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 注 :
1. 學 習 單 位 分 成 三 個 學 習 範 疇 (「 數 與 代 數 」、「 度 量 、 圖 形 與 空 間 」 和 「 數 據 處 理 」) 和 一 個 進 階 學 習 單 位 。 2. 相 關 的 學 習 重 點 歸 於 同 一 學 習 單 位 內 。
3. 畫 有 底 線 的 學 習 重 點 為 非 基 礎 課 題 。
4. 表 中 「 注釋」 欄 的 內 容 可 視 為 學 習 重 點 的 補 充 資 料 。
5. 學 習 單 位 旁 的 教 學 時 數 旨 在 協 助 教 師 判 斷 課 題 的 教 學 深 度 。 教 學 時 數 僅 作 參 考 之 用 , 教 師 可 因 應 個 別 情 況 自 行 調 節 。
6. 學 校 可 編 配 最 多 313 小 時 ( 即 佔 總 課 時 的 1 2.5 %) 予 需 要 較 多 課 時 學 習 的 學 生 。
學 習 單 位 學 習 重 點 時 間 注 釋
數 與 代 數 範 疇 1. 一 元 二 次 方
程
1.1 以 因 式 法 解 二 次 方 程 19
1.2 由 已 知 根 建 立 二 次 方 程 已 知 根 只 限 於 實 數 。
1.3 由 繪 畫 拋 物 線 y = ax2 + bx + c 的 圖 像 及 讀 取 該 圖 像 的 x 截 距 解 方 程 ax2 + bx + c = 0
1.4 以 二 次 公 式 解 二 次 方 程 只 修 讀 基 礎 課 題 的 學 生 :
不 須 以 a ± bi 的 形 式 來 表 示 非 實 數 根
不 須 簡 化 諸 如
2 ± 48
的 根 式1.5 理 解 二 次 方 程 的 判 別 式 與 其 根 的 性 質 之 關 係 由 於 學 生 在 學 習 重 點 1.8 中 認 識 了 複 數 的 存 在 性 , 因 此 當 ∆ < 0 時 , 學 生 必 須 指 出「 方 程 無 實 根 」或「 方 程 有 兩 個 非 實 數 根 」。
1.6 解 涉 及 二 次 方 程 的 應 用 題 教 師 應 選 擇 與 學 生 經 驗 有 關 的 應 用 題 。
解 涉 及 諸 如 5
1 6
6 =
+ − x
x 等 較 複
雜 方 程 的 應 用 題 屬 非 基 礎 課 題 , 並 在 學 習 重 點 5.4 中 處 理 。
1.7 理 解 根 與 係 數 的 關 係 及 以 此 關 係 建 立 二 次 方 程 根 與 係 數 的 關 係 包 括 :
• a
− b
= +
β
α
和a
= c
β
α
,其 中 α 和 β 為 方 程 ax2 + bx + c = 0 的 根 且 a ≠ 0。
1.8 欣 賞 數 系 ( 包 括 複 數 系 ) 的 發 展 可 討 論 諸 如 數 系 的 分 層 、 循 環 小 數 與 分 數 互 化 等 課 題 。
1.9 進 行 複 數 的 加 、 減 、 乘 和 除 運 算 只 限 於 a ± bi 形 式 的 複 數 。
注 ︰ 二 次 方 程 的 係 數 只 限 於 實 數 。
2. 函 數 及 其 圖 像
2.1 認 識 函 數 、 定 義 域 、 上 域 、 自 變 量 和 應 變 量 的 直 觀 概 念
10
2.2 認 識 函 數 的 記 法 及 運 用 表 列、代 數 和 圖 像 方 法 來 表 達 函 數
以 下 表 達 方 式 亦 可 接 受 :
2.3 理 解 二 次 函 數 圖 像 的 特 徵 二 次 函 數 圖 像 的 特 徵 包 括 :
• 頂 點
• 對 稱 軸
• 開 口 方 向
• 與 兩 軸 的 關 係
學 生 須 以 圖 解 法 求 二 次 函 數 的 極 大 值 和 極 小 值 。
2.4 以 代 數 方 法 求 二 次 函 數 的 極 大 值 和 極 小 值 學 生 須 解 與 二 次 函 數 的 極 大 值 和 極 小 值 有 關 的 應 用 題 。
3. 指 數 函 數 與 對 數 函 數
3.1 理 解 有 理 數 指 數 的 定 義 16 定 義 包 括 和 。
1 • • 2
3.2 理 解 有 理 指 數 的 定 律 有 理 指 數 定 律 包 括 :
• a p a q = a p + q
• qp a
a = a p − q
• (a p)q = a pq
• a p b p = (ab) p
•
p p
p
b a b
a
=
3.3 理 解 對 數 的 定 義 及 其 性 質 ( 包 括 換 底 公 式 ) 對 數 性 質 包 括 :
• log a 1 = 0
• log a a = 1
• log a MN = log a M + log a N
• log a
N
M = log a M − log a N
• log a M k = k log a M
• log b N =
b N
a a
log
log
3.4 理 解 指 數 函 數 和 對 數 函 數 的 性 質 及 認 識 其 圖 像 的 特 徵
性 質 和 特 徵 包 括 :
• 函數的定義域
• 當 a >1(0 < a < 1)及 x 遞增時,函數 f (x) = a x 和 f (x) = log a x 遞增(遞減)
• y = a x 與 y = log a x 對稱於 y = x
• 兩軸的截距
• (從直觀得)函數遞增率/遞減率 3.5 解 指 數 方 程 和 對 數 方 程 諸 如 4x − 3 ⋅ 2x − 4 = 0 或 log (x − 22) +
log (x + 26) = 2 等可 變 換 為 二 次 方 程 的 方 程 , 在 學 習 重 點 5.3 中 處 理 。 3.6 欣 賞 對 數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的 應 用 可 討 論 諸 如 以 黎 克 特 制 表 示 地 震 強
度 、 以 分 貝 表 示 聲 音 強 級 等 應 用 。
3.7 欣 賞 對 數 概 念 的 發 展 可 討 論 諸 如 對 數 概 念 發 展 的 歷 史 及
如 何 以 對 數 概 念 設 計 昔 日 的 某 些 計 算 工 具 ( 例 如 : 對 數 尺 和 對 數 表 ) 等 課 題 。
4. 續 多 項 式 4.1 進 行 多 項 式 除 法 14 亦 可 接 受 長 除 法 以 外 的 方 法 。 4.2 理 解 餘 式 定 理
4.3 理 解 因 式 定 理 學 生 須 運 用 因 式 定 理 因 式 分 解 諸 如
x3±a3的 多 項 式 。
4.4 理 解 最 大 公 因 式 和 最 小 公 倍 式 的 概 念 “H.C.F.”、“gcd” 等 簡 稱 皆 可 使 用 。 4.5 進 行 有 理 函 數 的 加 、 減 、 乘 和 除 不 包 括 多 於 兩 個 變 數 的 有 理 函 數 之
運 算 。
有 理 函 數 在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稱 為 「 代 數 分 式 」。
5. 續 方 程 5.1 運 用 圖 解 法 解 分 別 為 二 元 一 次 及 二 元 二 次 的 聯 立 方 程 , 其 中 二 元 二 次 方 程 只 限 於 y = ax2 + bx + c 的 形 式
10
5.2 運 用 代 數 方 法 解 分 別 為 二 元 一 次 及 二 元 二 次 的 聯 立 方 程
5.3 解 可 變 換 為 二 次 方 程 的 方 程 ( 其 中 包 括 分 式 方 程 、 指 數 方 程 、 對 數 方 程 和 三 角 方 程 )
三 角 方 程 的 解 只 限 於 0° 至 360° 的 區 間 。
5.4 解 涉 及 可 變 換 為 二 次 方 程 的 方 程 之 應 用 題 教 師 應 選 擇 與 學 生 經 驗 有 關 的 應 用 題 。
6. 變 分 6.1 理 解 正 變 和 反 變 及 其 在 解 現 實 生 活 問 題 時 的 應 用 7 6.2 理 解 正 變 和 反 變 的 圖 像
6.3 理 解 聯 變 和 部 分 變 及 其 在 解 決 現 實 生 活 問 題 時 的 應
用
7. 等 差 數 列 與 等 比 數 列 及 其 求 和 法
7.1 理 解 等 差 數 列 的 概 念 及 其 性 質 17 等 差 數 列 的 性 質 包 括 :
• Tn = ½ ( Tn–1 + Tn+1 )
• 若 T1 , T2 , T3 , …為 等 差 數 列 , 則 k T1 + a , k T2 + a , k T3 + a , … 亦 為 等 差 數 列
7.2 理 解 等 差 數 列 的 通 項
7.3 理 解 等 比 數 列 的 概 念 及 其 性 質 等 比 數 列 的 性 質 包 括 :
• Tn2 = Tn−1 × Tn+1
• 若 T1 , T2 , T3 , … 為 等 比 數 列 , 則 k T1 , k T2 , k T3 , …亦 為 等 比 數 列 7.4 理 解 等 比 數 列 的 通 項
7.5 理 解 等 差 數 列 和 等 比 數 列 的 有 限 項 求 和 公 式 及 運 用 該 些 公 式 解 有 關 問 題
例 如 ︰ 涉 及 等 差 數 列 或 等 比 數 列 求 和 的 幾 何 題 。
7.6 探 究 某 些 等 比 數 列 的 無 限 項 求 和 公 式 及 運 用 該 公 式 解 有 關 問 題
例 如 ︰ 涉 及 等 比 數 列 的 無 限 項 求 和 的 幾 何 題 。
7.7 解 相 關 的 現 實 生 活 應 用 題 例 如 ︰ 涉 及 利 息 、 增 長 或 折 舊 的 應 用 題 。
8. 不 等 式 與 線 性 規 畫
8.1 解 複 合 一 元 一 次 不 等 式 16 須 包 括 涉 及 邏 輯 連 詞 「 和 」 或 「 或 」 的 複 合 不 等 式 。
8.2 以 圖 解 法 解 一 元 二 次 不 等 式 8.3 以 代 數 方 法 解 一 元 二 次 不 等 式
8.4 在 平 面 上 表 示 二 元 一 次 不 等 式 的 圖 像 8.5 解 聯 立 二 元 一 次 不 等 式
8.6 解 線 性 規 畫 應 用 題
9. 續 函 數 圖 像 9.1 描 繪 及 比 較 不 同 函 數 的 圖 像 , 包 括 常 值 函 數 、 線 性 函 數 、 二 次 函 數 、 三 角 函 數 、 指 數 函 數 和 對 數 函 數 的 圖 像
11 包 括 函 數 定 義 域 、 極 大 值 或 極 小 值 的 存 在 性、對 稱 性、週 期 性 的 比 較 。
9.2 運 用 y = f (x) 的 圖 像 解 方 程 f (x) = k
9.3 運 用 y = f (x) 的 圖 像 解 不 等 式 f (x) > k、f (x) < k、
f (x) ≥ k 和 f (x) ≤ k
9.4 從 表 列 、 符 號 和 圖 像 的 角 度 理 解 函 數 f (x) 的 變 換 , 包 括 f (x) + k、f (x + k)、k f (x) 和 f (kx)
度 量 、 圖 形 與 空 間 範 疇
10. 直 線 方 程 10.1 理 解 直 線 方 程 7 學 生 須 在 給 定 條 件 下 , 諸 如 :
• 直 線 上 任 意 兩 點 的 坐 標
• 直 線 的 斜 率 及 該 直 線 上 一 點 的 坐 標
• 直 線 的 斜 率 及 其 y 截 距 求 有 關 直 線 的 方 程 。
學 生 須 由 直 線 方 程 描 述 有 關 直 線 的 特 徵 , 包 括 :
• 斜 率
• 與 兩 軸 的 截 距
• 某 點 是 否 在 該 直 線 上 不 包 括 法 線 式 。
學 生 須 認 識 斜 率 與 傾 角 的 關 係 。 10.2 理 解 兩 直 線 相 交 的 各 種 可 能 情 況 學 生 須 判 斷 兩 直 線 相 交 時 交 點 的 數
目 。
在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 學 生 須 解 聯 立 二 元 一 次 方 程 。
注 : 建 議 教 師 於 中 四 首 學 期 安 排 教 授 此 學 習 單 位 。
11. 圓 的 基 本 性 質
11.1 理 解 圓 上 弦 和 弧 的 性 質 23 圓 上 弦 和 弧 的 性 質 包 括 :
• 等 弧 所 對 的 弦 相 等
• 等 弦 截 取 等 弧
• 由 圓 心 至 弦 的 垂 直 線 平 分 該 弦
• 由 圓 心 至 弦 ( 直 徑 除 外 ) 的 中 點 的 連 線 垂 直 該 弦
• 弦 的 垂 直 平 分 線 經過 圓 心
• 等 弦 至 圓 心 等 距
• 與 圓 心 等 距 的 弦 相 等
學 生 須 理 解 給 出 三 個 不 共 線 點 為 甚 麼 有 而 且 只 有 一 個 經 過 這 三 點 的 圓 。
弧 與 所 對 的 圓 心 角 成 正 比 例 的 性 質 應 在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闡 述 弧 長 計 算 公 式 時 討 論 。
11.2 理 解 圓 上 角 的 性 質 圓 上 角 的 性 質 包 括 :
• 一 弧 所 對 的 圓 心 角 為 該 弧 所 對 的 圓 周 角 的 兩 倍
• 同 弓 形 內 的 圓 周 角 皆 相 等
• 弧 與 所 對 的 圓 周 角 成 正 比 例
• 半 圓 內 的 圓 周 角 為 直 角
• 若 圓 周 角 是 一 直 角 , 則 其 所 對 的 弦 是 一 直 徑
11.3 理 解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的 性 質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的 性 質 包 括 :
•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對 角 互 補
•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的 外 角 等 於 其 內 對 角
11.4 理 解 四 點 共 圓 和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的 判 別 法 四 點 共 圓 和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的 判 別 法 包 括 :
• 若 A 和 D 為 位 於 直 線 BC 同 一 側 的 兩 點,並 且 ∠BAC = ∠BDC,則 A、
B、C 與 D 四 點 共 圓
• 若 四 邊 形 有 一 對 對 角 互 補 , 則 該 四 邊 形 為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 若 四 邊 形 的 外 角 等 於 其 內 對 角 , 則 該 四 邊 形 為 圓 內 接 四 邊 形 11.5 理 解 圓 切 線 和 其 內 錯 弓 形 的 圓 周 角 的 性 質 性 質 包 括 :
• 圓 的 切 線 垂 直 於 經 過 切 點 的 半 徑
• 經 過 半 徑 的 外 端 且 垂 直 於 這 半 徑 的 直 線 是 圓 的 切 線
• 經 過 切 點 且 垂 直 於 切 線 的 直 線 經 過 圓 心
• 由 圓 外 一 點 至 圓 作 兩 切 線 , 則 : - 由 外 點 至 切 點 的 長 度 相 等 - 兩 切 線 所 對 的 圓 心 角 相 等 - 圓 心 與 切 線 交 點 的 連 線 平 分
兩 切 線 間 的 夾 角
• 若 直 線 與 圓 相 切 , 則 弦 切 角 等 於 其 內 錯 弓 形 上 的 圓 周 角
• 若 直 線 經 過 弦 上 一 端 點 且 與 弦 所 成 的 角 等 於 其 內 錯 弓 形 上 的 圓 周 角 , 則 此 直 線 與 圓 相 切
11.6 運 用 圓 的 基 本 性 質 作 簡 單 幾 何 證 明 證 明 中 可 以 涉 及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的 幾 何 知 識 。
12. 軌 跡 12.1 理 解 軌 跡 的 概 念 6
12.2 描 述 及 描 繪 滿 足 某 些 已 知 條 件 的 點 之 軌 跡 條 件 包 括 :
• 與 一 點 保 持 固 定 距 離
• 與 兩 點 保 持 相 等 距 離
• 與 一 直 線 保 持 固 定 距 離
• 與 兩 平 行 線 保 持 相 等 距 離
• 與 兩 相 交 直 線 保 持 相 等 距 離 12.3 以 代 數 方 程 描 述 點 的 軌 跡 學 生 須 求 簡 單 軌 跡 的 方 程 , 其 中 包
括 直 線 、 圓 和 形 式 如 y = ax2 + bx + c 的 拋 物 線 之 方 程 。
13. 圓方程 13.1 理 解 圓 方 程 7 學 生 須 在 給 定 條 件 下 , 諸 如 :
• 圓 心 的 坐 標 及 半 徑 的 長 度
• 圓 上 任 意 三 點 的 坐 標 求 有 關 圓 的 方 程 。
學 生 須 由 圓 方 程 描 述 有 關 圓 的 特 徵 , 包 括 :
• 圓 心
• 半 徑
• 某 點 在 圓 內 、 圓 外 或 圓 上
13.2 求 直 線 與 圓 交 點 的 坐 標 及 理 解 直 線 與 圓 相 交 的 各 種 可 能 情 況
學 生 須 求 圓 的 切 線 方 程 。
14. 續 三 角 學 14.1 理 解 正 弦 、 餘 弦 和 正 切 函 數 及 其 圖 像 和 性 質 , 包 括 極 大 值 、 極 小 值 和 週 期 性
25 須 包 括 含 −θ、90° ± θ、180° ± θ ……
等 的 正 弦 、 餘 弦 和 正 切 的 數 式 之 化 簡 。
14.2 解 三 角 方 程 a sin θ = b、a cos θ = b、a tan θ = b( 其 解 限 於 0° 至 360° 區 間 ) 和 其 他 的 三 角 方 程 ( 其 解 限 於 0° 至 360° 區 間 )
解 可 變 換 為 二 次 方 程 的 方 程 屬 非 基 礎 課 題,並 在 學 習 重 點 5.3 中 處 理 。
14.3 理 解 三 角 形 面 積 公 式 ½ a bsin C 14.4 理 解 正 弦 和 餘 弦 公 式
14.5 理 解 希 羅 公 式 14.6 理 解 投 影 的 概 念
14.7 理 解 一 線 與 一 平 面 的 相 交 角 和 兩 平 面 的 相 交 角 14.8 理 解 三 垂 線 定 理
14.9 解 二 維 和 三 維 空 間 中 相 關 的 應 用 題 三 維 空 間 的 應 用 題 包 括 求 兩 直 線 的 交 角 、 直 線 與 平 面 的 交 角 、 兩 平 面 的 交 角 、 點 與 點 的 距 離 、 點 與 線 的 距 離 、 點 與 面 的 距 離 。
數 據 處 理 範 疇
15. 排 列 與 組 合 15.1 理 解 計 數 原 理 的 加 法 法 則 和 乘 法 法 則 11
15.2 理 解 排 列 的 概 念 和 記 法 “P ”、 “rn nPr”、 “ nPr” 等 記 法 皆 可 使 用 。
15.3 解 不 同 物 件 的 無 重 排 列 應 用 題 須 包 括 諸 如 「 求 物 件 的 排 列 , 其 中 三 個 指 定 物 件 必 須 相 鄰 」等 應 用 題 。 不 包 括 圓 形 排 列 。
15.4 理 解 組 合 的 概 念 和 記 法 “C ”、 “rn nCr”、 “ nCr”、 “
r
n ” 等 記 法 皆 可 使 用 。
15.5 解 不 同 物 件 的 無 重 組 合 應 用 題
16. 續 概 率 16.1 認 識 集 合 的 記 法 , 包 括 併 集 、 交 集 和 餘 集 的 記 法 10 須 包 括 溫 氏 圖 的 概 念 。
16.2 理 解 概 率 加 法 定 律 及 互 斥 事 件 和 互 補 事 件 的 概 念 概 率 加 法 定 律 指 「 P (A ∪ B) = P (A) + P (B) − P (A ∩ B) 」。
16.3 理 解 概 率 乘 法 定 律 和 獨 立 事 件 的 概 念 概 率 乘 法 定 律 指 「 P (A ∩ B) = P (A) × P (B), 其 中 A 和 B 為 獨 立 事 件 。 」
16.4 認 識 條 件 概 率 的 概 念 和 記 法 須 包 括 法 則 「 P (A ∩ B) = P (A) × P (B | A) 」。
不 包 括 貝 葉 斯 定 理 。 16.5 運 用 排 列 與 組 合 解 與 概 率 有 關 的 應 用 題
17. 離 差 的 度 量 17.1 理 解 離 差 的 概 念 13
17.2 理 解 分 佈 域 和 四 分 位 數 間 距 的 概 念
17.3 製 作 及 闡 釋 框 線 圖 及 運 用 框 線 圖 比 較 不 同 組 別 的 數 據 分 佈
框 線 圖 亦 可 稱 為 「 箱 形 圖 」。
17.4 理 解 分 組 數 據 和 不 分 組 數 據 的 標 準 差 之 概 念 學 生 須 認 識 「 方 差 」 這 術 語 。 學 生 須 理 解 的 標 準 差 公 式 為 :
σ = N
x
x1 )2 ( N )2 ( −µ ++ −µ
。
17.5 運 用 合 適 的 量 度 方 法 比 較 不 同 組 別 數 據 的 離 差 17.6 理 解 標 準 差 在 涉 及 標 準 分 和 正 態 分 佈 的 現 實 生 活
問 題 時 的 應 用
17.7 理 解 下 列 情 況 對 數 據 的 離 差 之 影 響 : (i) 對 數 據 的 每 一 項 加 上 一 個 相 同 的 常 數 (ii ) 對 數 據 的 每 一 項 乘 以 一 個 相 同 的 常 數
18. 統 計 的 應 用 及 誤 用
18.1 認 識 抽 取 調 查 樣 本 的 不 同 技 巧 及 製 作 問 卷 的 基 本 原 則
4 學 生 須 認 識 「 總 體 」 和 「 樣 本 」 的 概 念 。
學 生 須 認 識 概 率 抽 樣 和 非 概 率 抽 樣 的 方 法 。
學 生 須 認 識 在 製 作 問 卷 時 , 有 些 因 素 會 對 問 卷 的 信 度 和 效 度 產 生 影 響 , 例 如 : 問 題 的 形 式 、 用 語 和 排 序 及 回 應 的 選 擇 。
18.2 討 論 及 認 識 各 種 日 常 活 動 或 調 查 中 統 計 方 法 的 應 用 和 誤 用
18.3 評 估 從 新 聞 媒 介、研 究 報 告 等 不 同 來 源 所 獲 得 的 統 計 調 查 報 告
進 階 學 習 單 位
19. 進 階 應 用 解 較 複 雜 的 現 實 生 活 和 數 學 應 用 題,並 在 解 題 過 程 中 尋 找 能 提 供 解 題 線 索 的 資 料,探 究 不 同 的 解 題 策 略 或 綜 合 不 同 數 學 環 節 的 知 識
主 要 焦 點 為 :
(a) 探 究 及 解 現 實 生 活 中 較 複 雜 的 應 用 題 (b ) 欣 賞 不 同 數 學 環 節 間 的 關 連
14 例 如 :
• 解 諸 如 稅 、 分 期 付 款 等 財 務 上 的 簡 單 應 用 題
• 分 析 及 闡 釋 由 調 查 得 到 的 數 據
• 探 究 及 闡 釋 與 現 實 生 活 情 境 有 關 的 圖 像
• 探 究 托 勒 密 定 理 及 其 應 用
• 為 兩 組 線 性 相 關 性 較 強 的 數 據 建 模 , 以 及 探 討 如 何 將 諸 如
y = m x + c 和 y = k ax 等 簡 單 的 非 線 性 關 係 變 換 為 線 性 關 係
• 探 究 斐 波 那 契 數 列 與 黃 金 比 之 間 的 關 係
• 欣 賞 密 碼 學 的 應 用
• 探 究 塞 瓦 定 理 及 其 應 用
• 分 析 數 學 遊 戲 ( 例 如 : 探 究 注 水 問 題 的 通 解 )
20. 探 索 與 研 究 通 過 不 同 的 學 習 活 動 , 發 現 及 建 構 知 識 , 進 一 步 提 高 探 索 、 溝 通 、 思 考 和 形 成 數 學 概 念 的 能 力
10 此 非 一 個 獨 立 和 割 裂 的 學 習 單 位 。 教 師 可 運 用 建 議 的 時 間,讓 學 生 參 與 不 同 學 習 單 位 內 的 活 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