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承辦人:陳佩芬
電話:27208889#7077 傳真:02-2720-532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5532135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公司委託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生產之「〝北 進〝 涕敏達液(衛署藥製字第048706號,批號5060603)
」和「〝北進〝 齊歐非尼可膠囊250公絲(喜黴素)(衛 署藥製字第019970號,批號2001201、3010202、3010203
、4010201、4010203)」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各 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5月26日部授食字第1051102888B號 函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5年5月12日、13日、
17日派員會同彰化縣衛生局人員赴貴公司查核,發現大豐 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核准擅自於非GMP核定區域(廠外 搭建之鐵皮屋)將退回藥品改包裝後再販賣,且儲存大量 藥品及藥品標示材料,鐵皮屋中發現之藥品與相關原物料 未有紀錄供追溯及私人筆記本載有違反GMP之作業指令/紀 錄。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坦承設有鐵皮屋產品暗帳,且 暗帳顯示鐵皮屋內部分產品之入庫量過高,又未能有合理
9
37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解釋。另,成品倉庫之多項產品實際庫存與電腦帳冊不符
、部分作業紀錄造假不實或未留有作業紀錄及最終成品尚 未完成放行程序即販賣出貨等多項嚴重違反GMP規定之情形
,顯示廠內品質管理及倉儲管理系統失靈,無法確保其生 產之產品品質,涉案產品品質堪慮,嚴重影響消費者用藥 安全,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請貴公司立即下架回 收銷燬。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回收,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
請貴公司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示期限將回收報 告書及回收產品最終處理結果相關資料函覆本局,並副知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四、副本抄送台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協 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
正本:北進國際有限公司
副本: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藥師公會、臺北市藥劑生公會、台北市 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 2016-06-01
11: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