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 林 縣 作 家 作 品 集
徵 選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雲 林 縣 政 府 承 辦 單 位 : 文 化 觀 光 處
報名簡章請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站下載 或親洽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圖書館 1F 服務臺索取 網 址: https://content.yunlin.gov.tw/5523192.htm
地 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310 號
電 話:05-5523130(總機)、5523192(專線)
「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 102 年 02 月 19 日府文圖二字第 1027401329 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 108 年 02 月 27 日府文圖二字第 1083801670 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 109 年 01 月 16 日府文圖二字第 1093800709 號函修訂
一、 宗旨
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蒐集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文史資料 整理保存與推廣,提昇本縣藝文風氣及創作水準,並鼓勵本縣藝文工作 者及團體,特訂定本要點。
二、 參選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一)本籍:凡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 P 者。
(二)(曾)設籍、就業或服役於本縣者。
(三)(曾)在本縣各級學校就學者。
(四)父母其中之一為設籍或出生於本縣者。
未具前述資格,但其作品以描述雲林縣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均可參加。
本府得主動邀請學者專家,或由評審會主動進行,在無版權疑慮下(包括 取得家屬授權),針對已故的雲林作家編纂其作品集。
三、徵選作品須以中文電腦打字,字體以標楷體 14 號為標準、A4 紙張橫式 打字、列印、左邊裝訂,繳交書面 6 份、電子檔光碟 1 份或傳送至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一)徵稿項目:
1.文學創作:作家已經發表或未經發表之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含 原創及改編)、兒童文學等文學作品。(已發表之作品以作家仍擁有 著作權者為限。)
2.文學論述:臺灣文學研究相關論文、文學批評或對雲林作家之評論。
(二)作品字數:總字數以 6 萬字至 9 萬字為原則,但兒童文學類總字數 以 3 萬字左右為原則、詩詞類行數及首數不拘,出版頁數以菊 16 開
(約 22 公分×15.8 公分)150 頁以上為原則。
(三)參選作品必須包含作品目錄、頁碼及作品簡介,來稿所附圖片、照 片不予採用。
(四) 外國文學之翻譯作品及古詩、方誌、雜文等項目不列入本徵文範圍。
四、評審會由本府聘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本於公 正、嚴謹、守密原則,依下列規定進行評審:
(一)不得參選同類別之徵集。
(二)評審過程及相關資料,均應保密。
(三)應客觀、詳細、嚴謹填寫評審表。
(四)獲獎名單評審委員應簽名認證,並由本府確認後公布。
五、凡經入選作品,每冊由主辦單位贈送稿酬新臺幣 1 萬元整(已故的雲林作 家獎勵金得由家屬具領),經出版後贈送作者 100 冊。以上得獎獎金需依 所得稅法規定,於主辦單位給付時依規定代為扣取稅款,扣(免)繳憑單 另逕寄得獎者。
六、報名者應以掛號郵寄至「640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310 號 雲林縣政 府文化觀光處/圖書資訊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雲林縣作家作品集」、
「書名」及「類別」。
(一)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5 月 16 日止,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參選資料概不退件,請參選者自行存留原作,本府不負保管責任。
(三)請依報名類別之規定檢附作品資料,內容不符者不予受理;表格欄 位不足填寫者,可自行複製影印。
七、報名簡章請於本府文化觀光處網站下載,或親至本府文化觀光處圖書館服 務台索取。
網址:
https://content.yunlin.gov.tw/5523192.htm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310 號
八、得獎者應參加本府所舉辦之後續推廣活動;最近二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 受處分,或違反公序良俗,經舉證屬實者,不得列入徵選或獎勵。
九、主辦單位對所有比賽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上傳網路等權利,
作者不得異議。凡送件參選者於報名表上簽章後,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 項規定。
文稿影印模糊,辨識困難者不予受理;不符合參選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參選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經發現除追回稿酬 外,並註銷資格,另作者應賠償本府出版及相關費用並自負法律責任。
得獎作品之作者應免費授權本府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任何方式利用其 作品。
「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報名表
民國 111 年
申請類別: 類(報名者填寫)
申請者編號: ________________ (本府填寫)
出版類別:
□ 新詩類。
□ 散文類。
□ 小說類。
□ 兒童文學類。
□ 文學論述。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申請者個人資料
姓名: 別號 / 筆名:
性別:□ 男 □ 女 出生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身份證(護照)字號: 現職:
戶籍地址 縣 鄉鎮 里 鄰 路 段 巷 號 樓之 (市) 市區 (街) 郵遞區號 □ □ □ 聯絡地址 縣 鄉鎮 路 段 巷 號 樓之
(市) 市區 (街) 郵遞區號 □ □ □
電話(公) (宅)
傳真(公) (宅)
行動電話 E-MAIL
學歷或專業訓練
(參考資料,無者免填)學校或機構名稱 主修 在學或修業年度 學位或證書
身分證或護照正反面影本黏貼處(14 歲以下無身分證者,以學生證影本或其他證明代替)
重要專業經歷一覽表
(參考資料,無者免填)起迄時間 服務單位 職稱
獲獎紀錄
(參考資料,無者免填)獲獎年度 獎項名稱 得獎作品
重要作品發表紀錄
(參考資料,無者免填)年度 作品名稱 說明
10-8
作品簡介
應附資料
□
新詩類□
短篇小說類□
散文類□
報導文學類□
兒童文學類□
文學論述□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送資料如下:
□
書面資料,1 式 6 份□
保證及授權書□
著作電子檔(請附光碟或寄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其他保證及授權書 (請作者填寫)
、本人參加 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所送參選資料均屬實,未抄襲、
重作、臨摹、代題名、無冒名頂替情事且未損害著作權法,並同意遵守徵選 要點之規定,且保證報名資格確實符合並無偽造。如有違反或不實,雲林縣 政府保有取消獲獎資格及追回稿酬、獎狀之權利,並得依法追訴,本人願負 起一切法律責任。
二、本人所送作品名稱: 及所附資料,同意授 權由雲林縣政府作非營利性之重製及運用,雲林縣政府得以不同形式進行攝 影、展覽、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之權,
本人不另收酬勞、版稅。
三、著作權聲明:
本人聲明並保證授權作品為本人所自行創作,有權為本同意之各項授權。且 授權著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本授權為非專屬授權,本人對授 權作品仍擁有著作權。
此致
雲林縣政府
填寫人: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