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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軍災害防救現行作業程序 探討災害防救整備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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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蔡西銘 老師

以國軍災害防救現行作業程序 探討災害防救整備之研究

Study on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ur Army '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urrent Operation Procedure

研究生:吳嘉銘 撰

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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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誌 謝 辭

記得兩年前,接獲部隊同時也是臺東大學公事系 104 年在職專班 的學生陳修泰學長電話,向我推薦並一連串的介紹臺東大學的優良傳 統與校風,自此便踏上了人生另一段的學習生涯,驀然回首時光匆匆,

再次充分體驗到當學生酸甜苦辣的心路歷程。

首先,本論文幸蒙指導教授蔡西銘老師指點,這將近一年的悉心 指導,一路幫助我完成論文,尤其在即將完成前,犧牲許多假日時間 指導及修正學生的論文方向與細節,在蔡老師的諄諄教誨下,才能順 利完成研究並對災害防救的領域有更深入的體認,在此謹向恩師致上 最高敬意;其次,口試期間承蒙口試委員陳振華教授與王文清副教授 細心指導,並給予許多寶貴建議,使本論文能更趨完善,在此致上真 誠的感謝。

在資料蒐集方面,感謝職場上的同僚,有了你們提供的資料才有 本論文的產生,也感謝公事系在職專班全體同學這一路上的相互砥礪 與扶持,讓我度過許多難關,學習期間也與各位創造許多美好的回憶,

也豐富了我的研究所生涯;最後,僅將本論文獻給我最深愛的家人,

在求學過程中給予我最大的支持與鼓勵,使我能順利完成碩士學位,

謝謝你們,我愛你們。

嘉銘 謹致 2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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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以國軍災害防救現行作業程序探討災害防救整備之研究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研究生:吳嘉銘

摘要

臺灣地理位置特殊,複合式天然災後發生機率較其他國家高了許多,因此,

政府為因應多變且大型的災害種類,也隨著世界各國的趨勢修訂相關法規,將國 軍部隊由原本的被動改為主動協助救災,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國軍遵「救災視同 作戰」、「超前部署、預置兵力、隨時防救」及「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

等政策指導,據以修訂救災整備工作與任務行動準據,並執行相關救災任務,在 作戰任務及救災任務的轉換中,勢必面臨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在近年執行救災任 務上,陸軍地面戰鬥部隊都是第一個投入災區的部隊,也面臨到了專業能力不足、

缺乏救災裝備、災防訓練不落實等問題。

本研究藉由潛勢區調查、師資訓練、災害防救訓練及裝備採購等,瞭解當前 國軍部隊於平時災害防救整備階段中的問題,可透過遴選專業士官受訓後專職擔 任、多邀請專業(人員)團隊現身說法,補足救災部隊欠缺專業性、種子教官於 每月救災訓練課程親身操作、示範代替複訓,避免訓練強度不足而技能減弱及救 災裝備採購,可以地域性作考量,區分各類型災害易肇生區,並配予周邊國軍部 隊相對應裝備,便於兵力預置時運用。

關鍵詞:災防整備、災害防救、部隊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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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Study on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ur Army '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urrent Operation Procedure

Graduate:Wu Jia Ming Abstract

Taiwan's special geographical location,composite natural disaster occurrence probability is much higher than other countries,therefore,

The government is responding to changing and large-scale types of disasters,along with trends around the world revised regulations,Our Army was changed from the original passive initiative to assist disaster relief under the guidance of national policy,Our Army compliance「Relief is operational」、「Ahead of deployment、Preset troops、Anytime to prevent」

and「Disaster prevention is more than disaster relief,disaster is better than disaster prevention」policy guidance,According to the revision of the disaster relief work and task action permit,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levant relief tasks,in the combat mission and disaster relief tasks in the conversion,many are bound to face problems of implementation。

In recent years,the implementation of disaster relief tasks,Our Army ground combat forces are the first troops into the disaster area,but also faced with the lack of professional capacity,lack of disaster relief equipment,disaster training is not implemented and other problems。

This study is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potential sites,teacher training,disaster prevention training and equipment procurement,etc。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our army in the usu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preparation stage of the problem,can be selected by the selection of professional officers after training、More invited professional (staff) team show themselves,make up the relief force lack of professionalism、

The seed instructor works in person,demonstrating instead of retraining in the monthly disaster relief training course,to avoid the lack of training and skills weakened,disaster relief equipment procurement,

regional considerations,distinguish between various types of disasters prone areas,allocated to the nearby Army corresponding equipment, easy to use when Army preset troops。

Keywords:Disaster prevention preparedness、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lief、Military tra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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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目 次

誌謝辭………I 中文摘要 ... II 英文摘要 ... III 目 次 ... IV 表 次 ... VI 圖 次 ... V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方法... 3

第四節 研究流程... 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5

第一節 災害防救定義及其階段劃分... 5

第二節 中央與各地方政府權責... 6

第三節 國軍協助災害防救權責... 8

第四節 國軍災害防救現行作業程序………9

第五節 國軍災害防救整備工作現況... 13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19

第一節 研究工具... 19

(14)

V

第二節 研究對象... 20

第三節 研究架構………..20

第四節 研究倫理………..22

第四章 研究結果………..……….………24

第一節 訪談結果與討論……….………..24

第二節 訪談發現………...3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45

第一節 結論………..…………..45

第二節 建議………..…………..47

參考文獻……….49

附錄 訪談逐字稿….………..…….51

(15)

VI

表目錄

表一 國軍執行災害防救法源相關依據一覽表 ... 9

表二 災害防救訓練課程 ... 17

表三 訪談的主要特點 ... 20

表四 訪談題綱 ... 21

表五 受訪對象編碼與背景資料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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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圖目錄

圖一 研究流程圖 ... 4 圖二 中央災害防救體系組織架構 ... 7 圖三 中央至地方防救體系架構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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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依我國在災害防救體系,探討國軍在災害防救上應有之作為,從 制度及實際現況來研析,並提供具體建議。本章共有四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

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研究方法;第四節研究流程。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近年國人遭逢許多自然及人為災害,舉凡:風災、水災、土石流、地震、氣 爆及塵爆等各種災害,災害防救亦為此而生,於第一時間控制並避免傷害擴大,

降低人員傷亡,所以雖說預防重於治療,然防救機制仍要完善,畢竟「天有不測 風雲」,許多災害事件均難以預料的情況下,相對後續處置作為就要建置完善始 能降低傷害,2009 年莫拉克颱風超大豪雨侵襲,使南部地區遭受嚴重的損失,

政府整體救災效能受到批評,監察院展開調查,社會各界提出許多建議,政府內 部也檢討改進,綜合各方調查與檢討,我國災害防救體系存在問題包括:中央地 方角色權責混淆與預算編列不合理;地方政府防災整備與應變能力不足;權責過 度切割跨部會分工與整合不足指揮權責紊亂;各層級應變機制未能有效結合;災 害資訊情報監偵系統尚未充分整合與掌握;民防與動員體系未能發揮設計功能;

救災資源整合未落實;人民過度依賴政府等。監察委員乃建議國軍可於災前進駐 易受災區,掌握救災時效,縮短調度支援的時間。

臺灣位於歐亞大陸東南沿海,歐亞大陸板塊及菲律賓海板塊交接處,每年颱 風地震各種災害威脅不斷,如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政府不可懈怠的責任。

根據世界銀行與哥倫比亞大學於 2005 年「天然災害熱點:全球風險分析」報告 指出:臺灣可能是地球上天然災害最為脆弱之地區,約有 73%土地與人民暴露在 三種或更多天災危險因子之下;臺灣同時有超過 90%的人口居住在來自兩個以上 高相對死亡風險的地區,臺灣可說是一「風險之島」1;另臺灣位於副熱帶季風

1.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印<我國國軍投入災害救援之研究>,民國 9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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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地形陡峻,河川短促,每年 5、6 月間會有異常梅雨,而 7~9 月間則有強風 豪雨,常造成嚴重的災害。依據中央氣象局統計,從 2000 年迄 2016 年,臺灣曾 受到 104 次的颱風侵襲,平均每年達 6.1 次之多2。使農業、漁 業、水利工程、

房屋、交通設施、電力、電信及經濟活動等遭受到嚴重的損害,並造成許多人命 傷亡3。因此,為有效因應因氣候變遷所導致的重大災害,重新思考與建構一套 有效的反應機制有其必要性,而國軍現行災害防救整備上如何應變,為本研究之 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國軍刻正推動全募兵制,規劃未來兵力將從目前約 22 萬 5 千人調整至 18 萬人或更低,國軍組織將更為精簡,在人力、物力、財力更顯不足狀況下應如何 運用國軍部隊同時執行國土防衛及災害救援工作呢?是以常備部隊負責救災?

還是強化後備部隊功能,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機制,以後備及民防體系優先投 入救災工作,使常備部隊專注戰訓本務的整備上,必要時再投入救災?本研究將 藉由災害防救相關文獻蒐整及訪談,進而綜合分析了解國軍防災整備作為現行做 法,探討防災整備作為不足部分來進行研究,以提供國軍未來執行災害防救之作 為,故本研究之目的有三:

一、 有效提升國軍災害防救整備工作能量。

二、 強化國軍救災部隊專業能力與設備。

三、 整合運用其他組織,協力災害防救。

2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資訊網<http://246.swcb.gov.tw/debrisClassInfo/disastersadmin/d isastersadmin7.aspx> 檢索日期: 民國 106 年 5 月 14 日。

3 何興亞<因應氣候變遷臺灣之河川與海岸災害防治及水資源管理對策>,臺灣水利,第 58 卷第 1 期,99 年 3 月。

(19)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方法採文獻分析法及深度訪談法二者,作為研究工具,就其所得結果,

進而探討國軍協助災害防救整備上的現況,檢視國軍災害防救整備不足的部分,

據以提供精進的作為,俾利部隊爾後執行災害防救,說明如次:

一、文獻分析法:文獻分析是透過文獻的蒐集、分析、研究來提取所需資料的方 法,並且對文獻作客觀而有系統地描述的一種研究方法。文獻分析在方法上 是注重客觀、系統及量化的一種研究方法;在範圍上,不僅分析文獻內容,

並且是分析整個文獻的學術傳播過程;在價值上,不只是針對文獻內容作敘 述性的解說,並且是推論文獻內容對整個學術傳播過程所發生的影響4;換 言之,文獻分析法可以幫助研究者釐清研究的背景事實、理論的發展狀況、

研究的具體方向、適當的研究設計方式及研究工具的使用方式。它可以幫助 我們了解過去、重建過去、解釋現在及推測將來5

二、深度訪談法:訪談法又可稱為「談話法」、「面談法」或「交談法」。訪談法 是一種蒐集資訊所常用的方法。在現實生活中,透過與他人不同形式的互動 蒐集資訊。也是一種質性研究法,對於概念項目較多,參與者所涉程度不一、

且不易由外部觀察的研究題材,最適宜以此種方法取得資料,深度訪談法能 查覺事件表現的深層意義6,係在非結構中之深度訪談,訪問者發展一個架 構,稱之為「訪談綱要」,用以指導訪談之進行,並在此架構下,訪問者可 以在訪談過程中自由規畫其問題,分別對國軍救災部隊、軍(團)級及司令 部災害防救承辦人,進行一對一個別訪談,藉以驗證、瞭解國軍救災部隊幹 部在整備上與本國災害防救法之規範上,是否有實際執行之窒礙。

4.Ranjit Kumar 著;胡龍騰、黃瑋瑩、潘中道譯<研究方法:步驟化學習指南>,(臺北:學 富文化,民國 89 年),頁 130。

5.葉至誠、葉立誠著<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臺北:商鼎文化,民國 88 年),頁 138-156。

6.謝文和<博物館成人學習之研究建構主義觀點-以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臺北,國立 師範大學,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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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流程經研究動機、目的、方法後,確認研究主題,蒐整相關文獻,進 行研究設計,挑選具備實際救災經驗官兵進行深度訪談,將所獲訊息及意見進行 歸納、分析,並提出結論與建議。

圖一:研究流程圖

研究動機

研究目的

研究方法

確認主題

研究設計

分析與討論

結論與建議

(2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區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災害防救定義及其階段劃分。第二節為從法制面 瞭解我國在災害防救機制上,確立我國災害防救體系及中央與各部會權責,並於 災害發生時如何依權責相互結合,執行災害應變事宜。第三節為國軍協助災害防 救權責。第四節為國軍災害防救整備工作現況。

第一節 災害防救定義及其階段劃分

災害乃「災難與禍害」之意。凡危及生命、財產、破壞設施、生態環境的污 染,及造成混亂、影響社會安定,或國家安全之各種狀況均屬之。在災害防救法 中將災害種類區分為天然災害及人為災害,其特性包括:人員與牲畜大量傷亡、

物資與裝備損害劇增、建築物與民生設施嚴重破壞、交通與水電輸運功能癱瘓、

廣大地區遭受感(污)染等特性7。然而災害防救係指災害之預防、災害發生時 之應變及災後之復原重建等措施8

災害防救階段劃分是依據災害管理發展而來的,然所謂災害管理,是針對危 險情況下的一種持續性、動態性的規劃管理過程,以減少危險情況的不確定性及 降低災害發生之可能。從「管理」的觀念而言,有關災害種類、預防方法、發生 時間、應變方式、復原計畫、政策檢討等,均是災害管理的範疇。災害發生之過 程可分為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四個階段,每階段皆環環相扣,一個階段沒作 好,就會影響下一階段的工作9;針對災害發生過程的四個階段,我國災害防救 法將災害防救區分為災害預防、災害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三個部份,即將災害 管理的「減災」及「整備」兩階段合併為「災害預防」,並明確分配各種災害負

7 劉光倫<提升國軍未來災害防救能力之研究>,《聯合後勤季刊廿六期》,100 年 8 月,頁 107 -108。

8 行政院<災害防救法>,105 年 4 月,頁 1。

9 土石流防災資訊網<http://246.swcb.gov.tw/debrisClassInfo/disastersadmin/disasters admin7.aspx>,檢索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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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機關之任務分工10。鑑此,國軍在這三部分四階段中所能執行部分,主要在於 整備、應變與復原等階段,分別運用部隊資源與力量,妥採適當之方式,協助中 央及地方政府完成災害防救任務。因此,本研究特別針對國軍未來在災害整備階 段中,如何強化指揮、運用兵力、協調聯絡、教育訓練,達到協助、支援災害防 救任務,共同守護家園。

第二節 中央與各地方政府權責

我國災害防救法在 2000 年 7 月 19 日由總統公布施行後,歷經多次增修,依 據 2016 年 4 月 13 日最新修訂之規範內容觀之,主要包括了「災害預防」及「災 害應變措施」及「災後復原重建」等三部分,並確立我國三層級之災害防救體系 運作,規範各級政府確實執行相關災害防救工作,並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

各級政府必須成立「災害防救會報」,訂定「災害防救計畫」,規劃、督導所屬 機關各項災害預防工作之執行。另於災害發生時,分別成立「災害應變中心」,

結合各機關內部之「緊急應變小組」執行災害應變事宜。依災害防救法分為中央、

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等,在不同組織層級上,其組織體系,權限及 運作模式亦不相同,以下將分別簡述我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之權責。

一、 中央災害防救權責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6 條之規定,行政院設置「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為 最高災害防救機關,下轄災害防救委員會,平時依據災害防救法訂頒「災害防救 基本計畫」及督導、考核各類災害防救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等災害防救相 關事項,並於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下設立「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災害 防救科技中心」及國家搜救中心等,以統合全國行政機關、專家學者、科技能力 等,期針對各類災害實施評估與預防,並於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由中 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視災害之規模、性質、災情、影響層面及緊急應變

10 同註 9,檢索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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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等狀況,決定應變中心之開設及其分級,統籌處理各該部會防救災緊急應變 相關協調事項及執行各項災害應變事宜,其組織架構如圖二:

圖二:中央災害防救體系組織架構

資料來源:行政院中央災害防救會報,http://www.cdprc.ey.gov.tw,檢索日期:2016/11/13

二、 地方政府災害防救權責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6 條之規定,設置「各層級(直轄市、縣、市、鄉) 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在依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核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核定地區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推動災害緊急應變措施和社區災害防救事宜;

其與上級組織關係架構如圖三:

(24)

圖三:中央至地方防救體系組織架構

資料來源:行政院中央災害防救會報,http://www.cdprc.ey.gov.tw,檢索日期:2016/11/13

第三節 國軍協助災害防救權責

國軍基於保國衛民職責,面對複合性災害威脅,積極從事災害防救整備,協 助地方政府實施災害防救任務,俾發揮國家整體災害防救效能,以建立民眾對國 軍的信賴。主要災害防救法源依據為《國防法》第 2 條、《災防法》第 34 條及

《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等。其中《災防法》第 34 條:「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但 發生重大災害時,國軍部隊應主動協助災害防救」11。透過行政院修正,賦予國 軍應不待申請,主動掌握災情救災,確立國軍主動支援救災機制後,更明確國軍

「支援災害防救」的地位角色12。國軍「支援災害防救」主要法源依據如表一。

11 行政院<災害防救法>,105 年 4 月,頁 10。

12 張簡哲準<論國軍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之研究—以災害防救為例>,《陸軍學術雙月刊》,第 517 期,100 年 6 月,頁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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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國軍執行災害防救法源相關依據一覽表 法源依據 規範內容

國防法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達成保衛國 家安全,協助災害防救,達成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 平之目的。

第 3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執行 災害防救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社會、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

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事務。

第 28 條:

行政院為落實全民國防,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平時防災 救護,戰時有效支援軍事任務,得依法成立民防組織,實施民防 訓練及演習。

災防法

第 34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 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但發生重大災害時,國軍部隊應 主動協助災害防救。

國軍協助災 害防救辦法

第 6 條:

國軍協助災害防救,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向國防部提出 申請;地方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向所在 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轉各軍(團)級提出申請。但發生 重大災害時,國軍應主動派遣兵力協助災害防救。

第四節 國軍災害防救現行作業程序

依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第四條規定,國軍為協助災害防救,國防部平時應 辦理下列事項:一、訂定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計畫。二、劃分國軍協助災害防救作 戰區及救災責任分區,與跨區增援事宜。三、指定作戰區及救災責任分區救災應 變部隊、任務及配賦裝備事宜。四、建立國軍協助災害防救之指揮體系及資源管 理系統。五、督導作戰區及救災責任分區依計畫實施演練等項,國防部遂研訂國 軍災害防救現行作業程序13,提供國軍部隊執行各項災害防救工作之行動準據,

重點摘述如後:

14 國防部《國軍災害防救現行作業程序》,(臺北:國防部,民國 1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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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災害防救處理原則

「災害防救」為國軍中心任務,「避災」是當前要務,「防災重於救災,離災 優於防災」,遵「料敵從寬,禦敵從嚴」指導,採「超前部署、預置兵力、隨時 防救」積極作為,本「統一指揮、彈性調度」方式,於第一時間投入救災。

二、 災害防救實施要領

災害乃「災難與禍害」之意。凡危及生命、財產、破壞設施、生態環境污染,

及造成混亂、影響社會安定,或國家安全之各種狀況均屬之。區分天然災害(因 自然力所造成之危害,如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山崩、土石流、疾病傳染、

海水倒灌等)及人為災害(指人力所為,如空難、火災、山難、重大交通事故、

建築工程災害、爆裂物危害、核子事故、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重大治安及油汙外 洩導致水源生態嚴重汙染事件等)兩大類;為有效達成「災害防救」工作,區分 五個要領:

(一) 正確資訊

「災害防救」須掌握救援資訊,建立整體救援資訊網,以利救災工作之遂 行。

(二) 周密計畫

1、「災害防救」計畫須考慮在最惡劣情況下研擬預防措施。

2、計畫內容須包括:(1)救援構想及執行。(2)單位間職責與任務。(3)災 害救援作業程序。(4)勤務支援事項。(5)友軍部隊間協調事項。(6)地 區民間救援團體協調救援事項。

(三) 適切編組

1、重大災害肇生,可能波及地區極為廣泛,為迅速有效恢復秩序,有賴既定 救援編組與適時救援措施。

2、各聯防區(含管轄單位)應統合救援資源,完成救援編組,並適切調配責

(27)

任地境內救援人力、裝備及物資,以遂行全般救援行動。

(四) 明確責任

各單位應依照災情緊急性、嚴重性,律定各單位救援責任地區,困難地區 可充分授權責任單位處理之。

(五) 安全維護

救災執行或災後重建期間,發現有害物質應妥善處理,若有危安因素,應 立即停止作業,俟無安全顧慮後,方可繼續執行救援工作。

三、 災害防救處理程序

為強化救援措施,應完成救援計畫並演練,熟悉各項程序,一但遭逢災變,

能迅速依照既定之救援程序進行,以減輕災害損失。

(一) 災害防救階段 1、計畫準備階段

(1) 各聯防區應精算可支援救災兵力、機具,以備不時之需,執行救災行 動時,營區仍須留置必要戰備(應變)兵力。

(2) 各單位戰情室須隨時收聽即時新聞,以掌握災情狀況。

(3) 重要裝備及設施,於颱風侵襲前或災害初發之際,立即採取防護措施,

尤須注意航空器、飛彈及戰甲車、油(彈)庫之安全整備。

(4) 有預警災害(如颱風)侵襲時,單位主官一律在營,藉以處理或支援 民間災害救援事宜;無預警災害發生時,各級主官(管)應即主動與 單位戰情(值日)室聯繫,並趕返單位或逕至災害現場遂行任務。

(5) 各地區縣、市後備指揮部,平時應與地方政府建立連絡管道以利災害 發生時,能掌握災情及爭取搶救時效。

(28)

2、災害救援階段

(1) 災害發生時,營級(含)以上單位應即成立災害救援指揮機構。

(2) 營級(含)以上救援單位,各級主官機動台(意指成立救災指揮所)

立即開設。

(3) 災害發生時,即主動與地方政府災害防救機構建立通聯,並依需要派 遣連絡官進駐,以掌握災情狀況,爭取救援時效。

(4) 災害發生各受災地區指揮官應先瞭解災情,並考量本身任務,在確保 部隊安全前提下,主動迅速處理或支援,如超出能力範圍或任務所限 制,應迅速呈報上級申請支援。

(5) 災害處理應以「救人」為優先考量。

(6) 災害現場封鎖、交通管制由地方檢警或專責單位為主,必要時憲兵隊 應予支援共同執行。

(7) 若救災任務非部隊能力所及,或受限於機具時,應主動向地方政府說 明,避免產生不必要誤解。

(8) 救援部隊服裝須整齊統一,必要時應佩戴(穿)安全警示,確保人員 安全。

(9) 申請航空器一律由作戰區(防衛部)向國防部聯戰中心申請,並副知 軍種司令部統一管制。

(10)支援救災以輪型車輛為主,惟進出危險地區時,再考量使用履帶車輛。

(11)列管眷村如受災損,應優先支援救援工作。

(12)救災須注意官兵衛生,人員須戴手套,避免細菌感染,並適時調派消 除車(具)支援受災地區。

(13)完成救災任務,應特別注意災區各項消毒防疫及衛生保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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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災害復原階段:

(1) 各單位對受損之裝備、營舍與設施,應詳實調查與迅速呈報。

(2) 支援民間復原工作,由作戰區統籌調度,同時,並按「申請國軍支援 災害防救辦法」遂行任務。

(3) 救援部隊應在不違背戰備原則下,配合地方政府支援復原工作。

(4) 須長期派遣兵力支援者,依軍種司令部命令調派。

(5) 跨作戰區之部隊調動須向作戰區報備後呈國防部核備,嚴禁將部隊交 由地方政府指揮。

(6) 支援民間災害救援,不得接受任何酬勞,國軍各級長官及軍友社之慰 問金(品)不在此限。

(7) 執行救災官兵於任務結束後,應予適當之補(休)假,並應注意官兵 心理輔導。

第五節 國軍災害防救整備工作現況

災防準備此一階段為災害防救全程的起始,國軍基於保國衛民職責,面對複 合性災害威脅,積極從事災害防救整備,並藉由兵棋推演、專業救災教育訓練等 作為,強化災害防救能力,維護國人生命、財產及家園安全;並遵「救災就是作 戰」及「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政策指導,採「超前部署、預置兵力、

隨時防救」積極作為,強化國軍救災效能,依法協助災害防救任務14,主動災害 防救已列入國軍中心任務之一,加強社會服務工作,俾在發生天然或人為災害時,

能有效協助中央與地方政府,迅速投入救援行動,期以最少資源發揮最大能量,

達成「時間搶第一、資源有效益、人員有效率」目標。然國軍投入地區災害防救 準備作為,即是如同執行各項任務中的計畫作為階段,在藉先期適切編組訓練與 作業規劃,了解災害狀況的方式,執行救援及災後重建,以確保部隊與人民生命

14 國防部<國防部 104 年國防報告書>(臺北:國防部,民國 104 年),頁 157。

(30)

財產之安全,並協助社會恢復正常運作;在 102 年版國防報告書第八章軍民合作 章節中,也提出了國軍災防整備作為計有:災害潛勢區調查、預置兵力整備、救 災應變部隊整備、連絡官派遣規劃、山區特戰兵力預置規劃、精進災害防救種能

(種能:師資)訓練、醫療編組整備、精進國軍化、生、放、核災害救援能力、

救災心輔整備、建立後備災害防救能量、救災資源整備、收容營區安置整備、強 化複合式災害防救演練等十三項規畫整備工作15,然在此僅針對執行救災任務時 與國軍第一線部隊最直接相關的四項整備作說明及探討,分別為災害潛勢區調查、

救災應變部隊整備、精進災害防救種能訓練及救災資源整備等項探討,以下為現 行國軍災害防救整備的相關作為。

一、 災害潛勢區調查

所謂「災害潛勢」,是指在氣象、水文等的外在條件下,分析模擬區域內各 處發生災害的機率或規模,劃分成不同等級,如高、中、低潛勢等,再利用地理 空間方式呈現模擬地區的潛勢分布,也就是描述某一地區,過去曾發生災害或未 來有較高的致災機會,其評估的方式可透過歷史災害調查或數值理論模擬的結果

16。國防部依行政院各部會公告之交通要道、橋梁、河川、堰塞湖、土石流、斷 層帶、低窪地區等潛勢區域,並汲取日本 311 複合式災變之經驗,增列(核)電 廠、油庫、水庫及海嘯易襲沿岸等地,自行建立各地區內災害潛勢區兵要(兵要:

資料庫),並要求各相關單位完成 11 類 700 餘處兵要目標空(衛星)照作業,

並納入國軍防災地形地貌圖資資料庫,並與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災害潛勢地區網站 資訊鍊結17,供各部隊於執行災害防救任務時使用,我國經歷多次強烈、極端災 害襲擊之後,汲取世界各防災先進國家之經驗與科技知識,透過「國家災害防救 科技中心」主導建置災害潛勢地圖網站;該中心於 100 年度,在行政院指示下製

14 國防部<國防部 102 年國防報告書>(臺北:國防部,民國 102 年),頁 163-166。

15 王俞婷、傅鏸漩、黃俊宏、包正芬、吳上煜,《災害防救電子報地 109 期-2014 年天然災害潛 勢地圖更新>(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頁 1。

16 國家災害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災害潛勢地圖網 http://satis.ncdr.nat.gov.tw/Dmap/

102BackgroundNote.aspx>,檢索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 13 日。

(31)

作「災害潛勢地圖」,提供地方政府做為汛期整備之參考資料18,並蒐集行政院經 濟建設委員會、國家科學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衛生福利部、經濟部水利署、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內政部資 訊中心、內政部社會司、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等 12 個單位之資料,綜整繪製出 各地區之「災害潛勢地圖」,並不斷更新其相關訊息,該圖主要載明可能發生災 害之地區,或標示出災害可能衝擊影響的範圍,同時將其圖資納入「災害潛勢地 圖網」,其網站架構包含背景說明、地圖下載、使用規範、警 戒值查詢、GIS 查 詢、圖資下載、其他資訊及最新消息等,提供地理資訊系統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資料、災害潛勢紙本圖資下載及資料查詢,供作業人 員進行分析之用19,目前著重於天然災害預測資料之建制,提供各界相對精準的 防災預測資料,同時日益精進檢討系統操作介面,以滿足使用者查詢之便利性,

冀符合公、民災防權責部門研擬災害防救計畫之需求。該系統在業管部門維護下,

利用科技監控系統廣泛蒐集氣象、地理資料進行分析,並時常保持圖資新穎,現 已著手進行即時影像系統整合,企圖以最快速之影像資訊,精進災害防救作為20

二、 救災應變部隊整備

為爭取救災時效,各軍(團)級針對易發生土石流及淹水潛勢地區,規劃於 颱風登陸前 24 小時,在部隊調動運用較具彈性之營區(地點)預置救災兵力,並 要求部隊主官與地方首長直接通聯,告知預置數量、位置及能力限制等,以爭取 救災時效,減低災害發生時人民財產的損失。本島北、中、南、東部等作戰區,

各作戰區遇無預警之災害發生時,視災害類別及規模,將救災責任分區戰備部隊 轉換為救災應變部隊;另有預警之災害來襲前,先期完成救災應變部隊編組與預 置21。本島可即時轉換成救災應變部隊總計 2,000 人,第一救災應變部隊計 800

17 同註 16。

18 蕭英煜<國軍協助災害防救整備工作之研究-以災害潛勢區分析為例>,《陸軍學術雙月刊第 540 期》,104 年 4 月,頁 18。

19 同註 18,頁 21。

20 陳家鈞、賀志豪<精進國軍災害救援效能之研究>,《黃埔學報六十六期》,103 年,頁 212。

(32)

人,可於受命後 10 分鐘內出發;第二救災應變隊計 1,200 人,完成整備後出發22, 上述作為即符合救災整備之「超前部署、預置兵力、隨時防救」作法;另自民國 99 年 8 月 4 日修正公布《災害防救法》第 34 條將災害防救納為國軍中心任務之 一後,「國軍戰備規定及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也隨之完成增修23

三、 精進災害防救種能(師資)訓練

自民國 99 年起國防部為提升各級部隊災害防救能量級師資培訓,先後與消 防署、紅十字會達成協議,責由各軍種部隊遴選適員配合訓期,接受相關災害防 救訓練,並納入「國軍 101 年度訓練計畫大綱(國軍於 100 年底檢討、規劃,俟 研訂翌年國軍訓練重點與方向)」,要求於 101 起檢派海軍陸戰隊、特戰、工兵 等專業部隊軍官、士官督導長或志願役士官,參與消防署南投竹山訓練中心及紅 十字會技能培訓(紅十字配合訓期於各縣市消防局開辦「基礎搜救班」),計完 成 620 員,擔任部隊災害防救訓練種子教官,並依常備部隊任務特性及災害種類,

規劃適當教育訓練課程(如表二),建立官兵基礎災防知識24,分別於部隊年度訓 練中「以季為單位之駐地訓練」、「以年度為週期之專精管道訓練」及「基地訓 練」等三種模式,其中各訓練階段所實施之災害防救課程,均須經師資評核或測 考單位評鑑合格,以建立官兵基礎防災知識,俾利執行災害救援任務;由於災害 防救領域課程相當廣泛,從災害類型、防災階段任務、課程性質、人員層級等不 同層面,皆有相對應之災防課程。因此,就國軍官兵可分為幹部及部隊兩類,幹 部為位於指揮層級之軍官,依階級高低又可區分為:旅級主官(管)、營級主官

(管)、連級主官(管)等三類,課程規劃原則除了與所屬層級任務所需之指揮 官課程(含災害現場指揮官課程)之外,並涵蓋部分基本災防概念課程。部隊指 一般國軍部隊,依性質可分為:一般部隊及專業部隊,前者之災害防救工作主要 在災後階段,其主要工作為:災後除汙、復原與重建、疏洪、健康安全、維安、

垃圾清運等;後者指特戰部隊、化兵部隊、工兵部隊等特殊作戰需求之部隊,具

22 國防部《國防部 102 年國防報告書》(臺北:國防部,民國 102 年),頁 163。

23 同註 21,頁 167。

24 同註 21,頁 165。

(33)

備特殊專業能力;兩者之課程規劃原則仍為依所屬單位任務派遣相對應之基礎災 防課程25

表二:災害防救訓練課程

資料來源: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軍協助災害防救教範(第二版)》(桃園: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2013 年),頁 3-14。

四、 救災資源整備

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國防部於平時即要求各軍(團)級戰 備部隊除整備戰備所需物資及武器外,另需準備一套救災器材,以利因應狀況發 生時轉換成救災應變部隊時所需。並在防汛時期完成各式甲車、重機具、膠舟、

抽水機、發電機等救災裝備整備;另結合預置兵力,完成輪型車輛、V150 甲車、

AAV7 兩棲突擊車、挖土機、膠舟、抽水機等 15 類 7,000 餘項預置規劃,遇重大 災害時可立即投入救災工作26,國防部於 100、101 年度獲得災害防救相關預算高

25 內政部《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災害防救人員訓練系統規劃》(民國 100 年),頁 52-53。

26 蕭英煜,<國軍災害防救角色與定位之研究>,《陸軍學術雙月刊第 534 期》,103 年 4 月,

頁 107。

區分 訓 練 項 目

化學兵部隊 支援重要營區、地方政府毒化物偵檢、輻射線偵測、消毒防疫與地區、

道路及建築物消除作業。

工兵部隊 搭建組合屋、野戰給水、照明、便引道開設、橋梁架設、河道清理、

工兵機械聯合作業、爆破作業及救災裝備操作。

通信部隊 架設管制中心、通資指管系統。

航空部隊 高山起降、人員搜救、傷患後送、制式、非制式(特殊機具)裝備運補、

吊掛、森林救火等。

特戰部隊

特殊地形傷患急救與運送、水中求(救)生、水上操舟、山難搜救、防 火巷開設作業、增援高寒地救災任務為主,在原有特戰攀降技能基礎 下,強化高山及雪地救災訓練課程。

後勤部隊 (廠庫)

災區沐浴站開設、熱食烹調、聯合運輸中心開設、物資裝載運送、災 區救援物資物流管理、醫療站開設、收容所開設、傷患救護後送、野 戰保修。

附記

一、航空部隊執行救災任務前,應先期完成敵我識別系統檢查,並確 認裝備妥善,俾利戰管引導管制,以維任務安全。

二、航空部隊山區起降點試航與空偵,應結合地區特戰部隊共同實 施,以利任務遂行。

三、戰鬥部隊(步、砲、裝甲等兵種)則依年度訓練大綱施訓。

(34)

達新臺幣 209 億元,絕大多數用於 採購多功能工兵車、通用直升機及專用消 防 車等裝備27。國軍雖採購大量救災裝備,然仔細審視案揭裝備、載具,是否符合 目前第一線救災部隊實際需求,目前仍有討論空間,期就實況進行分析、探討,

給予合宜建議,俾利提升國軍救災資源整備能量。

27 國防部,《國防部 102 年國防報告書》(臺北:國防部,民國 102 年),頁 166。

(35)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主要是以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二者,作為研究工具,期加強國軍 目前防災整備階段之作為,就目前現行窒礙問題研提精進作法與建議,詳述如 次:

一、 文獻分析法

文獻係指已整理並發表或未發表的資料分析,屬於某種特定目的而寫、整理 或發布之資料,又稱為二手資料。而文獻分析法是一種以現成二手資料作為研究 對象,俾能從中獲知現象、情境或事實之內涵的一種研究方法28。本研究之文獻 分析係指蒐集並參考他人所研究之成果,指出本研究需要驗證之假設,並說明這 些建議性假設是否具有應用價值,並引為本研究之基礎。

二、 深度訪談法

「訪談」是研究者尋找或尋求被研究的對象,透過與其「交談」的一種活動。

訪談的形式不拘一格,可透由面談、電話訪談、電子郵件或是通訊軟體等適合方 式,亦可以根據當時的情況隨機應變,而訪談的目的是瞭解受訪者自己認為重要 的問題,他們看待問題的角度,以及對問題所作的解釋。與其他研究手段相比,

訪談具有自己獨特而有十分重要的功能如表三所示。訪談可以瞭解受訪者實際感 受、問題所在,如環境許可下,可與受訪者探討、或處理問卷沒有的敏感問題。

基本上,訪談通常可分二種模式;即結構性訪談與非結構性訪談。在非結構性訪 談中,有深度訪談,訪問者發展一個架構,稱之為「訪談綱要」,用於指導訪談 的進行,並在此架構下訪問過程可自由規劃29

27 周文山《社區防災機制之探討-以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為例》(臺東,民國 105 年),頁 31。

28 同註 27,頁 31-32。

(36)

表三:訪談的主要特點

●瞭解受訪者的所思所想,包括他們的價值觀念、情感感受和行為規範

●瞭解受訪者過去的生活經驗和他們耳聞目睹的事件,特別是事件發生的過程

●從受訪者的角度對研究現象獲得多種描述和解釋

●事先瞭解受訪者的文化規範,如那些問題是敏感性問題,研究時需要特別小 心

●幫助研究者與被研究者建立關係,使雙方由感覺陌生到彼此熟悉

●使受訪者感到更加有力,因為自己的聲音被聽到了,自己的故事被公開了,

因而影響到他們對自身文化的瞭解和建構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為深入瞭解國軍從事災防整備實況、問題,並從官兵訪談之中找尋精進之道;

基此,本研究訪談對象以國軍擔任軍(團)級(編階中將指揮官單位)災防業務 承辦人、實際執行過災防任務領導幹部(軍、士官)及曾經接受災害防救相關訓 練班隊官兵等三類為主,其中再將訪談對象以職務組成來劃分,區分軍(團)級 災防承辦人、營級主官、幕僚、連級主官(管)、排級幹部,以提供己身從事過 之救災經歷,提出相關看法與建議,期能有效點出國軍現行救災整備上的困(難)

境,俾利在未來能更有效率執行災害防救任務。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架構主要藉文獻蒐集,加以分析整理後,確立研究主題,並設計訪談 題綱如表四,再以質性訪談方式,針對國軍擔任軍(團)級(編階中將指揮官單 位)災防業務承辦人、實際執行過災防任務領導幹部(軍、士官)及曾經接受災 害防救相關訓練班隊官兵等三類,並將受訪人員以職務組成來劃分,區分軍(團)

級災防承辦人、營級主官、幕僚、連級主官(管)、排級幹部等類型進行編碼,

(37)

依受訪者意願是否公開姓名,受訪者訪談紀錄用英文字大寫 A 起碼依序編碼,A 表示軍團(防衛部)級受訪群組,B 表示營級受訪群組,C 表示連、排級幹部受 訪群組,受訪對象之編碼、背景資料、訪談時間及次數如表五。

表四:訪談題綱 Q1.國軍救災實際執行內容?

Q2.國軍官兵執行救災運用機具?

Q3.您認為國軍在災防能量及專業程度?

Q4.您認為目前國軍災防課程對官兵是否有幫助?請述明原因?

Q5.請依個人經驗論述國軍災防整備上面臨的窒礙問題?

Q6.請依個人經驗論述國軍現行救災資源問題與需求?

本研究自行設計

表五:受訪對象編碼與背景資料 代碼 部隊

層級 受訪對象 職務 救災 經驗

訪談 時間

訪談 次數 A 軍團 曾任救災

部隊長

災防

承辦人 5 年以上 2 小時 2 B1 營級 協力災害

防救任務 營級主官 3 年以上 2 小時 1 B2 營級 協力災害

防救任務 營級主管 3 年以上 1 小時 1 B3 營級 協力災害

防救任務 營級幕僚 3 年以上 1 小時 1 C1 連級 基層官兵 連級主官 曾執行過 1 小時 1 C2 連級 基層官兵 連級主管 曾執行過 1 小時 1 C3 排級 基層官兵 排級幹部 曾執行過 1 小時 1 C4 排級 基層官兵 排級幹部 曾執行過 1 小時 1 本研究自行設計

(38)

第四節 研究倫理

教育研究經常牽涉到觀察或測量人的行為或特質,藉以瞭解教育的現象,因 此教育研究學者特別注重以人作為研究對象時應遵守的規範。教育研究學者在從 事教育研究應遵守的規範方面,意見頗為一致(例如:吳明清,民 83;Fraenkel&

Wallen, 1996;Redestam & Newton, 1992; Tuckman, 1994),主要包括尊重個人的意願、

確保個人隱私、不危害研究對象的身心、遵守誠信原則、以及客觀分析及報告等 項30

一、尊重個人的意願

從事以人為對象的研究,對於研究對象的正常作息會造成某種程度的干擾,

基於保障個人的基本人權,任何被選為研究對象的個人,都有拒絕接受的權 利。換言之,未經徵得當事人的同意,研究者不得逕行對其進行研究,即使 徵得同意,當事人亦可隨時終止參與。在尊重個人意願的準則之下,從事教 育研究時應注意做到下列三項。第一是避免蒐集非必要性的意見或非必要的 個人資料;第二是儘可能不要個別記錄每一個人的每一行為反應或意見;第 三是必須尊重當事人或其家長(監護人)的意願,如當事人缺乏參與意願,

則不可勉強。

二、確保個人隱私

為保障同意接受研究者的私人興趣及特質,進行教育研究時要遵守匿名

(anonimity)及私密性(confidentiality)原則,前一項原則是指研究者無法 從所蒐集到的資料判斷出提供此資料的個人身分,後一項原則是指外界無法 探悉某一特定對象所提供的資料。透過集體整理與分析資料的方式,以及以 代碼替每一筆資料的身分可以做到匿名的原則。為遵守私密性原則,在研究 完成之後,研究者應儘速毀去原始資料的對照表;如使用問卷調查的方式,

則應附回郵信封由填答者個人自行寄回,而不要透過他人或集體寄回。

31 林天佑《認識研究倫理》(臺北,民國 99 年)。

(39)

三、不危害研究對象的身心

不危害研究對象的身心是進行教育研究時最為重要的一項倫理規範。研究者 有責任及義務確保每一研究對象在研究進行過程中,不會受到生理或心理上 的傷害,包括造成身體受傷、長期心理上的不愉快或恐懼等。除非有充分的 理由支持研究的結果對於教育將會有重大的貢獻,任何可能造成這類傷害的 研究,是不容許的。另外,在研究設計時,研究者應慎重考慮,如何減低其 他可能造成暫時、輕微的生理、心理上的影響

四、遵守誠信原則

許多教育的研究,尤其採取實驗的方法時,有時必須善意欺騙研究的對象才 能進行,例如隱瞞自己的身分、研究的目的、研究的程序等。欺騙基本上是 不道德的行為,不僅不符合研究倫理,更違反了社會規範中的誠信原則,也 可能對研究對象造成不愉快的後果,不可不慎。誠信原則的遵守規範有三項:

第一是儘量選擇不必隱瞞研究對象的方法,來進行研究;第二是如果確實沒 有其他可行的方法,必須有充分的科學、教育、或其他重要的研究理由,才 可以使用隱瞞的途徑;第三是如果不可避免使用隱暪的途徑,事後應儘速向 研究對象說明原委,但在說明時要極為謹慎,避免讓對方留下「受騙」的不 愉快感覺。

五、客觀分析及報導

前四項倫理信條目的在規範研究者,確實保障研究對象基本權益,同時教育 研究學者對於如何確保讀者的相關權益,也有一定的規範。這方面的規範主 要包括研究結果的分析與報導兩項。在結果分析方面,研究者應客觀的將所 獲得的有關資料,依據研究設計進行客觀分析,不可刻意排除負面的以及非 預期的研究資料,使讀者能完整的掌握研究的結果。在結果報導方面,研究 者有義務將研究設計的缺失及限制詳細條述,使讀者瞭解研究的可信程度。

(40)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訪談結果與討論

本研究訪談是於 2017 年 2 至 4 月進行,訪談對象以國軍擔任軍(團)級(編 階中將指揮官單位)災防業務承辦人、實際執行過災防任務領導幹部(軍、士官)

及曾經接受災害防救相關訓練班隊官兵等三類為對象計 8 員,對象所屬軍種皆為 陸軍,其部隊屬性有國軍戰鬥部隊(步兵、裝甲兵、特戰兵)、戰鬥支援(砲兵)

等單位,案揭單位均為國軍災害防救中,各作戰分區預置兵力單位,藉由訪談瞭 解目前國軍從事災害防救上的特、弱點,及其不足之處,以提供正確、可靠之適 當建議,期有助國軍爾後在災防整備有進一步的幫助。本次受訪者均為國軍部隊 領導幹部,在訪談前已向渠等開宗明義表示,本次訪談主要目的在發掘國軍災防 整備上的問題,進而研提相關處置意見,期精進國軍災防整備效能。

議題一:國軍救災實際執行內容?

本人軍旅生涯已經執行過多起災害防救任務,一如既往地只有兩種模式,一 種不外乎是擔任清潔工或協助收割,依稀記得以往颱風過後,經常前往玉里、舞 鶴等地區協助農民採收柚子、西瓜…等農作物,不然就是颱風過境,造成街道一 片狼藉,動用軍隊兵力前往災區實施環境打掃,一點也不像是在救災,連近幾次 的大型颱風也是如此,無法實際凸顯「救災」兩字(A)。

基本上,就災大多是透由地區鄉鎮公所,向部隊派駐的聯絡官申請兵力,再 由部隊派遣人力前往救災,但是在宜蘭就災的經驗比較單純,因為風災對於宜蘭 造成的傷害都不會太嚴重,比如說支援冬山河國際童玩節,就是協助園區復原工 作,包括扶正樹木、清掃樹葉及垃圾等等;也曾經到淹水的地方協助居民撤離,

包括了民眾家產搬移,或者是幫忙搬運泡水家具等簡單性勤務工作,這些都算是 比較簡單的勤務;也曾到蘇澳鎮內埤海邊協助漂流木清理,是非常大一片的海灘,

滿滿都是木頭,當下我們手上僅有的工具,只有鎮公所借給我們的水泥推車可以

(41)

使用,你自己可以想像一下,整片不滿大小石礫的海灘上,推車有多難使用!!而 且木頭又大又重,縱使我們兵力再多也清不完,太大的木頭只能先用小鋸子分解 之後才能搬動,效率非常的差,一整天下來清理的範圍真的很有限;再來談談去 高雄救災的經驗就比較多元,就災前期大部分的地區水災都還沒完全消退,就以 3-4 人為小組支援一戶家庭,協助家園清理工作,但困難地方在於泥水灌入房屋 裡面,僅能以小圓鍬一鏟一鏟的挖,再用小竹摟搬運到屋外,由小山貓把泥土運 走,平均一戶清下來都要花費 2 小時時間,相當耗費體力;某一天也分配到物資 運送任務,目的地是在高雄市茂林區山上的部落,當地聯外道路全數遭沖斷,且 多處坍方車輛均無法通行,我們每個人就背負乾糧、水等約 10 公斤民生物資,

徒步上山,路程約莫 2.5 小時,並派遣部分人力留滯山上協助救災,其餘兵力再 徒步下山,過程相當辛苦;也有因為機具無法進入,使用大量人力協助土石流掩 埋房屋挖掘工作,一整天下來能清理一間已經不錯了(B1)。

98 年 8 月間八八風災,奉命前往高雄市甲仙區小林村執行救災,99 年 10 月 間因梅姬颱風,造成臺 9 線(蘇花公路段)112 公里處,多量民車遭掩埋,奉命 前往執行搜救,這兩次的救災實際從事找尋遭活埋居民,並將其救出後送(B2)。

目前所參與的救災任務是八八、尼伯特風災,這兩次的任務,這兩個風災印 象最深刻,八八風災是我人生第一次救災,當時我還只是一個排長,完全不曉得 救災要做甚麼,但當尼伯特來時,我已經是單位營級幕僚,當時接獲命令前往市 區恢復市容,說真的如果沒有經驗的人直接執行這樣的任務,我想信應該很多人 無法馬上做出決定,因為根本搞不清楚東西南北,所以個人覺得經驗真的很重要

(B3)。

102 年七月間某次颱風(忘記名稱),是從軍生涯第一次執行救災任務,記 得當日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後,所有人立即整裝前往當時我們負責的支援地區-太 麻里,並進駐在北龍宮,那次雖然是強颱,但是最終很平靜就過完了生平第一次 的救災任務,印象很深,因為真的沒事做,在北龍宮住了兩天一夜,最後離開時

(42)

協助清理周邊環境,這就是第一次的救災經驗,跟以前在電視上看到的不太一樣,

所以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救災(C1)。

雖然於 101 年曾經前往消防署接受過急流搶救、火災搶救初級體驗班,但是 也頂多是課程中學習,無法正式運用於部隊救災,因為我這幾次參加部隊的救災 任務都是屬於災後復原,與上述所學的救災體驗內容有很大的不同(C2)。

98 年服務於特戰指揮部期間,適逢八八風災,當時接獲命令前往復興鄉駐 點,並配合航空旅實施救災,實際執行內容有人員搜救、道路搶救、後勤補給(提 供災民民生物資)、環境清理等項(C3)。

個人只執行過尼伯特風災,就經驗來說根本不足,回憶當時軍旅生涯第一次 的救災經驗,可以說是既興奮又感傷,喜的是終於可以幫助到社會大眾,傷的是 為何這種事會發生,可以說是百感交集,歷經這次救災任務,深刻覺得災防相關 知識真的很重要,雖然這種事不常發生,但是必須要先期整備,才能夠降低災害 所帶來的傷害(C4)。

綜合上述,國軍部隊在實際救災內容,大多為環境整理、農作物收割為主、

實際執行人員搜救、後勤補給、傷患後送等項則為少數。顯示,國軍迄今在災防 部分,因有龐大人力所以佔有一席之地,然自八八風災後僅有少數任務涉及災害 防救範圍;國軍人力資源優於各相關單位,卻僅能執行表面、粗淺工作,且就實 際面來看,環境清潔、收割農作物並非災防整備一環,而是復原的一小段,國軍 存在價值在於捍衛人民、土地、家園,所以應如何運用國軍各部隊任務、特性,

以提升國軍在災防整備的能量,方為國軍未來災害防救重點。

議題二:國軍官兵執行救災運用機具

依稀記得民國 102 年 8 月臺鐵火車行經屏東枋山隧道口遭遇土石流,造成車 廂脫軌及人員受傷事件,當時,接獲命令前往救災,然當時僅使用圓鍬、十字鎬、

臉盆等工具,徒手搬運協助進行土石清運,直到工兵部隊到達後,才有大型機具

(43)

可用(A)。

雖然救災次數不多,但是曾待過工兵部隊,所以當時救災時,係使用挖土機、

多功能工兵車,然因為這些裝備都是部隊使用,相較民間專業救災裝備,其效率 無法與民間專用機具相比,唯一的優勢,是國軍工兵裝備可以克服地形崎嶇問題,

所以可深入山區(B1)。

我在特戰部隊時,聽聞要救災,基本上特戰兵幾乎都只穿著乙以種服裝(鋼 盔、S 腰帶、水壺,不帶槍),而且幾乎都只有攜帶竹掃把、垃圾袋、畚箕等清 潔用具,其他裝備均無攜帶,應該說能帶的只有這些,餘其他物品特戰部隊幾乎 沒有建置、配置相關救災裝備、機具(B2)。

其實,這兩次的救災任務,都是以災後復原、恢復市容為主,也就是所謂的 清潔工作,跟以前畫面上看到的救災任務有很大的不同,但至少可以協助到民眾 就是好的,或許是因為部隊專業程度較不足,不像搜救隊那樣,也不向陸軍的航 空特戰兵一樣,擁有不錯的裝備、載具可進行較具難度的救災任務(B3)。

這幾次的救災因為幾乎都是災後復原為主,所以都是一般掃地用具,如竹掃 把、畚箕、比較特別的是有次支援空軍教練機失事救援,但以陸軍而言,頂多就 是執行後勤補給,山區搜索頂多到半山腰,之後就執行物資運送,剩下的就交給 特戰部隊(C1)。

自八八風災以後就比較少有大型災害肇生,所以這幾次的救災任務都是災後 復原,不然就是事前預防,事先的話都會先到負責的地區,針對住處較低的居民 實施撤離或撤村,並到較容易淹水的區域實施沙包推置,這是事前的整備,事後 就是備妥一切打掃裝備,實施復原(C2)。

除了一般部隊使用之土工器具(圓鍬、十字鎬),並搭配照明尾車,然這 些機具其實效用不大,因為有很多裝備都非堪用,所以到了現場,幾乎都是雙手 萬能,頂多加個手套(C3)。

(44)

老實說,我曾經接受過內部部消防署水災、火災初級救援班隊訓練,但碰到 上次尼伯特風災時,總覺得應該可以派上用場,殊不知該次任務只是執行道路清 掃,障礙物清除、環境整理等一般性支援任務,深深覺得接受這樣的班隊訓練好 像沒啥用處(C4)。

綜合上述,國軍除特殊兵種具有特殊機具外,餘一般單位均無配置適切的裝 備、載具,幾乎都還是使用一般隨手可購置的土工器具,然這些一般部隊,卻於 陸上警報發布前夕時,就立即要實施兵力預置,駐點於各分配任務村落、地區,

然這些單位駐點部隊卻無任何專業裝(設)備,這將嚴重影響災害防救的進度、

效果,審視八八風災以後,幾乎所有較大型的災害都屬複合式,倘先行預置兵力 部隊具備專業設備、機(工)具,必定能有加快救災時效;鑑此,在裝備採購部 分,應如何規劃與運用,方為提升國軍在救災整備上的重點。

議題三:您認為國軍在災防能量及專業程度?

以這幾次救災下來,我覺得國軍擁有其他執行單位所沒有的龐大資源,就是 兵力,國軍有著足夠的人力來支援執行,但卻毫無專業性可言,因為在八八風災 之前,國軍部隊根本沒有建立相關救災的課程與訓練,即便現在已經有相關課程,

以及配合消防署、紅十字會訓期,派遣幹部前往所屬訓練中心接受訓練,惟成效 仍有限(A)。

因為之前救災是在工兵部隊,所以覺得工兵在救災上有一定的專業技術,但 如果以目前整體國軍的災防素質來看,應該還是不足夠的,因為災害發生已經越 來越多元了(俗稱:複合式災害),所以專業與提升效能是當前所須(B1)。 長官自己的沒有實際救災經驗,卻亂下指導,顯示帶隊官的命令等於一切,

說什麼就做什麼,這應該不是專業災防所應出現的現象(B2)。

就這兩次的救災任務來看,如果只是執行一般性的環境恢復,其實是不需要 甚麼經驗的,但是如果再次發生較大的災害,就我現在這兩次經驗,我想屆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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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整個傻眼,因為我根本無法指揮部隊執行任何作為,甚至我也沒把握把救災 任務做好,其一是裝備不足,第二是部隊救災專業人員真的有限,這也是我覺得 當前國軍應該立即加強的重點(B3)。

依這幾次的救災任務經驗,就個人覺得除了事先的防災準備外,如協助撤村、

堆沙包、確實需要大量人力執行,然事後復原時,常會發現地方政治勢力會介入,

明明 20 個兵力就可以解決的,硬是要了 40 人,而且還要協助做非救災復原的工 作,所以最窒礙的問題就是政治介入(C1)。

雖然我本身擁有初級體驗班的證書,但實際上卻無法運用,而且據我所知,

當時去受訓的官兵,已經有一半左右退伍,顯示部隊雖然經常派遣人員去受訓,

但這些訓員並不是擇優,而是派公差性質居多,或單位主官不想影響部隊任務,

導致目前部隊派員受訓雖踴躍,但實際上具救災資格的官兵並不多(C2)。 執行八八風災、蘇花坍方等想像任務,對國軍專業部分有很大的質疑,個人 認為國軍觀念上就是外行領導、官大學問大,亦凸顯國軍災毫無專業可言,即使 能量充足,卻無法有效善用,殊值重視(C3)。

專業真的很重要,就前項所述,雖然我已經接受過水災、火災的相關訓練,

但是卻無法於實際救災任務中驗證,加上平時部隊也用不到這些,所以我覺得接 受訓練固然重要,但是要如何維持部隊支援災防任務上,又如何突顯自己的專業 程度,也是相對重要的,否則國軍就空有人力,卻無法有效發揮(C4)。 綜合上述,國軍擁有最龐大的人力資源,於八八風災後積極與消防署簽立支 援協定,派遣官兵針對各種救災訓練實施訓練,立意甚佳,惟部隊整體災害防救 能量卻無顯著提升、成長,案係部隊因應須執行戰備、訓練等任務,雖每月有排 定災害防救課程,然教育訓練時數有限,亦無複訓機制,致無法熟能生巧;另部 隊有其人事經管(領導職務歷練)、人員離退、缺員等問題,致衍災害防救業務 交接困難,造成專業斷層,國軍雖自民國 102 年起,陸續加強人員訓練、培養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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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業種子教官,惟人員懸缺問題隱憂,始終困擾著國軍執行災害防救整備問 題,直接影響部隊執行災害防救上的專業,亦為國軍迄今整體災防效能無法顯著 提升原因之一。

議題四:您認為目前國軍災防課程對官兵是否有幫助?請述明原因?

陸軍司令部針對各類型部隊依其專業與特性研擬相關災防訓練項目,訓練課 程依兵科特性與能力,但卻無針對執行救(防)災任務的主體,也就是一般戰鬥 部隊來規劃相關災防訓練重點項目,僅在部隊訓練計畫大綱內規畫部分課程及時 數,餘均未提出類似課程規劃,當前各級部隊在災防訓練課程上的時數排定,依 部隊年度訓練期程區分駐地、專精、基地訓練三個階段,駐地訓練每月排定 4 小 時災害防救基礎訓練,並於每季戰備任務訓練時實施救災任務演練,專精管道訓 練全程排定 4 小時災害防救組合訓練,基地訓練全程則排定連續 7 小時的災防組

(綜)合訓練課程,在專精、基地訓練階段依兵科及部隊層級不同,訓練的週期 也不同,就從駐地訓練階段分析來看,戰鬥部隊每月模式化課表中,專業專長訓 練主要在每月第一到第三週的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的時段約 66 小時,災防課程 訓練排定 4 小時只佔了每月專業專長訓練時數的 6%,且節次不需連續排定,訓 練時數無法滿足任務之需求,所以在課程、時數及師資的影響下降低戰鬥部隊災 害防救訓練的效能(A)。

部隊的防災課程設計對於實際救災運用,我想幫助不大,基層幹部的流動快 速,具備豐富救災經驗的幹部為數不多,所以在教學上對官兵的助益不大,或許 可以邀請民間救難協會、消防局的同仁來傳授實際救災經驗,相形之下幫助會大 很多,但是可以做的是灌輸官兵正確觀念認知,建立救災也是國軍重要任務的一 環,以強化核心信念(B1)。

以前服務的單位有戰技館,對於垂降搜索等救災任務,能有幫助,各單位除 依單位任務、特性,各自進行災防訓練才是正確的課程教育,例如特戰部隊的結 繩法等納入教育訓練,才能相對提升災防能量及降低災害擴散(B2)。

(47)

上過幾次這樣的災防課程,深深覺得如果只是讓官兵有基本常識的話是沒有 問題,但是真的要有用於災防上,則必須相對性調整課程內容,除了影片輔助教 學外,應加強官兵體驗、實作等課程,而最好是排定一整天,整日的課程能夠加 深印象,或邀請專業人士實施現場教學,並請官兵配合演練,相信這樣才是有助 於災防整備的做法(B3)。

個人認為除了課程教育外,可輔以影片收視教學、專業師資親身經驗分享、

開辦體驗班等方式培養部隊專業災防種子教官(C1)。

部隊的災防課程只能說是基礎知識,無法太過深入,加上部隊沒有專業人員,

同時缺乏訓練場地、設施,即使透過影片教學,幫助不大,頂多只能知道救災是 怎麼一回事而已(C2)。

課程係學理及觀念上的灌輸與教育,每當災害發生時,其情況與實際場景皆 不同,課程只是教育跟輔助,最重要的是能將模擬出災害發生時的實況,並訓練 在官兵災情爆發時應如何迅速應對、判斷,進而做出正確的決斷,課程的授予或 多或少會有幫助,但關鍵是在於應變與經驗的累積(C3)。

因為我本身有接受過訓練,所以我覺得可以把訓練的內容轉移到部隊上課課 程,並請單位中具有相關專長、證書的官兵出來現場說明、教學,一方面可以讓 授課教官回憶過去上課內容,一方面也可以擔任種子教官,教育、傳授基層官兵 災防的觀念、做法,以強化基層的災防專業能量(C4)。

綜合上述,目前國軍的災防訓練課程設計,除依各部隊任務、特性簡介外,

就是電視教學影片,惟此方式效果有限,頂多只能達到介紹兵科特性,在災防知 識僅能提供初步認知,對執行的國軍官兵而言,確實建立基本的認知概念,但如 遇災害來臨時,可能較無法有實質幫助。因為教育課程內容、時數有限、無法有 效連貫,並加深官兵情境印象,應搭配具專(長)業種子教官,以試講試教方式 教學,並透過組合訓練、情境教學模式,強化官兵臨場應對,亦可代替教官複訓 機制,同步深厚災防整備專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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