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申購須知
一、申購文件請至機關網站下載(http://www.wra04.gov.tw/)。
二、本案公告售價:每公噸土石新臺幣0元整。
三、申購資格及應檢附證件:
(一)申購資格:以辦理重大公共工程採購之政府機關、公立學 校及公營事業為限,其工程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屬一定規模(一億元)以上之重大公共工程標案。
2. 工程施工地點位於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且截 至申購案公告開始供料日仍屬施工中之在建工程。。
(二)應檢附證件:公共工程主辦機關應檢具專案申購書,如附 件1,於指定申購期限內函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辦理 (以收件為準)。
四、每一個案申購量以一萬至一萬五千立方公尺為原則。
五、申請專案申購之工程主辦機關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確認申購資格條件及申購土石數量以該工程實需數量為 限。。
(二)按申購土石價格及數量,依原訂契約單價及相關規定,核 算應調整之價差,並與承包廠商協議辦理必要之工程契約 變更。
(三)確實要求承包廠商提供供應連結廠商資料,並督導承包廠 商妥善管理其供應流向及實地完成與購得土石量相當之工 程實績。
六、執行機關得以疏濬之土石品質作為提供專案申購優先順序之 考量。實際申購總量超過規劃申購量時,由執行機關訂期協 調或公開抽籤決定;如實際申購總量未達規劃申購量時,執 行機關得徵詢申購機關(構)依其實際需求酌增核配其申購量,
或視實際需要再行辦理第二次申購公告或將其剩餘量流入一 般申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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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核配決定之公共工程主辦機關,應依執行機關函文通知之 專案申購核配量,於指定期間內,自行或出具證明指定承包 廠商,依公告售價或多數平均價決標標售計算最低決標價之 最低價格繳交所核配之砂石價款後,依所發給之取料期程及 相關取貨單據,於指定期間內完成提貨手續。
八、本案申購保證金額度:申購砂石總價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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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請各工程主辦採購機關填寫) 專案申購書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或契約編號:
三、工程地點: 縣(市) 鄉(鎮市區) 四、施工期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申購土石總量: 立方公尺
(砂石骨材數量: 立方公尺;其他使用數量: 立方公 尺)
六、規劃需料期程表(請配合公告之預定出料期程填列)
月 份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合 計 數
量
單位:立方公尺 七、申購之土石量未超本工程尚未施工部分之實際需求量。
八、本機關如以專案申購購得土石,將與承包廠商按申購土石價格及數量,
依契約單價內容等相關規定,核算應調整之價差,並協議辦理必要之 工程契約單價變更。
九、本機關如以專案申購購得土石,將督導承包廠商妥善管理其供應流向 及實地完成與購得土石量相當之工程實績。
十、本工程確為 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標案,相關證明文件如后附影本。
此致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工程主辦機關:
代表人:
地址:
連絡人及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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