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國民中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108 年 3 月 11 日課發會通過 壹、依據: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
二、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貳、目的
一、鼓勵校長和教師運用公開授課方式,相互觀課學習教學經驗,發展校本公開授課與備 課、議課模式流程,落實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
二、透過教學研究,鼓勵校內人員共同社群備課活動,提升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實踐,並 營造學校學習型的協作氛圍。
三、藉以切磋教學方法,精進教學專業能力、觀課班級經營,有效輔導學生生活;增進教 學技能,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達到教學目標。
參、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師(含校長)、代課(理)教師等。
肆、實施方式:
一、每學年度授課人員,至少須進行一場公開授課,自 108 學年度七年級起逐年實施,每 次以一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分別於第一學期 9 月 30 日前、第二學期 於 3 月 15 日前確認後提交教務處,並公告於學校網站。
二、該學年度公開授課形式依教師專業自主決定,得採行動(數位)學習、學生課程成果 發表指導、專題研究(實驗、實作)指導、專題演講、錄製教學影片、協同教學等多 元形式實施。另亦可採用資訊科技工具進行公開授課。
三、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增進家長關心教 師教學、學校課程及教學實踐,建立親師生共學之學校文化。
伍、實施流程(本參考附件實施流程及說明詳如附件) 一、共 同備課:
(一)領域授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會議、年級、年段會議、專業學習社群等辦理。
(二)非領域授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前,可於行政或教學相關群組會議辦理。二、公開授/觀 課:
(一)授課人員提出教學活動設計供觀課人員參考。
(二)學校得提供觀課人員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三、課後議課:專業回饋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 討。議課之紀錄徵得被觀課教師同意,得提供共備人員參考。
四、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及觀課、共備、議課教師由服務學校核實發予研習時數證明。
陸、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決議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公開授課實施流程及說明】
於公開授課前,可於行政或教 學相關群組會議辦理
。
領域授課 非領域授課
課前共備
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 會議、年級、年段會議、專業 學習社群等辦理。
課後議課
專業回饋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 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議課之紀錄徵得被觀課教 師同意,得提供共備人員參考。
完成公開授課
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及觀課、共備、議課教師由服務 學校核實發予研習時數證明。1. 授課人員提出教學活動設計供觀課人員參考。
2.學校得提供觀課人員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