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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總 部 教 育 局
Education Bureau
Government Secretariat,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本局檔號 Our Ref : EDB(SDCT)3/PRO/10/1/1 電話 Teleph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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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全港中學、小學、特殊學校(只提供非本地課程的學校除外)及 幼稚園校監/校長
各位校監/校長:
全港學校分階段復課的相關安排
由於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爆發,全港學校(包括幼稚園、小學、中 學、特殊學校及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自農曆新年假後一直未復課。
鑑於近日疫情有緩和跡象,教育局聽取了衞生專家及學校的意見,認為學 校有條件分階段、有秩序地逐步復課,並實行半日上課,以減低感染風險 及讓學校有較大空間清潔校園。有關復課時序詳見附件一。
預防措施
學校必須為復課預先做好準備。環境衞生方面,學校應全面清潔及 消毒校舍(包括寄宿部,如適用)。尤其須注意課室、特別室、洗手間及小 賣部(如有)的衞生。學校亦應提醒教職員及學生注意個人衞生,包括正確 清潔雙手及佩戴口罩。學校應在校舍當眼處貼上 2019 冠狀病毒病的健康資 訊(例如手部衞生、咳嗽禮儀),以及善用衞生防護中心提供的網上資源,
加強教職員及學生的警覺性。有關資源可於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網頁下載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資源>網上資源>傳染病>2019 冠狀病毒病)。
學校須要求家長確保學生每天回校前量度體溫,並帶備已有家長簽 署的量度體溫記錄表回校,教職員亦須在每天上班前量度體溫。有發燒或 出現呼吸道感染徵狀的教職員和學生,均不應上班/上學。在校舍出入口,
學校應為教職員、學生、家長及訪客量度體溫。如發現有學生發燒或出現 呼吸道感染徵狀,校方應儘快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以及提醒他們儘早求診。
學校亦應提醒家長須為學生預備口罩。所有人士,包括教職員、學生、家 長及訪客須在校園內戴上口罩。學生在乘坐校車時,亦必須戴上。學校亦 應促請校車營辦商及保姆車營辦商執行在車上戴上口罩的規定。
課堂及時間表安排
為減低受感染的風險,學校應確保學生不論小息、參與活動、在洗 手間或小賣部排隊時,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在中小學的課堂上,學校要 以「面對背」方式單行排坐,以及教師要以單向方式授課,原來並排放置 的學生書桌亦須放置為單行,並盡量使用課室/環境的空間,以保持學生 之間的距離。此外,為避免大量學生在校舍出入口或操場聚集,學校應按 校本情況,靈活調動上課時間表,安排學生分批上學、放學及/或小息。有 寄宿部的特殊學校,如在課堂以外為宿生安排活動,同樣須保持適當的距 離,以及提醒他們注意個人衞生。
學校不應在進行課堂以外的另一個半天安排學習或其他活動,避免 大量學生一整天在學校活動1。倘若個別學生有需要回校,學校應妥當安排 學生在校內午膳,並確保包括食堂內的坐位分佈、間隔等安排符合衞生防 護要求。
關顧學生
在復課初期,班主任應了解學生在停課期間的生活和學習情況,關 注學生及其家人的健康情況。班主任應為學生訂定班中健康守則;並提醒 學生留意個人衞生,特別是戴口罩和洗手的正確方法,以及有病便不要上 學。另一方面,由於學生停課期間不用上學、減少社交活動和外出的機會,
生活規律受到影響,部分學生可能產生負面情緒和精神壓力,在復課初期,
學校的輔導教師、學校社工和班主任等專業人員須留意學生的精神狀況和 行為表現,以提供適切的情緒支援。
呈報個案
學校須要求教職員及學生一經證實以下兩種情況後,有關教職員或 家長要即時通知校方,以便校方制訂應變措施,學校亦須通知本局有關資 料:
(i) 員生證實染上 2019 冠狀病毒病;
1 特殊學校會按照學生的需要及學校的情況(例如部分學校設有宿舍部)實施半日或全日上課的安排。
(ii) 員生被衞生署界定為 2019 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的「密切接觸 者」2。
準備工作
為協助學校做好復課準備,本局正擬訂「2019 冠狀病毒病學校復 課指引」,並會儘快上載至教育局網頁供學校參考:教育局 > 學校行政及 管理 > 一般行政 > 有關學校 >預防傳染病在學校傳播 > 預防傳染病指 引 > 2019 冠狀病毒病學校復課指引。為保障員生的健康,學校務必遵照有 關指引做好防疫措施。
在幼稚園方面,雖然大部分的校園衞生防疫措施均適用,但由於幼 稚園的教學模式和運作情況與中小學有別,我們會就此另行提供適用於幼 稚園的部分。
學校應在復課前通知家長有關復課安排,並提醒家長須注意的事 項,而家長亦須為子女申報健康資料,有關家長信可參考附件二。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所屬的高級學校發展主任或高級服務主任聯 絡。
教育局局長
(劉穎賢 代行)
2020 年 5 月 5 日
2 「密切接觸者」一般指曾經照顧患者、與患者共同居住或曾經接觸過患者的呼吸分泌物和體液的人士。
附件一 中學、小學、特殊學校及幼稚園分階段復課安排1
學校不同級別的復課日期如下:
復課日期 中學 小學 幼稚園 2 特殊學校
5 月 27 日
(星期三) 中三至中五 -
-
群育學校、視障兒童學校、聽障兒童學校(中小學部的復課次序 跟從普通中小學)
6 月 8 日
(星期一) 中一及中二 小四至小六 -
輕度智障兒童學校、中度智障兒童學校、視障兼智障兒童學校 內的輕度或中度智障學生(中學部先行復課,學校會另行通知 家長小學部的復課日期)
6 月 15 日
(星期一) - 小一至小三 幼稚園高班3
嚴重智障兒童學校、肢體傷殘兒童學校、視障兼智障兒童學校 內的嚴重智障學生(中學部先行復課,學校會另行通知家長小 學部的復課日期)
醫院學校(學校亦會參照個別醫院的建議調整復課日期)
1. 若個別家長對復課有所顧慮,可考慮讓子女留在家中,而學校應彈性地處理學生告假事宜。
2. 考慮到幼稚園有較高感染風險,在本學年只安排幼稚園高班復課。有關安排適用於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及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
3. 一般指取錄5歲學童的班級。
附件二 (學校名稱)
2019 冠狀病毒病 學生復課安排
(學校宜因應校本情況加以增刪或修訂)
各位家長:
1. 教育局於本月5 日宣布全港學校分階段、有秩序地逐步復課,原則上實施半日 上課。本校的復課安排如下:
年級 復課日期 上課時間 放學時間
2. 在停課期間,學校已全面清潔校舍並消毒,並已促請全校教職員、小賣部人 員、校巴/保姆車司機及保姆加強衞生防疫措施,確保個人及學校環境衞生。
此外,學校也要求所有服務學生的員工(包括校車及保姆車司機,以及隨車 人員)每天回校前量度體溫。任何教職員如有發燒,均不可回校。
3. 學校會盡力保持校園衞生及保障學生的健康,希望在復課後,學生能在安全 的環境下,逐漸回復正常的校園學習生活。惟鑑於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疫情仍 可能有變化,學校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情況,家長亦需密切注意教育局及學 校的最新公布。
4. 要讓學生在清潔和安全的環境下學習,家長及同學們的合作至為重要。我們 懇請家長除了加強家居衞生外,還嚴格落實下列措施:
4.1 留意子女的健康狀況,如出現病徵,尤其發燒,切勿上學,並立即求醫;
4.2 每天上課前為子女量度體溫,並每天填寫由本校提供的「量度體溫記錄 表」(表格 A),簽署後由學生帶回學校;
4.3 為防感染,請促請學生每天上學時包括乘坐校車、保姆車或其他交通工 具)必須戴上口罩,並帶備紙巾。
4.4 為提高教師對學生健康情況的警覺性,請家長填寫「學生外遊及健康狀 況申報表」(表格 B),提供以下四項資料:
(a) 14 天內的學生外遊紀錄;
(b) 學生是否曾經確診;
(c) 照顧學生、或與學生同住的人士的健康情況;
(d) 學生的健康狀況。
家長簽署後請在復課的第一天或以前交回學校。曾染病並已痊癒的學生,
如仍在強制隔離的 14 天內,切勿回校上課。
4.5 復課後,家長一經證實以下情況,請即時致電(電話號碼)通知本校(老 師姓名)老師,以便校方採取應變措施及通知教育局:
(a) 學生證實染上 2019 冠狀病毒病
(b) 學生被衞生署界定為 2019 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的「密切接觸者」
5. 原定在停課期間舉行的考試/測驗/活動將延期至(有關日期)舉行/取消。
6. 希望在各方努力下,我們早日走出疫情陰霾,師生及家長都儘快回復正常健 康的生活!
< 校長簽署 >
<校長名稱 >校長
二零二零年 月 日
註: 「密切接觸者」一般指曾經照顧患者、與患者共同居住或曾經接觸過患者的呼吸分泌物和體液的人士。
表格 A
(學校名稱)
量度體溫記錄表 (每月一張,可貼在家課冊上)
1. 每天上學前,家長/監護人須為學生量度體溫,有關正常體溫讀數範圍,請參考衞生防 護中心的《體溫監測須知》內的「體溫量度的參考」,請瀏覽
https://www.chp.gov.hk/files/pdf/guidance_note_on_monitoring_of_body_temperature_chi.pdf)
學生如有發燒,切勿回校,應立刻求醫並向校方請假,留在家中休息。2. 每天記錄學生體溫後,請家長/監護人簽署作實,然後學生交回學校負責教職員/班主 任查閱。
3. 放假期間,家長/監護人亦須填寫「量度體溫記錄表」。
學生姓名: 班別: 學號: 月份:
日期 量度體溫時間 溫度 家長/監護人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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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B
(學校名稱) 2019 冠狀病毒病 學生外遊及健康狀況申報表
學生姓名: 班別: 編號: 性別:男/女
請填妥下列表格交回學校 (在適當方格上加上「」號)。
甲部 ─14 天內的學生外遊紀錄
本人子女在復課前 14 天內沒有離開香港
本人子女在復課前 14 天曾到訪香港境外的國家/地區
離港時期:由 2020 年___ 月___日(離港日期) 至 月 日(抵港日期) 外遊地點(請列明國家及城市):
乙部 ─ 學生是否曾經確診
本人子女沒有證實患上「2019 冠狀病毒病」。
本人子女曾證實患上「2019 冠狀病毒病」,並已痊癒。
留院日期:由 月 日 至 月 日 丙部 ─ 照顧學生、或與學生同住的人士的健康情況
照顧本人子女、或與其同住的人士均沒有證實患上「2019 冠狀病毒病」。
照顧本人子女、或與其同住的人士中,有證實患上「2019 冠狀病毒病」,現已經痊癒/
仍留院醫治/出院進行藥物治療 (請刪去不適用者)。
該患者和本人子女的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照顧本人子女、或與其同住的人士中,並沒有被衞生署界定為 2019 冠狀病毒病確診 個案的「密切接觸者」。
丁部 ─ 學生的健康狀況
本人子女沒有咳嗽、氣促、呼吸困難或咽喉痛等徵狀。
家長/監護人簽署 : 家長/監護人姓名(正楷) : 日期 :
註:「密切接觸者」一般指曾經照顧患者、與患者共同居住或曾經接觸過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和體液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