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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市場導向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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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市場導向的內涵

早在 1776 年,Adam Smith(引自陳明德,2000:14)就提出若由政 府提供金錢給家長去選擇教育服務,將使學校在這開放市場中更具競 爭性,更能符合學生需要。本世紀 60 年代,經濟學家 Friedman(1955) 也提出類似論點,認為 19 世紀後半葉以來建立的公共教育制度,由 於政府的壟斷而缺乏競爭,使得它在經濟上、社會上、乃至教育上都 是失敗的,唯有透過「教育券」的方式,導入自由市場的競爭原則,

才能改善弊端。

Friedman 當初的構想,已具備許多近來市場導向政策的雛形,

然而他的想法並未為當時注重公平原則的社會所接受。直到 1970 年 代以來國際經濟蕭條,各國政府不得不調整以往「大有為政府」的角 色,緊縮公共部門與社會福利的支出,此時新右派趁勢而起,將保守 主義中對傳統價值的重視和自由主義所強調的個人主義結合起來(張 建成,2002:34),提出市場化才是解決政府財政困難的萬靈丹,而競 爭也才是創造效率的原動力。當時英國首相柴契爾(Margaret Thatcher)與美國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的一些施政方針皆反映 著這樣的思考模式。

誠如 Carnoy & Levin(1985)所言,經濟不景氣的時候,社會大

眾很容易把矛頭指向教育機構、指向教師,責備他們沒有盡到培養具

備適當知識、技能與態度的生產者的義務。伴隨著這波經濟蕭條,世

界主要工業國家的人民,對於公共教育的危機感與不信任感,也達到

前所末有的高峰,他們認為學生學力低落,校園治安敗壞,許多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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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Biddle(1995)認為這種集體恐慌是有心人刻意操弄媒體、欺騙大 眾的結果,用意在把國家經濟上的失敗歸咎於學校,也意圖推卸政府 在教育上的責任。故且不論他們的論點是否屬實,這種教育危機感已 深入民心,使大家認為只有「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市場法則,

才能挽教教育。

本研究所謂的市場導向,非指某一特定政策,而是指一股日益強 大的論述主軸,其在不同的國情、社會時空脈絡中,雖有不同的強調 重點與運作形式,然而我們還是可以從諸多學者的研究與分析中,一 窺端倪:Cooper (1989) 認為市場導向包括給予家長學校選擇權、建 立多樣化的學校與增進學校競爭;Ball (1990:60;1995)曾分析英國 教改中市場導向的五個主要向度,包括選擇、多元、競爭、自主與新 管理主義;Mitter(1996)則認為市場導向包括家長選擇、私有化、國 家撤除其支配性與壟斷性;Simkins(引自李家宗,1997:2)認為市場 導向包括重視品質管理與經營績效、多樣化、家長選擇權與學校自主 權;李家宗(1997)綜合許多學者對市場導向的分析,歸納出幾項共同 的指標,包括競爭、選擇、多樣化、經營績效與私有化;Claycomb (1998) 則認為市場導向包括學校依績效責任的方式來評量、為吸引學生入學 而競爭、多元性與自主性;Woods、Bagley 與 Glatter (1998)認為市 場導向包括選擇、多元、競爭、自主負責與需求導向的經費來源 (demand-driving funding);張建成(2002:104)則認為教育的市場經 濟法則大致包括自由競爭、學校自由化與多元化、個人選擇、教育成 果乃私有化的財產、而均等之意旨在保障市場競爭下的個人抉擇權。

綜合以上的討論,我們大致可將市場導向歸納為市場競爭、家長

選擇、學校自主、多樣化與私有化等五層面(見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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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教育改革市場導向的內涵

市場競爭 家長選擇 學校自主 多樣化 私有化 其他 Cooper(19

89)

v v V

Ball,S,J.

( 1990;

1995)

v v v V 新管理主

Mitter,W(

1996)

v v v v

Simkins(

引自李家 宗,民 86:2)

v v v V 強調品質

李家宗 (1997)

V V V V 績效責任

Claycomb, C (1998)

V V V

Woods et al (1998)

V V V V 需求導向

的經費來 源 張建成

(2002)

V V V V V

誠如 Mitter(1996)所言,市場導向的教育改革支持者,以及大 多數政治策略或實際活動的發起者,都在英美兩國,因此本文獻探討 將以英國和美國為主,並對照分析台灣現況,探討時間定於 1980 年 代之後。本研究將市場導向視為一個多層面(multi-dimension)的概 念,因此分析的重點並非在於個別的政策,而是從諸多法案、宣言、

白皮書與重要報告的論述中,抽取市場導向的重要原素,以進行整合 分析的工作。

壹、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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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導向的精髓在於競爭,1980 年以來英美透過一次又一次的 法案與白皮書,不斷確認以市場機制作為提高學校與教師競爭的教育 改革方向。

在學校競爭層面,英國方面最常被引用的例子是保守黨執政時的

《1988 年教育改革法案》(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1988),法案中開放入學名額,使學生家長可以自由選擇學 校,而學校預算的百分之八十五又是以學校註冊人數為基準,因此,

成績欠佳的學校入學率自然會降低,進而其所得的補助款就減少。另 外,法案中提出國家考試機制,規定所有的學校必須將其整體學生在 全國測驗中的成績公佈,以接受社會公評,這也使學校間的競爭日趨 白熱化。到了 1997 年政黨輪替,工黨執政後,雖然揭示了一些社會 公平的原則,但在教育施政上大體仍延績保守黨的方向,其所發表的 第一份教育白皮書《卓越的學校白皮書》中就不斷強調提昇教育成就 對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性,並鼓勵市場競爭的方向,認為表現 差的學校須立即改善,否則就應面臨關閉或整頓的命運(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cience,1997)。

美國方面,以 Chubb 與 Moe(1990)出版的《政治、市場與美國學 校》為例,書中指出近年來一連串的改革,不論是第一波由上而下(如 實施更嚴格的課程標準),或是第二波由下而上(如學校本位管理),

最後還是逃不過失敗的命運,因為這些改革都是以現存的民主制度為 基礎進行的。書中提出一個氣勢磅礡的學校教育整體改革計畫,其中 包括擴大開放民間興學,讓所有的團體或組織在合法的範圍內,都有 權設立學校招收學生,並接受公家的經費,而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

應可自由申請進入國內任何一所學校,同時,各州應設立「Choice

Office」來負責追綜學生的走向,並根據學生數分配教育經費(公私

立皆然)。大體而言,這本書反映了美國當代市場導向教育改革的主

要觀點,也提供日後許多教育政策原則性的指導。爾後不論政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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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嬗,執政者大體皆依循這樣一個鼓勵市場競爭的方向,從 1991 年 老布希提出《美國 2000 年教育政策》(America 2000:An Education Strategy)、1997 年柯林頓發表《邁向二十一世紀美國教育之行動策 略》(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7),到 2002 年小布希提 出的《把每一個孩子帶上來教育法案》(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2002) (詳細內容請參照表 2-2),都不斷環繞著如何擴充 學校選擇,建立競爭指標,以及如何懲罰無法使學生獲得精熟學習的 學校,強烈表現出強調市場競爭的趨勢。

在國內,尤其是近幾年,我們也可以發現許多教育措施日漸強調 市場競爭的重要性,如 1995 教育部發表的《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 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教育遠景》中,就提到自由與多元是現代化教育的 趨勢,「自由是尊重市場調節機能,減少不必要的干預。多元是提供 多種不同的方式以供選擇」(教育部,1995:26)。另外,此報告書中 也研擬實施教育券以提升學校間的競爭。然而,至少到目前為止,類 似的聲明還是政策宣示的成份居多,由於我國中小學未實行選校制 度,也沒有公布各校排名的機制,所以一般認為公立國民中學間的競 爭並未檯面化,只是強大的社會勢趨使然,許多教師開始感到學校間 的競爭有日益增強的跡象(前導訪談 0211181)。

其次是教師層面的競爭,英美教師的資格檢定,大體由各地方政 府依法執行,屬於執照的性質,持有執照的合格教師還必須到各校應 甄,經過競爭才能取得正式教職。同時,教師執照的取得並不是一勞 永逸的事,一位教師必須經過幾次換證,直到取得終生教師證書為 止。Chubb 與 Moe(1990)更進一步指出,應該要取消教師的終身聘任 制,才能讓市場的自然淘汰機制更落實。國內的師資培育制度在 1995

《教師法》(立法院,1995)三讀通過後,正式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其

中規定師資培育邁向多元化,修畢教育學分取得教師資格的合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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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師資的培訓與任用已引入市場法則。然進入學校後,則因為終身聘 任制,且未像英美一樣搭配著換證制度,使得教師受到的競爭壓力相 對較少。

貳、家長選擇

在教育的市場模型中,學校作為勞務提供者,所要競爭的消費者 就是學生、就是家長,因此當我們在彰顯學校的市場競爭時,自然也 會提高作為消費者的家長的權力。依據 Rapp(2000)的說法,在競爭 的教育市場中,家長若對學校不滿意,可以使用的選擇方式包括離開 (帶學童去別的學校或學區)或是發聲(要求學校改善),亦即學校選擇 權與校務參與權。本研究所指稱的家長選擇即包括這兩部分。

由上一段的討論,我們知道家長選擇與市場競爭是密切相關的概 念,從法案的分析中,我們也可以看出這兩個要素在發展上幾乎是同 時的。如英國 1988 年的《教育改革法案》,在大力引進市場競爭的 同時,也藉由開放入學制而授予家長較高的選擇權;透過建立地方化 的學校管理制度,授予家長和社區人士較高的參與權力;並規定學校 必須定期將辦學指標公開給家長及社會大眾,以滿足家長「知」的權 力(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1988)。之後不論 是 1992 年的《學校法案》(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1992)或是 1994 年的《家長權力宣言》,也都不斷重申家長 的選擇與監督權,認為家長比教育學家、行政人員和大部分的教師還 了解學童的需要(引自陳欽盛,2002:39)。

我們在美國近年來的改革中也可以看到同樣的走勢。Chubb 與 Moe1990 年出版的《政治、市場與美國學校》(Chubb & Moe,

1990:219-225),在強調市場競爭重要性的同時,一方面也認為管理

學校的權力,該從各級政府轉移到家長手中,另外,書中也提到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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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設立「家長資訊中心」(Parent Information Centers),提供所有 家長最完整的學校資訊以便其行使選擇權。或許是受到這本書的啟 發,1994 年柯林頓就任後提出《目標 2000 年:美國教育法案》

(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4),就規定要設立一個家長資 訊和資源中心,幫助家長獲得有效參與子女教育的知識和技能,同時 也在全國教育目標中增列第八項的「家長參與」,要求學校須積極建 立與家長合作的夥伴關係,並對家長的需求提出回應。不到三年,柯 林頓發表的《邁向二十一世紀美國教育之行動策略》(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7)中提出的十項教育重點工作中,又 把賦予家長更大的公立學校教育選擇權列為其中一項,由此可知美國 家長選擇權受到重視的情形。

台灣現行國民教育階段採取「學區制」,不過,家長仍有權利不 接受政府的學區安排,而將學童送往私立學校就讀。1999 年《教育 基本法》三讀通過,其中第八條內容述及「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 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 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立法院,1999)。同年通過 的《國民教育法增修案》內容也表明校長遴選委員中家長會代表參與 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而且校務會議議決重大事務時,須有家長代 表參與。由此可知,家長的學校選擇權與校務參與權在國內也日益受 到重視。

參、學校自主

在市場導向的設計中,為了讓競爭機制能發揮得淋漓盡致,將部

分權力下放到學校層級,是必要的作法。一般而言,這一波教育改革

所謂的學校自主包含三個要點:其一,學校事務的行政決定,分權至

學校層次;其二,分權的內容包括預算、人事、課程方案;其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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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黃嘉雄,1998:149)。

英國方面,以 《1988 年教育改革法案》(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1988)為例,法案中所提出的學校管理制度,便是 使學校脫離地方教育局管制的權力,進而獲得自行管理財政、聘用教 師等權限。

美國方面,1990 年 Chubb 與 Moe(1990)便提出應該使學校作為市 場競爭的獨立自主單位,授予其經費運用、人事管理及課程規劃的自 主權,而這樣的主張也成為歷任總統施政的重要方針(詳細內容請參 照表 2-2)。

國內方面,1996 年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29)提出《教 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建議政府採取學校為中心的行政管理政策,

認為把權力下放到學校層級,才能促進學校發展多元化的特色與學校 間的良性競爭。到了 1998 年林清江部長提出的《教育改革行動方案》

中十二項教育改革事頊,其中在國中教育部分即包括了落實學校本位 管理(教育部,1998)。

肆、多樣化

市場導向的教育改革過程中,學校型態、課程與教學、乃至於提 供服務的多樣化,是學校進行市場競爭的重要工作,也提供了家長進 行市場選擇的基礎,因此它與以上論及的各面向是密不可分的,故在 諸多國內外的教育報告書中,也都提及多樣化是近年來教育改革的重 要方向。

英國 1988 年《教育改革法案》引進中央補助學校、城市技術學

院等新學校型態(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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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1988),以及 1992 年《選擇與多樣性白皮書》建議學校可以 採取一些方法來提高市場競爭力(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cience,1992)(詳見表 2-2),都是意在增加學校教育的多樣性。

就美國而言,1991 年布希在《美國 2000 年教育政策》(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1)中所提出的磁性學校、委辦學校等 等新型態的學校,也是希望增加學校的多樣性,使家長能從中選擇。

而 2000 年柯林頓提出的《2001-2005 年施政藍圖》更進一步指出學 校應該要滿足學生日漸多元化的需求,教育部也要能辨識與迎合顧客 的需求,以提供顧客快速、無缺點的服務與高品質的資訊、產品(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2000)。

多樣化也是國內近年來教育改革的主要訴求之一,不論是 1995 年的《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教育遠景》 ,或是 1996 年的《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 都很強調多樣化。在競爭的脈絡下,不少學校在升學率之外,也開始 嘗試發展學校的多樣化特色以吸引學生,如強化資訊教育或雙語教育 等等。在教科書方面,早在 1990 年初,數十個民間團體推動四一○

教育改造運動,就主張放棄一元化統編本,讓教育內容多元化,2001 年配合九年一貫新課程的實施,全面開放中小學教科書為審訂制,學 校可以選擇所使用的教科書,學校教材內容也趨於多樣化。

伍、私有化

在市場邏輯中,一切的事物被化約為私人資本,個人基於自利的

動機,運用這些資本在自由市場中獲取更大的利潤,這種對私有財產

的競逐,即是市場競爭的動力來源,是以私有化乃市場導向的必要條

件。而在教育改革的市場導向中,我們可以看到教育的私有化表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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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機構層面,世界主要工業國家的政府迫於財政困難,愈來 愈願意以不同的程度(從公辦民營到民辦民營)將公共教育的權責下 放給民間,下放給市場(Smyth & Shacklock,1998)。自此,個人的 教育成敗,自己要負全責,不關社會國家的事,怨不得政府。

在意識型態層面,市場導向使教育作為國家公共財的特性日漸薄 弱,愈來愈被視為一種可以在自由市場內累積、轉換的私人資本 (Green,1990)。是以, 「學生各憑本事,奮力競爭,以學業成就來累 積私人資產,成績愈高代表資產愈豐,也代表日後愈有機會選購較為 精良的加工(課程),兌換較為值錢的商標(學歷)」(張建成,

2002:35),以期將來在社會上待善價而沽。

這樣的意識型態,必然會衝擊教師對自身的身分認同。

Woods(2002:97)就認為近年來教師的新舊角色衝突,使教師的身分認 同形成以下的困境:(一)對學生、對教育的全人觀點,已被管理與市 場的觀點切割得零散不堪;(二)行政決策主導的改變,使教師感到無 力感與喪失專業自主權;(三)持續不斷的壓力與批評,使教師對自己 的工作與能力產生不確定感;(四)關懷倫理被消費主義取代,量化評 量勝於一切。Ball(1999)更進一步認為資本主義下,私有化與商品化 的價值將「驅走教師的心靈」,從此教師以受雇者的身分走進教室,

往往關注的是以「授業」為中心內容的外部評價標準,而容易忽略「傳 道」和「解惑」的內部評價標準,以及教育之所強調的人格力量和情 感因素。

陸、影響教育市場導向的背景因素

市場導向本身是一個複雜抽象的概念,影響它的因素更是多變難

測,且關於這方面的討論,多是理論的探究或政策的分析,至今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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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指標的建構,因此很難找到討論影響「市場導向」相關因素的直 接實證資料,然而我們還是可以從一些間接相關的討論中見其瑞倪。

正如 Gewirtz、Ball & Bowe (1995:4)所言,市場導向雖然已是 一種全球性的現象,但是在不同的空間,其所運作的方式與程度還是 有極大的差異存在。Teelken (1999)就曾比較荷蘭、英格蘭與蘇格蘭 教育體制中的市場導向,發現其間有極大的不同,他進一步指出影響 教育市場導向程度的變項,不外乎教育法令開放學校選擇的程度、交 通與資訊的流通狀況和社區家長的社經背景等。以下參酌相關文獻析 論之。

一、教育法令開放學校選擇的程度

由本節的討論可知,家長選擇權是 1980 年代以來英美政府所揭 示的一致方向,然而在實施上卻有很大的空間差異。以美國為例,美 國是個地方分權制度的國家,教育權是屬於州的權力,因此各州教育 制度差異很大,其中實施最徹底(跨學區)的州是明尼蘇達州,而有些 州(如麻州、紐約州、華盛頓州等)則採學區內公立學校的選擇計畫,

其他州有的正在推動立法工作,有些有非正式學校選擇,有些州則尚 無任何動作。(陳明德,2000:55)

二、交通與資訊的流通狀況

除了法律明文規定的影響外,地區的交通與資訊的流通性,也對

家長選擇權的行使及學校的競爭的程度有極大的影響力,這點我們可

以從城鄉的差距中獲得佐證。Simola(1999)等人就指出開放入學制雖

然在立法上給了全國國民相同的學校選擇權,但因為都市地區的選擇

比鄉村地區多,因此市場機制在都市地區似乎較能發揮作用。Alaska

州教育廳(1992)所發

的報告書中也明確指出學校選擇的機制大都

作用在都市地區,在鄉村地區較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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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區居民的社經背景

如同本章第二節的討論,中產階級比較活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

有較佳的資訊取得管道、較好的交通便利性,因此較積極參與學校選 擇(Lauder et al,1999:43-44;Woods,1993)。Gewirtz 等人(1995:59) 就曾在 1991 年到 1994 年間針對英國三個學區的中學進行個案研究,

發現勞工階級的社區有較高的本地主義(localism),較少有跨區就讀 的情況,而中上階級的社區跨區就讀的比例就相對高很多,另外在中 上階級的社區,學校間的競爭也相對較高,尤其是在私立學校的部分。

以上所分析可能對市場導向造成影響的三個背景因素中,在臺灣 當前的脈絡下,教育法令開放學校選擇的程度應是一致,而社區家長 的社經背景則難以控制,故在研究設計時只能將交通與資訊的流通狀 況納入考慮,以學校所在地之都市化程度作為樣本選取的標準之一。

柒、小結

進行討論前,先將英美與我國近年來反應了市場導向趨勢的法 案、宣言與報告書整理如表 2-2,以供參考。

表 2-2 英美與我國重要市場導向的教育改革法案、宣言、報告

市場導向 面向

國家 重要法案、宣言、報告 重要相關內涵 1988《教育改革法案》

(Education Reform Act 1988)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 1988)

1、提出開放入學制,家長可以為學童自由選擇學校 就讀。

2、學校預算百分之八十五是以學校註冊人數為基 準。

3、頒布國定課程,並規定學生於 7、11、14、16 歲 時需接受全國性的測驗,且地方教育當局會依學 生成績將學校排名,藉以促使學校間的競爭。

市場競爭 英

1997《卓越的學校白皮 書》(White Paper:

Excellence in

Schools)(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cience,1997)

本白皮書是一九九七年工黨久違後再度執政所 發表的第一份教育白皮書,雖然聲言教育的施政方 針將注重社會公平的原則,但其大體仍延續保守黨 鼓勵市場競爭的方向。

白皮書中也提到表現差的學校需獲得改善,否則 就應該面臨關閉或整頓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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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迎向成功的學校 白皮書》(White Paper:

School achieving uccess)(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cience,2001)

白皮書中提出多項建議來改進中學教育,包括要 公布十四歲會考的成績與學校成績排名。

對於辦學不力或水準低落的學校也應由政府接 管或地方教育當局與民間一起接管。

1990《政治、市場與美 國學校》(Politics, arkets and American schools) (Chubb &

Moe,1990:219-225)

1、所有的團體或組織在合法的範圍內都有權設立學 校招收學生,並接受公家的錢。

2、學生可以自由申請進入國內任何一間學校,但學 校也有權決定接不接受他。

3、各州將設立「Choice Office」來負責追綜學生 的走向並根據學生數分配教育經費(公私立皆 然)。

4、教師終生聘將被取消,但他們可以自由加入工會 進行集體協商。

1991《美國 2000 年教育 政策》(America 2000:An Education Strategy) (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1)

係老布希於 1991 年所提出,文中特別強調市場 競爭與家長選擇權的重要性,並提出四項選擇方 案,包括(1)、成立磁性學校;(2)、開放入學政策;

(3)、私立學校學費抵免賦稅政策;(4)、教育券計 劃。

1997 《邁向二十一世紀 美國教育之行動策略》

Call to Action for American Educ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7)

係柯林頓於 1997 年所發表,文中提出十項教育 重點工作,其中第五項即賦予家長更大的公立學校 教育選擇權和擴大實施教育績效責任,要求儘速整 頓經營不善的學校,必要時不惜關閉學校,以符合 學生、家長與社會的需求。

2000《挑戰現

況:1993-2000 年的教育 紀錄》(Challenging the status quo:The Education

Record,1993-2000)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2000)

美國教育部於 2000 年 4 月就柯林頓政府七年來 教育施政成果所提出的報告,其中提到的重要成就 包括擴充公立學校選擇與增進父母參與。

文中指出未來待努力的八個方向中也包括強化 績效責任措施、進一步擴充公立學校的選擇等等。

2002《把每一個孩子帶 上來教育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2002)

本法案是小布希上任後,向國會提出的第一項法 案,其要點為:

1、自 2004 年開始,公立學校三至八年級的學生需 參加閱讀、數學與科學的測驗,測驗的目的在於 找出無法讓學生獲得精熟學習的學校。

2、無法讓學生獲得精熟學習的學校在本法案實施的 前兩年可獲得額外的補助;兩年後,如果獲得補 助的學校無法改善時,學生當轉至他校。

3、如果無法讓學生獲得精熟學習的學校連續六年都 沒有改善時,則教職員應被撤換。

1995《中華民國教育報 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 的教育遠景》(教育 部,1995:26;24-25)

1、本報告書中提到自由與多元是現代教育的趨勢,

而「自由是尊重市場調節機能,減少不必要的干 預。多元是提供多種不同的方式以供選擇」。

2、報告書中同時也提出實施教育券的構想。

我國

1995《教師法》(立法 院,1995)

本法正式提出師資培育邁向多元化,修畢教育 學分取得教師資格的合格教師還必須經過市場競 爭,才能成為受聘的正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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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教育改革法案》

(Education Reform Act 1988)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 1988)

1、建立一套地方化的學校管理制度(local management of school),學校管理委員會中家 長與社區人士佔有一定比例的席次,而其中並未 包含校長。

2、各校校管會與校長必須受地方教育局的監督,也 必須定期將學校辦學指標公開給家長及社會大 眾,面對家長的監督與選擇。

1992 年《學校法案》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 1992)

本法案創立了獨立於教育科學部之外的教育標 準局(The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OFSTED),專門對各校進行檢核,檢核 報告將送給家長、社區人士與媒體。法案並要求在 報告公布後四十個工作天內,校校管理委員會須針 對報告內容提出改進行動方案,並將進度報告家長。

1994《家長權力宣言》

(引自陳欽盛,2002:39)

本宣言再次重申家長選擇的權力,認為家長比 教育學家、行政人員與大部分教師還了解學童的需 要。本宣言還規定教育行政機關需將家長權利、學 校辦學成就的資訊與教育標準局發布的教育視導摘 要公布在網路,並印發書面資料給家長。

1990《政治、市場與美 國學校》(Politics, arkets and American schools) (Chubb &

Moe,1990:219-225)

1、國家將設立「家長資訊中心」來提供所有家長最 完整的學校資訊。

2、學生可以自由申請進入國內任何一間學校,但學 校也有權決定接不接受他。

3、管理學校的權力將從各級政府轉移到家長手中,

他們將用入學與否來表達對學校的好惡,而這直 接影響到學校的興衰。

1991《美國 2000 年教育 政策》(America 2000:An Education Strategy) (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1)

老布希於 1991 年所提出,文中特別強調市場競 爭與家長選擇權的重要性,並提出四項新的選擇方 案供家長選擇。

1991 《成果取向學校法 案》( Outcome-Based Schools Act) (引自黃 嘉雄,1998:147)

明尼蘇達州(Minnesota)議會於 1991 年通過,

開始實施跨學區的學校選擇計劃,然而實施後,跨 區就讀的學生甚少。

1994《目標 2000 年:美 國教育法案》(Goals 2000 Act :Educate America act) (U.S.Department of ducation,1994)

1、係 1994 年柯林頓就任後所提出,其在全國教育 目標中增列第八項的「家長參與」,要求學校須 積極建立與家長合作的夥伴關係,並對家長的需 求提出回應。

2、法案中還規定要設立一個家長資訊和資源中心,

幫助家長獲得有效參與子女教育的知識和技能。

1997 《邁向二十一世紀 美國教育之行動策略》

Call to Action for American Education in the 21st Century(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7)

係 1997 年柯林頓所發表,文中提出十項教育重 點工作,其中第五項即賦予家長更大的公立學校教 育選擇權。

家長選擇

我國 1995《教師法》(立法 院,1995)

本法除了提出新的師資培育制度外,也提到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 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而教師評審委員會必須有一 定比例的家長代表在其中。

(15)

1997《台灣省中小學校 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台灣省政府,1997)

繼台北市於 1995 提出「台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 長會設置辦法」後,「台灣省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 置辦法」也於 1997 年出爐,其中明訂學校家長會應 提供學校改與建議事項、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 件及親師間的衝突,並積極參與學校校務、教務、

訓導、輔導等會議。

1999《國民教育法增修 條文》(立法院,1999a)

本增修條文在家長權力方面,規定校長遴選委 員中家長會代表參與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而且 校務會議議決重大事務時須有家長代表參與。

1999《教育基本法》(立 法院,1999)。

本法第八條關於教師、家長、學生及學校之教 育權責,內容述及:「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 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 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 利」。

英 1988《教育改革法案》

(Education Reform Act 1988)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 1988)

本法案使學校脫離地方教師局的管制,獲得自 行管理財政與聘用教師的權限。

1990《政治、市場與美 國學校》(Politics, arkets and American schools) (Chubb &

Moe,1990:219-225)

1、本書提出學生應可以自由申請進入國內任何一間 學校,但學校也有權決定接不接受他。

2、各州決定每個學生應該分配到的教育經費,各學 區可以視需要而提高配額,各學校也可以自由運 用本校學費所得。

1991 年 全美數以千計的學區開始試辦學校本位管理政 策。(黃嘉雄,1998:147)

1996《教育改革總諮議 報告書》(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

1996:29)

報告書中正式建議政府採取學校為中心的管理 政策,以促進學校發展多元化的特色與學校間的良 性競爭。

1995《中華民國教育報 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 的教育遠景》(教育部,

1995)

校長與教師被賦予治校的權力,同時也必須為 學校的行政與教學負起更大的績效責任。

學校自主

我國

1998《教育改革行動方 案》(教育部,1998)

林清江部長任內主要的教育改革政策即是本方 案,此一行動方案包含十二項教育改革事項,預計 於民國 87 年至民國 92 年投入一千五百多億元來執 行此一方案。其中在國中教育部分就包括了落實學 校本位管理。

1988《教育改革法案》

(Education Reform Act 1988)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Welsh Office, 1988)

法案也提出要增加學校的多樣性,引進中央補 助學校、城市技術學院等新型態的學校,讓家長能 從中選擇。

多樣化 英

1992《選擇與多樣性白 皮書》(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cience,1992)

白皮書鼓勵學校發展多樣性的特色,以提高市 場競爭力。它建議學校可以採取以下的方法發展自 身的特色:專精於一個或多個課程領域(如科學、語 言、音樂)、發展職業性(工、商業)課程、吸引來自 工商業的贊助等等。

(16)

1991《美國 2000 年教育 政策》(America 2000:An Education Strategy) (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1)

本政策所提出的磁性學校、委辦學校等等新型 態的學校,都意在增加學校的多樣性,使家長有更 多的選擇性。

2000《2001-2005 年施 政藍圖》(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2000)

文中指出學校應該要滿足學生日漸多元化的需 求、教育部也要能辨識與迎合顧客的需求﹐以提供 顧客快速、無缺點的服務與高品質的資訊、產品。

我國 1996《教育改革總諮議 報告書》(行政院教育改 革審議委員會,

1996:29)

本報告書中正式建議政府採取學校為中心的管 理政策,以促進學校發展多元化的特色與學校間的 良性競爭。

英 1997《卓越的學校白皮 書》(White Paper:

Excellence in

Schools)(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cience,1997)

1、本白皮書中鼓勵私人企業接管學校。

2、允許將教育機構中部分的管理與服務業務發包給 私人企業。

1990《政治、市場與美 國學校》(Politics, arkets and American schools) (Chubb &

Moe,1990:219-225)

1、所有的團體或組織在政府訂立的都有權設立學校 招收學生,並接受公家的錢。

2、各州將設立「Choice Office」來負責追綜學生 的走向並不分公私立,根據學生數分配教育經 費。

1991《美國 2000 年教育 政策》(America 2000:An Education Strategy) (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1)

本政策提出以教育券、學費抵免賦稅等方案鼓 勵私立學校。

1999《國民教育法增修 條文》(立法院,1999a)

本增修條文中第四條第二項指出國民中小學的 經營方式由公辦公營轉變成可以公辦民營,並鼓勵 民間興學,希望引進民間資源及企業經營理念,以 提昇公立學校經營效率。

私有化

我國

1999《教育基本法》(立 法院,1999)。

本法第七條指出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 由,而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 人辦理。

綜合本節的討論,各國教育改革所強調的重點雖不盡相同,然而

我們還是可從諸多線索中發現其中共同的大方向,即以市場機制作為

教育革新的主要策略。其中犖犖大者,當屬市場競爭,我們可以說市

場競爭就是市場導向的核心,意在透過競爭使學校及教師為了自身的

生存,而力求表現。如此白熱化的競爭與力求表現的心態,是否會被

學校及教師轉化為正面向上的動力,抑或是在公共形象管理與迎合大

(17)

眾口味的過程中,模糊了教育的重點呢?

在教育市場化的模型中,家長一向被視為教育的消費者,因此其 地位與權力也在這波趨勢中拉抬不少,我們的社會愈來愈強調家長的 學校選擇權利與在教育事務上的發言權。然而教育是否真如商店中的 貨品,可以任消費者喜歡就購買,不喜歡就退貨,且消費者真的永遠 是對的嗎?

昔日中央到地方一條鞭的教育管理制度,已無法符合市場化的需 要,學校作為市場中相互競爭的獨立個體,必須有機會發展自己的特 色,必要時更可依照自身的需求,彈性調整教育方針、課程規劃與教 學措施,才能反應顧客需要,爭取自身最大利益。雖然在本節的討論 中,我們看到各國政府似乎都有意要將權力下放到學校層級,但我們 還是有必要停下來深入探討一下學校自主性的限制所在。一般而言,

組織的事務可分為三個層級,即政策性事務、管理性事務與技術性事 務。政策性事務包括組織目標、價值與意義的界定;管理性事務則是 用以維持組織有效運作,如人力、資源的規劃運用、工作的分配與時 間的安排等等;技術性事務則是與生產活動直接關聯的活動,如教學 與輔導(李家宗,1996:40)。若以這樣的分類架構來審思這一波的教 育權力下放,我們會發現學校所獲得的不過是管理與技術性的權限,

而對於政策性的事務依然不容其置喙。以英國《1988 年教育改革法 案》為例,法案中雖然讓學校脫離地方教育當局的管制,而獲得自理 財政與聘用教師等權限,然而其在課程標準與學生成就評量方面,卻 愈來愈受限於中央政府,因此他們能做的,只是在別人決定的遊戲規 則中想盡辦法去競逐那些別人界定的成功。「中央統籌的政權運作,

依然隱入自由市場倫理的背後,垂簾聽政」(張建成,2002:35)。

多樣化與私有化也是市場導向的重要面向。學校為建立自己的品

(18)

給消費者選擇。另外,在意識型態與實際運作上將教育變成私人可以 變賣的財產,才能將自利的動機與競爭的效果完全發揮出來。然而在 這些多樣化表相的背後,是多元兼容的精神與價值,還是更趨於一元 的意識型態呢?另外,在自利與競爭之外,教育是否還有其他的使命 呢?

以上諸多反思與提問,直指教育的本質,攸關教育的成敗,也深 刻影響著身處教育第一線的教師之工作性質。因此,我們有必要在下 一節對這些問題進行釐清。

第二節 市場導向對學校教育的影響

學校是教師的舞台,在深入探討市場導向對教師工作性質產生的 影響前,我們有必要先就其對整個教育大環境造成的影響進行了解。

雖然教育市場化迄今似已成為一股沛然莫之能禦的主流論述,然而,

這種作法的影響力與可行性,持續在學者間引起相當大的爭論。研究 者從相關文獻中,歸納出以下幾個面向,並整合剖析如下:

壹、教育價值體系

Ball(1999)認為最近世界各地的教改,都反映出市場模式與表現 掛帥的特色,大大改變了人們對教育意義、目的與價值的界定。誠然,

將市場邏輯引進教育場域時,勢必會將市場的價值一併引入。贊成市 場導向的學者,認為市場是價值中立或是具正向價值的,如 Chubb 與 Moe(1990)認為市場只是讓分配更有效率、效能與責任的機制,不涉 及價值層面,而 Novak(1982)等人則認為市場導向傳達著勤勞、節儉、

自我、獨立與冒險等正向的價值,這類「企業家精神」與教育的價值

是毫無砥觸的。

(19)

當然也有許多學者持不同的看法,例如,有一些學者就提醒我們 應注意「企業家精神」的負面效應,因爲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的「企業 家精神」,往往與自利或賺錢的動機緊密聯繫在一起(引自石偉平,

2002) ,Grace(1989)更明言市場是鼓勵自私自利的,因為這是市場 運作的基礎。

想要釐清市場究竟會以什麼樣的方式對教育體系造成影響,我們 有必要有系統地比較一下市場體系與教育體系在根本上的差異。在這 方面已有許多學者嘗試分析市場與教育的差異,藉以論証市場邏輯進 入教育場域的可行性。以下就目標、動機、方法、評價標準與關懷焦 點等面向整理相關文獻如表 2-3。(Ball,1994;Gewirtz et al.,

1995:150;McMurtry,1991,引自林逢祺,2002)

表 2-3 市場邏輯與教育邏輯的差異

市場 教育

目標 私有財貨 共享知識

動機 滿足顧客需求 充實受教者能力

方法 買賣的連結 思維的引發

評價標準 顧客的依賴程度 受教者的自律水準

重視的能力 指標性能力 多元能力 關懷焦點 關注形象管理與成本預算

關心學生表現

關注社會與教育目標 關心學生需求

人我關係 強調學校間與學生間的競 爭

強調學校間與學生間的合 作

要言之,教育的終極目標在於知識的共享;而市場的目標則是在 獲取私有財貨。教育的動機在於引導受教者的潛能;而市場的動機則 在於滿足顧客的需求。教育重思維的啟發;而市場只是買賣的連結。

教育的評價標準來自於受教者內在的成長;市場的評價標準則是顧客

外在的行為。教育的價值涉及社會與教育的目標;而市場價值只關注

形象的管理與成本預算。教育的價值重視學生的需求,因此特別關懷

低成就學生;而市場價值則重視學生的表現,因此把注意力集中在資

(20)

優的學生身上。教育價值所推崇的是合作;市場彰顯的價值則是競 爭。教育要求多元能力並進;市場則特重指標性能力的卓越。

當市場邏輯引進教育的場域時,兩者是能並行不悖、相得益彰,

或是存在著難以跨越的鴻溝而註定問題重重? 在此研究者不妄下定 論,待充分討論相關議題,呈現多方論點後,再嘗試於小結部分進一 步討論。

貳、公共教育體制

市場邏輯除了(在形而上)衝擊到教育的價值體系外,也直接對 (形而下的)學校體系造成很大的衝擊。在面對公共教育體系的議題 時,到底我們應該從教育市場化的立場出發,將教育視為一種商品,

還是該從公民社會的理念出發,將教育被視為一種公共財,事實上這 也是許多學者長期以來的爭論焦點(蘇峰山,2001:2)。

贊同市場化的學者多從消費權的角度出發,認為公共教育不一定 只能限於公立學校,我們應該賦予它新的意義(Hanus,1996:13),而 引入市場機制,使教育體制多元競爭發展,更能彰顯民主社會對異己 的容忍,也有助於社會的民主自由(White,1988:197)。

反對市場化的學者則認為市場導向並不符合民主社會的理念,因

為在市場導向潮流之下,私人與個人的觀點常被置於各種論述的首

位,而公共與集體的觀點則大大受到忽略。這將助長學生眼中只有競

爭,忽略了人性中良善的潛能與人類共生的社會情感,進而造成社會

的分化,也危及民主社會的正常運作(Grace ,1989:214)。而且,在

真正的市場裡,可以丟棄不良的產品,但在教育上,卻不能把低「生

產力」的學生棄之不顧(Brown,1995)。Apple(2001c:29)就觀察到近

年來許多政府迫於財政困難,紛紛把一些公共的責任轉移給非正式部

(21)

門執行,如公共教育,連同一些健康服務、社會安全與照顧年長等工 作,一起被拋給地方社群與家庭。然而這些地方社群與家庭,是否都 有能力去負擔這些任務,並提供良好品質的服務呢?其後果是不是在 未來還是要付出更大的社會成本來彌補呢?這都是很值得我們深思 的。

總之,要思考公共教育體系應不應該市場化,我們先必須認清公 共教育體系的目的,Green(1990:316)在《Education and State formation》一書中追溯近代西方各國國民教育的起源、發展與異同,

他在結論中指出,公共教育體制除了經濟上的考量外,還肩負著維持 社會的統整和諧、價值的保存傳遞與致力於人類解放的重任,在此基 礎上,市場機制與放任主義在公共教育中是不適當的,因為它將大大 破壞公共教育的基礎。因此有不少學者認為至少在義務教育階段,教 育應當被視為一種公共財,普遍照顧學生做為未來公民的權利與需 要,不因個人的階級、種族與性別的不同,而有不公平的待遇(如張 建成,2002:102)。

參、學校效能

各國紛紛將市場導向引入教育體系之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希 望能對飽受詬病的公立學校效能起振衰起蔽之效。Cubb 與 Moe(1990) 便代表這樣的觀點,他們認為現今公立學校的民主控制導致了學校效 能的低落,只有透過市場控制才能真正提升學校效能。Coleman(1992:

260)也認為市場導向一旦引入教育中,不論是學校或是學生、家長都 將更有動機去改善現況,學生與家長力求改善自己的行為與成績,以 獲得好學校的入學資格,學校在力求改善自身體質以吸引更多學生入 學時,也將有更大的動機去進行提高效能的教育革新。

(22)

放學校選擇權將對學校產生如下的影響:表現不佳之學生的抱負水準 明顯提升;中輟生復學機率提高;學生對學校的滿意度提升;在校內 學習成功的學生明顯增加。Hoxby (1994)與 Peltzman(1993)在美國 的研究,也証實學校選擇對學生成績有正面影響,Rapp(2000)更從大 規模的量化研究中證實,學區內的學校選擇會使老師工作更勤奮。

持相反意見的 Cookson(1994:83-87)則認為,這些少數而零星的 研究成果是可議的,因為其性質屬試辦,且在許多研究中背景變項並 沒有被有效控制(如家長社經地位),因此許多研究高估了市場的力 量。更有學者(如 Lauder et al.,1999:16)研究指出,市場導向無法 提升學校效能,反而是受傳統政府管制較強的學校其學生學業成就較 高。Woods(1993)曾試圖解釋為何市場力量跟學校效能不見得有太大 的關聯,他認為只有少部分的家長會把學校學業聲望做為第一考量,

大部分的家長還是無法排除其他社會與個人因素(如交通的便利性與 經費)的考量。因此,透過選擇使效能好的學校在競爭中勝出,效能 差的學校在競爭中淘汰這樣的假設基本上是不成立的。

以上所討論的效能,都是以量化的學生成績表現做為判斷基準。

正如 Ball(1999)所言,市場模式與表現掛帥要發揮作用,就必須要 有客觀的判斷、分類與評鑑的機制,而這大部分都要以可測量的結果 作指標,不能被測量的任務與活動就很有可能被視為「沒價值」,然 而事實絕非如此。Brown(1995)也指出教育、健康服務、社會安全與 照顧年長等工作,並不適用於市場範疇,因為在這些人性服務中,過 程與結果一樣重要,且其中人與人的互動品質是很難測量的,因此我 們必須理解這種被市場窄化的效能觀是有其侷限性的。

肆、學校文化

從上一段的討論我們可以得知,在市場導向的框架中討論學校效

(23)

能,似乎清一色皆以可以量化的效標為主(如學生數、學生成績),這 樣的取向反應在學校組織運作中,將產生什麼樣的學校文化呢?

贊同教育市場化的學者較少處理這個問題,他們只是認為學校本 位與學校競爭將使學校更有自主權,教師也被鼓勵參與學校管理,這 將使學校形成一種新的專業協同文化。(Nias, Southworth &

Yeomans,1989:184)

相對而言,對市場導向採取較保留態度的學者,就比較認真思考 這個問題,如 Ball(1994:71)認為市場導向使傳統學校公共福利的文 化,轉變為營利與生產的文化,「我們以學校學生數的多寡來決定學 校經營的優劣,因此學校的本質改變了,它成為在市場上銷售的商 品,因此在行政運作上就不得不投注很多的心力在形象管理上,造成 包裝重於品質的經營文化」。Apple(2001b:416)更進一步指出學校將 把愈來愈多的時間與精力,花在維持與提升學校的良好公共形象,而 非在課程與教學之上。關於市場脈絡中學校在形象管理上的作法,

Gewirtz 等人(1995:127)有詳細的描述,他們指出在市場的脈絡下,

學校的文宣引進了許多商品廣品的特色(如文字力求精簡而聳動、外 觀力求華麗而精美),而學校建築、學生制服的裝點,也成為各校吸 引學生的重要工作。另外,與媒體及當地優秀小學保持良好關係,以 及各式各樣的公關活動更成了「行銷學校」的重頭戲,在這種工作氣 氛下,老師就常感到行銷的壓力:

之前我們的 open evenings 總是充滿輕鬆、愉悅的氣氛,一

切都是很非正式的,然而現在同事們都感到緊張焦慮,我們

有促銷學校的壓力,而行政人員也會不時走動,確定所有的

事都在掌控中。(引自 Gewirtz et al.,1995:128)

(24)

的潛在課程,這時我們就常在學校中聽到類似以下的對話:

「我在這個學校值 2200 英磅!」 「2200 英磅?恐怕沒哪麼多!

你應該轉到 Riverway(另一所學校),看看在那裡值不值這 個價錢。」(引自 Gewirtz et al.,1995:176)

在這種舉凡人、事、物皆被量化定價的市場脈絡中,學校自然會 把關注移到表現優異的學生身上,獎勵他們對學校的貢獻,並運用各 種正式與非正式的方式選擇「奇貨可居」的學生進來,並訂立學校與 家長的契約,限制學生轉學(Gewirtz et al.,1995:163-164)。在這 同時,學校也傾向拋棄照顧社會上與教育上弱勢的責任,因為特殊學 生在競爭市場中被視為負債(liability),很可能會拉下學校在排行 榜上的名次,直接影響組織生存。

此外,也有學者注意到在競爭的強大壓力下,學校常會用膚淺的 方法解決深沉的問題,只關心表現出來的問題,而不顧意多花時間去 探討其中蘊涵的問題,如處理問題學生時,不會去思考其問題背後的 原因,而只想盡力減少其對學校的傷害: 「如果你繼續這樣表現的話…

我們這裡不需要你,我們會找比你更好的人進來學校…」(Gewirtz et al.,1995:159)。

伍、課程與教學

課程與教學是教育的核心,它決定著教育的品質與成敗。將教科

書開放,導入市場機制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要打破一元化的思想與

國家意識型態的箝制(歐用生,2000)。採樂觀態度的學者認為,在市

場的脈絡下,不但課程的規劃會日趨多元開放,人們也會特別強調教

學與評鑑的多樣化。

(25)

然而也有學者認為在市場競爭中,教科書的決定不得不把競爭與 成本效率納入考慮,並與政治、經濟與文化等重重限制妥協,而大大 壓縮了自身的主體性。國外就有研究指出開放教科書市場並沒有達到 多元兼容的目的,而只是從政府的壟斷轉成少數書商的壟斷,甚至加 深貧富之間所受待遇的差距。(Apple, 2001c:55)

也有學者(Ahonen,2000; Helsby,1999:82)觀察到標準化的競爭 考試使老師們放棄多元啟發的教學法,而改用「較安全」的傳統單向 講述、灌輸、死背等教學方式。因為人們對他們的教學,最終仍是以 學生成績輸出論成敗,長此以往,教師的工作將難免被簡化為專門知 識加上教學技術,作為人師的社會責任恐怕會完全被排除

(Lawn,1990:389)。這也難怪 Ball(1999)認為市場模式下的新教師專 業定位,將「驅走教師的心靈」。

陸、社會公平

贊成市場導向者認為學校(在種族與階級上的)隔離是一個事 實,但是若用人為的手段企圖達成融合,不但容易引起家長反彈,而 且效果常常不好。因此,倒不如透過市場機能,讓家長自由選擇學校,

進而達成各種族、階級的學生的自然平衡(張德銳,1998:114)。

Coleman(1992:261)也認為現行的教育體系早已存在著嚴重的階層 化,只是之前在沒有學校選擇的情況下,這種階層化常是基於種族與 階級,增加家長選擇權並不會強化社會階層化,而只是使階層化轉而 基於學生行為與成績表現。在公開公平的競爭規則下,學校、教師與 學生各發揮潛能,成效佳者獲得更高的獎賞與更好的機會,若因此而 形成學校、教師與學生間的差異,並不違反功績主義的公平原則。

然而,許多研究發現中產階級活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有較佳的

(26)

(Lauder et al,1999:43-44;Woods,1993)。擁有豐富資源與良好品 牌的學校,也更有機會在市場中取得發展,甚至可自訂學費,排除來 自中下階層的學童。一些在英美進行的實證研究,更證明了市場導向 的教育改革將使學校內與學校間的差異與隔離日漸擴大,投注在學習 障礙學童身上的資源不斷被剝奪,加深現有的不平等狀態(Elmore &

Fuller,1996;Gewirtz et al.,1995:189-190)。

除了上述教育市場化將直接帶來的教育機會不公平外,也有學者 提醒我們思考市場模式在「文化政治」上的意涵。因為在新自由主義 主張的教育市場中,教育變成了一種標準化的商品,而價值也被化約 為標準化的表現指標。再仔細去分析這些標準,會發現多是新保守主 義的知識、價值與行為規範,因此,教育市場也順理成章成了中上階 級合法化與再製自身階級利益的工具(Apple,2001b:416;

Ball,1993a)。

柒、小結

提出本節結論前,先將本節的討論整理如下表 2-4,以供參考。

表 2-4 市場導向對學校教育的影響

面向 正面意見 反面意見

教育價值體系 *市場只是讓分配更有效率,不 涉及價值層面 (Chubb &

Moe,1990) 。

*市場導向傳達著勤勞、節儉、

獨立、冒險等正向價值 (Novak,1982) 。

*市場是鼓勵自私自利的 (Grace,1989) 。

*市場中表現掛帥,不能被測量的活 動就很有可能被視為沒價值 (Ball,1999) 。

*市場價值在許多層面上與教育價 值相抵觸 (McMurtry,1991) 。 公共教育體制 *公共教育不一定只能限於公

立學校,我們應該賦予它新 的意義 (Hanus,1996:13) 。

*市場機制能使教育體制多元

*市場使人眼中只有競爭,忽略人類 共生的社會情感,進而造成社會 的分化,也危及民主社會的正常 運作 (Grace,1989:214) 。

(27)

競爭發展,更能彰顯民主社 會對異己的容忍

(White,1988,197) 。

*至少在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應當被 視為一種公共財,普遍照顧學生 做為未來公民的權利與需要 (張 建成,2002:102) 。

*公共教育體制肩負著維持社會的 統整和諧、價值的保存傳遞等重 任,而引進市場機制會大大破壞 它的基礎 Green(1990:316) 。 學校效能 *市場控制才能真正提升學校

效能 (Cubb & Moe,1990;

Coleman,1992: 260) 。

*學校選擇對學生成績有正面 影響(Hoxby,1994;

Peltzman,1993) 。

*學區內的選擇會使老師工作 更勤奮 (Rapp,2000) 。

*市場導向無法提升學校效能 (Lauder et al,1999:16)。

*效能差的學校在市場中會被淘汰 的假設基本上是不成立的

(Woods,1993)。

學校文化 *學校本位與競爭將使學校形 成一種新的專業協同文化 (Nias, Southworth &

Yeomans,1989:184) 。

*市場導向使傳統學校公共福利的 文化轉變為營利與生產的文化 (Ball,1994:71)。

*學校將把愈來愈多的時間、精力花 在提升學校的公共形象,而非在 課程與教學中

(Apple,2001b:416)。

*市場競爭將形成學生如商品的潛 在課程(Gewirtz et

al.,1995:176)。

課程與教學 *開放教科書將打破一元化的 思想與國家意識型態的箝制 (歐用生,2000) 。

*市場導向鼓勵課程、教學與評 鑑的多樣化。

*教科書在開放市場中也不得不與 政治、經濟和文化種種勢力妥 協,而壓縮了自身的主體性 (Apple,2001c:55)。

*標準化的競爭考試將使老師們採 用「較安全」的傳統單向講述、

灌輸、死背等教學方式

(Helsby,1999:82;Ahonen,2000)

(28)

。 社會公平 *在公開公平的競爭規則下,學

校、教師與學生各發揮潛 能,成效佳者獲較高的獎 賞,並不違反功績主義的公 平原則

(Coleman,1992:261) 。

*中產階級較容易從學校選擇權中 獲利。(Woods,1993;Lauder et al,1999:43-44)。

*市場選擇成了中上階級合法化與 再製自身階級利益的工具

(Ball,1993a;

Apple,2001b:416)。

在本節的討論中,表面上我們看到兩派人馬在教育價值體系、公 共教育體制、學校文化、學校效能、課程與教學、社會公平等議題上 進行激烈的爭論。然而,當我們進一步深思,會發現爭論的癥結其實 並非這些表面的議題,而是隱身在這些議題背後,壁壘分明的價值之 間的衝突。於是乎,市場模式不再只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性問題,它更 涉及界定意義與分配資源的政治問題。從現實局勢來看,市場價值在 這場文化政治角力中似乎淩駕了一切,而這背後又傳遞著什麼訊息呢?

研究者在此提出六個問題來檢視市場導向蘊涵的意識型態,並統攝本 節的討論,這些問題包括:(一)誰應該上學?(二)學校教育目的 應該為何?(三)我們應該教孩子什麼?(四)學校的走向與政策應 由誰決定?(五)誰應該支付學校費用?(六)市場論述忽略了哪些觀 點?

(一)誰應該上學?

市場導向一味運用成本效益的概念來思考教育的運作,雖在義務 教育階段,依據憲法揭櫫的平等精神,所有學童的受教權受到一定的 保障,然而在中等教育階段以後,市場邏輯似乎傾向於讓具有雄厚資 本的子弟有較多的機會拾級而上。

(二)學校教育目的應該為何?

在教育的市場論述中,「計其功、謀其利」似乎成了教育的主要

(29)

目的。在國家層面,教育是進行國際經濟競爭的重要工具;在個人層 面,教育在訓練個人獲得將來從事經濟活動的知識技能。然而,教育 的本質、目的等等深富文化與民主深義的內涵,在白熱化的市場競爭 中常被忽略、窄化了,一味強調教學成效,也可能使我們無視學生的 個別差異與潛在需求。

(三)我們應該教孩子什麼?

市場論述認為巿場機能會透過供需平衡,來決定甚麼課程與訓練 符合學生需求。然而,此時隱藏在教育背後的使命是甚麼?是歷史文 化使命或道德養成使命,還是僅止於文憑與執照?前者似乎過於神 聖,後者卻非社會大眾所樂見,其平衡點的拿捏,實為教育工作者必 須格外謹慎的。另外,甚麼樣的標準可以稱為是合格的教育內容? 是 國家設立的統一課程標準,或是由各學校本身透過市場回饋而調整建 構?其間的問題錯綜複雜,有進一步商榷的必要。

(四)學校的走向與政策應由誰決定?

根據 Croft 與 Beresford (1992)的說法,對「參與」的解讀大致有 兩種主要觀點,其一是以顧客的需求為優先,將人們當成顧客,商品 化他們的需求。而另一派的觀點則強調參與的空間,重視發言的權力 及授權的觀念。在市場論述中我們看到的幾乎全是第一種觀點,他們 把家長比喻成在超級市場買東西的消費者,看到滿意的才買,買了不 滿意的還可以退貨,這種權力過於失衡的狀態可能導致的負面影響,

也是我們不應忽略的。

(五)誰應該支付學校費用?

隨著市場論述的入侵,成本效益、使用者付費等概念大大影響教

育決策的討論,政府也似乎有意搭這班順風車之便,推卸在教育經費

上的負擔。然而,正如張晉芬(2001)所分析,並無明確證據顯示市場

競爭與效率有正向關係,而全盤運用市場邏輯到公共部門也不見得能

(30)

家社稷之福。

(六)市場論述忽略了哪些觀點?

開放市場中,學校組織的新工作秩序特重彈性與自主,以快速回 應消費者的需求,而教師的自主愈來愈不是基於自身的專業判斷,而 是屈服於家長需求與市場法則。正如 Smyth 與 Shacklock (1998)所言,

市場論述、行銷觀點至今已經變成了一種霸權(hegemony),它大大壓 縮了教師專業的空間,他們更提醒我們,除了市場論述之外還有許多 其他的論述,如教育論述、教學論述、公民論述等等,我們不應該讓 這些多元的論述失去聲音,而造成單面向的教育。

第三節 市場導向對教師工作性質的影響

在上一節的討論中,我們就市場導向的教育改革可能對學校教育 造成的衝擊,回顧整理了當代學者的論辯,接下來我們將進一步把焦 點置於學校教育中第一線的工作人員—教師身上,深入探討市場導向 對其工作性質可能造成的影響。

1990 年代以來,有不少學者開始關心教育改革對教師工作的影 響(Ball,1999;Churchill et al.,1997;Helsby,1999),其中都不免 提到市場導向對教師工作的衝擊(如 Helsby 在《Changing Teachers’

Work》一書中提到 market forces 或 marketization 不下 30 次),而 這些研究的結果大部分都是令人憂心的,例如:

教師的現代史是一連串地位的降低、自主權的喪失、健康的

惡化、士氣的低落以及對外來控制與日俱增的屈從。許多研

究詳述了各國為了使學校成為市場導向、市場管理的社會組

織而對教師角色進行控制的過程…,久而久之,教師失去了

對於自身工作情境最基本的權力與控制。(Harris,1994:

(31)

108)

面對這樣的環境鉅變,不同的學者基於不同的觀點,在思索其對 教師工作的長遠影響時有著兩極化的看法。其一是以此為契機,認為 眼前的黑暗只是教師工作向上提升的過渡期,因為教師的工作要提 升,首要任務就是振興教師的專業地位,專業地位是要自己爭取而 來,不應是別人授予的(Granström, 1996),而市場的競爭正提供了 一個爭取專業地位的良好背景,使教師有機會在這一波改革中從邊陲 的地位一躍成為真正的專業(Robertson &Trotman,1992)。其二是以 此為危機, Young 與 Levin(1999)指出,近年來世界主要工業國家的 教育改革皆隱藏了兩個主要的意識型態,即市場機制優於政府機制與 對教育人員專業性的強烈不信任,後者可由近年來美國的教育高峰會 出席人物多是政治與產業界的領袖,而幾乎沒有教育社群的代表看出 端倪(Good,1997)。在這兩股力量的激盪下,教師的地位每下愈況,

而他們面臨的困境卻未受到應有的重視(Villegas -Reimers &

Reimers, 1996) 。尤有甚者,公共服務的專業控制轉向市場結構的 消費者控制的過程中,許多對教師工作與效能的惡意論述(如教師坐 領乾薪又不認真工作、工作輕鬆假日多又常喊累),也起了推波助瀾 的效果(O'Hear,65-66),教師工作因而註定每下愈況。

以下研究者從相關文獻的討論中歸納出對於說明當今國中教師 工作性質至為重要的面向,析論市場導向對教師工作性質可能產生的 影響。

壹、自主權

教師自主權是指教師在進行教學、輔導與行政的過程中,能依其

專業知能做出專業判斷與行動,而不受外力的不當干擾與影響。討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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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ive Problem Solving Model),當中包涵六個步驟(1992) 13 。 Isaken & Treffi nger(1985)並將此套思考策略於資優教育的課程設計中應 用。到2000年,Treffi nger, Isa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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