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Dis-001
(2021/01/19) 1
臺中市身心障礙鑑定
一、對象
疑似身心障礙者可至各區公所申請辦理身心障礙鑑定。
二、應備文件
(一) 最近三個月內一吋照片 3 張
(二) 國民身分證(未滿 14 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 (三) 印章
(四)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另應帶受託人之身分證、印章及代辦委託書 (五) 申請重新鑑定者,應另檢具近 3 個月內身心障礙相關診斷證明
三、受理單位
區公所申領身心障礙鑑定表後逕至鑑定醫院鑑定
四、申請流程與服務內容
(一) 鑑定醫院鑑定
區公所申請 醫院鑑定 衛生局審核 社會局社政評估專業團隊審查 社會局發文 通知申請人至公所領取身障證明
(二) 居家鑑定(由衛生局派請鑑定醫院醫師到宅進行居家鑑定)
符合資格之一者,可向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4)2526-5394 分機 6011)申請:
1.全癱無法下床
2.需 24 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長期重度昏迷者
應備文件:
1.身心障礙居家鑑定申請書 2.身心障礙鑑定表
3.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之 3 個月內診斷證明書。
4.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之病歷摘要
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五、申辦進度查詢
https://dpws.sfaa.gov.tw/hdcp-apply-status.jsp
六、資料來源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788/post 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1019065/post
臺中榮民總醫院社會工作室 關心您
臺中市政府 身心障礙鑑定 資訊帶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