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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05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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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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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

建檔時間: 2022-10-12 10:44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花蓮縣105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每年申辦 1次)

承辦單位協助種類 大里高中

政府補助 案號:38202-69680

階段別 國中 、 高中職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家境清寒學生 申請資格說明 (一)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提供相關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1、 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2、 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但自九十五學年度起入

學之國中小及九十七學年度起入學之高中職學生,不在此限。

補助內容 獎學金所需經費由花蓮縣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除委員會因申請人數或預算額度

另行調整外,依下列名額及標準核發:

(一)國民小學:四百名,每名新臺幣(下同)一千元。

(二)國民中學:一百名,每名二千元。

(三)高中職(含五專1~3年級):五十名,每名三千元。

(四)大學校院(含二專與五專4~5年級):五十名,每名五千元。

但不包括空中大學、研究系所、在職進修、教育推廣學分班、公費生、補校

及夜間部學生。

申請方式 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件,並於每學年三月一日起至四月五日,向就讀學校提出:

(一)申請書(如附件一)。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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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學校

獎補助金資訊

建檔時間: 2022-10-12 10:44

☆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雲端系統: 學生就學補助資訊 ☆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經稅捐機關開立之前一年度家戶所得財產清單證明書及 其他相關證明。

(四)前款規定之其他相關證明,若為清寒或導師證明,應另檢附經稅捐機關開立之前 一年度家戶所得財產清單證明書。

(五)學生證影本及前學年成績證明單(國小及高中職、大學校院1年級學生、國中7年 級學生得繳送上學期成績證明單)。

申請時間 106年2月20日起至3月24日 洽辦處室人員 教務處註冊組

單位註解

★★★資料末端,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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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宗旨:本基金會設置「寶佳清寒優秀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 ,旨在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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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清寒者 領有區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証明者 3.000元 家境清寒者 領有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証明者 4.000元 高中、高職 85分 80分以上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身心障礙學生 、 家境清寒學生.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家庭突遭變故學生 、 經濟弱勢家庭子女 、 家境清寒學生.

階段別 國小 、 國中 、 高中職 、 大專/大學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其他.

(一)申請學生請填妥附件1(獎學金個人申請資料檢核表)及 附件2(獎學金個人申請書),若申請清寒類別獎學金但不

身分別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家庭突遭變故學生 、 家境清寒學生 申請資格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