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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國語文選修單元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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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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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中中國語文選修單元系列

── 選修單元四:文化專題探討

如何慎終追遠?

── 以「孝」和「祭祀」為中心 香港教育大學 文學及文化學系

馮志弘

2017年4月6日

1

(2)

我們當然熟悉「孝」——

2

以下哪一個提倡孝道的故事更值得 為人子女者學習?

戲彩娛親 滌親溺器

2017年卷四考題:

(3)

我們當然熟悉「論孝」——

3

高中中國語文 指定文言經典學習材料

<論仁、論孝、論君子> 論語

<魚我所欲也> 孟子

<逍遙遊 > (節錄) 莊子

<勸學 > (節錄) 荀子

<廉頗藺相如列傳> (節錄) 司馬遷

<出師表> 諸葛亮

<師說> 韓 愈

<始得西山宴遊記> 柳宗元

<岳陽樓記> 范仲淹

<六國論> 蘇 洵

唐詩三首: <山居秋暝>、<月下獨酌>、<登樓> 王維、李白、杜甫 詞三首:<念奴嬌>、<聲聲慢>、<青玉案> 蘇軾、李清照、辛棄疾

(4)

我們當然熟悉——

子曰:「事父母幾

(委婉)

(勸告)

。見志

(父母的心志)

不從,又敬不違,勞

(勞苦)

而不怨。」

《論語.里仁》

4

(5)

《論語.為政》:

子曰:「吾與回

(顏回)

言終日,不違如愚。退 而省

(省察)

其私,亦足以發

(發揮)

。回也不愚。」

《論語.雍也》:

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

5

(6)

我們當然熟悉——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

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

『無違』。」

樊遲曰:「何謂也?」

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6

(7)

《論語.學而》: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7

孔子說的「孝」、「仁」、「禮」,

不應該有矛盾。

(8)

《論語.學而》: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 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 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8

(9)

學習重點:

一.「孝」是「仁」之本,「仁」是「孝」的擴展。

二.「孝」和「仁」需要「省思」,乃不至於「愚」。

三.「盡孝」,可使風俗醇美,民德歸厚。

四.「盡孝」的標準是「禮」。

五.藉着「禮」的尺度和形式表現「孝」,這個方式不僅涵 蓋生死,並且通過「家祭」,代代相傳。

9

(10)

這個專題設計的學習重點——或者要解決的問 題是:

如何慎終追遠?

我們以「孝」和「祭祀」為中心,回答這個問 題。

10

(11)

分題:

一. 守喪三年,理據何在?──「孝」與「禮」的關係 二.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孝」與血脈傳承

三. 祭如在,魂兮歸來?──「祭祀」與中國的靈魂 四. 愚孝.不孝.無孝──「孝」的危機

五. 「不言之孝」與「不言之祭」 ── 請你記得我

11

(12)

一. 守喪三年,理據何在?

──「孝」與「禮」的關係

《論語.陽貨》: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為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 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 升(登場,指開始進食新穀),鑽燧改火(此指鑽木取火,四 季所用木材不同),期(同朞,粵音基,一周年)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汝)安乎?」

曰:「安。」

12

(13)

(子曰:)

「女

(汝)

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

食旨不甘,聞樂

(音樂)

不樂

(悅樂)

,居處不安,故 不為也。今女

(汝)

安,則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

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13

(14)

《禮記.三年問》:

三年之喪何也?曰:稱

(粵音秤,均稱,符合)

情而 立

(制定)

(禮文)

……

(創傷)

(巨)

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 者,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

(極限)

也。斬衰

(粵音 崔,「五服」之一,麻布衣)

(苴粵音狙,粗劣)

,杖居倚 廬,食粥,寢

(粵音怎)

(粵音sim1,草墊)

枕塊

(土塊)

, 所以為至痛飾

(外在表現)

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 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斷之者,豈 不送死有已,復生有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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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學習重點:

一.守喪三年,前提是「有諸內、形諸外」,稱情而立文。

二.就制禮作樂層面,君子心情悲慟,「聞樂不樂」,故無 法製作中正平和,使人歡悅的音樂,故「不為」。

三.孔子批評宰我「不仁」的原因,是由於他的「安樂」。

四.守喪「三年」(二十五個月)的時間對應「子生三年,然 後免於父母之懷」。以此作為根據,使之「送死有已,

復生有節。」

五.君子守喪,能彰顯仁者之孝,間接也能樹立榜樣,起教 化的效果。

15

(16)

可是,孔子其中一個最得意的弟子,卻沒有持 守「三年之喪」的原則……

16

(17)

司馬遷(前145-前90)《史記.孔子世家》:

孔子葬魯城北泗上,弟子皆服三年。三年心 喪

(鄭玄注《禮記.檀弓上》:「心喪,戚容如父而無服 也。」)

畢,相訣

(訣別)

而去,則哭,各復盡哀;或 復留。唯子貢廬於冢上,凡六年,然後去。

17

(18)

袁宏(約328-約376)《後漢紀.孝桓皇帝紀》:

「往者孝文

(漢文帝,前180-前157在位)

勞謙自 約,行過乎儉,故有遺詔,以日易月。」

18

(19)

韓愈(768-824)《(唐)順宗(805-806在位)實錄五》載

〈順宗遺詔〉:

「聖人大孝,在乎善繼。樞

(中心,此指重要)

務之 重,軍國之殷

(多)

,纘

(粵音轉zyun2,繼承)

而承之,不 可蹔

(同暫)

闕。以日易月,抑惟舊章

(章法制度)

。皇帝 宜三日而聽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 七日釋服。」

19

(20)

兩難之際,如何權衡取捨?

20

(21)

李綱(1083-1140)〈與岳少保第一書〉(紹興六年 1136):

……伏

(謙卑語)

(發語辭)

哀慕之餘,孝履

(履行)

(蒙/得)

福;竊

(謙稱自己)

承有旨,起復

(的旨意)

再降,

指揮

(此指岳飛)

不許復有陳請。

宣撫少保

(此指岳飛)

以天性過人,孝思罔

(沒有)

(終極)

,銜哀抱恤,猶未祗受

(恭敬地領受)

,雖士論歎 仰,而某深竊疑之,何則?君親之分一也。孝於親

、忠於君,勢難兩全。

21

(22)

古人執親之喪,而有墨

(黑色)

以即戎絰

(粵音秩,

喪服帶子,「墨絰」借代喪服)

而從政者,不敢以私害公 也。

上眷倚之隆,以方面之重

(指各方各面的重要事務)

,奪情

(按朝廷要求,喪期未滿而出仕謂之「奪情」)

視事

,國有常制,豈可稽留

(耽誤停留)

明命,以私恩而廢 公義哉?

誠願幡然而起,緫

(同總)

(「𦁕戎」指統管軍務)

就 道,建不世之勳,助成中興之業,上以副

(符合)

委任 之意,下以慰士夫之望,方所以為達孝也。

22

(23)

學習(思考)重點:

一.子貢「廬於冢上,凡六年」原因是甚麼?這是否有違孔 子以「子生三年」對應「守喪」極至年期的說法?子貢 這樣做,對孔子其他弟子和後世可能產生甚麼影響?你 認同子貢的決定嗎?

二.漢文帝和唐順宗都說「以日易月」,但前者受批評,後 者卻以此訓示後人。這兩個例子最大的分別是甚麼?

三.你(同學)同意李綱說岳飛拒絕朝廷「奪情」,是「以私 害公」嗎?如果你是岳飛,你如何回應朝廷的徵召,或 有何抉擇?

23

(24)

四.你如何詮釋「孝」與「禮」的關係?社會是否需要建立一 種公認的禮數制度,便於人民奉行實踐?如是,這些制度 的意義何在?它會潛藏使人「虛有其表」的誘因嗎?

五.但是,人是否應當「各施各法」,按着自己的喜好和想像 盡孝?尤其是對於「行喪」的儀式—— 除了是自己和亡者 的事情外,還有親友的參與,牽涉人與人的各種關係;就 此而言,哪些禮數可以變化,哪些準則,始終不可逾越?

六.最後,「此一時彼一時」,今天華人社會大概很少人按

《禮記》原則守喪三年;但這代表古代守喪制度對現今中 國人已無意義嗎?還是:目前中國人對「行喪」的認識、

心態、行為,不過是「三年之喪」的轉化?甚麼觀念改 變?甚麼原則,尚垂於千古之後?

24

(25)

二.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孝」與血脈傳承

一、要誠心奉敬一位天主,不可祭拜別等神像。

二、勿呼請天主名字,而虛發誓願。

三、當禮拜之日禁止工夫,謁寺誦經,禮拜天主。

四、當孝親敬長。

五、莫亂法殺人。

六、莫行淫邪穢等事。

七、戒偷盜諸事。

八、戒讒謗是非。

九、戒戀慕他人妻子。

十、莫貪非義財產。

25

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 1543-1607)

「祖傳天主十誡」萬曆十年(1583)

(26)

中國文化和基督宗教都講「孝」,大 家樂也融融!

是嗎?

26

不!恰恰相反,就明末清初傳教士的

處境而言,中國人的「孝」,正是攔阻傳

教士工作的重要原因。

(27)

《孟子.離婁上》: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

(不告

訴父母)

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趙岐

(約108-201)

注: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

阿意

(阿諛奉承長輩的意思)

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

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

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27

(28)

學習重點:

一.《孟子》未曾列寫「不孝」的「三事」,那是東漢趙岐 的演繹。《孟子》「不孝有三」的「三」字,不一定是

「實數」,也可解作「多」。

二.《孟子》說「無後為大」,用以解釋「舜」的「不告而 娶」,有其針對性。

三.當然,《孟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後世影響很 大,無可否認,也不必諱言。

28

(29)

儒家當然反對君子耽溺情欲,那為何 若干儒者卻認同「一妻多妾」制?理論基 礎何在?

29

(30)

張廷玉(1672-1755)等《明史.后妃二.孝烈皇后》:

世宗

(1521-1567年在位)

即位十年,仍無子嗣。

大學士張孚敬

(1475-1539)

上言:

「古者天子立后,並建六宮、三夫人、九嬪、

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所以廣嗣也。」

30

(31)

徐三重(萬曆五年1577進士)《鴻洲先生家則》:

古者無子置妾,定以年齒,蓋甚不得已也。若孕育以

繁,更營姝(粵音朱,美麗)麗,此則示淫汰(驕奢)已耳。

夫妾婢既濫,子女雜出,各私其累,便生異同。若無

禮義之維(維則,指綱紀),難免乖離之釁(粵音刃,過失),中人

(普通人)或衰孝敬,不肖者遂滋忿爭,恐薄世澆俗,所必至 此也。

竊謂嫡室或鮮生育,乃緣(緣於)繼續大事(此指繼承家族 血脈),不得不有蓄置。縱於年齒不免通俗,亦須明正大體,

務使相安,禮序樂和,以成家範。

31

(32)

可是,堅持「一夫一妻」制度的晚明天主教 傳教士,認為中國「一妻多妾」制等同「重婚」

和「犯姦淫」,違反十誡「莫行淫邪穢等事」的 誡命。

因此,晚明傳教士堅拒接受「納妾」的中國 人歸信天主教。

32

(33)

利瑪竇(Matteo Ricci 1552-1610)〈利氏致羅馬總 會長阿桂委瓦神父書〉(1592年11月15日):

……最大的阻礙是中國行多妻制;今年曾有兩三位 有地位的人,本來聽了道理,對我們的信仰也非常欽佩,

就因為蓄妾而不能受洗,我們對這些人十分同情,因為在 中國出妻離妾是不可以的,打發她們另嫁別是羞恥的。因 此他們誠心誠意地要求我們容許他們多妻。天主在其他地 方對比這更難的阻礙都有補救之法,希望祂也給我們克服 的辦法。

羅漁譯:《利瑪竇書信集》(上)(台北:光啟出版社,1986年),頁125-126。

33

(34)

晚明傳教士反對中國「一妻多妾」制,

惹來若干中國士大夫的不滿……

34

(35)

明末.張廣湉

(粵音甜)

〈辟邪摘要略議〉:

據彼云:「國中男女配偶,上自國君,下及黎元,

止惟一夫一婦,無嬪妃姬妾之稱,不重無後為大之說。」

所以我國之聖人,如堯、舜、禹、湯、文、武等,

亦皆云不免于鍊清之獄也。無論民庶,不得畜姬娶妾,

以犯彼二色之誡。即如《周禮》所載,國君之三宮九嬪,

御妻夫人之屬,寧亦悉令遣而出之,若四民(士農工商)之 單婦隻妻耶?

35

(36)

《明會典.刑部律例》:

親王:妾媵(粵音迎,原指陪嫁女子,此泛指妾侍)十人,一次選;

世子郡王:妾媵四人,二十五歲無子具二人,有子即止;

三十無子,始具四人;

將軍:三十歲無子具二人;三十五歲無子,具三人;

中尉:三十歲無子娶一妾,三十五歲無子具二人;

庶人:四十歲以上無子者,許娶一妾。

(37)

黃貞〈請顏壯其先生闢天主教書〉(1633年左右):

彼教中有「十誡」,謂「無子娶妾,乃犯大戒,必入 地獄」,是舉中國歷來皇帝明王有妃嬪者,皆脫不得天主 地獄矣。

(黃)貞詰之(艾儒略 Giulio Aleni 1582-1649)曰:「文王后妃 眾多,此事如何?」艾沉吟甚久,不答。第二日,貞又問,

又沉吟不答。第三日,貞又問曰:「此義要講議明白,立 千古之大案,方能令人了然,皈依而無疑。」艾氏又沉吟 甚久,徐(緩慢)曰:「本不欲說,如今我亦說。」又沉吟甚 久,徐曰:「對老兄說,別人面前,我亦不說,文王亦怕 入地獄去了。」又徐轉其語曰:「論理不論人。恐文王後 來痛悔,則亦論不得矣。」 37

(38)

古帝王妃嬪眾多的問題,弄得傳教士

左支右絀。

(39)

艾儒略《口鐸日抄》:

文學(黃姓友人,不知其名)曰:「承教十誡,大道炳如(光輝)矣!

然第六誡禁人娶妾,人當中年無子,不娶妾則死陷不孝之名,

將奈何?」先生(艾儒略)詰(質問)曰:「若娶妾而復無子,將奈 何?」文學曰:「至此則亦聽其自然耳!」

先生曰:「若娶妾而無子,亦聽其自然,何如不娶妾而聽 其自然之為愈也。夫娶妻,正道也;娶妾,枉道也。無論娶妾 而未必有子,即偶得子,所損實多矣!大都人之艱厥嗣者,雖 多病在婦,亦有病在夫者。如病在婦,而夫必借孝名,另娶一 婦;設若病在夫,而婦亦借孝名,以另嫁一夫,可乎不可

乎?……且人之孝不孝,正不繫子之有無耳!」

39

(40)

學習重點:

一.古代中國「一妻多妾」制度有其理論基礎,包括:

a.禮法意義(身分象徵);b. 延續後嗣/廣嗣。

二.「是否認同孝」和「甚麼是孝」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

討論文化異同課題,尤需留意不同文化體系對相同

「概念」的不同「演繹」。

三.艾儒略認為生子有否應順其自然,「人之孝不孝,正不繫 子之有無」。但從利瑪竇信件可見,晚明天主教傳教士反 對「納妾制」,確實是中國人歸信天主教的重大難關,反 映「納妾」在晚明時期根深蒂固——原因在於:傳教士認 為「納妾」犯色戒「不道德」,但更多中國人認為:不納 妾導致後繼無人,才是「更大的不道德」。 40

(41)

利瑪竇如何回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利瑪竇《天主實義》:

中國有傳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如何?

西士曰:有解之者云:彼一時,此一時。古者民未 眾,掌充擴之;今人已眾,宜姑停焉。予曰:此非聖人之 傳語,乃孟氏也,或承誤傳,或以釋舜不告而娶之義,而 他有托(通託,寄託)焉……貴邦以孔子為大聖,

〈(大)

學〉、

(中)庸〉、《論語》孔子論孝之語極詳,何獨其大不孝 之戒,群弟子及其孫不傳,而至孟氏始著乎?

41

(42)

孔子以伯夷、叔齊為古之賢人,以比干為殷三仁之 一,既稱三子曰仁、曰賢,必信其德皆全而無缺矣;然 三人咸(皆)無後也,則孟氏以為不孝,孔子以為仁,且不 相戾(違反)乎?

是故吾謂以無後為不孝,斷非中國先進(此指前輩、

前賢)之旨!

42

(43)

……譬若有匹夫焉,自審無後非孝,有後乃孝,

輒娶數妾,老於其鄉,生子至多,初無他善,可稱可為 孝乎?

學道之士,平生遠遊異鄉,輔君匡(匡助)國,教化兆

(眾多)民為忠信而不顧產子,此隨前論,乃大不孝也。然 於國家兆民有大功焉,則輿論稱為大賢。孝否在內不在 外,由我豈由他乎?得子不得子也,天主有定命矣,有 求子者不不得,烏有求孝而不得孝者乎?

43

(44)

學習重點:

利瑪竇採用的辯論方式包括:

a. 訴諸儒家最大權威(孔子),否定儒家的第二權威(孟子);

b. 提出合理懷疑:如果「有後」是盡「孝」最核心的內涵,

為何孔子本人、親承孔子教導的弟子,以及〈大學〉、

〈中庸〉均無此說?

c. 「歸謬法」:「仁」是最高的道德標準,是「孝」的擴及,

「不孝的仁人」對孔子而言是必然錯誤的概念。既然孔子認 為「無後」的三賢是「仁人」,那「有後」必然不是「孝」

和「仁」不可或缺的內涵。

d. 總結化用「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意思

,加強說服力,以「孔子的儒家」,壓倒「孟子的儒家」。

44

(45)

利瑪竇的答覆固然厲害,但中國外來 宗教面對「無後」的詰難,不待晚明天主 教來華而後始……

45

(46)

東漢.牟子《理惑論》:

問曰:夫福莫踰(同逾)於「繼嗣」,不孝莫過於

「無後」。沙門(原意是佛教止息的概念,此指和尚)棄妻子,

捐財貨,或終身不娶,何其違福孝之行也?自苦而無奇,

自拯而無異矣。

……(牟子曰:) 許由棲巢木,(伯)夷、(叔)齊餓首陽,

孔聖稱其賢曰:「求仁得仁者也。」不聞譏其無後、無 貨(此指貢獻)也。沙門修道德以易游世之樂,反淑賢以貿

(此指捐棄)妻子之歡,是不為奇,孰與為奇?是不為異,

孰與為異哉?

46

(47)

當然,佛教在中國廣為流行的原因,更在於 它的中國化。

那麼,問題的歸結仍然是:

天主

—— 究竟在中國君主、父母之上,還是之外呢?

或者說天主

—— 在中國的上面,還是在西面呢?

(48)

學習(思考)重點:

一.「不孝」的賓語是甚麼?就「無後為大」的概念而言,

顯然不只是「父母」,而是與自己血脈相連的一切祖先。

二.按這種理解,中國人的「孝」只能是一種訴諸血脈相連 的概念,無法由「血脈」之外的道德或者力量彌補。就 是說:就算是「聖人」,也無法為自己宗族以外的人

「盡孝」。

三.中國人可以「移孝作忠」,但不能「以忠代孝」。

48

(49)

四.正因如此,無論是牟子抑或利瑪竇,都必須首先解拆

「孝」和「有後」的必然關係,才能論證佛教、天主教 可與中國傳統文化相融。

五.牟子和利瑪竇的演繹具有說服力嗎?當然!但這種說服 力是「邏輯性」或者「理性」的;他們的答辯,無法處 理人的「感性」、「感受」。

六.在古代中國,這種「感受」更直接來說是「無後」的恥 感和壓力,來自長輩、朋輩、社會,俗世的壓力。

49

(50)

七.最後的問題是:這種「生仔」的壓力,到了今天,還 有嗎?

八.如果有,在何時、何地、甚麼情況出現?

九.如果這「無後」的恥感已經大大弱化或不存在。原因 是甚麼?而這是否意味:中國文化過去某些讓利瑪竇 也感到相當棘手的「核心價值」,已經悄然失去?

50

(51)

因而連帶失去的,是否還有:

中國人對「素未謀面」的祖先——的 感情?

51

(52)

三.祭如在,魂兮歸來?

──「祭祀」與中國的靈魂

究竟中國人祭祖的方式,有沒有祖先靈體可領受祭 物的假設?

52

《論語.述而》:

子不語:怪力

(不合情理的超常力氣)

、亂神

(惑亂的 精神或神志)

。*

*「怪力」、「亂神」解釋據裘錫圭:〈說《論語.述而》的「亂神」〉,載何 志華、馮勝利主編:《承繼與拓新:漢語語言文字學研究》(香港:商務印書 館,2014年),頁67-75。

(53)

《論語.先進》: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

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 知生,焉知死?」

《論語.雍也》:

樊遲問知

(智)

。子曰:「務

(務作)

民之義

(此指 致力於對人民好的事情)

,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

(智)

矣。」

53

(54)

無論如何,《論語》這幾段話,完全沒有 孔子否定鬼神的意思。

相反,參考《禮記》,孔子還直言鬼神之 義。

54

(55)

《禮記.中庸》:

子曰:「鬼神之為德

(所做的功德)

,其盛矣 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

(體現於萬 物)

而不可遺

(沒有遺漏)

。使天下之人齊

(同齋)

(「齊明」指沐浴齋戒,使心明靜)

盛服,以承祭祀,

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論語.八佾》: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55

(56)

《禮記.祭義》:

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而不知其所謂。」

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

也者,『鬼』之盛也;合

(結合)

鬼與神

(而祭祀) *

, 教

(教化)

之至也。」

*緊接下一段有「燔燎……以報氣也」,這裡談及鬼神,是就「祭祀」而論的。

56

(57)

《禮記.郊特牲》:

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

《禮記.禮運》:

(肉體)

魄則降,知

(此指意識)

氣在上。

57

(58)

學習重點:

一.實事求是檢察《論語》孔子的鬼神觀,孔子並未明言否 定鬼神。但顯然,他談「人」的事情,遠多於談論「鬼 神」。

二.《論語》中,孔子對鬼神的態度是「敬」,他參與「祭 神」,並強調神的「如在」。按《禮記》,「如在」的 意思指鬼神雖「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但通過萬 物領受「鬼神之為德」,就能感受「神」如在身邊。

三.《禮記》以「魂」為「氣」為「神」,以「魄」為

「鬼」。分而論之,「神」高於「鬼」,合而論之,

「鬼神」是無形無體,但能「與人相接」的存在。

58

(59)

「祭神」和「祭祖」,是相同的概念嗎?

59

還有,中國人「求神」,就必然尊敬

「神」嗎?人和神,人和祖先的關係是甚

麼?

(60)

李白(701-762) 〈天長節度使鄂州刺史韋公(良宰)德 政碑〉:

……大水滅郭

(外城牆)

,洪霖

(大雨)

注川,人 見憂於魚鱉

(因魚鱉而見憂。古代百姓以魚鱉為常食,

此指魚鱉因河水泛濫不見影蹤,百姓沒有食物)

,岸不辨 於牛馬。

(韋良宰)

乃抗辭

(嚴辭)

正色,言於城隍曰:

「若一日雨不歇,吾當伐喬木

(此指伐廟前喬木)

焚清祠。」精心感動,其應如響。

(61)

李陽冰(約721/722 – 約785-787)〈縉雲縣城隍神記〉:

城隍神祀典

(官方的祭祀典冊)

無之,吳越有之,

風俗水旱疾疫,必禱焉。

有唐乾元二年

(759)

秋七月不雨,八月既望

(陰曆

十六)

,縉雲縣令李陽冰躬

(親自)

祈於神。與神約

(協議 約定)

曰:「五日不雨,將焚其廟。」及

(到了)

期大雨,

(全)

境告足。具官與耆耋

(粵音秩,耆指六十歲,耋指 八十歲,此泛指老人)

群吏,乃自西穀遷廟於山巔,以

答神休。

(62)

歐陽修(1007-1072)〈又祭城隍神文〉:

雨之害物多矣,而城者神之所職

(司職,此作

動詞用)

,不敢及他,請言城役。

用民之力,六萬九千工

(工人)

;食民之米,

一千三百石。眾力方

(方才,開始)

作,雨則止之。

城功既成,雨又壞之。敢問雨者,於神誰尸

(尺職,

即主持職務,此作動詞)

?吏能知人,不能知雨。惟 神有靈,可與雨語。吏竭其力,神祐以靈。各供

(擔任)

其職,無愧斯民。

(63)

學習重點:

一.司職的神和人,都要為百姓服務。就「各司其職,無愧 斯民」的尺度看,「神」對百姓有必然的責任。

二.官員有時候和神(城隍神)「講條件」、講「理」,甚至 威脅神,反映了他們對神並不必然敬畏。

三.人向神祈求(要求),神回應人,人回饋神。這種「求神

→ 神施恩 → 還神」的進路,是條件性的,相當功利。

這三點:是中國古人祭祖時的態度嗎?

(64)

古代更規範的祭神、祭祖禮文是怎樣的呢?

以《大唐開元禮》為例說明。

64

(65)

《大唐開元禮》卷4.天子祭祀昊天上帝祝文:

祝文曰:維(發語辭,無義)某年歲次月朔日子,嗣(繼承)天子臣 某,敢昭告于昊(廣大)天上帝:

大明南至,長晷(粵音鬼,日影)初昇,萬物權輿(萌芽),六 氣(陰陽風雨晦明)資(憑藉)始。

謹遵彜(粵音而,同彝,祭祀酒器)(此指祭祀法則),慎修禮物

,敬以玉帛犧齊(純色牲畜)、粢(粵音茲,穀物總稱)(「粢盛」指把 穀物放在祭器)(眾多)品、備茲禋燎(粵音因聊,祭天之火),祗(恭 敬)薦潔誠。

高祖神堯皇帝配神作主,尚饗(粵音享,享受祭物)

65

(66)

《開元禮》卷53.皇太子「釋奠」(陳設祭物)孔子的文字:

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皇太子,敢昭告於先聖孔宣 父:

惟夫子固天攸(所)(此句用《論語「天縱之將聖」義),誕降 生知(此句用《論語》「生而知之」義),經緯禮樂,闡揚文教,餘 烈遺風,千載是仰,俾兹末學,依仁游藝。

謹以制幣(祭祀布帛)犧齊、粢盛庶品、祗奉舊章(舊有章法)

,式(用)(陳列)明薦。

以先師顔子(顏回)等配,尚饗。

66

(67)

學習重點:

《大唐開元禮》中,「祭昊天上帝」和「祭孔」這兩段 文字結構是一樣的。就是:

一.祭祀者向上帝和孔子稟報(昭告);

二.述說二者的福澤和功業(上帝使天地萬物生生不息,孔 子經緯人倫),並表達祭祀者的敬畏和感恩之情;

三.獻祭者陳述祭物內容;

四.「配享」者的身分。

67

(68)

在這個脈絡裡,上帝是「神」和「靈體」,完 全沒有疑問。

根據在相同脈絡,「同類型的符號的意義應該 相同,或者最少是接近的」這一原則。如果這裡的

「上帝」必然是靈體,我們似乎就很難說:這裡的 孔子只是人,祭孔只有懷念性質,獻祭者沒有把孔 子視為靈體看待。

68

(69)

有了上述材料作基礎,就比較好分析在

《大唐開元禮》這個脈絡中,祭祖的具體意 義。

69

(70)

《大唐開元禮》卷75「三品以上時享其廟」條載:

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孝曾孫某官,敢昭告于某祖 考(父系先祖)、某謚(依死者生前事跡給予的稱號)祖妣(粵音庇,母系 先祖)、某邑夫人、某氏:

時惟仲春(原文小字:夏云仲夏,秋云仲秋,冬云仲冬),伏増遠 感(遙遠的感應)

謹以柔毛(羊)、剛鬛(粵音獵,豕)、明粢(粵音茲,穀物)、薌 合(薌粵音香,黍類)、薌萁(萁粵音基,黍類)、嘉蔬(稻)、嘉薦(肉醬 肉碎)、醴齊(醴粵禮,甜酒),敬薦祠享。

尚饗。

70

(71)

這是三品以上官員祭祀祖先的祝文。其餘四品五品、六 品以下官員的祭文結構也與此相類,只是禮數的等級有所下 降。

祭祖文中「昭告」祖先的用語、獻祭物的方式,以及收 結用語「尚饗」──和祭祀上帝、祭祀山川河嶽神的祝文是 完全一樣的。

由此反映,在《大唐開元禮》中,祭祀靈體和祭祀祖先 的方式並無二致。

71

(72)

按這種理解,唯一合理的推論是:

在《大唐開元禮》「祝文」的祭祀符號和意義系統中,

祭祖的方式和祭祀自然靈體的方式一致,符號也一樣,意義 也相當;書中的祭祖祝文,顯然並非止於表達對祖先的懷緬 之情,而是同時具有獻祭物以供「作為靈體的祖先」享用之 意,《大唐開元禮》祝文中的祖先毫無疑問是「靈體」。

72

(73)

那麼,代表唐代官方立場,《大唐開元 禮》中的祭祖觀念是否也意味向祖先祈求?

73

(74)

《開元禮》卷67.「時旱就祈嶽鎮海瀆」:

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嗣天子某,謹遣具官姓名,

敢昭告於某岳(原文小字:鎮海瀆)

欠闕時雨,黎元(百姓)惟懼。

惟神哀救蒼生,敷降嘉液。

謹以制幣(祭祀布帛) 、清酌(清酒)、酺醢(粵音葡海,肉乾肉醬),明 薦於神。

尚饗。

74

(75)

《大唐開元禮》中,如何向孔子、祖先祈求賜 福保佑?

75

沒有。

在《大唐開元禮》「祭孔」和「官員祭祖」

的所有祝文中,完全找不到祭祀者向孔子或祖先 祈求,希望他們(祂們)賜福後人的內容。

起碼在《大唐開元禮》系統中,「祭祖」和

祈求上帝、諸神為百姓消災解難的祭祀目的大不

相同。

(76)

學習(思考)重點:

一.在《大唐開元禮》中,「祖先」屬於靈體。祭祀時,假設 祖先「魂兮歸來」,與後人有所感應。

二.另一方面,即使同屬「靈體」──相對於祭祀上帝和各 種自然神,祭孔和祭祖的意義依然有它們的特色所在,

就是:a. 上帝和自然神除了值得敬重,還有保守人間的 各種能力和職責;b. 但官員祭孔和祭祖,只強調向孔子 和祖先的靈體進獻祭物,並述說後人的仰慕和追念之情。

三.即使到了今天人們說「祖先保佑」,那就代表「拜祖先」

和「拜神」別無二致嗎?例如:如果「祖先不保佑」,人 們就不拜祖先了?或者,改拜別人「更靈驗的祖先」?

76

(77)

四.此外,即使是拜祖先:拜「歷代祖先」和拜祭「曾和祭祀 者一同生活的先人」,祭物,情感也有分別。例如某人記 得他父親生前喜歡吃「砵仔榚」;祭祀時,他更有可能以

「砵仔糕」獻祭——對於素未謀面的祖先,不會出現這些 情況。這是祭「近祖」、「遠祖」的「親疏有別」。

五.對某神的信仰,通常需要傳揚;祭自己的祖先並不如此。

六.最後,起碼就《大唐開元禮》的系統而言,儒家不是純粹 的思想哲學,儒家對祖先的態度也不止於「形式化」的慎 終追遠。起碼在唐代以後朝廷認可的禮法中,祭祖的儀式 (符號)明顯假設「祖靈」存在。

77

(78)

四. 愚孝.不孝.無孝 ──「孝」的危機

所謂「廿四孝」── 元代郭居敬輯《二十四孝》

〈孝感動天〉.虞舜

虞舜,瞽(粵音古,失明)叟之子,性至孝。父頑母囂,

弟象(這個「象」字是人名)傲。舜耕於歷山, 有象為之耕,

有鳥為之耘(播種)。其孝感如此,帝堯聞之,事以九男,

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讓焉。系詩頌之。

詩曰︰對對耕春象,紛紛耘草禽。嗣堯登帝位,孝感 動天下。

78

(79)

〈嚙指心痛〉.曾參

周曾參,字子輿,事母至孝。參曾採薪山中,

家有客至,母無措,望參不還,乃嚙其指。參忽

心痛,負薪以歸,跪問其母,母 曰︰「有客忽至,

吾嚙指以悟汝耳」。後人系

(同繫)

詩頌之。

詩曰︰母指方纏囓,兒心痛不禁。負薪歸未 晚,骨肉至情深。

79

(80)

〈鹿乳奉親〉.郯

(粵音談)

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雙目,思 食鹿乳,郯子乃 衣鹿皮,往深山群鹿之中,取鹿 乳供親。獵者見而欲射之,郯子俱以情告,乃免。

有詩為頌。

詩曰︰親老思鹿乳,身穿褐毛衣。若不高聲 語,山中帶箭歸。

80

(81)

〈臥冰求鯉〉.王祥

晉王祥母喪,繼母朱氏,不慈,父前數譖之,

由是失愛於父。母欲食鮮魚,時天寒地凍,祥解 衣,臥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歸供母。

有詩為頌。

詩曰︰繼母人間有,王祥天下無。至今河上 水,留得臥冰模。

81

(82)

〈嘗糞憂心〉.庚黔婁

(粵音鉗留)

南齊庚黔婁為孱陵令,到縣未旬

(十日)

日,忽 心驚流汗,及棄官歸 。時父疾始二日,醫曰︰

「欲知癒劇,但嘗糞,苦則佳。」黔婁嘗之,甜,

心甚憂之。至夕,稽

(俯首至地)

(額頭)

北辰

(北極星)

, 求以身代父死。有詩為頌。

詩曰︰到縣未旬日。樁

(柱子,此作動詞,指像 打樁般猛力手叩頭)

庭遘

(同構)

疾深。願將身代死,北 望起憂心。

82

(83)

〈戲彩娛親〉.老萊子

周老萊子至性孝,奉養二親,備極甘脆

(甘美

爽口)

,行年七十,言不稱老。常著五彩斑斕之衣,

為嬰兒戲於親側,又常取水上堂,詐跌臥地,作 嬰兒啼以娛親。有詩為頌。

詩曰︰戲舞學驕癡,春風動彩衣。雙親開口 笑,喜氣滿庭幃。

83

(84)

〈為母埋兒〉.郭巨

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 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父母之食,盍

(粵 音合,何不)

埋此子。及掘坑三尺,得黃金一釜,

上云:「官不得取,民不得奪」。有詩為頌。

詩曰︰郭巨思供親,埋兒為母存。黃金天所 賜,光彩照寒門。

84

(85)

學習重點:

一.《二十四孝》故事內容其中兩個主要特色:是「極端行 為」和「靈應事件」。

二.若干故事人物忽略父母(長輩)要求,或自身行徑是否合 理——焦點只在於通過外顯的形式,極力盡孝。

三.《二十四孝》故事文字淺白,篇幅短,詩歌易於記頌,

便於手口相傳。

85

(86)

張廷玉等著:《明史.孝義傳》:

李德成,浹

(粵音浹)

水人。幼喪父。元末,年 十二,隨母避寇至河濱。寇騎

(粵音冀,名詞)

迫,

母投河死。

德成長,娶婦王氏。摶

(粵音屯,揑聚搓揉)

土為 父母像,與妻朝夕事之。

86

(87)

方嚴冬,大雪,水堅至河底。德成夢母曰:

「我處水下,寒不得出。」覺而大慟,旦與妻徒 跣

(粵音冼,赤足)

行三百里,抵河濱。臥水七日,

水果融數十丈,恍惚若見其母,而他處堅凍如故

。久之,乃歸。

洪武十九年

(1386)

舉孝廉,屢擢

(粵音昨,升遷)

尚寶丞。二十七年旌

(粵音星,旗幟,此指表揚)

為孝 子。建文

(1399-1402)

中,燕兵逼濟南。德成往諭 令還兵,燕兵不退。德成歸,以辱命下吏,已而 釋之。永樂初復官,屢遷陜西布政使。

87

(88)

沈德四,直隸華亭人。祖母疾,刲

(粵音圭,刺 割)

股療之愈

(通癒)

。己而祖父疾,又刲肝作湯進之

,亦愈。洪武二十六年被

(同披)

旌。尋授太常贊禮 郎。

上元姚金玉、昌平王德兒亦以刲肝愈母疾,

與德四同旌。

88

(89)

(洪武)

二十七年

(1394)

九月,山東守臣言:

「日照民江伯兒,母疾,割肋肉以療,不愈。

禱岱嶽神,母疾瘳,願殺子以祀。已果瘳

(粵音秋

,病癒)

,竟殺其三歲兒。」

(明太祖)

大怒曰:「父子天倫至重。《禮》

父服長子三年。

》(《儀禮.喪服》:「父為長子。傳 曰:何以三年也?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也。」)

今小 民無知,滅倫害理,亟宜治罪。」遂逮伯兒,仗 之百,遣戍海南。

89

(90)

因命

(因而下達命令)

議旌表例。

禮臣議曰:「人子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 致其樂,有疾則醫藥籲

(呼喊請求)

禱,迫切之情,

人子所得為也。至臥冰割股,上古未聞。倘父母 止有一子,或割肝而喪生,或臥冰而致死,使父 母無依,宗祀永絕,反為不孝之大。皆由愚昧之 徒,尚詭異,駭愚俗,希旌表,規避里徭

(里甲,

徭役,一百一十戶為一里,十年內輪流服役)

。割股不已

,至於割肝,割肝不已,至於殺子。違道傷生,

莫此為甚。

90

(91)

自今父母有疾,療治罔

(粵音網,沒有)

功,不 得已而臥冰割股,亦聽其所為,不在旌表例。」

制曰:「可。」

91

(92)

學習重點:

一.《明史.孝義傳》所載「孝行」與《二十四孝》十分相似,

均是通過「極端行為」彰顯孝道,且有「靈應事件」。

二.分別是:《二十四孝》沒有悲劇,且時常天從人願。《明 史》所載的靈應故事,每多模仿《二十四孝》,其「靈驗」

事跡殆不可解:或為謠傳,或為虛構,以博得朝廷封賜。

更大分別是:在「文學創作」中,〈郭巨埋兒〉結局皆大 歡喜,而在「現實」裡,江伯兒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兒子。

三.閱讀古人踐行「孝」的記載,不可盲從。我們必須認為:

自殘殘人以療親,不僅是「愚孝」,且是「不孝」和殘忍的

「罪惡」(Sin)。

92

(93)

我所收得的最先的畫圖本子,是一位長輩的贈品:

《二十四孝圖》。這雖然不過薄薄的一本書,但是下圖 上說,鬼少人多,又為我一人所獨有,使我高興極了。

那裡面的故事,似乎是誰都知道的;便是不識字的人,

例如阿長(魯迅褓母),也只要一看圖畫便能夠滔滔地講出 這一段的事跡。但是,我於高興之餘,接著就是掃興,

因為我請人講完了二十四個故事之後,才知道「孝」有 如此之難,對於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計劃,完全 絕望了。

93

魯迅:〈二十四孝圖〉

(94)

「人之初,性本善」麼?這並非現在要加研究的問 題。但我還依稀記得,我幼小時候實未嘗蓄意忤逆,對 於父母,倒是極願意孝順的。不過年幼無知,只用了私 見來解釋「孝順」的做法,以為無非是「聽話」,「從 命」,以及長大之後,給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飯罷了。

自從得了這一本孝子的教科書以後,才知道並不然,而 且還要難到幾十幾百倍。

94

(95)

其中自然也有可以勉力仿效的,如「子路負米」,

「黃香扇枕」之類。「陸績懷桔」也並不難,只要有闊人 請我吃飯。「魯迅先生作賓客而懷橘乎?」我便跪答云,

「吾母性之所愛,欲歸以遺母。」闊人大佩服,於是孝子 就做穩了,也非常省事。「哭竹生筍」就可疑,怕我的精 誠未必會這樣感動天地。但是哭不出筍來,還不過拋臉而 已,到「臥冰求鯉」,可就有性命之虞了。我鄉的天氣是 溫和的,嚴冬中,水面也只結一層薄冰,即使孩子的重量 怎樣小,躺上去,也一定嘩喇一聲,冰破落水,鯉魚還不 及游過來。自然,必須不顧性命,這才孝感神明,會有出 乎意料之外的奇跡,但那時我還小,實在不明白這些。

95

(96)

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於發生反感的,是「老萊娛 親」和「郭巨埋兒」兩件事。

我至今還記得,一個躺在父母跟前的老頭子,一個抱 在母親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樣地使我發生不同的感想呵。

他們一手都拿著「搖咕咚」。這玩意兒確是可愛的,北京 稱為小鼓,蓋即鼗(粵音桃,搖鼓)也,朱熹曰:「鼗,小鼓

,兩旁有耳;持其柄而搖之,則旁耳還自擊」,咕咚咕咚 地響起來。然而這東西是不該拿在老萊子手裡的,他應該 扶一枝拐杖。現在這模樣,簡直是裝佯,侮辱了孩子。我 沒有再看第二回,一到這一頁,便急速地翻過去了。

96

(97)

那時的《二十四孝圖》,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 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儇所畫的本子,敘老萊子事云:

「行年七十,言不稱老,常著五色斑斕之衣,為嬰兒戲 於親側。又常取水上堂,詐跌仆地,作嬰兒啼,以娛親 意。」大約舊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詐跌」。

無論忤逆,無論孝順,小孩子多不願意「詐」作,聽故 事也不喜歡是謠言,這是凡有稍稍留心兒童心理的都知 道的。

97

(98)

然而在較古的書上一查,卻還不至於如此虛偽。師覺 授(南朝宋人,生卒年不詳)《孝子傳》云,「老萊子……常衣 斑斕之衣,為親取飲,上堂腳跌,恐傷父母之心,僵仆為 嬰兒啼。」(《太平御覽》四百十三引)較之今說,似稍 近於人情。不知怎地,後之君子卻一定要改得他「詐」起 來,心裡才能舒服。鄧伯道(鄧攸 ?-326)棄子救侄,想來也不 過「棄」而已矣,昏妄人也必須說他將兒子捆在樹上,使 他追不上來才肯歇手。正如將「肉麻當作有趣」一般,以 不情為倫紀,誣蔑了古人,教壞了後人。老萊子即是一例

,道學先生以為他白璧無瑕時,他卻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 了。

98

(99)

至於玩著「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 情。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著;他的 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將他埋掉了。說明云,「漢郭巨 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 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

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 子是才生的,並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像了,「及 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云:天賜郭巨,官不得取,

民不得奪!」

99

(100)

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

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 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 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 埋的不正是我麼?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

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 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100

(101)

現在想起來,實在很覺得傻氣。這是因為現在已經 知道了這些老玩意,本來誰也不實行。整飭倫紀的文電 是常有的,卻很少見紳士赤條條地躺在冰上面,將軍跳 下汽車去負米。何況現在早長大了,看過幾部古書,買 過幾本新書,什麼《太平御覽》咧,《古孝子傳》咧,

《人口問題》咧(粵音呢),《節制生育》咧,《二十世紀 是兒童的世界》咧,可以抵抗被埋的理由多得很。

101

(102)

不過彼一時,此一時,彼時我委實有點害怕:掘好 深坑,不見黃金,連「搖咕咚」一同埋下去,蓋上土,

踏得實實的,又有什麼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雖然未 必實現,但我從此總怕聽到我的父母愁窮,怕看見我的 白髮的祖母,總覺得她是和我不兩立,至少,也是一個 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礙的人。後來這印象日見其淡了,但 總有一些留遺,一直到她去世——這大概是送給《二十 四孝圖》的儒者所萬料不到的罷。

102

(103)

學習(思考)重點:

一.為何魯迅說:「講完了二十四個故事之後,才知道

『孝』有如此之難。」?(作者童年時只以「私見」

理解「孝」,與《二十四孝》所載「孝行」的標準的 大不相同)

二.文中把《二十四孝》事蹟是否可以仿傚,分為三類:

(a) 可以勉力仿效;(b) 有些可疑,但做不來不過丟 臉;(c) 有性命之虞。雖然如此,即使是第一類,也 不見得作者樂於從事。(文章只說「勉力仿效」)

三.魯迅小時候為何說〈老萊娛親〉、〈郭巨埋兒〉「發 生反感」?(虛偽裝佯,侮辱孩子)

103

(104)

四.文章兩次引用〈老萊娛親〉、〈郭巨埋兒〉較早版本,意 義何在?(對「孝」極端行為的描述,每況愈下)

五.歸納文章所載,魯迅小時候對〈二十四孝〉有何觀感:

(a) 方始喜愛《二十四孝》這本書冊圖文並茂,讀後覺得 掃興;(b) 虛偽斯詐;(c) 行徑極端;(d) 是讓人不喜歡 的謠言;(e) 不可能如此巧合

六.既然魯迅童年時候已不盡相信《二十四孝》,為何〈郭巨 埋兒〉仍影響了他和祖母的感情?

(a) 故事的形象性、畫面感鮮明強烈,成為了作者的夢魘 (b) 可聯繫同學看電影、動漫時,印象特別深刻的感受

104

(105)

一.「(親愛)是一種最平凡、也最普通的愛。」

二.「親愛之情是最沒有歧視性的一種愛……在依戀者與被 依戀者之間,不存在年齡、性別、階級以致教育程度 的藩籬。一個受過大學教育、才智出眾的年青人,肯 定和她的老奶媽是住在不同世界裡的人,但他們仍有 能會彼此親愛。」

三.「親愛之情是一種很謙卑的愛,從來不會裝腔作勢。一 個人有可能會為自己墮入愛河或交上一個新朋友而洋 洋得意。但親愛之情卻是保守的,甚至靦腆的……親 愛之情所擁有的,正是一張平凡無華的臉。」

105

附:魯易斯(C. S. Lewis):《四種愛.親愛》

(106)

四.「我們很少會誇示自己所親愛的人,除非是對方已經遠 離或死亡。我們把這種愛視為是心照不宣,而這樣的 心照不宣,在男女之愛中是不被容許的。這種心照不 宣,和親愛之情那種自在、靜默的本質是一致的。如 果親愛之情常常被大聲掛在嘴邊,那它就不再是親愛 之情了。」

五.「親愛之情的耀眼之處,正在於它可以讓人從個人品味 的約束中釋放出來。被親愛之情繫在一起的兩造,可 能根本完全沒有以互相吸引的地方,而他們之所以會 生出親愛之情,純粹只是命運把他們生在同一個家庭 或放在同一個團體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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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六.「試問,在真實世界裡,十九世紀小說家筆下那些『快 樂家庭』到底有幾個?尤有甚者,到底,是不是所有不 快樂的家庭,都是種因為家人之間缺乏親愛之情呢?我 想答案恰恰相反。很多時候,家庭的不快樂不但不是愛 的欠缺所引起,反而是愛的過剩所造成。親愛之情是一 把兩面刃,它既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

七.「在我看來,十九世紀禮讚親愛之情那些甜得發膩的歌 曲或詩歌,幾乎全都是面目可憎之作。它們是面目可憎 的,因為它們是虛假不實的。它們把某些要靠運氣才能 得着的福份,說成是一種現成的、唾手可得的東西。它 暗示,我們根本不用做任何事情,只要站在那兒,親愛 之情自己會澆灌我們,就像淋浴一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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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習(思考)重點:

一.親人的血脈關係與生俱來,親人的愛需要刻苦經營。

二.「愚孝」這個說法有一個問題:它好像假設「愚孝」

仍是「孝」,只是其心態、行徑愚昧而已。但不理智 的「孝」,傷害自己和別人的所謂「孝」,真的還可 以稱為「孝」嗎?

三.還是,這些行徑才是對「孝」最大的傷害?是「不 孝」,或者是泯滅「孝」(無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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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四.我們應該記得「三不孝」中的「阿意曲從,陷親不 義」,但更大的問題是:當「不娶無子,絕先祖 祀」觀念大行其道之時,為甚麼「阿意曲從,陷親 不義」的教訓,卻無法阻擋那些「自殘殘人」的所 謂孝行?

五.我們應該——或者說必須通過《二十四孝》、《明 史.孝義傳》的慘痛教訓,學到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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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孝」即使不說,我們能夠感受。

有時候它默然無聲,因而細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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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言之孝」與「不言之祭」

── 請你記得我

(111)

林文月:〈給母親梳頭髮〉

學習重點:

一.作品雖述寫母親年老患病,得由女兒幫忙梳頭髮。但通 觀全文文筆明朗徐和,朝氣勃勃,原因何在?

a. 景物描寫營造光明、生機乍現氛圍。(「天氣十分晴朗

,陽光從七層樓的病房玻璃窗直射到床邊的小几上。

母親的頭頂上也耀着這初夏的陽光。」「記得小時候 最喜歡早晨睜眼看到母親梳理頭髮。」「星期天上午

,那些大大小小,黑色的白色的球鞋經常齊放在陽臺 的欄干上。」「樓房之後有一排半被白雲掩遮的青山

,青山之上是蔚藍的天空。從陰涼的冷氣房間觀覽初 夏的外景是相當宜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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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b. 母親雖然開刀動手術,尤幸一切順利,她自己和女兒都 心裡悉然。

c. 梳頭髮本為母親鍾愛的事情。加上洗澡後,「換穿一身 乾淨的衣服,母親覺得舒暢無比」,故來了興緻,請女 兒幫她整理儀容(梳頭髮),突顯出她手術成功後心情格 外開朗。

d. 敍述者幫母親梳髮頭,是一種親情和母性的倒流──就像 她母親兒時照料她一樣──敍述者也用「母親一樣的愛」

,回饋母親。這複疊的畫面合起來(兒時母親照料自己/現 在自己照料母親),「敍述者母親年輕時的形象」,故能 在敍述者身上得以「重現」,洋溢愛。敍述者「依照幼時 記憶中的那一套過程。不要驚動她,好讓她就這樣坐着舒 服地打一個盹兒。」這是一種愛的延續。敍述者知道她母 親怎樣會快樂──她從她母親身上,學懂了「母愛──而 現在她的母親正好如嬰兒,接納她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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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二.通篇文章對話極少,叙述者只引述母親寡寡數語;更未 曾記載敍述者任何一句話。有何藝術效果?

a. 使讀者能聚焦敍述者照料母親時微細、親密的形象和 畫面。

b. 突顯敍述者的回憶、反思、感受。這個情景是立體 的:通過沾染母親髮香的梳子,她嗅到母親愉悅的味 道──通過母親被照料時的感受,她記得自己小時候 被愛、被保護時的快樂和平安。這些事情都需要「感 受」,而不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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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三.文章有兩個「未曾明言,卻親切可感」的焦點:

a. 雖然敍述者引述母親以前曾故作嘮叨,說自己頭髮

「討厭死啦!這麼長又這麼多」,又說阿公和爸爸不 准她剪髮。但從母親一直細心打理頭髮(注意:敍述者 回憶中,這是個美麗的情景),以及母親手術後主動請 敍述者幫忙整理頭髮,這她樂在其中──凡此均可看 到母親從心裡喜歡她的頭髮。

b. 當母親年老,未能完全照料自己時,敍述者方才領悟

「照料者」的勞苦,和「被照料」的幸福。她能體會

,也能實踐。對母親而言,這是「不言之愛」,而且 是「不言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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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胡燕青:〈蝦子香〉

學習重點

一.文章中食物,以及「食物意象」有何寄意?

a. 開篇敍述者的兒女正準備情人節糖果和甜點,以「味 道」為連繫,牽動敍述者的情感──她記得「美食」

之於她父母的意義。

b. 敍述者母親生前,喜歡和敍述者爸爸大吃大喝──敍 述者擔心父母吃得不健康,但對父母來說,這是他們 的甜蜜──快快樂樂地,夫婦「一起」享受的甜蜜。

c. 母親亡故後,父親「頗能夠吃」,卻消瘦。這顯然是 精神恍惚,身體機能卻承擔不來的表現(受重大心理創 傷後的防衛機制)。父親表面壓抑自己的痛,尤其在和 家人共處時,生活吃喝如常,但身體老老實實地反映

他的哀慟。 115

(116)

d. 惟有敍述者獨處的時候,他才能肆意地傷心,因而才能 夠復原。

e. 恢復過來的父親,「美食」才重新有了意義。通過和家 人一起烹調,一起吃,「食物和親情」的意義,從僅象 徵「夫妻倆的甜蜜」,擴展為「親情的甜蜜」。

f. 文章的高潮是敍述者和父親吃蝦子麵:最微細、深刻的 愛,只能「湊近」,才能「嗅到」。(「你說的香味,看

,來自這些小小的黑點。」)這些「蝦子」在「矚目」的 麵條裡,也在每一口蝦子湯中。這種懷念,是「不言之 祭」。

g. 最後,兒女還記得留着送給情人的美食(留一個份量),

跟父母分享,藉此也擴充了「情人節」的意義──「愛 情」(男女朋友)和「親情」(父母),都是「情人節」應 當念記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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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二.文章中敍述者對她父母「嗜吃」的看法有變化?

a. 曾擔心父母吃得不健康,從不理會醫生的警告。敍述 者不時「教訓」爸媽:「你們太任性了,老人家怎麼 能亂吃東西呢?」

b. 父親興之所至叫敍述者一同吃飯,她「不免怪她」干 擾她的工作。

c. 母親病入膏肓,敍述者盼望母親多吃,因為這象徵了 母親復原的希望。

d. 母親亡故後,敍述者反而因為父親的「能吃」,感到 擔心。父親生活愈是「看起來正常」,愈反映他壓抑 自己的感情。這時候,敍述者對父親「吃得正常」感 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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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父親漸漸復原,與家人飯後,按時提供各類果食──於 是敍述者又能夠通過和父親、家人一起吃飯,品嚐親情 的味道。

f. 蝦子麵一節,父女二人昇華了對妻子/母親的愛──這種 牽動回憶親情味道,永遠能「回味」,一口也不能遺掉

,遺忘。

三. 比較林文月〈給母親梳頭髮〉和胡燕青〈蝦子香〉,兩 篇文章敍述者表達「孝」的方式有何異同?

a. 同:兩篇文章的敍述者均陪伴母親/父親,做她/他們喜 愛的事情(梳頭髮/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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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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