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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發展與家庭研究所的研究生來研究我們幼稚園做什麼?」(930326 現場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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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歷 程

本 章 旨 在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方 法 與 分 析 步 驟 , 全 章 共 分 為 七 節 : 第 一 節 研 究 取 向 與 方 法 ; 第 二 節 研 究 參 與 者 以 及 研 究 現 場 簡 介 ; 第 三 節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與 研 究 者 角 色 ; 第 四 節 蒐 集 資 料 的 方 法 ; 第 五 節 資 料 分 析 ; 第 六 節 研 究 的 信 實 度 ; 第 七 節 研 究 倫 理 。

第 一 節 研 究 取 向 與 方 法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於 探 討 幼 稚 園 園 長 之 領 導 理 念 與 作 為 , 注 重 幼 稚 園 園 長 領 導 之 現 象 脈 絡 , 以 及 現 象 中 意 義 的 詮 釋 。 因 此 , 本 研 究 研 究 取 向 採 自 然 探 究 典 範 ( Lincoln & Guba, 1985) 之 質 性 研 究 取 向 , 強 調 透 過 實 地 工 作 , 對 複 雜 的 人 類 經 驗 和 所 在 情 境 作 整 體 性 描 述 與 理 解 ; 質 性 研 究 重 視 歷 程 發 展 , 包 括 事 件 如 何 發 生 、 人 們 如 何 詮 釋 、 後 續 發 展 如 何 等 問 題 , 其 特 色 在 於 對 研 究 現 象 的 自 然 情 境 , 提 供 一 個 生 動、完 整 地 描 述,並 深 入 理 解 經 驗 或 現 象 的 意 義,於 脈 絡 中 透 視 個 體 , 了 解 人 類 複 雜 的 生 命 ( Bogdan & Biklen, 1998; Patton, 1990) 。

本 研 究 採 用 自 然 探 究 典 範 之 質 性 研 究 取 向 , 以 個 案 研 究 方 式 來 進 行 具 有 特 殊 社 會 脈 絡 之 幼 稚 園 園 長 領 導 研 究 。 以 下 分 別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取 向 與 方 法 。

壹 、 自 然 探 究 典 範

自 然 探 究 典 範 之 質 性 研 究 取 向 是 以 研 究 者 本 人 作 為 研 究 工 具 , 在 自 然 情 境 下,採 用 多 種 資 料 搜 集 方 法 (觀 察、訪 談、文 件 分 析、實 物 等 ) 對 社 會 現 象 進 行 整 體 性 探 究 , 並 透 過 在 研 究 現 場 中 與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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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 來 理 解 其 行 為 的 意 義 。 自 然 探 究 典 範 具 有 以 下 一 些 特 性 ( 丁 雪 茵 、 鄭 伯 壎 , 1994; Lincoln & Guba, 1985) :

一 、 多 元 的 、 建 構 的 、 與 完 整 的 現 實 ( multiple, constructed, and holistic reality ) : 現 實 並 非 客 觀 存 在 且 可 及 的 單 一 客 體 , 而 是 由 人 建 構 出 來 的 。 現 實 是 完 整 而 不 可 分 割 的 , 研 究 者 必 須 將 整 個 情 境 脈 絡( context)列 入 考 慮 ,才 能 了 解 複 雜 之 整 體 現 實 。 二、研 究 者 與 被 研 究 者 是 互 動 的( knower and known are interactive, inseparable):根 據 自 然 主 義 者 完 整 性 現 實 之 假 設,質 的 研 究 者 認 為 研 究 者 與 被 研 究 者 是 互 相 影 響 而 不 可 分 開 的 。 儘 管 研 究 者 盡 量 不 干 預 自 然 的 現 象 , 但 當 研 究 者 一 開 始 進 入 現 場 參 與 觀 察 時 , 該 情 境 的 本 質 即 多 少 受 到 影 響 而 有 所 改 變 。 因 此 , 在 瞭 解 現 象 的 過 程 中,研 究 者 是 利 用 人 類 之 敏 感 度( sensitivity)與 溝 通 傳 達

( transaction)的 能 力,與 被 研 究 者 在 互 動 過 程 中 共 同 建 構 對 現 實 的 詮 釋 。

三 、 不 做 過 度 的 類 推 ( only time- and context- bond working hypotheses are possible) : 自 然 主 義 典 範 不 在 發 展 可 超 越 時 空 情 境 之 類 推 通 則 , 而 強 調 情 境 之 特 殊 性 。 研 究 者 對 於 同 一 文 化 情 境 之 人 類 行 為 仍 做 某 種 程 度 的 類 推 , 但 並 不 表 示 某 一 行 為 模 式 或 其 詮 釋 可 以 類 推 至 不 同 時 空 或 不 同 文 化 中 , 也 就 是 說 , 不 做 過 份 的 類 推 ; 但 讀 者 仍 可 依 據 研 究 報 告 中 深 度 且 詳 細 之 描 述 與 詮 釋 , 加 上 自 己 對 於 自 身 周 遭 環 境 或 研 究 現 象 之 了 解 , 而 判 斷 該 研 究 對 現 象 的 詮 釋 是 否 適 用 於 自 己 個 案 情 境 中 的 現 象 。

四 、 不 推 斷 因 果 關 係 ( all entities are in a state of mutual simultaneous shaping):自 然 主 義 典 範 假 設 個 體 或 部 分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互 動 性 的 , 彼 此 互 為 因 果 , 同 時 存 在 且 互 相 影 響 。 研 究 者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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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對 這 種 互 動 過 程 之 描 述 與 了 解( understanding),而 非 解 釋 某 現 象 之 原 因 。

五 、 研 究 是 主 觀 且 受 價 值 影 響 的 ( inquiry is value-bound) :自 然 主 義 典 範 之 研 究 以 人 為 研 究 工 具 , 研 究 者 之 生 活 背 景 經 驗 、 價 值 、 信 念 等 , 會 影 響 其 與 被 研 究 者 之 互 動 過 程 與 各 種 研 究 決 策 。 研 究 者 的 主 觀 性 能 使 研 究 具 有 獨 特 的 觀 點 與 見 解 , 但 研 究 者 必 須 隨 時 反 省 自 己 的 主 觀 價 值 及 其 對 於 研 究 過 程 與 詮 釋 角 度 之 影 響 。 因 此 , 本 研 究 著 重 於 了 解 現 象 中 的 脈 絡 關 係 , 並 試 圖 詮 釋 現 象 中 行 為 的 意 義 。 本 研 究 為 瞭 解 幼 稚 園 園 長 與 老 師 們 的 互 動 言 語 與 行 為 過 程 , 以 及 其 領 導 幼 稚 園 的 經 驗 與 思 維 , 我 以「 學 習 者 」角 色( 黃 瑞 琴 , 1991; Bogdan & Biklen, 1992) 進 入 幼 稚 園 現 場 。 藉 由 長 期 的 參 與 觀 察 , 企 圖 掌 握 事 件 或 行 為 發 生 的 脈 絡 關 係 , 以 期 能 完 整 地 看 到 整 個 事 件 或 行 為 的 現 象 , 而 透 過 對 脈 絡 關 係 的 理 解 , 使 我 更 能 發 現 事 件 與 行 為 背 後 所 蘊 含 的 意 義 。

尋 找 現 象 中 事 件 與 行 為 的 脈 絡 關 係 , 在 於 身 為 研 究 者 的 我 能 夠 豐 富 地 描 述 研 究 現 場 中 人 事 物,以 及 參 與 者 的 語 言、情 感 與 行 動 等 過 程。

本 研 究 是 描 述 性 的 , 其 焦 點 在 於 描 述 幼 稚 園 園 長 與 老 師 們 的 互 動 過 程 ; 蒐 集 資 料 除 了 參 與 觀 察 並 錄 音 予 以 逐 字 轉 譯 外 , 並 輔 以 現 場 研 究 札 記 紀 錄 當 場 所 看 到 及 所 想 到 的 ; 在 觀 察 之 後 與 園 長 或 老 師 對 談 以 瞭 解 整 個 觀 察 的 情 境 ; 此 外 也 會 正 式 訪 談 園 長 與 老 師 , 期 能 以 多 種 資 料 的 相 互 印 證 而 對 現 場 現 象 有 更 整 體 ( holistic) 的 了 解 。

而 作 為 一 位 研 究 者 , 對 於 現 場 中 現 象 的 存 在 與 意 涵 , 仍 會 有 主 觀 的 思 考 與 判 斷 , 因 此 我 透 過 不 同 資 料 三 角 校 正 以 查 核 資 料 真 實 性 、 撰 寫 田 野 札 記 以 隨 時 自 我 檢 視 、 以 及 與 同 儕 討 論 研 究 分 析 與 詮 釋 觀 點 等 方 式 , 以 進 一 步 反 省 自 我 的 主 觀 判 斷 以 及 對 研 究 的 影 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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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合 言 之 ,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取 向 為 自 然 探 究 典 範 , 強 調 自 然 情 境 下 的 脈 絡 , 透 過 我 對 現 場 的 熟 悉 度 , 以 及 所 蒐 集 而 來 的 豐 富 資 料 , 描 述 現 場 中 的 現 象 與 行 為 , 並 在 自 我 的 反 省 與 檢 視 資 料 的 過 程 中 , 去 了 解 與 解 釋 所 收 集 之 資 料 內 涵 與 意 義 。

貳 、 個 案 研 究 法

個 案 研 究 是 針 對 「 如 何 」( how) 或 「 為 何 」( why) 等 問 題 的 一 種 研 究 策 略 , 特 別 是 當 研 究 者 無 法 控 制 事 件 , 或 是 研 究 者 的 焦 點 是 關 注 在 真 實 生 活 情 境 脈 絡 中 的 現 象 時 所 採 用 的 研 究 方 法 。 簡 單 來 說 , 個 案 研 究( case studies)就 是 對 一 個 場 域、單 一 個 體、文 件 資 料 儲 存 庫 、 或 某 一 特 定 事 件 作 鉅 細 靡 遺 的 檢 視( Bogdan & Biklen, 1998; Merriam, 1988; Yin, 1989; Stake, 1995)。 個 案 研 究 方 法 可 用 歸 納 及 分 析 等 不 同 方 法 進 行 , 除 了 可 用 來 建 立 理 論 之 外 , 也 可 根 據 既 有 理 論 來 選 擇 並 比 較 不 同 的 個 案 , 以 進 行 理 論 測 試 ( Yin, 1989, 1994)。

學 者 指 出,個 案 研 究 具 有 以 下 特 性( 王 文 科,1994;Merriam, 1988;

Yin, 1989, 1994; Stake, 1995):

一 、 特 定 性 ( particularistic): 個 案 研 究 著 重 於 一 項 特 定 狀 況 、 事 件 、 方 案 或 現 象 , 情 境 脈 絡 為 個 案 研 究 的 研 究 核 心 。

二 、 描 述 性 ( descriptive): 個 案 研 究 最 後 會 形 成 一 個 豐 富 、 厚 實 的 現 象 描 述 , 顯 現 出 現 象 在 情 境 脈 絡 裡 的 完 整 性 與 意 義 性 。

三 、 歸 納 性 ( inductive): 個 案 研 究 仰 賴 歸 納 理 論 , 故 不 能 僅 靠 單 一 的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 必 須 使 用 多 元 資 料 來 源 以 相 互 佐 證 , 從 蒐 集 的 資 料 中 形 成 通 則 、 概 念 、 或 假 設 。

四 、 探 索 性 ( exploratory): 個 案 研 究 能 定 義 一 種 程 序 性 的 問 題 與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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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 亦 即 辨 明 事 實 之 間 的 關 係 。

五 、 解 釋 性 ( explanatory): 豐 富 的 情 境 脈 絡 使 研 究 產 生 許 多 變 項 , 個 案 研 究 必 須 分 析 資 料 裡 錯 綜 複 雜 的 因 果 關 係 , 顯 現 其 動 態 化 。 六 、 啟 發 性 ( heuristic): 個 案 研 究 促 使 讀 者 理 解 研 究 現 象 , 而 研 究

所 發 現 的 新 解 , 亦 能 與 讀 者 既 有 的 經 驗 產 生 共 鳴 。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幼 稚 園 園 長 如 何 領 導 一 個 幼 稚 園 的 經 營 與 運 作 , 以 維 持 良 好 的 教 育 品 質 。 在 經 營 運 作 幼 稚 園 時 , 園 長 所 扮 演 的 領 導 角 色 為 何 ? 以 及 如 何 展 現 出 領 導 的 作 為 ? 希 望 能 深 入 瞭 解 幼 稚 園 園 長 在 其 所 處 特 殊 情 境 脈 絡 下 之 活 動 性 質 , 其 所 思 所 行 為 何 , 以 及 與 領 導 間 之 因 果 關 係 。 透 過 個 案 研 究 的 方 式 , 可 以 豐 富 描 繪 幼 稚 園 園 長 ( 個 案 ) 的 領 導 理 念 與 行 為 、 意 義 的 詮 釋 , 並 理 解 幼 稚 園 園 長 在 現 場 中 , 其 與 環 境 間 人 事 物 互 動 、 行 為 間 的 關 係 , 以 對 其 所 扮 演 的 領 導 角 色 之 內 涵 有 更 全 面 且 完 整 性 的 瞭 解 和 詮 釋 。

個 案 研 究 所 探 究 的 對 象 不 一 定 僅 限 於 單 一 的 研 究 主 體 , 以 數 個 主 體 為 對 象 的 個 案 研 究 稱 為 多 個 案 研 究 ( Multiple-case studies), 在 不 同 個 案 間 能 夠 進 行 比 較,使 研 究 題 材 更 豐 富( Bogdan & Biklen, 1998;

Titscher et al., 2000)。 本 研 究 即 以 兩 位 幼 稚 園 園 長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 使 研 究 資 料 更 為 豐 富 厚 實 。

第 二 節 研 究 參 與 者

本 節 將 說 明 如 何 決 定 研 究 參 與 者 , 以 及 邀 請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過 程 , 並 分 別 介 紹 兩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背 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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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研 究 參 與 者 選 擇 的 考 量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幼 稚 園 園 長 的 領 導 理 念 與 行 為 , 在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選 擇 上 有 以 下 幾 個 考 量 原 則 :

一 、 私 立 績 優 幼 稚 園 園 長

由 於 國 內 幼 稚 園 以 私 人 經 營 者 佔 大 多 數 ( 私 立 幼 稚 園 數 佔 60.17

% ),就 讀 私 立 幼 稚 園 的 幼 兒 為 就 讀 公 立 幼 稚 園 人 數 的 二 倍 多 (國 立 編 譯 館,2003)。國 內 公 立 幼 稚 園 除 獨 立 設 置 之 幼 稚 園 設 有 專 任 園 長 外 , 公 立 附 幼 園 長 , 皆 由 教 師 兼 任 , 並 未 設 專 任 園 長 。 以 台 北 市 為 例 , 公 立 幼 稚 園 園 長 大 多 為 園 內 教 師 輪 流 擔 任 或 校 長 指 派 , 由 輪 流 方 式 產 生 的 園 長 , 並 未 考 慮 其 專 業 知 能 足 夠 否 , 且 任 期 短 , 替 換 頻 率 高 , 影 響 其 角 色 的 發 揮 , 因 此 園 長 的 領 導 權 力 與 知 能 比 起 私 人 經 營 之 幼 兒 園 主 管 相 對 遜 色 。 因 此 , 為 使 研 究 現 場 之 背 景 較 符 合 國 內 幼 稚 園 現 況 , 參 與 本 研 究 之 對 象 將 以 私 人 經 營 之 專 任 幼 稚 園 園 長 為 優 先 考 量 。

此 外 , 幼 稚 園 的 整 體 品 質 與 幼 稚 園 園 長 的 領 導 有 密 切 關 係 , 本 研 究 欲 尋 找 能 提 供 豐 富 資 料 的 園 長 參 與 研 究,因 此 研 究 參 與 者 以 2001~

2003 年 教 育 局 評 鑑 績 優( 必 須 包 含 行 政 、 教 保 兩 項 )幼 稚 園 園 長 為 優 先 考 量 。 我 認 為 獲 教 育 局 評 鑑 績 優 的 幼 稚 園 , 其 園 長 的 領 導 理 念 與 作 為 與 該 園 較 高 教 育 品 質 有 密 切 關 係 , 值 得 探 究 。

二 、 資 深 園 長

本 研 究 考 量 具 相 當 年 資 之 園 長 , 除 領 導 經 驗 較 為 豐 富 外 , 其 領 導 理 念 與 行 為 也 較 為 穩 定 。

三 、 願 意 參 與 研 究 且 樂 於 分 享

由 於 參 與 研 究 的 園 長 , 需 要 長 時 間 接 受 我 近 身 觀 察 與 訪 談 , 因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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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參 與 者 的 意 願 與 配 合 , 是 研 究 者 決 定 研 究 者 參 與 者 的 重 要 考 量 。

貳 、邀 請 研 究 參 與 者 過 程

研 究 參 與 者 邀 請 的 方 式 , 乃 先 以 邀 請 函 ( 詳 見 附 錄 二 ) 說 明 本 研 究 目 的 , 再 將 邀 請 函 寄 至 大 台 北 地 區 近 兩 年 來 獲 教 育 局 評 鑑 績 優 幼 稚 園 , 邀 請 園 長 參 與 研 究 。 我 於 民 國 93 年 2 月 24 日 寄 出 後 , 一 直 到 3 月 15 日,所 有 信 件 皆 石 沈 大 海 ,沒 有 任 何 回 音。因 此,我 則 改 採 電 話 聯 絡 方 式 , 一 一 打 電 話 至 幼 稚 園 , 向 園 長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 並 約 定 時 間 拜 訪 , 以 進 一 步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與 進 行 方 式 , 進 而 當 面 邀 約 園 長 。

電 話 聯 絡 結 果 , 我 當 面 拜 訪 三 位 園 長 , 其 中 兩 位 園 長 皆 表 示 對 於

「 研 究 」 本 身 很 支 持 , 但 是 若 要 成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 接 受 長 時 間 的 近 身 觀 察 , 那 就 不 太 方 便 。 兩 位 園 長 客 氣 且 委 婉 的 表 示 , 因 為 工 作 關 係 , 需 要 到 處 走 動 , 若 一 直 有 人 在 身 旁 觀 察 , 會 感 到 很 不 自 在 。 另 一 位 園 長 , 則 因 為 認 識 我 , 在 我 當 面 說 明 並 提 出 邀 請 後 , 遂 同 意 成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 此 位 園 長 即 是 小 小 幼 稚 園 的 吉 園 長 。

我 擬 邀 請 兩 位 園 長 參 與 研 究 , 一 方 面 是 希 冀 能 蒐 集 更 豐 富 資 料 , 也 可 彼 此 對 照 討 論 ; 一 方 面 則 是 考 量 到 萬 一 參 與 者 在 研 究 中 途 退 出 , 有 兩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應 可 以 增 加 研 究 繼 續 進 行 之 機 率 。 因 此 , 在 只 有 小 小 幼 稚 園 吉 園 長 同 意 參 與 研 究 後 , 我 仍 繼 續 尋 找 另 一 位 願 意 參 與 研 究 之 園 長 。

最 後,透 過 一 位 拒 絕 參 與 研 究 林 園 長 的 推 薦,我 來 到 大 地 幼 稚 園,

帶 著 林 園 長 的 推 薦 口 信 以 及 研 究 邀 請 函 , 利 園 長 很 爽 快 地 一 口 應 允 。 事 實 上 , 大 地 幼 稚 園 也 是 我 一 開 始 即 寄 發 邀 請 函 的 績 優 幼 稚 園 名 單 之 一 , 只 是 當 時 利 園 長 並 不 在 意 隨 手 將 邀 請 信 件 放 在 一 旁 , 還 覺 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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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發展與家庭研究所的研究生來研究我們幼稚園做什麼?」(930326 現場札記)

所 幸,因 林 園 長 與 利 園 長 為 互 相 熟 識 的 好 友,因 為 林 園 長 的 推 薦,

利 園 長 當 時 只 笑 著 說 :

「林園長總是會找我的麻煩!」(930326 現場札記)

然 後 就 直 接 對 我 說 :

「儘量看,沒關係!」(930326 現場札記)

當 時 我 即 感 覺 到 利 園 長 開 朗 個 性,也 因 為 利 園 長 開 放 與 熱 情 的 態 度 , 我 順 利 進 入 了 大 地 幼 稚 園 觀 察 研 究 。

參 、 研 究 參 與 者 背 景 介 紹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參 與 者 為 兩 位 私 立 幼 稚 園 園 長 , 分 別 是 小 小 幼 稚 園 吉 園 長 與 大 地 幼 稚 園 利 園 長 , 茲 分 別 介 紹 於 後 。

一 、 小 小 幼 稚 園 與 吉 園 長

「 小 小 幼 稚 園 是 一 所 小 而 美、小 而 精、小 而 能 的 社 區 型 幼 稚 園 」( 930408 文 件 )

從 小 小 幼 稚 園 獲 得 評 鑑 績 優 後 , 教 學 觀 摩 時 的 簡 介 文 件 說 明 , 即 可 大 略 瞭 解 小 小 幼 稚 園 的 規 模 雖 不 大,但 整 個 幼 稚 園 環 境 卻 相 當 精 緻

小 小 幼 稚 園 位 於 文 教 都 會 區 的 巷 弄 裡 , 由 兩 間 一 樓 公 寓 打 通 , 內 部 環 境 規 劃 為 三 間 活 動 室 、 一 間 園 長 室 、 一 間 為 大 廳 兼 接 待 區 域 , 還 有 二 大 間 廁 所 、 一 間 廚 房 , 以 及 地 下 室 與 小 庭 院 ( 圖 3-1) 。 雖 然 有 園 長 室 , 園 長 卻 是 常 坐 在 大 廳 的 接 待 櫃 臺 前 處 理 公 文 或 接 聽 電 話 , 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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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室 則 為 園 長 中 午 休 息 時 使 用 , 以 及 存 放 幼 稚 園 各 類 檔 案 資 料 。

圖 3-1 小 小 幼 稚 園 辦 公 大 廳 與 園 長 室 圖 示

小 小 幼 稚 園 從 民 國 74 年 教 育 局 立 案 至 今,皆 由 吉 園 長 擔 任 園 長 。 幼 稚 園 成 立 之 初 , 為 四 人 合 資 創 辦 , 但 經 營 權 由 吉 園 長 作 主 , 直 到 民 國 九 十 年 , 才 由 吉 園 長 買 下 整 個 幼 稚 園 , 此 時 小 小 幼 稚 園 為 吉 園 長 私 人 擁 有 且 獨 自 經 營。小 小 幼 稚 園 於 民 國 92 年 獲 教 育 局 評 鑑 績 優,設 有 大、中、小 三 班,教 師 五 人( 在 我 觀 察 五 個 月 後,大 班 教 師 一 人 離 職 , 至 我 離 開 現 場 時 , 仍 未 聘 任 到 新 教 師 ), 助 教 一 人 , 幼 兒 人 數 70 名 。

小 小 幼 稚 園 的 教 學 方 式 以 單 元 主 題 ( 教 材 上 稱 為 主 題 課 程 , 但 實 為 單 元 課 程 ) 為 主 , 每 週 有 三 天 早 上 為 學 習 區 活 動 , 園 內 規 劃 有 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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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學 習 活 動 區 域 , 採 混 齡 方 式 運 作 ; 另 外 聘 美 語 教 師 , 一 週 三 次 , 在 下 午 實 施 美 語 課 程 。 單 元 主 題 課 程 則 參 考 坊 間 教 材 規 劃 設 計 , 每 位 幼 兒 皆 有 兒 歌 讀 本 、 MPM 數 學 練 習 本 、 品 德 教 育 小 書 等 教 材 。

吉 園 長 年 逾 五 十 , 外 表 俐 落 幹 練 , 穿 著 打 扮 相 當 有 質 感 , 一 點 也 顯 現 不 出 年 齡 。 在 創 辦 小 小 幼 稚 園 之 前 , 任 職 於 某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教 師 兼 園 主 任 , 幼 教 年 資 近 三 十 年 , 其 中 擔 任 主 管 年 資 二 十 餘 年 。 吉 園 長 很 活 躍 , 曾 任 地 方 幼 教 學 會 理 事 長 , 現 則 擔 任 教 育 局 幼 教 輔 導 員 。 此 外 , 吉 園 長 曾 於 民 國 85 年 至 88 年 至 幼 教 系 夜 間 部 進 修 學 士 學 分 , 近 年 來 並 至 美 國 就 讀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進 修 學 分 班 , 修 習 碩 士 學 位 。

二 、 大 地 幼 稚 園 與 利 園 長

一 進 入 大 地 幼 稚 園 , 映 入 眼 簾 的 是 一 大 片 青 草 坡 地 遊 戲 場 以 及 緊 鄰 著 幼 稚 園 圍 牆 一 排 枝 葉 茂 密 的 大 樹 , 青 草 坡 地 旁 為 一 半 圓 形 廣 場 , 可 兼 作 表 演 舞 台 。 這 樣 一 大 片 的 綠 地 和 綠 樹 , 在 大 台 北 商 業 都 會 區 並 不 多 見 , 讓 人 一 進 入 幼 稚 園 即 心 曠 神 怡 。

大 地 幼 稚 園 為 天 主 教 教 會 附 設 幼 稚 園 , 成 立 已 經 三 十 多 年 , 因 校 舍 老 舊,在 民 國 90 年 ,原 址 改 建。原 本 僅 一 樓 平 房 的 校 舍,改 建 成 三 層 樓 高 的 鋼 骨 結 構 建 築,但 戶 外 遊 戲 場 青 草 地 與 大 樹 則 被 保 留 了 下 來。

幼 稚 園 主 體 建 築 , 在 園 區 的 一 角 , 為 一 棟 L 型 三 層 樓 新 建 築 。 一 樓 為 辦 公 室 暨 園 長 室 ( 圖 3-2) 、 三 間 中 班 教 室 、 一 間 小 班 教 室 、 廁 所 、 廚 房 ; 二 樓 為 三 間 大 班 教 室 、 儲 藏 室 、 大 活 動 室 、 一 間 安 親 班 教 室 與 廁 所 。 三 樓 則 為 教 堂 以 及 神 父 居 住 的 地 方 , 一 般 來 說 , 幼 稚 園 老 師 與 小 朋 友 並 不 會 至 三 樓 活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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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地 幼 稚 園 於 民 國 91 年 獲 教 育 局 評 鑑 績 優,設 有 大 班 三 班、中 班 三 班 、 小 班 一 班 , 除 小 班 教 師 兩 名 外 , 其 餘 每 班 教 師 一 名 , 共 八 名 帶 班 教 師,另 有 一 名 專 職 主 任。幼 兒 則 每 班 15-18 名,總 人 數 約 125 名 。

圖 3-2 大 地 幼 稚 園 辦 公 室 暨 園 長 室 圖 示

幼 稚 園 的 教 學 方 式 採 單 元 主 題 教 學 ( 教 材 上 稱 為 主 題 課 程 , 但 實 為 單 元 課 程 ) , 每 天 早 上 安 排 美 語 課 程 , 由 外 聘 美 語 教 師 教 學 , 所 用 教 材 係 搭 配 單 元 主 題 , 為 同 一 家 教 材 出 版 社 所 研 發 設 計 。 每 週 有 三 次 在 下 午 實 施 學 習 區 活 動,共 有 八 個 學 習 區,每 位 帶 班 老 師 各 負 責 一 區,

採 全 園 混 齡 實 施 。

利 園 長 於 民 國 62 年 即 進 入 大 地 幼 稚 園 擔 任 工 讀 生,接 著 一 邊 進 修 一 邊 擔 任 老 師 , 66 年 讀 完 幼 進 班 , 取 得 合 格 教 師 資 格 。 民 國 68 年 因 為 結 婚 而 離 職,76 年 ,神 父 再 聘 請 利 園 長 回 到 幼 稚 園 擔 任 教 職 兼 任 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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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工 作,至 82 年,利 園 長 則 正 式 擔 任 專 職 園 長。利 園 長 雖 為 受 聘 園 長,

但 幼 稚 園 實 際 的 經 營 管 理 皆 由 園 長 作 主 , 神 父 並 不 過 問 , 只 是 利 園 長 總 會 定 期 向 神 父 報 告 園 務 教 學 運 作 內 容 。

利 園 長 身 材 壯 碩 , 年 齡 不 到 五 十 , 經 常 笑 口 常 開 , 喜 愛 開 玩 笑 , 給 人 感 覺 相 當 親 切 、 平 易 近 人 。 利 園 長 目 前 擔 任 教 育 局 委 任 私 立 幼 稚 園 分 區 召 集 人 , 但 其 作 風 低 調 , 很 少 參 與 地 方 幼 稚 園 團 體 相 關 活 動 。

第 三 節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本 節 將 描 述 我 何 時 以 及 如 何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的 過 程 , 並 說 明 我 在 研 究 現 場 蒐 集 資 料 時 的 角 色 。

壹 、 進 入 現 場

我 於 93 年 3 月 17 日 電 話 聯 繫 小 小 幼 稚 園 的 吉 園 長 , 確 認 園 長 是 否 收 到 邀 請 函,並 邀 約 在 9 3 年 3 月 18 日 親 自 拜 訪,當 面 再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與 進 行 方 式 。 獲 得 吉 園 長 首 肯 後 , 我 於 93 年 3 月 25 日 進 入 小 小 幼 稚 園 , 開 始 進 行 參 與 觀 察 。

另 一 位 研 究 參 與 者 利 園 長 ,則 事 先 透 過 林 園 長 介 紹 後 ,於 93 年 3 月 19 日 先 打 電 話 邀 約 聯 繫 拜 訪 時 間 , 於 93 年 3 月 26 日 至 大 地 幼 稚 園 向 利 園 長 說 明 研 究 的 目 的 與 進 行 方 式 , 直 至 93 年 4 月 20 日 早 上 進 入 大 地 幼 稚 園 參 與 觀 察 園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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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研 究 者 的 角 色

「 質 的 研 究 在 基 本 上 是 一 個 學 習 的 過 程 , 研 究 者 對 於 其 研 究 對 象 扮 演 一 個 『 學 習 者 』 或 甚 至 『 缺 乏 能 力 者 』 的 角 色 , 否 則 研 究 對 象 將 不 會 樂 於 教 一 位 全 知 者 或 專 家 。 」

( 黃 瑞 琴 , 1991, p.69)

我 在 研 究 現 場 一 開 始 是 以 「 學 習 者 」 的 角 色 進 入 現 場 觀 察 , 大 部 分 的 時 間 我 都 是 在 旁 觀 察 , 並 不 加 入 談 話 或 者 參 與 正 在 進 行 的 活 動 。 但 有 時 候 園 所 舉 辦 親 職 活 動 時 , 我 會 協 助 活 動 場 地 的 準 備 或 收 拾 , 有 時 也 會 參 與 老 師 們 在 下 班 後 的 聯 誼 活 動 。 隨 著 觀 察 期 間 的 增 加 , 我 與 研 究 參 與 者 日 益 熟 悉 ,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也 愈 來 愈 多 樣 化 , 我 的 研 究 角 色 除 了 是 「 學 習 者 」 之 外 , 在 不 同 的 情 境 下 , 我 也 是 「 支 持 者 」 、 「 諮 詢 者 」 、 「 資 料 提 供 者 」 、 「 協 助 者 」 或 「 參 與 者 」 等 , 以 下 分 別 說 明 :

一 、 在 小 小 幼 稚 園

由 於 我 目 前 在 幼 教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任 教 , 也 曾 擔 任 幼 稚 園 評 鑑 委 員 , 吉 園 長 十 分 清 楚 我 的 背 景 , 因 此 一 開 始 進 入 小 小 幼 稚 園 現 場 時 , 頗 擔 心 自 己 的 這 些 背 景 會 對 吉 園 長 以 及 老 師 們 有 所 影 響 , 不 容 易 建 立 平 等 、 信 任 與 合 作 的 關 係 , 所 以 在 進 出 現 場 時 會 時 常 反 省 自 己 在 幼 稚 園 的 言 行 舉 止 , 以 及 與 園 長 、 老 師 的 互 動 方 式 , 儘 量 淡 化 我 與 參 與 者 之 間 可 能 存 在 的 權 力 關 係 。 在 這 裡 , 我 謹 遵 守 一 位 「 學 習 者 」 的 角 色 進 入 現 場 參 與 觀 察 , 與 園 長 、 老 師 互 動 時 , 皆 保 持 真 誠 的 、 支 持 的 、 有 禮 的 、 有 興 趣 的 、 不 爭 論 的 、 瞭 解 的 態 度 。

(14)

除 了 以 「 學 習 者 」 的 角 色 與 吉 園 長 、 老 師 們 互 動 外 , 我 也 會 利 用 各 種 機 會 與 園 長 老 師 們 建 立 平 等 合 作 、 親 切 自 然 的 關 係 。 例 如 , 在 幼 稚 園 晚 上 加 班 開 會 時 , 送 上 飲 料 表 達 關 心 ; 家 裡 有 特 別 的 小 點 心 時 , 也 會 帶 去 請 園 長 和 老 師 品 嚐 ; 遇 有 節 慶 時 ( 如 教 師 節 、 聖 誕 節 等 ) 也 會 贈 送 溫 馨 小 禮 物 ; 幼 稚 園 舉 辦 活 動 , 如 家 長 會 時 , 也 適 時 盡 力 幫 忙 環 境 布 置 的 工 作 。 漸 漸 地 , 吉 園 長 以 及 小 小 幼 稚 園 老 師 們 對 我 的 稱 呼 有 了 改 變 , 從 一 開 始 刻 意 的 尊 稱 「 王 教 授 」 ( 雖 然 我 一 開 始 即 請 他 們 稱 呼 我 的 名 字,但 他 們 並 沒 有 馬 上 改 口 ),不 久 後 即 改 稱「 王 老 師 」,

吉 園 長 有 時 候 還 在 會 議 中 直 接 叫 出 我 的 名 字 , 讓 我 倍 感 親 切 。

蒐 集 資 料 的 前 幾 個 月 , 吉 園 長 希 望 我 將 每 個 月 進 入 幼 稚 園 參 與 觀 察 的 日 期 與 時 間 訂 下 來 , 事 先 告 訴 她 。 在 我 六 月 第 一 次 至 幼 稚 園 時 , 園 長 還 不 忘 提 醒 我 告 訴 她 六 月 會 去 觀 察 的 時 間 , 當 天 我 的 省 思 札 記 寫 著 :

「與小小幼稚園建立關係可能還需一段時間,我在現場參與觀察才會更自然。今天吉園長 的提醒,顯示我的出現,對她可能仍有些許壓力。」(930603 札記)

但 是 七 月 過 後 , 吉 園 長 沒 有 再 問 起 我 何 時 會 入 園 觀 察 ; 而 我 在 入 園 觀 察 時 , 也 就 漸 漸 地 不 再 事 先 告 知,我 在 小 小 幼 稚 園 出 現,也 似 乎 變 得 很 自 然。一 入 園 後 , 園 長 、 老 師 們 和 我 都 是 打 聲 招 呼 後 , 就 各 自 做 各 自 的 事 。 我 也 發 現 , 觀 察 研 究 期 間 愈 長 , 吉 園 長 愈 來 愈 能 自 在 表 現 自 己 的 情 緒 , 生 氣 怒 罵 老 師 時 也 不 忌 諱 我 就 在 身 旁 , 有 一 次 會 議 觀 察 時 , 吉 園 長 生 氣 地 大 聲 責 備 老 師 , 事 後 在 我 離 開 現 場 之 前 , 還 笑 著 對 我 說 :

「我現在比較習慣妳來了,剛剛(在會議中)發脾氣還是照發,不管啦!」 (930624 札記)

隨 著 與 園 長 、 老 師 的 關 係 日 益 熟 悉 自 然 , 學 習 者 角 色 也 就 漸 為 大 家 所 接 受 。 老 師 們 私 下 與 我 的 對 話 愈 來 愈 多 , 而 她 們 也 會 主 動 講 起 正 在 進 行 的 事 情 是 什 麼 ; 在 每 次 會 議 觀 察 完 之 後 , 園 長 也 會 主 動 說 明 剛 剛 會 議 中 她 的 想 法 。 有 時 候 , 會 議 討 論 單 元 教 學 走 向 、 活 動 舉 辦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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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方 向 決 定 時 , 園 長 會 主 動 問 起 我 的 看 法 , 但 為 避 免 介 入 或 干 擾 , 我 通 常 只 是 微 笑 表 示 園 方 的 決 定 都 好 。

吉 園 長 有 時 也 會 和 我 私 下 互 動 , 談 論 個 人 私 事 或 者 整 個 幼 教 生 態 問 題 , 這 時 候 我 除 了 扮 演 傾 聽 者 角 色 外 , 也 會 提 供 自 己 的 想 法 , 成 為 如 朋 友 般 的 支 持 者 或 諮 詢 者 。 例 如 , 吉 園 長 欲 申 請 教 育 部 園 長 領 導 卓 越 獎 項 , 在 資 料 的 準 備 與 撰 寫 上 , 我 即 應 園 長 請 求 提 供 意 見 並 且 建 議 修 改 之 處

(930819 札記)

; 吉 園 長 在 參 與 幼 托 整 合 會 議 後 , 分 享 心 得 , 我 也 會 與 之 討 論 相 關 問 題

(931011 札記)

。因 此,在 研 究 期 間,我 除 了 以「 學 習 者 」 角 色 進 入 現 場 觀 察 外 , 在 與 吉 園 長 間 的 互 動 上 , 也 同 時 扮 演 著

「 支 持 者 」 、 「 資 源 提 供 者 」 或 「 諮 詢 者 」 的 角 色 。

二 、 在 大 地 幼 稚 園

透 過 其 他 園 長 的 介 紹 , 我 得 以 順 利 邀 約 利 園 長 成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 當 時 與 園 長 並 不 相 識 , 遂 自 然 而 然 地 以 研 究 生 的 身 份 、 「 學 習 者 」 的 角 色 進 入 大 地 幼 稚 園 參 與 觀 察 , 而 園 長 對 我 的 稱 呼 也 總 是 直 呼 姓 名 。

剛 開 始 觀 察 時 , 我 被 邀 請 坐 在 園 長 辦 公 桌 前 的 訪 客 椅 子 上 , 利 園 長 總 會 一 邊 做 手 邊 的 工 作,一 邊 與 我 聊 天,還 會 問

「今天要問什麼?」

而 我 總 是 微 笑 回 應

「沒有要問什麼,我坐在這裡就好。」

兩 、 三 次 以 後 , 我 看 利 園 長 正 在 忙 , 就 主 動 告 訴 她

「沒關係,我坐在這裡看就好,妳不用特別招呼我。」(930507

札記)

後 來 , 每 次 我 進 入 大 地 幼 稚 園 辦 公 室 , 與 辦 公 室 內 的 園 長 、 主 任 打 聲 招 呼 後 , 自 然 就 去 坐 在 那 個 椅 子 上 , 而 利 園 長 常 只 是 點 頭 與 我 打 招 呼 後 , 仍 逕 自 做 手 邊 的 事 。 只 是 , 利 園 長 樂 於 分 享 的 性 格 , 在 當 她 手 邊 沒 什 麼 事 時 , 總 會 跟 我 說 話 , 談 起 她 的 一 些 幼 教 經 驗 或 者 家 庭 生 活 經 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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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於 園 長 這 樣 的 樂 於 分 享 , 我 覺 得 非 常 慶 幸 , 因 為 園 長 滔 滔 不 絕 地 講 起 她 的 幼 教 故 事 , 似 乎 是 越 過 了 陌 生 人 的 距 離 感 。 只 是 , 隨 著 觀 察 期 間 的 增 長 , 我 漸 漸 發 現 園 長 談 的 總 是 經 驗 的 分 享 , 在 對 話 中 , 我 並 不 易 碰 觸 到 她 內 心 真 正 的 思 考 , 這 讓 我 反 省 到 是 否 我 們 之 間 的 關 係 還 未 完 全 建 立 起 平 等 、 信 任 與 合 作 的 關 係

(930527 札記)

利 園 長 曾 向 我 提 及 :

「我不懂為什麼這個研究需要這樣多的觀察,要是知道是這樣,當初就不會答應了。其 實要瞭解我們這個園的運作,內行人只要來幾次,站在教室前的廣場看個半天,就知道 我們在做什麼了」(930528 觀察)

而 有 好 幾 次 , 園 長 在 辦 公 室 與 主 任 或 老 師 們 討 論 一 些 教 學 或 園 務 的 運 作 時,也 會 表 示

「你們學院派的人,不會懂這些啦」

。雖 然 當 時 我 對 園 長 這 樣 的 說 法 感 到 挫 折 , 但 也 微 笑 回 應 , 我 正 是 要 來 這 邊 學 習 的 。

在 一 次 參 與 觀 察 之 後 , 因 為 我 必 須 趕 回 位 於 中 壢 的 學 校 開 會 , 遂 請 教 園 長 開 車 的 交 通 路 線 。 在 對 話 中 , 園 長 瞭 解 到 我 除 了 是 學 生 身 份 外 , 同 時 也 是 位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老 師 。 因 大 地 幼 稚 園 正 好 下 一 年 度 接 受 了 一 位 實 習 教 師 前 來 實 習 , 園 長 問 起 了 實 習 制 度 與 實 習 津 貼 相 關 問 題 , 我 則 就 我 所 知 的 全 然 告 知 。

之 後 , 利 園 長 開 始 會 針 對 她 去 教 育 局 開 會 的 內 容 與 我 討 論 , 或 者 就 一 些 幼 教 生 態 的 議 題 與 我 對 話 , 然 後 她 開 始 漸 漸 地 聊 起 她 對 整 個 幼 稚 園 走 向 的 規 劃 和 想 法 。 漸 漸 地 , 我 除 了 是 「 學 習 者 」 角 色 外 , 也 成 為 「 諮 詢 者 」 或 「 資 源 提 供 者 」 。 我 意 識 到 , 雖 然 「 研 究 者 一 方 面 應 避 免 顯 得 全 知 全 能 而 讓 研 究 對 象 有 威 脅 感 , 但 一 方 面 也 應 適 度 地 顯 現 他 有 足 夠 的 知 識 和 能 力 去 做 這 個 研 究 , 以 建 立 雙 方 互 相 尊 重 的 互 動 關 係 ( 黃 瑞 琴 , 1991, p.70) 」 的 真 義

(930604 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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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兩 個 月 後 , 利 園 長 對 我 說 起 教 學 組 長 何 老 師 欲 離 職 自 行 創 業 之 事 , 她 還 特 別 表 示 只 有 她 和 當 事 人 何 老 師 知 道 這 件 事 , 她 正 在 煩 惱 如 何 處 理 這 件 事 , 並 且 分 享 心 中 的 感 受 , 以 及 對 未 來 人 事 安 排 的 一 些 想

(930604 觀察)

。我 發 現 利 園 長 漸 漸 將 我 當 成 朋 友 般 地 敘 說 她 心 裡 的 一 些 想 法 和 作 法 , 而 我 也 樂 於 當 「 傾 聽 者 」 與 「 支 持 者 」 的 角 色 , 我 們 之 間 的 平 等 、 信 任 關 係 已 經 建 立 起 來 。

在 與 老 師 們 的 關 係 建 立 上 , 因 為 大 地 幼 稚 園 開 會 時 常 會 有 很 多 零 食 點 心 陪 伴,故 當 我 參 與 會 議 時,也 常 常 會 帶 些 點 心 或 飲 料 一 起 分 享。

節 慶 活 動 , 如 畢 業 晚 會 、 萬 聖 節 等 , 我 都 會 盡 力 參 與 , 融 入 其 中 , 有 時 也 幫 忙 做 一 些 簡 單 的 整 理 工 作 。 有 一 次 週 末 會 議 結 束 後 , 全 園 至 卡 拉 OK 店 歡 唱,我 也 受 邀 其 中 ,一 同 歡 樂。藉 由 這 些 活 動 的 參 與,我 與 老 師 們 彼 此 更 加 熟 悉,也 建 立 了 不 錯 的 情 誼。因 此,在 研 究 觀 察 期 間 , 我 也 漸 漸 成 為 園 所 事 務 工 作 的 「 協 助 者 」 或 「 參 與 者 」 。

參 、 淡 出 現 場

在 經 過 九 個 多 月 長 時 間 且 密 集 地 進 入 現 場 觀 察 後 , 也 就 是 93 年 12 月 之 後,現 場 所 發 生 的 事 件 對 我 來 說 愈 來 愈 熟 悉,我 也 清 楚 瞭 解 了 園 長 與 老 師 互 動 方 式 以 及 會 議 的 運 作 模 式 。 當 資 料 分 析 的 類 別 不 斷 地 重 複 出 現 , 此 時 , 我 開 始 漸 漸 淡 出 現 場 , 參 與 觀 察 的 頻 率 減 少 , 而 當 資 料 不 清 楚 或 不 足 時 又 回 到 現 場,直 至 94 年 3 月 完 全 退 出 現 場,專 心 分 析 資 料 、 繼 續 閱 讀 文 獻 並 撰 寫 論 文 。

(18)

第 四 節 資 料 蒐 集 的 方 法

我 自 民 國 93 年 3 月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蒐 集 資 料 至 94 年 3 月 結 束 資 料 收 集 。 透 過 參 與 觀 察 、 訪 談 、 文 件 檔 案 等 方 式 , 來 瞭 解 現 場 所 發 生 的 人 、 事 、 物 , 並 進 而 描 述 園 長 與 老 師 間 的 互 動 歷 程 。 以 下 分 別 一 一 說 明 蒐 集 資 料 的 方 法 與 過 程 。

壹 、 參 與 觀 察

為 了 充 分 瞭 解 許 多 情 境 的 複 雜 性 , 直 接 地 參 與 和 對 有 興 趣 現 象 的 觀 察,可 能 是 最 好 的 研 究 方 法。參 與 觀 察( participant observation)

是 所 有 研 究 策 略 型 態 中 , 最 綜 合 性 的 一 種 ( Becker, 1970) 。 因 此 , 本 研 究 蒐 集 資 料 的 主 要 方 法 為 參 與 觀 察 ; 此 外 , 當 我 在 會 議 或 一 些 主 要 事 件 參 與 觀 察 之 後 , 園 長 會 主 動 與 我 對 話 , 說 明 剛 才 會 議 、 事 件 的 想 法 或 解 釋 發 生 緣 由 , 我 將 這 樣 的 資 料 稱 之 為 「 對 話 」 。 雖 然 研 究 參 與 者 主 要 為 園 長 , 但 為 進 一 步 瞭 解 老 師 們 在 與 園 長 互 動 下 的 想 法 和 感 受 , 我 也 會 在 參 與 觀 察 時 觀 察 老 師 們 之 間 的 互 動 , 並 且 與 她 們 聊 天 談 話,這 也 是「 對 話 」的 資 料 之 一。參 與 觀 察 全 程 會 錄 音,因 此 這 些「 對 話 」 也 會 在 參 與 觀 察 記 錄 中 呈 現 出 來 。

由 於 幼 稚 園 老 師 們 幾 乎 是 全 天 候 在 自 己 所 負 責 的 班 級 內 教 導 及 照 顧 幼 兒 , 因 此 園 所 行 政 教 學 等 事 項 的 運 作 傳 達 、 以 及 園 長 與 老 師 之 間 的 溝 通 互 動 大 都 是 在 會 議 時 間 , 園 長 的 領 導 作 為 也 較 能 夠 在 會 議 時 間 中 展 現 出 來 。 因 為 本 研 究 的 焦 點 在 於 透 過 園 長 與 其 成 員 間 的 互 動 , 來 瞭 解 園 長 的 領 導 理 念 與 行 為 , 因 此 參 與 觀 察 的 重 點 主 要 是 在 園 務 及 教 學 會 議 時 間 。

除 此 之 外 , 為 了 能 夠 更 深 入 瞭 解 園 所 運 作 歷 程 , 以 及 園 長 在 會 議 時 間 外 與 老 師 互 動 的 情 形 , 我 也 分 別 在 不 同 日 期 觀 察 了 園 長 一 整 天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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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內 容 , 其 他 如 親 師 座 談 會 的 主 持 與 運 作 、 親 職 活 動 ( 家 長 參 觀 教 學 ) 、 教 學 觀 摩 、 畢 業 晚 會 活 動 、 節 慶 教 學 活 動 等 , 也 都 在 參 與 觀 察 的 資 料 之 中 。 參 與 觀 察 的 頻 率 為 每 週 一 ~ 二 次 , 其 中 小 小 幼 稚 園 共 觀 察 五 十 四 次 ( 詳 見 附 錄 三 ) 、 大 地 幼 稚 園 共 觀 察 四 十 二 次 ( 詳 見 附 錄 四 ) , 觀 察 時 間 的 長 短 依 所 觀 察 的 事 件 過 程 ( 如 教 學 會 議 觀 察 、 園 長 一 天 的 工 作 等 ) , 以 及 我 個 人 時 間 安 排 而 有 所 不 同 , 因 此 每 次 觀 察 的 時 間 為 三 至 八 小 時 不 等 。

貳 、 訪 談

除 了 參 與 觀 察 時 的 「 對 話 」 之 外 , 我 也 正 式 地 邀 約 園 長 訪 談 。 事 實 上 , 園 長 常 會 在 會 議 之 後 , 主 動 談 起 其 想 法 以 及 剛 才 會 議 運 作 的 一 些 原 因 , 而 我 也 會 把 握 此 時 機 , 就 會 議 內 容 再 深 入 訪 談 園 長 內 心 真 正 的 觀 點 與 思 考 。 而 正 式 訪 談 之 前 我 會 先 思 考 問 題 的 範 圍 , 列 出 訪 談 題 綱 ( 詳 見 附 錄 五 ) , 就 園 長 的 教 育 理 念 、 經 營 理 念 與 領 導 角 色 觀 點 等 進 行 訪 談 。 在 訪 談 園 長 如 何 經 營 與 領 導 幼 稚 園 時 , 也 訪 談 園 長 過 去 的 生 活 經 驗 、 價 值 信 念 與 習 慣 。 透 過 瞭 解 園 長 的 個 人 生 涯 , 將 更 能 理 解 其 思 考 與 價 值 觀 之 脈 絡 , 也 更 能 夠 瞭 解 其 與 園 所 老 師 之 間 的 互 動 習 慣 與 領 導 方 式 。

訪 談 題 綱 僅 作 為 我 在 訪 談 園 長 時 的 指 引 或 備 忘 錄 , 問 題 的 順 序 並 不 會 如 題 綱 的 順 序 一 題 題 問 下 去 , 而 是 從 一 個 問 題 開 始 , 再 從 問 題 的 回 答 中 引 出 另 一 個 問 題 , 而 這 些 問 題 的 範 圍 大 概 都 不 離 訪 談 題 綱 所 列 , 但 是 訪 談 題 綱 所 列 之 問 題 ,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不 一 定 都 會 訪 談 到 。

研 究 期 間 , 共 正 式 訪 談 吉 園 長 二 次 、 利 園 長 二 次 。 而 我 也 正 式 邀 約 小 小 幼 稚 園 與 大 地 幼 稚 園 各 三 位 老 師 訪 談 , 以 瞭 解 老 師 們 在 幼 稚 園 的 工 作 經 驗 和 感 受,以 及 在 與 園 長 互 動 過 程 中,對 園 長 的 看 法 和 期 待。

(20)

所 有 的 訪 談 日 期 如 附 錄 ( 詳 見 附 錄 六 ) 。

邀 請 老 師 接 受 訪 談 部 分 , 因 為 是 在 研 究 末 期 階 段 邀 請 老 師 , 當 時 我 已 經 有 一 段 很 長 時 間 在 幼 稚 園 進 出 觀 察 , 有 許 多 與 老 師 們 對 話 聊 天 的 機 會 , 因 此 與 老 師 們 非 常 熟 識 。 在 詢 問 並 徵 求 園 長 的 同 意 之 後 , 隨 即 邀 請 老 師 訪 談 , 也 都 陸 續 獲 得 老 師 首 肯 。

小 小 幼 稚 園 僅 有 四 位 教 師 , 且 其 中 一 位 老 師 正 值 懷 孕 初 期 , 需 要 較 多 的 休 息 , 不 便 接 受 訪 問 。 另 三 位 教 師 因 年 資 較 久 , 私 下 有 深 厚 的 革 命 ( 工 作 ) 情 感 , 我 原 是 個 別 邀 約 三 位 老 師 , 最 後 三 位 老 師 則 決 定 一 起 在 同 一 時 間 接 受 訪 談 。

在 大 地 幼 稚 園 訪 問 了 三 位 年 資 在 不 同 階 段 的 老 師 。 先 邀 請 資 深 的 教 學 組 長 富 老 師 , 富 老 師 立 即 就 答 應 了 。 另 兩 位 老 師 則 是 由 教 學 組 長 推 薦 的 兩 位 不 同 年 資 的 老 師 , 安 老 師 則 擔 心

「我不大會說話,不知說的是不是 你要的…園長不會知道吧?」(940119 現場札記)

; 而 詹 老 師 則 因 為 「

我到幼稚園只有 半年,許多情況不大清楚…而且之前有聽過被研究的經驗不大好…」(940201 現場札記)

。對 於 這 些 擔 心 , 我 會 立 即 說 明 , 訪 談 只 是 為 瞭 解 老 師 在 幼 稚 園 工 作 的 經 驗 和 心 得 , 並 且 保 證 訪 談 內 容 絕 對 保 密 , 訪 談 稿 謄 寫 完 畢 後 , 也 會 再 給 老 師 確 認 。 在 取 得 老 師 信 任 和 同 意 後 , 陸 續 進 行 三 位 教 師 的 訪 談 。

參 、 文 件 檔 案 資 料

在 文 件 檔 案 的 蒐 集 方 面 , 我 蒐 集 了 幼 稚 園 的 簡 介 、 幼 稚 園 親 職 手 冊 、 幼 稚 園 課 程 規 劃 與 目 標 、 教 師 教 學 日 誌 、 學 習 區 觀 察 紀 錄 、 家 長 參 觀 DM 等 等。此 外,因 研 究 關 心 的 是 園 長 與 老 師 互 動 過 程 中,所 展 現 出 的 領 導 理 念 與 行 為 , 故 也 特 別 注 意 園 長 與 老 師 互 動 文 件 的 蒐 集 , 如 吉 園 長 在 畢 業 典 禮 前 夕 寫 給 老 師 的 信 、 利 園 長 對 教 師 教 學 日 誌 回 饋 的

(21)

小 紙 條 等 。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 我 在 蒐 集 資 料 、 分 析 資 料 與 閱 讀 文 獻 的 循 環 過 程 中 , 發 現 華 人 社 會 特 有 的 「 家 長 式 領 導 」 取 向 , 因 此 也 引 用 「 家 長 式 領 導 量 表 」 ( 鄭 伯 壎 、 周 麗 芳 、 樊 景 立 , 2000) 問 卷 , 並 取 得 作 者 之 一 同 意1, 分 別 以 此 量 表 問 卷 讓 兩 園 老 師 們 填 寫 , 以 進 一 步 確 認 兩 位 園 長 是 否 表 現 出 家 長 式 領 導 的 特 徵 。

肆 、 現 場 札 記

我 在 93 年 3 月 與 研 究 參 與 者 電 話 聯 絡 後,即 開 始 撰 寫 現 場 札 記 , 直 到 離 開 現 場 才 停 止 。 現 場 札 記 的 內 容 為 我 在 參 與 觀 察 後 將 當 天 的 所 見 所 聞、疑 惑 與 問 題,經 沈 澱 後 加 以 省 思,所 寫 下 的 當 時 感 受 與 心 得 , 以 及 待 解 的 問 題 或 聯 想 ; 有 時 也 是 我 在 每 個 月 定 期 檢 視 所 有 參 與 觀 察 資 料 後 的 一 些 想 法 或 整 理 ; 另 外 , 一 些 不 定 期 的 電 話 聯 絡 內 容 也 記 錄 在 現 場 札 記 之 中 。 現 場 札 記 除 了 是 研 究 分 析 資 料 之 一 , 也 是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方 向 的 導 引 。

第 五 節 資 料 分 析 與 呈 現

本 節 包 括 資 料 分 析 歸 類 編 碼 的 過 程 , 以 及 資 料 的 呈 現 方 式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壹 、 資 料 分 析

資 料 分 析 在 質 化 研 究 中 稱 為 資 料 編 碼 , 係 指 將 所 蒐 集 或 轉 譯 的 文

1

我曾在 93 年 9 月 23、24 日以e-mail方式向周麗芳老師請益,並取得量表題目,謹在此致上謝

意。

(22)

字 資 料 加 以 分 解 、 指 認 現 象 , 將 現 象 概 念 化 , 再 以 適 當 方 式 將 觀 念 重 新 綜 合 的 操 作 化 過 程 ( 胡 幼 慧 , 1996; Bogdan & Biklen, 1992) 。 編 碼 的 方 式 以 「 事 件 」 為 分 析 單 位 , 予 以 概 念 化 , 以 尋 求 文 本 資 料 的 深 層 意 義 。

本 研 究 資 料 的 分 析 與 深 化 歷 程 , 如 圖 3-3。

圖 3-3 資 料 分 析 的 步 驟 與 層 次

資料來源:修正自鄭伯壎(2005)。華人領導:理論與實際(p.183)。台北桂冠。

資 料 分 析 步 驟 如 下( 鄭 伯 壎 2005;Bogdan & Biklen,1992;Carney, 1990) :

(23)

一 、 建 構 文 本 ( text)

研 究 初 期 , 在 每 一 次 參 與 觀 察 之 後 , 我 會 配 合 我 在 現 場 速 記 的 手 稿 , 將 錄 音 帶 謄 寫 出 來 , 盡 可 能 以 最 快 的 時 間 完 成 完 整 的 參 與 觀 察 文 本 。 隨 著 參 與 觀 察 次 數 的 累 計 , 我 自 己 一 人 無 法 負 荷 謄 寫 錄 音 帶 的 工 作,因 此 聘 請 工 讀 生 配 合 我 的 現 場 觀 察 速 記 手 稿,聽 錄 音 帶 逐 字 謄 稿,

所 有 完 成 的 文 本 我 皆 會 再 確 認 , 以 達 現 場 觀 察 時 的 真 實 性 。

同 樣 的 , 訪 談 錄 音 帶 也 以 逐 字 稿 的 方 式 謄 寫 出 來 , 並 讓 受 訪 者 確 認 訪 談 逐 字 稿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其 原 意 , 之 後 修 改 形 成 文 本 資 料 。 此 外 , 現 場 札 記 與 文 件 檔 案 也 是 文 本 資 料 之 一 。

二 、 發 展 暫 時 性 的 編 碼 類 別 ( categories)

文 本 形 成 之 後 , 我 詳 細 閱 讀 文 本 的 每 一 段 落 內 容 , 將 每 一 段 落 分 解 成 一 或 二 個 小 單 位 , 以 一 句 話 簡 述 之 , 並 加 以 編 碼 ; 然 後 將 分 析 出 的 小 單 位 依 內 容 性 質 的 相 近 程 度 加 以 整 理 分 類 命 名 。 此 時 , 我 將 文 本 資 料 分 類 命 名 為 : 人 格 特 質 、 教 育 理 念 、 園 務 發 展 、 環 境 規 劃 管 理 、 人 事 互 動 、 家 長 教 育 等 。

三 、 找 出 相 關 主 題 ( themes) , 形 成 次 級 概 念

在 進 一 步 審 視 這 些 類 別 與 文 本 資 料 時 , 我 發 現 這 些 類 別 概 念 過 於 龐 雜 , 且 有 些 概 念 在 現 場 蒐 集 資 料 時 並 不 易 取 得 所 有 資 訊 ( 如 : 園 務 發 展 、 家 長 教 育 、 環 境 規 劃 管 理 等 ) 。 因 此 , 本 研 究 最 後 的 研 究 焦 點 縮 小 , 鎖 定 在 園 長 與 老 師 間 的 互 動 過 程 與 行 為 。 因 此 , 我 重 新 閱 讀 這 些 已 經 編 碼 分 類 的 文 本 , 找 出 園 長 與 老 師 互 動 歷 程 相 關 的 類 別 資 料 , 仔 細 思 考 類 別 與 類 別 之 間 的 可 能 關 係 , 依 可 能 的 邏 輯 關 係 排 列 出 來 , 再 予 以 命 名 ( 詳 見 附 錄 七 ) 。

(24)

小 小 幼 稚 園 的 編 碼 資 料 命 名 為 : 「 直 接 教 導 和 指 示 」 、 「 嚴 峻 指 責 」 、 「 表 現 專 業 理 念 」 、 「 家 人 與 家 庭 生 活 的 關 照 」 、 「 教 師 未 來 生 涯 的 關 懷 規 劃 」 、 「 以 身 作 則 」 、 「 分 享 成 功 經 驗 」 、 「 維 持 教 師 氣 質 儀 態 」 、 「 展 現 笑 容 和 自 信 心 」 。

大 地 幼 稚 園 的 編 碼 資 料 則 命 名 為 : 「 用 人 搭 班 得 當 」 、 「 進 行 聚 會 聯 誼 , 營 造 歡 樂 氣 氛 」、「 激 勵 示 範 」、「 對 組 長 充 分 授 權 」、「 給 予 教 師 教 學 自 主 空 間 」 、 「 借 力 使 力 」 、 「 體 貼 包 容 」 「 教 師 未 來 生 涯 的 關 懷 規 劃 」、「 設 置 員 工 離 職 退 休 福 利 制 度 」、「 開 除 與 警 告 」、

「 諄 諄 教 誨 」 、 「 巡 堂 」 。 四 、 資 料 聚 焦 , 形 成 主 要 概 念

我 一 方 面 將 這 些 次 級 概 念 再 進 行 分 析 歸 納 , 另 一 方 面 也 將 資 料 主 題 與 文 獻 理 論 對 話 , 以 瞭 解 資 料 與 理 論 配 合 的 狀 況 。 最 後 , 我 將 小 小 幼 稚 園 吉 園 長 的 領 導 理 念 歸 納 為 「 展 現 權 威 」 、 「 關 懷 照 顧 」 、 「 重 視 專 業 倫 理 」 、 「 強 調 形 象 」 等 四 方 面 ( 表 3-1) 。

表 3-1 吉 園 長 領 導 理 念 行 為 資 料 分 析 歸 類 命 名 主 要 代 碼 次 級 代 碼

展 現 權 威 直 接 教 導 和 指 示 嚴 峻 指 責

表 現 專 業 理 念

關 懷 照 顧 家 人 與 家 庭 生 活 的 關 照 教 師 未 來 生 涯 的 關 懷 規 劃 重 視 專 業 倫 理 以 身 作 則

分 享 成 功 經 驗 強 調 形 象 維 持 教 師 氣 質 儀 態

展 現 笑 容 和 自 信 心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25)

而 大 地 幼 稚 園 利 園 長 的 領 導 理 念 歸 納 為 「 營 造 團 隊 參 與 」 、 「 授 權 尊 重 」 、 「 關 懷 體 諒 」 、 「 展 現 威 權 」 等 四 方 面 。 ( 表 3-2)

表 3-2 利 園 長 領 導 理 念 行 為 資 料 分 析 歸 類 命 名 主 要 代 碼 次 級 代 碼

營 造 團 隊 參 與

用 人 搭 班 得 當

進 行 聚 會 聯 誼 , 營 造 歡 樂 氣 氛 激 勵 示 範

授 權 尊 重 對 組 長 充 分 授 權

給 予 教 師 教 學 自 主 空 間 借 力 使 力

關 懷 體 諒 體 貼 包 容

教 師 未 來 生 涯 的 關 懷 規 劃 設 置 員 工 離 職 退 休 福 利 制 度 展 現 威 權

開 除 與 警 告 諄 諄 教 誨 巡 堂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五 、 描 繪 深 層 意 義

最 後 則 是 尋 找 資 料 深 層 的 意 義 。 這 些 所 歸 納 出 的 主 要 概 念 , 其 中 許 多 內 涵 有 如 華 人 社 會 下 的 家 長 式 領 導 風 格 , 於 是 我 再 整 合 分 析 兩 位 園 長 的 領 導 面 貌 , 發 現 吉 園 長 的 領 導 風 格 有 著 「 展 現 恩 威 並 濟 的 領 導 行 為 」 、 「 注 重 面 子 與 形 象 」 、 「 以 身 作 則 , 重 視 工 作 倫 理 」 等 家 長 式 領 導 特 徵 ; 而 利 園 長 的 領 導 風 格 有 「 營 造 和 諧 的 人 際 氛 圍 」 、 「 展 現 仁 慈 關 懷 的 領 導 行 為 」 、 「 維 護 工 作 規 範 」 等 家 長 式 領 導 特 徵 。 而 此 部 分 的 發 現 和 討 論 將 在 第 五 章 呈 現 。

(26)

貳 、 資 料 呈 現 方 式

以 下 說 明 各 種 文 本 資 料 的 引 述 方 式 , 包 括 參 與 觀 察 資 料 、 訪 談 逐 字 稿 、 文 件 檔 案 資 料 以 及 現 場 札 記 等 。

一 、 參 與 觀 察 資 料 的 引 述

我 在 本 章 以 及 後 面 章 節 的 行 文 之 中 , 所 引 用 或 描 述 的 現 場 參 與 觀 察 資 料,皆 會 在 資 料 末 端 標 註 所 引 用 的 資 料 來 源,並 以 不 同 字 體 標 示。

例 如 :

( 930902 觀察)

, 代 表 民 國 93 年 9 月 2 日 至 幼 稚 園 參 與 觀 察 逐 字 稿 。 另 外 , 在 謄 寫 參 與 觀 察 的 逐 字 稿 時 , 會 將 說 話 者 的 聲 音 表 情 、 情 緒 或 動 作 加 註 於 括 弧 之 中 , 例 如 :

「妳們不能偷懶都不想做,妳如果有這種心態我 不能接受,妳心態不對嘛(大怒語調) 」(931202 觀察) ,

其 中

(大怒語調)

即 代 表 說 話 者 當 時 的 情 緒 。

而 參 與 觀 察 後 , 園 長 對 我 說 明 或 聊 天 , 則 稱 之 為 對 話 。 例 如 : 標

(931028 對話) ,

代 表 在 民 國 93 年 10 月 28 日 參 與 觀 察 之 後 , 園 長 與 我 的 對 話;標 註

(930722 師對話)

則 代 表 民 國 93 年 7 月 22 日 與 老 師 的 對 話 。 二 、 訪 談 資 料 的 引 述

同 樣 的 , 正 式 訪 談 園 長 或 老 師 的 訪 談 逐 字 稿 , 也 會 在 分 析 行 文 中 加 註 「 」 引 述 , 引 述 文 後 面 均 會 加 上 資 料 來 源 , 並 以 不 同 字 體 標 示 。 例 如 :

(931028 訪)

, 代 表 民 國 93 年 10 月 28 日 訪 談 園 長 ; 而

(940109 訪 老師)

(940119 訪富老師、940201 訪安老師、940216 訪詹老師)

, 代 表 在 簡 寫 日 期 當 天 訪 談 老 師 。

三 、 文 件 檔 案 資 料 的 引 述

文 件 資 料 主 要 幼 稚 園 的 簡 介 、 幼 稚 園 親 職 手 冊 、 幼 稚 園 課 程 規 劃 與 目 標、教 師 教 學 日 誌、學 習 區 觀 察 紀 錄、家 長 參 觀 DM 等。在 行 文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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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引 述 文 件 資 料 ,則 會 註 明 資 料 來 源, 例 如 :

(930715 文件)

, 代 表 是 93 年 7 月 15 日 當 天 所 蒐 集 而 來 的 文 件 資 料 。

四 、 現 場 札 記 的 引 述

至 於 現 場 札 記 的 引 述 , 也 會 標 註 出 來 , 例 如 :

(930527 札記)

, 則 是 民 國 93 年 5 月 27 日 當 天 我 在 參 與 觀 察 後 , 回 家 謄 寫 觀 察 記 錄 後 , 所 引 發 出 的 感 受 、 省 思 、 疑 惑 或 問 題 等 筆 記 內 容 。

第 六 節 研 究 的 信 實 度

在 質 性 研 究 中 , 研 究 者 強 調 的 是 資 料 蒐 集 過 程 的 可 信 性 , 以 及 所 有 資 料 的 有 效 性 。 Lincoln 和 Guba( 1985) 提 出 了 可 信 性

( credibility)、遷 移 性( transferability)、可 靠 性( dependability)

與 驗 證 性 ( confirmability) 四 點 作 為 質 性 研 究 中 「 信 實 度 」

( trustworthiness)的 解 釋 。 高 敬 文( 1988)指 出 , 要 確 保 可 信 性 ,

「 三 角 校 正 」 和 「 參 與 者 查 核 」 是 必 要 的 ; 而 「 豐 富 的 描 述 」 和 「 留 下 稽 核 的 紀 錄 」 是 提 高 遷 移 性 和 可 靠 性 的 最 低 要 求 ; 另 外 , 「 三 角 校 正 」 也 是 提 高 驗 證 性 的 要 件 。

此 外 , 強 調 資 料 來 源 與 蒐 集 方 法 的 多 元 性 , 長 期 參 與 現 場 觀 察 , 注 重 被 研 究 者 和 讀 者 的 聲 音 , 審 慎 的 報 導 , 研 究 者 自 我 的 檢 視 與 反 省 等 方 式( 胡 幼 慧,1996;Arsenault & Anderson, 1998; Owens, 1998),

都 是 提 高 研 究 信 實 度 的 方 法 。

本 研 究 的 信 實 度 包 括 多 元 資 料 的 核 對 , 研 究 參 與 者 與 同 儕 的 檢 核 、 長 期 參 與 現 場 觀 察 以 及 不 斷 地 自 我 檢 視 與 反 省 等 。

(28)

壹 、 多 元 資 料 的 三 角 校 正

本 研 究 所 蒐 集 的 資 料 除 主 要 為 觀 察 的 記 錄 外 , 還 包 括 參 與 觀 察 後 的 對 話 、 園 長 與 教 師 訪 談 等 等 , 因 資 料 種 類 多 元 , 因 此 可 針 對 我 所 看 到 的 或 聽 到 的 現 象 或 資 料 做 三 角 校 正 , 以 確 定 現 象 或 資 料 的 真 實 性 與 可 信 度 。

舉 例 來 說 , 小 小 幼 稚 園 吉 園 長 在 一 次 訪 談 中 談 到 對 小 小 幼 稚 園 教 師 未 來 生 涯 的 規 劃 , 她 已 經 向 老 師 們 表 示 她 在 近 年 內 將 退 休 , 要 以 非 常 優 惠 的 方 式 讓 老 師 們 接 手 經 營 小 小 幼 稚 園

(930713 訪)

;而 我 在 一 次 觀 察 後 與 老 師 的 對 話 中 , 從 老 師 的 談 話 中 也 印 證 了 這 樣 的 安 排

(930811 師 對話) 。

此 外,在 訪 談 老 師 們 的 過 程 中,老 師 們 也 談 起 對 未 來 接 手 經 營 小 小 幼 稚 園 的 憧 憬

(940109 訪老師)

再 舉 一 個 例 子 。 我 觀 察 到 大 地 幼 稚 園 利 園 長 充 分 授 權 教 學 活 動 或 教 學 會 議 的 運 作 , 讓 教 學 組 長 規 劃 與 主 持 ; 在 一 次 對 話 中 , 利 園 長 也 表 示 當 她 邀 請 富 老 師 擔 任 教 學 組 長 時 , 就 告 訴 富 老 師 她 會 把 權 力 交 出

(931105 對話)

;而 我 在 訪 談 教 學 組 長 富 老 師 時,她 也 談 到 園 長 將「 尊 重 」 兩 字 看 得 很 重 , 非 常 尊 重 她 對 教 學 帶 領 的 想 法 以 及 她 所 做 的 教 學 規 劃

(940119 訪富老師)

如 上 述 般 的 多 元 資 料 的 核 對 與 檢 測 , 以 使 所 分 析 的 資 料 更 為 可 信 與 可 靠 , 增 加 研 究 的 信 實 度 。

貳 、 研 究 參 與 者 與 同 儕 的 檢 核

有 關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檢 核 方 面 , 我 在 訪 談 園 長 以 及 訪 談 教 師 之 後 , 會 將 訪 談 錄 音 帶 轉 譯 出 逐 字 稿 , 稍 做 整 理 後 , 交 由 受 訪 園 長 與 老 師 做

(29)

資 料 的 檢 核 與 確 認 。

記 得 我 將 第 一 次 訪 談 大 地 幼 稚 園 園 長 的 逐 字 稿 交 給 利 園 長 看 時 , 因 為 逐 字 稿 是 完 全 照 著 錄 音 帶 中 口 語 逐 字 紀 錄 , 所 以 閱 讀 起 來 並 不 順 暢 , 所 以 利 園 長 在 逐 字 稿 中 直 接 以 鉛 筆 刪 減 冗 長 字 句 以 及 贅 字 , 並 向 我 抱 怨 這 份 訪 談 逐 字 稿 看 起 來 很 奇 怪:「 我 是 這 樣 講 話 的 嗎 ? 」因 此 , 後 來 再 交 給 園 長 的 訪 談 後 的 文 字 稿 , 我 會 再 稍 做 整 理 , 去 掉 口 語 化 的 助 詞 、 贅 字 等 , 也 會 將 突 然 離 題 的 話 語 刪 掉 , 在 不 違 背 園 長 談 話 內 容 原 則 上 , 文 字 整 理 得 較 為 順 暢 以 讓 園 長 閱 讀 方 便 。 因 此 在 之 後 的 訪 談 稿 確 認 上 , 園 長 們 也 就 沒 什 麼 意 見 了 。

在 教 師 訪 談 稿 的 檢 核 與 確 認 上 , 因 有 上 次 整 理 的 經 驗 , 因 此 也 將 教 師 訪 談 稿 稍 做 整 理 , 以 求 文 字 順 暢 , 但 仍 是 不 違 背 教 師 談 話 內 容 。 我 將 訪 談 整 理 稿 交 由 老 師,並 留 下 我 的 電 話 和 e-mail 聯 絡 方 式,請 老 師 們 若 有 敘 寫 錯 誤 處 可 以 直 接 與 我 聯 絡 , 老 師 們 皆 沒 有 回 應 。 我 遂 利 用 至 幼 稚 園 觀 察 的 時 間 , 找 機 會 再 次 詢 問 老 師 確 認 , 所 得 的 答 案 則 是 沒 有 意 見 , 大 地 幼 稚 園 的 富 老 師 還 感 謝 我 將 訪 談 稿 整 理 好 , 讓 她 可 以 留 作 紀 念 。

至 於 在 同 儕 檢 核 上 , 我 在 研 究 所 「 專 題 討 論 」 的 課 堂 上 , 分 享 我 的 研 究 發 現 , 並 邀 請 博 士 班 同 學 就 我 所 分 析 結 果 共 同 討 論 , 同 學 們 給 予 的 建 議 和 看 法 , 正 可 避 免 個 人 的 盲 點 以 及 對 資 料 可 能 產 生 的 偏 見 。 此 外 , 研 究 過 程 中 , 與 指 導 教 授 及 碩 士 班 學 弟 妹 定 期 聚 會 討 論 彼 此 的 論 文 內 容 與 問 題 , 也 對 我 檢 視 論 文 研 究 分 析 觀 點 有 很 大 幫 助 。

參 、 長 期 現 場 觀 察 , 與 研 究 參 與 者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本 研 究 進 入 現 場 時 間 近 一 年 , 在 這 一 年 期 間 , 我 幾 乎 每 週 至 少 會

(30)

到 幼 稚 園 觀 察 或 參 與 園 務 活 動 。 因 為 與 研 究 幼 稚 園 中 的 園 長 與 老 師 接 觸 長 久 且 頻 繁 , 也 常 會 彼 此 分 享 一 些 好 吃 的 甜 點 零 食 , 觀 察 之 後 也 常 會 彼 此 聊 天 談 論 一 些 瑣 事 , 或 者 交 換 育 兒 經 驗 , 所 以 無 形 中 也 建 立 了 融 洽 的 關 係 。

這 樣 長 期 且 融 洽 的 關 係 , 使 我 更 能 夠 深 入 瞭 解 園 長 以 及 老 師 們 的 所 言 所 行 , 也 有 助 於 我 與 園 長 或 老 師 的 對 話 進 行 得 更 順 利 且 更 真 實 。

肆 、 自 我 檢 視 與 反 省

本 研 究 需 要 長 時 間 進 入 現 場 觀 察 與 蒐 集 資 料 , 剛 開 始 很 難 避 免 不 對 園 所 或 園 長 造 成 影 響。例 如,在 小 小 幼 稚 園 中,吉 園 長 與 我 是 舊 識 , 得 知 我 在 大 學 任 教 , 因 此 會 詢 問 我 有 關 園 所 教 學 運 作 的 問 題 , 但 剛 開 始 時 我 為 避 免 介 入 或 干 擾 , 即 與 吉 園 長 表 明 「 我 是 來 學 習 的 」 , 而 這 樣 的 學 習 者 角 色 和 態 度 , 也 獲 得 園 長 的 同 意 和 諒 解 。

隨 著 時 間 的 增 加 , 我 與 兩 位 園 長 以 及 兩 個 現 場 的 老 師 愈 來 愈 熟 悉 , 但 我 也 常 提 醒 自 己 需 謹 慎 思 考 , 以 三 角 校 正 方 式 反 覆 求 證 , 避 免 落 入「 想 當 然 爾 」的 窠 臼 中。而 每 次 現 場 觀 察 時 所 遇 到 的 疑 問 或 感 受 , 我 也 會 在 離 開 現 場 之 後 , 記 錄 在 現 場 札 記 中 , 以 做 為 自 我 檢 視 與 反 省 的 依 據 。

第 七 節 研 究 倫 理

質 性 研 究 研 究 者 本 身 就 是 研 究 工 具 , 因 此 有 關 研 究 的 過 程 、 研 究 者 在 研 究 中 的 角 色 、 研 究 者 對 倫 理 所 做 的 考 量 , 都 應 該 要 能 夠 呈 現 透 明 化 , 一 方 面 成 為 學 術 界 同 儕 相 互 討 論 與 批 評 的 基 礎 , 同 時 也 可 以 讓

數據

圖 3-3    資 料 分 析 的 步 驟 與 層 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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