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一 -附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民小學教育學程」籌設計畫重點原則(草案)
提 107.10.17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會議
一、設立依據:教育部 107 年 4 月 16 日修正公布之「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師資 培育審議委員會 101 年 11 月 12 日第 84 次會議通過之「我國師資培育數量 第二階段規劃方案」。
二、設立目的:
(一)依教育部針對師資培育數量分析,近 3 年平均每年公私立國民小學初任教師已大於 每年取證人數,另按內政部統計,學齡人口數自 108 年 120.6 萬人至 111 年 126.7 萬 人,呈增加趨勢,是以未來 108 至 112 年國小師資培育數量依教育部規劃原則將適 度酌增。
(二)另按教育部發行師資培育統計年報所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教師錄取人數及甄選錄取 率,102 學年度 1,167 人(7.64%)、103 學年度 1,644 人(10.08%)、104 學年度 1,607 人(10.14%)、105 學年度 1,700 人(10.42%),正式教師缺額及錄取率均呈現穩定增 加。
(二)為提供國小教育現場優質師資並增進本校學生修習國民小學教育學程教育專業課程 之管道,強化教職現場競爭力,爰本校擬規劃籌設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三、甄選名額:依教育部「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規範師資培育大學招收修習各師 資類科教育學程,每班人數以 45 人為原則,考量開課需求,由教育部學年度核定本 校師資培育總量內移撥 45 名(自本校原中等師資類科師資培育學系餘額內處理),屬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四、甄選資格:
申請者之資格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一)本校各學系未獲甄選為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培育生資格之學士班學生及碩、博士 班在校學生(不含延長修業期限之學生),已完成申請教育學程甄選當學年度第 2 學期註冊程序並經就讀系所核准者。
(二)本校學士班學生:甄選當學年度第 1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居該班排名前 70%者。
碩、博士班學生:甄選當學年度第 1 學期學業平均積分 GPA 為 3.38 以上者。
(三)本校學生每學期應無記過以上之處分及其他違法之情事。
其他甄選資格未盡事宜,悉依當學年度國民小學教育學程甄選簡章之規定。
五、甄選方式:
本國民小學教育學程生一律須進行人格性向測驗並繳交考生個人自傳及讀書計畫,本 甄選採口試方式甄選,併計個人自傳及讀書計畫之書面審查。人格性向測驗之結果得 列入口試時口試委員之評分參考。
六、教師員額:
(一)依教育部「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規範設有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每增設一 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應增置專任教師 1 名;本校師資培育學院置專任教師多達 11 名,渠等具備中、小學或幼兒園教學或相關教學研究之經驗,將開設本國民小學教 育學程相關課程。
(二)本校另將協調相關學系所,例如:教育系、教心系、衛教系、國文系、英語系、數 學系、物理系、化學系、生科系、地科系、科教所、體育系、美術系、音樂系、表 演藝術研究所、科技系、臺文系等,置支援教師數名,協助未來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之專門課程開課。
類型 來源 備註
專任教師 11 名 本校師資培育學院專任教師共 11 名,教師學經歷背景 多數曾具國小教學經驗,有助國民小學教育學程課程多 元開設。
支援教師 10 餘名 (1)教育專業課程-擬邀請教育系、教心系等專任教師 支援開設。
(2)專門課程-擬邀請衛教系、國文系、英語系、歷史 系、地理系、公領系、數學系、物理系、化學系、生科 系、地科系、科教所、體育系、美術系、音樂系、表演 藝術研究所、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臺灣語文 學系等專任教師共同支援開課。
七、課程規劃:
(一)本校國民小學教育學程教育專課程及專門課程之規劃,如下
1、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科目,應修至少 36 學分;
2、為增進國小教師包班知能,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應修至少 16 學分,高於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之學分要求。
(二)本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內容規劃(草案),如附。
八、重要時程:
時程 項目
107.10.17 提報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會議—國小教育學程重點原則案 107.10~108.4 校內協調會議及計劃書撰寫及整合、工作小組籌備會議討論 108.05.22 提報校務會議(含校發會議)—國小教育學程申設案
108.07.31 前 國小教育學程申設計畫書報陳教育部審查 108.08.01~109.01 教育部審查階段(內、外審、提會)
【僅暫預估半年,如審查較久,正式成立時程將隨之順延】
109.01~110.01 籌備期間
(各項師培法規修正研擬、提會審議並報部、各相關措施籌備、開課協 調、校內外宣導、簡章制訂等)
110.02~110.07 國小教育學程辦理甄選
110.08 國小教育學程正式成立,小教學程生正式修課(110 學年度起) 備註:本重要時程規畫將依實際運作予以滾動式修正。
附表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內容規劃(草案)
分類 課 程 名 稱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備 註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
共 三 十 六 學 分)
教育基礎 (最低4學分)
教育概論 2 4科至少選2科,計4學分
教育心理學 2
教育哲學 2
教育社會學 2
教育史 2 選修
發展心理學 2
兒童心理學 2
兒童發展與輔導 2
認知心理學 2
性別教育 2
現代教育思潮 2
德育原理與實踐 2
美育原理 2
特殊教育導論 3
資優教育概論 2
教育方法 (最低8學分)
教學原理(*小教專班授課) 2 8科至少選4科,計8學分
班級經營(*小教專班授課) 2
學習評量 2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親職教育與親師合作 2
課程發展與設計 2
教學媒體與運用 2
教育政策與法令 2
教育行政 2 選修
教育統計 2
行為改變理論與技術 2
人際關係 2
性別教育 2
環境教育 2
閱讀暨資訊素養教育 2
教育實踐 (最低12學分)
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必
修) 1
1. 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 規劃、國民小學教學實 習、國民小學數學教材
國民小學教學實習(必修) 2-4
分類 課 程 名 稱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備 註 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必修) 2 教法、國民小學語文教 材教法-國語教材教法 4門為必修
2. 國民小學教材教法必修 3-4領域,至少4科 8學分
國 民 小 學 語 文 教 材 教法
國 語 教 材 教 法 ( 必
修) 2
英語教材教法 2
本土語文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自然科學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科技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社會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藝術教材教法 2 國民小學綜合活動教材教法 2
教育議題專題 2 選修
補救教學 2
適性教學 2
教師素養 2
教師專業發展 2
教育服務學習 2
專 門 課 程
-
教 學 基 本 學 科(
共 十 六 學 分)
語文領域
國音及說話(必修) 2 為增進國小教師包班知能,
8領域中,每領域均至少選 1 科,共8科16學分
寫字及書法 2
寫作 2
兒童文學 2
兒童英語 2
本土語言 2
數學領域 普通數學(必修) 2
自然科學 領域
自然科學概論 2
生活科技概論 2
科技領域 領域
科技概論 2
社會領域 社會學習領域概論 2
健康與體育領域
健康與體育 2
健康教育 2
民俗體育 2
藝術領域 藝術概論 2
表演藝術 2
分類 課 程 名 稱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備 註
音樂 2
鍵盤樂 2
美勞 2
綜合活動領域 童軍 2
說 明
一、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科目,應修至少36學分;
二、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應修至少16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