位準就超過 85dB(A)以上。黃乾全(1974)調查台北市 15 所國民中學共 30 間教室 的噪音情形,結果 50dB(A)以下的教室佔 6.7%,51∼60dB(A)的教 室佔 83.3%,61dB(A)以上的教室佔 10%。林聰德(1985)指出台北市 194 所各級公立學校的教室外噪音集中於 60∼80dB(A),佔全部受測學 校之 88.7%;81.5﹪之學校教室內噪音在 55∼70dB(A)。喻台生(1989)

研究發現 95.0﹪台北縣國民中、小學噪音音源側之室內音量在 65 dB

(A)以上。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991)調查台北市 8 所國民中小 學,校外噪音達 68∼73dB(A),校內噪音達 64∼70dB(A),在教室內 開窗的情形下室內音量分布在 58∼68dB(A)之間。徐文哲(1992)以 桃園中壢地區 10 所國民小學為對象進行噪音實測,研究結果顯示校外 噪音之 Leq 值為 76.3dB(A),教室內之 Leq 值開窗情形下為 62.6 dB

(A)

由上述資料可得知,學校噪音問題不論從北到南,或近三十年前至 今,皆是一個大家都關心且嚴重的問題,故學校噪音的防制是刻不容緩 的。

(3)

第二節 噪音之定義、聲音的遮蔽效應

本節就噪音之定義、聲音的遮蔽效應,作一概要的描述:

一、噪音之定義

噪音是一種不想要的,令人不悅的。有害的聲音;就科學觀念,物 理學性上,它是一種混雜的聲音,沒有規律重複性,但它可以被測量、

且分析的。在心理學層面上,無論任何形式之聲音,只要令人不悅的且 不想要的,皆可視為噪音。至於在聲音物理學上,噪音不代表任何意義,

且其強度隨著時間任意變動(林鴻清等,1998)

王老得(1972)綜合各國的噪音定義,將「有公害之噪音」,界定 為:「具有正常聽力的耳朵,聽不慣的強大音響,也就是使人不愉快、

會妨礙思考、妨礙彼此交談、干擾睡眠或休息的各種聲音;總而言之,

凡是可以引起生理上、心理上或生活上不愉快的聲音都是噪音。」

黃乾全(1987)認為噪音是相當主觀的感受,很難以音調的高低或 位準的大小加以定義,一般而言,凡是會引起生理上或心理上覺得不舒 服,妨礙我們日常生活的音響,都可稱為「噪音」

江武忠(1991)指出人們每天從事工作、休息、接待、學習等活動 時,凡使人思想不集中、煩惱或有害的各種聲音,都被認為是噪音。

楊慕慈(1999)指出噪音、空氣污染與水污染並列為三大公害;噪 音是一種人們不喜歡聽到的聲音,或是一種令人不愉快的聲音,具有相 當的主觀性,常隨著不同的人、時間、地點在感受上有相當程度的差別,

故噪音在界定上很難有一種明確、清楚的劃分法。

(4)

劉貴雲(1984)認為噪音的特性為:(1)噪音的危害是無形的、隱 微的;就一般而言,噪音所誘發的反應,除了情緒上的心理反應易由個 體主觀感受顯現出抱怨的行動外,生理層面的聽力損失及自主神經的反 應皆易被疏忽;(2)引起噪音反應的因素是多方面且複雜的;除了聲音 本身的頻率(frequency)、位準(level)、與曝露期間(exposure duration)等物理特性外,它還涉及個人條件及社會環境條件的影響。

依據我國噪音管制法第二條(噪音之意義)規定:本法所稱之噪音,

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

一般在實施噪音的量測時,所測得的量是「噪音位準」(Noise Level),也就是音壓位準(Sound pressure level)加上 A 特性的頻率 加權網路所得出來的量,音量單位為分貝(dB(A),括號中之 A 指在 噪音計上 A 權位置的測定值(陳兩興,1998)

綜觀上述文獻可得知,噪音是一種令人不悅、不想要的聲音,承受 度視個人主觀感受、曝露位準與曝露期間而定,且對人體的危害通常是 不著邊際的,卻又如此的嚴重,尤其當有兩個或以上的噪音源同時存在 時,產生的危害更甚,著實不得不重視。

二、聲音之遮蔽效應

正當在傾聽一個音源所發出的聲音時,若同時有另一個聲音的存 在,就可能影響到傾聽此聲音的靈敏度,稱為聲音的遮蔽效應;為確保 接受者傾聽之靈敏度,必須提高音源的音量才可能將預期的聲音完全傳 達,被遮掩掉的音量稱之為遮音量(盧春火,2001)

(5)

洪百薰(1985)指出,噪音對語音的遮蔽效應依人耳的接受功能而 具有下列特性:

1.噪音位準越高,其遮蔽的頻率範圍愈大。

2.遮蔽效應在其中心頻率(center frequency)附近最佳。

3.影響語音瞭解度的是語音頻譜與噪音頻譜的關係。

4.噪音遮蔽的頻率範圍,頻率高於噪音中心頻率者較容易被遮蔽,

而且在噪音位準高時更明顯。

5.就遮蔽效果而言,群集噪音(Crowed noise)大於白色噪音(white noise)

語音的溝通是人類最基本的行為,當說話的聲音被噪音所遮蔽

(mask)時,語音聽取能力就降低,也就影響溝通的品質。當噪音值超 過 70dB(A)時,室內談話將有 30%的內容聽不清楚,人際溝通變得困 難,此為噪音對語音的干擾。除音量愈大,干擾愈嚴重外,不同頻率的 噪音對語音有不同程度的遮蔽效應(陳淑娟,1999)

黃乾全(1982)研究結果發現教師的發音與噪音源同一方向時,學 生的聽取效果更差。

綜觀上述文獻,使用麥克風亦同樣產生噪音,導致語音產生遮蔽效 應,干擾語音聽取能力,影響人際溝通。嚴重時,則將對人體聽覺產生 莫大的傷害,令人不得不重視。

(6)

第三節 噪音對人體之影響

環境噪音對人體的影響甚鉅,本節就噪音對人體聽覺、生理、與心 理之影響,敘述如下:

一、噪音對人體聽覺之影響

耳朵是與外界接觸最頻繁的管道之一,也是學習所憑藉的重要器 官,因為噪音所導致人體健康的危害,亦以聽力損失為主(劉貴雲,

1984)

王老得(1967)首次提出噪音可能是學生聽力障礙原因之一。一般 而言,曝露於噪音環境下,所產生的聽力損失有兩種:一為暫時性聽力 損失(noise-induced temporary threshold shift 簡稱 NITTS),另 一為永久性聽力損失(noise-induced permanent threshold shift 簡 稱 NIPTS)。噪音曝露後,降低對微弱聽覺訊號的辨別能力,此種聽力 損失是可以恢復的,而 NIPTS 則於噪音曝露後,其聽力損失無法恢復,

是長期受刺激所累積導致的後果(王老得等,1984;劉貴雲,1984)

噪音可導致聽障、耳鳴和眩暈,當曝露在有害的噪音環境下時,耳 蝸高頻率區域之聽力閾值會變差(李憲彥,1996;林鴻清等,1998) 並以 4kHz 最為常見。剛開始 4kHz 的聽障病人並不自覺,但當影響到 3kHz、2kHz 的語言區域時,病人才開始有自覺聽力障礙。首先會在吵 鬧的環境中,語音辨識能力變差,而後逐漸對較小的聲音聽不清楚,在 初期這種聽力閾值的變化只是暫時的,經過一段時間休息,或離開噪音 環境一段時間,此種情形多可恢復至正常(Touma, 1992;Dobie, 1995) 噪音實際的危害是決定於噪音之音量及個人的體質耐受性(林鴻清等,

(7)

1998)

林明瑞(1998)表示聽力損失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在無噪音的干擾 下,談話聲應較適中才對,但往往需再次以高一點的音量使喚,才能得 知訊息,似乎「側耳傾聽」的現象已成為習慣的動作。

郭宏亮、蕭金玫(1994)研究發現,國小學童在學校 8 小時的噪 音曝露量 Leq 值為 85.2dB(A),且大部分的時間都曝露在 70-90dB(A)

的環境,在經過 8 小時的噪音曝露,各頻率的聽力閾值幾乎都下降,尤 其在 4kHz 的頻率下降最為明顯。

Hicks(2000)指出傾聽是學習的關鍵,尤其當有回響、背景噪音 和聽力損失時,可能影響語音辨識能力。研究結果指出,聽力損失的學 童在自尊及全面的健康上,有較嚴重的危機,以及聽力損失學童比正常 聽力學童需要更長的運動反應時間。

Ostergren(2001)研究噪音和回響在正常聽力和聽力損害孩童間 語音辨識能力的差別,結果顯示兩者都有語音辨識能力的情形,且聽力 損害比正常聽力學童更明顯。

此外,當在噪音環境中一段時間後耳內仍有聲響,這種現象稱為耳 鳴,耳鳴被視為永久聽力障礙之預警(陳淑娟,1999)

White(2002)研究國小學童與耳鳴的關係,指出有 54%的學生有 耳鳴經驗,90%的學生有曝露於娛樂噪音的經驗,結果建議未來的研究 應著手於學童與耳鳴的範圍。

(8)

綜觀上述之文獻,噪音不只使人體產生耳鳴、暫時性聽力損失,嚴 重時更可導致永久性聽力損失;而在聽力損害先兆之“側耳傾聽”成為 習慣前,如何採取防範的措施,實應三思,此外聽力損失將造成語音聽 取能力和語音辨識能力降低,影響學生學習與人際關係,著實值得注意。

二、環境噪音對人體生理的影響

蘇德勝(1997)描述噪音對人類而言是一種生活壓力的來源,生活 壓力會使人產生過度的生理喚起、生活麻木與產生攻擊,並能引發人體 的生理反應,歸納如下:

(一)心臟血管循環系統:如心跳速率加快(劉貴雲,1984;高慧娟,

1992;Melamed et al.,1997)、影響血壓的變化(韓德行,1984;

高慧娟,1992)致高血壓(林鴻清等,1998)

(二)呼吸系統:呼吸不順。

(三)消化系統:腸胃不適、食慾不佳。

(四)內分泌系統:腎上腺素分泌增加(韓德行,1983;劉貴雲,1984)

(五)自主神經系統:無法獲得充分的休息,發揮正常的功能。

韓德行(1983)以在學之大學生為研究對象,進行血壓、呼吸與心 電圖試驗,結果指出廣帶噪音 72dB(A)時,人體生理反應即開始漸次 出現,並以心舒壓率 LD50 值為 82.44dB(A),視為危險的界線。

韓德行(1984)以國小一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結果顯示廣帶噪音 引起心縮壓和心舒壓出現反應位準,70dB(A)時已有半數以上學童有 心縮壓反應,而心舒壓在 75dB(A)時較明顯,LD50 值為 79.28dB(A)

(9)

劉貴雲(1984)研究發現噪音對生理反應以「心跳加速」「收縮壓 上升」和「舒張壓上升」之陽性率較高;生理指標首先出現位準,其相 關係數以「舒張壓上升」分別與「心跳加速」和「收縮壓上升」有顯著 差異;噪音位準高低與指尖血管收縮反應有密切關係。

高慧娟(1992)以高商女學生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噪音對血壓等 心血管的影響。當曝露在 85 dB(A)的噪音下,會使心跳數、收縮壓 增加。

Melamed et al.(1997)以藍領階級之勞工為研究對象,結果發現 曝露於 80 dB(A)以上者,膽固醇和三酸甘油酯值較高。

綜觀上述文獻,噪音對人體生理上的影響,輕微可致腸胃不佳影響 食慾,重則導致高血壓與心血管疾病,所以噪音對人體的危害不得不令 人謹慎。

三、環境噪音對人體心理的影響

噪音對心理的影響常引發「噪音官能症(noise neurosis),主要 是因自主神經失調所引起之症狀。一般歸納噪音對心理的影響,包括:

(一)容易發怒與注意力不集中;

(二)精神不安定與神經質;

(三)判斷力減退;

(四)容易疲勞,工作效率低落:董貞吟(1988)研究噪音對學生作業 表現之影響,發現噪音會影響學童算數推理能力。愈需要動腦的 工作,愈會受噪音干擾,在工作場所會致不專心而使事故發生增 加(Smith,1990)

(10)

(五)厭煩。陳淑娟(1999)指出個人對噪音源感覺不愉快或不利稱為 厭煩;噪音厭煩度的反應是個人受噪音干擾以致失眠、影響注意 力、干擾交談、產生壓力,以及在影響健康上提供某些程度的綜 合訊息。當噪音持續時間愈長,所引起的厭煩度愈高。但 Letowski & Thompson(1983)指出間歇性噪音比持續性噪音更 容易引起厭煩反應。厭煩度是受噪音影響最直接的指標,厭煩程 度亦是個人主觀的反應(陳淑娟,1999;Jong, 1990;

Fidell,&Barber, 1991;Evan et al., 1995)

(六)反應遲鈍。

(七)感到有壓力。殷蘊雯(1998)研究發現教室環境噪音對教師自覺 心理性影響以「感到煩躁不安」為主。

(八)失眠:噪音對睡眠的影響是很明顯的,一般人受到噪音影響會延 遲入睡,接受喚醒及干擾睡眠的深淺,通常噪音量超過 40dB(A)

時就會開始影響部分人的睡眠,在 50 dB(A)時有 1-2%的人受 到聲音喚醒,90 dB(A)時大約有 6%的人會受影響(陳淑娟,

1999)

綜觀上述文獻,噪音對人體心理的影響,可導致自主神經系統失 調,產生諸多症狀,嚴重擾亂日常作息,產生情緒障礙,影響人際溝通 與人際關係。

(11)

第四節 噪音對教師教學品質的影響

林聰德(1985)調查台北市 194 所公立學校噪音問題,發現參與調 查的教師中,58.3%認為噪音對教學有明顯的干擾,任教的科目和感覺 教學受到干擾的關係中,以國文、英文、歷史和地理等文科,所佔之比 率較高為 24.6%,數學、物理和自然等理科佔 20.4%,體育、工藝和音 樂等科佔 17.0%。

董貞吟(2001)對國小級任教師調查自覺嗓音異常的情況,結果發 現教師授課音量隨教室背景噪音升高而增加,證明教室背景噪音容易誘 發教師不良的發聲習慣,且發現吵校教師比靜校教師更普遍有使用麥克 風的習慣。33.3%之教師在連續上完三堂課後,開始感到喉嚨不舒服,

吵靜兩校沒有顯著差異;在學期中以剛開學一、兩星期感到喉嚨不舒服 的時間最多,吵靜兩校具有顯著不同,吵校中認為剛開學一、兩星期最 不舒服,靜校則認為無明顯差別;吵校教師在嗓音的適應上以剛開學時 最感疲勞,而靜校教師則無此趨勢;且有四分之一教師曾因聲音異常或 喉部疾病而就醫過者,吵校比率高於靜校。

綜觀上述文獻可知,噪音可引發教師喉嚨不適與發生異常的情況,

且學校噪音問題對教學上又有明顯的干擾存在,因此教師為降低噪音的 危害而使用麥克風教學情形亦日益普及,又麥克風如同形成噪音源,對 人體危害於無形,為免惡性循環,學校噪音問題應重視並著手改善。

(12)

第五節 噪音對學生學習的影響

真正的學習必須是個體瞭解情境,洞察情境中各種刺激之間的關 係而獲得的認知(董貞吟,1988);而且由於學生學習過程仍以視聽為 訊息傳達之主要管道,加以目前教學方法仍以口語傳達為主,就以學習 立場而言,聽取干擾應受重視。

Jewell(1980)指出學習環境中的噪音強度增加,學生完成指派任 務的時間亦需增加,將影響學生的成績。在閱讀時,學習環境也應配合 學生個別的聽覺需要(Dunn,1983)。Hof(2000)發現教室的環境在學 術成就上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教室的噪音增加,學生的閱讀測驗得分 比較低。

一、喚起(arousal)理論

當噪音刺激時,個體之中樞神經系統,尤其是網狀組織部分,會引 起概括性的活躍狀態,稱為喚起(arousal)狀態。任何作業的表現會 隨喚起水準的增高而增加到某些程度,但若喚起水準持續增高,則反會 使作業表現變差。喚起狀態對作業表現的影響,是依作業難易性質不 同,而有增強或抑制的不同效應。當喚起狀態程度增高時,個體會限制 引導行為的線索(cues)之取用範圍,而影響工作的表現。但曝露在中 度及高度噪音時,會使喚起狀態程度增高,而使注意力縮窄(narrowing of attention),而忽略與作業無關的訊息;但當喚起水準繼續增高時,

注意力將再被縮小,使得與作業有關的線索也被忽略(如圖 2-1)(董 貞吟,1988)

(13)

噪音刺激

知覺 接受 系統

喚起 狀態

評價工作 所需心智 活動量

努力心智活動 策略分布

(+) 注意力轉移 自我沉溺作用

(-) 作業表現 2-1 喚起狀態對作業表現影響之綜合模式(引自董貞吟,1988

覺知與 標定內在 之線索(-)

(14)

二、S/N 與語音聽取和語音辨識的關係

日常生活中,噪音最明顯的干擾在人與人的語言溝通上。當音量愈 大音頻愈廣時,聽取效果愈佳,因此說話者為了要讓別人能聽清楚自己 的聲音,隨著環境需要,會提高自己的音量;但當聲音「非常」大時卻 反而降低聽取效果,最佳語音聽取位準的範圍是在 50-80 dB(A)之間

(Martin, 2000)

黃乾全(1982)研究台北市內國中小學,進行噪音影響思考及聽取 能力之實驗,並與探討不同位置噪音源之聽取能力差異;發現吵校之 學生,上課時常因外界噪音問題,而聽不清楚教師上課內容,希望教 師講課時能更放大音量,且因外界的噪音,若未大聲回答教師的問題,

教師就聽不清楚,因此學生的聽取率是隨噪音位準增高而降低。研究 發現,教師講課的音量應比室內的環境噪音高出 5-10 dB(A)才不影 響聽課,結果建議教室內之噪音位準應在 63 dB(A)以下才不影響聽 課。

洪百薰(1985)研究國中學生對噪音的感受性與容忍度,發現當噪 音位準相同時,S/N 比大者聽取效果佳,S/N 比相同時噪音位準在不超 過個人感受性的情形下,聽取效果隨位準上升而上升,若噪音位準超過 個人感受性,則聽取效果隨位準上升反而降低。

Ostergren(2001)指出過高的背景噪音和回響對教室的聽覺環境 是有害的。美國語音與聽覺協會(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Association, ASHA)於 1995 年指出,噪音源可能存在於建築物本身,

也可能來自教室外部,透過設計不良的門窗、牆壁而進入教室(Crandell,

(15)

1991)

Martin(2000)認為周圍噪音、教師聲音的強度、教室回響時間均 可影響教室的環境,聽覺不佳的環境會妨礙學習者的成績。以閱讀環境 作研究結果發現為無論在基本閱讀能力和閱讀理解力上,無論是否使用 擴音系統,並沒有顯著的不同。

Crandell et al.(1994)研究發現現在大部分的教室環境都無法 清晰傳達教師的聲音,對學生心理和社會發展也有所妨礙;不良的聽覺 環境,是普遍的情形,堅硬又具高度的牆壁、天花板、窗戶的表面,會 產生空間回音(echo-chamber),影響教室內所有學生的聽覺,而且在 校 45%的時間都需要使用傾聽的方式,即便是多媒體圖像也需仰賴學生 的傾聽,所以教室的聽覺環境是很重要的(Berg, 1987)

國外諸多學者指出教室周圍的噪音、教師的聲音位準、空間的回 響、教師和學生間的距離等四因子會影響語音聽取效果;以下將之詳述:

(一)教室周圍的噪音:任何不被希望的聽覺干擾,會妨礙學生對聽覺 的需求。而 Berg(1993)將教室噪音源分成三類:

1.內因性(internally generated):椅子的搖晃、腳步聲及教師 和學生的談話聲。

2.外因性(intruding):暫時性的噪音源,如卡車經過、響亮的鳴 聲及有人大聲的喊叫。

3.背景噪音(background noise):較持久的噪音源,包括風扇、

電信通路、暖氣裝置、冷卻系統(HVAC); HVAC 是背景噪音最主 要的來源(Crandell et al., 1994;Martin, 2000)

(16)

每天上課時都會有不同位準的噪音源出現。使用時的噪音位準是測 量教室在有正常活動時的噪音總量,空教室的噪音位準是測量沒有任何 活動的場所之周圍噪音總量(Lubman, 1997)

(二)教師的聲音位準:教師聲音的強度與噪音位準有關,也都被認為 是訊號對噪音比(signal-to-noise ratio)或語音對噪音比

(speech-to-noise ratio),均可縮寫成 S/N。Crandell et al.

(1994)指出 S/N 比為+15 到+20dB(A)是可被接受的範圍;教室 在沒有噪音干擾下可低於+10 dB(A)(Berg, 1993);+15 dB(A)

或更高的值是較令人滿意的教室環境(Lumban, 1997);Martin

(2000)指出數值雖有某些差異,但教室 S/N 比必須在+10 dB(A)

到+20 dB(A)的範圍間,以提供學童一個適當的聽覺環境,並且 發現較高的 S/N 比將使學生更容易聽取語音訊號,並賦予他們有更 喜愛學習基礎語言學的能力。在聽取能力上,孩童比成人需要更高 的 S/N 比,因年幼的孩子較少發展聽覺與語音技能,也因此有較高 S/N 比的需要。當語音訊號和噪音強度相同時,產生 S/N 比為 0dB

(A)

教師的發音位準比教室的環境噪音位準高出 2 dB(A)時即不影響 聽取,教師講課的音量應比較室內的環境噪音高出 5-10 dB(A)才不 影響聽課(黃乾全,1982)

(三)空間的回響:由 McSportan 於 1997 年所提出的,意即由堅硬的 表面反射所產生的噪音,當回響增加時即對訊號的聽取效果產生負 面影響。回響時間(RT-60)即“訊號終止後訊號強度被減弱至 60dB

(17)

(A)所需的時間”。未使用吸音建材的牆壁、地板及天花板與教 室有堅硬的天花板和空曠牆壁,造成回響的環境。當回響與其他噪 音源結合時,反而比兩個單獨噪音的總和對語音辨識的影響還要來 得大。在平時上課時,教室就有結合三個以上噪音源的回響,而產 生的噪音源,相同的噪音源是最重要語音訊號的隱形殺手。美國語 音與聽覺協會標準指出,為了在聽覺上有令人滿意的教室,回響時 間不應超過 0.4 秒(Martin, 2000);超過此標準就可能有一個或 以上的危險因子存在,回響將增加教室的噪音位準,且會降低了語 音訊號的聽取。Crandell et al.(1994)研究發現只有 28%教室 的回響時間低於 0.4 秒。

(四)教師與學生之間的距離: Bess & Crandell(1986)調查學生 在教室中不同位置的語音辨識能力,研究發現當學生坐在教室中間 到後面的位置時,對語音的聽取較困難,語音辨識能力的減少是由 於教師和學生間的距離增加。

三、噪音與思考的關係

黃乾全(1982)在研究噪音妨礙思考作業的感受程度中指出,靜校 學生表示做數學(算數)題目時以未曾算過的算錯的比率最高,吵校學 生則表示曾算過的算錯的比率最高。除了國小靜校外,其他各校皆有半 數以上的受試者,表示考試或作文時曾經有過煩於思考的現象。

林聰德(1985)指出對不同分貝區學生而言,位於高分貝區的學生 對「容忍力」「聽課影響」「閱讀和思考的影響」的反應與噪音位準有 關,Leq 值越高,反應越強烈。

(18)

山本剛夫等於 1958 年與 Nagatsuku 於 1964 年分別在不同噪音下進 行加算測驗,結果顯示吵環境下之誤算率較靜環境高,且其結果與題目 難易有關,意即高難度者受噪音影響大;田多井之介於 1965 年發現加 算速度隨噪音位準升高而降低;黃乾全於 1982 年研究也發現相同的結 果。此外,大場義夫等於 1973 年和柴若光昭於 1978 年分別以東京大學 S-A 創造性測驗卷在噪音下施測,發現噪音對單純性思考並無妨礙,或 有促成的效果,但對複雜性思考作業則有抑制效果(洪百薰,1985)

四、噪音與記憶的關係

游恆山(2001)將記憶定義為貯存和提起訊息的能力;不論什麼類 型的記憶都需經過登錄、貯存及提取等三個心智歷程的運作。登錄使得 訊息輸入,貯存是保留訊息到需要時,提取則是找出該訊息。登錄需要 對來自外界的訊息形成心理表徵(mental representations),並以某 種方式保存過去經驗最重要的一些特徵,使自己能夠「再呈現」

(re-present)這些經驗。而記憶可分為感官記憶、短期記憶和長期記 憶。

噪音對記憶程度是否會造成影響,國內外已有許多研究如 Berlyn- eet 於 1965 年、Haveman and Farley 於 1969 年和林青山等於 1979 年,

有些認為噪音對短期記憶是有影響的,但有些認為噪音對短期記憶是有 促進的,或認為無顯著不同的(黃乾全等,1993)

黃乾全(1987)以台北市國中、小學生為研究對象,進行噪音對學 生學習基本能力的影響,結果發現國小學生測驗成績受到中度噪音 60dB(A)影響最大,其次才是高度噪音 75dB(A)的影響,國中學生

(19)

則不受中度、高度噪音的影響。國小、國中學生受噪音干擾之課程科目,

以重記憶、理解為主,尤其是國中生。

綜觀上述文獻所述,噪音在學習上除了引致喚起作用,使得語音聽 取與語音辨識能力降低,影響學生的思考與記憶能力外,更影響學生的 學習成效,可見噪音對學生學習的影響極為深遠。

第六節 教室防音措施

一般認為降低噪音的干擾防制,可從本身做起,如體育課遠離教 室、上課減少朗誦、減少擴音器的使用且音量放小(楊慕慈,1999) 除此之外,教室的消音減音措施的功效亦不容忽視。

雖然,黃乾全等(2000)研究顯示學生在教室防音措施的評價方面,

48.8%的人表示關窗後教室較以前悶熱,且每節都願意使用防音窗(關 窗)者僅佔 4.8%,可見防音措施會影響室內空氣品質,所以降低使用 意願。

盧士一(2001)指出當降低噪音的方式無法實際做到時,可藉由將 噪音源密閉、阻擋或吸收減少空氣音傳播是常用的方法,例如:

一、隔音室

在設計隔音室時,必須考量以下幾點以達理想之隔音效果:

(一)牆板材質--建造牆板的材料對於隔音效果有很大的影響,必須 選用空氣無法穿透的材料。

(20)

(二)牆板內襯--牆板之內側應使用吸音材料舖設內襯,內襯之厚度 與材質之密度取決於噪音所要降低最多的頻帶。

(三)牆板間隙--假如隔音效果需達 10dBA,則必須特別注意縫隙的 密閉性。

(四)牆板附加裝置架--隔音裝置必須與機械之振動零件隔離。

(五)對機械的影響--假如密閉的隔音室會引起機械過熱,則必須裝 設通風設施,但進出口要加裝消音器,防止噪音洩漏。

二、隔音屏障

屏障裝設於噪音源與人員之間阻擋噪音的傳播,當聲波被屏障反 射,以致在屏障後方形成遮蔽區,位於遮蔽區內之人員則可減少噪音之 曝露。對於噪音的降低效果因屏障有效高度、聲音波長、與偏角而異。

屏障越高,越接近噪音源,效果越佳,在材質的選擇上應選用最少比期 望達到的降低量多 9dB(A)的材質。噪音源與人員間使用隔音屏障在 噪音曝露之減少,對於高頻噪音有不錯之效果。

三、室內吸音材料

室內鋪設吸音材料,可達到降低噪音 3dB(A)至 7 dB(A);吸音 材料之舖設是要減少室內聲音因反射而增強,或將室內堅硬、光滑與穿 透性差之表面改為柔軟、粗糙、與多孔性之表面,以達吸收聲音之目的。

此外,湯志明(1995)和楊慕慈(1999)為了減少噪音的干擾,亦 強調校園建築物在設計時應注意下列幾個原則:

(一)聲音的強度與聲源距離的平方成反比,因此一切噪音應盡量遠離 教室。

(21)

(二)儘可能於馬路與校舍建築間設置防音體,以阻止聲源的傳播,例 如加設隔音牆或栽植樹木。

(三)新設學校應儘量遠離馬路、鐵路和機場。

(四)教室設計上,可採用雙層隔音窗(約 10 dB(A)衰減量)、隔音 走廊(約 25 dB(A)衰減量),並加裝窗帘、遮陽板及吸音板等。

(五)在校舍建築形式上,採用 I、L、T、H 等開放形式為佳,並應特 別避免口、日或 0 字型包圍運動場之校舍規劃。

(六)在校舍配置上,易產生噪音之教室(如音樂教室、家事教室、體 育館和工藝工廠等)應單獨設立。

林明瑞(1998)指出學校是否積極推行輕聲細語活動,對於上課期 間的均能音量有相當程度的影響,但未達顯著差異;因而建議管制噪 音,唯有從環境倫理教育紮根,「防制噪音,人人有責」不再是一個口 號。

綜觀國內諸多學者對教室防音消音措施的建議,當在校地寬闊或新 建校地上,實可為之參考;然而在執政當局的財政困難下,興建新學校 以減少學生人數,已屬苛求,又想在有限經費下來選擇價格昂貴之隔音 素材,實屬妄想;當校地狹窄時,恐怕只有在有限的空地上植栽減音,

與推行輕聲細語教育,方為防制噪音之上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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