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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委辦補助計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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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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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執行委辦補助計畫注意事項

主計室第一組 陳月汝

108年9月26日

(2)

1

壹、計畫執行應注意事項

肆、委辦補助機關查核缺失 參、經費報支規定

貳、委辦補助機關法規修正重點

伍、宣導事項

(3)

1

2

3

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 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 遵守撥款單位 相關規定

接受委託研究之 情事,應由學校 具名簽訂合約

5

6

不得意圖規避政府採 購法,分批辦理採購 超過1萬元之公 款,若有特殊狀 況,須由承辦人 先行預借或墊付 者,應專案簽准 後辦理

壹、執行計畫應注意事項 (1)

大學校院教

師執行計畫

提醒事項

(4)

壹、執行計畫應注意事項 (2)

執行計畫作業流程

計畫核定 計畫變更 計畫結報

1.委辦補助機關核定函 2.依約請款及協議(合約)

書用印

1.依核定經費執行計畫 2.經費變更及流用

檢附

成果(期末)報告、經費 收支結算表、結餘款支 票

1.撰寫計畫書 2.編列經費預算

會辦主計室 研發處決行

1.會辦出納組(請款或 撥款)、主計室(計 畫編號)、研發處 2.校長或其授權人決行

1.循校內程序:

(1)依委辦補助機關之 不同填列各申請表 (2)無適用之變更申請 表者,請簽案辦理 2.發函各委辦補助機

關辦理變更

計畫申請

1.會辦研發處(成果報告)、

主計室(收支表及支票)、

出納組(支票)

2.決行層級依檢附文件而 定

公 文 會 辦 及 決 行

計 畫 執 行 相 關 作 業 流 程

(5)

貳、委辦補助機關法規修正重點-教育部 (1) 一、計畫申請或研擬

 不補助

 由年度經費支應

 不補助

 因 特 殊 需 要 , 須

(6)

貳、委辦補助機關法規修正重點-教 育部 (2)

二、計畫經費支用

 於辦理計畫結報時,

編製採購清冊詳列 財產明細

 未依補(捐)助或委 辦用途支用

 虛報浮報情事

 違反法令

 不符合協議書約定

1.得要求繳回全部或部分 之補(捐)助或委辦款 2.得視情節輕重予以停止

補(捐)助一年至五年定

(7)

貳、委辦補助機關法規修正重點-教育部 (3) 三、計畫經費之變更 (第8點)

 因法令規 定調增相 關費用致 不敷使用 之人事費,

免受第一 款限制

 人事費未依學經歷 (職級)或期程聘用 人員致剩餘款不得

第1款

第5款

報部同意

內部程序

不得流用 第4款

 一級用途別互相流用

 指定經費項目變更

 補(捐)助比率變更

 補(捐)助或委辦金額

變更

(8)

貳、委辦補助機關法規修正重點-教育部 (4)

四、計畫結報

因故無法於 原定期程內 報核

應 於 期 限 截 止 前 申 請 展 延

在教育部同 意展延期限 內完成結報

未 依 限 結 報 且 未 依 限 申

請 展 延 者

不 再 撥 付 相 同 計 畫 主 持 人 或 執 行 單 位 新 計 畫 款 項

並 得 逕 予 撤 銷 該 補 ( 捐 ) 助 或 委 辦 案 件 及 收 回 已 撥付款項

(第11點第3款) (第11點第4款)

(9)

貳、委辦補助機關法規修正重點-教育部 (5)

有須變更原始憑證留存地點,應查填

五、原始憑證之保管 (第13點第4款)

 原始憑證留存代辦、受委託、受補(捐)助 機關(構)、學校或民間團體明細表

 報部辦理

(10)

貳、委辦補助機關法規修正重點-科技部 (6)

經費流用 (校內審核1/2)

研究 設備 費 業

務 費

流出入

無百分比限制

研究設備費金額不 足增購筆記型電腦

業務費不足支應 助理薪資

國外差旅費 可以流出嗎?

可以,累計 流出50%內,

由校內審核。

(11)

貳、委辦補助機關法規修正重點-科技部 (7)

經費流用 (校內審核2/2)

業務費 研究設

備費

國外差

第1次 流入

第2次 流入

國外差旅費金額不 足增列移地研究

≦50

第1次 流入數 國外差旅費

+

≦50

第2次 流入 第1次

流入

國外差旅費

> 50

科 技 部 權 限

(12)

參、經費報支規定 (1)

11

經費 報支 規定

科技部

其他 教育部 機關 本校

主計 法規

科技部補助專題 研究計畫作業要 點、經費處理原 則及研究人員約 用注意事項等

教育部 補(捐)助 及委辦經費核撥結 報作業要點等

各委辦補助機關 相關規定(衛福部、

農委會、各直轄

市及地方政府…)

本校執行各項支

出應行注意事項

(13)

參、經費報支規定 (2)

(14)

參、經費報支規定-彈性支用經費 (3)

(註:動支時須填「彈性支用額度動支及變更申請表」)

項目 支用說明 備註

出席費、稿費、

審查費

同一學校人員支援計畫相關會議之諮詢或文件資料之 撰稿、審查等,得支給出席費、稿費或審查費,從寬 認定為外聘專家學者,而非屬教授個人本職業務。

仍應依行政院一致 規定之基準支用。

計程車資及國內 出差之油費、過 路(橋)費、停車 費等

「急要公務」難以認定,例如田野調查地處偏遠、研 究實驗之深夜加班、逾時、儀器使用特性之限制、研 究主題之習性觀察、取樣時間等變數甚多,難以凡事 皆以「急要公務」描述,且自行駕車跨地研討亦屬常 態。

購買郵政禮券

為提高受訪者或受試者之意願,學術研究之問卷或田 野調查,得以提供郵政禮券回饋受訪者。

講座鐘點費

同一學校人員支援計畫相關講座並非屬教授個人本職 業務,其鐘點費之支給得以外聘專家學者個人身分予 以從寬認定,得以外聘人員標準支給。

依所聘專家學者人 數乘以外聘人員支 給標準,作為計算 已支用彈性經費之 額度。

(15)

參、經費報支規定-經費申請單 (4)

1. 預借款項申請單 2. 搭乘計程車申請單

3. 逾1萬元以上代墊款申請單

4. 非本計畫人員出差經費動支申請單

5. 辦理委託及補助計畫經費提前動支申請單

(16)

參、經費報支規定-教育部經費變更 (5)

新增 原核定表沒有的二級用途別項目,是否需提計畫經費 變更?又第二級用途別經費項目是否有流用比例限制?

非指定項目

補助計畫 委辦計畫

新增二級用途別 或二級用途別

互相勻支

內部行政程序

指定項目 補助計畫

二級用途 別勻支

內部行政程序

新增二級 用途別

報教育部同意

(17)

參、經費報支規定-科技部經費變更 (6)

經費用途變更 (未核定補助項目或原額度內勻支)

1.增列未核定之補助項目,

需事先報科技部同意

2.增列研究設備費項目,其 經費額度在新臺幣5萬元 以 下者 , 得依校 內程序 辦 理變 更 ,免報 科技部

填列本校科技部經費 同意

變更申請表,循校內 程序辦理變更

設備費單價達50萬元

以上變更,須於科技

(18)

參、經費報支規定-其他經費變更 (7)

其他政府機關委辦或補助計畫

 簽案辦理

民間團體產學合作計畫

 填校內變更申請表

(19)

肆、委辦補助機關查核缺失 (1)

類別 經費常見缺失

業務費

1.

溢領主持費及助理人員工作酬金

2.

列支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計畫內相關人員主持

費或工作酬金以外酬勞

3.

國內出差,未檢附住宿單據

研究設備費

4.

列支未核列補助項目

國外差旅費

5.

國外出差日支生活費,未扣減主辦單位提供之膳 食費

其他

6.

列支執行期間外之開支

7.

支出用途與補助項目不符

8.與研究計畫有關之收入未繳回

(20)

肆、委辦補助機關查核缺失 (2)

(21)

教育部經費報支相關規定

助理王小明 主持人李大同

主持人李大同

行政 幹事

總務處 資產經營管理組 組長

伍、宣導事項-憑證報支(發票) (1)

(22)

王小明

王小明 王小明 王小明

助理王小明 主持人李大同 主持人李大同

決算書至教育部主計室

伍、宣導事項-憑證報支(電子發票) (2)

(23)

領 據 (

專 家 學 者 差 旅 費 )

伍、宣導事項-憑證報支 (專家學者差旅費) (3)

(24)

各類酬勞領據及受款人資料表填列注意事項

伍、宣導事項-憑證報支 (各類酬勞印領清冊)(4)

領據金額之填寫,請依紅色框框的順序填入

1 2

3

4

受款人資料表: MISC + 實發金額

(25)

薪資類會計科目分類方式

步驟1:看印領清冊的備註欄,欄內如為11開頭(如圖紅框),不論身份別,該員薪 資科目為1204(如圖藍框),補充保費科目為1801(如圖綠框)。

步驟2

:其餘人員依身分別,將薪資含補充保費全數列為以下科目:

專任助理:271301、兼任助理:271302、臨時人員:271303、博士後研究員:271305、協

伍、宣導事項-憑證報支 (薪資印領清冊) (5)

科技部計畫主持人薪資

會計科目僅有1204 (藍色部分)

無補充保費科目

(26)

錯 誤

態 樣

報 支 金 額 未 含 營 業 稅

助理王小明 主持人李大同

主持人李大同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6)

(27)

錯 誤

態 樣

受 款 人 與 發 票 上 所 廠 商 不 同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7)

(28)

錯 誤 態 樣

無 發 票 章 及 單 價 、 數 量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8)

(29)

買 受 人 多 加 業 務 單 位

錯 誤

態 樣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9)

(30)

錯 誤 態 樣

收 據 店 章 , 不 應 為 統 一 發 票 專 用 章 , 若 為 統 一 發 票 專 用 章 者 應 開 立 發 票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10)

(31)

錯 誤 態 樣

主 持 人 、 協 同 主 持 人

、 臨 時 人 員

)

薪 資 不 得 代 墊

應為所得人非 為代墊人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11)

(32)

錯 誤

態 樣

交 通 費 報 支 起 迄 點 應 為 任 職 地 ( 本 校 )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12)

(33)

錯 誤

態 樣

科 技 部 以 外 , 支 付 專 家 學 者 受 款 人 資 料 表 應 含 補 充 保 費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13)

(34)

錯 誤

態 樣

計畫 助 理薪 資

,印 領 清冊 實支 數 應與 受款 人 資料 表 實領 金 額相 符, 其 餘為

伍、宣導事項-錯誤態樣 (14)

1

1

2

2 2

應為3,666

MISC

(35)

計畫經費報支範例

伍、宣導事項-核銷須知 (15)

(36)

35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 本報告共分為「學校本位國際教育(SIEP)申請表(主辦學校)」 、 「學校本位國際教育 (SIEP)申請表(合辦學校)」 、 「辦理計畫一覽表」 、 「經費與進度執行情形」

永續科學學門本(106)年度新核定通過整合 型研究計畫共 20 個團隊,總子計畫共 74 件,補 助經費共為 97,000 千元。計畫之審查主要依據

補助項目 經費項目 注意事項. 租金

(二) 經彙整,111 年度運用本基金委託辦理具研究性質且經費達 80 萬元以 上之計畫合計 7

(一)補助標準: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一般常用經費編列標準及結報

逾規定上限之外國人人數 = 聘僱外國人人數(經扣除外加案外國人)- 僱用員工

依財政部賦稅署 93 年 2 月 11 日 台稅 一發字 第 0930450078 號函,營利事 業或執行 業務者以郵政 劃撥儲金 存款單繳交聘 僱外國人 工作許可審查 費,得憑存款收據,以費 用列支。. 2

經技檢中心場地評鑑合格後,申請經費結報之支出憑證,應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