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旨在探討幸福感的理論,與既往相關研究之結果,並就文獻所得,加以 整理、比較與分析,作為本研究之理論基礎,提供實證調查結果討論之依據。全章 共分為四節:第一節,幸福感的意涵;第二節,幸福感的理論;第三節,幸福感的 影響因素;第四節,相關研究。
第一節 幸福感的意涵
幾個世紀以來,各學科大量的對幸福感進行研究與定義,例如,倫理學、神學、
政治學、經濟學和心理學(Lu,2005)。長久以來幸福感(well-being)受到古典 文學的青睞,也是詩歌戲曲描述的焦點。早自柏拉圖時期,它就成為哲學上重要的 課題。宗教家能夠吸引信眾是因為信徒相信信仰可以帶來幸福;政治家描繪理想的 國度,那裡保障人民的幸福;經濟學家利用量化的方式具體呈現一個國家的幸福程 度;而社會學家用各種指標測量生活的品質(Strack,Argyle & Schwarz,1991;
引自許忠信,2003)。
幸福感的定義由早期將幸福當作一種外在標準,歷經了幾次的轉折,包括把焦 點集中在正向情緒、把重點移向認知的影響到整合所有的定義的階段。目前廣為接 受的看法是Argyle提出的:幸福是對整體生活品質的沉思評鑑,反映出對生活滿意 判斷的結果。並藉由正向情緒的提高、負向情緒的降低與對生活的滿意,這三個向 度的評估結果共同形成最後的幸福感(引自陸洛,1998a)。
本研究為全面性探究幸福感的意涵,將以哲學觀點與社會科學觀點兩部分來探
討幸福感的意涵,哲學觀點是偏向於幸福觀,但是,文化除了直接型塑幸福觀,還
會經由建構不同的自我觀來影響主觀幸福感的歷程,這些自我調控的機制進而決定
了人們在追求幸福時的想法、感受及行為(Lu,2005)。茲將內容分述如下:
壹、哲學觀點
一、正向美好的事物就是幸福感
「幸福」是一種現代人通俗語言的用法,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實則相當於「福」
或「福氣」的概念。「辭海」中解釋,福乃禍之對。而「禍」的定義為:凡是有害 之事曰之禍,所以服膺可以被解釋為凡有利之事曰之福。另外「辭源」對福的解釋 則為古所稱富貴壽考等為福。綜合此二者,可以了解對中國人而言,所謂「幸福」
是一種正向美好的事物,這些最好的事物就是長壽、富有、健康安寧、備有一切美 德及老壽而死(吳璵,1991)。
二、悅樂就是幸福感
中國傳統文化雖未明確出現「幸福」二字,但中國哲學三大主流,儒家、道家 與釋家的思想中早已隱含幸福的概念(施建彬,1995;陸洛,1998a)。吳經熊博 士說過:「中國哲學有三大主流,就是儒家、道家和釋家……他們一貫的精神,卻 不外『悅樂』兩字。一般說來,儒家的悅樂導源於好學、行仁及人群的和諧;道家 的悅樂在於逍遙自在,無拘無礙,心靈與大自然的和諧,乃至於由忘我找到真我;
禪宗的悅樂則寄託在明心見性,求得本來面目而達到入世、出世的和諧。由此可見,
和諧實在是三家悅樂精神的核心。」(引自呂政達,1987)。雖然三大家在其學說 中並未對「幸福」做出明確的定義,然而,其一貫的精神不外乎就是追求「悅樂」,
而悅樂也就是幸福(巫雅菁,2001;李清茵,2004;梁忠軒,2002;廖梓辰,2002)。
三、和諧就是幸福感
巫雅菁指出,易經、儒家、道家與釋家對幸福的認定較為一致的是「和諧」,
依易經與道家的看法,個體的幸福與否,關鍵在於能否與外在環境達成和諧的狀
態,個體若能配合宇宙萬物運行,便擁有幸福感;釋家則是重視個體內心的平衡狀
態;而儒家強調推己及人,不但說明道德的實現和個體的幸福感有相當高的一致 性,也同時強調人際和諧就是幸福(引自蔡坤良,2004)。集體主義社會取向濃厚 的中國人,其幸福感的來源除了「個我」層次的滿足,愉悅,掌控,成就之外,可 能具有「社我」層次的人際和諧的特性(陸洛,1998a)。
四、心靈平和就是幸福感
「幸福」一辭源於希臘字,意指受善神守護而獲得的快樂(李素菁,2002;李 清茵,2004;曾艷秋,2002;黃資惠,2002;顏映馨,1999)。Zeller提到首先以 此概念建立起西方倫理學說的哲人Democritus(461-371 B.C.)認為人生最高的幸 福起於靈魂的平和安寧與道德理性的自律(引自顏映馨,1999)。在理性思維優於 感官知覺的前提之下,個人可藉由理性來駕馭肉體的衝動並確認有關善的知識,使 心靈達到平和的境界,這是人生最高的幸福(顏映馨,1999)。牟宗三(1985)進 一步將幸福細分為具體幸福與形式幸福,具體幸福包括所欲、所樂,但因其缺少道 德價值,其獲得純為滿足個人的欲望,故僅能居低層次,若能提升至「境隨心轉;
事事如意」無論四周的環境優劣,都能事事如意,這種形式的幸福,便是最高層次 的幸福。
五、善就是幸福感
希臘哲學家認為「善」就是幸福(俞懿嫻,1997)。俞懿嫻(1997)提出:希 臘三哲之一,Socrates基於德即知的哲學概念,並強調善是一切德行的基礎,進而 認為幸福的人生必有賴自知與知善,亦即對個人靈魂的真知、對善惡的辨別,而一 切罪惡起於無知,因此強調善知必先於善行。此外,Plato除了承續善知的幸福哲 理,亦主張有德之人需有絕對善的觀念, 因而必須具備自足(self-sufficient)、
完美(perfect) 、絕對(absolute)等屬性,而這些屬性都是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心中的幸福屬性。
六、達到外在標準就是幸福感
以一種外在評量標準來作為評判的依據,亦即當個人達到一定水準的道德修 養、美德時,才能感受到幸福。亞里斯多德倫理學中,人生的最終目的在於追求幸 福,為獲得幸福必須修練「德行」,德行是求得幸福的方法與條件(黃信二,2000)。
Aristotle將幸福定義為「一種靈魂合乎完滿德行的實現活動」(張勻翔,2003)。
孫效智提到中國哲人向來強調道德修養,唯有全心全意地遵守道德規範,以求達到 道德理想的最高境界,始能獲得精神上的滿足,享受人生真正的幸福,因此道德乃 為幸福之必要條件(引自顏映馨,1999)。施建彬(1995)提到:一般而言,哲學 家所關心的幸福,是以一種外在評量的標準,像是以道德修養做為評判的依據,也 只有個人在達到外在的標準時,才能得到幸福的感受。
貳、社會科學觀點
西方社會科學對於幸福感研究的興起始自1970 年代,當時學界興起了一波研 究正向心情、快樂取向的心理學研究(Hedonic Psychology),「幸福感」與「快樂」
(happiness)即是此一學派的重要課題(Diener,Lucas & Richard,1999;引自吳 珩潔,2002)。Diener與 Lucas對當代的心理學研究進行觀察,結果顯示,雖然有 許多的方法去評估人類持續的愉悅和痛苦經驗,大部分快樂取向的心理學研究者 (Hedonic psychologist)使用的是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的概念(引自吳 珩潔,2002)。巫雅菁(2001)指出,社會科學家認定的幸福是個體主觀與正向的 感受,而非外在客觀的評量標準,因為外在的評量標準並無法反應出個人真正的幸 福程度。Lu(2001)以民眾心理學研究大學生對幸福感的定義,包括心理滿足、正 向情緒、生理調和、成就與希望、免於不幸。一般而言,根據不同的研究方向,可 以分為四個幸福感的定義(施建彬,1995;孫碧津,2004;黃瓊妙,2000;曾艷秋,
2002;顏映馨,1999):
一、擁有較多的正向情緒及較少的負向情緒就是幸福感
幸福感是一種情緒反應,當一個人面對生活事件,而產生越多的正向情緒、越 少的負向情緒時,個體的幸福感就會越高。Bradburn將幸福感分為正向與負向的情 感,當正向情感大於負向情感則有較高幸福感;當負向情感大於正向情感則為較低 的幸福感(引自Argyle & Hills,2001)。以實證研究而言,部分研究是偏向於正 向情緒;部分研究則偏重負向情緒;部分研究則強調正向情緒與負向情緒的總和。
總而言之,以情緒觀點探討幸福感的研究,認為幸福感來自於生活中較多的正向的 情緒與較少的負向情緒。然而,引發個人情緒的原因往往來自於生活中偶發事件、
周遭事物等,個人幸福感因而產生短期波動,波動的幅度差異甚大,無法完整呈現 出幸福感的全貌,因此,此類定義忽略了幸福感長期穩定的特質。
二、以認知評估整體生活滿意度高就是幸福感
以認知的角度來詮釋幸福感,即個體透過認知系統對整體的生活進行評估,滿 意度越高代表個體的幸福感越高。亦即強調認知功能對幸福感的影響。Diener
(1984)強調個人認知對幸福感的影響,並且認為幸福感是一種對生活評估後得結 果,而生活滿意度可以代表個人對生活整體層面的評價,即反應出個人幸福感的程 度。不過,若只針對人類認知對幸福感的評估,忽視短期情緒對幸福感受的影響力,
亦無法對幸福感作出較完整的解釋,使得幸福感研究有所偏頗。
三、心理健康的狀態就是幸福感
支持此定義的學者認為幸福感幸福是一種類似心理健康的狀態,並以心理健康
測量來評估個體的幸福感,側重於心理健康的概念,尤其是負向情緒及心理症狀的
測量。但心理健康是否等同於幸福感,仍然有很大的爭議。
四、以情緒與認知角度對生活的評價結果就是幸福感
幸福感是個體對生活評價的結果,包括從情緒與認知二個角度加以評估。
Andrews 和 Withey(1976)提出幸福感是個人的主觀經驗,幸福包含了正向情感、
負向情感和生活滿意三個部分。Veenhoven(1984)提到幸福感是個體對整體生活質 感的適宜評估,包含情緒和認知層面。Diener(2000)認為幸福感包括生活滿意度、
重要領域(工作、休閒等)的滿意度、正向情感、低標準之負面情感。Veenhoven
(1984)也提到許多社會研究者相信工作對幸福感是必要的。Seligman 指出幸福 感是對過去滿意、對未來樂觀、眼前快樂以及展現長處與美德(引自洪蘭譯,2003) 。
亦即,此觀點的學者認為幸福感是以「情緒和認知」的綜合觀點切入,可避免 單從情緒或認知層面進行研究所造成的偏失,進而可以兼顧情緒在生活事件上的短 期波動和個人認知所呈現的長期穩定特質。因此,本研究綜合此觀點的學者看法,
為幸福感下的定義是「幸福感是個人主觀的感受,個體擁有正向情緒、對生活滿意、
對未來樂觀以及對特定領域的滿意,就會感到幸福」 。因此,此定義的幸福感兼顧 情緒角度的「正向情緒」和認知角度的「生活滿意」、「樂觀」與「工作成就」,
較能對幸福感的內涵及影響因素,進行完整、全面性的探討,並提出合理的解釋,
因而,成為近年來最為研究者接受與採用的定義。
第二節 幸福感的理論
對幸福感探討的相關理論,因不同學者對幸福感界定不同,而有各種論述,因 而發展成為具有不同內涵之幸福感理論。主要的論述大致上可以歸納為(一)目的 理論;(二)活動理論;(三)特質論;(四)判斷理論;(五)動力平衡理論。
進一步綜合分析上述理論,其中「目的理論」與「活動理論」近似於「下而上理論」
(bottom-up theory)的思考模式,認為幸福感是由生活事件的累積加以詮釋;「特 質論」則近似於「上而下理論」(top-down theory)的思考模式,認為幸福感是 受到個人特質或解釋風格的影響;「判斷理論」與「動力平衡理論」則近似以「下 而上/下而上理論」互補後的觀點,是一種整合的思考模式,認為幸福感受到人格 與生活事件雙重影響所造成(巫雅菁,2001;林子雯,1996;施建彬,1995;莊慧 秋,1987;陳嬿竹,2002;陳驥龍,2001;黃馨萍,2003;楊中芳,1997;管秋雄,
1991)。以下即對各理論分述之:
壹、目的理論
目的理論(telic theory)又稱為終點理論(endpoint theory)。理論的基 本假設認為人都具有一個內隱的需求模式,引導著個體的行為模式,因此,需求成 為了個體的各種目標,包括生理需求層面、心理需求層面的目標,也包括短、中、
長期的目標。一旦,個人的需求獲得滿足或目標達成後,所帶來的滿足、欣喜、成 就感等,會使人感到幸福感;反之,若個人需求無法滿足或目標無法達成,所帶來 的挫敗、失落感等,會使人感到不幸福(李清茵,2004;莊慧秋,1987;陸洛,1998a) 。
幸福就如同一種目標,是個體一生努力追求的方向,唯有達成目標,才有幸福 感(Omodei & Wearing,1990)。近似於Maslow的層次需求理論(need hierarchy theory),其認為人有生理、安全、愛與歸屬、尊重、自我實現等不同層次的需求,
當層次需求達成後,幸福感便會產生。張春興認為需求滿足就是個體獲得其所缺乏
的東西後的滿足狀態;個體在有動機的活動中達到目的時的滿足狀態;個體獲得其 所尋求的誘因之後,因而使其內在緊張消滅的歷程(引自李清茵,2004)。因此,
此理論又稱需求理論。
貳、活動理論
幸福感是人類主動地且專注地參與活動時的產物,個人可以藉由工作、休閒、
運動或人際互動的歷程中,成功且充分的發揮潛能,所感受到的愉悅感、成就感和 價值感,此即為幸福的感受(施建彬、陸洛譯,1997;Diener,1984)。相較於目 的理論把幸福看作是一種目標、一個終點;活動理論(activity theory)卻主張 幸福是人們專注地參與任何活動時所產生的副產品(莊慧秋,1987),此理論所關 切的是個人的表現而非目標,是過程而非結果(陸洛,1998a)。
Crikszentmihalyi於1975年提出「心流理論」(theory of flow),所謂「心 流」是指全心投入在活動中的感受,也可以說是「身心暢流」「渾然忘我」。余德 慧進一步詮釋心流,可意會為「意氣風發」「靈思泉湧」「專心一致」「全神貫注」,
浸淫在事物當中的物我兩相忘的專注感受,達到「逍遙遊」的境界,就是幸福感(引 自張定綺譯,1993)。而心流只有出現在個體參與的活動是目標明確、具立即回饋,
且挑戰與能力相當的情況下,人的注意力開始凝聚,逐漸進入心無旁騖的狀態。因 此,當個體所選擇的活動和自身的能力志趣相符合,才能帶來幸福感;反之,太過 困難或太過簡單的活動對個體來說都不具吸引力,因此也就不會產生幸福感(洪蘭 譯,2003;張定綺譯,1993;陳秀娟譯,1998)。
Crikszentmihalyi將活動分為生產類活動(例如工作等)、維持類活動(例如
飲食、交通等) 、休閒類活動(例如看電視、運動等) ,透過「經驗取樣法」 (experience
sampling method,簡稱ESM)研究發現,工作與主動式休閒較能帶來心流,尤其工
作是體驗心流的最好場所,因為工作符合心流出現的許多條件,通常工作的目標與
要求的表現都訂得很清楚,會不斷收到表現優或劣的回饋訊息,工作通常都被要求
專心,工作的要求常與個人的才能相當(洪蘭譯,2003;陳秀娟譯,1998)。陸洛
(1998b)提到工作價值對幸福感具有文化普同性的影響,或許工作是一個相重要 的文化概念,工作供給維護個體的生理生存所需以及自我價值的認同。
綜合上述,工作與休閒成為活動理論的兩個重要內涵,許多研究發現工作與幸 福感具有相關,同時,休閒也是幸福感的重要來源(洪蘭譯,2003;陳秀娟譯,1998;
施建彬、陸洛譯,1997;Veenhoven,1984),因此,本研究將其納入為本研究問卷 中。
綜合言之,「目的理論」與「活動理論」兩者近似於由下而上理論(bottom-up theory)的思考模式,所強調的是生活事件的發生結果是否達成個人目標,或者在 生活事件的參與過程所引發的感受,對個體幸福感產生的影響,即在於說明個體在 經歷生活事件後,幸福感增減的情形。不過,相同的生活事件對不同的人卻產生不 同的解釋,對於一些對幸福感所造成的長期影響的因素,並無法提出適切的說明。
參、特質理論
本理論試著由長期相對穩定的個體特質觀點來說明幸福感的因素,對於某些人 之所以特別容易感到幸福提出解釋,認為這是因為個人特質所造成(李素菁,2002;
施建彬,1995;顏映馨,1999)。
一、聯結理論
聯結理論(associationistic theory)的學者以認知、記憶及制約的觀點來 解釋某些人特別容易感到幸福的原因。他們認為生活事件本身應該是中性的,唯有 經過個體的認知、解釋後,事件才對個體發生意義(顏映馨,1999)。
進一步以認知心理學角度加以說明,按照Piaget的說法,個體出生不久,即開
始主動運用他與生俱來的一些基本行為模式對於環境中的事物做出反應,可以視之
為個體用以瞭解周圍世界的「認知結構」 (cognitive structure) 。而當個體每每 遇到某事物,便用某種對應的認知結構予以核對、處理時,則此種認知結構稱之為
「基模」 (schema) 。因此生活事件所引發的感受,也透過相對應的認知結構予以核 對、處理,隨著每個人的基模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當個人的基模有正向偏誤時,
自然容易以正向的態度來解釋生活事件,進而促使幸福感的產生。
另一方面,Klein以腦神經科學的角度來認識幸福感。也正是新興的認知神經 科學,其研究的議題著重在人類的腦,作為一個訊息處理系統如何登錄 (encode) 由外界或內在環境進入的各式訊息,這些訊息如何形成表徵(representation)儲存 於大腦而後被提取、處理進而產生對外界輸出的訊息(<認知神經科學介紹>,無 日期)。將認知認知神經科學應用在心理學,其研究的議題涵蓋不同管道的感覺與 知覺歷程,這些知覺訊息彼此間的交互作用以及所形成的記憶(洪蘭,1992) 。Klein 指出人類的腦有一塊掌控喜悅、樂趣與陶醉的獨立系統,亦即腦內存有一個「幸福 系統」,當生活中有某一事件發生時,便會透過幸福記憶網路來提取資料,以誘發 幸福感的產生(引自陳素幸譯,2004)。
二、人格特質理論
人格特質理論(trait theory)由Costa與McCrae於1980年提出,認為幸福感 是一種穩定特質,而擁有幸福人格特質的人,可能是其先天即有容易觸發愉快神經 的生理機制,屬遺傳因素;亦有可能是其後天學習而來的結果(Veenhoven,1994)。
幸福感不僅是受環境影響的短暫情緒與生活,它更是受到個人特質所形成(引自 Lu,1999)。Lu(1999)提到此理論將幸福視為穩定的特質,來自於先天的人格。
Seligman強調幸福感會受到正向特質的影響,並提到人格特質有正向或負向之分,
在不同時間、不同的場合會重複出現。而長處與美德是正向的人格特質,它能帶來 好的感覺、滿足與幸福感,透過學習可以改變負向的人格特質,即獲得「習得樂觀」
的特質(引自洪蘭譯,2003) 。而實證研究也證實了幸福感受到人格特質不同而有
所不同,外向人格傾向越高者,其幸福感較高(施建彬,1995;涂秀文,1999;Headey
& Wearing,1989;Lu,1995;Lu & Shih,1997a);而個人神經質傾向越高者,則幸 福感越低(施建彬,1995;Headey & Wearing,1989;Argyle & Lu,1990;Lu &
Shih,1997a)。
綜合上述,特質理論強調人格特質與幸福感兩者間的連結,是一種近似由上而 下理論(top-down theory)的思考模式,但是,對於一些生活事件在幸福感上所 造成的短期影響卻無法解釋,例如,Argyle和Lu(1990)進一步研究外向人格傾向 者的幸福感,發現外向人格傾向者享受並參與較多的社會活動,幸福感與外向和社 會活動的享受程度與參與度具有相關,多元回歸顯示出外向人格傾向者的幸福感,
可以藉由他們的社會活動參與情形來加以解釋。因此,將由上而下理論(top-down theory)的思考模式與下而上理論(bottom-up theory)的思考模式加以整合,更 能看出生活事件與人格特質對幸福感的影響。實證研究也充分說明此兩者對幸福感 的影響。
肆、判斷理論
判斷理論(judgement theory)認為幸福感是一種比較的結果。Veenhoven提 到判斷理論的基本假設:幸福感是比較後所得到的結果、比較的標準會隨情境而改 變、此標準是由個體自己所選取建構的。因此幸福是一種相對的狀態,當發生某些 事件時,個體會從認知架構中選出參照標準來進行評估,當所面臨的事件比參照標 準好時,就會引發幸福感;反之,則會有不幸福的感覺產生(引自施建彬,1995)。
依參照標準的選取來分類,則判斷理論可再細分以下的派別(林子雯,1996;施建 彬,1995):
一、社會比較理論
社會比較理論(social comparision theory)的學者認為幸福來自與他人比
較後所得到的結果(Diener,1984)。至於會選擇哪些人作為參照標準呢?郭俊賢
(1994)指出家人、朋友,甚至是不認識的人都有可能。但,Argyle認為大部份的 人均會傾向於選擇社經地位相近的人作為比較的標準(引自施建彬、陸洛譯,
1997)。故社會比較理論的參照標準是「他人」。
二、適應理論與範圍—頻率理論
這兩個理論都認為幸福感是目前狀況與個人過去的經驗比較後所得到的結 果,比過去經驗好時,就會產生幸福感。適應理論(adaption theory)認為個體 遇到一件以往未曾發生過的生活事件時,才會引起其幸福或不幸福的感覺。但過了 一段適應期後,這個事件則存放在內心經驗中,成為新的參照標準。只要後來生活 中出現類似事件時,個體就會將它與過去的經驗(新的參照標準)相比較,當這個 事件比過去經驗好時,就會產生幸福感;反之,則產生不幸福感(施建彬,1995)。
範圍—頻率理論(range-frequency theory)則是針對適應理論加以修正,兩者皆 認為個體的參照標準來自過去的生活經驗,參照標準是「個人過去的經驗」;但範 圍—頻率理論認為參照標準並非一成不變的,會隨著事件的發生,不斷地修正、改 變(Diener,1984)。
三、期望水平理論
期望水平理論(aspiration level theory)認為,幸福感決定於目前現實狀 況與個人理想兩相比較後所得到的結果。此處所謂的理想是指依據個人過去生活經 驗所設定的理想目標,亦即個體所希望達成的最佳境界。故期望水平理論的參照標 準是「個人理想」。
四、多重差異理論
多重差異理論(multiple discrepancies theory)的參照標準是融合上述三
項標準,包括他人、自己過去經驗、個人理想。由Michalos所提出一個人對某個生 活層面向(例如人際關係)的幸福感主要取決於個人在心理上對數個不同差距的信 息總結,而差距是指個人認為自己目前所具有的一切與自己所欲求的期望之間的差 距(引自施建彬,1995)。在多重差異法中,用以衡量幸福感的個人欲求可取決於:
(1)有關他人擁有的;(2)過去擁有過最好的東西;(3)現在希望得到的;(4)
期望將來獲有的;(5)值得得到的;(6)自己認為需要的(楊中芳譯,1997)。
五、修正理論
無論參照標準為何,修正理論的學者強調個體在判斷的過程,不僅僅依賴認知 還會受到情緒的影響。Schwarz與Strack(1999)認為判斷幸福感的過程中,不只 著重在個人在想什麼,還包括他的感受為何。也就是整合情緒與認知兩者對判斷過 程中的影響,而提出修正模式。當一個生活事件發生時,個體會先利用認知能力加 以判斷分為整體的幸福感與特殊領域的幸福感,若屬於整體的幸福感則以情感為評 斷標準,進而評斷與情感是否相關,若無相關則在從記憶中提取相關線索,建構新 的準則加以評估;若與情感有關則以情緒作為判斷標準。上述兩者的評估過程中,
也會考慮社會情境所帶來的影響。Schwarz與Strack將修正理論的模式加以整理,
以圖2-2-1呈現之:
生 活 事 件
特 殊 領 域 幸 福 感 整 體 性 幸 福 感
與 情 感 狀 態 有 關 ? 檢 索 相 關 資 訊
建 構 目 標 物 及 判 斷 準 則 以 情 緒 為 判 斷 依 據
評 估
考 慮 社 會 觀 點 陳 述 幸 福 感
校 正 個 人 判 斷
陳 述 幸 福 感
否
是
否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