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法制、法律廉政 科 目:刑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31660 32560 頁次:1-1
一、甲為醫美診所醫師,專門執行皮膚雷射與醫美手術。某日甲幫 A 女進行 雷射去斑除皺時,A 女感覺非常疼痛而無法忍受,甲遂問 A 女要不要打 止痛藥,A 女答應之,甲暗中交代助理乙去拿麻醉藥而非止痛藥,乙取 來藥物後,由甲為 A 女注射麻醉藥,A 女因而立刻昏睡。甲於是趁機以性 器插入 A 女下體為性交行為得逞。乙於甲性侵 A 女時,則在診間外面幫忙 看守不讓閒雜人士接近診間。試問:甲、乙之行為如何論斷刑責?(25 分)
二、甲為環保稽查大隊成員(具公務員身分),某日奉上級長官命令前往A 工 廠查核民眾檢舉之水污染陳情案,甲到達 A 工廠後,A 工廠之廠長乙,
因為擔心工廠埋設暗管違法排放污水之行為會被查緝,遂於甲到來後,
將內含新臺幣 5 萬元的信封袋塞到甲的口袋,並請求甲做做樣子,不要 真的查核。甲當場拒絕金錢誘惑,並嚴格執行稽查工作。試問:乙之行 為如何論罪?(請依中華民國刑法規定作答)(25 分)
三、甲警察於某路段執行臨檢盤查,乙為通緝犯,開車經過該路段,遭甲攔 停要求接受檢查。乙停車受檢時,擔心自己通緝犯身分被發現,用力踩 下油門,欲衝撞甲,在快要衝撞到站在車子前方的甲之際,甲立即持手 槍朝擋風玻璃射三槍,子彈貫穿玻璃射中乙的頭部。乙雖送醫急救進行 手術,術後仍呈現認知障礙,語言能力嚴重減損與四肢肢體障礙之情 形。試問:甲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
四、甲搭捷運時,突然看見扒手乙偷偷將手伸入 A 的後背包,且拿走 A 的皮 夾,甲立刻大叫「小偷,不要動」,此時捷運剛好到站,乙見捷運車門 打開,立刻拿了皮夾下車。甲也跟著下車追躡乙而去,甲快追到乙時,
用力跳躍從後撲向乙,接著乙與甲雙雙跌倒在地,甲因而腳踝扭傷無法 起身,乙不想與甲糾纏,立刻爬起來逃跑。乙偷了皮夾之後,將皮夾內 的提款卡取出,前往 ATM 提領新臺幣 6 萬元(密碼寫在卡片背面)。試 問:乙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