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一、大本營時期的廣州政局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一、大本營時期的廣州政局 "

Copied!
47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第四章 國民政府成立前後的政商關係

孫中山此次回粵,是其革命事業裡第三次在廣州建立政權。歷經了軍政 府時期、中華民國政府時期,如今主導廣州政局的是名為「陸海軍大元帥大 本營」(以下簡稱為大本營)的軍事體制。大本營的建立,代表了孫中山革命的 一個轉折點;因為在這段期間,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召開了第一次全 國代表大會,完成了改組,確立了後來為商人質疑的「聯俄容共政策」;在 孫中山逝世後,大本營也改組成「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以下簡稱國民政府), 其後完成北伐的便是效忠這個政府的國民革命軍。

大本營時期的廣州,與前述的幾個時期相去無多,同樣面臨著財政、軍 事、內政等問題,諸如:紙幣問題依舊沒有解決;軍隊的軍餉仍日日催逼;

外在的壓力(陳炯明急欲回省)與內在的不安(滇桂軍劫留稅款),讓執政者依舊 無暇顧及商業貿易的發展,儘管孫中山不斷宣稱要「切實保護商民,回復交 通,使商民共享福利」1,但現實的經濟壓力卻使這個承諾遲遲無法兌現。取 而代之的,竟是多如牛毛的稅捐壓力;加上由於扣留商團槍械的問題,遂釀 成1924年的商團事件與商人罷市。

商團事件最後以武力鎮壓落幕,商團在歷次動亂中所建立起來的聲望與 實力,在執政者強力干預下被迫壓抑,商人遂失去了得以保護自己的武裝力 量,政商關係遂走向另一個新的局面。

緊接著,上海發生「五卅慘案」,為了聲援上海,廣州與香港兩地工人 發動了大規模的罷工事件,是謂「省港大罷工」。與前次香港海員罷工不同

1 〈勉勵各軍維持秩序進謀國家統一〉,收入:國父全集編輯委員會(編),《國父全集》,

第三冊,頁330。

(2)

的是,此次的罷工是政治性的罷工,政治力的介入也極為明顯2。特別是當國 民政府直接加入聲援罷工的行列,使支持罷工變成一股群眾運動時,商人該 怎樣面對?這便是第二節要討論的問題。

最後,從本文第一章開始即言,廣州總商會一直是一個大商人為主體的 商人組織,儘管歷來也有小商人組織平民商會的呼聲,但是礙於實力不足與 大商人的壓力,一直無法實現。1920年代以後,特別是北伐前後,商會內部 出現了「商民協會」這個組織,而且由於商民協會的理念符合當時的政治潮 流,因而獲得政府很大的支持,甚至通過〈商民運動決議案〉,使以中小商 人為主體的商民協會,以「社會運動」的方式,與大商人的總商會相抗衡。

但是,這股運動的時間並不太長,當國民政府遷至武漢,商民協會的重要性 漸漸被忽視,最後甚至被下令解散或改組。政府需要商民協會的目的何在?

政府解散商民協會的原因又是什麼?另外,在政府實力漸漸高漲的同時,商 人似乎失去原有的自主性,因此,在政府權力上升的同時,社會團體的聲音 是否必然地要被打壓?以廣州商人來看,是否符膺這個理論?確實有待討 論。

第一節 商團事件的背景及其影響

3

大本營建立以後,孫中山改以大元帥自居,之所以不再擔任大總統,大 概是基於以下四個原因:第一,不與北京當局對立;第二,護法運動告終;

第三,聯絡奉、皖以對抗曹、吳;最後,則是受陳炯明叛變的影響4。首先,

當時的北京政府為直系的曹錕與吳佩孚所把持,直系政府雖以「和平統一」

為口號,但實質上卻以「武力統一」為行動,為了避免因正式政府與大總統 名號給予直系以「破壞和平」為南伐藉口,故以大本營為政府形式,對立狀 態也比較不那麼明顯;其二,此時舊國會與臨時約法皆已恢復,因此護法的

2 關於香港海員罷工,香港當局相信這是「政治性的工潮」,但英國駐廣州領事以及陳炯 明多認為只是單純的雇主與雇員之間的勞資問題。故一般而論,海員罷工的政治性,比 起省港大罷工而言,確實小了很多。見:陳定炎,〈調解香港海員員工工潮內幕〉,《陳 競存(炯明)先生年譜》上冊,頁576。

3 本節不擬討論商團事件的經過,而將主要的論述著重於事件發生的原因探討以及事件發 生後政商關係的轉變,至於商團事件的經過,可參閱井泓瑩,《廣州商團事變》;或參 見:香港華字日報(編),《廣東扣械潮》卷一:事實,收入:周康燮(編),《一九 二四年廣州商團事件》(民間資料篇)(香港:崇文書店,1974年1月),頁1-145。

4 曾慶榴,《廣州國民政府》(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6年12月),頁13-15。

(3)

口號已無意義,故以護法為旗幟的軍政府、中華民國政府都已不合時宜,故 孫中山言:「此次本總理再回廣州,不是再拿護法問題來做功夫。現在的政 府為革命政府,為軍事時期的政府」5,故以大本營、大元帥稱之;第三方面 則是考慮到奉張(作霖)與皖段(祺瑞)的態度。由於此時孫中山欲聯奉、皖 以抗曹、吳,因此若成立一鮮明的政府,不免令奉、皖有所疑慮,實沒有必 要以政府名義問題影響合作的關係;最後,也是影響最深的原因,即是從陳 炯明事件當中得到的教訓。

陳炯明事件的爆發,是「聯省自治」與「北伐統一」兩種政策對抗的結 果,由於孫中山在大總統任內曾言,若北京總統徐世昌願意宣布下野,自己 也願意同時下野以促成統一。但是徐世昌宣布下野並恢復舊國會之後,孫中 山卻遲遲不肯表態,導致陳炯明麾下軍人的不滿(其實也可以說是陳炯明的不 滿),通電要求孫中山實踐諾言,因而釀成陳炯明事件6。因此,不復任大總 統的原因,自然也包括消除廣東內部的反對聲音。

然而,儘管名稱不同,大本營仍舊必須負擔起其統治區域下的一切內政 與軍事問題,特別是陳炯明治粵後期的財政危機,現在也變成了大本營所必 須面對的問題。

一、大本營時期的廣州政局

孫中山所建立的大本營,情況並不如想像中的理想,其外不但有著陳炯 明餘部的外憂,內又有不聽號令的軍閥與捉襟見肘的財政危機,因此,廣州 的政局實可用「風雨飄搖」四字來形容。

(一)對陳

(炯明)

用兵與財政緊縮

陳炯明在1923年1月宣佈下野退出廣州,其部下亦表示願意歸順孫中 山;但到了5月,陳軍在東江再度起兵7,使得孫不得不再度興師東征,好不 容易才穩定下來的政局,又再起波瀾。

5 〈組織國民政府案之說明〉,收入:國父全集編輯委員會(編),《國父全集》,第二 冊,頁412。

6 〈粵軍請孫中山下野原電〉,《華字日報》,香港,1922年6月17日,1:3。

7 政協會議等編,《廣州百年大事記》(上冊),頁274。此係陳炯明部下葉舉以「粵軍指 揮」名義,電斥孫中山「縱煙開賭,賣產勒索」,故戰事又起。

(4)

對陳用兵,佔了大本營財政支出的大部份。據估計,廣東每年課稅收入,

用於軍費者達90%以上8。加上戰況並不樂觀,直至1925年3月下旬,對陳的 軍事行動才算抵定9。戰事期間,大本營也數度限於危殆之中,孫甚至向各界 演說,表示「軍事苟有變化,則廣州當為第二惠州,(國)民黨則當與廣州 市同期生死」的警訊10。不過,孫的這項號召,並沒有獲得廣州市民的支持,

在隔日《華字日報》署名「我亦市民」的讀者投書,認為孫中山以死作為威 脅,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影響,現在陳軍壓境,目的只是在孫中山一人,儘管 可能被陳軍的流彈所擊,但是這樣的傷害也遠不如孫中山拉伕從軍所造成的 危害,因此,若孫氏生則「廣州市民永死矣」11。言談之中,表現出對孫的 不滿,歷數孫的軍事行動,對廣州市民所帶來的災害。

連年的用兵,使得大本營的經濟情況陷入困境。從孫中山政府竭盡所能 地向各方索捐的情況看來,大本營的財政問題確實岌岌可危。甚至被媒體批 評為「無法應付之財政問題」12

表4-1 1922年度至1925年度廣東地區收支表(單位:萬元)

1922年度 1923年度 1924年度 1925年度 3671.8 1660.3 1208.1 7050.9 3370.4 1672.4 1219.6 7028.4 軍 費 支 出 2275.9 881.5 620.8 3594.3 301.4

-12.1 -11.5

22.5 資料來源:廣東省財政廳編,《廣東省財政記實》第三冊,頁 381-422。

從表4-1當中可見,自1922年度至1925年度,廣東地區的財政,多半處於 寅吃卯糧的窘境,特別是1923年度至1924年度還呈現超支的現象。若以軍費 支出一項加以比較,雖然1923-24年

度的支出,反而不若前後兩年之多,

但是收入方面卻也不像前後兩年優 渥,特別是陳炯明於1923年5月再度 起兵,直接衝擊到的,便是1923年度

(1923.7∼1924.6)的財政,而且當戰事

8 張曉輝,〈論民初軍閥戰亂對廣州社會經濟的影響〉,《廣東社會科學》1997年6期(廣 州:1997年12月),頁88。

9 曾慶榴,《廣州國民政府》,頁19-20。

10 〈聯軍擬死守廣州之戰訊〉,《華字日報》,香港,1923年11月15日,1:2。

11 〈廣州市民之憤言〉,《華字日報》,香港,1923年11月16日,1:2。

12 〈無法應付之財政問題〉,《華字日報》,香港,1923年6月12日,2:3。

圖4-1 1922至1925年度廣東收支比較

0 2000 4000 6000 8000

收入 3671.8 1660.3 1208.1 7050.9 支出 3370.4 1672.4 1219.6 7028.4 軍費支出 2275.9 881.5 620.8 3594.3 1922年度 1923年度 1924年度 1925年度

(5)

持續拖延,至少在1924年度結束之前(1925.6),都不能不受軍事動員的影響。

另一方面,1923至1924年度的收入之所以下降的原因除了各軍劫留稅款(詳 見本節第三小節)以外,實因在尚未剿滅陳炯明之前,大本營實力所及之處,

大約只有到廣肇與南詔一帶而已,因此導致收入的銳減。

1923至1924兩年正好是孫中山回粵組織大本營的頭兩年,一開始便造成 財政赤字,對於大本營的聲望而言,不能說沒有影響。因此,為了平衡收支,

廣開財源因而成為大本營治粵時期的首要問題。

(二)大本營的經濟政策

與其他幾個時期的經濟政策相較,大本營的經濟政策事實上別無新意,

不外乎關餘、賭捐以及發行貨幣三種途徑。不同於陳炯明治粵時期的,僅只 有開賭收捐一項而已。

1.收回關餘

此次收回關餘的行動,是廣州當局第三次與北京政府爭取關稅餘款。前 次爭取行動,因外交團限制關餘用途,並將關餘撥付的同意權交由北京政府 裁決而失敗,但卻也因此堅定了孫中山成立「正式政府」的決心,因而才有 後來中華民國政府的成立(詳見第二章第三節第一小節)。除了上述的理由,外 加陳炯明事件的影響,關餘的爭議遂不了了之。

大本營這次的行動,依舊不甚順遂,孫中山提出收回關餘的理由在於,

「廣州負擔護法戰爭之軍費,歷時已久;北京則用在粵所收之稅,以攻粵省」;

且「查兩廣關稅,歲以千萬元計,此原為粵人之款,故予(孫中山)擬截留之」13。 此舉引發了列強頗多的干預,列強方面認為,孫之截留關餘,並非為粵人之 利民事業,實入於「軍人與其(指孫氏)黨徒之手」14,因此發動武力威迫15。 但是,這個事件卻有兩項值得注意的轉變需要討論。首先,便是香港與

13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中華民國十三年(1924)

一至六月份),頁2。

14 〈西報評孫文索關稅之理由〉,《華字日報》,香港,1923年12月13日,1:2。

15 1923年12月初,外國軍艦集結廣州,包括英、美、法、日、葡等國的砲艇與驅逐艦遊弋 於廣州海域示威。見:David C. Wilson, “ Britain and the Kuomintang, 1923-28: A Study of the Interaction of Official Policies and Perceptions in Britain and China. ”(Ph. 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London, 1973), pp. 36-37.

(6)

大本營之間關係的緩和;其次,則是大本營聯俄政策的確立。與香港關係的 改善,可以從孫中山行經香港時受到香港商民熱烈歡迎得以看出16;同時,

香港政府也對其表示友善的態度,香港總督甚至設宴款待。這個原因不妨可 以視為是香港當局相信,自身的現實利益與商業關係,皆必須與廣州同進退 有關17;進一步來看,前次香港海員罷工,廣州方面無論是執政當局或是民 間商會,都在勞資雙方間盡力疏通,一般輿論也認為陳炯明在此事件當中的 角色極為重要,對於香港當局看待香港與廣州關係上,不能說沒有影響。因 而在此次關餘收回運動當中,大本營還請香港總督向英國方面斡旋,可見兩 方面的關係頗為融洽18。試想,若是關餘得以撥付大本營,而大本營又可以 用於發展實業上,對於香港、廣州的貿易發展勢必有正面的幫助,因此,香 港願意援助大本營,也是頗有道理的。

另一方面,由於由於西方列強以武力脅迫的事件,使原本欲採取聯絡西 方的想法,再受挫折,因而使他走上了聯俄的路向,正逢俄國包羅廷(Michael Borodin )在此時已經來到廣州,兩人遂密切接觸,而有後來聯俄政策的出現19。 最後雖然北京外交團在1924年4月間做出將關餘交付廣州大本營的決定20,但 原本北京方面同意關餘撥付,是為了讓大本營方面用以治理河川之用,在商 團事件後,大本營卻改口將關餘充作軍用21,因此真正將關餘用在發展實業 上的願望,最後還是沒有實現。

2.逕行開賭

陳炯明禁賭的政策,在陳氏下野之後不久,便宣告解禁22。雖然大本營 將「裁兵」、「禁賭」以及「改良吏治」作為三大主要施政方針,但是私底下

16 〈裁兵築路〉,收入:國父全集編輯委員會(編),《國父全集》,第三冊,頁325-326。

17 呂芳上即提出這個想法。見:呂芳上,〈廣東革命政府的關餘交涉( 1918-1924)〉,收 入:中華民國歷史與文化討論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民國歷史與文化討論集》(第 一冊:國民革命史),頁266。

18 《大公報》,長沙,1923年12月28日,四版。

19 包羅廷於1923年10月來華,見:呂芳上,〈廣東革命政府的關餘交涉(1918-1924)〉,

收入:中華民國歷史與文化討論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民國歷史與文化討論集》

(第一冊:國民革命史),頁263。

20 政治協商會議(編),《廣州百年大事記》(上冊),頁295。

21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的蔣介石先生》(影印版),第七冊(香港:龍門書局,1965 年),頁15-16。

22 〈粵省已開賭禁〉,《申報》,上海,1923年2月10日,十版。

(7)

對於禁賭一事,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孫中山本人也說:「現在廣東尚有 一紛亂之事,厥為賭博。惟此事各界應知陳炯明謀叛,滇、桂軍仗義代我平 亂。但粵人又不團結一致,簞食壺漿以迎,稍盡地主之責任。在各義軍,伙 食無著,萬不獲已,為一時權宜計,藉賭餉以挹注目前。若軍餉有著,則禁 賭易於反掌」23。從孫氏的談話可知,首先,廣東人對於客軍的到來,並沒 有熱烈的歡迎;第二,賭博的開放,主要還是為了供作軍隊的開銷,特別是 客軍的開銷。由於大本營沒有足夠的預算供給各軍隊開銷,因此只能縱容各 軍包庇煙賭,把持稅收,依照各軍的實力強弱,各自佔領地盤,其中,勢力 最強的滇軍,壟斷了廣州全市的賭稅,鴉片煙捐也成了他們糧餉的來源24。 因此,賭場大多為軍隊所包辦,政府只能得到賭場收入的一小部分而已25。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些商人在其間擔任承包賭捐的角色26,因而在開賭一 事上,也使部分商人有利可圖。

3.發行貨幣

雖然關餘收回運動到最後有了結果,各軍的軍餉也由各軍靠著開賭、出 賣官產的方式籌措,但各軍仍不斷地向大本營要求發餉,軍費遂成為財政支 出的重擔。故大本營轉而想出了發行紙幣的方法,甚至不惜重新炒作收購陳 炯明時期的舊紙幣,以期作為吸收現金之計畫27。但這些動作卻被視為是「以 紙醫窮」,媒體以為,廣州政府之財政,久已陷於破產,已經到了「呼吸不 續,生命垂危之境」,而又因東江粵軍(即陳炯明)反攻,風雲變色,「是以急 得政府中人,如蟻盤熱鍋,無法可設」。在走投無路之下,只好又以發行紙 幣的死方法救窮,因而被記者評為「不祥之兆」,因為前此政府,無不因濫 發紙幣而導致金融危機,現在又施行這個舊辦法,輿論皆以為不可28,甚至 戲稱為「點墨成金」29

23 〈裁兵禁賭港澳外交及交通實業教育之發展〉,收入:國父全集編輯委員會(編),《國 父全集》,第三冊,頁331。

24 大本營秘書處(編),《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十四號(廣州:1925年6月19日),

頁76-77。

25 陳定炎,〈孫政府的不法行為〉,《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下冊,頁695。

26 李宗黃,《李宗黃回憶錄》(台北:中國地方自治學會,民國61年),頁74-75。

27 〈舊廣東紙幣暴漲之原因〉,《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7月8日,1:3。

28 〈廣州政府以紙醫窮〉,《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6月14日,1:3。

29 吳鐵城,《吳鐵城回憶錄》(台北:三民書局,民國57年),頁122。

(8)

另一個與貨幣有關的,便是造幣廠的問題。前一章提過,造幣廠一直是 各個時期廣州當局欲加以掌握的機構之一,特別是該廠的生銀產量,在1920 年時曾佔世界生銀產額的四分之一,堪稱世界生銀消費最大的造幣廠。造幣 廠於大本營初建時期為沈鴻英所佔30,沈鴻英被驅除以後31,便收歸大本營所 有,並交由廣東財政廳管理32。但由於大本營各方勢力無法協調,因而造幣 廠遲遲無法開鑄銀幣33。而造幣廠所造的鎳幣以及印製的省銀行紙幣,又因 政府沒有準備金而導致低折,最後不得不全部收回34

為了挽救金融,大本營嘗試將造幣廠交由民間公司辦理鑄幣事宜,但是 結果都不見良好35。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一般商民對政府的信任不夠,因而 對於造幣廠所產的銀幣、紙幣、鎳幣都不大願意接受,最後導致低折。因此,

大本營又在1924年8月成立中央銀行並發行紙幣,但一開始仍受到廣東商人 的拒用,原因自然也是對政府的信任問題36

(三)各地軍人劫留稅款

孫中山能夠擊敗陳炯明而回粵,靠的是滇、桂二系的軍閥,但這些軍閥,

多半對孫中山採取陽奉陰違的態度,一方面打著大本營的旗幟,一方面仍舊 遂行其橫征暴斂的行為,彼此搶奪地盤,擴充實力。「尤以滇桂軍閥霸佔鬧 市區,開放煙賭,軍紀敗壞,縱兵搶劫,實為省城一大禍害」37

30 李達嘉,〈商人與政治—一九二四年廣州商團事件原因之探討〉,《國史釋論》(上冊),

頁353。

31 沈鴻英於1923年4月16日進攻廣州,至5月中才被消弭退守廣西。事見:曾慶榴,《廣州 國民政府》,頁17-18。

32 1923年4月26日,大本營任命王國璇為造幣廠總辦,可視為大本營掌握造幣廠的開始。見:

(編者不詳),《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選編》(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 8月),頁433。

33 〈粵幣廠仍難開鑄〉,《申報》,1923年8月27日,十版。

34 廣東省財政廳(編),《廣東省財政紀實》,第一編,頁48。

35 大本營曾於1923年8月間,將造幣廠委託「中外合辦聯商公司」辦理鑄幣事宜,但因銀價 飛漲,導致生銀缺乏,因此被迫停工而終止合約(見:(編者不詳),《陸海軍大元帥 大本營公報選編》,頁157-163、391)。後來,大本營又於1924年委託東華公司承辦銀幣 鑄造「十三年銀幣」,但市面又謠傳此銀幣純色不足,發生拒用之事(見:廣東省財政 廳(編),《廣東省財政紀實》,第四編,頁120-121。

36 郭廷以,《中華民國史事日誌》(第一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9年7 月),頁816。

37 張曉輝,〈論民初軍閥戰亂對廣州社會經濟的影響〉,《廣東社會科學》1997年6期,頁 88。

(9)

軍閥對於廣東的騷擾甚重,孫中山對此也極為痛心,因此孫曾在一次軍 事會議上非常沈痛地對楊希閔(滇系)、劉鎮寰(桂系)一班軍官說:「滇、桂 各軍官,你們趕走了陳炯明,我是很感激的」,「誰知你們都是戴著我的帽子,

來蹂躪我的家鄉」38。語重心長的感覺,可以想見。

當時盤據在廣東各地的軍隊大致上可以表4-2示之,這些軍隊各在其駐防 之地,劫留稅餉,包開煙賭,既不將稅款上繳大本營,又不聽命換防,遂造 成1923年度收入銳減的情況(見本節第一小節)

表4-2 大本營初建時期廣東各地軍隊分佈概要表

所 屬 軍 系 將 領 駐 地 人

許崇智 東江、廣州

梁鴻楷 西江四邑及南路、東江 粵軍

李福林 廣州河南、東江

25,000 滇軍 朱培德等 東江、北江、廣韶沿線、廣州、廣三沿線 29,000

劉震寰 東江、廣州 桂軍 劉玉山 東江

12,000 3,000

湘軍 東江、北江 12,000

豫軍 東江、後經鄂入豫 4,000

資料來源:羅翼群,〈孫中山回粵重建政權後的廣東政局〉,收入:中國人 民政協委員會等(編),《孫中山三次在廣東建立政權》,頁 219-220。

另外,根據《華字日報》的統計,光是1923年一年間,被各軍(包括滇、桂、

粵及海軍)所劫留的稅款,就超過 4,343,000元39。縱使大本營三令 五申,各陸軍閥仍舊無動於衷40。 在重重的困難下,欲接任大本營 財政部長的廖仲愷通電各界認 為非統一財政不能遏止各軍截 收稅款的惡習41

38 汪精衛,〈對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之政治報告〉,收入:羅家倫(編),《革 命文獻》第二十輯(台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民國43年3月初版),頁 1596。

39 〈廣州各軍截收厘稅之現狀〉,《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2月29日,1:3。關於各軍 截收釐稅統計表,見附錄4-1之表4-6。

40 1924年5月6日,大本營財政廳下令徵「商店借租」,還特別下令「無論何項軍隊及機關,

不准截留」,足見軍閥之驕橫。見:〈財政廳又向各縣商店借租〉,《華字日報》,香 港,1924年5月6日,3:12。

41 電文發於1924年9月17日,見: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室(編),〈辭財政部長職通 電〉《廖仲愷集》(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5月2版),頁215-218。

圖4-2 1923年間各軍系劫留稅款比較圖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劫留稅款 2,589,000 493,000 100,000 1,161,000

滇軍 海軍 桂軍 粵籍各軍

(10)

廖仲愷認為,廣東自軍興以來,財政久處分裂局面,「釐捐糧稅,悉為 各軍截收;賭餉煙捐,亦由各軍支配」,因此全省的稅收實際上已被瓜分。

根據廖仲愷的分析,以當時大本營可以確實掌握的廣肇南韶的聯防務費(即 賭餉42歲入可達千萬,禁煙收入可得2百萬43,糧稅、釐捐、鹽餉共約2千萬,

合計大約有3千萬,而當前各軍有槍之兵,差不多8萬人,以每名月餉8元計,

每月軍餉約64萬元,加上其他軍需每年差不多1,536萬元,以3千萬充軍餉,

當是綽綽有餘。

值得注意的,1922年9月,當財政廳為省幣低折而邀總商會面商時,會 長陳廉伯曾言,當時的諸多稅收合計大約有3千餘萬,每年支出軍餉1,500萬,

因而財政當是沒有問題的(見第三章第三節第三小節)。從這兩個數據可知,前 後兩年之間,稅收、軍費大都沒有變動,不同的是,1922年之所以不足,乃 因濫發紙幣使然,而1924年時的不足,則是廖氏所言的軍隊截收問題。

二、商人與大本營的互動

(一)大本營時期的商業概況

如前所述,孫中山入粵為廣東帶來的是戰亂多於建設,對於商業而言,

造成的損害不可謂不小。事實上,「廣州戰事劇烈,影響商務甚巨」,戰爭所 帶來的是交通危險,商務阻滯,加上「廣州孫政府,課居民以重稅,變賣公 產廟堂以充軍費,粵民喘於苛斂之上無心注意營業」,遂使商業凋零44。可見 商界對孫之施政已有不滿。

對於前述紙幣的發行,商人更是避之唯恐不及,因為商民平日已慘受重 重苛捐,叫苦不迭,現在又發行紙幣強迫商民使用,這種政策猶如「吸食井 水,愈掘愈深」,到時候商民必「人人執一變形紙幣,六折、七折、三折、

42 羅翼群,〈孫中山回粵重建政權後的廣東政局〉,收入:中國人民政協委員會等(編),

《孫中山三次在廣東建立政權》,頁220。

43 所謂禁煙收入,其實就是給予某軍、某商自由運煙的專利,其他人皆不可奪此權利,故

「名則禁煙,實則准其自由運煙、自由販煙」。見:〈開投釐廠之病民〉(續),《華字 日報》,1921年3月29日,1:2。另可見李達嘉,〈商人與政治—一九二四年廣州商團事 件原因之探討〉,《國史釋論》(上冊),頁354。

44 〈民國十二年香港商務之回顧〉,《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2月12日,4:2。

(11)

四折,折到眼乾眼濕」,也無法挽回紙幣的低折45。因此,廣州商民皆自稱有 三苦:「一曰搶劫之苦」;「二曰拉夫之苦」;「三曰強迫行使紙幣之苦」46,故 紙幣政策最後遭到商民拒用,主要還是商人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使然。

接下來,孫中山為充裕大本營之財 源,遂委託廣州地方善後委員會、廣州 總商會、廣州善團總所九善堂院聯合發 行所謂的「廣州市善後短期手票」。所謂 手票,其實就是一種紙幣,但是由於一 般商人對手票的信心不足,因此,手票 往往無法換得等面額商品,商業糾紛時 有所聞。為了解決此一問題,大本營下 令,凡有「低折手票」,則以軍法從事,

但卻也引起了更大的糾紛。特別是當軍 人欲以手票購物時,便常有商店拒絕交 易,最後甚至動用軍隊強行脅迫商店交 易,這樣的事情亦屢見不鮮48。由於手票 造成諸多糾紛,甚至引起流血衝突,因 此人多稱手票以紅色印刷,此係「血光」

之意也49。所謂的手票政策,其實是大本

營強迫人民使用的貨幣,既無準備金,更無任何信用可言,不過是由商民們 背書而已,而最後商民自己還要被迫接受使用,到後來,商民不肯使用手票,

大本營便改採強迫攤派的方式,對於這種毫無經濟理論基礎的政策,商民自 然對大本營的領導有所質疑。

同時,1923年一年之間,廣州地區就發生了6次火車被劫與綁架勒贖事 件,其中一次火車劫案,被掠物品估計就有10萬元之多,其他被擄被殺的事 件更是無法估計;至於海面上的劫掠,則更不可勝數。由於交通不靖,遂影

45 〈孫政府改行紙幣政策之大披露〉,《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6月19日,1:3。

46 張曉輝,〈論民初軍閥戰亂對廣州社會經濟的影響〉,《廣東社會科學》1997年6期,頁 88。

47 圖片資料來源:〈關於善後手票之文告〉,《華字日報》,香港,民國13年2月19日,3:

12。

48 〈三誌孫文發行手票大風潮〉,《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2月12日,3:9。

49 〈關於善後手票之文告〉,《華字日報》,香港,民國13年2月19日,3:12。

圖4-3 大本營的「短期善後手票」47

(12)

響日用商品的物價「異常昂貴」50,商人所受的虧損也確實不小。

(二)大本營的稅捐

除了來自軍閥與盜匪的剝削,商人仍要承受大本營的稅捐壓力。1923年 6月,孫中山便向銀業行預收1924、25年的釐金,估計有百餘萬元。這筆款 項並一月租捐、三個月房捐警費等皆為挹助東西北三江的戰事,但上述款 項,不但不見得收得齊,而且就算收到,也不過「杯水車薪、到手輒盡」而 已51。進一步來看,若以1923年大本營財政廳的收入為例(表4-3),商業稅幾 乎佔了全部稅收中的56%(見圖4-4),可見商人對於大本營稅收的重要性,所 以,商人所必須負擔的壓力也明顯地表露無遺。

表4-3 1923年廣州財政廳各類收入表

類別 產業別 稅捐名 金額(元) 類別 產業別 稅捐名 金額(元)

農稅 丁米 4,012,612 商稅 礦稅 146,481 農稅 租課 24,324 商稅 各府商稅 835,107 田賦類

農稅 清佃沙捐 669,909 商稅 各縣商稅 76,927 其他 官辦各廠 1,675,710 商稅 船稅 295,837 其他 各關代徵 463,208

正雜各稅

商稅 雜稅 49,442 商稅 商辦各廠 859,446 商稅 硝磺捐 360,000 商稅 各行商坐釐 21,184 商稅 花捐 96,000 商稅 各商另業包徵 196,661 土地稅 各縣房捐 43,180 釐金類

商稅 各行商台砲 64,293 娛樂稅 各縣戲捐 5,852 商稅 契稅 1,223,212 畜牧稅 省河豬捐 312,800 商稅 當稅 224,710 畜牧稅 省河屠捐 717,600 商稅 煙稅 1,465,100 畜牧稅 省河屠牛捐 117,774 商稅 酒稅 2,139,000

正雜各捐

畜牧稅 牛皮捐 52,399 正雜各稅

商稅 太平關 336,490 總計 16,485,258 資料來源:〈廣州財廳收入之真相〉,《華字日報》,香港,1924 年 3 月 13 日,1:3。

然而這些稅捐的徵收,似乎仍然彌補不了大本營的支出,究其原因,「蓋 各軍之來粵,名雖赴義,實則為利,欲在廣東大發其洋財,對於徵收機關,

則自由佔據,應解省庫之稅餉,則自由截留,以飽其私囊,於是廣東財政之

50 巴爾,〈中華民國12年廣州口華洋貿易情形略論〉( 1924年2月29日),收入:廣州地方 志編委會編,《近代廣州口岸經濟社會概況—粵海關報告匯集》,頁699-670。

51 〈孫文百計籌款〉,《華字日報》,香港,1923年6月18日,1:3。

(13)

紊亂,遂為清季及民國成立後 所未嘗見」52

另一方面,若商家有抗捐 抗稅的舉動,當局便以「附逆」

為罪名加以威脅。舉例而言,

1923年 8月省財政廳頒佈新的 營業牌照稅法,但各商家多持

反對態度,總商會也因「百業凋零,商場痛苦」為由,請當局取消以恤商艱,

不過當道還是決意實行。因此,有部分商家開會決定拒繳,但旋即收到大本 營的命令,言此行動「無異附逆行動」,為了避免獲罪,這些商家也只好遵 照稅法申報繳納53

根據《申報》的記載,1924年以來廣東新增的稅捐,有商業牌照費、都 市土地稅、田土業佃保證費、民產保證費、宴席捐、電燈附加軍費、娛樂捐、

戲班捐等六十餘種54,後來甚至還有「糞捐」(水肥清潔費)。因此廣州市民當 時還作了一首打油詩言:「天下未聞屎有稅,廣州唯有屁無捐」55,來作為稅 捐之雜與負擔之重的諷刺,也難怪大本營的財稅政策,會被稱為「食及人骨 的廣州租捐」56

三、事件前後政商關係的轉變

商團為商人所私有之武力,不隸屬於國家,是為了保護商民而存在的民 間軍事組織,廣州商團亦然。然而由於廣州社會秩序未定,為了維護商業貿 易的正常流通,廣州商團亦負起了維持地方治安,武裝自衛的任務。當各系 軍閥於此混戰之際,廣州人民「所恃以捍衛者,只商團壹軍」而已57,足見 廣州市民對商團的依賴。前面已經提到,當陳炯明事件發生沒多久,為了保

52 〈廣州財廳收入之真相〉,《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3月13日,1:3。

53 〈大本營竟指反對牌照稅為附逆〉,《華字日報》,香港,1923年8月31日,1:3。

54 〈廣州教費專稅之調查〉,《申報》,上海,1924年5月26日,十版。文中言:「廣州一 市,全年收入,在四千萬以上,市民計百萬有奇,平均每人約負擔四十元 … … 廣東全省 收入不過三千餘萬,今以廣州一隅之地,其歲收竟超越全省之上」。可見廣州人賦稅之 重。

55 井泓瑩,《廣州商團事變》,頁6。

56 〈食及人骨之廣州租捐〉,《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3月24日,3:12。

57 〈勗廣州市商團軍〉,《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2月19日,1:3。

圖4-4 1923年廣東財政廳各類收入比例圖

商業稅 55.8%

畜牧業稅 7.3%

土地稅 0.3%

娛樂稅 0.0% 其他

8.0% 農業稅

28.6%

(14)

護商家,當局曾准商團所請,遇有擾亂商場秩序者,可以格殺勿論。因此,

商團便負擔起保商安民的工作。當政局穩定後,商團軍遊行市街以告知停止 巡察工作時,即獲得各界熱烈的歡迎,有者預備茶點、有者懸旗結綵歡迎,

可見商團受到相當大的尊重。

至於商團軍的政治立場為何?在廣州的歷次政爭當中,商團軍多半是保 持中立的,從1924年1月,孫中山在廣州商團與警察舉辦的聯歡會上,語重 心長的發言便可略知一二,孫中山認為,商團在廣州歷次變亂當中,總是保 持中立的,「從前龍濟光到廣州來稱王,商團守中立;陸榮廷、莫榮新到廣 州來專制,商團守中立;陳炯明掛革命的假招牌,到廣州來造反,商團守中 立;這次滇軍丈義討賊,到廣州來打陳炯明,商團也守中立」58。商團之所 以嚴守中立,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即是以保護商民為要務,至於政治上的更 迭,商團不去參與自然也是應當的。

同時,由於商團地位的提升,使得商民加入商團的意願提高,甚至造成 人多槍少的局面,因而商團必需向當局申請加發槍械的執照59。而這樣一股 軍事力量,如果能夠為執政者所用,自然成為地方上維持治安很重要的助 力;反之,若是與他們決裂,反倒成為當局極為頭疼的芒刺。從另一個角度 來說,商團經過數年來的戰亂,因嚴守中立、力保商場而獲得民眾的信賴與 支持,但也因此而遭到當局的指責,甚至彼此關係交惡,這毋寧說是商團事 件的一個遠因。

誠如孫中山所言:「在同一個地方,有不受政府統轄和不受政府命令的 武裝團體,就等於有兩個政府存在」60。就一個政府而言,在其統治區內有 不聽號令的軍隊,自然是一件很棘手的事,特別是1924年7月商團宣佈要成 立聯防總部以聯合各商團力量時,大本營對此便有了意見,認為這種民間組 織,必須等到政府方面制訂好法令之後,再行更動名稱61。加上當商團聯防 會議召開時,廣州商人正召開馬路業權大會以抵拒大本營的苛捐雜稅,不免 使大本營將兩者加以聯想62,緊接著而來的,便是扣留商團槍械與商團事件

58 中華民國史事紀要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史事紀要》(初稿)(中華民國十三年(1924)

一至六月份),頁99-104。

59 〈商團請給購槍護照〉,《華字日報》,香港,1922年9月30日,2:3。

60 吳鐵城,《吳鐵城回憶錄》,頁139。

61 〈省政府抑制商人〉,《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8月9日,3:12。最後商團聯防因遭 到大本營禁止而未能實現。

62 香港華字日報(編),《廣東扣械潮》卷一:事實,收入:周康燮(編),《一九二四 年廣州商團事件》(民間資料篇),頁2。

(15)

的爆發。

(一)事件前的罷市風潮

孫中山亟欲統一中國,因此大舉整編軍隊欲行北伐,然北伐軍興,經費 的來源勢必不可缺少,於是商人便成為孫中山重要的經濟倚靠。然而,重稅 之下,使得商人苦不堪言,在走投無路之下,遂採取了罷市一途。

許多雜稅開徵影響的行業(包括魚販、黃包車夫、戲院、酒店、飯館等),皆曾 採取罷市的行動63。有些罷市的行動中,甚至出現工人的支持,與以往勞資 對立的概念大大不同,可見苛捐雜稅,也影響到工人的生計64

到了1924年5月至8月間,廣州就發生了包含渡船業、當押行、糕餅業、

糖業以及廣州全市的大罷業事件(詳見表4-4),政府與商人間的關係已經是箭 拔弩張了。

表4-4 1924年5月至8月廣州商人罷業時間一覽表

罷 業 起 始 時 間 罷 業 行 業 罷

5月 藥行 反對特種藥品捐

5月5日 渡江輪業 反對徵收加二軍費 5月28日 七十二行商等 反對統一馬路業權 6月9日 當押行 繳納預餉六個月 6月15日 煙業行 煙業釐費加二徵收 6月15日 煙酒店 菸酒稅費加二徵收 6月23日 糖麵商店 徵收糖捐

8月 罷市 扣械風潮引起

1924年廣州商人大規模的聯合罷市一共有三次,一次在5月,第二次在8 月最後則是10月65。5月是因統一馬路業權;8月則是因為扣械問題;10月便 是在商團事件前。事實上,5月的罷市在尚未爆發前政府便已經讓步,但卻 因當時正逢商團聯防成立,遂給予大本營「商團聯防是為成為罷市奧援」的 聯想66

先是,廣州市政廳財政局欲開抽特種藥品捐、珠寶玉石捐、儀仗捐以及 統一馬路舖業權。幾乎造成罷市風潮的原因是統一馬路舖業權問題,而反對

63 陳定炎,〈孫政府之苛政〉,《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下冊,頁670。

64 冷眼,〈非常時代與非常罷市〉,《華字日報》,香港,1923年10月1日,1:2。

65 李達嘉,〈商人與政治—一九二四年廣州商團事件原因之探討〉,《國史釋論》(上冊),

頁360。

66 〈全省商團聯合會之預備〉,《華字日報》,1924年5月23日,3:12。

(16)

特抽藥品捐只是率先發難而已67。所謂統一馬路舖業權係指大本營停止舉報 官產市產68後想出來的籌餉辦法;係以改良馬路名義,令馬路旁商家依其舖 底價值繳費2成,作為改良馬路費。此雖為變相的徵稅,但以2成而論,對商 家並不是大問題,比較嚴重的是此政策延伸出來「舖業承受」與「舖底頂手」

的實施。簡言之,便是規定承租店鋪的業者需一併承頂舖底,否則當局則可 以召第三者來承投69。但是廣州商人認為,連年的戰禍使各業者無力再增加 這一筆開銷,因此若一施行,必定使現有商家無法保住店鋪,勢必遭到他人 承投,影響的店鋪,恐不下萬家,故一時群情激憤,醞釀罷市70。商店除了 組織「舖底維持會」外,還聯絡七十二行商作為奧援,又因擔心當局的武力 鎮壓,因此聯絡市商團與附近各鄉的商團,於罷市時集中廣州,以對抗當道。

迫於這種情勢,當局只好下令永遠取消統一馬路舖業權和特種藥品捐,罷市 運動才沒有發生71。詎料8月間又有大本營扣留商團槍枝的事件發生。

商團聯防遭到大本營的禁止,商人認為是因為大本營無法將商團納為私 軍,「置於青天白日之旗下」,故對於商團聯防百般阻撓72。此事過後,商團 請購槍械,但是實際運到的槍枝數目與申請數目不符,日期也有異,因而遭 到大元帥下令查扣,結果造成8月間的廣州罷市73。雖然經過多方的協調,但 是扣留的槍枝仍舊無法發還,因此才有10月間的第二次大罷市。

67 關於藥行罷業事件,詳見:〈藥業八行之聯合會議〉,《華字日報》,1924年5月23日,

3:12。此不贅述。

68 所謂舉報官產,係指許多原有的公家建築物,因戰亂的關係被私人佔據做為店鋪使用,

因此當局要求人民舉報這些官產,再加以充公,充公之後又加以變賣,以作為當道收入。

但是這種舉報的方式,不免造成有心人士的謊報,以藉此圖利,因而遭到許多人的反對

(見:〈舉報逆產之騷擾商場〉,《華字日報》,1921年2月5日,1:3)。

69 〈廣州統一舖業全風潮現狀〉,《申報》,1924年5月26日,十版。

70 〈廣州總罷市醞釀之經過〉,《申報》,1924年6月1日,十版。

71 大山,〈廣州總罷市的解決與商團聯防〉,《東方雜誌》, 21卷12期(重印本),頁 8。

72 香港華字日報(編),《廣東扣械潮》卷一:事實,收入:周康燮(編),《一九二四 年廣州商團事件》(民間資料篇),頁3-4。孫中山本來欲在對商團授旗的時候,在商團 旗外在加授一黨旗,但是遭到商人反對,詎料授旗當天孫仍舊加授黨旗,商團 一氣之下 把擔任居中協調的吳鐵城之代表痛毆一頓。

73 香港華字日報(編),《廣東扣械潮》卷一:事實,收入:周康燮(編),《一九二四 年廣州商團事件》(民間資料篇),頁9-10。

(17)

商人罷市的原因,「實因政府橫奪團槍、禁絕聯防、絕吾民自衛之途」,

商人擔心「盜賊橫行而後快」,自身

「性命已無自保之望,故萬不得已而 出此」。商人認為,商團購械,本是 於法有據,槍到時,又得政府給照,

但不知為何旋即撤銷,希望當局能夠 出面解釋75。不過,商人的要求似乎 沒有得到很明確的回應。而消極的罷

市只是整個事件的前兆,接續而來的,是武裝衝突的商團事件,終於使得孫 中山與廣州商人關係惡化。

(二)促成政商決裂的原因

商人之所以會和孫中山決裂可以從外在因素與內在因素兩方面討論。外 在因素包括了對聯俄容共政策的疑懼,以及外在勢力於廣州的角逐;內在因 素除了前述大本營的重稅政策外,商人對於孫中山的不信任感,也是可以加 以分析的。

1.對孫中山的不信任

陳炯明事件發生之後,孫中山下令砲擊廣州城,造成商民莫大的損失,

這是商民對孫中山印象不佳的原因之一。另外,商人批評大本營,認為自孫 中山入粵以來,「土匪流氓麇聚蟻集,殺人越貨視為常故,開賭販煙變為正 業,以致交通斷絕已逾半年,商務凋零迄今無止境」,直言孫氏「暴戾之狀,

非筆墨所能形容」76

當孫中山扣押商團軍械,動輒懷疑這批槍械是吳佩孚、陳炯明或是土匪 假借商團名義而輸入,要不就是擔心這批槍械是用來攻打大本營的77,在商 人的觀感裡,孫的作法只是為了「將商團之械據為己有,而後以轉發騙財」

74 圖片資料來源:江蘇美術出版社(編),《老廣州—屐聲帆影》,頁223。

75 〈商界因罷市事敬告軍警同胞書〉,《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8月25日,3:12。

76 〈孫文收管新寧鐵路之股東憤言〉,《華字日報》,香港,1923年7月23日,1:3。

77 〈政府所扣留者不是槍械是私運軍火之丹麥船〉,收入:國父全集編輯委員會(編),

《國父全集》,第三冊,頁489。

圖4-5 為商團運送槍械的英籍輪船哈佛號74

(18)

而已78。特別是罷市以後,孫中山對請願的商團說:「若罷市一日,則一支(槍)

都不發給」。若是商家遲遲不開市,便將「派大隊軍隊拆毀西關街閘,強制 商店開市。如有一泥一石傷及軍隊」,便下令開砲轟擊西關,「立使之變成墨 粉」79。儼然一副重演砲擊廣州城的態勢,聽在商人耳中,政商決裂只是時 間上的問題而已。

2.對聯俄容共的疑懼

1924年1月,國民黨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會中確立了聯俄容共 的政策,准許中共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80。先是,孫中山被陳炯明逐 出粵省,痛失革命根據地,復又因滇、桂系軍的不聽號令,加上列強阻撓關 餘接收,使得孫急思聯盟之法,是時俄國與孫兩者互有所需,故走向合作一 途。但是共產主義與商人基本上是勢不兩立的,因此,商人階級對於孫中山 的聯俄容共,多半採取反對的態度。

商人認為既行共產,「第一政令,即令一切商店,收歸國有,撥由店伴 掌管,驅逐殺戮店主,店伴必多為其所善動,因人人以為發財機會至,雖有 少數商團,必難抵禦,而資本家必具慘遭殺戮,因共產黨員向工人運動,鼓 吹階級鬥爭,謂階級間勢不兩立,此種印象,深入工人腦筋,一遇變亂,必 肆行殺戮矣」81,因此,商人對共產主義多半抱持著疑懼的態度。

即便俄國革命之後尚能維持至今,是因為「有數百萬真正的共產黨員,

盡心國事,連結自持」的結果。反觀孫氏黨人中,「如俄國之真正共產黨員 者有幾人」?大本營成立一年多以來,「只見大刮他人私產,盡賣政府公產,

凡彼等所涉足之工業,如鐵路、士敏土廠等。營私舞弊,為自古以來所未有」82

78 〈官商爭械潮•廣州市民對於政府扣留商團軍械之宣言〉,《華字日報》,1924年8月22 日,1:3。

79 〈廣州罷市必須停止並立即開市否則武力強制執行〉,收入:國父全集編輯委員會(編),

《國父全集》,第二冊,頁613。

80 李雲漢認為,實際的聯俄容共應可上溯到1922年《孫越聯合宣言》,但一般而言,多認 為是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由黨代表投票表決通過的。詳見:李雲漢,

《從容共到清黨》(台北:及人書局,中華民國76年8月影印二版),頁1,頁174-182。以 及羅家倫主編,《革命文獻》第九輯(台中: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史料編纂委員 會,中華民國44年6月),頁36-40(總頁1242-1244),及沈雲龍,〈陳炯明叛變與聯俄 容共的由來〉《民國史事與人物論叢》(台北:傳記文學雜誌社,中華民國70年9月1日 初版),頁141-142。

81 〈廣州共產黨之內幕及其計畫〉,《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3月5日,1:3。

82 〈廣東與共產〉(四),《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2月27日,1:2。

(19)

毋寧說對孫中山的不信任更勝於對共產主義的疑懼。

進一步來看,「自共產之說倡,我國資產階級、商人階級,靡不惴惴焉 若大禍之將至」83,之前許多資本家認為孫氏實行共產之說,只不過是反孫 派所造謠,如今全國代表大會通過聯俄容共政策,無疑是宣布了「廣州共產 化」的證據84。加上自此以後,廣州罷工風潮愈演愈烈,造成商業不小的損 失,故商界對「聯俄容共」政策便產生了恐懼。1924年以來的罷工的風潮甚 至喊出「國民革命、打倒資本主義」的口號85,更有發生商團槍殺抗議的罷 工工人事件86。有論者以為,「此事與共產與非共產競爭有關」,「工人後面,

實有共產黨徒為之指揮」87,甚或預料將有一場「共產與非共產之大激戰」88。 因此,商人對聯俄容共勢將更為排斥。

3.外在勢力的角逐

若從整個大環境來看,當時的中國處於南北分裂的局面,孫中山與皖 段、奉張亦曾有一段時期的同盟,並以反直系為其一致的目標。就國際情勢 而言,英國與直系同出一氣;俄國與孫政府相互合作,時孫欲趁反直系戰爭 爆發而全力北伐89,支持直系的英國,勢必有所動作。廣州商團團長陳廉伯90, 係屬英籍,對英所支持的直系,應多少有點好感,加上議會政治的英國與共 產制度的俄國,本屬殊途,因此,以陳廉伯為首的廣州商團,受到英國支持 是可想而知的事。因此,國民黨方面才會斥陳為「甘心效忠於英帝國主義者,

乃趁此機會,擬造成法西斯蒂化(fascistization)之商團」,「謀傾覆革命政府」91; 另一方面,隸屬英國殖民地的香港政府,亦有可能居中牽線,從而構煽,與

83 香港華字日報(編),〈序一〉,《廣東扣械潮》卷一:事實,收入:周康燮(編),

《一九二四年廣州商團事件》(民間資料篇),頁壹-貳。

84 〈到「共產之路」〉,《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2月21日,1:2-3。

85 〈江門工人罷工之郵電〉,《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5月10日,3:12。

86 〈江門工人罷工之郵電〉,《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5月10日,3:12。

87 〈國民黨華僑黨員朱文柏等被黨部處分詳情〉,《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5月5日,1:

3。

88 〈廣州兩大罷業之風潮〉,《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5月8日,1:3。

89 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下),頁616-617。

90 陳廉伯於1921年3月即被選為廣州商團團長(〈商團舉出團長〉,《華字日報》,香港,

1921年3月16日,3:4)。而在商團聯防會議中,還被舉為全省商團聯防總長(香港華字 日報(編),《廣東扣械潮》卷一:事實,收入:周康燮(編),《一九二四年廣州商 團事件》(民間資料篇),頁2)。

91 羅家倫主編,《革命文獻》第十輯(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出版年月不詳),頁42。

(20)

陳炯明勾結92。因此,從大本營的觀點看來,以陳廉伯的身份與聲望93,外加 帝國主義(指英國)以及直系的力量,實足以成立一個「商人政府」94。從這 個觀點一方面可見大本營的疑慮,另一方面,外在勢力在廣州的角逐也頗為 明顯。

(三)事件後的政商關係

商團事件在大本營的武力鎮壓下告終,被劫掠之後的廣州滿目瘡痍,光 是西關一代,損失就將近5千萬港幣,平民死傷約2千人。又根據廣州警察局 的統計,被焚燬的房屋共490座96。除此之外,孫中山還下令未遭劫的商家繳 納保護費,如商家已入商團者,繳械後再罰5百元,否則宣稱「任兵焚劫拿 人,政府不負責任」97。譚延闓曾言,這場戰爭「勝則無市,敗則無兵」,而 結果也確實如此。

直至10月底左右,廣州的商業都 不見恢復的跡象,而商人對於孫中山 的反感,表現在許多輿論之上,特別 是當孫中山應北京政府之邀北上參加 善後會議,商團中人便言:「孫中山之 殘暴,而有如此好下台,世上真可謂

無公理、亦無天理」,並要眾人記住「十五日之變」,「使粵人世世勿忘」98。 不久,孫中山逝世於北京,北京當局為表示對孫氏的尊重,決以「國葬 之禮」待之。但廣州總商會、廣東自治會聯名電請北京段祺瑞收回成命,稱 孫中山唆使部下焚燒廣州,屠殺人民,為國家之罪犯,廣東人民之公敵,故 不應與以國葬之禮99,可見商團事件對於政商關係(特別是孫中山與商人關係)

92 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下),頁613。

93 即兼具廣州總商會會長、廣州商團團長、全省商 團聯防總長(未任)的身份,五四運動 時期還曾為省長候選人之一。

94 郭翹然,李潔之,〈統一兩廣戰爭中的粵軍〉,收入:中國人民政協委員會等(編),

《孫中山三次在廣東建立政權》,頁303。

95 圖片來源:《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10月20日,1:3。

96 陳定炎,〈西關損失的估計〉,《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下冊,頁770。西關為廣州 的商業區。

97 陳定炎,〈不堪收拾之粵局〉,《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下冊,頁770。

98 〈孫文決定離粵之原因談〉,《華字日報》,1924年11月7日,1:3。

99 陳定炎,〈廣東人對孫中山之餘憤〉,《陳競存(炯明)先生年譜》下冊,頁897。

圖4-6 《華字日報》西關被劫示意圖95

(21)

衝擊。

另一個值得觀察的重點,即商界內部在這個事件之後,出現了立場不一 的現象。特別是一部份商人,在這場政商衝突當中,對商團大加撻伐,認為 商團的表現無疑是叛亂的舉動。影響所及,甚至造成了「商民協會」與「商 民運動」的成形。

廣州商界聯合會在事件發生不久之後,便表明與商團劃清界限的態度,

認為商團是促使商人罷市的元兇,而商團事件的主事者係陳廉伯等少數商 人,而受害者是全廣州的商民,「陳廉伯等為圖一己之私利,不但以全市商 民之正當利益,供其犧牲,直以全市人民之生命財產,為快心之一擲矣」,「足 以陷國家於萬劫不復;且足以污商界之人格」100,文中表示了與商團一刀兩 斷的決心。後文將討論的商民運動時期,許多支持商民運動的刊物,也紛紛 提出中小商人之所以籌組商民協會,與商團事件有相當緊密的關係(見本章第 三節),甚至廣東商民協會還申請以廣州商團舊址為協會辦事處址,聲稱此 地為「商團逆產」,當合理接收等看法101。可見商團事件不僅僅是部分商人 與政府間的摩擦,甚至也可以說是廣州商人之間分裂的先聲。

孫中山為了實現統一中國的理想,急於組織武力北伐。但由於現實的經 濟壓力,使得大本營必須採取許多繁雜的財稅政策,自然引起了商人的反 對。加上聯俄容共政策的施行,使商人對孫產生了疑慮,憂心一旦共產化了 的國民黨,將對資本家進行猛烈的階級鬥爭。因此,商人始終對聯俄容共政 策有著深切的不信任感。加上為了發展革命武力,寅吃卯糧的大本營,遂將 開拓財源的如意算盤打到了商人身上,但卻也萬萬沒有想到,重稅之下,唯 有官逼商反一途,商人紛紛罷業以求得平等的對待,而孫政府所採取的對 策,竟是十足共產派的「以大罷工對待大罷市」102,雙方終未達成共識。

此際又正值南北分裂時期,直系與其後盾英國,欲與其他軍閥互爭整個 中國的大餅,深怕反直三角同盟(粵孫、奉張、皖段)結合的直系,極有可能藉 英國與香港政府,在孫的後頭以商團扯其後腿,阻撓其北伐;事實證明,孫 的確被商團牽制而延緩了參與反直戰爭的機會。其後,孫無法再與商人重修

100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以下簡稱黨史會)藏,〈廣州商界聯合會普告各界〉,

檔號:部13190。

101 黨史會藏,〈廣東全省商民協會籌備處上中執會函〉,檔號:部2269。

102 〈官商爭械潮〉,《華字日報》,香港,1924年8月16日,1:3。

(22)

舊好;終孫一生,無力靠廣州商人的援助而北伐。因此有論者以為,孫自知 其因商團事件而難以在廣州立足,所以才北上參加善後會議,改採和平統一 的政策103,足見商團事件的影響確實不小。

第二節 廣州商人與國民政府

孫中山病逝於北京之後,廣州便又陷入混亂之中,各軍不聽大本營號令 之事時有所聞,因此,結束大本營單一領導的時代,進入廣州國民政府(以 下簡稱國民政府)合議式的體制,不失為當時可行之道。儘管組織國民政府的 過程不盡順遂,但最終仍於1925年7月成立,並在此前後一一收束各地軍隊,

統一廣東的情況也指日可待。

在此時的廣州商人,對當局的聯俄容共政策依舊充滿懷疑,如何消除商 人的疑慮,自有待國民政府的努力。另一方面,由於上海五卅慘案的發生,

引起舉國性的政治風潮,在廣州即是為期將近一年之久的「省港罷工」。之 所以值得一提,實因此次的罷工明顯是政治性的,同時,國民政府參與其中 的程度也非常明顯。在這個由政府所支援的罷工事件中,商人怎麼因應?事 件發生對於省港的商業發展又帶來什麼衝擊?都必須一一分析。

一、孫

(中山)

過世後的廣州

(一)收束廣州軍隊

在大本營治粵的末期,其實已有建立國民政府的打算,但卻因當時廣東 各地軍隊多不聽從大本營的號令,真正受大元帥統治的只有廣州一地而已104。 在廣州以外的地方,東江有陳炯明統率的林虎和葉舉軍隊;南方則有陳炯明 麾下的鄧本殷;北江方面雖有與大本營親近的譚延闓之湘軍與朱培德的滇 軍、西江也還有李任潮的第一師,但是都有些殘破。以廣州市而論,還有楊 希閔(滇)、劉震寰(桂)的軍隊,表面上兩人把廣州劃區防守,但實則劃分

103 Hong Kong Telegram 17 Oct. 1924,轉引自:汪榮祖,李敖,《蔣介石評傳》(台北:商 周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5月18日初版五刷),頁146。

104 大本營的勢力,大概只能及於廣州、廣韶鐵路兩側和西江、粵中的有限地區。見:曾慶 榴,《廣州國民政府》,頁192。

(23)

其開煙開賭的勢力範圍,與大本營維持著「聽封不聽調」的關係105。因此,

大本營之所以還不能轉型成國民政府,實力問題也是考量之一。

為了統一廣東的軍政大權,平定商團事件後,即籌組東征軍;第一個要 殲滅的目標,便是於1925年1月下令進攻廣州的陳炯明。東征軍由許崇智的 建國粵軍、楊希閔的建國滇軍、劉震寰的建國桂軍以及譚延闓的建國湘軍所 組成,並以楊希閔為聯軍總司令,發動東征。

但東征未捷,孫中山便病逝北京。這個機會令原任大本營副元帥的唐繼 堯有機可乘。先是,為了增加大本營的聲勢,並拉攏西南滇軍實力,1923年 建立大本營之時,孫中山曾邀請唐繼堯擔任副元帥,不過當時唐繼堯並未接 受此職。此時大元帥過世,唐繼堯立刻於3月18日宣布就任副元帥,對外宣 稱「惟望同志袍澤,協力一心,匡我不逮,庶用貫徹主義,奠定家幫」。大 本營方面當然不願意承認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副元帥」,因此通電指稱,唐 氏在孫中山在世之時,已經抗命不就任;現在孫過世,竟又「假名義以專橫」, 故不承認。但是,同為滇軍的楊希閔與桂軍的劉震寰,對唐繼堯則表示擁護 的態度106。因此,為了杜絕唐繼堯擔任副元帥,並同時消滅楊、劉二軍在廣 州的勢力,大本營方面遂有驅逐楊、劉之議。但因東征軍時仍在外,大本營 實力又不足,故等東征軍6月回到廣州之後,才有討伐劉、楊的戰爭發生107。 這場戰爭並未持續太久,僅六月初便已肅清在廣州的滇、桂二軍,廣州遂進 入統一的局面。

(二)國民政府成立與二次東征

前面提到,孫中山之所以改中華民國政府為大本營,主要是因為消弭與 北京當局的對立以及廣東內部的反對聲浪。但1923年年底,北京曹錕賄選案 發生,反而給了南方大本營一個自立門戶的藉口,認為「此而不討,國何以 立」?唯有「務使積年混穢惡濁之稗政,悉催陷而郭清之」,政治才有清明 之望108。因此,一方面必須重行興師北伐;另一方面則必須成立一個正式的

105 陳公博,《苦笑錄》(香港:香港大學亞洲研究中心,1979年),頁20-21。

106 曾慶榴,《廣州國民政府》,頁205-206。

107 郭翹然,李潔之,〈統一兩廣戰爭中的粵軍〉,收入:中國人民政協委員會等(編),

《孫中山三次在廣東建立政權》,頁313-314。

108 〈中國國民黨為曹錕賄選竊位宣言〉,收入:國父全集編輯委員會(編),《國父全集》,

第二冊,頁123。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鳳山就業服務站、岡山就業服務站、潮州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新民國中 三、 協辦單位:臺北海洋科技大學 四、

十八、經本府人力專案小組審查會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四日核定

(一)月薪約新臺幣 24,000 元,如遇臺中市政府預算調整時,均依臺中市

於報名時繳交 101 年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 1949 年建立。建國初期,政府提出建設社會主義的目標,推 行不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的規劃與建設;但在 1966 年至

a a 1935 1935 年秋,趙一曼任東北人民革命軍第三軍 年秋,趙一曼任東北人民革命軍第三軍

  位於沿江中路 193 號,建於 1924 年,現為廣州人民銀行分行。中央銀行原為「聯俄容共」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