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目次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目次"

Copied!
27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2)

目次

編輯說明 章節目次

1 攝事品 1

2 3 4

2 攝淨義品 1

2 3 4 5 6 7 8 9

3 成善巧品 4 成無常品 5 成苦品 6 成空品

1 2

7 成無性品 8 成現觀品

1 2

9 成瑜伽品 10 成不思議品 11 攝勝決擇品

1 2 3 4

(3)

卷目次 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10 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020 贊助資訊

(4)

編輯說明

本電子書以「CBETA 電子佛典集成 Version 2022.Q3」為資料 來源。

漢字呈現以 Unicode 3.0 為基礎,不在此範圍的字則採用組 字式表達。

梵文悉曇字及蘭札字均採用羅馬轉寫字,如無轉寫字則提供字 型圖檔。

CBETA 對底本所做的修訂用字以紅色字元表示。

若有發現任何問題,歡迎來函 service@cbeta.org 回報。

版權所有,歡迎自由流通,但禁止營利使用。

(5)

No. 1602 [cf. No. 1603]

顯揚聖教論卷第一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

善逝善說妙三身, 無畏無流證教法,

上乘真實牟尼子, 我今至誠先讚禮。

稽首次敬大慈尊, 將紹種智法王位,

無依世間所歸趣, 宣說瑜伽師地者。

昔我無著從彼聞, 今當錯綜地中要,

顯揚聖教慈悲故, 文約義周而易曉。

攝事淨義成善巧, 無常苦空與無性,

現觀瑜伽不思議, 攝勝決擇十一品。

一切界雜染, 諦依止覺分,

補特伽羅果, 諸功德九事。

論曰:一切者,有五法,總攝菩薩藏。何等為五?頌曰:

心、心所有、色、 不相應、無為。

論曰:心者,謂心意識差別名也。問:何等為識?答:識有八種,

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意及意識。

阿賴耶識者,謂先世所作增長業煩惱為緣,無始時來戲論熏習為 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為體。此識能執受了別色根、根所依處及 戲論熏習,於一切時一類生滅不可了知。又能執持了別外器世界,

與不苦不樂受等相應,一向無覆無記,與轉識等作所依因,與染淨 轉識受等俱轉,能增長有染轉識等為業,及能損減清淨轉識等為 業。云何知有此識?如薄伽梵說:無明所覆、愛結所繫,愚夫感得

(6)

有識之身。此言顯有異熟阿賴耶識。又說:如五種子,此則名為有 取之識。此言顯有一切種子阿賴耶識。又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 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眼識者,謂從阿 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眼根,與彼俱轉,緣色境界,了別為性。如 薄伽梵說:內眼處不壞、外色處現前,及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 生眼識得生。又說緣眼及色眼識得生。如是應知,乃至身識。此中 差別者,謂各依自根、各緣自境、各別了別。一切應引如前二經。

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還緣彼識,我癡我愛我我所執我慢 相應或翻彼相應,於一切時恃舉為行或平等行,與彼俱轉,了別為 性。如薄伽梵說:內意處不壞、外法處現前,及彼所生作意正起,

如是所生意識得生。意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意根與 彼俱轉,緣一切共不共法為境,了別為性。

心所有法者,謂若法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 應。彼復云何?謂遍行有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別境有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等持、五慧。善有十一:一 信、二慚、三愧、四無貪、五無瞋、六無癡、七精進、八輕安、九 不放逸、十捨、十一不害。煩惱有六:一貪、二瞋、三慢、四無 明、五見、六疑。隨煩惱有二十:一忿、二恨、三覆、四惱、五 嫉、六慳、七誑、八諂、九憍、十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 惛沈、十四掉舉、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失念、十 九心亂、二十不正知。不定有四:一惡作、二睡眠、三尋、四伺。

作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動心 為體。引心為業。由此與心同緣一境,故說和合非不和合。如經中 說:若於此作意即於此了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作意。是故此二恒 和合非不和合,此二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復如是說:心心法行不 可思議。又說:由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等識生。

(7)

觸者,謂三事和合,分別為體。受依為業。如經說:有六觸身。又 說:眼色為緣能起眼識。如是三法聚集合故能有所觸。又說:觸為 受緣。

受者,謂領納為體。愛緣為業。如經說:有六受身。又說:受為愛 緣。

想者,謂名句文身,熏習為緣。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

與心俱轉,相應取相為體。發言議為業。如經說:有六想身。又 說:如其所想而起言議。

思者,謂令心造作得失俱非,意業為體。或為和合、或為別離、或 為隨與、或為貪愛、或為瞋恚、或為棄捨、或起尋伺、或復為起身 語二業、或為染污、或為清淨行,善不善非二為業。如經說:有六 思身。又說:當知我說今六觸處,即前世思所造故業。

欲者,謂於所樂境希望為體。勤依為業。如經說:欲為一切諸法根 本。

勝解者,謂於決定境如其所應印解為體。不可引轉為業。如經說:

我等今者心生勝解,是內六處必定無我。

念者,謂於串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體。等持所依為業。如經說:諸 念與隨念,別念念及憶,不忘不失法,心明記為性。

等持者,謂於所觀境專住一緣為體。令心不散智依為業。如經說:

諸令心住與等住、安住、近住及定住不亂不散攝寂止等持。心住一 緣性。

慧者,謂即於所觀境簡擇為體。如理、不如理、非如理、非不如 理,悟入所知為業。如經說:簡擇諸法、最極簡擇、極簡擇法、遍 了、近了、黠了、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毘鉢舍那。

(8)

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淨忍可為體。斷不信障為業、能得菩提 資糧圓滿為業、利益自他為業、能趣善道為業、增長淨信為業。如 經說:於如來所起堅固信。

慚者,謂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恥過惡為體。斷無慚障為業,如前 乃至增長慚為業。如經說:慚於所慚,乃至廣說。

愧者,謂依世增上,羞恥過惡為體。斷無愧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 愧為業。如經說:愧於所愧,乃至廣說。

無貪者,謂於有有具厭離、無執、不藏、不愛、無著為體。能斷貪 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貪為業。如經說:無貪善根。

無瞋者,謂於諸有情心無損害慈愍為體。能斷瞋障為業,如前乃至 增長無瞋為業。如經說:無瞋善根。

無癡者,謂正了真實為體。能斷癡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癡為 業。如經說:無癡善根。

精進者:謂心勇無惰、不自輕賤為體。斷懈怠障為業,如前乃至增 長精進為業。如經說:起精進住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

輕安者,謂遠離麁重、身心調暢為體。斷麁重障為業,如前乃至能 增長輕安為業。如經說:適悅於意,身及心安。

不放逸者,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能斷惡不善法,及 能修彼對治善法,斷放逸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不放逸為業。如經 說:所有無量善法生起,一切皆依不放逸根。

捨者,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捨故得心平等、

得心正直,心無發動,斷發動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捨為業。由不

(9)

放逸除遣染法,由彼捨故於已除遣不染污住。如經說:為除貪憂,

心依止捨。

不害者,謂由不惱害諸有情故,悲哀惻愴愍物為體。能斷害障為 業,如前乃至增長不害為業。如經說:由不害故知彼聰叡,乃至廣 說。

貪者,謂於五取蘊愛樂覆藏保著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貪 為業、障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損害自他為業、能趣惡道為業、增 長貪欲為業。如經說:諸有貪愛者,為貪所伏蔽。

瞋者。謂於有情欲興損害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瞋為 業,如前乃至增長瞋恚為業。如經說:諸有瞋恚者,為瞋所伏蔽。

慢者,謂以他方己,計我為勝、我等、我劣,令心恃舉為體。或是 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慢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慢為業。如經說:三 種慢類,我勝慢類、我等慢類、我劣慢類。

無明者,謂不正了真實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正了為業,

如前乃至增長無明為業。如經說:諸有愚癡者,無明所伏蔽。

見者,謂五見為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計我我所,染污慧為 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我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薩 迦耶見為業。如經說:如是知見永斷三結,謂身見、戒禁取、疑。

二邊執見,謂於五取蘊執計斷常,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 起,能障無常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邊執見為業。如經說:

迦多衍那一切世間依止二種,或有或無。三邪見,謂謗因謗果、或 謗功用、或壞實事,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為業,如前 乃至增長邪見為業。如經說:有邪見者所執皆倒,乃至廣說。四見 取,謂於前三見及見所依蘊,計最勝上及與第一,染污慧為體。唯 分別起,能障苦及不淨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見取為業。如

(10)

經說:於自所見取執堅住,乃至廣說。五戒禁取,謂於前諸見及見 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如 前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戒禁取為業。如經說:取結所繫。

疑者,謂於諸諦猶豫不決為體。唯分別起,能障無疑為業,如前乃 至增長疑為業。如經說:猶豫者疑。

忿者,謂於現在違緣令心憤發為體。能障無瞋為業,乃至增長忿為 業。

恨者,謂於過去違緣結怨不捨為體。能障無瞋為業,乃至增長恨為 業。

覆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若不諫誨,祕所作惡為體。能障發露悔 過為業,乃至增長覆為業。

惱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便發麁言,心暴不忍為體,能障善友為 業,乃至增長惱為業。

嫉者,謂於他所有功德名譽、恭敬利養,心妬不悅為體。能障慈仁 為業,乃至增長嫉為業。

慳者,謂積聚悋著為體。能障無貪為業,乃至增長慳為業。

誑者,謂為惑亂他,現不實事,心詭為體。能障愛敬為業,乃至增 長誑為業。

諂者,謂為欺彼故,詐現恭順,心曲為體。能障愛敬為業,乃至增 長諂為業。如經說: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憍者,謂暫獲世間興盛等事,心恃高舉無所忌憚為體。能障厭離為 業,乃至增長憍為業。如經說:無正聞愚夫,見少年無病壽命等暫

(11)

住而廣生憍逸,乃至廣說。

害者,謂逼惱有情,無悲無愍無哀無憐無惻為體。能障不害為業,

乃至增長害為業。如經說:諸有害者必損惱他。

無慚者,謂於自及法二種增上,不恥過惡為體。能障慚為業,乃至 增長無慚為業。如經說:不慚所慚,無慚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 說。

無愧者,謂於世增上,不恥過惡為體。能障愧為業,乃至增長無愧 為業。如經說:不愧所愧,無愧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說。

惛沈者,謂依身麁重,甘執不進以為樂故,令心沈沒為體。能障毘 鉢舍那為業,乃至增長惛沈為業。如經說:此人生起身意惛沈。

掉舉者,謂依不正尋求,或復追念曾所經見戲樂等事,心不靜息為 體。能障奢摩他為業,乃至增長掉舉為業。如經說:汝為掉動亦復 高舉,乃至廣說。

不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不淨信為體。障信為業,乃至增長 不信為業。如經說:若人不住不淨信心,終無退失所有善法,乃至 廣說。

懈怠者,謂耽著睡眠倚臥樂故、怖畏升進自輕蔑故,心不勉勵為 體。能障發起正勤為業,乃至增長懈怠為業。如經說:若有懈怠必 退正勤,乃至廣說。

放逸者,謂總貪、瞋、癡、懈怠為體。由依此故,心不制止惡不善 法,及不修習彼對治法,障不放逸為業,乃至增長放逸為業。如經 說:夫放逸者是生死迹,乃至廣說。

(12)

失念者,謂於久所作所說所思,若法若義,染污不記為體。障不忘 念為業,乃至增長失念為業。如經說:謂失念者無所能為,乃至廣 說。

心亂者,謂於所修善,心不喜樂為依止故,馳散外緣為體。能障等 持為業,乃至增長心亂為業。如經說:若於五欲其心散亂流轉不 息,乃至廣說。

不正知者,謂於身語意行不正了住,染污慧為體。能障正知為業,

乃至增長不正知為業。如經說:有失念者住不正知,乃至廣說。

惡作者,謂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悵怏追變為體。能障 奢摩他為業,乃至增長惡作為業。如經說:若懷追悔則不安隱,乃 至廣說。

睡眠者,謂略攝於心不自在轉為體。能障毘鉢舍那為業,乃至增長 睡眠為業。如經說:貪著睡眠味,如大魚所吞。

尋者,謂或時由思於法造作、或時由慧於法推求,散行外境令心麁 轉為體。障心內淨為業,乃至增長尋為業。

伺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於所尋法 略行外境,令心細轉為體。餘如尋說。乃至增長伺為業,由此與心 同緣一境故,說和合非不和合。如薄伽梵說:若於此伺察即於此了 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伺察,是故此二恒和合非不和合,此之二法 不可施設離別殊異。復如是說:心心法行不可思議。

證有此二,阿笈摩者,如薄伽梵說:由依尋伺故發起言說,非無尋 伺。

諸心法中略不說者,如其所應,廣說應知。如識與心法不可思議,

是諸心法展轉相望應知亦爾。

(13)

色者有十五種,謂地、水、火、風、眼、耳、鼻、舌、身、色、

聲、香、味、觸一分及法處所攝色。地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 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堅鞕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 上積集,所謂髮毛爪齒、塵垢皮肉、筋骨脈等諸不淨物,是內地體 形段。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堅鞕所攝非 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礫石丘山樹林甎等。水等災起彼尋壞 滅,是外地體形段。受用為業、依持受用為業、破壞受用為業、對 治資養為業。

水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 止,濕潤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洟淚涎汗、膏髓痰等 諸不淨物,是內水體。潤澤聚集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 之所依止,濕潤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泉源溪沼巨壑 洪流等,火等災起彼尋消竭。是外水體。依持受用為業、變壞受用 為業、對治資養為業。

火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 止,煖熱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能令有情遍溫增熱,

又能消化凡所飲噉。諸如是等是內火體。成熟和合受用為業。外謂 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煖熱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

所謂炎燎村城蔓延洲渚,乃至空逈無依故滅,或鑽木擊石種種求 火,此火生已不久灰燼,是外火體。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 業。

風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 止,輕動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上下橫行入出氣息,

諸如是等是內風體。發動作事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 所依止,輕動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摧破山崖偃伏林 木等,彼既散壞無依故靜。若求風者動衣搖扇,其不動搖無緣故

(14)

息。諸如是等是外風體。依持受用為業、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 為業。

眼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之所執受,四大所造色為境界,緣色境識之 所依止。淨色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如眼,如是耳鼻舌身 亦爾。此中差別者,謂各行自境、緣自境識之所依止。

色謂眼所行境,眼識所緣,四大所造若顯色、若形色、若表色為 體。色蘊所攝,有見有對。此復三種,謂妙、不妙及俱相違。彼復 云何?謂青、黃、赤、白如是等顯色,長、短、方、圓、麁、細、

高、下、正及不正,烟、雲、塵、霧、光、影、明、闇,若空一顯 色,若彼影像之色,是名為色。

聲謂耳所行境,耳識所緣,四大所造可聞音為體。色蘊所攝,無見 有對。此復三種,謂可意、不可意及俱相違。或因手等相擊出聲、

或由尋伺扣絃拊革,或依世俗、或為養命、或宣暢法義而起言說,

或依託崖谷而發響聲。如是若自相、若分別、若響音,是名為聲。

香謂鼻所行境,鼻識所緣,四大所造可嗅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 有對性。此復三種,謂好香、惡香及俱非香。彼復云何?所謂根莖 皮、葉花果、煙末等香,若俱生、若和合、若變異,是名為香。

味謂舌所行境,舌識所緣,四大所造可嘗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 有對性。此復三種,謂甘、不甘及俱相違。彼復云何?所謂酥油、

沙糖、石蜜、熟果等味,若俱生、若和合、若變異,是名為味。

觸一分謂身所行境,身識所緣,四大所造可觸物為體。色蘊所攝,

無見有對性。此復三種,謂妙、不妙及俱相違。彼復云何?所謂 澁、滑、輕、重、緩、急、煖、冷、飢、渴、飽、悶、強、弱、

癢、病、老、死、疲、息、粘、勇,或緣光澤或不光澤、或緣堅實

(15)

或不堅實,或緣執縛、或緣增聚、或緣乖違、或緣和順,若俱生、

若和合、若變異,是名觸一分。

法處所攝色,謂一切時意所行境,色蘊所攝,無見無對。此復三 種,謂律儀色、不律儀色及三摩地所行境色。律儀色云何?謂防護 身語業者,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依彼不現行法建立色性。不律 儀色云何?謂不防護身語業者,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依彼現行 法建立色性。三摩地所行境色云何?謂由下中上三摩地俱轉,相應 心心法故,起彼所緣影像色性,及彼所作成就色性,是名法處所 攝。

色心不相應行者,謂諸行與心不相應,於心心法及色法分位假施設 性不可施設,與心等法若一若異。彼復差別有二十四種,謂得、無 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 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次第、勢速、時、

方、數、和合、不和合。復有諸餘如是種類差別應知。

得者,此復三種:一諸行種子所攝相續差別性、二自在生起相續差 別性、三自相生起相續差別性。

無想定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地欲,觀想如病如癰如箭,唯無 想天寂靜微妙。由於無想天起出離想作意前方便故,不恒現行心心 法滅性。

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或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或復上進。

或入無想定、或復上進,由起暫息想作意前方便故,止息所緣不恒 現行諸心心法及恒行一分諸心心法滅性。

無想天者,謂先於此間得無想定,由此後生無想有情天處,不恒現 行諸心心法滅性。

(16)

命根者,謂先業所引異熟,六處住時決定性。

眾同分者,謂諸有情互相似性。

異生性者,此有二種:一愚夫異生性、二無聞異生性。愚夫異生性 者,謂無始世來有情身中愚夫之性。無聞異生性者,謂如來法外諸 邪道性。

生者,謂諸行自相發起性。

老者,謂諸行前後變異性。

住者,謂諸行生時相續不斷性。

無常者,謂諸行自相生後滅壞性。

名身者,謂詮諸行等法自體,想號假立性。

句身者,謂聚集諸名,顯染淨義言說所依性。

文身者,謂前二所依字性。

流轉者,謂諸行因果相續不斷性。

定異者,謂諸行因果各異性。

相應者,謂諸行因果相稱性。

勢速者,謂諸行流轉迅疾性。

次第者,謂諸行一一次第流轉性。

時者,謂諸行展轉新新生滅性。

方者,謂諸色行遍分齊性。

(17)

數者,謂諸行等各別相續體相流轉性。

和合者,謂諸行緣會性。

不和合者,謂諸行緣乖性。

無為者,此有八種,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想受滅、善法 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者,謂諸心心法所緣外色對 治境界性。非擇滅者,謂因緣不會,於其中間諸行不起,滅而非離 繫性。擇滅者,謂由慧方便,有漏諸行畢竟不起,滅而是離繫性。

不動者,謂離遍淨欲得第四靜慮,於其中間苦樂離繫性。想受滅 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於其中間不恒現行心心法及恒行一 分心心法滅,而離繫性。善、不善、無記法真如者,謂於善、不 善、無記法中清淨境界性。

復次如是五法復有三相應知,一增益相、二增益所起相、三法性 相。增益相者,謂諸法中遍計所執自性。增益所起相者,謂諸法中 如其所應依他起自性。法性相者,謂諸法中圓成實自性。如是已說 一切,界今當說。頌曰:

界謂欲色等, 及與三千界。

論曰:界有二種,一欲等三界、二三千世界。欲等三界者,一欲 界,謂未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二色界,謂已離欲地雜眾煩惱 諸蘊差別。三無色界,謂離色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如是三界復 有五種差別應知,一相差別、二麁重差別、三方處差別、四受用差 別、五任持差別。相差別者,謂欲界中色多相、不鮮淨相、種種雜 相;色界中色少相、鮮淨相、非種種雜相;無色界中雖無業所生 色,而有定所生色無見無對。又欲界中有苦受相應相、瞋恚相應 相、多隨煩惱相應相;色無色界中有苦受不相應相、瞋恚不相應 相、少隨煩惱相應相。麁重差別者,謂欲界中麁重麁而損害,色無

(18)

色界中麁重細而不損害。方處差別者,謂欲界居下方,色界居上 方,無色界無方處。受用差別者,謂欲界受用外門境界,色無色界 受用內門境界。任持差別者,謂欲廛諸蘊依四食住,色無色廛諸蘊 依三食住。三千世界者,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

謂一日月之所照臨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蘇迷盧 山王、千南贍部洲、千東毘提訶洲、千西瞿陀尼洲、千北拘盧洲、

千四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覩史多天、千樂變化 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合名第一小千世界。復千小千世界 名為第二中千世界,復千中千世界名為第三大千世界。問:何因緣 故,小千世界名為卑小?答:猶如特牛斷去兩角,以缺減故名為卑 小。如是梵世已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故名卑小。如是三 千世界,三災所壞,謂火、水、風。災復有三種。三災之頂,謂第 二第三第四靜慮。彼第四靜慮諸天,法爾與所居宮俱起俱滅。復有 中三劫起,所謂飢饉、疫病、刀兵。二十中劫世間正壞,二十中劫 壞已而住,二十中劫世間正成,二十中劫成已而住。如是合有八十 中劫,名為大劫。譬如天雨滴猶車軸,無有間斷從空而注,如是東 方無邊世界無有間斷或成或壞,或有正壞、或壞已住、或有正成、

或成已住,如是乃至十方世界,如是已說界,雜染今當說。頌曰:

煩惱、業、生性, 雜染相應知。

論曰:雜染性有三種,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三生雜染。煩惱雜 染者,謂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合名煩惱雜染。煩惱者略有十種,一 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貪、七瞋、

八無明、九慢、十疑。或復二種,一見所斷、二修所斷。或復三 種,一欲界繫、二色界繫、三無色界繫。復有七種顛倒行,一邪解 行、二不解行、三非解非不解行、四執邪解行、五彼因依處行、六 彼怖生行、七任運起行。邪解行者,所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 見,於所知事起邪執故。不解行者,所謂無明。非解非不解行者,

(19)

所謂疑也。執邪解行者,所謂見取、戒禁取,及於諸見所起貪等。

彼因依處行者,謂見苦集所斷。彼怖生行者,謂見滅道所斷。任運 起行者,謂修所斷,見所斷。見所斷有百一十二煩惱,修所斷有十 六煩惱,如是見修所斷合有一百二十八煩惱。如是煩惱雜染,種種 義差別故,立種種名,所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

軛、取、繫、蓋、株杌、垢、燒、害、箭、所有、惡行、漏、匱、

熱惱、鬪諍、熾然、火、稠林、拘礙,如是等義名差別。

業雜染者,謂或因煩惱所生、或因煩惱緣助善法所生,如其所應三 界所攝身業、語業、意業。此復二種,一思、二思所起。此業差別 復有多種,欲界所攝名福非福、色無色界所攝名為不動。復有引 業,謂作及增長,能引種種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果及異熟。復有生 業,謂前所引助令生故。

生雜染者,謂因煩惱及業故生,因生故苦。苦復多種,謂胎藏所迫 苦、老病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與麁重行俱生長 苦、數死生苦、生諸難苦,是名為生。

顯揚聖教論卷第一

(20)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之二

如是已說雜染,諦今當說。頌曰:

諸諦有六種。

論曰:諦有六種,一世俗諦,二勝義諦,三苦諦,四集諦,五滅 諦,六道諦。世俗諦者,謂名句文身,及依彼義一切言說,及依言 說所解了義。又曾得世間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義。

勝義諦者,謂聖智,及彼所行境義,及彼相應心心法等。

苦諦者,此有二種:一世俗諦所攝、二勝義諦所攝。世俗諦所攝 者,如經中說: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

求不得苦。勝義諦所攝者,如經中說:略攝一切五取蘊苦。

集諦者、此有四種:一全攝、二勝攝、三世俗諦攝、四勝義諦攝。

全攝者,謂一切三界煩惱及業,皆名集諦。勝攝者,謂緣已得未得 自體及境所起愛、後有愛、喜俱行愛,處處喜愛,皆名集諦。世俗 諦攝者,若因能感世俗諦所攝苦諦。勝義諦攝者,若因能感勝義諦 所攝苦諦。滅諦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全攝集諦無 餘斷棄,吐盡、離欲、滅沒、寂靜。勝攝者,謂勝攝集諦,無餘斷 棄,如是廣說。世俗諦攝者,謂於世俗諦所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 廣說。勝義諦攝者,謂於勝義諦所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廣說。

(21)

道諦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一切覺分。勝攝者,謂 八聖道支。世俗諦攝者,謂於世俗諦所攝苦諦集諦滅諦,為遍知 故、為永斷故、為作證故。一切聖道勝義諦攝者,謂於勝義諦所攝 苦諦集諦滅諦,為遍知故,如是廣說。

苦集滅道聖諦義者,若於此處聖智所行,此處苦集滅道是諦,由諸 聖者咸謂此是諦,是故說名聖諦。如是已說諦,依止今當說。頌 曰:

依止八與二。

論曰:依止有八種。何等為八?謂四靜慮及四無色。復有二種。何 等為二?謂初靜慮有二種,世及出世,乃至無所有處有二種,世及 出世;非想非非想處唯是世間。

世間初靜慮者,謂或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緣離彼增上教授為境 界已,由世間道作意觀察熾然修習等故而得轉依,然不深入所知義 故,不能永害隨眠、自地煩惱之所依處,是退還法。自地三摩地心 及心法之所依止,如世間初靜慮,如是乃至世間非想非非想處,各 緣離下地欲增上教法,廣說如前。出世間初靜慮者,謂先以如是 行、如是狀、如是相作意入初靜慮,今不以如是行、如是狀、如是 相作意,然或於色受想行識所攝諸法,思惟如病如癰如箭障礙無常 苦空無我,或復思惟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或復思惟 真如、法性、實際。如是於諸法中思惟如病乃至實際已,於如是法 心生厭怖。生厭怖已,於不死界攝心而住,或於真如法性實際攝心 而住。此處無分別智及彼相應心及心法,及彼所依止轉依,由深入 所知義故,則能永害隨眠,非一切煩惱之所依處,不退轉法。如是 名為出世間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應當廣說,於諸靜慮及與無色,

復有四種應知:一雜染、二潔白、三建立、四清淨。雜染者,謂於 上靜慮起深愛味、見慢及疑。愛味者,謂有十種:一俱生作意愛

(22)

味、二分別所起作意愛味、三自地作意愛味、四異地作意愛味、五 過去愛味、六未來愛味、七現在愛味、八下愛味、九中愛味、十上 愛味。

潔白者,謂淨及無漏。淨者復有三種:一引發故、二上練故、三除 垢所攝堪任故。無漏者,此亦三種:一出世間無漏、二此等流無 漏、三離繫無漏。

建立者,此復四種:一建立近分、二建立根本、三建立定、四建立 生。

建立近分及根本者,如經中說:所謂此身離生喜樂之所滋潤、遍滋 潤、遍適悅、遍流布者,是謂初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 切處,無有少分離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初靜慮根本。

如經中說:即於此身等持所生喜樂之所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 流布者,是謂第二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 分等持所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第二靜慮根本。如經中說:即於 此身離喜之樂之所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布者,是謂第三靜 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分離喜之樂所不遍滿 者,是謂第三靜慮根本。如經中說:即於此身,清淨心及潔白心意 解遍滿具足住者,是謂第四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 處,無有少分清淨心及潔白心所不遍滿者,是謂第四靜慮根本。

如經中說:一切色想出過故、一切有對想滅沒故、一切種想不作意 故,入無邊虛空虛空無邊處者,是謂虛空無邊處近分。如經又說:

具足住者,是謂虛空無邊處根本。

如經中說:出過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者,是謂識無 邊處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識無邊處根本。

(23)

如經中說:超過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者,是謂無所 有處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無所有處根本。

如經中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處者,

是謂非想非非想處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非想非非想處 根本。

建立定者,如經中說:離欲惡不善法故,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 慮具足住。離欲者,謂或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 已,斷欲界煩惱雜染。離惡不善法者,謂斷欲界業,雜染法能墮惡 趣,故名為惡。能障於善,故名不善。尋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

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伺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離伺、無 恚伺、無害伺。離者,謂由修習對治,斷所治障所得轉依。生者,

謂從此所生。喜者,謂已轉依者依於轉識,心悅心勇心適心調安適 受受所攝。樂者,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能攝所依,令身怡悅安 適受受所攝。初者,謂次第定中此數最先故。靜慮者,謂已斷欲界 雜染之法,尋伺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具足者,謂修 習。圓滿住者,謂於入住出隨意自在。

又如經說: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心定一趣故,無尋無伺三摩地 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尋伺寂靜者,謂或緣離初靜慮欲增上教 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初靜慮地尋伺寂靜不復現行。內等淨 者,謂為對治尋伺故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遠離尋伺塵濁 法故,名內等淨。心定一趣者,謂如是入時多相續住,諸尋伺法恒 不現行。無尋無伺者,謂證得尋伺斷法。三摩地者,謂已轉依者心 住一境性。生者,謂從三摩地所生喜及樂,已如前說。第二靜慮 者,謂尋伺寂靜,內體遍淨,三摩地所生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 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24)

又如經說:由離喜故,住捨念正知及樂身正受,聖者宣說成就捨念 樂住,第三靜慮具足住。離喜者,謂或緣離第二靜慮欲增上教法、

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見第二靜慮喜相過失。住捨者,謂於已生喜 想及作意,不忍可故、有厭離故,不染污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 轉動而安住性。念者,謂於已觀察喜不行相中不忘明了,令喜決定 不復現行。正知者,謂或時失念喜復現行,於現行喜相分別正知。

樂者,謂已轉依者,離喜離勇安適受受所攝。身者,謂已轉依者,

若轉識、若阿賴耶識,心性無別,總名為身。正受者,謂已轉依 者,能攝受身令身怡悅,總集說為樂身正受。此處樂受深極寂靜、

最勝微妙,上下所無。聖者者,謂佛及佛弟子。宣說者,謂顯示施 設。成就捨念樂住者,謂此地已上無妙樂故,下地亦無如是勝樂及 無捨念以為對治。第三靜慮者,謂離喜已,捨念正知樂所依止,依 於轉依,心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由斷樂故,及先已斷苦喜憂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 四靜慮具足住。斷樂者,謂入第四靜慮時。先已斷苦者,謂入第二 靜慮時。先已斷喜者,謂入第三靜慮時。先已斷憂者,謂入初靜慮 時。不苦不樂者,謂已轉依者,非安適非不安適,受受所攝色界最 極增上寂靜,最勝攝受無有動搖。捨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三地 一切動故,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清淨者,

謂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不忘失而明了性。第四者,由次 第定中第四數故。靜慮者,謂樂斷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之所依 止,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一切色想出過故、有對想滅沒故、種種想不作意故,入 無邊虛空,虛空無邊處具足住。一切者,謂諸行相。色想者,謂顯 色想。出過者,謂離彼欲故。如出過義,有對想滅沒、種種想不作 意,如是應知。有對想者,謂彼所依四大想及餘所造色想。種種想 者,謂即於四大及造色中,長短麁細方圓高下正及不正光影明闇,

(25)

如是等類假色所攝種種想。若正入無邊虛空處時,有對之想不現前 故滅,及種種想不起作意,由如是故超彼能依一切色想。無邊者,

謂十方諸相不可分別。虛空者,謂色對治所緣境界。虛空無邊處 者,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超 過一切虛空無邊處者,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無邊識者,謂緣無邊 虛空之識,今緣此為境界。識無邊處者,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 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超 過一切識無邊處者,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無少所有者,謂於識處 上境界推求之時無少所得,除無所有無別境界,由唯見此境極寂靜 故。無所有處者,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處具 足住。超過一切無所有處者,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非有想者,謂 超過無所有想。非無想者,謂於無所有處上境界推求之時,唯得緣 無所有極細心及心法,由唯見此境極寂靜故。非想非非想處者,謂 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建立生者,謂先於此間修下中上初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 梵身天、梵輔天、大梵天。若善修習無尋有伺初靜慮者,生大梵天 果,更無異所勝彼處故。若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二靜慮者,後生彼 處受三天果,謂少光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若先於此間修下中 上第三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 天。若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四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無雲 天、福生天、廣果天。從是已上離色貪故,無方處差別,雖有修習 下中上因,然不建立生果差別。若下中上修虛空無邊處者,受虛空 無邊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識無邊處者,受識無邊處天生果。若下

(26)

中上修無所有處者,受無所有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非想非非想處 者,受非想非非想處天生果。由定寂靜有差別故,及由住時滿不滿 故,彼有差別。又由多住愛味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故,不盡壽 命而有中夭。若雜修下品世間及無漏第四靜慮者,受無煩淨宮天生 果。若雜修中品者,受無熱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品者,受妙現淨 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勝品者,受妙見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極品 者,受無礙究竟淨宮天生果。若善修習菩薩無量不思議三摩地所引 第十地中第四靜慮者,受出過淨宮大自在天生果。清淨者,謂邊際 初靜慮,依此引生一切勝德及速疾神通。如初靜慮清淨之相,餘靜 慮及諸無色應如是知。此中無色差別者,謂發彼地解脫等功德。如 是彼諸靜慮及無色定,雜染潔白建立清淨差別,應知如是。已說依 止,覺分今當說。頌曰:

覺分有眾多, 最初三十七。

論曰:菩提分法品類多種,最初勝者有三十七,謂四念住等,廣說 如經。

四念住者,一身念住,謂或緣於身、或復緣身增上教法、或緣彼教 授為境界已,由聞思修之所生慧,或唯影像或事成就,於身境處善 安住念,為令於身得離繫故。如於身念住,如是於受、心、法念住 應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各於自境如其所應,乃至為令於法得離 繫故。又一切處應說與念相應心及心法。如是發起觀察心時,所緣 之境有四種事,一心所執事、二心領納事、三心了別事、四心染淨 事。

四正斷者,廣說如經。一、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 起正勤策心持心。已生者,謂麁纏所攝。惡不善法者,謂能起惡行 欲界煩惱及隨煩惱。惡不善義,已如前說。為令斷故者,謂修彼對 治,令微薄故。生欲者,謂起證斷樂。欲策勵者,謂不忍受惡,及

(27)

歸趣斷故。發起正勤者,謂多種堅固修彼對治。此上三句,顯不定 地中聞思兩慧下品對治。策心者,謂修彼對治修慧現行,若心沈沒 煩惱染污,策心令舉故。持心者,謂即此對治現行之時,若心浮舉 煩惱染污,持心令下故。二、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乃至廣 說。未生者,謂增盛隨眠所攝,能起麁纏之因。為不生故者,謂令 麁纏不現行故。生欲者,謂起為證不現行。欲策勵者,謂由不忘住 為令不現行,善住念故。發起正勤、策心持心,皆如前說。三、未 生善法為令生故,乃至廣說。未生者,謂所未得。善法者,謂聞思 修所生三慧,由無過義故名為善。為令生故者,謂令彼得故生。欲 者,謂起證得欲。策勵者,謂求彼攝受正方便故。發起正勤者,謂 長時殷重多堅修習。此上三句,顯得不定地對治惡不善法,聞思兩 慧所攝善法。策心持心者,謂為得修慧故。餘如前說。四、已生善 法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生欲策勵,

乃至廣說。已生者,謂已得故。令住者,謂聞慧。令不忘者,謂思 慧。令修滿者,謂修慧。此上三句,顯唯守護已所得善。令倍修令 增長令廣大者,如其次第,不唯於彼生知足故。生欲者,謂起證得 欲。餘如前說。

四神足者,廣說如經。一、欲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先世修習 上品善根,於大師所或於有智同梵行處,生信生欲聽聞正法。如所 信欲聞正法已,展轉證得心住一境性。由此欲故三摩地成就。已生 未生惡不善法,令斷令不起故,生欲乃至持心;若未生彼對治善 法,令其生故;若已生者,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 長、令廣大故,生欲乃至持心。如是行者復修欲、策勵、信、安、

正念、正知、思、捨八種斷行。由此欲故三摩地成就者,謂於此中 而得自在。已生未生惡不善法者,謂彼下品諸纏所攝及彼微薄未損 未害隨眠所攝。令斷令不起者,謂為離已生軟品纏故,及為損害微 薄隨眠故。生欲乃至持心,如前廣說。若未生彼對治善法令其生 故;若已生者,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

(28)

故,生欲乃至持心,如前廣說應知。如是行者者,謂如是修行多時 住者。復修欲者,謂欲證彼不現行及損害故。策勵者,謂欲為因,

於奢摩他、毘鉢舍那發起正勤故。信者,謂生欲之因,於彼損害及 所得中決定信故。安者,謂因策勵除身心麁重,令身心堪任故。正 念者,謂於防護沈下浮舉隨煩惱中,令心不忘故。正知者,謂或時 失念隨煩惱現行之時,分別正知故。思者,謂於止舉中造作心故。

捨者,謂於不染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如是一切諸神足 中,八種斷行應知。此中差別者,第二、勤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 行者依於教授及教誡法,或在空閑、或居林樹、或止靜室,於如是 處長時勇猛純熟熾然正勤,證得心住一境性。由正勤故三摩地成 就。餘如前說。第三、心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先已修習奢摩 他行,由此因緣思惟內法,速疾證得心住一境性。由修心故三摩地 成就。餘如前說。第四、觀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多聞聞持,

其聞積集,獨處閑靜,即於彼法以慧簡擇、極細簡擇、遍覺觀察,

因此證得心住一境性。由觀察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

五根者,廣說如經。一、信根,由世間道,令心清淨鮮白無穢,離 隨煩惱得住不動。從是已後求諦現觀修習方便,為永斷隨眠故。為 得彼對治故,起增上信。二、正勤根,謂依信根增進勇猛,與信俱 行。三、念根,謂依正勤明了不忘,與彼俱行。四、等持根,謂依 念根心住一境,與彼俱行。五、慧根,謂依等持根簡擇諸法,與彼 俱行。

五力者,廣說如經。即信根等,由善修習、多修習故,不復為彼不 信等法之所雜亂,復能對治諸雜亂法。不可伏義,說名為力。

七遍覺支者,廣說如經。一、念遍覺支,謂由世間道得備善力見道 現前,由先修習世間念遍覺支,引得出世無功用無分別,於諦明了 於諦不忘。二、擇法遍覺支,謂由先所引無功用無分別,依止於念 與念俱行,於諦解了於諦覺悟。如是一切諸遍覺支,由先所引無功

(29)

用無分別,後依止前與彼俱行,皆應了知。是中差別者,第三、正 勤遍覺支,於諦心勇。第四、喜遍覺支,於諦心悅。第五、安遍覺 支,於真諦中身心堪任。第六、三摩地遍覺支,於真諦中心住一 境。第七、捨遍覺支,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

又如經說:即於是中復善修習寂靜依止,乃至廣說。寂靜依止者,

謂欲界寂靜依故。離欲依止者,謂色無色界離欲依故。滅依止者,

謂已得蘊界處無餘永斷依故。趣向棄捨者,謂未來蘊界處不相續 故。

八聖道支者,廣說如經。一、正見,謂於見道中得遍覺支時見清 淨,及於修道中安立後得遍覺支見清淨,總合此二名為正見。二、

正思惟,謂依正見與彼俱行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於修 道中相續作意思惟諸諦,與無漏作意相應,令心趣入極趣入、尋求 極尋求,現前尋求覺了計算,觀察思惟思惟性。三、正語,謂於修 道中依正思惟,由相續無漏作意思惟諸諦故,得四種語業,聖愛戒 所攝,不樂離樂除滅種種離,澄淨防護不作離作,不行不毀不犯,

橋梁船筏遠離不違越,不種種違越性。四、正業,謂於修道中由相 續無漏作意思惟諸諦故,得三種身業,聖愛戒所攝,不樂離樂除滅 種種離,廣說如前。五、正命,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遠離 所作邪命惡法,聖愛戒所攝,廣說如前。六、正策勵,謂於修道中 乃至思惟諸諦故,於所修習念住、正斷、神足、根、力之中,欲 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任、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

七、正念,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或依奢摩他道、或依毘鉢 舍那道、或依雙道,於所修習擇法、正勤、喜、安、等持、捨遍覺 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了性,及不忘失、極不忘 失、極不忘失諸法性。八、正等持,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

又依三道於所修中正念攝故,心住、安住、近住、等住、不亂不

(30)

散、正攝持奢摩他心住一境性。此諸道支,後依於前相應俱起應 知。復次頌曰:

智與解脫門, 行迹及止觀。

論曰:智者,謂十種智,廣說如經。一、法智,謂於共了現見所知 諸義境界無漏之智。二、種類智,謂於不共了、不現見所知義境無 漏之智。三、他心智,謂修所生修果,能知他心及心法智,及諸如 來知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眠教授教誡轉起妙智。四、世俗智,

謂世間慧,由依此故如來為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眠宣說妙法。

五、苦智,謂於有漏諸行之中,無常、苦、空、離我思惟,若智若 見明了覺悟慧觀察性。六、集智,謂於有漏諸行因中,因、集、

生、緣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七、滅智,謂於有漏諸行滅 中,滅、靜、妙、離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八、道智,謂於 能斷有漏諸行無漏道中,道、如、行、出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 說。九、盡智,謂苦已知、集已斷、滅已證、道已修,或緣盡境或 復為盡,若智若見,餘如前說。十、無生智,謂苦已知不復當知、

集已斷不復當斷、滅已證不復當證、道已修不復當修,或緣無生境 或為無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

解脫門者,謂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相解脫門、三無願解脫 門。空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於眾生遍計性所執法 中,及法遍計性所執法中,此二遍計性俱離無性,及彼所餘無我有 性。於諸法中遍計性無,即是無我性有;於諸法中無我性有,即是 遍計性無,即於此中有及非有無二之性無分別境。智者,謂緣彼境 如實了知。無相亦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即所知空 境,由此境相一切諸相之所不行。智者,謂如前說。無願亦有二 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由無智故顛倒所起諸行相貌。智 者,謂緣彼境厭惡了知。空行者,謂於諸行我不可得,及諸相中世 俗分別法不可得。無相行者,謂即於諸行中眾生無我性可得,及諸

(31)

相中世俗分別法無我性可得,及於滅中滅、靜、妙、離行。無願行 者,謂無常、苦、不淨,如病如癰如箭,因、集、生、緣行。緣智 空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空行。緣智無相道作道、如、

行、出行,此亦是無相行。緣智無願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 是無願行。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 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 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行者,謂四種行,廣說如經。一、苦遲通,謂鈍根者,未得現法樂 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二、苦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三、

樂遲通,謂鈍根者,已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四、樂速 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

迹者,謂四法迹,廣說如經。一、無貪迹,謂能持尸羅蘊法義故名 迹,若未受者令進受,若已受者令守護令增長令廣大。如無貪,第 二無瞋亦爾。三、正念迹,謂能持三摩地蘊法義故名迹,未生者令 生,已生者令增廣。四、正等持迹,謂能持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蘊 法義故名迹,若未生未證者令生令證,若已生已證者令增令廣。

止者,謂於如所聞思法中正修行時,由緣三摩地影像境作意故、得 安三摩地故,住心於內。

觀者,謂於如所聞思法中正修行時,由緣三摩地影像境作意故、得 安三摩地故,簡擇諸法。復次頌曰:

居處及所依, 發心與悲愍,

諸行、通達性, 地、波羅蜜多。

論曰:居處者,謂四居處,廣說如經。一、慧居處,謂諦觀方便世 間之慧,為安立證諦出世智義故。二諦居處,謂已得諦觀出世慧,

為安立有事顛倒斷義故。三、捨居處,謂有事顛倒斷,為安立無餘

(32)

煩惱息滅義故。四、寂靜居處,謂無餘煩惱寂靜,為安立一切苦不 生義故。所依者,謂四種依,廣說如經。一、依法不依眾生,謂若 法是如來所說或弟子說十二分教隨學隨轉,不隨眾生所行行學亦不 隨轉。二、依義不依文,謂若法非飾詞者所造綺文字句,唯能顯了 獨滿清淨鮮白梵行,於此法中恭敬信解,非於能顯顛倒梵行及不顯 了梵行但飾詞者所造綺文字句。三、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謂於 如來所說相似甚深空性相應隨順諸緣緣起法中不妄執著,如言淺義 亦不住自內見取心,唯勤尋究顯了義經。四、依智不依識,謂不唯 聽聞而生知足便不進修法隨法行,然為盡諸漏,勤求自內證真諦 智。

發心者,謂諸菩薩發菩提心。若諸菩薩住菩薩法性,為欲利益十方 世界所有有情,依彼行相強勝因緣,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發大誓 願,受發心法,謂我必定當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度十方一切 有情令離諸煩惱故,及離諸苦難故。此受發心復有二種:一世俗發 心、二證法性發心。世俗發心者,謂如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

起增上意發誓願言: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言:鄔波拕 耶!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為欲饒益諸有 情故。從今已往,凡我所修布施、持戒、忍辱、正勤、靜慮及慧,

一切皆為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我今與諸菩薩摩訶薩和合出 家,願尊證知我是菩薩。第二第三亦復如是。證法性發心者,謂如 有一,已過第一劫阿僧企耶,已證菩薩初極喜地,已入菩薩定無生 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

證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我意,已至不住流轉寂滅菩薩道故,得廣大 意。由如是故,於大菩提願不退轉,是謂證法性發心。

悲愍者,謂如是已發心菩薩,於十方世界,或三種退墮苦有情、或 五趣定苦有情、或四種極苦有情、或六種重苦苦有情、或三種相苦 苦有情,諸如是所令離苦行,不害為性。

(33)

諸行者,謂十種法行,廣說如經。一、於菩薩藏法若多若少尊重恭 敬書持法行。二、若劣若勝諸供養具供養法行。三、若自書已,由 矜愍心施他法行。四、若他發意恭敬尊重,以微妙聲宣揚闡讀,由 宗仰故諦聽法行。五、發淨信解恭敬重心披讀法行。六、為欲修習 法隨法行,從師受已諷誦法行。七、既諷誦已,為堅持故以廣妙音 溫習法行。八、悲愍他故傳授與彼,隨其廣略開演法行。九、獨處 閑靜極善研尋,稱理觀察思惟法行。十、如所思惟修行奢摩他、毘 鉢舍那,為欲趣入乃至為令諸所求義成就法行。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

(34)

顯揚聖教論卷第三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之三

通達者,謂七種通達,廣說如經。一、字通達,謂於三十二字無分 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二、字相 通達,謂於師子之形諸字相等有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餘如 前說。三、能取通達,謂於所緣相應心法唯了別相如實覺了,餘如 前說。四、所取通達,謂於一切諸識境界唯識影相如實覺了,餘如 前說。五、繫縛通達,謂於相縛及麁重縛如實覺了,餘如前說。

六、解脫通達,謂於相縛解脫及麁重縛解脫如實覺了,餘如前說。

七、法性通達,謂於繫縛解脫,無始世來諸行緣起及彼寂滅真如法 性如實覺了,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

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

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 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 名為極喜。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

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尸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 故此地名為離垢。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 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 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四、焰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 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 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焰慧。五、極難勝 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 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

(35)

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 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 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 名為現前。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

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 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 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 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 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 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 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

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 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發起大神通智障,

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

波羅蜜多者,謂十波羅蜜多,廣說如經。一、施波羅蜜多,謂依菩 提心,悲為導首,十種法行助善修治,七種通達為堅固根,或因資 財、或因正法、或因無畏,五種功德大我所攝性,一無著故捨、二 不觀故捨、三無失故捨、四無分別故捨、五迴向故捨。由此行故,

而諸菩薩以資生具攝諸有情,及由親近多修習故,令彼資糧圓滿,

當成無上正遍知果。如施波羅蜜多,如是戒乃至慧應知。此中差別 者,第二戒波羅蜜多,謂或因息離不善、或因攝受善法、或因利益 有情,律儀戒所攝身語意業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不恚不惱攝諸 有情。第三忍波羅蜜多,謂或因忍受他不饒益不恚性、或因安受諸 苦不亂性、或因審察諸法正慧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忍受一切不 饒益事及損害事攝諸有情。第四勤波羅蜜多,謂或因被發心鎧、或 因方便加行、或因利益有情,相續純熟心勇猛性,為欲引生一切善 根。由此行故,而諸菩薩雖未伏惑,而能一向專修諸善。第五靜慮 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心住

(36)

一緣性。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伏諸煩惱令住不現行法。第六慧波羅 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簡擇諸法 性。由此行故,而諸菩薩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種子。第七善巧 方便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以此方便,或由隨順、或由違逆、或由不 同意樂、或由作恩報恩、或由威逼、或由清淨,以三種利益攝諸有 情,於種種善處令受、令調、令安住、令成立。第八願波羅蜜多,

謂諸菩薩中隨有其一為性。懈怠煩惱多故,遂發正願而修諸善,令 我未來獲得自性勇猛正勤,煩惱微薄。由此因故,於餘生中如所發 求咸果其願,於修善法得強盛力。第九力波羅蜜多,謂諸菩薩由於 所修善法得強盛力,依此力故速疾發起靜慮波羅蜜多。第十智波羅 蜜多,謂諸菩薩於菩薩藏靜慮波羅蜜多所攝法則智所引世間慧。依 此慧故,而諸菩薩速能發起出世無分別不住流轉寂滅道所攝慧波羅 蜜多。

如是十波羅蜜多,於一切地中皆具修習。若增上者,施波羅蜜多唯 在初地,如其次第乃至智波羅蜜多在第十地應知。復次頌曰:

菩薩行、攝事, 及彼陀羅尼、

三摩地等門, 諸無量作意。

論曰:菩薩行者,謂四種菩薩行,廣說如經。一、到彼岸行,謂十 波羅蜜多,總攝說為到彼岸行,皆是大乘出離義故。二、遍覺分 行,謂三十七菩提分法,總攝說為遍覺分行,如實覺了一切所知義 故。三、神通行,謂六神通,總攝說為神通行,皆為引攝所化有情 界,令生恭敬入聖教義故。四、成熟有情行,謂四攝事,總攝說為 成熟有情行。若已入聖教所化有情界,以財法二種攝受義故。此中 財攝者,謂助攝受方便令成熟故。法攝者,謂正攝受,轉及隨轉方 便令成熟故。如是四攝事,依五種攝行說為攝事。五攝行者,一令 附已攝、二令受善攝、三令起善正勤攝、四令善成熟攝、五令善解

(37)

脫攝。攝事者,謂四攝事,廣說如經。若安立彼,如安立成熟有情 行應知。

陀羅尼門者,謂諸菩薩無量陀羅尼門,廣說如經。若欲略說陀羅尼 相者,謂諸菩薩成就字類,通達於名句文身如意自在,得如是種類 念持之力。由念力故,隨一字中而能顯示分別開演一切種染淨之 義,是故說名陀羅尼門。

三摩地門者,謂諸菩薩無量三摩地門,廣說如經。若欲略說復有八 種,謂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菩薩摩訶薩依此一一三摩地 門,出生無量三摩地,諸聲聞獨覺不達其名。此諸三摩地悉能建立 十方世界一切三摩地所作之事,是故說名三摩地門。無量作意者,

謂五無量作意,廣說如經。一、有情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以增上法 行所善修治微妙作意,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攝一切有情世間不可言 說種種業報差別之相,或一足、二足、四足、多足,或有色、無 色,或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或欲界、色界、無色界,或那 洛迦、傍生、鬼趣、人、天,或卵生、濕生、胎生、化生。既思惟 已如實了知,如是有情轉、如是有情還,如是染污、如是清淨,如 是邪行、如是正行,如是如是行差別故,如是如是諸異熟生。二、

世界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器世間相,既思惟 已如實了知,此世界染、此世界淨,如實了知皆如幻化,唯是虛妄 分別影像虛偽不實,隨相流轉或成或壞,種種形貌差別建立,或勝 或劣、或麁或細、或遠或近,或復分析至於極微,或於廣略、或於 現化、或於變異、或於遠近、或於隱顯,如是等事而得自在如實了 知。三、法界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諸法 自相共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法是色、此法非色,如色非色,

如是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善、不 善、無記,有過失、無過失,欲繫、色繫、無色繫,學、無學、非 學非無學,見斷、修斷、無斷,轉法、還法,染法、淨法,流轉

(38)

法、寂滅法,異生法、賢聖法,聲聞法、獨覺法、如來法,如是等 法如實了知。四、所調伏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 界所化有情種種行種種性,或聲聞種性、或獨覺種性、或如來種 性,諸如是等所調種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所調伏者,此軟根、

此中根、此利根,此下劣勝解、此廣大勝解,此貪行貪阿世耶、此 瞋行瞋阿世耶、此癡行癡阿世耶、此等分行等分阿世耶、此昇進阿 世耶、此不昇進阿世耶、此微薄塵垢賢善阿世耶,此增盛隨眠、此 微薄隨眠、此極細隨眠,此羸損隨眠、此不羸損隨眠,此全隨眠、

此不全隨眠,此廣說方解、此略聞即解,此擯遣所調伏、此攝受所 調伏,此軟所調伏、此麁所調伏、此麁軟俱調伏、此應捨置方乃調 伏,如是等處如實了知。五、調伏方便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 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調伏方便,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因說祕 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說顯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攝受方便、此因 折伏方便,此轉方便、此隨轉方便,此應隨順、此應違逆,此因不 同分阿世耶,此應作恩報恩、此應示威奮威,此因清淨,此因示現 奇特神變、此因示現奇特記別、此因示現奇特教誡、此因示現種種 威勢、此因善誘種種教授,此因麁相、此因軟相、此因麁軟俱相,

此因捨置、此因略說法要能令調伏、此因廣演法要方令謂伏,如是 等方便如實了知。復次頌曰:

真如作意相, 信解不思議,

廣大阿世耶, 應知諸自數。

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廣說如經。一、流 轉真如作意,謂已見諦諸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 時,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等因 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 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 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 法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故眾生

(39)

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體思惟苦諦。既 思惟已,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 於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既思惟已,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 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 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 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信解不思議者,謂諸菩薩於難思處已得信解,廣說如經。若欲略說 此信解相,謂於最極甚深所知之義、已入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行境 界,及於諸佛菩薩最極廣大威德,起淳直信,此難思議非擬度境 界,既了達已而生信解。

廣大阿世耶者,謂大我阿世耶及廣普阿世耶。大我阿世耶者,謂諸 菩薩由得自他平等解故,為諸有情皆得解脫清淨信欲。廣普阿世耶 者,謂諸菩薩於流轉寂滅得無分別平等解故,為利有情二俱不住清 淨信欲。

應知諸自數者,謂應知種種覺分自數。如是已說覺分,補特伽羅今 當說。頌曰:

隨信行等七, 復八種應知,

及極七返等, 退法等有六。

論曰:補特伽羅當知多種。今最初釋七種賢聖,謂隨信行等七,廣 說如經。一、隨信行,謂如有一,性是軟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 恒信解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信解行趣向諦觀。二、隨法行,

謂如有一,性是利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恒擇法行,由此因緣,

今於諸諦隨擇法行趣向諦觀。三、信解,即隨信行,已見聖諦。

四、見至,即隨法行,已見聖諦。五、身證,謂於八解脫身證具足 住,未得諸漏無餘盡滅。六、慧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未得 八解脫身證具足住。七、俱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及於八解

(40)

脫身證具足住。八種者,謂預流果、向等八,廣說如經。一、預流 向,謂如有一,純熟相續,超過一切外異生地入正性離生,若未證 得初預流果,終無中夭。二、預流果,若隨勝攝永斷三結,若全攝 者永斷一切見所斷惑,由此聖者已見諦故,最初證得逆流行果。

三、一來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倍離欲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 預流果為斷欲界上中品惑修對治行。四、一來果,或倍離欲已入正 性離生然後證得,或預流果進斷欲界上中品惑故得。即依此斷,說 名微薄欲貪瞋癡。此云何知?謂以籌慮作意觀察境時,心生於捨,

無習向心、無習趣心、無習著心,應知是人三毒微薄。五、不還 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先離欲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一來果進 斷欲界餘煩惱故修對治行。六、不還果,或先離欲入正性離生然後 證得,或一來果盡斷欲界餘煩惱故得。七、阿羅漢向,謂如有一,

學已見迹,為斷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修對治行。八、阿羅漢果,

謂永斷一切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得。

極七返等者,謂極七返等八,依生建立,廣說如經。一、極七返,

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或於天上、或於人間、或天上人間,

受七有生已得盡苦際。二、家家,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或 生天上或生人間,從家至家得盡苦際。三、一間,謂即一來果。由 善修聖道故,或生天上,即於彼處定證寂滅;或生人間,即於此處 定證寂滅。四、中間證寂滅,謂即不還果。已斷根本生結、未斷趣 向生結,上品修習聖道力故,生中有中即證寂滅、或有不進向生處 而證寂滅、或有進向生處未至本生而證寂滅。五、生證寂滅,謂即 不還果。中品修習聖道故,未斷二種生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初 生之時即證寂滅。六、無行證寂滅,即此聖者行少行已,及少精進 而證寂滅,餘悉如前。七、有行證寂滅,謂即不還果。下品修習聖 道故,未斷二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行多行已,及多精進而證寂 滅。八、上流,謂即不還果。隨生一處意生天中,於彼不能得諸漏 盡,復進生上,於餘身中方證寂滅。

(41)

退法等有六者,謂退法等六無學果,廣說如經。一、退法,謂成就 如是軟根,若思自害、不思自害,若放逸、若不放逸,俱可退失現 法樂住及世間功德,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二、思法,謂 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即能不退,不思害時即可退失。此人作是 思惟:寧使我勝諸魔,不令諸魔勝我。如是思已而思自害。此亦不 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三、護法,謂成就如是軟根,雖不思 自害,不放逸故能不退失;若心放逸即可退失,不能練根、不能發 起勝品功德。四、住不動,謂成就如是軟根,雖不思自害及行放 逸,然皆不退,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五、堪能通達,謂 成就如是軟根堪能不退,能練諸根及能發起勝品功德。六、不動 法,謂從先來自性成就利根,此人於諸善根,不為已得退法之所搖 動,亦不為發勝功德及上練根之所動搖,是故說名為不動法。復次 頌曰:

軟根等七種, 在俗及出家,

聲聞乘等三, 可救、不可救。

軟根等七種者,一、軟根,謂成就信等五根,或自性軟或未增長,

求勝進時加行遲鈍。第二、利根,應知反此。三、貪行,謂於前世 久習貪欲,及不修習貪欲對治。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雖逢下劣可愛 境界,亦起猛利相續貪愛,難離難厭,於修善法加行遲鈍。如貪 行,第四瞋行、第五癡行亦爾。此中差別者,雖逢微小可瞋境界,

亦起猛利相續瞋恚;雖逢麁淺可癡境界,亦起猛利相續愚癡。六、

等分行,謂於前世不習上品貪欲瞋癡,設有習者復已修習彼對治 法。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逢可愛等三種境界,隨境品類起貪瞋癡三 種纏惑,非難離非易離、非難厭非易厭,於修善法不遲不速。七、

薄塵行,謂如有一,於過去生不久數習貪欲瞋癡,然已修習彼對治 法。是因緣故,於此世中雖逢勝上可愛等境,而能不起猛利相續貪 恚癡纏,雖或時起下品中品,然易離易厭,於修善法加行速疾。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千」的法界觀。智者大師依《法華經》十如是,《華嚴經》十法界,《智 論》三世間,立如來法身實相之境的「一念三千」。《智論》說法界有三 類世間 :

  唐大曆九年十月。於大興善寺大師大廣智三藏和尚邊。更重諮啟。決擇大教瑜伽

。六十二) 娑婆訶 (去聲。六十三) 悉囉僧阿穆佉耶 (此是藥王菩薩本身。行療諸病。六十四) 娑婆 訶 (去聲。六十五) 娑婆摩訶阿悉陀 (此是藥上菩薩本身。行療諸病。六十六)

聞「癌」色變!大腸癌連續四年高居癌症排行榜第一,最新發布大腸癌發生人數,從 7,366 人突破 一萬四千多人,平均每天更有

面向東南亞,尋求區域合作的價值與意義。如今當我們面對台灣原住民的「民族數學」研究時,尤其

約千年的時間 二十世紀初及以後 約百多年的時間 中國古代史 中國近世史 中國近現代史. 政治史 文化史

盧舍那佛品等 帝釋宮(忉利天) 十住 忉利天會 十住品等 炎天(夜摩天) 十行 夜摩天會 十行品等 第四天(兜率天) 十迴向 兜率天會 迴向品等. 化樂天

短短數句,「千古」、「三國」點明時間歷史,「大江」、「故壘」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