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董仲舒生活的时代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 其现实性上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尤其 是评价一个在历史上作出过重大贡献或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必须把他放在当 时历史环境的特殊矛盾之中,从当时社会历史的任务出发,不是根据他有没 有提供现代人所需要的东西,而是看其同前辈相比,为社会提供了什么新东 西。这样,判断一个人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或者说对社会的发展是具有正 价值的还是负价值的,以及价值的大小,归根结底,不是以某种抽象观念为 标准,而是要看其全部理论及其行动在解决现实社会矛盾的历史任务过程中 是起促进作用还是起促退作用及作用的大小。这当然也适用于评价董仲舒。
因此评价董仲舒,首先应搞清其生活时代的社会矛盾、自然科学的发展状况 及学术思想的沿革。这些正是正确评价董仲舒一生功过,特别是评价其思想 理论的作用和意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一、西汉前期的社会矛盾
我国从春秋时期便开始了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到战国时期,
各诸侯大国的新兴地主阶级便已先后夺取了政权。形成了互相兼并争雄的局 面,最后是秦国借助于自己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先后吞并六国,建立了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不过,秦朝的统治并未能 够持久,到它的第二代总共不过十四年,便在农民起义风暴的打击下,即为 乘机而起的汉王朝所取代。董仲舒就生活在西汉王朝的前期。
西汉的前期存在着哪些社会矛盾?历史的取向和任务又是什么呢?有的 人说,西汉前期,特别是董仲舒所处汉武帝时代的西汉社会,主要矛盾已成 了以封建皇帝为代表的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因而,新的统治阶 级特别是他们的理论家的主要任务,就在于防止农民的造反和为此而编造理 论体系了,董仲舒思想由此便应运而生了。这种说法听来似乎很有道理,但 是实际上却值得商榷。诚然,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总的说来应是农民阶级 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因此地主阶级及其理论家总是要把防止农民造反和巩固 自己的统治放在重要位置上,不会稍加忽视;但同样没有疑问的是,在漫长 的封建社会历史长河中,其基本矛盾并不一定总要表现为主要矛盾。譬如,
在封建社会的初期,刚刚取得政权的封建主与刚刚失去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的 矛盾,往往表现为当时的主要矛盾;而在晚期,当新兴的资产阶级成为封建 政权的主要危险时,地 主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就会上升为主要矛盾;另外,
不论何时,一旦外族入侵成为当时的主要危险,民族矛盾也会上升为社会的 主要矛盾。因此,对封建社会应作具体分析,绝不可笼统地将社会的基本矛 盾等同于主要矛盾。我认为,西汉的前期,包括汉武帝时代,都属于封建社 会刚刚从奴隶社会脱胎出来的初期,因而是封建社会的上升及发展时期,当 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重要的社会矛盾,它们对于当时的社会生活以及董仲舒 的理论活动,都发生着重大影响,并成为对董仲舒的理论作出公正评价的重 要依据。以下就对这几种矛盾以及由此而应引出的历史任务作一简要的分 析。
(一)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
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是封建社会,也是西汉前期社会的基本矛 盾。我们知道,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相区别的主要标志就在于,奴隶社会的 生产主要是使用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奴隶主对奴隶具有生杀予夺的权利。
奴隶则只是奴隶主手下的活工具;封建社会则不同,主要劳动力已不再是可 以随意杀戮的奴隶了,而是具有人身自由的自耕农和租种着地主土地的佃 农。剥削方式已发生了变化。自耕农和佃农除必须为政府服一定的劳役和兵 役外,自耕农需向政府缴纳各种赋税,佃农则要向地主缴什五的地租,其余 的劳动成果可以归己。这种剥削方式的转变,相对于奴隶制来说,显然是一 种历史的进步。
当然,这一剥削方式的转变,主要是在奴隶大量逃亡和起义的形势下,
统治者被迫实行变法的结果。如《汉书・食货
志》说:“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繇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 相诈,公田不治,故鲁宣公‘初税亩’。”这里所说,就是春秋时期在鲁国 被迫实行的向封建制度转变的变法;到战国,这种封建化的变法已遍及各大 诸侯国,以至只有燕“北有枣栗之利,民虽不佃作而足于枣栗矣”
①
。当时,变法最彻底及收效最高者应属秦国,“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
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并终至秦始皇 而“并天下”。
②
再后,汉承秦制,继续推行了封建化的政策。如汉高祖一方 面下诏明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③
另一方面对于从军 吏卒,则按军功大小及从军时间,赐予爵位和田宅,凡在七级公大夫以下者,予以世代免除繇役和户赋,对七级公大夫以上者另分给食邑。这样,在汉代,
封建剥削制度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汉代的封建剥削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领户制,亦即所谓封建领 主制;另一种即是豪族地主实行的租佃制。
所谓领户制或封建领主制,主要是随着秦汉奖励耕战政策的实施而发展 起来的。原来秦地广人寡,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因此秦孝公任商鞅,废 井田,开阡陌,以诱三晋之人。最初是“任其所耕,不限多少”
④
,至秦孝公 十四年,“初为赋”,即开始收租赋。这也就是后来领户制下的剥削形式。商鞅变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宗室有军功者方得属籍。商鞅自己就是因 功被封于商,而食十五邑的。汉承秦制,继续实行奖励军功的食邑制,这一 方面是欲夺天下的刘邦为了广招天下英才的需要和那些欲在战争中谋取王侯 者的需求,另一方面更重要的也是解放奴隶、实行封建制的好形式,因而是 符合历史发展要求的。正是因此,在刘邦夺取天下之后,即行大封功臣,大 者为王,小者为侯。这些王侯一旦被封,便可享有封地的租税。如《汉书・食 货志》所言:“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 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
领户制下农民的租税负担如何呢?我们知道,自春秋实行“初税亩”,
① 《史记・苏秦传》。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西汉会要》卷四十九。
④ 杜佑《通典》。
直到战国,一般都是什一之税。然秦并天下之后,“内兴功作,外攘四夷”,
耗资甚巨,为了弥补国库的空虚,只好加重人民的负担,以至“收泰半之赋”,
从而“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①
直至被人民所推翻。汉兴,承接秦敝,“人 相食,死者过半”,因之,刘邦“约法省禁,轻田赋,什伍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②
这表明,在汉初,一般农民的租税负担比之秦时要轻 得多了。然虽如此,到汉文帝时,贾谊的上书仍称:“汉之为汉凡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
③
晁错 上书亦有类似说法。正是因此,汉文帝采纳了贾谊和晁错提出的轻赋薄税、劝农务本的建议,特别是晁错的“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及“勿收农民租”
的建议,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并于“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
①
直至后十三岁,孝景二年,才又“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②
从此,“三 十而税一”,便成了汉朝领户制的定制。这种轻租薄赋的政策,对于调动领 户制下的农民耕作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来说,无疑是极其有利的。当然,西汉时期领户制下的农民所受剥削远不止上面的租税,除此之外,
他们还要缴纳下列赋钱和服下列的摇役:口赋、算赋、更赋、户赋、献费等。
正是因此,在西汉前期,经过文景到汉武帝初年,虽然也出现了“国家亡事,
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凛庚尽满,而府库财余。京师之钱累百矩万,
贯朽而不可校”
③
的繁荣景象;但在这繁荣的背后,兼并之风在逐年以加快的 速度和加大的规模进行着,以至使许多自耕农丧失了土地,沦为佃农和雇农。如《史记・肖相国世家》所说:“相国强买民田宅数千万”;武帝时田蚡也 曾强索长城南田。当时拥有几百顷土地的大地主也相当不少,甚至有千顷以 上的大地主。正是因此,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上书中也不得不提出“限民名 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
④
的主张。关于豪族地主实行的租佃制。所谓豪 族地主,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由六国贵族转化而来,他们虽然不掌握朝政,但却有极大的势力;二是由富商大贾及高利贷者购买了大量土地转化而来,
他们交通官府,亦有极大势力;三是凭着做官不断发财致富而形成的大地主。
这些豪强地主除雇佣少量雇农或使用少量的奴隶外,大部分农田则出租给没 有土地或是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即佃客),以收取田租作为自己经济收入的 大部或一部。这些佃农所受地主剥削比之自耕农仅缴田赋(税)要高得多,
即要向豪族地主缴纳什伍的地租。如董仲舒所说:“或种豪民之田,见税什 五。……汉兴循而未改。”
①
因此,租种豪族地主土地的佃农,生活甚苦,“常 衣牛马衣,而食犬彘之食”,如再遇上贪暴之吏,则还要妄受刑戮,这样被 逼无奈,便只好逃亡山林了。以上就是广大自耕农和佃农所遭受的剥削。那些封建官僚和豪强地主与 此则大不相同,如《史记・货殖列传》所说:“今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
① 《汉书・食货志》。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汉书・食货志》。
① 《汉书・食货志》。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汉书・食货志》。
④ 见《畿辅丛书・董子文集・乞种麦限田章》。
① 见《畿辅丛书・董子文集・乞种麦限田章》。
而乐于比者,命曰素封。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 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户)百万之家,则二十 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此正与贫苦的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的生活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比,简直是天壤 之别。
这就是西汉前期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关系。由于它已成为当时社 会的基本生产关系,因而理所当然地也就成为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不过,
由于这一矛盾刚刚由浅到显,尚未激化,因而很难说它已成当时的主要矛盾。
这就涉及到有些人提出所谓“农民起义”了。我的看法是:第一,那些所谓
“农民起义”,“如南阳有梅克、有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 之间有坚卢、范主等”,原载于《汉书・酷吏传》,该传虽未指明这些起义 的确切年月,但经查它们都是董仲舒已过世之后天汉二、三年间的事,因而 为董仲舒所未见。因此,绝不应夸大这种所谓“土崩”之势对董仲舒思想的 影响,也不应视其为董仲舒理论直接针对的对象,并以之作为判定董仲舒思 想“反动”的依据。当然,这并不妨碍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理论家的董仲舒面 对已经出现的土地兼并、人民流离失所的形势,及鉴于秦末农民起义的教训,
而提出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理论。
第二,在此还有一个对当时这些“农民起义”作用的估计问题。应该看 到,当时所发生的这些大至“数千人”,小则“几百人”的“擅自号,攻城 邑,取库兵”、“掠卤乡里”的“农民起义”,确曾引起了当时统治者中少 数人的“惊呼”,但从其规模和声势上看,显然远未达到能直接威胁西汉政 权的地步。因此绝不应夸大这些起义对西汉王朝的威胁。
第三,对陈涉、吴广起义在推翻秦王朝中的作用,也应有一个适当的估 计。毫无疑问,正是陈、吴在大泽乡的揭竿而起,才敲响了秦王朝灭亡的丧 钟,对此应予充分肯定;但是,只要认真分析当时的各种社会力量就不难发 现,最后灭亡秦朝的并不是单纯的农民起义军,而是还包括乘机而起、早有 谋取天下之意的另一部分地主阶级的成员及对秦怀有刻骨仇恨的六国贵族的 子弟。这完全可以从秦朝灭亡的过程中得到证明。陈、吴的起义,虽然很快 就遍及全国,但在秦将章邯的打击下,真正的农民起义军很快便瓦解了,只 有出身于秦朝基层政权(亭)的刘邦以及乘机而起的六国贵族之后,如楚怀 王孙心之下的楚将项燕的后代项梁、项梁侄儿项籍,魏公子咎、豹,韩襄王 孽孙韩王信,齐王田氏宗族儋及儋的从弟荣、荣弟横等,不断发展,并最后 由刘邦率领的大军,灭亡了秦朝,随后又经过征战,统一了全国。从而表明,
在秦汉之际的社会矛盾中,真正
构成对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威胁的,乃是乘机而起的另一部分地主势力 和刚刚灭亡的六国豪强宗族的势力。
正是因此,秦末的农民大起义让刚刚爬上统治地位的西汉统治者们胆战 心惊,不得不休养民力,减轻负担,以防止官逼民反、危及封建政权生存的 局面再次发生。但是六国豪强宗族势力的存在及其在灭亡秦朝中的作用,也 使董仲舒认识到加强中央皇帝权威的重要性。这正是董仲舒之所以提出政 治、经济等方面改革的前提和历史背景。
(二)残余的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
从战国后期宜至秦汉的封建社会内,奴隶制的残余仍然存在,因而奴隶 与奴隶主的矛盾也就依然是当时社会内存在的另一重要的矛盾。诚然如上所 述,早在战国时期,除燕北之外的广大中国境内的主要生产领域中,已普遍 实行了“佃作”的封建生产方式,但是奴隶制显然并未被消灭。这不但是说 在主要生产领域,奴隶制尚未绝迹,而且在其他领域如手工业、采矿、商贾 业、特别是在家务劳动中,奴隶的存在更是大量的。因此,奴隶主与奴隶的 矛盾就成了汉代的一个重要社会矛盾。
秦汉时期的奴隶分官奴和私奴。私奴的来源,一是人奴产子;第二个来 源即从奴隶市场上掠买而来,或是由贫民因无力偿债顶债而来;第三个来源 则是由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赏赐而来,也就是由官奴转变而来。至于官奴,
则主要是通过掠虏特别是吏民犯令,没人之奴而来,此外也有从私奴向官奴 转化的问题;最后还有所谓“募民人奴”一说,及官奴产子的来源。
下面就来具体谈谈各领域使用奴隶的状况。
在农业生产领域,秦汉时期,“佃作”一般都比用奴隶生产收获要高得 多,因此这种生产方式的转换是历史的进步;但是,由于购买一个普通奴隶 约一万五千钱,即使耕作技术最好的奴隶也不过两万钱,而用“佃作”,佃 农则要分掉所收获谷物一半,雇用田客,即雇农工,亦需付月钱一千。两者 相比,佃作或雇工比用奴隶显然贵得多,因此地主一般仍然希望用奴隶生产。
但是自秦汉以来,由于当权者实行了奖励耕战和解放奴隶的政策,特别是连 年战争的杀戮及奴隶的大量逃亡,奴隶的数量已大大减少,仅用奴隶进行农 业生产显然已远远不够用了。所以,大多数地主不得不将土地租给那些无地 或少地的农民,或雇一定的田客。但无论如何,在秦汉时期的农业这一有关 国计民生的主要生产领域,仍然保留着奴隶制的残余,是不成问题的。如《史 记・平准书》中所说“田僮”,即指种田的奴隶。官奴中也有相当数量的奴 隶从事耕作,这也是不成问题的,如在汉代,国家还占有相当数量的公田,
它包括戍边的屯田及因犯令而没入的田产。对这些公田,除相当一部分租给 农民种植外,剩下的相当部分就是靠没人的田僮来耕作了。除此之外,那些 购置了许多田产、又拥有许多奴隶的富商大贾们,六国的贵族之后和其他豪 强地主,以及被封为王、侯的新贵们,他们既然都拥有大量的奴隶,用奴隶 进行农业生产又比“佃作”便宜得多,因此也必然会尽量使用奴隶进行农业 生产,应该说这同样是没有疑问的。
在开矿、冶铁等工业和手工业、商贾业等领域中对奴隶的使用显然比在 农业中更普遍而且数量也更大。就以《史记・货殖列传》所举卓王孙、程郑 及刁间三家的例子来看,便可略见一般。据《史记》所载:
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致之临邛,大喜,即铁山鼓铸,运筹策,
倾蜀滇之民,富至僮千人,田池射猎之乐,拟于人君。
这既表明了其巨富的程度,也表明了其在开矿冶铁中使用了大量的奴 隶。至于程郑,《史记・货殖列传》说他“富埒卓氏”,《司马相如列传》
谈及卓王孙的家僮数量时,提到:“程郑亦数百人”。这表明程郑在其开矿、
冶铁业中亦使用了奴隶。关于刁间,《史记・货殖列传》的记载是:
齐俗贱奴虏,而刁间独爱贵之。桀黠奴,人之所患也,唯刁间收取,使之逐渔盐商贾之利,或连 车骑, 交守相,然愈益任之,终得其力。起富数千万。故曰: 宁爵毋刁,言其能使豪奴自饶而尽其
中。
这里所谓“使之逐渔盐商贾之利”,即是使奴隶从事渔盐等商贾业,以获利 的意思。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更可以确证奴隶参加商贾业的资料,这就是上 面已简略提到过的:
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太氏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 万数, 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
没入官的中家以上的奴婢“千万数”,由此即表明中家以上的大多数商贾都 普遍使用了奴隶,商贾们的暴富也主要是靠了对广大奴隶劳动的掠夺。不过 在此需指出的是,这种盐铁业在秦时是实行政府专卖的,到了汉代开始由私 家经营,只有到了汉武帝元狩四年,才恢复了盐铁专卖。这样既筹措了军费,
又未加重人民的负担。但随着私商的退出,私奴也就退出了这两个领域,而 在官营之后,不少方面为罪徒所代,所以官奴并未全部取代原来私奴在这两 个领域内的劳动。
在家务劳动中使用奴隶,秦汉时期是相当普遍的。凡有权势的官僚,豪 宗地主以及官商大贾,大都使用家奴,又叫家僮或奴婢。如在秦朝,秦相吕 不韦就有“家僮万人”,
①
大阴人嫪态也有“家僮数千人”。②
在汉代,如上 述卓王孙僮千人,程郑家僮数百,另外见于史籍者还有“王商私奴千数,史 丹僮奴以千数,王氏僮奴以千百数,窦氏奴婢以千数,马防兄弟奴婢各千人 以上,济南安王奴婢至千四百人。”③
在上述以千百数的僮奴中,除特指家僮 外,当然有从事耕作和商贾的僮奴,但其中从事家务劳动者应不在少数。这 些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们,虽然在主要生产领域已经转换为封建的生产方式,但在他们的家庭生活中,却仍然保留着奴隶主的生活方式,而且,只要有可 能使用奴隶,他们就尽量保留这种残余的奴隶制,以使他们
过养尊处优,骄奢淫逸的生活。
既然保留着残余的奴隶制,就必然会存在这种残余的奴隶与奴隶主之间 的矛盾。不过,这时的奴隶主已不是从前的奴隶主了,而是新兴的封建主。
他们同奴隶的关系与奴隶主没有什么两样。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随 着封建制的发展,对奴隶已不再允许随意杀戮了。不过,由于奴隶们仍然作 为封建主的财产,所以杀戮奴隶的事仍然时有发生。这必然会激起奴隶的反 抗,加剧社会矛盾,乃至危及封建主的统治。因此,许多有远见的封建统治 者不断提出了限田、限奴乃至解放奴隶的诏令。不过这些诏令并非要根除奴 隶制,奴隶制的残余在封建社会内一直保持了很长的时间。但消除奴隶制残 余的历史任务已很明白地提了出来,由此来看董仲舒提出的“去奴婢、除专 杀之威”,是完全可以表明其进步的意义了。
① 见《史记・吕不韦传》。
② 见《史记・吕不韦传》。
③ 引自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57 年版,第 27—28 页。
(三)封建剥削阶级的内部矛盾
在西汉前期的社会中,除上述两种敌对阶级之间的矛盾外,在新兴的封 建剥削阶级内部也存在着非常尖锐而激烈的各种矛盾。其中首先是富商大贾 与封建政府之间的矛盾、豪强宗族地主与封建官僚地主之间的矛盾和地方割 据势力与中央集权政府之间的矛盾,这三种矛盾实际上也就是以封建皇帝为 代表的中央集权政府为一方与官商大贾、宗族地主及地方割据势力为另一方 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是坚持中央集权的地域化的地主封建制与坚持带有 奴隶制残余的血缘宗族分封制的矛盾,在西汉前期社会,这一剥削阶级内部 的矛盾,其激烈程度远远超过了当时两个敌对阶级之间的矛盾,因而成了当 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因为当时农民与地主、奴隶与新
兴封建主的矛盾并未尖锐化,特别是尚未发展到危及新的封建政权的地 步,相反,上述剥削阶级内部的矛盾已危及到以皇帝为代表的封建政权的生 存,以致必须通过最激烈的社会斗争方式——战争,来解决这一矛盾。此外,
在以封建皇帝为代表的中央集权政府这一方的内部,也还存在着新兴的中小 地主与在建立西汉政权中立了军功因而成为新贵的封建官僚地主的矛盾。这 一矛盾与上一矛盾相比,显然是次要的矛盾。董仲舒就生活在当时社会的这 一主要矛盾激烈斗争、基本矛盾也在发展的时期。下面就着重来谈谈当时社 会的这一主要矛盾双方斗争的情况。
首先是围绕着土地兼并和使用奴隶而发生的矛盾或斗争。我们知道,从 汉朝建立直到汉文帝时,由于战争刚刚结束,特别是由于刘邦的轻租薄赋政 策,使人民生活得以安定,兼并之风也尚未发展起来,以致有师丹的孝文“务 劝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的说法。但经过孝景,到孝 武时,情况就不同了,即发展到了“兼并豪党之徒,武断于乡曲”的严重地 步,此后更甚,以致不得不采取“限民名田”的措施。这种土地兼并的结果,
必然使大量的农民破产,流离失所,逃亡山林,或者成为依附于豪门的农奴,
乃至沦为奴隶。这显然是不利于以皇帝为代表的封建政权和封建经济的。
正是因此,自汉朝建立之后,许多有远见卓识的大臣和皇帝,除发布减 轻农民租赋的诏书外,还多次发布限田、限奴和解放奴隶的诏书,如:汉高 祖五年诏曰:“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
①
汉文帝后四年:“五月,赦天下,免官奴婢为庶人。”
①
此后汉成帝、汉哀帝、王莽、东汉光 武帝等也都多次为奴隶事降诏,限制蓄奴数量,严禁杀害或残害奴婢,甚至 免除奴隶为庶民。这些诏书无疑都是针对着残余的奴隶制的,也是针对着兼并豪强之徒 的。它们的贯彻实行,无疑是有利于缓和农民与地主的矛盾、奴隶与封建主 的矛盾的,但最终是有利于封建的经济基础和以封建皇帝为代表的中央政权 的。
其次是围绕盐、铁和铸钱的斗争。这实际上是对待工商业的问题。我国 的商业早在商朝已有了较大的发展,经过西周、东周,到春秋、战国,便有 了所谓“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
②
的说法。但 是同样,早在先秦时的法家就提出了重农抑商的政策,视农为本、商为未。
① 《汉书・高帝纪》。
① 《汉书・高帝纪》。
② 《管子・轻重甲》。
这是因为商业的发展必然会破坏自然经济,而封建社会正是建立在以农业为 主的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所以,封建统治者大都实行重农抑商、重本轻未 的政策。这对于刚刚步入封建社会的秦汉王朝来说,无疑都是必要的。一方 面,一定工商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说是需要的;另 一方面,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下,工商业过大和过快的发展,又不利于当时封 建生产关系的稳定,特别是当时工商业的发展又往往需要大量的奴隶,因而 会加强和巩固残余的奴隶制,所以在汉代抑商还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汉 朝在这个问题上实际走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开始,高祖曾抑商,但只是在政 治上抑商,而在经济上却从秦朝官铸钱和盐铁专卖上退了一大步,采取了“令 民铸钱”
①
和“弛山泽之禁”②
的政策,从而把这些本来是官府的专利让给了 地方王侯和商贾。这样地方王侯、宗族豪强和富商大贾乘机经商铸钱,聚敛 财货,为其与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集权政府作斗争,乃至战争,提供了巨大 的经济支持,只是在取得了这些深刻的教训之后,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政府 才采取了经济上抑商的政策。例如铸钱,最初,刘邦为了筹集军费,以“秦钱重难用”为由,废除了 秦朝颁行的半两钱(重十二铢),改铸为面值仍为半两但实重三铢一枚的钱。
奸商亦因此而乘机取利,且偷减为实不足一铢的、掺有铅铁的、又小又薄的 钱,被称为“荚钱”。因此,货币开始贬值,米价竟高达石万钱。到高祖末 年已发现了私人铸钱的弊病,因而曾下令禁止。吕后上台之后亦曾几禁铸钱,
但均无效果。到文帝时,盗铸者比比皆是,犯者无数,惩戒已不起作用,而 各种私钱太多,行用甚为不便,于是干脆“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
③
但规 定必须铸面值为半两的四铢钱,有巧伪者“黥”罪。以前盗铸死罪尚且禁止 不了,现在免除了死罪,“以铅铁为它巧者”就更是肆无忌惮了,特别是吴 王刘濞,即山铸钱,“富埒天子”。文帝还把蜀郡一铜山赐予邓通,亦即山 铸钱,“财过王者”。因此当时有“吴邓钱布天下”④
之说。关于铁业和盐业 也有类似情况。盐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铁器则是劳动者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因此,经营盐铁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汉初却取消了官府的专营,由此 盐铁之利也就落人了王侯、商贾之手。仅以冶铁为例,蜀临邛有卓氏、程郑,
南阳有孔氏,鲁有邴氏,他们都是以鼓铸冶铁致富的,钱至万贯,僮奴千数。
此外还有各种富商大贾,如齐人刁间,宣曲任氏,关中诸田,韦家栗氏,安 陵杜氏等等,都是富至数千万之家,这些暴富者,“大者倾郡,中者倾县,
下者倾乡里不可胜数。”
正是由于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在铸钱和盐铁业上所采取的放纵政策,
才使得铸铁和盐铁之利为地方侯王、豪强宗族、富商大贾所得,而使中央的 府库收入减少,造成尾大不掉的局面,终至酿成七国之乱。后来在平定了七 国之乱以后,到武帝时代由于采取了两项断然措施,才最终解决了这一矛盾。
这就是一方面任用齐地的大盐商东郭咸阳和南阳大铁商孔仅为大农丞,领盐 铁事,实行盐铁专卖,由此结束了奸商垄断盐铁业的局面;另一方面下决心 取缔盗铸金市的行为,为此采纳了桑弘羊的建议,一是钱重与市值一致,二
① 《史记・平准书。》
② 《史记・货殖列传》。
③ 《汉书・食货志》。
④ 《汉书・食货志》。
是铸市权严格集中于中央,三是改进铸作技术,以防磨铜盗铸,这样经过斗 争终于实现了货币的统一。其间为了同奸商斗争,还实行了算缗钱,特别是 通过“告缗”,中家以上的富商大贾皆遇告,从而沉重打击了各类富商大贾,
大大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增强了中央政府的经济实力。
再次是围绕中央集权与地方割据的斗争。这一斗争同后来在中国封建社 会所存在的类似的斗争稍有不同。它实际上是秦灭六国之后,废分封、建郡 县所引发的地域化的地主封建制与血缘宗族分封制的矛盾的集中表现或斗争 焦点。它是在
推翻秦王朝的过程中曾发挥了重大作用,后来又在刘邦与项羽的斗争中 及汉朝建立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存在的一种矛盾斗争。它之所以成 为主要矛盾斗争的焦点或集中表现,主要理由有以下三点:
(1)无论是围绕土地兼并所展开的斗争,还是围绕要不要官铸钱和政府 实行盐铁专卖的斗争,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政府所采取的一切措施也都是针 对着地方割据势力的。在这两点上地方割据势力与中央政府的利益是对立 的,而与富商大贾及豪强宗族的利益是一致的;
(2)正是因为有上一点,所以富商大贾和豪强宗族总是与地方割据势力 互相勾结,豪强宗族和富商大贾经常依附于地方割据势力,并支持割据势力,
而地方割据者则为他们提供保护。因此,中央政府与地方割据势力的斗争便 成了主要矛盾和双方斗争的焦点。
(3)除上面两点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地方割据势力还是坚持血缘宗族 分封制的主要支柱和堡垒。所谓血缘宗族分封制,最初是奴隶制社会所实行 的一种政、经合一的政治统治形式和经济剥削形式。我国奴隶社会的经济基 础是井田制,与之相应的政治形式,即是由天子分封而出现的诸侯王国——
血缘贵族世袭领地。在这些诸侯王国内,诸侯王有自己的军队、自己的法律、
自己的行政机构和官吏,用以强迫奴隶在井田上劳动。到春秋战国时期,各 诸侯国君已经逐渐变成了封建主,从历史渊源上说,他们仍是由西周分封的 诸侯延续而来。可是,秦灭六国之后,废分封,建郡县,从而淘汰了长期以 来所实行的分封制。我们所说地域化的封建制,即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的郡 县制,经济上实行地主经济及奖励军功的食邑制。所谓
“食邑”,虽然也是从皇帝那里得到的封地,但却与奴隶社会时的分封 制不同了,封建主既不能拥有私兵,也不能自设刑法和擅发本邑的劳役,并 且也还不是世袭的。因此,在秦朝保存下来的六国之后对秦恨之入骨,并时 刻梦想恢复分封制。因此,当陈涉揭竿而起之后,分散在各地的六国贵族的 后裔便纷纷起兵反秦,成了推翻秦王朝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他们的目的显然 同真正的农民起义军不同,他们要的是存亡继绝,恢复血缘宗族分封制,重 新建立保存有奴隶制残余的封建诸侯王国,如张耳、陈余说武臣王赵,韩广 略燕,燕人立韩广为燕王,周市则请陈王立魏公子王魏,田儋自立为齐王,
等等,都是打着复国的旗帜。而项羽在灭秦之后,一方面尊楚怀王为义帝,
另一方面即分封建立了十八个诸侯王国。这其中除汉王和秦降将之外,大多 仍是六国之后。个别无后,即另立一别姓者为王,以示复国。可见,汉王刘 邦起兵与西楚争胜,其实质正是坚持郡县封建制与坚持血缘氏族分封制的斗 争。在同项羽斗争的过程中和胜利后,刘邦虽然也封了九个异姓王,实行“郡 国并行”政策,但应该说,这绝非是刘邦的本意,而是为了打垮项羽所必须 做的妥协,从本质上看,这乃是他的一种策略。在后来刘邦建立了西汉封建
王朝之后,从五年到十二年,又逐个将有军事实力的异姓王消灭掉,也证实 了这一点。
不过,刘邦并未能够建立起一个全国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这个 任务是经过几代的努力才实现的。这是因为刘邦在消灭异姓诸王时,又错误 地想利用“同姓一家”的血缘关系,封建了一批同姓藩王,以为刘氏“亲子 弟”最可靠,令其“犬牙相制”,即可收“夹辅”之效,使汉王朝固若“盘 石”。所以他曾相约“非刘氏不王”。然而同姓绝非一定同心。历史已经
证明,正是这些同姓侯王,由于他们占有辽阔的封国,“大者跨州兼郡,
连城数十”,
①
又兼营铸钱、盐铁之利,因而形成了与中央政权相抗衡的态势。其间,文帝虽采纳了贾谊的“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②
的建 议,令赵、齐、楚及燕、梁等诸侯国分上王之子孙,晁错也曾力主削藩,但 终因气候已成,先有文帝时的淮南、济北之反,后有景帝时七国之乱,至武 帝时仍有闽越王攻南越王及淮南王、衡山王谋反事,均采用了军事镇压,方 得将这些藩王的造反平定下去。正是在景帝平定了七国之乱以后,下令“诸 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才把诸侯王的军政大权收归皇帝,井“改 丞相曰相,银印,省御史大夫、延尉、少尉、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
③
武帝时又令“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④
至此,才算建立起了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使西汉建立以来的这 一社会主要矛盾得以真正解决。可以看到,从汉朝建立以来,国内的政治活 动始终是围绕着解决中央与诸侯王的关系,甚至发展到以武力解决这一矛 盾,这也表明了它处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地位。关于这一时期剥削阶级内部存在的其他次要矛盾,如儒、法、道的矛盾,
另述之。
① 《汉书・诸侯王表》。
② 《汉书・贾谊传》。
③ 《汉书・表》。
④ 《汉书・诸侯王表》。
二、西汉前期的自然科学
每个时代的理论体系及哲学思想具有什么形态,总是同当时的自然科学 水平密切相关的。在整个漫长的古代,由于真正的理论科学尚未产生,哲学 及各种理论体系在总体上同属于朴素的形态,但不同时期的科学技术对它也 会留下一定的烙印。从先秦进入秦汉,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理论体系及哲 学形态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在对董仲舒的哲学及其他各种思想作出 评价之前,自然亦应先搞清当时自然科学的状况。
进入秦汉,应该说这是我国古代自然科学体系形成时期,标志就是当时 一系列总结我国古代科学成就、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科学著作的问世,
主要有数学方面的《九章算术》、医学方面的《黄帝内经》、药学方面的《神 农本草经》、天文学方面的《灵宪》、《浑天仪图注》及各种宇宙论的学说 等。董仲舒所处西汉前期就正处于我国古代科学体系的形成过程之中。下面 就从对当时的哲学思想和理论体系发生了重大影响的宇宙论、天文学、阴阳 五行说和医学的理论体系四个方面作一概略的叙述。
(一)宇宙发生论
无论在西方或是中国,人类最早思考的自然科学问题,都是宇宙论的问 题。它包括宇宙的本原、生成、结构和运动。其中,前两者属于平常所谓的 宇宙发生论问题。在古代,由于真
正的科学尚未起步,人们对自然事物的思考和研究,大部同哲学问题相 联系,以至结合为一体,被称为自然哲学。到后来,随着自然知识的进步,
自然科学才逐渐从自然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其中最先从自然 哲学中独立出来的,就是上面所说宇宙论的后两者——宇宙的结构和运动,
成了天文学的内容。至于宇宙的本原和生成的问题,亦即宇宙的发生论问题,
则是直到近、现代,它才以各种科学假说的形式,成为真正自然科学的对象。
下面就先来谈谈宇宙的发生论,至于宇宙的结构和运动到天文学中再谈。
关于宇宙的本原和生成问题,在原始的时代,它是同原始宗教观结合在 一起的;到了奴隶社会,它便完全屈服于当时的统治思想——神学天命观;
只有到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时期,老子才建立了第一个以
“道”为最高范畴的朴素唯物的哲学体系,并从哲学的角度深入探讨了宇宙 发生论的问题。在他看来:“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①
这里的无显然 不是绝对的虚无,而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忽兮恍兮”的物质 性“道”。后来稷下道家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精气”说,庄子则进而提出 了“通天下一气”②
的观点,这一观点后来又为荀子所继承。这就是先秦朴素 唯物的宇宙本原观。那么宇宙万物又是如何从这一本原发展而来的呢?老子 讲得很简单,这就是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③
的说法。至于道是如何生一,又如何生二、生三、生万物的,他将其置于了“玄之又 玄”的“众妙之门”。在这个问题上,庄子倒是前进了一步,揭示了万物产 生的机制,即把阴阳的对立统一视为万物的“本根”和人生之“父母”。
①
后来荀子在此基础上将万物按照无生、有生、有知、有义的发展顺序作了区 分,表现了一定程度的进化思想。《易传》则完全以阴阳的对立统一观点揭 示了宇宙万物的生成、发展和变化,如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有 四象,四象生八卦”;②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③
“有天地,然后万物 生焉”,“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 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④
按照郑玄的解释,太极即“淳和未分之气”。至此,在先秦便有了一个以气为本原的较完整的 朴素的宇宙生成论。今天看来这当然是非科学的,但也有合理成分。
从先秦进入秦汉,在宇宙发生论上最突出的进展,就是提出并形成了以
“元气”为始基的宇宙发生论。对此,有的学者认为,西汉前期的董仲舒就 已把元气“作为万物或宇宙的本原”
⑤
了;另一些学者则提出了异议,认为:
① 《帛书老子》。
② 《庄子・知北游》。
③ 《帛书老子》。
① 见《庄子・知北游》和《庄子・大宗师》。
② 见《易传・系辞下》。
③ 见《易传・系辞下》。
④ 《易传・序卦》。
⑤ 金春峰:《汉代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149 页。
“只是到了东汉中期,王充才第一次明确地把‘元气’作为构成宇宙万物的 朴素的物质概念提出来”。
⑥
我以为这两种说法都欠妥,前一种说法显然是把“元气”概念的提出,等同于元气理论体系的形成;而后一种说法则很不明 确,且没有反映出元气论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实际上“元气”发生论的形成 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提出“元气”概念的阶段,包括从战国后期至西汉前期。
在此期间,不仅为学术界多数人疑为伪书的《鹃冠子》曾有“天地成于元气,
万物乘于天地”之说,而且在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中也两见“元气”的概 念。其一是:“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 上变天,贼气并见”;
①
其二是:“一国之君……布恩施惠,若元气之流皮毛 膳理也,百姓皆得其所,若血气和平,形体无所苦也。”②
这两段话,前者显 然是同他的“天人感应”说相联系的,其中的元气乃是一种好的、对人有利 的气;后者则是以元气在人体内的流行比喻皇帝加于百姓的恩惠,其中的元 气也是有利于人的和美之气。在这个阶段,除开《鹖冠子》不说,仅从董仲 舒来看,其元气概念显然还不具有宇宙万物本体或始基的涵义。第二阶段,“元气”概念的发展阶段,包括从西汉的前期至东汉中期之 前的阶段。在此期间的元气说主要以刘安主持撰著的《淮南子》为代表。《淮 南子・天文训》说:
天地未形,冯冯翼翼,洞洞氵属氵属,故曰太昭。道始于虚霩,虚霩生宇宙,宇宙生元气,元气有涯垠,
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清妙之合专易,重浊之凝竭难,故天先感而地后定。天地之 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在《淮南子・精神训》中还有一段 与上面一段相似,在此不再赘叙。这两段话都是讲宇宙演化过程的,它们都 把宇宙的演化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天地生成之前,尚未成有形体的事 物。在此阶段,“道”又叫“太昭”,它是经历了虚霩、宇宙、元气三个小 阶段。此时都是处于“冯冯翼翼、洞洞氵属
氵属”即无形无象之状貌。产生元气之后,在元气内部便开始分为阴阳二气(“有 二神混生”),并由阴阳分别形成天、地,然后产生万物与人,这就是第二 大阶段。由此表明,“元气”在刘安这里,尚不具有原始本体或始基的涵义,
但它已是原始本体或始基之“道”发展的一个小阶段了。
第三阶段,即东汉中期之后以元气为始基的宇宙发生论形成的阶段。此 时的代表人物为王充、张衡。王充明确说:“元气未分,浑沌为一”,“及 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
②
“万物之生,皆禀元气”;③
“人未生在 元气之中,既死复归元气。”④
这些显然表明,元气在其最初乃是浑饨为一和 尚未分化的一种最原始的物质,这种物质乃是万物和人皆禀之才得以生和死 后要归之的东西,由此表明元气乃是宇宙万物的本原或始基。张衡作为天文
⑥ 于首奎:《西汉哲学新探》,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63 页。
① 《春秋繁露・王道》。
② 《春秋繁露・天地之行》。
① 此段两“元”字均为王念孙据《太平御览》校补。
② 《论衡・谈天》。
③ 《论衡・言毒》。
④ 《论衡・论死》。
学家,也接受了元气说,并试图以元气论来说明宇宙天体及万物的演变,从 而使古代的朴素宇宙发生论更带上了科学的色彩。如《灵宪》说:
大素之前,幽清玄静,寂寞冥默,不可为象。厥中维虚,厥外惟无。如是者永久焉,斯谓溟涬。
盖乃道之根也。道根既建,自无生有,太素始葫;萌而未兆,并气同色,浑浊不分。故《道志》之言 云:“有物浑成,先天地生。”其气体固未可得而形,其迟速固未可得而纪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 谓庞鸿,盖乃道之干也。道于既育,万物成体。于是元气剖判,刚柔始分,清浊异位。天成于外,地 定于内。天体于阳,故圆以动;地体于阴,故平以静。动以行施,静以分化。堙郁构精,时育庶类,
斯谓天元,盖乃道之实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城;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 可效,有形可度。情性可殊,苟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纪。于是人之精者作圣,实始纲纪而经纬 之。这显然是把宇宙万物的发生和形成分成了三个阶段,这就是“溟涬”、“庞 鸿”、“天元”,他又分别把它们看作是“道之根”、“道之干”、“道之 实”,而这三个阶段又都是道或元气演化的具体表现。如第一阶段,即所谓
“溟涬”阶段,王充在《论衡・谈天》中就指出:“溟涬濛澒,气未分之类 也。”所谓未分之气,一般即指元气。在这个阶段,元气始终处于“幽清玄 静,寂寞冥然,不可为象”的状态,而且这个阶段的时间是很长的。第二阶 段,即庞鸿阶段,此时是“自无生有”之“太素始萌”的时期,但又“萌而 未兆”,所以“浑饨不分”。这阶段也是很长的。第三阶段,即“天元”阶 段,这就是元气剖判开来,刚柔始分,形成天地、阴阳,然后经过“有通感 薄”,“自然相生”,便产生了万物及人类。而入之精者为圣,建纲纪,使 条理之。
至此,以元气为原始物质始基的朴素的宇宙发生论便具有了古代的朴素 的科学形式,由此可见董仲舒元气论的历史地位了。
① 《后汉书・天文志》注补引。
(二)阴阳、五行说
董仲舒“始推阴阳,为儒者宗”,与阴阳五行说结下了不解之缘。然而 阴阳五行说原本就是中国古代自然科学的重要方面,井同宇宙发生论、天文 学、中医学具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对阴阳、五行说的历史,
特别是在西汉前期的情况作一简要的叙述。
以往,人们已习惯于把阴阳与五行结合起来并为一谈,其实两者当初并 不是合在一起的,如梁启超就说过:“春秋战国以前所谓阴阳,所谓五行,
其语甚希见,其义极平淡,且此二事,从未并为一谈。”
①
最初把二者结合起 来的是《管子》的“四时”和战国时的邹衍,特别是邹衍还由此提出了神秘 的五德终始说,将其运用于历史,成为继天命观之后的另一唯心主义的历史 观。不过我们在此不是考察它们结合的历史,所以,为了行文上的方便,我 们还是分别加以考察。首先谈阴阳说。
根据《易传》的解释,《易传》中八卦的“—”与“—”分别代表了阳 阴两种卦象,前者为阳爻,后者为阴爻。《周易》正是依据此阴阳两仪产生 了四象,四象又相互组合成八种事物,八八又组成六十四种现象。但是在《易 经》中尚未形成阴阳的概念。最早见于文字的阴阳概念,主要有两段话,一 是《诗・大雅・公刘》的“相其阴阳,观其流泉”,另一是《国语・周语》
所记载的周朝史官伯阳父的一段话:“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
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 失其所而镇阴也。”在伯阳父之后,范蠢、叔兴、样慎、医和以及《管子》
中的《乘马》、《四时》、《霸言》等也都用阴阳来解日月、四时的运行,
大地、山川及陨石等变化,乃至作为六气中的二气,这些显然都是以阴阳来 作为具体事物动因的。只有《老子》所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将其提升到了一般事物所具有的共同的矛盾,从而具有了哲学范畴的意义,
后来《庄子》特别是《易传》进一步发展了阴阳说。在那个时代能有这样一 套完整、朴素的理论,是很不简单的,尽管不科学,但比邹衍的五德终始说 还是前进了一步,特别是以阴阳矛盾作为宇宙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更有其合 理的因素。
从先秦进入秦汉,这是阴阳说向各个领域和具体学科深入、普及的时期。
例如,向中医学的深入和普及,《黄帝内经》一书成焉;又如向元气说的深 入和普及,使古代朴素的宇宙发生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关于《黄帝内经》
到后面再作详细介绍,这里只说宇宙发生论的发展。上面我们看到,在《淮 南子》中已论述了阴阳在元气成万物过程中的作用。但它们是如何发生这种 作用的呢?《天文训》说:“阴阳相薄,感而为雷,激而
为霆,乱而为雾。阳气胜则散而为雨露;阴气胜则凝而为霜雪。毛羽者,
飞行之类也,故属阳,介麟者,蛰伏之类也,故属于阴。日者阳之主,……
月者阴之宗也。”这就是说,宇宙的万事万物是经过阴阳二气相搏而产生的。
这样就使元气说的内部机制更趋于合理。这一思想后来在张衡的学说中也有 体现,这里不再重复。由此即表明了阴阳说在宇宙生成过程中所起的重大作 用。
其次,关于五行说。
① 《阴阳五行说的来历》,见《古史辨》第五册。
五行说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原始朴素的五行说到神秘的“五德终始说”
的过程。根据传说,早期的五行说始于夏商,这就是《尚书・洪范》所记载 的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天帝赐予禹的“洪范九畴”中关于五行的内容。它说: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它对五行的作用和 性质作了概括:“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从革,土爱稼穑。润 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在此之后的春秋时 期,史伯在同郑桓公谈论周朝是否要衰败的问题时(“周其弊乎?”)也论 到五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 物。”
①
此外,《尚书・夏书・甘誓》中亦有所谓“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之 说,后来在《左传》中又多次提到“五行”的观念。这些可以说都属于早期 的五行说,或叫原始的五行说。这个时期五行说的特点,主要是它的朴素性,而尚无附加其上的神秘色彩和政治因素。所谓“五行”,也就是人们在长期 的生活实践中从自然事物抽象出的五种与人们的生活、劳动密切相关的物质 成分,人们正是利用它们制造了自己所需的“百物”。这时人们对五行的思 维显然没有与那个万物的本原问题联系在一起。不过,这时对于五行内部的 关系已有所触及。如说:“火,水妃也”;
①
“水,火之牡也”。②
又如:“火 胜金”;③
“水胜火”。④
这就是说,水与火犹如夫妻、牝牡那样是相互匹配 的,亦即是对立的统一,而且有着水胜火、火胜金的关系。这实际上也就是 五行相生相胜的思想萌芽。到战国时期,阴阳家才开始把阴阳与五行结合起来,特别是提出了“五 德终始说”,用以来解释历史朝代的更替。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把阴阳与五 行结合起来较早的文献为《管子》的“四时”。它说:
东方曰星,其时曰春,其气曰风,风生木与骨,其德喜赢,而发出节时。……南方曰日,其时曰 夏,其气曰阳,阳生火与气,其德施舍修乐。……中央曰土,土德实辅四时入出,以风雨节土益力。……
西方曰辰,其时曰秋,其气曰阴,阴生金与甲,其德忧哀、静正、严顺。……北方曰月,其时曰冬,
其气曰寒。寒生水与血,其德淳越、温怒、周密。
这里就把阴阳与五行及五方、四时结合了起来,而且在此还提出了星德、
日德、岁德、辰德、月德等五德,这就为邹衍把阴阳与五行结合起来提出“五 德终始说”打下了最重要的思想基础。后来在战国时的《礼记・月令》中,
对《管子・四时》的思想又有所发展,以五行的盛衰来解释四时的变化,春 季是“盛德在木”,夏季是“盛德在火”,秋季是“盛德在金”,冬季是“盛 德在水”,夏秋之交为土。特别是它还用五行相生解释了四时的变化,并把 这种变化与五星的运行联系了起来。邹衍正是在这些思想基础上提出他的“五 德终始说”的。邹衍创造的这套理论当然不单是表明自然界的五种物质的关 系,更重要的是用来解释历史,以人间之五帝应天上五帝之德,继起之帝王 全依五行之序。从此,阴阳五行说在政治上便成了论证统治者当兴的理论依
① 《国语・郑语》。
① 《左传》昭公九年。
② 《左传》昭公十六年。
③ 《左传》昭公三十一年。
④ 《左传》哀公九年。
据。
当然,五行之序为何?一直有两种说法,一种如《吕氏春秋・应同》所 说:
凡帝王之将兴也,天必先见样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
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 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日: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 时,天先见火,赤鸟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人者必 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
这可以说是古典文献中所保留下来的最早的较完整的“五德终始说”了。
很明显,这种五德终始说是同神秘的祥瑞说相联系的。并且此“五德终始说”
有着后者胜前者的关系或叫后者克前者的关系。
汉代刘安所主持编著的《淮南子・天文训》提出了另一种“五德终始说”:
何谓五星?东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兽苍龙,其音角,其 日甲乙。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兽朱鸟,其音徽,其日丙丁。
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制四方,其神为镇星,其兽黄龙,其音宫,其日戊己。西方 金也,其帝少吴,其佐寿收,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大白,其兽白虎,其音商,其日庚辛。北方水也,
其帝颛顼,其佐玄冥,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其兽玄武,其音羽,其日壬癸。
这里不仅把五行同五星、五方、四时结合了起来,而且分别配以天干中 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及五兽:苍龙、朱鸟、黄龙、白虎、玄武;
五音:角、徵、宫、商、羽。
由此可以发现,上述五帝与五行的顺序,前后为相生的关系。这就与《吕 氏春秋・应同》的后者对前者为克、胜关系不同了。这两种“五德终始说”,
显然,都是为了当时的统治者的上台做论证的,都是为了适应不同的需要而 设计的。前者强调的是秦灭周符合五行相胜说,后者强调的是汉继秦,符合 五行相生说。这种论证当然是神秘的、非科学的,但在当时都是极为普通的,
董仲舒正是以阴阳五行说释儒学,将儒学推进到了一 个新阶段。
(三)天文学
中国作为东方天文学的发祥地,其特点是同当时中国农业的发展密切相 关的。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天体的运行和天体之间的结构。
关于天体的运行,主要是日、月、五星的运动历法和日月食的推算以及 其他星体的出没等现象。在先秦,据《汉书》所载,黄帝时已有“黄帝五家 历”,在撷项帝时已有了司天官,而据《尚书》记载的传说,尧、舜、禹时 即可以鸟、火、虚、昂来正仲春、仲夏、仲秋、仲冬了。殷商之时,在其甲 骨片的卜辞中已有了多种于支表,并已发现殷代历法有平年十二月和闰年十 三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日的记载,至周初则已能预告一个月的初一 了。这表明在推算日月的运行上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到春秋战国,可以说 这是确立中国天文学独立体系的时期。在春秋的前期,频大月和闰月尚无规 则,至春秋的中期,则已有了相当严格的规则,并采用了十九年七闰月法。
至战国中叶便确立了四分历,以3651日为一年,以七十六年为安排频大月 4
和 置闰的共同周期。当时已有了天文学家甘德(楚人)和石申(魏人)的《天 文星占》和《天文》八卷,并有了与观测天文相适应的仪器——圭表、漏壶 等。另外,在中国先秦的历史文献中,还有着哈雷彗星的最早记录(公元前 613 年)和大量流星及流星雨的记录,特别是在中国古代的《星经》中(公 元前四世纪),关于恒星位置的资料(1464 星)比托勒密的《天文学大成》
(公元二世纪,1022 星)还多出 1/3。这就是秦汉之前中国研究天体运行的 水平。
汉代在天文观测、历法、仪象等方面,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在天文学上获 得长足进步的黄金时代。汉初刘邦基本上沿用了秦代使用的颛顼历法,后来 到汉武帝,才在颛顼历基础上,制订了更为符合天象的太初历。这个历法已 具备了后世历法的主要内容,如朔晦、闰法、五星、交食周期及二十四节气 等。西汉末年,刘歆又编成了《三统历谱》,增补了日月食的周期和五星运 行的内容。按照当时所制三统历的五星会合周期和公转周期与精密值相较,
当时所测之值,有的与精密值完全一致,有的则相差不到一日。以会合周期 来说,最小的误差,辰星为 0.03 日,而最大的误差是火星,也不过 0.6 日。
由此可见当时历法的测定和计算的精确性已是相当高的了。
汉代天文学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之高的成就,这是同当时制造和使用了 先进的观测仪分不开的。如汉文帝后元三年(公元前 161 年)即立仪表测定 日影的长短。武帝造太初历时,落下闳又改进了浑仪,重新测量了二十八宿 的距离。此后又经过汉宣帝时的耿寿昌、汉和帝时的傅安到东汉的张衡,终 于制成了水运浑象仪,从此便可以自动和近似正确地将天象演示出来。而这 些仪器的制造又是同当时天文学理论的发展分不开的。汉代的天文理论最主 要的有三家:盖天说、浑天说、宣夜说。下面就来对这三家的天文学说作一 简单界说。
盖天说是中国古代天文学中最古老的传统学说,最早出现于周代,其代 表作就是《周髀算经》。盖天说自身也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在汉代之前为 旧盖天说,其主要观点是:“天圆如
张盖,地方如棋局。”
①
后来这种说法受到浑天说的挑战,因而开始修正
① 《晋书・天文志》。
自己的观点,提出了新说,新说的要点是:“天象盖笠,地法覆槃。”
②
这两 种观点就分别体现于《周髀算经》的上、下卷。按照《周髀算经》的新盖天 说所云,“天地各中高外下”,即半圆形的天和拱形的地。天在冬夏两季以 均匀的速度转动。天转如推磨而左行,日月星右行,但天转疾而日月星辰迟,故日月星辰亦随天左行。所以它们实际上在东行而好像没入西方。此外,他 们还以斜放的伞比喻天,这就包含了极轴倾斜度在内。可见盖天说虽然错误 甚明,但也包含有合理成分。
宣夜说思想可追朔至春秋战国,到东汉时为郄萌系统总结。他认为:“天 了无质,仰而瞻之,高远无极。”
③
由此他批评了天为有形固体的观点,认为 天之所以“苍苍然”,乃是眼花的结果,日月星辰也非有一根系缀附于天体,而是“自然浮生虚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须气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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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描述了一幅日月星辰 在大气的维持下运行于无限空间的图景。这对于人们认识浩瀚的宇宙无疑是 有极重要的意义的。关于浑天说。据传说尧帝时羲和立浑仪,这当然不足为据,但至少在战 国时已开始流行,如慎到所说:“天体如弹丸,其势斜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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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此后来的浑 天说内容。不过,据扬雄的《法言》所说,浑天说作为一说的正式创始人应 为落下闳。这一学说的最后完成者则是东汉的张衡。浑天说的代表作即为张 衡的《浑天仪图注》和他的《灵宪》。浑天说的主要思想内容是:“浑天如 鸡子,天体圆如弹丸,地如蛋中黄,孤居于内,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之包地,犹壳之裹黄。天地各乘气而立,载水而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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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转如车毂之运 也,周旋无端,其形浑浑,故曰浑天。”②
这种浑天说虽然也是以地球为中心 的,但把地球看作一个球体,这无疑是对天圆地方说之错误的纠正,而且张 衡在《灵宪》篇中也指出:“字之表无极,宙之端无穷”,这就明确地表述 了宇宙无限性的思想。张衡还正确地解释了月食的成因。这些,对于中国后 来的天文学以及人们对宇宙的认识无疑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从以上天文学的成就来看,对当时的哲学宇宙论无疑会发生重大的影 响,董仲舒生活于西汉的前期,他虽未看到浑天说的最后完成,但从他关于 阴阳的运行规律来看受到了上述天文学说的影响应是无疑的。
② 《晋书・天文志》。
③ 《晋书・天文志》。
④ 《晋书・天文志》。
⑤ 《慎子》。
① 《浑天仪图注》。
② 《浑天仪图注》。
(四)中医学
汉代正是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的时期,代表当时中医理论最高水平并对 董仲舒的思想发生了重大影响的著作是《黄帝内经》(以下简称《内经》)。
《内经》成书于西汉,但却包含了战国以来许多医家的论著。《内经》一书 包括《素问》、《灵枢》两大部分,共计十八卷,百六十二篇。它涉及到了 人体解剖、生理、病理、病因、诊断、医疗以及经络、针灸、卫生保健等众 多方面的医学知识。可以说它深刻总结了汉代以前我国的医学知识和医疗经 验,奠定了中医的理论基础,堪称中医的经典。下面我们就对其理论体系及 其特点作一简略的说明。
首先是《内经》的气一无论的宇宙本原观。这是《内经》所建立的理论 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其全部理论体系的基础。《内经》的作者们显然 是继承了稷下道家以来的气一元论思想,它把万事万物都看作是气之聚散和 运动变化。如《内经》说:
气始而生化,气散而有形,气布而善育,气终而象变,其致一也。①
天地合气,别为九野,分为四时,月有大小,日有长短,万物并致,不可胜量。人以天地之气生,
四时以法成。这就表明,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是由一气之所致。包括日月之运行,
四时之变化,物理之云雨,生物之变迁,乃至人的产生,都是由气而为。当 然还不止于此,它还明确地把一切致病的原因归之于气:“百病生于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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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包括梦,《内经》也从阴阳之气的盛衰加以说明。这些显然并不科学,但这无疑表明了《内经》气一元论本原观的彻底性。
《内经》医学理论体系的另一重要方面及其特点,就是广泛运用阴阳五 行说于人体及其对疾病的诊断和医疗。脏腑、经络学说是中医基本理论的重 要组成部分,它以研究人体五脏、六腑、十二经脉和奇经八脉等的生理功能、
病理变化及其相互关系为主要内容。而对它们的阐述主要是运用阴阳五行 说。如在《内经》看来:“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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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阴阳 者,天地之道,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②
人当然也不例外:“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
言人身之藏府中阴阳,则藏为阴,府为阳;肝、心、脾、肺、肾,五藏皆为 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府皆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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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人体之 经络,也有所谓三阴三阳,即大阴、太阳、少阴、少阳、阴明、阳明。《内 经》还认为,只有保持人身体内阴阳二气的平衡,才能维持人体的健康。否 则,阴阳乖戾,疾病就会到来:“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并乃狂;阳不胜 其阴,则五胜气争,九窍不通。”④
正是因此,在诊病、治病中,《内经》也 提出:“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⑤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① 《素问・五常正大论》。
② 《素问・宝命全形论》。
③ 《素问・宝命全形论》。
④ 《素问・举病论》。
① 《素问・四气调神大论》。
② 《素问・阴阳应象》。
③ 《素问・金匮真言》。
④ 《素问・生气通天论》。
⑤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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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则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阳病治阴,阴病治阳;从阴引阳,从阳引阴。《内经》还认为,人体内的五脏及十二经脉也还具有五行的性质,
因而五脏及十二经脉之间也同五行那样具有相生相克的互相依存和互相制约 的关系。如《灵枢・阴阳系日月篇》就说:“经脉十二者,别为五行,分为 四时……”又说:“五行以东方甲乙木王春,春者苍色主肝。”《灵枢・本 脏篇》说:“脾居中土。”此外,还有肾水,心火,肺金。因此,《内经》
又以五行的生克关系看待五脏、经脉的生理、病理,用以作为诊断和治疗疾 病的方法和手段,并获得了较大的成功。不过,在这种解释上也有不少牵强 附会和主观的推断。因此,对阴阳五行说在医学上的应用,从总体上来说,
应肯定它的积极作用和所获得的巨大成功,但同时也要看到其非科学性一 面,认识其局限性。
《内经》理论体系的第三个方面及特点,就是以阴阳五行说为基础,把 人的身体看作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和系统。这主要是通过全身的经络和经脉 系统来实现的。《内经》认为,人体的某个脏器或系统发生了病变,便会按 照阴阳五行的关系影响到身体其他相关的脏器和系统,乃至影响全身。针灸 治病也就是建立在通过经络系统把人体联成一个整体的理论基础之上的。
最后,《内经》理论体系的又一重要方面和特点,是把天与人看作是相 似和相互联系的整体。其基本思想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宇宙化生了人。如
《内经》所说:“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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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的身体也是一个小宇宙。如《内经》说:“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 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②
又说:“天有四 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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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如上面所述阴阳、四时、五行的比类;天有四 时,人有四肢;天有五行,人有五脏;十二经脉应十二月,三百六十骨节应 三百六十日等。这都表明了人体也具有如宇宙一样的小系统。第三,正是因 为上面两点,天人之间有着感应和交感的关系。这种感应或交感,可以表现 于多方面,但其中最基本或最根本的,就是人生于天(宇宙),需顺于天(宇 宙),“弗顺”,“则无以为纲纪”。所以,《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四时阴阳从之则生,逆之则死”。这就充分说明了顺于天或不顺于天的重 要性。人之所以得病与此显然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内经》强调人必 须“法则天地”,“调于四时”,即注意按四时阴阳二气的变化养生,在诊 病、治病时要特别注意“色以应日,脉以应月”,必须因时、因地、因人制 宜。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无疑受到当时这种中医理论的极大影响,当然,
它也反过来给中医理论以重大影响。
⑥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① 《素问・宝命全形论》。
② 《灵枢・邪客篇》。
①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三、西汉前期的儒法道之争与历史的选择
中国社会从先秦进入秦汉,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发生了巨变,学术的发 展也随之经历了从百家争鸣到一尊法术、而后崇尚黄老、再到儒术独尊的演 革,这是历史选择的结果。董仲舒正是处于学术的这一演革过程中,并为之 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