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考試招生 書畫藝術學系【原作品或研究成果審查】
試場分配及注意事項
日期 時間 科目 准考證號碼/姓名 考場
3月 11日 ( 日 ) 上午
08:10 報到 依試務人員指示安排,考生攜帶審查作品至指定考場 佈置,其餘考生至休息區候考。
美術 大樓 L3004
、 L4004
教室 08:40
/ 12:00
原作品或研究成果審查
2030001 陳俞儒、2030002 陳庭純、2030003 吳貴豪 2030004 胡境芝、2030005 楊蕙孺、2030006 宋晋瑋 2030007 許宸家、2030008 陳意昕、2030009 余玟陵
10:10~10:30 審查委員中場休息
2030010 韓 震、2030011 陳昀翊、2030012 解 翎 2030013 蔡美慧、2030014 周淑慧、2030015 林宇軒
相關考試注意事項
1.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 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以備查驗身份。
2. 考生請於上午 08:10 前,至美術大樓 L4007 教室候考區報到。
3. 審查過程中,得以要求考生對其原作品或研究成果到場說明,未到者以放棄到 場說明論。
4. 考生報到後於候考區等候唱名佈置作品及審查,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放棄專業 成果審查及說明之機會。
5. 審查作品每人以五件為限,研究成果以三件為限,每人審查面試時間 10 分鐘為 原則,包含每位考生三分鐘自我介紹、創作自述或研究成果報告。
6. 請考生於審查當天隨即恢復與清潔考場,並自負作品保管之責。
7. 書畫學系聯絡人:陳重亨,電話:(02)2272-2181 轉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