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修正草案總 說明
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罕見疾病及藥物之認 定、許可、撤銷及廢止,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告之。」為配合實務需要,
經衛生福利部召開衛生福利部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重新檢討修正適用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爰擬具「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 物法之藥物品項」修正草案,增訂一項藥品品項及一項藥品之認定劑量。
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修正草案對 照表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成分
名
劑型 劑量
適應症
Glatira mer acetate
[Injecti on]
[20 mg/vial ]
多發性硬 化症 (Multiple Sclerosis)
[Injecti on]
[40 mg/ml]
用於治療 首次出現 臨床症狀 且有 MRI 為佐證之 多發性硬 化症病 人。復發型 多發性硬 化症,用於 減少復發 型多發性 硬化症病 人的復發 頻率 Pegint
erferon beta-1a
[Injecti on]
[126mc g/ml、
188mc g/ml、
250mc g/ml]
復發型多 發性硬化 症
成分 名
劑型 劑量
適應症
Glatira mer acetate
[Inject ion]
[20 mg/via l]
多發性硬 化症 (Multiple Sclerosis)
修正適用本法之藥物品項,新 增一項藥品品項及一項藥品 之認定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