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8 歸 仁 之 美 全 國 攝 影 比 賽 報 名 簡 章
一、宗旨:為鼓勵全民參與觀光活動,提倡全民正當休閒去處並帶動觀光產業的熱潮,
極力推廣本區特有的黃、綠、紅為全國頂級的自然景觀、人文、產業與古厝 之美,藉此結合已蓬勃發展的休閒農業,特舉辦攝影比賽。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歸仁區公所 四、協辦單位:臺灣攝影學會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六、攝影題材:限以展現歸仁區自然生態、人文等景觀之題材。
七、作品繳交規格:
(一) 報名表:請確實填寫,並浮貼於照片後面,每件作品須黏貼 1 張報名表 (如附件一)。
(二) 限數位照片沖放 8×10 吋相紙規格:
1.彩色、黑白皆可,不限直式或橫式。
2.照片需符合 1000 萬畫素以上。攝影器材不限,手機、相機皆可,原始檔案 為
2400×3000 DPI 以上規格之 JPG 檔或 TLFF 檔.
3.作品不得翻拍、複製、圖層、插點放大、刪除背景、電腦合成等方式處理影 像,違者一律取消資格,但可調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並於 背面註明姓名、住址、電話、題名、拍攝地點。
(三) 光碟:請將參賽作品電子檔(RAW、TIF 或 JPG 檔)及報名表電子檔燒錄至 光碟。
※檔案命名規則:姓名--作品名稱,例:王○○--歸仁之美全國攝影比 賽.JPG。
(四) 參賽作品應為自己創作,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與其他類似比賽,亦不得運 用前已獲佳作以上之作品參與本比賽。
八、收件方式:請將上述報名表、參賽作品照片、光碟、同意書(如附件二)及國民身 分
證影本(如附件三),一同放入信封袋內並密封,以掛號方式,註明攝影比賽 , 寄
至臺南市歸仁區公所人文課(711 臺南市歸仁區中山路 2 段 2 號),以郵戳為憑。
九、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7 年 8 月 30 日 截止。(以郵戳為憑)。
十、評選時間:107 年 9 月。
十一、評審結果:預計於 107 年 9 月公佈於「臺南市歸仁區公所全球資訊網」網站 及
臉書。
十二、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三、比賽獎勵:
(一) 金牌獎 1 名:頒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禮券),獎狀乙只。
(二) 銀牌獎 1 名:頒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禮券),獎狀乙只。
(三) 銅牌獎 1 名:頒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禮券),獎狀乙只。
(四) 優選獎 10 名:頒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禮券),獎狀乙只。
(五) 佳作獎 30 名:頒獎金新台幣參佰元整(禮券),獎狀乙只。
十四、附 則:
(一) 作品繳交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二) 金、銀、銅不可以重複得獎。
(三) 參賽作品需為未曾發表及展覽,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若原著作提出異 議時,或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禮券、
獎狀等)須立即返還之,且願自負全部責任,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四) 參賽作品檔案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典藏、推廣、借閱、
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 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不另給酬。
(五)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七)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 時補充解釋之。
(八) 活動聯絡窗口:
1.本簡章公佈於「臺南市歸仁區公所全球資訊網」-公開資訊-其他訊息 2.聯絡電話:06-2301518#307 聯絡人:歸仁區公所人文課賴小姐 3.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AM08:00-12:00 PM13:30-17:30
附件一
---黏 ---貼---處---(貼於照片背面)---
臺南市歸仁區公所「2018 歸仁之美全國攝影比賽」報名表 編號:____________(由主辦單位填寫)
姓名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作品題名 (15 字以上)
作品構想 (100 字以上)
作品 拍攝地點
附件二
【參賽作品著作權讓與、著作權授權、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壹、本人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一、 本人授權之作品內容皆為自行創作。
二、 本人擁有完全權利與權限簽署並履行本同意書,且已取得簽署本同意書必要之第三者同 意與授權。
三、 著作權財產同意無償授權臺南市歸仁區公所(以下簡稱本所)使用,並典藏、推廣、借 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行為 之權利。
四、 授權之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之情形。
五、 本人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與其他類似比賽,亦不得運用前已獲獎佳作以上之作品參與本 比賽。
六、 得獎作品之得獎者依著作權法第15 條第 2 項規定同意本所得公開發表著作,並依其意願 標示著作人之姓名。
如違反本同意書各項規定,本人須自負法律責任,本所並得要求本人返還全數得獎獎金。於本同 意書內容範圍內,因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本所受有損害,本人應負賠償本所之責。
貳、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本所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所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 本所因辦理「2018 歸仁之美全國攝影比賽」特定目的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 名、國民身分證號、戶籍地址及聯絡方式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 本所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所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 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 本所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 本所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 本所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所行使之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所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 條規定,本所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 本所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九、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所留存同意書,供 日後取出查驗。
叁、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 本人已充分知悉貴所上述告知事項。
二、 本人同意貴所蒐集、處理、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 提供。
此 致 臺南市歸仁區公所
*立同意書人:_________________(親筆簽名及蓋章)
日 期: 107 年 月 日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貼於本頁背面)
附件三
臺南市歸仁區公所「2018 歸仁之美全國攝影比賽」參賽者
國民身分證黏貼處(請浮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