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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心所先,還是作意心所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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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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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識學談到我人對內外境的認 知構成,主要是以觸、作意、受、

想、思五個心所的作用來闡明。舉 個簡例,當眼識在認知一個色境 時,會先由觸心所和作意心所產生 作用,讓眼根、眼識和色境三者之 間產生接觸,在接觸之後,受心所 就會對該色境起苦受、樂受或不苦 不樂受(捨受)的覺受,進而再由 想心所對該境取像設名(言),最 後是由思心所起種種善惡的思維造 作,直到這裡,才完成了眼識對一 個色境的了別。

一般對受、想、思三個心所 的作用順序並無太大爭議,但觸心 所及作意心所孰先,一直以來沒有 定論,或說觸心所先,或說作意心 所先,或說同時俱起,或說先後不 定,紛紜不一,要釐清這個問題,

觸心所及作意心所這兩個名相的定 義肯定是重要關鍵。以下是相關定 義的列舉和整理。

觸心所和作意心所的定義

觸心所的定義有:

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

(中略)觸為何業?謂受想思 所依為業。《瑜伽師地論》

觸 謂 三 和 , 分 別 變 異 , 令 心 、 心 所 觸 境 為 性 。 受 、 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

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 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

《成唯識論》

觸者,謂三事和合。分別為 體,受依為業。如經說,有 六觸身,又說眼色為緣,能 起眼識。如是三法聚集合,

故 能 有 所 觸 。 又 說 觸 為 受 緣,受者謂領納為體。

《顯揚聖教論》

(2)

觸謂根境識和合生(中略)

受領納隨觸,想取像為體,

四餘名行蘊。《俱舍論》

依上綜述,觸心所的體性是使 根、境、識三者和合。而觸心所的 業用是令受、想、思等一切心所依 之而起。這裡我們可以注意的是:

一、對於前五識,觸心所不是 指根和塵在物理上的接觸而已,還 包括了和識(心法)的交涉作用,

即是說,如果沒有識的生起,觸心 所的作用是無從完成的,因此它的 本質是心物相資的而非純物理的。

對於第六識,觸心所更是心理上的 活動無疑。

二、觸心所其實有主動的意 含,就如它的巴利文phassa一字 源自動詞phussati,意思是「去 碰」,所以它的作用是主動地去把 所緣的塵境與識連接起來。因此觸 不是一種被動的、機械性的作用,

而肯定是一種屬於心法的,具有心 理功能的心所,並非部派時代上座 部所說的「謂從眼色生於識觸,

從此復生諸心所法,俱生受等名

心所法,觸非心所。」

三、無論是大小乘的論典,都提 到觸心所生起後,隨之而起的是受、

想、思等心所,而沒包括作意心所。

即便是頌文順序將觸心所寫在作意心 所之前的《唯識三十頌》,依其揉釋 而成的《成唯識論》,亦不例外。

而作意心所的定義有:

作意云何。謂能引發心法。

《瑜伽師地論》

復次作意為何業。謂於所緣引 心為業。《瑜伽師地論》

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 心為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 令趣境,故名作意。《成唯識論》

作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 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

動心為體,引心為業。(中略)

又說由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 所生眼等識生。《顯揚聖教論》

作意謂能令心警覺。《俱舍論》

觸心所先,還是作意心所先?

(3)

塵境生起相對應的識(心),如警 覺到聲境,則起耳識,餘者類推。

這裡我們可以注意的是:

一、作意心所是使所有心王

(識)和心所從種子位現行的主要 楔子,反過來說,若沒有作意,就 不會引發心法。

二、因為作意心所的業用正是 引發心王(識),因此作意心所是 唯一不用和心王一同現起的心所,

否則前後相制,秩序軋亂。

從兩個心所的定義來看,孰先 孰後,呼之欲出。

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

《唯識三十頌》

譬如大瀑水流,若有一浪生 緣現前唯一浪轉,若二若多 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

《解深密經》

依上文,若諸緣不俱足時,則 識(心王)不會現起。而這裡的諸 緣,便是諸論所提的眼識九緣乃至 第八識的四緣不等,茲表列如下:

諸識 諸識生起必俱之緣

眼識 眼識種子、眼根、色境、作意、根本依(阿賴耶識)、染淨依(末那識)、分別依(意識)、空、明 耳識 耳識種子、耳根、聲境、作意、根本依(阿賴耶識)、染淨依(末那識)、分別依(意識)、空 鼻識 鼻識種子、鼻根、香境、作意、根本依(阿賴耶識)、染淨依(末那識)、分別依(意識)

舌識 舌識種子、舌根、味境、作意、根本依(阿賴耶識)、染淨依(末那識)、分別依(意識)

身識 身識種子、身根、觸境、作意、根本依(阿賴耶識)、染淨依(末那識)、分別依(意識)

意識 意識種子、意根、法境、作意、根本依(阿賴耶識)

末那識 末那識種子、根、境、作意

(4)

八識所藉眾緣中,均有作意 之項而沒有觸,由此可知,正如前 面的定義,作意是諸識生起的主因 而不是觸。故而,不作意時則緣不 足,緣不足則諸識不現行。諸識不 現行則觸心所的三和合不能完成,

因為根境識中少了識的存在。有人 說眼識九緣之中,已有眼識種子、

眼根、色境三者,那不就構成了觸 心所的條件嗎?這樣的說法,只怕 是混淆了種子位和現行位的體性 差別。

另外,一般的說法是根境和合 則生識,這裡說眼識要九緣等才能 生起了別作用,豈不是有所衝突?

關於這點,楊白衣居士在《唯識要 義》中提到:「本來我人的認識,

除了根境之外,有時還需要光明、

空間、種子識、染淨識等條件才能 認知,但並非八識都如此故,普通 只以根、境、識三緣為代表。」實 際上,如果根境和合就可以生識,

豈不是有唯物之嫌?如果根境和合 就可以生識,那不論我們的心識狀 態是如何,只要耳根沒壞,一有聲 音,不論是多大聲或多小聲,都應

該有耳識的了別,有了別就是有 受、想、思的種種現行,那豈不是 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清楚地聽到聲 音?那睡眠就有困難了,入定也成 了不可能的事。

再者,如果我們細觀眼識九緣 等,不難發現唯有作意一緣有相對 的主動性,其它八緣均相對被動,

由此推度得知,作意正是一念分別 心之最初剎那,所以《宗鏡錄》要 說「以作意為因,外塵為緣,故識 得起。」而《瑜伽師地論》也提 到:「云何作意闕故心不得生,謂 雖有內眼處不壞外色處現前,廣 說乃至內意處不壞外法處現前,

若無能生作意正起,爾時由彼所 生眼識乃至意識終不得生。如是 名為作意闕故心不得生。」

前面的定義提到,觸心所生 起後,依隨而起的是受、想、思等 心所,而沒有作意心所。若說觸心 所是先作意心所而有,為何諸論不 說:「觸為何業?謂作意、受、

想、思所依為業。」而且,觸依定 義是指根境識三者和合,當只有根 境兩者相觸時,並未構成觸心所作

觸心所先,還是作意心所先?

(5)

作意心所要做什麼呢?恐怕是要失 業了。同理,有人說這兩個心所的 作用先後不定,有時觸心所先,有 時作意心所先,但觸心所和作意心 所都是遍一切時的遍行心所,也就 是說,每一念了別都有觸、作意、

受、想、思五個心所的作用,若某 一念的了別是觸心所為先,那作意 心所恐怕是無所安立的。

此 外 , 唯 識 家 都 同 意 心 王

(識)和心所是別體俱起,也就是 說心王和心所雖是不同的體性卻必 須同時生起,那麼觸心所就不應該 在心王(識)還沒有生起前,就生 起牽引心王去和根境相會的作用,

因為只有作意心所可以在心王現起 之前先起作用。

也有人說聖人是作意心所先生 起,凡夫則是觸心所先生起,筆者 覺得比較妥當的說法應該是:聖人 對作意心所的控制力較為強盛,凡 夫對作意心所的控制力則相對地較 為薄弱。

作意心所的警覺時,作意心所就會 將相關的識(心王)從種子位轉變 成現行位,即所謂的引發心法。當 識一生起時,觸心所同時生起,藉 由觸心所的作用,使根、境、識三 者產生接觸,即所謂的令心觸境。

根、境、識三者接觸後,受、想、

思等心所必然依之而起。也許有人 會注意到,這段文字的推析中,境 顯然先識而有,這豈不是和唯識無 境的基本主張有所違拗?這點將會 在下面一起討論。

孰先之諍的可能成因

作意心所先抑或觸 心所先,之所以會有不 同的看法,筆者認為其 導因可以歸納為三:

一、論典文獻的導因 如 果 所 有 唯 識 論 典 都 將 作 意 心 所 寫 在 觸 心 所 之 前 , 相

(6)

信我們可以減少許多法諍,正因 文獻中有各種不同的觀點,才引 起 了 諸 多 的 討 論 。 然 而 就 筆 者 有限的資料看來,除了世親菩薩 所造的《唯識三十頌》和《大乘 五蘊論》外,幾乎所有其它唯識 論 典 都 是 將 作 意 心 所 寫 在 觸 心 所之前,即便是世親菩薩自已的

《百法明門論》,也是把作意心 所 寫 在 觸 心 所 之 前 。 那 世 親 菩 薩在《唯識三十頌》中將觸心所 寫 在 前 面 的 原 因 是 什 麼 呢 ? 是 翻譯的原因嗎?不是,因為根據 崇 智 法 師 的 研 究 , 不 論 是 真 諦 譯師的《轉識論》,還是韓鏡清 居 士 的 譯 本 , 抑 或 霍 韜 晦 居 士 的譯本,乃至呂澄居士的譯本,

甚乎梵本的《唯識三十頌》,均 是 觸 心 所 在 作 意 心 所 之 前 。 以 玄 奘 大 師 的 嚴 謹 譯 風 , 相 信 所 譯不會有誤。

有 人 說 世 親 菩 薩 將 觸 心 所 置 於 作 意 心 所 之 前 , 是 因 為 他 早 期 受 到 一 切 有 部 的 薰 陶 甚 深 , 因 此 一 些 認 知 並 未 全 然 鬆 動,這種說法是頗可置信的。也

有 人 說 應 該 是 頌 文 字 數 排 列 上 的需要,所以先列觸心所,這個 立 論 則 相 對 較 弱 , 因 為 玄 奘 大 師 所 譯 的 《 唯 識 三 十 頌 》 頌 文 雖然是「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 思」,但梵本的《唯識三十頌》

中 , 「 不 可 知 執 受 處 了 」 是 一 句,「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是一句,因此觸和作意的文字排 列應當不是問題。

其實筆者想提的是,從《唯 識三十頌》的釋本《成唯識論》

看 來 , 雖 然 頌 文 先 解 釋 觸 心 所 再 解 釋 作 意 心 所 , 但 並 沒 有 明 說 作 用 的 順 序 孰 先 孰 後 啊 ! 倒 是 對 觸 和 受 想 思 的 順 序 有 所 闡 釋。因此,將觸心所寫在前面並 不 代 表 就 是 觸 心 所 先 起 作 用 。 世親菩薩的另一鉅作《俱舍論》

裡面提到:

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地法,

謂法恒於一切心有。彼法是 何,頌曰:受、想、思、觸、

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 摩地,遍於一切心。

觸心所先,還是作意心所先?

(7)

記》中回答何以百法以作意心所為 初,而《唯識三十頌》裡以觸心所 為先,是這樣說的:

和合三法,攝心心所,令同取 境,是觸勝能。警心心所,令 皆能起,作意勝力。此約和合,

觸乃先明。彼論約警,作意初 說。各據一門,不相違也。

各據一門的說法,只怕並未具 體回答孰先的問題。

二、法義理解的導因

如 同 前 文 所 提 及 的 , 如 果 說識未生時,即先有外境的存在 來引起警覺而作意生識,那豈不 是有違境由識生甚至唯識無境的 根本立場嗎?因為這樣的法義理 解,因此毋寧相信是透由觸心所 的 作 用 , 讓 根 境 識 三 者 俱 生 併 起,即使造成作意心所的妾身不 明,亦在所不惜。

緣本質境而生起種種了別境(分 別變之親所緣緣境)。因此,前 文所說的外境,其實還是自己的 第八識所變,並不違反境由識生 的道理。《瑜伽師地論》就有提 到:「境界現前能生作意正起,

爾時從彼識乃得生。」這不就是 有境有作意才會有識的明證嗎?

另 外 一 個 可 能 是 原 始 經 典 常提到根境和合則生識,毋須勞 駕作意心所,也沒有提到作意心 所 , 如 《 雜 阿 含 經 ‧ 三 三 ○ 六 經 》 所 說 : 「眼 、 色 緣 , 生 眼 識 , 三 事 和 合 觸 , 觸 俱 生 受 、 想 、 思 。 」 因 而 對 作 意 心 所 多 有保留,沒考慮到這是釋尊的略 說,而誤解識的生起純是根和境 在物理上的作用,忽視了心因的 涉入。

其實,《中阿含經‧象跡喻 經》說:「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 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 生。」此處的念,即是作意。

(8)

三、修行實證的導因

筆者相信因為修行法門上的不 同,會導致各人在勝解上的差略。

關於這點,因為欠缺相關的文獻,

個人無從探研。

心所作用的因緣觀

如果一切均以作意心所為先,

當不可意的苦境現前時,我們為什 麼不能不作意呢?且讓我們從日常 生活的體現來探討:

例一:當我們警戒時,一丁點 聲音都會引起我們的注意。

例二:當我們閒散時,不正常 的音量或不熟悉的聲音才會引起我 們的分別。

例三:當我們熟睡時,可能要 很大聲,我們才聽得見。

例四:當我們沉思時,可能要 相當大聲,我們才會分神。

例五:當我們入正定時,也就 是前五識不動時,恐怕聲音再大也 聽不到。

前 面 三 個 例 子 , 是 我 們 對 外境的「警覺」程度,後面兩個

例子是我們的心識對所緣境「專 注」的程度。當我們愈警覺時,

愈容易對種種境相產生作意進而 明了。當我們於單一境上愈專注 時,對於其它塵境則愈不易起作 意了別。

上述五個例子也說明了一個 重點─ 眼耳鼻舌身心諸識的作 意心所起不起作用,至少有兩個 重要的變數,一個是我們當時的 心識狀態,一個是境相的麤顯或 細微。雖然我們的心識狀態是在 相對主導的位置,卻不能漠視塵 境的影響力,這也是塵境成為諸 識生起的增上緣的原因。《瑜伽 師地論》也提到:

云何能生作意正起。由四因 故。一由欲力。二由念力。三 由境界力。四由數習力。云何 由欲力。謂若於是處心有愛 著。心則於彼多作意生。云何 由念力。謂若於彼已善取其 相已極作想。心則於彼多作意 生。云何由境界力。謂若彼境 界或極廣大。或極可意正現

觸心所先,還是作意心所先?

(9)

作意生。

意思是說,一旦有粗顯、廣 大、愛著的境相時,是很容易引起 我們作意起心的。

例如:當您正在看這篇文章 的這個時候,您可曾注意到舌頭 的味覺嗎?舌頭和口腔之間的觸 覺又是如何?答案應該是沒有,

但經過筆者這一提醒,您現在當 然注意到了,也就是說您的舌識 及身識開始作意了,因此生起味 覺的了別和觸覺的了別。雖然,

在我還沒提醒之前,我們的味蕾 其實一直都和口腔內的味分子有 物理上的接觸,我們的舌頭和口 腔的腔壁也同樣地一直有物

理上的接觸。反之,如果 此時您的舌頭剛好長了 皰 疹 , 相 信

您一定是 一邊忍受 舌 痛 的 侵

也就是說,就凡夫而言,對 於外境是不可能完全自主的;作 不作意,恐怕是受到心識狀態及 境相麤細這兩個變數的影響,因 此作意心所會不會生起,與其說 是純唯心的,不如說是緣生的,

就 如 唯 識 家 常 說 的 : 識 是 親 因 緣、根是增上緣、境是所緣緣、

自識的前念是等無間緣,四緣俱 足 , 則 了 別 的 作 用 成 。 也 只 有 這樣,才能契合佛法所說的因緣 觀,一切相應相資,心法和色法 兩者之間也是一樣,因此印順導 師在《佛法概論》一書中提到:

「有人說:『心理作用是由 物質結構的生理派生的。』

這是抹煞意根,偏重物質。

有人說:『心是離根身而存 在的,色根為心的產物。』

這是忽視色根,偏於心理。

佛法的有情論,意根和五色 根相依而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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