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論】 柏拉圖之正義觀
一、 柏拉圖與《理想國》︰
1. 是第一個著作完整保存下來的哲學家,亦是使哲學作為一門學科的創建者。
懷德海︰「西方哲學傳統是由對柏拉圖的一系列註腳所構成的。」
2. 在《第七書簡》中,他認為正義的體現,在於哲學的落實︰
「事實上,我被逼的相信,社會或個人找到正義的唯一希望在真正的哲學。
除非真正的哲學家掌握政治權力,或政客拜奇蹟之賜,變成真正的哲學 家,否則人類永無寧日。」
3. 《理想國》以正義概念為核心,透過對正義的探討,找出合理的政治體系運作 而理想的政治形態所以可能,則必須透過教育與道德的培養。其進路為︰政 治學教育學哲學。
二、 正義與其他美德的關係︰(正義為核心概念)
1. 正義v.s.自制︰自制指的是“理性人實行正義”。是在“自知”什麼是正義 的情況下,去行正義的事。
2. 正義v.s.虔誠︰虔誠指的是“以神來保護正義”。真正的宗教乃是對人間道 德(正義)的保護。故虔誠是聽從神的命令,堅守正義而不動搖。
3. 正義v,s.勇敢︰勇敢指的是“堅持正義,不畏犧牲”。不逃避自己的責任,
儘管痛苦,仍逕行自己的義務。
4. 正義v.s.愛︰愛指的是“追求正義”。
5. 正義v.s.智慧︰智慧指的是“清楚知曉正義乃是最“好”的。“
三、 正義之作用︰建構城邦之絕對原則
1. 何以需要城邦?
「我們每個人為了各種需要,招來各種各樣的人。由於需要許多東西,我們 邀集許多人住在一起,作為夥伴和助手,這個公共住宅區,我們叫它作城 邦。」
2. 一個城邦的必須條件︰
a. 生存所需︰
b. 精神所需︰
c. 安全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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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城邦的靈魂︰
3. 分工的標準︰正義原則。
a. 每個人必須在城邦中,做一件最適合他天性的職務。
b. 每個人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干涉他人的事。
c. 各個階層各就其位、各盡其職。
d. 其謀求全體公民之最大幸福。也就是不為了某個特定階層的幸福或利益,
而犧牲其他階層,或者破壞和諧的分工。
e. 由每個人各盡其職的分工,而使得國家成為統一的整體,而非分裂、對立 的個體。
f. 對於個人的正義,亦是主張強調“各司其職”。也就是對應到國家的“智 慧、勇敢、節制”三分說,主張在我們個人亦應呈現為“理性、激情、慾 望”三分,並主張我們應該以理性來領導激情與慾望,如此才是個人正義 的體現。
4. 如何分類?---透過教育、考試來將人民分成三類:
年齡 教材 考試 成果
50 以上 哲學考試 加入最高統治階層
35-50 考辯證學 參與為政職務
30-35 辯證學
30 考各種科學 及格者繼續深造,不及格者當差
20-30 各種科學
20 考科學、軍訓 科學及格者繼續深造,科學不及格、軍訓及格者 當兵,二者皆不及格者,為平民
18-20 軍事訓練 16-18 初級科學 14-16 詩歌、音樂 10-13 讀、寫
7-10 體能訓練 3-6 故事 1-2 養育
四、 理想國中其他對正義的表述︰
1. 對「不義之人常比堅守正義者有福」的辯駁︰
靈魂從根本上說,不會受到外來力量的傷害,只會受到自己的傷害。在無人 看見的情況下堅持正義,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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