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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本論《梵網經》之真偽 屈大成 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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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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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從文本論《梵網經》之真偽

屈大成

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中心講師

以舖述菩薩戒為主題的「菩薩戒經」,於四世紀陸續於中土面世,包括《梵網經》、《菩 薩地持經》、《菩薩善戒經》、《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優婆塞戒經》、《菩薩瓔珞本業 經》等,中以《梵網經》最為著名,很多戒律儀軌都以《梵網經》為藍本,對中土影響至大。

《梵網經》,全稱《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品》,題為鳩摩羅什(三四四-四一三或三 五○-四○九)譯,梵本不存,現存藏譯本稱《法廣母經》,乃轉譯自漢文本。

[註 1]

《梵網 經》有兩卷:卷上記釋迦牟尼向盧舍那佛問菩薩的行因,舖陳三十心、十地等四十法門;卷 下記釋迦牟尼闡述十重、四十八輕戒。有關這經的傳譯,最先見載於佚名〈「波羅提木叉」

後記〉(載於僧祐[四四五-五一八]《出三藏記集》)。據此,羅什晚年誦出菩薩十重戒 和四十八輕戒,並言它們出自《梵網經》;故流傳中土的只是部分經文,大本《梵網經》未 傳。僧祐不相信這記載,把《波羅提木叉》撥歸失佚和失譯。南北朝時期,慧皎(四九七-

五五四)肯認《波羅提木叉》為羅什所譯,稱之為《菩薩戒本》;梁武帝(五○二-五四九 在位)《出家人受菩薩戒法》提到《梵網經》一名,並引用到十重戒。如是在隋以前,《梵 網經》已被視為羅什的譯經,但僅以卷下菩薩戒的內容流傳。隋以後的經錄,卻皆載《梵網 經》為兩卷本,顯示上卷已與下卷結合;而《法經錄》雖歸之入「疑品」,《房錄》則首次 記載為羅什譯經,加上智顗(五三八-五九七)、法藏(六四三-七一二)等名家加以疏釋。

由是在隋唐以後,《梵網經》在中國佛教圈子裡,毫無疑問是羅什譯經之一。直到近代,學 者才再提出質疑。

拙文〈從古文獻記載論《梵網經》之真偽〉指出,從經錄、史傳等文獻的記載入手,只 知關於《梵網經》的傳譯記事有相左,稱呼和卷數等細節有出入,然對其是真是偽,只能置 疑,未可定奪。這裡接續前文,以這些記載作背景資料,直接從文本出發,論述上下兩卷的 內容及其跟其他經典的關聯、字詞運用、新說法的提出,以及全經架構和上下卷之間的關係 等,期望對《梵網經》的編纂特點以至真偽問題,提供一些新的看法。

[註 2]

一、卷上階位說與相關經典

(2)

論及菩薩階位的佛典不少,而在這方面跟《梵網經》關係密切者,有《仁王經》、《瓔 珞經》、《華嚴經》等。有學者以《梵網經》的階位說乃建基於《仁王經》,而《仁王經》

或屬偽經,令《梵網經》也很可疑。以下先簡介《梵網經》的階位說,然後比較諸經的說法。

《梵網經》的階位說,包括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十地,合稱三十心十地,

並依次比配「堅信忍、堅法忍、堅修忍、堅聖忍」四級,意為對佛教的信仰和修持,十分堅 固,得到印可。《梵網經》對每一階位都有詳細說明,這裡只取其重點。

[註 3]

十發趣心,乃 歸入大乘所發的十種心:

(一)

捨心,捨棄一切執著;

(二)

戒心,修十善,止八倒,對受戒也不要執著;

(三)

忍心,安忍於世間,不生妄心;

(四)

進心,破除對有相、無生之理的妄執;

(五)

定心,修習三昧,破除邪見煩惱;

(六)

慧心,入中道一諦,施方便慧用;

(七)

願心,發願求佛果;

(八)

護心,護持三寶;

(九)

喜心,對佛法樂聞喜受;

(十)

頂心,具備最上的智慧。

十長養心,乃培養善根的十種修為:

(一)

慈心,了知萬法即空,眾生平等,使眾生得慈樂果;

(二)

悲心,對一切眾生起大悲心;

(三)

喜心,自度度他,生歡喜心;

(四)

捨心,捨棄一切,無執著之心;

(五)

施心,行施而不執著施心;

(六)

好語心,為眾生方便說法;

(七)

益心,以智慧資糧利益眾生;

(八)

同心,以道性智入六道,攝化眾生;

(九)

定心,入百三昧、十禪支;

(十)

慧心,以智慧長養心性,入於空理,發無上慧心。

十金剛,乃對於佛法堅修,有如金剛:

(一)

信心,對佛法不起疑心;

(3)

(二)

念心,通過六念法,開啟智慧;

(三)

深心,求高深佛果,即真見俗;

(四)

達心,通達一切法空;

(五)

直心,正直無曲,不落有無二邊;

(六)

不退心,不再退入凡夫之地;

(七)

大乘心,以空智自度度他;

(八)

無相心,以無相心觀照一切;

(九)

慧心,了知二諦非一非二,由此悟入一切法;

(十)

不壞心,得聖地菩薩智慧,接近解脫之境。

十地,即證入菩薩層次,次第上進,以至成佛。經文對聽法者的稱呼,也由「佛子」改 為「菩薩」:

(一)

體性平等地,具備諸佛能力,教化眾生,不受凡夫因果;

(二)

體性善慧地,修三種觀:入大空慧,證苦集滅道四諦;捨一切貪著,行平等空理;觀 慈,教化一切眾生;

(三)

體性光明地,明白十二因緣;

(四)

體性爾焰地,以善權方便,教化一切眾生,使得見佛體性;

(五)

體性慧照地,具備十力,能化轉方便,洞悉一切不可說法門;

(六)

體性華光地,具備十神通;

(七)

體性滿足地,具備十八不共法,生出六足智,以至六種智用;

(八)

體性佛吼地,了知十空門;

(九)

體性華嚴地,功德性相與佛無二;

(十)

體性入佛界地,達至佛果。

十長養心中的首八項,相當於四無量心(慈、悲、喜、捨)和四攝法(布施、愛語、利 行、同事)。另十發趣心跟十長養心,重覆了「定、慧、喜、捨」四項,十長養心跟十金剛 心,重覆了「慧」一項,安排看來不夠完美。

至於《梵網經》跟《仁王經》等經典的階位說的比對,如下表一。

表一

經名 內 容 數目

《梵網經》 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十地 40

《仁王經》 (十善)、十信、十止、十堅、十地、佛地[註 4] 41(51)

《瓔珞經》 (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 42(52)

《華嚴經》 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 41[註 5]

(4)

《仁王經》和《瓔珞經》立五十多個階位,比《梵網經》多了十多位,未能一一作對應。

《仁王經》的十善,又叫十正道,經文沒有詳釋其內容,當是常途所說的十善道,跟他經無 對應。

[註 6]

《梵網經》的十發趣心,乃堅信忍,跟《仁王經》和《瓔珞經》的十信屬同一層 次,比對如表二(括號內乃序數)。

「捨、戒、進、定、慧、願、護」七項,三經名目 相同,僅「護」一項次序也一樣。《梵網經》的十長 養心和十金剛心,跟《仁王經》的十止和十堅、《瓔 珞經》和《華嚴經》的十住、十行、十迴向,只有個 別項目相對應:十長養心跟《仁王經》的十止最末一 項同是「慧」,

[註 9]

又跟《華嚴經》的十住中的治地 住第二所說菩薩發起的十種心的首三項同是「慈、悲、

喜(或樂)」;

[註 10]

十金剛心跟《仁王經》的十堅同 有「慧」一項;

[註 11]

又十金剛心有「迴向心」一項,

《瓔珞經》和《華嚴經》立「十迴向」。而各經所立 十地等階位的比對如表三。

表三

《梵網經》

十地

《仁王經》

十地等[註 12]

《瓔珞經》

十地等[註 13]

《華嚴經》

十地[註 14]

《大事》

十地[註 15]

1 體性平等地 鳩摩羅伽(童子、離欲魔) 四無量心 歡喜 難澄 2 體性善慧地 無相闍陀波羅(無畏) 十善心 離垢 結慢

3 體性光明地 伽羅陀(度邊) 明光心 明 華莊嚴

4 體性爾焰地 須陀洹 焰慧心 焰 明輝

5 體性慧照地 斯陀含 大勝心 難勝 廣心

6 體性華光地 阿那含 現前心 現前 妙相具足

7 體性滿足地 阿羅漢梵天 無生心 遠行 難勝

8 體性佛吼地 摩訶羅伽(大將) 不思議心 不動 生誕因緣 婆伽梵(世尊) 慧光心

9 體性華嚴地 受位心

婆伽度(施德)

入法界心

善慧 王子位

10 體性入佛界地 佛地 寂滅心 法雲 灌頂

從表三看,第三、四地,《梵網經》跟《瓔珞經》、《華嚴經》的稱呼相同;《仁王經》

於第二地跟《梵網經》一樣,講到修慈觀,又說在第四地的菩薩名「爾焰聖覺達」,跟《梵 網經》第四地的名稱「爾焰」相同。另有學者以《梵網經》的第六、八、九三地,跟《大事》

所說的第四、八、三三地相符,故一併列出。

[註 16]

此外,《梵網經》跟《華嚴經》對地位內 容的描述,有用語相近(第一、四項)和意思相似(第二、三項)者,如表四(相同的字詞 以粗體顯示)。

[註 17]

《梵網經》

十發趣

《仁王經》

十信[註 7]

《瓔珞經》

十信[註 8]

捨心(1) 施心(6) 捨心(9) 戒心(2) 戒心(7) 戒心(6) 忍心(3) 信心(1) 信心(1) 進心(4) 精進心(2) 精進心(3) 定心(5) 定心(5) 定心(4) 慧心(6) 慧心(4) 慧心(5) 願心(7) 願心(9) 願心(10) 護心(8) 護心(8) 護心(8) 喜心(9) 念心(3) 念心(2) 頂心(10) 迴向心(10) 迴向心(10) 表二

(5)

表四

《梵網經》 《華嚴經》

1 出生佛家,坐佛性地,一切障礙,凡夫因果,畢竟 不受。(第 1 地)

生在佛家,種姓尊貴,無可譏嫌,過一切世間道。

(第 1 地) 2 現六道身,一音中說無量法品,而眾生各自分分得

聞心所欲之法。(第 3 地)

隨眾生心相,演說於妙義。(第 9 地)

3 入法王位三昧,其智如佛。(第 8 地) 諸佛以智水灌是菩薩頂。名灌頂法王。具足佛十力 故。(第 9 地)

4 入無量佛國土中,一一佛前諮受法,轉法度與一切 眾生,而以法藥施一切眾生,為大法師。(第 8 地)

安住第九地,名為得佛法藏,為大法師。(第 9 地)

總的來說,《梵網經》的階位說雖然跟《仁王經》、《瓔珞經》、《華嚴經》等有相類 似之處,尤其是十發趣心和十信的名目頗接近,但這反映它們或有共同源頭,並不表示《梵 網經》必然承襲自《仁王經》,而《仁王經》是否為疑偽經,近年也得到翻案。

[註 18]

此外,

《梵網經》的十地說有取於《大事》,而《大事》從無漢譯本,也反證《梵網經》非漢人偽 作。

二、卷下戒律說與相關經典

《梵網經》卷下舉出「十波羅提木叉」和「四十八輕戒」。波羅提木叉乃音譯詞,為從 各別的戒條得到解脫的意思,而這十條罪性較重,又稱作十重戒。現對列諸菩薩戒經及律藏 有關重戒的說法如下表五。

表五

《梵網經》

十重戒

《善戒經》

八重法 [註 19]

《優婆塞戒經》

六重戒 [註 20]

《地持經》

四重戒 [註 21]

《瓔珞經》

十不可悔 [註 22]

《律藏》

四波羅夷 [註23]

殺 殺 殺 / 殺 婬

盜 盜 盜 / 盜 盜

婬 淫 大妄語 / 淫 殺

妄語 妄語 淫 / 妄語 妄語

酤酒 / 說四眾過 / 說四眾過 /

說四眾過 / 酤酒 / 酤酒 /

自讚毁他 自讚毁他 / 自讚毁他 自讚毁他 /

慳惜加毁 貪惜不施 / 慳 慳 /

瞋心不受悔 瞋恨不息 / 瞋恚 瞋 /

謗三寶 謗菩薩藏 / 謗菩薩藏 謗三寶 /

殺等首四戒,各菩薩戒經和律藏的說法一樣,唯眾菩薩戒經置殺為首戒,非律藏的婬。

《梵網經》其餘六戒,即《優婆塞戒經》六重戒的末二戒跟《菩薩善戒經》八重戒的後四戒

或《菩薩地持經》的四重戒的結合。下以殺戒為例,列出各本的說法,以見《梵網經》的特

色:

[註 24]

(6)

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

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

而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梵網經》)

優婆塞受持戒已,雖為天女,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殺、若身自殺,

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

是名初重。

(《優婆塞戒經》)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殺生。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 法,不得犯。能持不?其受者答言能。

(《瓔珞經》)

若比丘,若人、若似人,故自手奪命,若自持刀與,若教人持與,若教死,若讚死,

若如是語。咄人用惡活為死勝生。隨彼心樂死。種種因緣,教死讚死,是人因是事死,

是比丘得波羅夷罪,不應共事。

[註 25](《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

從上引文對比看,《梵網經》和《優婆塞戒經》談到殺包括自殺、教他人殺等方法,這跟律 藏所說的內容和次第,十分相似。《梵網經》又跟律藏一樣,以犯這樣重戒者得波羅夷罪。

此外,《梵網經》對每一重戒都注意到因(犯戒的主因)、緣(犯戒的助緣)、法(犯戒的 具體行為)、業(犯戒的後果)四個層次,跟律藏對每一條戒都作因緣(制戒原因)、結戒

(條文制定)、隨結(條文增廣和變化)、解釋(條文解釋)、持犯(事例說明)等方面的 解釋,風格相類。

至於輕戒,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有評述各經論的說法:

一若依《瑜伽》,有四十四種輕戒;二若依《地持》《善戒經》,雖有少增減,大同

《瑜伽》,已上多分,是出家戒相;三依《菩薩內戒經》四十二種;四依《善生經》,

除六重外別有二十八;五依方等經,除二十四種戒外,別更有五五二十五種,制不應

作,已上多分是在家戒;六依此經,大數有四十八種;七若尋此文細內,或有一戒中

有多種戒,總論向將百種,已上通道俗戒;八或八萬種,如下文引〈八萬威儀品〉中

說;九或十萬種,如《梁論》引《毘奈耶瞿沙羅經》說,菩薩戒有十萬種差別;十戒

塵沙,如《智論》中略有八萬,廣有塵沙等數,如是等皆此類也。

[註 26]

(7)

法藏指出,《菩薩地持經》(《菩薩善 戒經》)

[註 27]

、《菩薩內戒經》、《善 生經》(即《優婆塞戒經》)、《梵網 經》、《瑜伽師地論》等舉出戒條的數 目不一;《梵網經》雖僅四十八條,但 一條中或包含多種意思,總數近百。有 些經論的戒條甚至以萬計。表列如表六。

這些戒條的性質,或屬在家,或屬出家,或兼通二者。又律藏所載比丘和比丘尼的戒條,除

「波羅夷」重戒外,還有「僧殘、不定、捨墮、單墮、悔過法、眾學法」六類,約二百多項。

據大野法道的考察,《梵網經》四十八輕戒中,十一條見於《菩薩地持經》,五條見於《菩 薩內戒經》,八條見於《優婆塞戒經》,八條見於《涅槃經》,八條跟《十誦律》「波逸提

(捨墮、單墮)、眾學法」相類似等。現將值得注意者,分述如下:

[註 29]

(一)

《梵網經》食肉戒第三、損害眾生戒第三十二、邪業覺觀戒第三十三、蹔念小乘戒第 三十四、不發誓戒第三十六的十三個誓願,跟《涅槃經》所說不食肉、息世譏嫌戒、護戒的 重要性、受戒後所發的誓願,內容和行文近似;當中十三個誓願文句繁多,只選首兩願為例。

對列如下表七。

[註 30]

《梵網經》 《涅槃經》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 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 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 輕垢罪。

夫食肉者,斷大慈種。……諸食肉者亦復如是,一切 眾生聞其肉氣,悉皆恐怖,生畏死想,水陸空行、有 命之類,悉捨之走,咸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菩薩不 習食肉。

若佛子,不得畜刀仗弓箭,販賣輕秤小斗,因官形勢,

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長養貓狸豬狗。若 故作者,犯輕垢罪。

息世譏嫌戒者,不作販賣輕秤小斗,欺誑於人。因他 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不畜象 馬、車乘、牛羊、駝驢、雞犬、獼猴、孔雀、鸚鵡、

共命及拘枳羅、豺狼、虎豹、貓狸、豬豕……

若佛子,以惡心故觀一切男女等鬥,軍陣兵將,劫賊 等鬥;亦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 叫、伎樂之聲;不得摴蒲、圍碁、波羅賽戲、彈碁、

六博、拍毬、擲石、投壺、八道行城;爪鏡、蓍草、

楊枝、鉢盂、髑髏,而作卜筮;不得作盜賊使命。一 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終不觀看象鬥、馬鬥、車鬥、兵鬥、男鬥、女鬥、牛 鬥、羊鬥、水牛雞雉鸚鵡等鬥,亦不故往觀看軍陣;

不應故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伎 樂之聲,除供養佛;摴蒱、圍碁、波羅塞戲、師子象 鬥、彈碁、六博、拍鞠、擲石、投壺、牽道八道行成,

一切戲笑悉不觀作;終不瞻相手腳面目,不以抓鏡、

芝草、楊枝、鉢盂、髑髏,而作卜筮,亦不仰觀虛空 星宿,除欲解睡;不作王家往返使命。

若佛子,護持禁戒,行住坐臥,日夜六時,讀誦是戒。

猶如金剛。如帶持浮囊,欲度大海,如草繫比丘。……

既出家已,奉持禁戒,威儀不缺,進止安詳,無所觸 犯,乃至小罪,心生怖畏。護戒之心,猶如金剛。善 男子,譬如有人帶持浮囊,欲渡大海。……

若佛子,發十大願已,持佛禁戒,作是願言:寧以此 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

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

復作是願:寧以熱鐵羅網千重,周匝纏身,終不以破 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一切衣服。……

菩薩摩訶薩受持如是諸禁戒已,作是願言:寧以此 身,投於熾然猛火深坑,終不毀犯過去未來現在諸佛 所制禁戒,與剎利女、婆羅門女、居士女而行不淨。

復作是願:寧以熱鐵,周匝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

受於信心檀越衣服。……

經名 戒條數目[註 28] 犯戒稱呼

《梵網經》 48 輕垢罪

《菩薩內戒經》 42 /

《菩薩善戒經》 48 /

《優婆塞五戒威儀經》 38 輕垢罪

《菩薩地持經》 42 /

《菩薩戒本》 42 突吉羅

《優婆塞戒經》 28 失意罪

《涅槃經》 36 /

《瑜伽師地論》 43 /

表六

表七

(8)

(二)

《梵網經》瞋打報仇戒第二十一、不習學佛戒第二十四,跟《菩薩地持經》罵報罵瞋 報瞋戒第十四、未究佛教學異道戒第二十六,用詞有點相近(見表八)。

[註 31]

表八

《梵網經》 《菩薩地持經》

佛子,不得以瞋報瞋,以打報打。……乃至六親中故 報者。犯輕垢罪。

若菩薩,罵者報罵,瞋者報瞋,打者報打,毀者報毀。

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若佛子,有佛經律、大乘正法、正見、正性、正法身,

而不能勤學修習,而捨七寶,反學邪見二乘、外道俗 典、阿毘曇雜論、書記,是斷佛性障道因緣,非行菩 薩道。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若菩薩,於佛所說,棄捨不學,反習外道邪論、世俗 經典,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又不敬師友戒第一、背大向小戒第八、不看病戒第九,跟《菩薩地持經》不敬耆長有德戒第 三、捨棄菩薩藏學聲聞戒第二十五、病苦者不往供戒第三十三,意思相近,文句不同。此外,

兩經所說持戒的五種利益,文句亦近似(見表九)。

[註 32]

表九

《梵網經》 《菩薩地持經》

未成佛道間,安獲五種利:一者、十方佛愍念常守護;

二者、命終時正見心歡喜;三者、生生處為諸菩薩友;

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五者、今後世性戒福慧滿。

未成無上正覺,得五種福利:一者、常為一切諸佛所 念;二者、終時其心歡喜;三者、捨身在所生處,常 與淨戒諸菩薩眾為善知識;四者、無量功德聚戒度成 就;五者、今世後世性戒成就。

(三)

法藏在疏解受別請戒第二十七時,引述《比丘應供法行經》的一段話作旁證。這段話 可分為三部分,跟《梵網經》受別請戒第二十七、別請僧戒第二十八、無慚受施戒第四十三 內容相當,文字也有點近似(見表十)。

[註 33]

表十

《梵網經》 《比丘應供法行經》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己,而此利養屬十 方僧,而別受請,即取十方僧物入己。……犯輕垢 罪。

若我弟子,有受別請者,是人定失一果二果三果四 果,不名比丘。

若佛子,有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 僧福田……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 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 僧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

次第僧中佛化僧、四道果僧、菩薩僧、七賢僧、凡 夫僧。欲使四方檀越得如是僧。故莫受別請。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毀犯聖戒者,

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亦不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飲 國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賊,若入房舍 城邑宅中,鬼復常掃其腳跡。一切世人罵言佛法中 賊。

是人不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飲國王水,有五百大鬼 常遮其前。是比丘七劫不見佛,佛不授手,不得受 檀越物。五千大鬼常隨其後,後言佛法中大賊,諸 比丘不應作。

(9)

法藏疏本又說「《居士請僧福田經》,意亦同此」,表示《居士請僧福田經》也有類似 的意思。據《祐錄》所載,《比丘應供法行經》和《居士請僧福田經》曾分別題為羅什譯和 曇無讖(三八五-四三三)譯,但僧祐檢視二人的譯經,都沒有這兩本,故編入「疑經偽撰 錄」。

[註 34]

(四)

《梵網經》的非法制限戒第四十七和破法戒第四十八,在《仁王經》找到相對應的段 落(見表十一)。

[註 35]

表十一

《梵網經》 《仁王經》

若佛子,皆以信心受佛戒者,若國王、太子、百官、

四部弟子,自恃高貴,破滅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 我四部弟子,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造立形像、

佛塔、經律,[立統制眾,安籍記僧。比丘菩薩地立,

白衣高座,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薩應受一切 人供養,而反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國王、百官好 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寶之罪。而故作破法者,

犯輕垢罪。

國王、大臣、太子、王子,自恃高貴,滅破吾法,明 作制法,制我弟子比丘、比丘尼,不聽出家、行道,

亦復不聽造作佛像形、佛塔形;立統官制眾,安籍記 僧。比丘地立,白衣高坐;兵奴為比丘;受別請法。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 說佛戒者,橫與比丘、比丘尼、菩薩弟子,作繫縛事,

如獄囚法,兵奴之法。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

非外道天魔能破。

法末世時,有諸比丘四部弟子,國王大臣多作非法之 行,橫與佛法眾僧作大非法,作諸罪過,非法非律,

繫縛比丘,如獄囚法。當爾之時,法滅不久。……我 滅度後,未來世中四部弟子,諸小國王太子、王子,

乃是住持護三寶者,轉更滅破三寶;如師子身中蟲,

自食師子,非外道也。

*括號內的文字,只見於宋元明三本。

(五)

除戒條部分外,《梵網經》卷下末的長偈頌,啟始說智者持誦是經,可得五種利益,

尾段總結說把功德迴向眾生,聞法者可速得佛道,《四分律比丘戒本》卷末也有相類似的偈 頌(見表十二)。

[註 36]

表十二

《梵網經》 《四分律比丘戒本》

明人忍慧強,能持如是法,未成佛道間,安獲五種 利。……我已隨順說,福德無量聚,迴以施眾生,共 向一切智。願聞是法者,疾得成佛道。

明人能護戒,能得三種樂。……我已說戒經……所說 諸功德,施一切眾生,皆共成佛道。

而《梵網經》長偈頌中間一段,恰跟《中論頌》首兩偈十分相似(見表十三)。

[註 37]

表十三

《梵網經》 《中論》

不生亦不滅,不常復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 去。……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訶衍。一切戲論處,悉 由是處滅,諸佛薩婆若,悉由是處出。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10)

《梵網經》等菩薩戒經,列舉的戒條眾多,有些意思相當,絕不為奇;但如上各表對列者這 麼雷同,難免令人懷疑《梵網經》有所抄襲。

《梵網經》四十八輕戒中的一些戒條,有受中國因素影響的痕跡。例如不行放救戒第二 十和不修福慧戒第三十九,指佛弟子在親屬、和上、法師逝世的日子,讀誦菩薩戒經(即《梵 網經》)和大乘經論,期求他們能輪迴到善界:

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

父母、兄弟、和上、阿闍梨亡滅之日,及三七日,乃至七七日,亦應讀誦講說大乘經 律。

[註 38]

類似的說法,僅見於《灌頂經》、《地藏菩薩本願經》等。前者說人死後變為中陰身,罪福 不定,要讀經代為修福,願得往生:

於塔寺中,表剎之上,懸命過幡,轉讀尊經,竟三七日。所以然者?命終之人,在中 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願亡者神,使生十方無量剎土。承此功德,

必得往生。

[註 39]

後者說人死後七七四十九日之內,親屬要修福拯救,否則便隨宿業受報: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 日後,隨業受報。

[註 40]

《灌頂經》題為天竺三藏‧帛尸梨蜜多羅(晉咸康年間[三三五-三四三]卒,年八十餘)

譯,實為梁‧僧祐以前所作之偽經。《地藏菩薩本願經》題為于闐三藏‧實叉難陀(六五二

-七一○)譯,也是偽作,年代亦相距甚遠。

[註 41]

《梵網經》不敬好時戒第三十提及六齋日

和三長齋月:

(11)

若佛子……於六齋日、年三長齋月,作殺生、劫盜,破齋犯戒者,犯輕垢罪。

[註 42]

六齋日指每月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三長齋月,指正月、五月、九月。

在這些時間,天神出巡考察世間善惡,故人須持齋修善。六齋日的說法見於《十誦律》、《大 智度論》;

[註 43]

三長齋月的說法,據《祐錄》所記,乃出自《正齋經》。

[註 44]

而好像《梵 網經》把六齋日和三長齋月結合一起提出者,僅見於《灌頂經》、《提謂經》等。

[註 45]

《正 齋經》已佚,《法經錄》歸入「偽妄」;

[註 46]

《灌頂經》屬偽經;《提謂經》,全稱《提謂 波利經》,相信是北魏文成帝(拓跋濬;四五二-四六五在位)時曇靖所偽撰。

[註 47]

上述以 七日倍數為期來誦經追薦,以及把六齋日和三長齋月連稱,乃見於疑偽經,而不是印度經典,

可知這些說法非出自印度,而是在中土孕育出來,為《梵網經》所吸納。另《梵網經》揀擇 授戒戒第四十教令出家人不向國王禮拜:

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不敬,鬼神不禮,但解師語。

[註 48]

如眾周知,東晉‧桓玄(三六九-四○四)在沙汰佛教的僧侶後,下令全國僧侶必須要向王 者敬禮,引起當時名僧慧遠(三三四-四一六)的反對,著《沙門不敬王者論》,情理兼備,

折服了桓玄。這或為《梵網經》之所本。

[註 49]

又本節引述過《梵網經》非法制限戒第四十七,規定如果國王、太子、百官,以至是比 丘等四部弟子,自恃身分高貴,破壞佛法,制作法規來管束四部弟子,不准出家及製作佛像、

佛塔、經律,通通犯戒。宋、元、明三本插入的段落,進而指如別立統官制眾,安其簿籍記 僧名字,差遣出家人當兵服役,亦犯戒。查在兩晉南北朝時期,對佛教的管束和壓制,時有 出現。有關控制僧團,在南方,東晉隆安年間(三九七-四○一),竺道壹號稱「九州都維 那」,負責維持僧團綱紀和戒規的執行;宋‧僧璩(劉宋大明[四五七-四六四]末年示寂,

世壽五十八)曾任僧正和悅眾,著《誡眾論》和《僧尼要事》,或為制約僧眾之作;在北方,

後秦‧姚興(三九四-四一六在位)約於弘始三年(四○一)設置僧官統領,命僧 為僧正、

僧遷為悅眾,為僧官之始。

[註 50]

有關制作法規,齊文宣王蕭子良(四六○-四九四),奉佛 甚篤,著〈僧制〉、〈清信士女法制〉、〈與僚佐書并教誡左右〉、〈教宣約受戒人〉、〈受 戒并弘法式〉;

[註 51]

北魏孝文帝(四七二-四九○在位)太和十七年(四九三)制定〈僧制〉

四十七條;北齊僧統慧光(四六八-五三七)著〈仁王七誡〉和〈僧制十八條〉。有關禁制

(12)

佛教,宋文帝元嘉十二年(四三五)令欲鑄造佛像和建塔寺者,須上奏待批准,並沙汰沙門,

數百人還俗;宋明帝太明六年(四六二) 建議對於不事禮敬的僧人,施以酷刑;北方更兩次 滅佛:北魏太平真君七年(四四六),太武帝下令滅佛,「燒掠寺舍,統內僧尼悉令罷道。……

一境之內,無復沙門」

[註 52]

,北周武帝建德三年(五七四),下詔毀滅經像,罷除沙門道士。

有關插入文字所說的「安籍記僧」,《高僧傳》記道儒(四一○-四九○)「少懷清信,慕 樂出家」,須得南兗州刺史劉義慶(?-四四四)「啟度出家」

[註 53]

,可見是時在南方出家 須先得批准;北魏太武帝延興二年(四七二),詔令取締「無籍之僧」,僧眾欲教化者,必 須領受許可證明,「違者加罪」;太和十年(四八六),有司上奏懶惰僧眾不論「有籍無籍,

悉罷歸齊民」

[註 54]

。在印度,僧團自立名籍,不報官府。義淨(六三五-七一三)記述印度 的情況說:「眾僧名字不貫王籍」、「如來出家,和僧剃髮,名字不干王籍,眾僧自有部書」。

[註 55]

非法制限這條戒,極可能是因應中土的特殊情況而立。

三、字詞運用與新說提出

《梵網經》的一些字詞運用,例如「佛性」一詞最值得注意,其出現在《梵網經》上卷 者有:

如〈佛性本源品〉中廣問一切菩薩種子。

生出佛家,坐佛性地,一切障礙,凡夫因果,畢竟不受。

佛性入眾生性。眾生性入佛性。

妙本無二,佛性玄覺,常常大滿。

[註 56]

在第一條引文,佛性是品名;第二條見於平等慧體性地,表示上地後即初見佛性,不再有凡 夫的障礙。第三條見於體性華嚴地,表示佛性和眾生性無別;第四條見於體性佛界地,表示 覺悟之圓滿。卷下開首便說戒是佛和菩薩的種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心色,

都入於佛性戒中:

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

[註 57]

(13)

末段更稱這經為「佛性常住戒卷」、「因果佛性常住藏」:

受持菩薩戒者,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佛心藏、

地藏、戒藏、無量行願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說,無量一切法藏竟。

[註 58]

佛性一詞在漢譯佛典裡,最先見於曇無讖譯《涅槃經》和《無想經》,以及求那跋陀羅(三 九四-四六八)譯《大法鼓經》和《央掘摩羅經》等,尤以《涅槃經》的論述最多。羅什的 譯經,從來沒有用過佛性,以及相類似的字詞──如來藏、如來性等。

其次,《梵網經》屢用到「種性」一詞,例如提出「習種性、道種性」等為兩修持階次 的名目:

若不解大乘經律,若輕若重、是非之相,不解第一義諦、習種性、長養性、不可壞性、

道種性、正覺性……

[註 59]

按《菩薩地持經》把菩薩的本性分為「性種性」和「習種性」兩類;《仁王經》就菩薩從因 至果的行位,分「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三級,《瓔珞經》再添上「聖種性、等覺性、

妙覺性」,成六級,當中有「習種性、道種性」二詞。

[註 60]

另《梵網經》有「佛種性」一詞,

[註 61]

這詞見於《維摩經》(羅什譯)和六十卷《華嚴經》等。

[註 62]

此外,《梵網經》描述第四地時有「爾真焰俗」一詞,

[註 63]

爾焰,意為所知、境界、智 境等。「爾真焰俗」即指真爾焰和俗爾焰。這詞不見於羅什譯經,而在《高僧傳》載求那跋 摩(三六七-四三一)的偈頌,以及曇無讖譯《菩薩地持經》、求那跋陀羅譯《楞伽經》和

《勝鬘經》出現。

[註 64]

此外,《梵網經》一些說法也很特別。例如布薩,乃每半月舉行一次、誦戒懺悔的集會,

一向為僧團十分重要的活動。

[註 65]

《梵網經》談到布薩,但內容有別: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亦誦。

(14)

若布薩日,新學菩薩半月半月布薩,誦十重四十八輕戒時,於諸佛菩薩形像前,一人 布薩,即一人誦,若二人、三人乃至百千人,亦一人誦。誦者高座,聽者下坐。

(〈冒 難遊行戒第三十七〉)

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不問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

國王、王子,乃至黃門、奴婢。

(〈乘尊卑次序戒第三十八〉)[註 66]

據引文,菩薩僧團也是每半月進行布薩,但所誦的不是律藏,而是《梵網經》十重四十八輕 戒;誦戒者一人在高處,聽者坐在下方,依受戒先後排序。菩薩布薩的說法,首見於《梵網 經》,日後中國佛教徒依此把布薩的過程具體化,廣為應用。

[註 67]

其次,《梵網經》記佛陀乃「七歲出家,三十成道」

[註 68]

。據眾佛典的記載,佛陀出家 的年歲有十九或二十九兩說,成道也有三十或三十五歲的不同,

[註 69]

無「七歲出家」之說,

古疏家有以為是出家七年的意思,

[註 70]

但這樣成道年紀便是二十五或三十五歲,跟「三十成 道」的說法不合。《梵網經》所本不明。

[註 71]

《梵網經》又提出一些新的法數名目,於漢譯佛典沒有先例。例如逆罪,一般分出佛身 血、殺父、殺母、殺阿羅漢(聖人)、破壞僧團五種,稱五逆罪;這經提出「七逆」,為出 佛身血、殺父、殺母、殺和上、殺阿闍梨、破羯磨轉法輪僧、殺聖人七種重罪。

[註 72]

又如福 田,有兩福田(父母和眾僧)、三福田(父母、師長、和上為報恩田、聖者為功德田、貧困 者為貧窮田)等說法,

[註 73]

這經說「八福田」,包括「父、母、師、僧、弟子、疾病、諸根 不具、百種病苦惱」。又如對不殺生、不偷劫、不邪婬等十戒,這經提出「十戒體性」,為

「慈、良、清、直、正、實、正見、捨、喜」等。又如神通,一般說五神通(神足、天眼、

天耳、他心、宿命)或六神通(加漏盡通),

[註 74]

這經說神通有十種,稱「十神通明智品」,

即天眼明智、天耳智、天身智、天他心智、天人智、天解脫智、天定心智、天覺智、天念智、

天願智。

[註 75]

此外,佛所允許僧尼私蓄的生活資具,據律藏所載,有僧伽梨(大衣)、鬱多 羅僧(上衣)、安陀會(中衣)、鉢、尼師壇(敷布坐臥之具)、漉水囊六種,稱「六物」,

[註 76]

這經冒難遊行戒第三十七則指菩薩行頭陀時及遊方時,要恒常帶著楊枝(除臭、助消化 之具)、澡豆(洗淨穢手之大豆、小豆)、三衣、瓶、鉢、坐具、錫杖、香爐、漉水囊、手 巾、刀子、火燧、鑷子、繩床、經、律、佛像、菩薩形像等十八物。

[註 77]

《梵網經》的零星 譯語,也很特別。例如「十二部經」,這經作「十二法品」,分別是「重誦、記別、直語、

偈、不請說、律戒、譬喻、佛界、昔事、方正、未曾有、談說」,譯名和順序均跟常途所說

的「修多羅、祇夜」等,大不相同。

[註 78]

又如佛陀的殊勝能力如十力、十八不共法,這經稱

十種力生品、十八不共行或十八聖人智品。

[註 79]

(15)

還可注意的,是《梵網經》的一些用語,見於道家道教典籍,帶中土氣息。例如「玄通」

見於《老子》,「玄道」見於《抱朴子內篇》,「日月道」見於《雲笈七籤》,「散形」見 於《老子想爾注》等。

四、全經架構、上下卷之間的關係

《梵網經》的經名「梵網」,意指大梵天王的因陀羅網,重重交織,孔多網一,比喻佛 法無量,終歸一道,氣魄宏大。今本《梵網經》雖僅兩卷,但屢屢表示經義詳情,見於他品 他經,共十八次,具引如下:

如〈佛性本原品〉中,廣問一切菩薩種子。

妙極金剛寶藏一切智門,〈如來百觀品〉中已明問。

生生入佛家。不離正信,上〈十天光品〉廣說。

上〈千海明王品〉,已說心百法明門。

不壞心者,入聖地智……如《佛華經》中廣說。

現化無量法身,如〈一切眾生天華品〉說。

是妙華光明地中,略開一毛頭許,如〈法品〉、〈解觀法門千三昧品〉說。

是人生住是地中,行化法門,漸漸深妙……上〈日月道品〉已明斯義。

而爾所釋迦略開神通明品,如〈觀十二因緣品〉中說。

今以略開地中百千分一毛頭許事,〈羅漢品〉中已明。

如〈光音天品〉中說十無畏,與佛道同。

其餘千百億釋迦,亦復如是,無二無別,如〈賢劫品〉中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八萬威儀品〉當廣明。

如〈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相。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廣解。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梵壇品〉當說。

汝等當一心學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如〈無相天王品〉勸學中,一一廣明。

若廣開心地相相。如〈佛花光王品〉中說。

[註 80]

第五條引文所說的《佛華經》,乃《大方廣佛華嚴經》的略稱,即《華嚴經》的另一稱呼。

按不少佛典間中都會提及其他品名經名,但以《梵網經》篇幅之短,提及品名之多,絕無僅

(16)

有。由此可推想到,今本《梵網經》或從大本《梵網經》眾品中撮萃出來。又《梵網經》卷 下談到十個說法地點及十信、十行、十迴向等內容:

閻浮提菩提樹下,從體性虛空華光三昧出。出已,方坐金剛千光王座,及妙光堂,說 十世界海。復從座起,至帝釋宮說十住。復從座起,至炎天中說十行。復從座起,至 第四天中說十迴向。復從座起,至化樂天說十禪定。復從座起,至他化天說十地。復 至一禪中,說十金剛。復至二禪中,說十忍。復至三禪中,說十願。復至四禪中摩醯 首羅天王宮,說我本源蓮花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

[註 81]

這種以十為數的名目,叫人想起《華嚴經》。按《梵網經》跟《華嚴經》同是佛陀成道之初 所說,聽者都是大菩薩、天神等偉大的眾生,也一樣尊崇盧舍那佛及其國土蓮華藏世界。《華 嚴經》的宣說有「七處八會」,即在七個地方,主持了八次集會。兩經的安排有點相似,比 對如下表十四。

表十四

《梵網經》 《華嚴經》

說法地點 內容、品名 說法地點 內容、品名 金剛千光王座、

妙光堂 十世界法門海 寂滅道場會、

普光法堂會

盧舍那佛品等 帝釋宮(忉利天) 十住 忉利天會 十住品等 炎天(夜摩天) 十行 夜摩天會 十行品等 第四天(兜率天) 十迴向 兜率天會 迴向品等

化樂天 十禪定 / /

他化自在天 十地 他化自在天會 十地品等

初禪天 十金剛 / /

二禪天 十忍 / /

三禪天 十願 / /

四禪天摩醯首羅天宮 心地法門品 / /

普光法堂會 離世間品 祗洹重閣會 入法界品

有關說法地點,《梵網經》記釋迦牟尼從蓮華藏世界,返至這個世界的菩提樹下,出定 後坐上金剛千光王座,及到妙光堂說法,故金剛千光王座和妙光堂也在娑婆世界。《華嚴經》

所說的寂滅道場,即釋迦成道處,也在娑婆世界;普光法堂和妙光堂名義相近,當指同一地

方。連同忉利、夜摩、兜率、他化自在天,兩經有五處說法地相同。至於說法內容,《梵網

經》和《華嚴經》記佛陀同宣說「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又《梵網經》記佛陀於化

(17)

樂天說「十定」,八十卷《華嚴經》記佛陀在他化自在天回到普光明殿後,說「十定品」,

六十卷《華嚴經》無這品,但這品的異譯本《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早為竺法護譯出。《梵 網經》記佛陀於二禪天說「十忍」,《華嚴經》記佛陀於「十地品」後說「十忍品」,包括

「隨順音聲忍、順忍、無生法忍」等十種。

[註 82]

其餘《梵網經》所舉出的「十世界法門海、

十金剛、十願、心地法門、十無盡戒」,《華嚴經》沒有相關的品目,但也提到類似的內容:

「寂滅道場會」談到「十方國土中,一切世界海」,並鋪述「起具因緣、住」等世界海的「十 事」;「普光法堂會」說菩薩發十種莊嚴大乘之「金剛心」;「他化自在天會」說菩薩在歡 喜地發十大願。

[註 83]

此外,《華嚴經》記佛陀所開示的菩薩種種行法,也包括十願和十定:

開示十方一切如來所可分別,菩薩十住、十行、十迴向、十藏、十地、十願、十定、

十自在、十頂。

[註 84]

又《梵網經》卷下啟始記佛陀從天王宮走到閻浮提樹下,說「十無盡藏戒品」。《華嚴經》

有「十無盡藏品」,其中說「十種藏」,第二種是「戒藏」,內容包括「饒益、不受、無著、

安住、不諍、不惱害、不雜、離邪命、離惡、清淨」十戒,經文最後總結說這是「菩薩摩訶 薩第二無盡戒藏」。

[註 85]

兩經所立的品名,差不多完全相同。由此可見,大本《梵網經》跟

《華嚴經》的編排和內容,頗為接近,故古疏家有以兩經屬同一部類。

[註 86]

今本《梵網經》提及品名二十個,說法地點和內容甚多甚豐富,高麗藏《梵網經》附佚 名的序文,記這經大本有一百十二卷六十一品,

[註 87]

法藏疏本更說全本十萬頌,譯出達三百 卷。

[註 88]

加上經名喻意宏大,凡此反映《梵網經》如有原本,篇幅當甚大。

有關上下兩卷的關係,卷下多次提到卷上的內容:卷下啟始記佛陀勸菩薩在誦戒之餘,

要讀誦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在縷述十重戒後,說如果犯了這些戒條,便會失去 十發趣以至佛性常住妙果;在僻教戒第十五,說要對他人解釋三十心的次第和作用;在不發 願戒第三十五,說要教人修三十心和十地。

[註 89]

上卷雖提及戒律:十發趣心中的「戒心」一 項提到「十善戒」;「進心」一項提到「四威儀」,「頂心」一項教人「除十惡,生十善」,

十長養心中的「悲心」一項,教人「不殺、不盜、不婬」,

[註 90]

但皆為尋常的說法,非十重

四十輕戒,如是看,卷上實沒有提到卷下的內容。又卷上開首指本經乃「心地法門品」,卷

下啟始說「略開心地法門竟」、「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十無盡藏戒品」;末段總結「說上蓮

花臺藏世界盧舍那佛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竟」,「十無盡藏戒品」即隸屬於「心地法

門品」。

[註 91]

卷下明知卷上的存在,才會說完成上卷的「心地法門」後,再宣說「十無盡藏

戒品」。由此可推知,下卷知悉上卷,下卷要比上卷遲出;本文開首曾指出在南北朝時,《梵

網經》僅以下卷戒條部分流傳,至隋代才以兩卷本的姿態見載。這跟經本所傳遞的信息有出

(18)

入,可能的解釋是:下卷菩薩戒為當時中土佛教徒所渴求,因而先廣流傳,上卷菩薩階位則 無甚特別,反較遲才得注意。

還值得一提的,是不空(七○五-七七四)《金剛頂經大瑜伽祕密心地法門義訣》提到 廣本《金剛頂經》沒有傳入中土時,指中土《梵網經》乃撮取廣本中較淺易的修行內容,如 是不空認為《梵網經》乃密典《金剛頂經》的一部分:

此經有百千頌廣本,非此土所聞。並是諸佛大菩薩等甚深祕密境界相,亦非聲聞緣覺 及人天小智之所聞知。此地《梵網經》兩卷從此經中出淺略之行相也。

[註 92]

從《梵網經》的內容看,絲毫沒有密教的意味;不空是譯經大家,通曉梵漢語言,所言應該 重視,可惜他沒有提供更多資料。

五、結語

《梵網經》多次用到佛性一詞,並推崇備至,依其行文的順當,當非後人插入;這詞的 出現,已足證明《梵網經》非羅什所譯,但這不代表《梵網經》是偽經。《梵網經》卷上所 立的菩薩階位,雖然跟《仁王經》、《華嚴經》、《大事》等有相似之處,但不一致的地方 更多,可說自成體系。下卷菩薩戒部分,無疑一些文句跟其他經典相吻合(特別是《涅槃經》、

《中論》),但十重戒的說明方式頗獨特,四十八輕戒的大體內容,都很新鮮,兼且首尾一 貫,可作整體看待。又經文所提到的新的說法、法數、譯語等,不見於早期譯典,無從抄襲。

因此,《梵網經》乃偽作的可能性甚低。

此外,大本《梵網經》的內容架構,跟《華嚴經》十分接近。或是《華嚴經》既已譯出,

無必要再大花力氣傳譯一相類似的長篇經典,所以有人便撮寫要點(即菩薩階位和菩薩戒),

加以編排,集成一經;故當中提及多個品名。而在撮抄過程中,受其他經典和中國特殊因素 的影響,因而在某些段落裡,出現如追薦、三長齋月、反對立法制僧等內容以至道教言辭,

無疑是中土人士的加筆。

至於《梵網經》的東傳時期,據〈波羅提木叉後記〉的記載,《波羅提木叉》(即大本

《梵網經》的一小部分)乃羅什晚年譯出,但《梵網經》既非羅什所譯,故這記事不可信。

但可注意的,是《梵網經》一名見於這〈後記〉,而見載於《出三藏記集》(梁天監年間[五

(19)

○二-五一九]成書);另梁武帝「出家人受菩薩戒法」(約五一九)多次提及和引用到《梵 網經》,由是《梵網經》在六世紀初之前肯定已廣泛流傳。而《梵網經》集出年代的上限,

可先看跟其內容和用語相關的經典的譯出時間(見表十五):

表十五

經 名 譯 者 譯出年份

《中論》 羅什 弘始十一年 (409)

《菩薩地持經》 曇無讖 玄始七年 (418)

《華嚴經》 佛馱跋陀羅 元熙二年 (420)

《涅槃經》 曇無讖 玄始十年 (421)

《優婆塞戒經》 曇無讖 玄始十五年 (426)

《菩薩善戒經》 求那跋摩 元嘉八年 (431)

《勝鬘經》 求那跋陀羅 元嘉十三年 (436)

《楞伽經》 求那跋陀羅 元嘉二十年 (443)

《勝鬘經》、《楞伽經》僅因爾燄一詞跟《梵網經》拉上關係,可不論。《華嚴經》和大本

《梵網經》的架構相近,《涅槃經》有關佛性一詞的運用和提出的息世譏嫌戒等,也為《梵 網經》所承襲,可見這兩經跟《梵網經》關係密切。由此可推想到《梵網經》很可能稍遲於 這兩經面世。如是,《梵網經》約於五世紀中至末之間集出並流傳。

還值得指出的,是所謂五大部經典──般若、華嚴、大集、寶積、涅槃──卷帙浩繁,

全非一時一人所成,乃逐漸積集成篇。因此,在這五大部全本傳譯前,當中的部分品目,陸 續東傳。例如在六十卷《華嚴經》譯出前,已有《兜沙經》(即〈如來名號品〉)、《菩薩 本業經》(即〈十住品〉)、《漸備一切智德經》(即〈十地品〉)、《如來興顯經》(即

〈如來性起品〉)等已傳來。大本《梵網經》卻不見有這種情況,叫人懷疑有沒有這經的存 在。這或有待更多梵本的出土,真相方能大白。

【註釋】

[註 1] 晚唐流行的《大乘瑜伽金剛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鉢大教王經》之「聖智品發智門」,簡述《梵網經》的 三十心十地,「修行迴向菩提品」對此再作詳解,故這經部分內容乃依《梵網經》上卷擴充而成。如是 看,《梵網經》當有梵本在印度流傳,否則《大教王經》無從參考。可是,這經雖題為中國密教初祖金 剛智(約六七一-七四一)譯,其實內容蕪雜,不成體系,有偽造之嫌,不足證《梵網經》曾有梵本。

參看呂建福,《中國密教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第二一九頁。

[註 2] 有關近人對《梵網經》的真偽和內容的研究概況,也可參看〈從古文獻記載論《梵網經》之真偽〉,《普 門學報》第三十八期(二○○七年三月),不贅述。

[註 3] 參看《梵網經》卷上,見高楠順次郎、渡邊海旭編,《大正新修大藏經》(台北: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 公司,一九八三年複印本。下簡稱《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九九八頁上-一○○三頁上。

(20)

[註 4] 十信、十止、十堅乃羅什的譯本,不空(七○五-七七四)譯本作十住、十行、十迴向。佛地乃今人的 慣稱,《仁王經》沒有這詞,稱薩婆若或圓覺忍等。見卷上〈教化品〉、〈二諦品〉,《大正藏》第八 冊,第八二八頁中、八二九頁中。

[註 5] 《華嚴經》有六十卷本和八十卷本兩種,分別是東晉‧佛陀跋陀羅(三五九-四二九)和唐‧實叉難陀

(六五二-七一○)所譯。除標明外,本文一概用六十卷本。

[註 6] 參看《仁王經》卷下,〈受持品〉,《大正藏》第八冊,第八三一頁中。

[註 7] 參看《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大正藏》第八冊,第八二六頁中。

[註 8] 參看《瓔珞經》卷上,〈賢聖名字品〉,《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一頁下。

[註 9] 參看《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大正藏》第八冊,第八二六頁下。

[註 10] 參看《華嚴經》卷八,〈十住品〉,《大正藏》第九冊,第四四五頁上。

[註 11] 參看《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大正藏》第八冊,第八二六頁下。

[註 12] 參看《仁王經》卷下,〈受持品〉,《大正藏》第八冊,第八三一頁下-八三二頁中。括號內的意譯取 自吉藏(五四九-六二三):《仁王般若經疏》卷下,《大正藏》第三十三冊,第三五一頁上-三五四 頁中。

[註 13] 參看《瓔珞經》卷上,〈賢聖學觀品〉,《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四頁下、一○一五頁中、下。

[註 14] 參看《華嚴經》卷二十三,〈十地品〉,《大正藏》第九冊,第五四二頁下-五四三頁上。

[註 15] 參看平川彰,《初期大乗仏教の研究》(東京:春秋社,一九六八年)第三五九頁。

[註 16] 參看神林隆淨著、許洋主譯,《菩薩思想的研究》(台北:華宇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四四八-四四 九頁。

[註 17] 參看《梵網經》卷上,《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頁上、一○○二頁中 ;《華嚴經》卷二十 三、二十六、二十七,〈十地品〉,《大正藏》第九冊,第五四四頁下、五七○頁下、五七二頁中、五 六九頁上。

[註 18] 參看楊維中,〈《佛說仁王般若波羅蜜經》的漢譯考〉,收入覺醒主編,《覺群‧學術論文集(二○○

五)》(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二○○五年)第四三五-四五六頁。此外,印順認為由《梵網經》,

至《仁王經》、《瓔珞經》,階位數目由四十增至四十一、四十二,顯示這三部經集出的先後。參看氏 著,《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台北:正聞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第一一○七頁。如是,《梵網 經》比《仁王經》早出,《梵網經》不可能抄襲《仁王經》。

[註 19] 參看《善戒經》,《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五頁上。

[註 20] 參看《優婆塞戒經》卷三,〈受戒品〉,《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四九頁上-中。

[註 21] 參看《地持經》卷五,〈方便處戒品之餘〉,《大正藏》第三十冊,第九一三頁中。

[註 22] 參看《瓔珞經》卷下,〈因果品〉,《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二一頁上。

(21)

[註 23] 波羅夷乃音譯詞,意為斷頭,是不可救藥之罪。漢譯律藏有《十誦律》、《五分律》等多種,它們對波 羅夷的解說大抵相同。

[註 24] 《菩薩善戒經》的八重法的前四者,經文只說「四重如先」,沒有列出具體戒條,所以這裡未能作比對。

[註 25] 依次參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四頁中、一○四九頁上-中、一○二一頁上,《大正藏》第 二十三冊,第四七一頁上。

[註 26]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四,《大正藏》第四十冊,第六三四頁中。

[註 27] 《菩薩善戒經》跟《菩薩地持經》是否同本異譯,未有定論。參看阿部宏貴,〈「菩薩善戒経」の成立 に関する一考察〉,《大正大学大学院研究論集》第二十六號(二○○二年)第五十五-六十六頁。

[註 28] 《菩薩內戒經》列出「尸羅四十七戒」,但減去殺盜淫妄酒首五戒,得四十二戒。 又法藏說《瑜伽師 地論》舉出四十四條戒,大野法道算得四十三條,今從後者。

[註 29] 本文所舉《梵網經》四十八條輕戒的稱呼,乃天台宗用語;《菩薩地持經》四十二戒的稱呼,乃大野法 道的用語。

[註 30]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五頁下、一○○七頁中-下;《涅槃經》卷四、

十一,〈如來性品〉、〈現病品〉,《大正藏》第十二冊,第三八六頁上-中、四三二頁下。

[註 31]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六頁中、下;《菩薩地持經》卷五,〈方便處 戒品之餘〉,《大正藏》第三十冊,第九一五頁上、中。

[註 32]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九頁下;《菩薩地持經》卷五,〈方便處戒品 之餘〉,《大正藏》第三十冊,第九一八頁上。

[註 33] 參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五,《大正藏》第四十冊,第六四七頁上;《梵網經》卷下,《大正藏》

第二十四冊,第一○○七頁上、一○○九頁上。

[註 34] 參看《出三藏記集》卷五,《大正藏》第五十五冊,第三十九頁上。

[註 35]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九頁中;《仁王經》卷下,〈囑累品〉,《大 正藏》第八冊,第八三三頁中、下。

[註 36]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九頁下-一○一○頁上;《四分律比丘戒本》,

《大正藏》第二十二冊,第一○二三頁上。其他《十誦律》、《五分律》、《摩訶僧祇律》的「比丘戒 本」都沒有相對應的偈頌。

[註 37]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頁上;《中論》卷一,《大正藏》第三十冊,

第一頁中。又《梵網經》卷上「念心」項說到「無解、生、住、滅相,不動、不到、去來」,也有點像

《中論》這首偈頌。參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九九九頁下。

[註 38]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六頁中、一○○八頁中。

[註 39] 《佛說灌頂經》卷十一,《大正藏》第二十一冊,第五二九頁下。

[註 40]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下,〈利益存亡品〉,《大正藏》第十三冊,第七八四頁中。

(22)

[註 41] 參看呂建福,《中國密教史》,第一五○-一五二頁;張總,《地藏信仰研究》(北京:宗教文化出版 社,二○○三年)第五-八頁。有關追薦修福這中國民間信仰的源流,參看高國藩,《中國民俗探微》

(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第三一一-三二九頁。

[註 42]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七頁上-中。

[註 43] 參看《十誦律》卷五十七,《大正藏》第二十三冊,第四二○頁下;《大智度論》卷十三,〈釋初品中 戒相義〉,《大正藏》第二十五冊,第一五九頁中-一六○頁中。

[註 44] 參看《出三藏記集》卷十二,《大正藏》第五十五冊,第九十一頁上。

[註 45] 參看《灌頂經》卷十二,《大正藏》第二十一冊,第五三三頁中;《法苑珠林》卷八十八「受戒部」所 引,《大正藏》第五十三冊,第九三二頁中-下。

[註 46] 參看《法經錄》卷四,《大正藏》第五十五冊,第一三八頁下。

[註 47] 有關《提謂經》的內容和考據,參看鎌田茂雄著、關世謙譯,《中國佛教史》(台北:獅子吼雜誌社,

一九九一年)第四卷,第二一三-二二五頁。 六齋日和年三長齋月這風俗的流傳,參看塚本善隆,〈中 国の在家仏教特に庶民仏教の一経典〉,收入氏著,《北朝仏教史研究》(東京:大東出版社,一九七 四年)第一八七-二四○頁。

[註 48]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八頁下。

[註 49] 有關慧遠反對敬王者的討論,參看周伯戡,〈慧遠《沙門不敬王者論》的理論基礎〉,《國立台灣大學 歷史學系學報》第九期(一九八二年)第六十七-九十二頁。

[註 50] 參看《高僧傳》卷五〈竺道壹〉、卷六〈僧 傳〉、卷十一〈僧璩傳〉,《大正藏》第五十冊,第三五 七頁中、三六三頁上-中、四○一頁上-中。

[註 51] 參看《出三藏記集》卷十二〈齊太宰竟陵文宣王法集錄序〉,《大正藏》第五十五冊,第八十五頁下-

八十六頁上。

[註 52] 參看《高僧傳》卷十,〈曇始傳〉,《大正藏》第五十冊,第三九二頁中。

[註 53] 參看《高僧傳》卷十三,〈道儒傳〉,《大正藏》第五十冊,第四一六頁下。

[註 54] 參看《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有關僧尼名籍的出現,參看白文固、趙春娥,《中國古代僧尼名 籍制度》(西寧:青海人民出版社,二○○二年)。

[註 55] 參看義淨著、王邦維校註,《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校注》(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八年)卷上,第一 一四頁;義淨著、王邦維校註,《南海寄歸內法傳校注》(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五年)卷二,第八 十七頁。

[註 56] 《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九九七頁中-下、一○○○頁中、一○○二頁下、一○○三頁上。

[註 57] 同 [註 56] ,第一○○三頁下。

[註 58] 同 [註 56] ,第一○○九頁下。其他用例及相類似用語(「自性清淨」、「常樂我淨」)的例子,參看 第九九八頁中 、一○○三頁下、一○○四頁中、一○○五頁上、一○○六頁中、下。

(23)

[註 59] 同 [註 56] ,第一○○八頁下。另參看第九九九頁上、一○○○頁中。

[註 60] 參看《仁王經》卷上,〈菩薩教化品〉,《大正藏》第八冊,第八二六頁中-下;《瓔珞經》卷上,〈賢 聖學觀品〉,《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二頁中。

[註 61] 參看《梵網經》卷上,《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九九八頁下。

[註 62] 參看《維摩經》卷中,〈佛道品〉,《大正藏》第十四冊,第五四九頁上;《華嚴經》卷八〈十住品〉、

卷三十八〈離世間品〉,《大正藏》第九冊,第四四四頁下、六四一頁上。

[註 63]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頁上。

[註 64] 參看《楞伽經》卷一,〈一切佛語心品〉,《大正藏》第十六冊,第四八二頁下;《勝鬘經》,〈一乘 章第五〉,《大正藏》第十二冊,第二二○頁下;《菩薩地持經》卷九,〈次法方便處住品〉,《大正 藏》第三十冊,第九五○頁下;《高僧傳》卷七,《大正藏》第五十冊,第三四一頁上。

[註 65] 如參看《十誦律》卷二十二,〈七法中布薩法〉,《大正藏》第二十三冊,第一五八頁上-下。

[註 66]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四頁上-中、一○○八頁上、中。

[註 67] 參看湛如,《敦煌佛教律儀制度研究》(北京:中華書局,二○○三年)第一九七-二○九頁。

[註 68]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三頁下。

[註 69] 參看玄奘(約六○二-六六四)著、季羡林等校註,《大唐西域記校注》(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五 年)卷六、八,第五三三-五三四、六七八頁。

[註 70] 參看寂光(一五八○-一六四五),《梵網經直解》卷三,藏經書院編,《卍續藏經》(台北:新文豐 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複印本)第六十一冊,第一二五頁上。

[註 71] 要注意的,羅什就是七歲出家,《梵網經》的編著者不知有否受此影響。

[註 72]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五頁中、一○○六頁上、中、一○○八頁中、

下。

[註 73] 參看《佛報恩經》卷三,〈論議品〉,《大正藏》第三冊,第一四一頁中 ;《優婆塞戒經》卷三,〈供 養三寶品〉,《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五一頁下。

[註 74] 參看《大智度論》卷二十八,〈初品中欲住六神通〉,《大正藏》第二十五冊,第二六四頁上。

[註 75]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頁下。其後八十卷《華嚴經》有〈十通品〉,列 述十種神通。參看卷四十四,《大正藏》第十冊,第二二九頁下以下。

[註 76] 如參看《十誦律》卷二十八,〈七法中衣法〉,《大正藏》第二十三冊,第二○二頁下以下。

[註 77]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八頁上。

[註 78] 參看同 [註 77] ,第一○○一頁上。羅什於《大品般若經》所出十二部經的譯名,即是常途的說法。參 看卷一〈序品〉第一,《大正藏》第八冊,第二二○頁中。

[註 79]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一頁中、一○○二頁上。

(24)

[註 80] 《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九九七頁下、九九八頁上、下、九九九頁中、一○○一頁上、中、一○○二 頁上、中、一○○三頁上、下、一○○五頁上、一○○六頁中、一○○七頁中、一○○八頁中、一○○

九頁下。

[註 81] 《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三頁中-下。

[註 82] 參看《華嚴經》卷二十八,《大正藏》第九冊,第五八○頁下以下。

[註 83] 參看《華嚴經》卷三、二十三、三十九,〈盧舍那佛品〉、〈十地品〉、〈離世間品〉,《大正藏》第 九冊,第四○八頁上以下、五四五頁中- 五四六頁上、六四五頁上-六四六頁上。

[註 84] 《華嚴經》卷四,《大正藏》第九冊,第四一八頁中。

[註 85] 參看《華嚴經》卷四,《大正藏》第九冊,第四七四頁下-四七五頁下。

[註 86] 智旭(一五九九-一六五五)《梵網經玄義》說這經「與《華嚴》同部」,參看《卍續藏經》第六十冊,

第六○○頁下。有關《梵網經》跟《華嚴經》的關係的討論,參看木村清孝,《初期中国華嚴思想の研 究》(東京:春秋社,一九七七年)第一四九-一五二頁。

[註 87] 參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九九七頁上。

[註 88]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大正藏》第四十冊,第六○五頁上。

[註 89] 參看《梵網經》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一○○四頁上-中、一○○五頁上、一○○六頁上、

一○○七頁中。

[註 90] 參看同 [註 89] ,卷上,第九九八頁上、中、下、九九九頁上。

[註 91] 參看同 [註 89] ,第一○○三頁下、一○○九頁下。

[註 92] 《大正藏》第三十九冊,第八○八頁上。太虛(一八八九-一九四七)據此認為《梵網經》當有梵本及 屬於密教的經典。參看氏著,〈梵網經與千鉢經抉隱〉,見http://www.budd.cn/book/readari.asp?no=4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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