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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如 何 幫 助 有 精 神 健 康 問 題 的 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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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如 何 幫 助 有 精 神 健 康 問 題 的 學 生

有 精 神 健 康 問 題 的 學 生 需 要 醫 護 專 業 人 員 (包 括 精 神 科 醫 生 、 臨 床 心 理 學 家 或 醫 務 社 工 )的 診 治 和 跟 進 , 學 校 的 角 色 是 在 校 內 支 援 這 些 學 生 , 作 出 配 合 。 以 下 是 學 校 在 制 定 及 提 供 有 關 的 支 援 措 施 時 需 留 意 的 重 點 , 供 學 校 參 考 。 此 外 , 學 校 亦 可 參 閱 《 學 校 行 政 手 冊 》 第 三 章 內 「 學 校 應 適 切 地 照 顧 患 有 精 神 病 的 學 生 」 部 分 : 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regulations/sch-admin-guide/index.html。有 關 各 種 精 神 病 的 詳 細 資 料 , 請 瀏 覽 下 列 醫 管 局 的 網 址 :http://www.ha.org.hk/kch/chi/education/edu-index.html。

A. 及早識別有精神健康問題而需要支援的學生

(i) 學校應設立機制,找出已確診的個案 (例如:於每年學期初發出家長通告,請求家長填報 學生的健康狀況,包括精神狀態等)。此外,學校需遵守《個人資料(私隠)條例》,家長 是否申報學生的健康狀況,純屬自願性質。學校要尊重家長的決定,並確保在未得家長 同意的情況下,不會將有關資料公開。

(ii) 為及早識別高危的學生,教師應留意以下的行為表徵,例如:

 成績下滑,與該學生一貫的表現不一樣

 長期或頻密缺課

 不能集中完成功課及日常事務

 持續一段時間出現行為和/或情緒問題

 長期感到疲乏和倦怠

 情緒容易失控

 表現畏縮、難與朋輩相處

 受到朋輩孤立

B. 主動接觸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學生

學校宜委任一位有相關知識及技巧的學校同工(例如:學校社工)主動聯絡有關學生和家長,瞭 解他們的需要,以及根據學生在學校的適應情況,向老師提供意見、統籌跟進工作,並在有 需要時,負責聯絡有關專業人士/部門及作出轉介等。

C. 設立跟進及支援機制

(i) 學校應舉行個案/檢討會議,因應學生在不同階段的需要,進行檢討和調較相應的支援策 略。每個階段的長短因人而異,不同的階段包括:

 病發初期及治療初期,使用的藥物及份量可能仍在調節中

 自殺高危期 (例如在剛復課初期、病情復發、學校有人事變動)

 康復/穏定期,病情尾聲

(ii) 學校可透過個案會議找出學生的保護因素(protective factor)和危險因素(risk factor)。一些可 能提升個人抗逆力並減低危險行為(如企圖自殺)風險的因素稱為「保護因素」;而可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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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個人危險行為風險的因素稱為「危險因素」。需要加強的保護因素包括學生的強項和 正面思維、家人、朋友、老師的支持和鼓勵等,而需要減少的危險因素則包括缺乏適應 技巧、缺乏家庭的支援、與朋輩相處有困難等。

D. 設立機制讓有關的持分者共同參與支援

學校應成立一個跨專業團隊去計劃及評估為學生提供的支援策略,並定期監察、評估及檢討 學生的情況和支援成效。團隊的成員包括教職員(例如:訓輔老師、駐校社工、學生輔導人員、

班/科系主任)及其他專業人士(例如:精神科醫生/護士、臨床心理學家、教育心理學家、家庭/

醫務社工)。除此之外,學校宜邀請家長及有關學生一同參與。

E. 加強家庭及學校的溝通

(i) 學校與家長應建立緊密及定期的溝通,而溝通的過程應集中事件本身及解決問題的方法。

(ii) 學校需定期讓家長知悉學生的表現,可透過記事簿、日誌、及電郵記錄學生的進展,包 括成功的例子、遇到的困難及學生的情緒表現等。

F. 訂定合適和有效的支援策略

學校宜有彈性地,以包容及耐心的態度,協助學生減輕壓力源頭,幫助他們重建自信心及增 強適應技巧。學校亦應為有需要的學生訂定合適和有效的支援策略,例如:

 接受學生在專注和思考方面的困難,給予學生充足時間回應問題和指示

 如有需要,修改時間表(例如: 學生在復課初期可以有較彈性的上課時段)

 運用多元化的教導技巧和方式 (例如:視覺策略、精簡指示等)

 於病發初期,盡可能減輕學生的功課壓力

 按學生的需要及專業人員建議提供特別考試安排,如準備一個寧靜的地方作小休及/或提 醒專注

 當學生感到十分緊張和壓迫時,可考慮提供一個安全、寧靜地方稍作休息,減少受到刺 激的機會

 以簡單直接的語氣與學生溝通,聆聽及給予鼓勵,欣賞並指出他們進步的地方

 提醒學生當有人問及他們的病況時,他們有權保障自己的私隠而不回答

 建議學生在自願和感到安全的情況下,向可信賴的朋友透露自己的病情

 鼓勵學生接受醫生處方的藥物及行為治療,以加快康復的進展

 提防早期復發的先兆,按需要向醫生尋求意見

 假如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學生思想及言語紊亂、有幻覺及妄想,不要與學生爭論其幻覺及 妄想的真實性,可嘗試引導學生把精神集中在現實生活的事情上

 留意自殺的先兆,有關自殺的徵兆、自殺危機評估表、學校危機處理電子書等資料可瀏 覽教育局網址:http://www.edb.gov.hk/tc/student-parents/crisis-management/about-crisis- management/index.html

 遇到緊急情況,例如:當涉及到患病學生本人或其他同學的安危時,學校應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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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召喚救護車

G. 採用「全校參與」模式促進精神健康

(i) 學校宜採用「全校參與」的模式,營造一個安全及健康的環境,並向所有教師和學生,

推廣精神健康教育,包括正確知識、態度和行為。我們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在二零零零年 倡議學校建立的分層促進精神健康架構,鼓勵學校採取下述的三層支援模式,以識別並 支援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學生:

第一層: 由教師及早識別較脆弱的學生,並透過其教學、輔導和活動安排,加強對這 些學生的支援

第二層: 針對有危機的學生,由輔導人員及早介入提供額外支援服務

第三層: 針對有顯著精神健康問題的學生,由專責的專業支援人員(例如:精神科醫 生、教育/臨床心理學家、社工等)提供深入的專業評估及個別化支援

(ii) 一個能促進精神健康的「全校參與」模式,應能有效地提升學生對學校的歸屬感,並協 助學生建立與學校和朋輩的「聯繫感」(connectedness) ,讓學生感到與別人有聯繫、得到 接納和認同。研究顯示一所學校的學生如有較強「聯繫感」,較少會出現自殺行為、暴 力事件和濫藥情況。

(iii) 協助有精神健康問題的學生建立「聯繫感」的方法有:

 加強學校同工間的關心和支援,營造關愛的環境,讓學生感到安全和被關懷

 給予學生足夠支援和不同選擇,協助學生達到學校在學業上、行為上的要求

 透過非正規課程和活動,幫助學生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 提供機會讓學生學習,讓他們發揮潛能,作出貢獻,建立成功感

 欣賞學生獨特之處,給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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