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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承辦人:陳琨勝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709 3
傳真:02-2720532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4529535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人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經銷販售之藥品回收一案,惠 請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5月18日FDA風字第1 041102912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4年4月2日派員赴人 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執行GMP機動性查核,發現藥品「"人 生"胃散(衛署藥製字第009216號)(批號15148、15149、151 50、15151、15152、15153、15154、15155、15156、1515 7、15158、15159、15160、15161、15162)」所使用之主 成分原料「碳酸鈣」,未具有原料藥許可證亦未辦理自用 原料申請,經該公司清查後「胃腸藥(內衛藥製字第013674 號)(批號1031、1032)」所使用之主成分原料「碳酸鎂」
亦有相同情形,上開情事已違反藥事法第21條第2款規定,
應依同法第80條規定,立即下架並回收。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危害,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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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貴機構配合案內產品下架回收作業。
四、副本抄送台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請轉知所屬會員協 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
正本:嘉家藥局、和樹藥局、民安藥局、寶興大藥局、康杏藥局、專心藥局、聖晨藥局
、天承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欣榮藥局、文安西藥房、士林生技有限公司、新 獻安藥局、杭州藥局、百健西藥房、尚德藥房、泰安西藥房、富安藥局、祐全藥 局、東邦西藥房、健華藥局、豐仁藥局、柏雅大藥局、健安藥局、富康文德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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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藥師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中華民國西 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台北市牙醫師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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