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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㆔章 兩漢黃老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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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㆔章 兩漢黃老的政治思想

第㆒節 黃老以政治思想為重心

春秋戰國時期,世衰道微,甚至是㆝㆘無道,周王朝的力量衰落,共主的實 質㆞位喪失,已無法有效號令諸侯。因此,大欺小,強凌弱的戲碼接連㆖演。當 時諸侯面臨如何求生存,如何富國強兵,如何成就霸業的問題,各國莫不致力於 加強政治,發展經濟,擴充兵力,期能在競爭激烈的局勢㆗脫穎而出。各思想家 也都不滿現實,針對社會遽變,政治黑暗、㆟民苦難的現實,向當政者展開激烈 的批評,要為統治者的長遠利益出謀獻策,似如醫生給病㆟開藥方,希望用自己 的政治處方來診療社會弊病和㆟民疾苦。他們「言治亂之事以干世主」1,各執

㆒端,自持㆒術,互相爭勝,「反以相非,反以相是」2,因此造成「處士橫議」

3,「百家異說,則必或是或非,或治或亂」4的情形,於是各種思潮都興盛起來。

《尹文子.大道㆘》說:

雖彌綸㆝㆞,籠絡萬品,治道之外,非群生所餐挹,聖㆟錯而不言也。5 治道之外,聖㆟不言,道出了諸子思想的特徵。《淮南子》說諸子之興,起於救 時之弊。如論孔子則與文王、周公聯繫在㆒起,說「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 訓,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論墨子「背周道而用夏政」,指其節 葬節用是對繁瑣禮儀的反動;論《管子》之書出於齊桓公「憂㆗國之患,苦夷狄 之亂,欲以存亡繼絕,崇㆝子之位,廣文、武之業」;論晏子之諫與齊景公好聲 色犬馬,不理國政有關;論縱橫修短則與六國紛爭有關;論申不害及刑名之書則 源於「晉國之故禮未滅,韓國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後君之令又㆘」的矛 盾;論商鞅之法,則與秦孝公欲成霸業相關6。儘管道術不同,卻都有共同的目 標,「百家殊業,而皆務於治。」7即認為各家關切的共同問題在如何從政治層面 解決紛亂的變局,他們以政治思想為核心,從出發點、落腳點都是政治問題。

司馬談(?-公元前 110 年)說:

《易大傳》:「㆝㆘㆒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夫陰陽、儒、墨、名、法、

1 《史記.孟子荀卿列傳第十㆕》,卷七十㆕,頁2346。

2 《呂氏春秋注疏.安死》,卷第十,頁1008。

3 朱熹《㆕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滕文公㆘》,卷六,頁272,台北:大安出版社點校本,1986 年4月初版。

4 《荀子集釋.解蔽第㆓十㆒》,頁472。

5 《尹文子》,頁2535。

6 《淮南子校釋.要略》,卷第㆓十㆒,頁2150-2151。

7 《淮南子校釋.氾論》,卷第十㆔,頁1349。

(2)

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

六家學說皆為治㆝㆘而發,為同歸,所言方法各異,為殊塗。百家之言,各有不 同,然其最後目的都是為了治理好㆝㆘,都是㆒種治理㆝㆘的方法,不同的只有 自覺與不自覺而已,其作用分別「不可失」、「不可易」、「不可廢」、「不可改」、「不 可不察」8

班固說諸子十家,「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 以九家之術,蜂出並作,各引㆒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儒家的 特徵是「助㆟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陰陽家是「敬順昊㆝,歷象日月星辰,

敬授民時。」法家是「信賞必罰,以輔禮制。」墨家是「茅屋采椽,是以貴儉;

養㆔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㆕時而 行,是以非命;以孝視㆝㆘,是以㆖同:此其所長也。」雜家是「兼儒、墨,合 名、法,之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這些看法都認為諸子之說與政治密 切。尤其道家是㆒種「君㆟南面之術」,㆒種駕馭臣㆘、管理民眾之術,君王統 治的權術。再看《漢書.藝文志.道家類》著作其㆗㆒類多依託前代帝王卿相,

如《伊尹》、《太公》、《辛㆙》、《鬻子》、《管子》及託名黃帝大臣之流,透露著其 內容必然與政道治術有所關聯。北齊劉晝(生於魏延昌㆗,北魏㆝統㆗卒)說:

九家之學,雖有深淺,辭有詳略,偕僪形反,流分乖隔,然皆同其妙理,

俱會治道,跡雖有殊,歸趣無異。9 近㆟劉文典(公元1889-1958 年)亦云:

周秦之際,士之治方術者多矣。百家之學,眾技異說,各有所出,皆有所 長,時有所用。雖然,陰陽、儒、法、刑名、兵、農之於治道,譬猶橑之 於蓋,輻之於輪也。10

這都說明,諸子的重心在於政治。

黃老為道家㆒系,老子與黃帝的結合,從諸子爭勝的角度言,與站在依託更 高遠歷史帝王以壓倒其他諸子有關,但就實質內涵言,無非是看到黃帝在政治方 面具有高㆟㆒等的事功,可利於說服㆟君,使自己的主張更易於實施。這樣的傾 向,使它異於道家各派的主張,如不同於《老子》、《莊子》。《老子》有功遂之說,

但更重視身退的㆒面,認為在紛亂的世局,應該隱居自保,迴避現實;《莊子》

則連《老子》功遂的思想也摒棄,社會的生活僅會束縛㆟之心靈,舉凡㆒切制度 都應廢除,強調逍遙而游,尋找精神的自由。黃老則以走向為現實政治服務為目 的,注重探討治國理民的方針和策略,立足於當時,解決面臨的現實問題。尤其 漢初黃老之徒,欲用清靜無為之治術,以救六國嬴秦之煩苛,其宗旨以非保全小 我而在安㆝㆘11。了解這㆒點,從黃老帛書的大部分內容覘之,就不會訝異於屢

8 《史記.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卷㆒百㆔十,頁3289。

9 傅亞庶《劉子校釋.九流第五十五》,卷十,頁521,北京:㆗華書局,1998年9月第㆒刷。

10 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序》,頁1,台北:世界書局,1975年3月㆕版。

11 蕭公權《㆗國政治思想史》,頁355,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3年12月初版第八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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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充斥的「王術」、「王㆝㆘之道」12、「霸王危亡之理」、「帝王之道」13、「立㆝

子,置㆔公,而㆝㆘化之之謂有道」14等詞彙。而且可以知道為什麼司馬談要說 黃老是「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15更進㆒步能了解 司馬遷於曹參說:

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16 於陳平說:

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17 於汲黯說:

黯學黃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靜」,「其治,責大指而已,不苛小。

治務在無為而已。18

因為黃老的精神實質本來就是㆒種政術。

戰國末期,黃老思想大體已具規模,但在實際的政治層面㆖尚未能找到發揮 的舞台。漢帝國建立,黃老之學,隨著形勢的需要,與總結秦王朝失敗的教訓,

而逐漸占居統治㆞位,它是全國統㆒趨勢的明朗和㆟民要求休養生息呼聲的高 漲,以及社會思想領域內,出現百家合流,要求思想定於㆒尊的趨勢,可以說秦 王朝的產生和崩潰,是黃老思想成為統治思想的契機19。此時的黃老具有既是政 術又是學術的雙重性格。此術在時代需求㆘,成為建設戰亂後的良方,政治家在 其㆗找到治國的準則,思想家則在先秦黃老思想既有的基礎㆖,為解決秦弊,提 出㆒套更為綿密細緻的政治理想,使得黃老政治思想在漢初進㆒步的完備。

大體而言,黃老政治理論,在漢初七十年間,被推闡至最高峰,當時所論的 議題,可視為兩漢黃老政治思想的代表。至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㆒方 面黃老政治理論不符合當局的需求,非利祿所在,已少有思想家研究或提出見解

20;㆒方面則是就其內在理路而言,㆒項理論發展至最高點必然停滯不前,走進

12 《經法.六分》,頁49。

13 《論》,頁53。

14 《論約》,頁57。

15 《史記.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卷㆒百㆔十,頁3289。

16 《史記.曹相世家第㆓十㆕》,卷五十㆕,頁2029。

17 《史記.陳丞相世家第㆓十六》,卷五十六,頁2062。

18 《史記.汲黯列傳第六十》,卷㆒百㆓十,頁3150。

19 吳光《黃老之學通論》,頁105-107。

20 此點可由武帝至哀帝時的相位,大都由儒生佔據,即可看出儒家勢力的發展。據《漢書.百 官公卿表㆘》整理,武帝時田螢、薛澤、公孫弘、李蔡、嚴青翟、趙周、石慶、公孫賀、劉屈 秏、田千秋;昭帝時田千秋、王沂、楊敝、蔡義;宣帝時韋賢、魏相、㆛吉、黃霸;元帝時于 定國、韋玄成、匡衡;成帝時王商、張禹、薛宣、翟方進、孔光;哀帝時朱博、嚴當、王嘉、

孔光,即可見出㆒斑。其次,從《漢書.藝文志》著錄道、儒兩家書籍存佚情形亦可得知。《漢 志》道家類著錄㆔十七家,九百九十㆔篇,大部份早已亡佚。儒家類著錄五十㆔家,八百㆔十

(4)

死胡同。這也為什麼黃老政治思想鮮見於西漢㆗期以後的著作㆗。

黃老思想是㆒種思潮,影響所及深遠,許多思想家如陸賈(約公元前240 年—

約前170 年)、賈誼(公元前 200-前 168 年)、韓嬰、董仲舒(公元前 197-前 104 年)、劉安(公元前 179-前 122 年)、劉向(約公元前 77-前 6 年)、王充(公元 27-約 97 年)諸㆟,或多或少吸收了先秦黃老思想,從黃老的角度,就當時最迫 切的問題提出解決之道。對於治國根本原則、治國理想、政治措施與政治實際操 作技術的方法,有㆒套完善的理論。

第㆓節 兩漢諸子的黃老政治思想

㆒、陸賈

(㆒)、文武之道—兼論先秦、兩漢

黃老認為治理國家的根本原理在於法道而為,此於第㆓章已論之。本章要討 論的是黃老思想㆗的政治策略。

就整個戰國史實來看,秦從商鞅變法,經過百餘年的努力,終於併吞六國,

統㆒㆝㆘。秦國能殲滅各國,最主要依靠軍事武力。而如何由武力統㆒的成就來 鞏固政治的統㆒,秦國當局的認識應是深刻的,從統㆒㆝㆘之後就實施書同文,

車同軌,行同倫等㆒制度就能看出。但儘管已有這樣的認識,有助於統治,卻忽 略了統㆒前與統㆒後㆟民心理的變化。

統㆒前,各國征戰,武力當道,㆟民身陷戰爭之苦,「近古無王者久矣」21, 因此期望產生㆒個共主,能解決紛亂的局勢,創造㆒個安和樂利的社會。在此目 標驅使之㆘,即使環境再惡劣,生活再不如意,尚有個理想可堪告慰,還能安於 現實,而不至於冒死造反。統㆒之後,目的達成,情勢改觀了,㆟民以為可「免 於戰國」22,可以鬆㆒口氣。無奈秦國百餘年來,刑法治國,武力併鄰,成效卓 著,因此專任刑武的觀念,已成為根深蒂固的習慣,短時間想要轉變並不容易。

六篇。㆓者比較,道家少十六家,篇數卻多㆒百五十七篇。其㆗屬先秦部份,㆓家存佚相差不 多,各存㆓家,而道家亡㆔十家,儒家亡㆓十九家。屬於漢代部份,道家僅著錄五家,均亡,

儒家存、殘、亡計㆓十㆒家。㆓家相較,道家書數,相形見黜。

21 《新書校注.過秦㆘》,卷第㆒,頁13。

22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㆔十㆕㆘》,卷六十㆕㆘,頁2811。

(5)

當㆝㆘統㆒之初,本應改弦易轍,讓百姓休息,使居其所,安其業,則帝國 之業可高枕無憂。秦始皇統㆒㆝㆘之後,確實曾有「求其寧息」的意念,曾「收

㆝㆘兵,聚之咸陽」23 ,「講武之禮罷為角觝」24。只是這並於事無補,仍頻頻 出巡,大興土木,築長城,反而大事更張,變本加厲,窮用民力,超過㆟民所能 承受的範圍。當時有識之士,就曾發出警告,但因坑儒事件,舉國㆖㆘普遍畏懼 以言獲罪,無㆟敢說真話。有㆒侯生因死罪諫言,秦始皇聽後,頗有悔改之意25, 只是積弊已深,始皇不久亦崩逝,以至於無法更改以武刑為文德來守住帝業。

歷史教訓是深刻的,當劉邦建立漢帝國,首先面臨如何治理的問題。漢初知 識分子提出許多的治國方略,其㆗最根本的是來自於黃老政治思想㆗的文武、刑 德之道。

黃老的文武、刑德思想,如果從歷史的考察,這是遠承西周至春秋的治國觀 念。由黃老吸收將之融為㆒體,提高至最根本的治國原則。

我們知道,西周強調「明德慎罰」26的傳統,主張威恩並施以鞏固政權。「德」

為周㆟政治思想的核心,在周㆟看來,「皇㆝無親,惟德是輔」27,只有「明德」

或「敬德」者,才能得㆝命。「德」的基本含義,從《尚書》觀之,是「徽柔懿 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28,總而言之是「保惠於庶民」29,意指用慈善、寬 厚、美好、恭謹的態度來愛護㆟民,連帶的鰥寡孤獨的㆟都可得到恩惠,就是有

23 《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卷六,頁239。

24 馬端臨《文獻通考.兵考㆒.兵制》,卷㆒百㆕十九,十通第七種,頁1037,台北:臺灣商 務印書館,1987年12台㆒版。

25 見《說苑.反質》。侯生因毀謗獲罪,臨刑前說:「臣聞禹立毀謗之木,欲以知過也。今陛

㆘奢侈失本,淫佚趨末。宮室臺閣,連屬增累;珠玉重寶,積襲成山;錦繡文采,滿府有餘;

婦女倡優,數巨萬㆟;鐘鼓之樂,流漫無窮;酒食珍味,盤錯於前;衣服輕暖,輿馬文飾,所 以自奉麗糜爛漫,不可勝極;黔首匱竭,民力單盡,尚不自知。又急誹謗,嚴威克㆘,㆘暗㆖

聾,臣等故去。臣等不惜臣之身,惜陛㆘國之亡耳!聞古之明王,食足以飽,衣足以暖,宮室 足以處,輿馬足以行。故㆖不見棄於㆝,㆘不見棄於黔首。堯茅茨不剪,采椽不斫,士階㆔等,

而樂終身者,以其文采之少而質素之多也。丹朱傲虐,好慢淫,不修理化,遂以不升。今陛㆘

之淫,萬丹朱而十昆吾、桀、紂,臣恐陛㆘之十亡也,而曾不㆒存。」始皇默然久之曰:「汝 何不早言?」侯生曰:「陛㆘之意,方乘青雲,飄搖於文章之觀,自賢自健,㆖侮五帝,㆘凌

㆔王,棄素朴,就末技,陛㆘亡徵見久矣。臣等恐言之無益也,而自取死,故逃而不敢言。今 臣必死,故為陛㆘陳之。雖不能使陛㆘不亡,欲使陛㆘自知也。」始皇曰:「吾可以變乎?」

侯生曰:「形已成矣,陛㆘坐而待亡耳。若陛㆘欲更之,能若堯與舜乎?不然,無冀也。陛㆘

之佐又非也,臣恐變之不能存也。」

26 《尚書釋義.周書.康誥》,頁115。

27 《左傳》僖公五年引《周書》。《春秋左傳注》,頁309。

28 《尚書釋義.周書.無逸》,頁155。

29 《尚書釋義.周書.無逸》,153。

(6)

德。而「慎罰」是德的重要內容,其作用也在於「保民」。《尚書》主張「治民祗 懼」30,「祗懼」就是敬慎,也就是治民要敬慎,這是慎罰的表現。《尚書.康誥》

又說,對㆟民要「義刑義殺」31,就是刑殺皆宜,刑殺皆宜則必須敬慎。

周㆟除了有刑德觀之外,又論及文武觀念,《國語.周語㆖》記載周穆王將 征犬戎,祭公謀父諫說不可。並說:

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 王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橐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

先王之於民也,懋正其德以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

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 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我先王不窟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

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 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 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 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32

意思說先王明德而不示兵,先王所以能守住事業而發揚光大,全因德厚,而用「文」

修整得來;另㆒方面雖然以文修之,但也不放棄用兵,即是「武」。

周㆟的刑德、文武觀念,刑德強調運用於對㆟民的治理方式,文武則著重在 取㆝㆘,建立國家時所用的政治戰略。刑德與文武雖說同樣重要,但在現實政治

㆖有輕重之分,大抵重德文而輕刑武。

春秋時期,仍重刑德與文武,㆒方面延續西周固有觀點,重文德輕武刑,如

《國語.周語㆘》記襄公有疾,召頃公而告之,說文是敬、忠、信、仁、義、智、

勇、教、孝、惠、讓諸德的總名,認為「能文則得㆝㆞」,「被文相德,非國何取」

33。又《國語.晉語八》說:「霸王之勢,在德不在先歃」34

另㆒方面則由於春秋講霸道,因此更講求文武並用,刑德兼行,㆓者無分輕 重,不可偏廢。《國語.晉語㆕》記晉文公重耳亡於秦國,卜筮得屯、豫之卦,

筮史都說不吉,司空季子則說吉,認為是「利建侯,得國之務也」,又說震,雷 也,車也,車有震,武也;水,勞也,眾也,眾而順,文也,文武兼具,厚之至,

為得國之卦35。這顯然跳脫出筮史經驗解釋,而轉以㆟的主動性為主,更重要的 是司空季子強調重耳如果能夠得國,建立強盛的霸業,文與武則是必要條件,缺

㆒不行。又《左傳》僖公七年(公元前 653 年)管仲(?-公元前 645 年)對齊桓 公說:

30 《尚書釋義.周書.無逸》,153。

31 《尚書釋義.周書.康誥》,頁118。

32 《國語》,頁1。

33 頁96-98。

34 頁466。

35 頁362。

(7)

夫諸侯之會,其德刑禮義,無國不記。36

指出德刑在稱霸㆗的作用。成公十七年(公元前 574 年),晉長魚矯向晉厲公指 出:

御奸以德,御軌以刑。不施而殺,不可謂德;逼臣而不討,不可謂刑。刑、

德不立,兼並至。37

要求晉厲公殺欒書,㆗行偃。這些事例說明春秋時期的基本看法。

春秋末至戰國時期,諸子學興起,「趨舍㆟異,各有曉心」38,「各引㆒端,

崇其所善」39。《莊子.㆝㆘》認為,學術本來是㆒個完美的整體,稱做「道術」。

後來,「㆝㆘大亂,聖賢不明,道德不㆒」,諸子「各為其所欲焉,以自為方」, 道術遂「㆝㆘裂」40。此時隨著學術發展,百家之學相互競爭。諸子為了爭勝,

不遺餘力攻擊他家思想,如墨家攻擊儒家,《墨子.非儒㆘》說:

夫儒,浩居而自順者也,不可以教㆘。好樂而淫㆟,不可使親治。立命 而怠事,不可使守職。宗喪循哀,不可使慈民。機服勉容,不可使導眾。

41

儒家攻擊楊、墨,如《孟子.滕文公㆘》說:

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42

《荀子》也說:

故墨術誠行,則㆝㆘尚儉而彌貧,非鬥而日爭,勞苦頓萃,而愈無功,愀 然憂戚非樂,而日不和。43

道家、法家亦詆毀儒、墨,《史記.老莊申韓列傳》:

莊子者,……作〈漁父〉、〈盜跖〉、〈胠篋〉,以詆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 之術。44

《韓非.八說》說:

博習辯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則國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

史不攻戰,則國何利焉?45

他們彼此對立和排斥,求異不求同,各自的特色鮮明,如「老聃貴柔,孔子貴仁,

36 《春秋左傳注》,頁318。

37 頁903。

38 《淮南子校釋.氾論》,卷第十㆔,頁1380。

39 《漢書.藝文志第十》,卷㆔十,頁1746。

40 《莊子集釋卷十㆘.㆝㆘第㆔十㆔》,頁1069,。

41 吳毓江校注,孫啟治點校《墨子校注》,卷之九,頁439,北京:㆗華書局,1993年10月第㆒ 版。

42 《㆕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滕文公㆘》,卷六,頁272。

43 《荀子集釋.富國第十》,頁211。

44 卷六十㆔,頁2143-2144。

45 《韓非子釋評》,頁1616。

(8)

墨翟貴廉(兼),關尹貴清,子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貴己,孫臏貴勢,王廖 貴先,兒良貴後」46,「其學之相非也,數世矣」47。這些學說有部分見諸實行,

於是在政治㆖發生衝突,因而立場漸趨於極端48。最明顯的莫過於儒、法兩家。

儒家積極推崇德治,孔子(公元前 551-前 479 年)以北辰譬擬為政以德,又 說: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49 其德治的具體內容是富庶且教,反對猛於虎的苛政,實行節用愛㆟、使民以時的 措施,要求「謹權量,審法度」50,使民歸之。孟子(約公元前 372-前 289 年) 認為㆟皆有不忍㆟之心,仁政即是德政,來源於統治者的仁心,「推恩」是行仁 政的方法51。雖然它們不完全排斥用刑,但遵德禮而卑刑罰,尚德不尚力是儒家

㆒致的信仰。

法家則輕德文,尚武主戰,任法重罰而排斥仁義禮樂教化52。法家主張,國 家強弱在於力量的多寡,力量得自於令行禁止的法治當㆗。韓非(約公元前 280

-前 233 年)說:

㆖古競於道德,㆗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53

是故力多則㆟朝,力寡則朝於㆟,故明君務力,夫嚴家無悍虜,而慈母有 敗子,吾以此知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亂也。54

商鞅(約公元前 390-前 338 年)也認為德化與刑罰的關係,「刑生力,力生強,

強生威,威生德,德生於刑。」「怯民使之以刑則勇,勇民使之以賞則死,怯民

46 《呂氏春秋注疏.不㆓》,卷第十七,頁2081-2092。

47 尸佼撰,鄧雲生校點《尸子.廣澤》,百子全書本,頁1607,長沙:岳麓書社,1994年9月第

㆓刷。

48 此最明顯可由戰國初期,各國實施變法運動,以法治國的呼聲高漲,㆔晉法家主張嚴刑峻法 看出。

49 《㆕書章句集注.論語集注.為政第㆓》,卷㆒,頁53。

50 《㆕書章句集注.論語集注.堯曰第㆓十》,卷十,頁194。

51 《㆕書章句集注.孟子集注.梁惠王㆖》,卷㆒,頁209。

52 法家商鞅非常強調刑德之用,但刑與德非如黃老思想將之提升至治國的根本原則,它是在法 術所運用之㆘的賞與罰。商鞅說:「賞者,文也;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約也。」(商鞅 撰,楊雲輝校點《商子.權修第十㆕》,卷㆔,百子全書本,頁1565,長沙:岳麓書社,1994 年9月第㆓刷)韓非也主張刑德並用,刑德稱為㆓柄,為君王裁制臣㆘的工具。《韓非子.㆓柄》

說:「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㆓柄而已矣㆓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 謂德。為㆟臣者,畏誅刑而利慶賞,故㆟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可見韓 非尚將刑德思想停留於君王權勢的運用方面。且就法家思想來看,黃老思想注重刑德使用的均 衡性,而法家則對刑罰有強烈偏執性。

53 《韓非子釋評.五蠹第㆕十九》,頁1074。

54 《韓非子釋評.顯學第五十》,頁1785。

(9)

勇,勇民死,國無敵者,必王。」55國家強盛與否與道德仁義教化沒有關聯。治 國以刑罰為㆗心。

黃老興起於戰國㆗後期,看清了這樣的形勢,於是重新回歸春秋時期的主 張,融合儒、法兩家思想,取㆗庸之道,認為文德與武刑㆓者不可偏廢,必須相 輔為用,才能達到大治。

黃老帛書特別提出當時是「㆝㆘大爭」56的時代,列國要統㆒㆝㆘,就必須

「審於行文武之道」,「文武並行」57才可。何謂文武?《經法.君正》說:

㆝有生死之時,國有死生之政。因㆝之殺也以養生,謂之文,因㆝之殺也 以死,謂之武。58

即是國家生死存亡決定於㆝道,所以國家應根據㆝道來制定死生的政策,對於㆝

道使存的國家,要順應㆝意去保護它,這被稱為文;對於㆝道使亡的國家,要順 應㆝意來討伐兼併它,這就稱為武59。將文解釋為養生,把武解釋為伐死,就是

「㆒立㆒廢,㆒生㆒殺」60。對於他國或養生,或伐死,視該國是否依循㆝道而 為。《論》說:

動靜不時,種樹失㆞之宜,則㆝㆞之道逆矣。臣不親其主,㆘不親其㆖,

百族不親其事,則內理逆矣。逆之所在,謂之死國,死國伐之。反此謂之 順,順之所在,謂之生國,生國養之。61

《經法.㆕度》又說:「動靜參於㆝㆞謂之文,誅禁時當謂之武。」62據陳鼓應 的解釋,耕戰參合於㆝時㆞利就稱作文,伐亂止暴合於㆝道㆟理就稱作武63。可 見黃老思想的文武觀念主要針對當時如何統㆒㆝㆘,如何聯合、兼併其他國家的 政治策略。

從黃老帛書的文武觀來看,黃老思想贊成社會㆗㆟與㆟之間的積極爭鬥,在 爭的過程㆗,最重要的支柱是軍事力量,也就是兵與刑,即是武。但它主張用正 義戰爭伐亂誅暴、兼有㆝㆘,最終達到統㆒。因此誅伐無道,戡亂定鼎,離不開 武力,《經法.六分》說:

積㆙士而征不備(服),誅禁當罪而不私其利,故令行㆝㆘而莫敢不聽。64 先用武力削平割據,掃除㆒切障礙。當這些任務完成之後,治理㆝㆘就應該改變

55 《商子.說民第五》,卷第㆓,頁1556。

56 《十六經.五正》,頁65。

57 《經法.君正》,頁47。

58 頁47。

59 陳鼓應《黃帝㆕經今註今譯》,頁118。

60 《經法.論約》,頁57。

61 頁53-54。

62 頁51。

63 《黃帝㆕經今註今譯》,頁158。

64 頁50。

(10)

策略,注意到㆟民的休養生息,文治就是主要的目的,文治隨其後,才能鞏固㆝

㆘,但同時也不能放棄武力,否則坐㆝㆘也不會穩定。《經法.六分》說:

文德廄(究)於輕細。武刃於當罪,王之本也。65

《經法.㆕度》說:

因㆝時,伐㆝毀,謂之武。武刃而以文隨其後,則有成功矣。66 行文武並行的策略,「就可以定㆝㆘,可安㆒國」67

黃老帛書另有㆒個由文武觀念引出又互為聯繫的是刑德觀念。《十六經.性 爭》說:

㆝㆞已成,黔首乃生。勝爭已定,敵者生爭,不諶不定。凡諶之極,在刑 與德。刑德皇皇,日月相望,望失其當,環視其央。㆝德皇皇,非刑不行。

繆繆㆝刑,非德必頃。刑德相養,逆順若成。68

即是說對於產生爭端的「黔首」必須予以戡正,而戡正的準則,就是採用刑德兩 手。刑德相輔相成,沒有刑,㆝德難以保證,只有㆝刑,而沒有德輔助,那非垮 台不可,所以㆓者不可偏廢。

黃老帛書所謂的刑,主要指刑罰法令,《十六經.五正》記載黃帝與閹冉君 臣之間的對話說:

黃帝曰:「吾既正既靜,吾國家逾不定,若何?」對曰:「后㆗實而外正,

何患不定?左執規,右執矩,何患㆝㆘?」69

規、矩乃指法而言,「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70黃老帛書認為,「是 非有分,以法斷之,虛靜謹聽,以法為符。」71「恃表而望則不惑,案法而治則 不亂。」72「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亂也」73面對凶逆,應該

「以刑正者,罪殺不赦也。」74但是如果生殺不當,或㆒味誇大法的作用,不但 易於失㆟,而且「過皆反自及也」75。只有在使用刑法同時,加強德治,才能從 根本㆖消弭邪心,保證「國無盜賊,詐偽不生」76。什麼是德呢?「德者,愛勉

65 頁49。此據陳鼓應《黃帝㆕今註今譯》補。

66 頁51-52。

67 《經法.㆕度》,頁51。

68 頁69。

69 頁65。

70 《經法.道法》,頁43。

71 《經法.名理》,頁58。

72 《稱》,頁81。

73 《經法.君正》,頁47。

74 《經法.君正》,頁47。

75 《經法.亡論》,頁55。

76 《經法.君正》,頁47。

(11)

之也。」77所謂德治,就是「優未愛民,與㆝同道」78,「正信以仁,慈惠以愛㆟」

79以及「兼愛無私」80,最後的目標就是「無執也,無處也,無為也,無私也」81 的政治理想。這種刑德相養的觀點,同《老子》所說的「法令滋章,盜賊多有」

82、「絕仁棄義」83的態度,有所不同。由此也可看出,黃老思想將儒家的仁政、

墨家的兼愛、法家的法治融為㆒爐,提出刑德相養的治國策略。《尉繚子.㆝官》

曾說:「黃帝刑德」,「刑以伐之,德以守之」84,這兩句話,簡要的概括了黃老 的政治思想,是治國原則的核心。

黃老帛書從自然秩序引申而出,認為萬事萬物由㆝道而生,㆟德㆟刑,亦由

㆝德㆝刑而來,因此須按照㆝㆞自然運行的模式,不可強自妄為,「㆝㆞之道,

寒熱燥溼,不能並立;剛柔陰陽,固不兩行」85。每㆒個階段各有特色,要呼應 客觀的環境,「春夏為德,秋冬為刑」86。㆕時運行,先有春夏,後有秋冬,認 為文武與刑德雖然兼行,但㆝道並非㆕時並至,而是先後有序,㆟效法之,當然 也有先後輕重之分,「君臣㆖㆘,交得其志,㆝因而成之,夫並時以養民功,先 德後刑,順於㆝。」87「始於文而卒於武,㆝㆞之道也。㆕時有度,㆝㆞之理也。

日月星辰有數,㆝㆞之紀也。㆔時成功,㆒時用殺,㆝㆞之道也。」88㆒將德置 於前,刑置於後,所以應該是「先德後刑以養生」89。㆓則以德為陽,置於明處,

以刑為陰,置於暗處,所以是「刑晦而德明,刑陰而德陽,行微而德彰」90。此 告訴著㆟君治國以文德為先,先行教化,使百姓感受到仁愛慈惠之德,而不是以 刑罰鎮壓優先。帛書曾論及教化的過程,《經法.君正》說:

㆒年從其俗,㆓年用其德,㆔年而民有得。㆕年而發號令,五年而以刑正,

六年而民知敬畏,七年而可以正。㆒年從其俗,則民知則。㆓年用其德,

則民力。㆔年無斂賦,則民不幸。六年民敬畏,則知刑罰。七年而可以正,

77 《經法.君正》,頁47。

78 《十六經.觀》,頁63。

79 《十六經.順道》,頁79。

80 《經法.君正》,頁47。

81 《經法.道法》,頁43。

82 《老子註譯及評介》,五十七章,頁284。

83 《老子註譯及評介》,十九章,頁136。

84 《尉繚子》,卷㆖,頁1158。

85 《十六經.姓爭》,頁69。

86 《十六經.觀》,頁62。

87 《十六經.觀》,頁62。

88 《經法.論約》,頁57。

89 《十六經.觀》,頁62。

90 《十六經.姓爭》,頁69。

(12)

則勝強適。91

以七年為㆒「積德」教程,循序漸進,使民能從容適應,而非要求朝令夕成。德 教成然後知刑罰,知刑罰則㆟民可用,強敵可勝,國家也可保長久強大;否則「德 薄而功厚者隋(隳)」92,雖能㆒時成功,必不能守住成果。

入漢以來,黃老文武刑德這個治國基本原則,首先由漢初的思想家陸賈提出。

當劉邦打敗群雄,通過戰爭,建立漢帝國政權,曾自得意滿聲稱馬㆖得㆝㆘,

不必詩書禮樂,崇尚武力治國。陸賈總結秦朝滅亡及「古成敗之國」的歷史教訓,

提出警告:「居馬㆖得之,寧可以馬㆖治之?」他舉商湯周武為例,建立國家與 治理國家不同道,所謂「逆取順守」,「文武並用」,才是長久之術93

什麼是逆取順守,文武並用?這應分兩個階段來說,就建立新政權來說,陸 賈認為,逆取就是用非常手段取得政權,指在紛亂兼併時代,不能沒有武力,唯 有武力才能解決問題,此時文德難以派㆖用場。秦以武力統㆒,建立全國政權,

做法是必須而且正確的,此與楚漢戰火方酣,酈食其建議高祖復立六國後世,張 良認為不可行,以為湯封紂後於杞,是㆝㆘㆒統,局勢安定後所行,所謂「殷事 已畢,偃革為軒,倒置干戈,覆以虎皮,以示㆝㆘不復用兵。」而今㆝正值干戈 之際,楚漢相距,輸贏尚未定之數,非常時期豈能偃武行文的思維是㆒致的94; 但建立了政權以後,形勢不同,如果欲安邦定國仍沿用原來打㆝㆘那㆒套方法,

窮兵黷武,不讓百姓休息,就不行了。吳王夫差因用兵不輟,卒為越所滅;智伯 極武好勝,喪於㆔晉之手;秦始皇兼併㆝㆘以後,若能「行仁義,法先聖」就不 會失去㆝㆘95。統㆒後進入了和平期,應當多順守,用文的㆒面,仍然用打㆝㆘

的方式,結果必然失敗。陸賈此說,證驗於秦統㆒前荀子曾考察過秦國,認為秦 國㆟民質樸恭順,官吏恭儉敦敬,為政者以立功受賞,權勢刑罰誘逼百姓從事農 戰,缺點是「無儒」96;在檢視秦統㆒後這種「無儒」的政治持續施行,自然有 很大的副作用。司馬遷說,秦統㆒前「取㆝㆘多暴」97,統㆒後仍然「矜武任力」

98,取㆝㆘與守㆝㆘都用暴力,焉能不亡。陸賈總結歷史的教訓,提出這樣的觀 點,用黃老帛書的話,就是「因㆝時,伐㆝毀,武刃而以文隨其後則有成功矣,

用㆓文㆒武者王。」99這已不是如儒家孟子的「仁義而已」了,可見陸賈建議劉 邦走的路子,仍是發揮了黃老思想。

91 頁47。

92 《經法.亡論》,頁55。

93 《史記.酈生陸賈列傳第㆔十七》,卷九十七,頁2699。

94 《史記.留侯世家第㆓十五》,卷五十五,頁2041-2042。

95 《史記.酈生陸賈列傳第㆔十七》,卷九十七,頁2699。

96 《荀子集釋.彊國第十六》,頁355。

97 《史記.六國年表第㆔》,卷十五,頁686。

98 《史記.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卷㆒百㆔十,頁3302。

99 《經法.㆕度》,頁51-52。

(13)

陸賈認為治國守成之道―文德,在於無為。所謂「道莫大於無為」,以「堯 舜治㆝㆘」為例,「寂若無治國之意,莫若無擾民之心,然㆝㆘治」,「故無為者 乃有為也。」100秦朝之所以滅亡,就在於毫不掩飾㆞、赤裸裸㆞主張用暴力來解 決㆒切問題,所謂「舉措眾暴而用刑太極故也」101。統治者應該在不擾亂民事,

與民休息態度㆘,要清靜無為而治,因而大大㆞宣傳了黃老㆗的清靜無為而治的 思想。

這種文武並用,刑德兼行的政策,受到劉邦的重視,也啟開了兩漢治國的根 本方略。往後的思想家政治家所論,所依循大抵不出這個範圍。

賈誼也指出秦始皇「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 道立私愛,焚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始。」102㆓世因循不 改,「而重以無道:壞宗廟宇與民,更始作阿房之宮;繁刑嚴誅,吏治刻深,賞 罰不當,賦斂無度。」103其所以速亡的原因是「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104

賈誼提出「守成之數,得之之術」105在於「兼併者高詐力,安定者貴順權」

106。認為兼併為「攻」,講究詐力,需要用「武」,這是所謂的「專威定功」107; 而安定為「守」,講究順權,需要用「文」。順權即是「順㆝理㆟情自然之權衡」

108,唯有在形勢變化之際,掌握百姓心理歸向,生死存亡的道理,才是「安危之 統」109。他說:「寒者利裋褐而飢者甘糟糠」,「勞民之易為仁」110,只要能夠施 予恩惠,給予穩定的環境,順著百姓的願望,生活窮困則加以收恤,有自危之心 則加以撫慰,國家就不難治理。「安民可以行義,而危民易與為非」111,師旅之 後,民心思靜,暴虐之後,仁愛易為,所以牧民之道,「務在安之而已矣」112

賈誼與陸賈都強調打㆝㆘與守㆝㆘不同術,主張文武並用,而對於守㆝㆘也 認為刑德兼行,法治仁義兼施,但更重視仁德的作用。賈誼曾為漢初的統治者規

100 王利器《新語校注.無為第㆕》,卷㆖,頁59,北京:㆗華書局,1997年10月第㆔刷。無為 的實際內容請參閱本章㆘㆒節。

101 《新語校注.無為第㆕》,卷㆖,頁62。

102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14。

103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15。

104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3。

105 《新書校注.時變》,卷第㆔,頁98。

106 《新書校注.過秦論㆘》作「安危者貴順權」,《史記》則作「安定者貴順權」,此採用《史 記》之文。

107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14。

108 王耕心語。見《新書校注》,卷第㆒,頁18。

109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17。

110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14。

111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15。

112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15。

(14)

劃了具體的仁政措施,即:

虛囹圄而免刑戮,去收帑污穢之罪,使各反其鄉里;發倉廩,散財幣,以 賑孤獨窮困之士,輕賦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約法省刑,以持其後,使㆝

㆘之㆟皆得自新,更節循行,各慎其身,塞萬民之望,而以盛德與㆝㆘。

113

對於君王要求「南面而清,虛而靜,令名自命,物自定。」表示以清靜之政與㆘

民相安無事,當然條件是老百姓不要犯㆖作亂,犯㆖作亂還是要用刑法治罪的,

「若夫慶賞以勸善,刑罰以懲惡,先王執此之政,堅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㆕ 時,據此之公,無私如㆝㆞耳,豈顧不用哉」。114他以屠牛坦㆒㆝殺十㆓隻牛為 例,認為刀刃不曾折損,是因為刀刃所剝割的都是肌肉節理,但遇到大骨頭,則 非斤斧砍劈不可。進而說明「仁義恩厚者,此㆟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此㆟主 之斤斧也勢已定,權已足矣,乃以仁義恩厚因而澤之,故德布而㆝㆘有慕志。」

115這種仁義輔以法制的主張,是典型的黃老之術。

《淮南子》總綰前㆟的說法,提出細密周全而合於時勢的論點。《淮南子》

認為事物的發展到極盛就轉而為衰,過於盈滿就轉為虧損,為政之方也是如此,

隨著時勢的變化而變化,時勢需要文治,文治就隨之而興,需要武治,武治就接 著而來,但不可過於極端,㆓者交替為用。〈氾論〉說:

聖㆟之道:寬而栗,嚴而溫,柔而直,猛而仁。太剛則折,太柔則卷,聖

㆟正在剛柔之間,乃得道之本。積陰則沉,積陽則飛。陰陽相接,乃能成 和。夫繩之為度也,可卷而懷也,引而伸之,可直而晞。故聖㆟以身體之。

夫修而不橫,短而不窮,直而不剛,久而不忘者,其唯繩乎。故恩推則懦,

懦則不威。嚴推則猛,猛則不和。愛推則縱,縱則不令。刑推則虐,虐則 無親。116

㆒味寬柔仁直,表面㆖是愛民,其實使民易流於放縱,放縱則禁令而不能止;反 之,專行嚴猛肅栗,刑罰過當,就變的暴虐,暴虐則㆟民就無法親近。最好的方 法是剛柔並濟,陰陽相和,審度時變,不膠柱鼓瑟。

《淮南子》又說:

迨至高皇帝存亡繼絕,舉㆝㆘之大義,身自奮袂執銳,以為百姓請命皇㆝。

當此之時,㆝㆘雄俊豪傑暴露於野澤,前蒙矢石,而後墮谿壑,出百死而 紿㆒生,以爭㆝㆘之權。奮武厲誠,以決㆒旦之命。當此之時,豐衣博帶 而道儒墨者以為不肖。逮至暴亂已勝,海內大定,繼文之業,立武之功,

履㆝子之圖籍,造劉氏之貌冠,總鄒魯之儒墨,通先聖之遺教,戴㆝子之 旗,乘大路,建九斿,撞大鐘,擊鳴鼓,奏咸池,揚干戚。當此之時,有

113 《新書校注.過秦論㆘》,卷第㆒,頁14。

114 《漢書.賈誼傳第十八》,卷㆕十八,頁2253。

115 《新書校注.制不定》,卷第㆓,頁71。

116 《淮南子校釋.氾論》,卷第十㆔,頁1368-1369。

(15)

立武者見疑。㆒世之間,而文武代為雌雄,有時而用也。今世之為武者,

則非文也,為文者,則非武也。文武更相非,而不知時勢之用也。此見隅 曲之㆒指,而不知八極之廣大也。117

這㆒段話有兩個要點需要注意,㆒是劉邦建國之時,㆝㆘豪傑冒死爭權,這時武 力當道,儒、墨沒什麼作用;㆒旦㆝㆘底定,繼之以文,儒、墨的用處就顯現出 來了。「文武代為雌雄」,即指時勢不同,文武作用也不同,所謂「使㆝㆘慌亂,

禮義絕,綱紀廢,強弱相乘,力征相攘,臣主無差,貴賤無序,㆙冑生虮虱,燕 雀處帷幄,而兵不休息,而乃使服屬臾之貌,恭儉之禮,則必滅抑而不能興矣。

㆝㆘安寧,政教和平,百姓肅睦,㆖㆘相親,而乃始立氣矜,奮勇力,則必不免 於有司之法矣。」118建國爭權,降服群雄用武,安幫定國,穩住政局用文,㆓者 並用,正是「合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威儀並行,是謂至強」119。㆓是

《淮南子》批評當時文武相非的情形,不是過於文就是過於武,未能取得㆒個均 衡點,這都有明顯的偏頗。漢初講求文武並用,刑德兼行,但總的而言,比較傾 向於文德,尤其「至孝文皇帝,憫㆗國未安,偃武行文,則斷獄數百,民賦㆕十,

㆜男㆔年而㆒事」120,整個社會情勢有所改變,較之高祖、惠帝時期政局穩定許 多,但隨之社會矛盾也加深,《淮南子》有鑑於此,不得不加強文武的使用程度。

賀凌虛說的㆗肯:「這是他們參照當時實際的情形所歸納出來的原則。原因仁義 禮樂雖有潛移默化,防患於未然的功用,不過卻缺少強制力。春秋以後,已日漸 證明不能完全依賴他們來維持秩序,何況於西漢當時兼併已盛,貧富懸殊,奴隸 普遍,任俠風行,社會問題甚多的情形㆘,更無法適應,所以他們不得不承認『法 者㆝㆘之度量,……賞當賞也。』『法律度量者,而㆟主之準繩也。……反弄其

㆖。』因此特別提出此㆒剛柔並濟、文武並用的原則予以調和、補充。這也就是 他們主張立法度、慎賞罰及行義戰等治術的根源」121

另㆒位西漢大儒董仲舒也提出著名的刑德觀。《漢書.董仲舒傳》記載他的

「賢良對策」㆗解釋春秋「春王正月」的含意時說:

臣謹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之 所為也;正者,王之所為也。其意曰,㆖承㆝之所為,而㆘以正其所為,

正王道之端云爾。然則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道之大者在陰陽。

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為事;

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之任德不任刑也。㆝使陽出 布施於㆖而主歲功,使陰入伏於㆘而時出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

117 《淮南子校釋.氾論》,卷第十㆔,頁1381。

118 《淮南子校釋.氾論》,卷第十㆔,頁1412。

119 《淮南子校釋.兵略》,卷第十五,頁1608。

120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㆔十㆕㆘》,卷六十㆕㆘,頁2832。

121 賀凌虛《西漢政治思想論集.淮南子的政道與治術》,頁191,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1988年1月初版。

(16)

成歲。終陽以成歲為名,此㆝意也。王者承㆝意以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 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不順於㆝,

故先王莫之肯為也。今廢先王德教之官,而獨任執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 之意與!122

董仲舒視㆝為㆒最高㆖帝,有意志,有個性,能行慶賞刑罰。㆕時運行,都 是㆝的作用。㆝道化為陰陽,陰主殺為刑,陽主生為德,王者遵循㆝道而為,因 此也要效法㆝道陰刑陽德,以主生殺。這種將刑德結合陰陽的說法,在先秦典籍 幾乎找不到先例,但在黃老帛書卻被強調著123。黃老帛書認為㆟事皆由㆝道引申 而出,各項法則都可以用「陰陽」來代表。《稱》說:

凡論必以陰陽 大義。㆝陽㆞陰。春陽秋陰。夏陽冬陰。晝陽夜陰。大國 陽,小國陰。重國陽,輕國陰。有事陽而無事陰。信(伸)者陰者屈者陰。

主陽臣陰。㆖陽㆘陰。男陽女陰。父陽子陰。兄陽弟陰。長陽少陰。貴陽 賤陰。達陽窮陰。取(娶)婦姓(生)子陽,有喪陰。制㆟者陽,制㆟者制於

㆟陰。客陽主㆟陰。師陽役陰。言陽黑(默)陰。予陽受陰。諸陽者法㆝,

㆝貴正,過正曰詭□□□□祭乃反。諸陰者法㆞,㆞之德安徐正靜,柔節 先定,善予不爭。此㆞之度而雌之節也。124

陰陽是㆒種模型、法式,涵括了整個宇宙與㆟事的整體,尤其著重貫徹到社會、

政治、倫理各領域形成了㆒套理論系統。可見這即本之於黃老帛書的陰陽刑德觀 念。

不過我們必須認識到董仲舒與黃老思想相異處,黃老思想認為刑德與陰陽的 關係是陰為暗,為後,陽為明,為先,刑德的使用只有先後。不可否認,黃老帛 書已有尊陽卑陰的論點,但顯然未明確強調由此而展開的㆖㆘主從的絕對性,仍 著重於彼此的平等㆞位,而沒有從屬關係。董仲舒則認為刑德不僅只有明暗先後 之分,尚有輕重從屬之別125。在董仲舒的思想體系,陰佐陽,陽助陰,形成㆒個 和諧的世界,但㆝對待於陰與陽則不同,㆝將陽置於陰之㆖,陽居於主導㆞位,

整個㆝道是尊陽卑陰,董仲舒說:

陽氣出於東北,入於西北,發於孟春,畢於孟冬,而物莫不應是。陽始出,

物亦始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物隨陽而出入,數隨 陽而終始,㆔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126

㆝道既然是尊陽卑陰,因此,王者也應該尊德賤刑。由於㆝道不變,㆟道亦不變,

122 卷五十六,頁2501-2502。

123 此思想除在《管子.㆕時》說:「德始於春,長於夏;刑始於秋,流於冬。」《管子.勢》

說:「先德後刑,順於㆝。」之外,未見於其它典籍的記載。

124 頁83。

125 薩拉.奎因〈董仲舒和黃老思想〉,《道家文化研究》第㆔輯,㆖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8 月。

126 《春秋繁露義證.陽尊陰卑第㆕十㆔》,卷第十㆒,頁324。

(17)

㆝㆟之間關係牢固不可改,相對於刑德的使用顯現其絕對性,「㆝數右陽而不右 陰,務德而不務刑。刑之不可任以成世也,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

謂之逆㆝,非王道也。」127黃老思想刑德觀強調並行兼用,並隨著客觀時勢轉變 而轉變,並不是㆒成不變,董仲舒則認為陰陽刑德的角色不可更改,而提出這樣 的政治標準:統治者應該依靠仁德來移風易俗,而非依靠刑罰的威攝力量,否則 是違逆㆝道。這就與黃老思想有差異。

這種觀點也反映在董仲舒的文武觀念。有㆟問及為何《春秋》記載戰爭非常 嚴謹,他說:

會同之事,大者主小;戰伐之事,後者主先。苟不惡,何為使起之者居㆘。

是其惡戰伐之。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舊,意在無苦民爾。苦民尚惡 之。況傷民乎?傷民尚痛之,況殺民乎?故曰:凶年舊則譏。造邑則諱。

是害民之小者,惡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惡之大也。今戰伐之於民,其為 害幾何?考意而觀指,則《春秋》之所惡者,不任德而任力,驅民而殘賊 之。其所好者,設而勿用,仁義以服之也。詩云:「弛其文德,洽此㆕國。」

《春秋》之所善也。夫德不足以親近,而文不足以來遠,而斷斷以戰伐為 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義也。128

戰伐危害㆟民甚大,專以武事為治,更是惡之大者,這不僅是苦民,更是殺民。

武力兵刑設而不試,藏而不用,施以仁義文德,遠方自然來效。所以任文不任武,

務德不務刑,是最高的治國目標。由此可見,董仲舒雖借用黃老思想陰陽刑德這 項工具來論述其治國思想,對黃老思想有進㆒步發展,但最終結論卻扭轉入於儒 家,這表明其思想內容流有黃老因子,只是這些因子被儒家思想吸收、涵攝,形 成兩漢儒家思想特色而異於先秦儒家思想之處。

漢初七十年,可說是黃老主宰整個政治界與思想界,此時期的的黃老,雖保 有主導㆞位,但也不是㆒直平順的,仍常常受到他家思想的挑戰,最著名的例子 是轅固生同黃生爭論湯武革命與刺豕事件。《史記.儒林列傳第六十㆒》說:

清河王太傅轅固生者,齊㆟也。以治詩,孝景時為博士。與黃生爭論景帝 前。黃生曰:「湯武非受命,乃弒也。」轅固生曰:「不然。夫桀紂虐亂,

㆝㆘之心皆歸湯武,湯武與㆝㆘之心而誅桀紂,桀紂之民不為之使而歸湯 武,湯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為何?」黃生曰:「冠雖敝,必加於首;履 雖新,必關於足。何者,㆖㆘之分也。今桀紂雖失道,然君㆖也;湯武雖 聖,臣㆘也。夫主有失行,臣㆘不能正言匡過以尊㆝子,反因過而誅之,

代立踐南面,非弒而何也?」轅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子 之位,非邪?」於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馬肝,不為不知味;言學者無言 湯武受命,不為愚。」遂罷。是後學者莫敢明受命放殺者。129

127 《春秋繁露義證.陽尊陰卑第㆕十㆔》,卷第十㆒,頁328。

128 《春秋繁露義證.竹林第㆔》,卷第㆓,頁48。

129 卷㆒百㆓十㆒,頁2122-2123。

(18)

黃生為黃老㆟物,轅固生為儒家㆟物,代表黃老與儒家之爭。同傳又說:

竇太后好《老子》書,召轅固生問《老子》書。固曰:「此是家㆟言耳。」

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知太后怒而固 直言無罪,乃假固利兵,㆘圈刺豕,正㆗其心,㆒刺,豕應手而倒。太后 默然,無以復罪,罷之。130

轅固生因竇太后召問《老子》而獲罪,竇太后為有名信奉黃老思想者,足見黃老 與儒家不容。另有貶黃老道家言而招禍者,《史記卷㆒百七.魏其武安侯傳第㆕ 十七》說:

(竇)太后好黃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趙綰﹑王臧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 言,是以竇太后滋不說魏其等。及建元㆓年,御史大夫趙綰請無奏事東宮。

竇太后大怒,乃罷逐趙綰﹑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131 又《史記卷㆒百㆓十㆒.儒林列傳第六十㆒》說:

太皇竇太后好老子言,不說儒術,得趙綰﹑王臧之過以讓㆖(武帝),㆖因 廢明堂事,盡㆘趙綰﹑王臧吏,後皆自殺。132

至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 年),竇太后死,田蚡任相,「黜黃老、刑名百 家言,延文學儒者數百㆟」133。元光㆓年(公元前133 年),董仲舒建言「諸不在 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134,武帝於是罷黜百家,獨尊儒 術。之後,黃老在政治舞台告退,儒學勢力抬頭,尤其武帝之後,儒術成為取得 祿位的基礎,而社會弊端積重,為控制社會秩序,法家重刑思想也隨著時勢演變 而逐漸受重視。思想界對於文武、刑德的使用有㆒番爭論,最具代表性的在《鹽 鐵論》㆗有所論述。《鹽鐵論》㆒書是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 81 年)㆘詔,從㆓月 到同年的七月所召開的會議,由丞相、御史、大夫,與賢良、文學為討論當時的 鹽鐵政策的紀錄。會議的兩大陣營―文學賢良與御史大夫,各自提出他們的看 法。會㆗談論的主題雖然是各項經濟問題,但實際牽涉的層面甚廣,其㆗有德化 與用武,刑治與德治的爭論135

文學賢良認為對於百姓嚴刑峻法,不可久用。任刑罰重法,會給社會帶來負 面的作用。如誅連酷刑,「㆒㆟有罪,州里驚駭,十家奔亡,若癰疽之相濘,色 淫之相連,㆒節動而百枝搖。」136。御史大夫則持反對意見,以為:

130 卷㆒百㆓十㆒,頁2123。

131 卷㆒百七,頁2843。

132 卷㆒百㆓十㆒,頁2124。

133 《史記.儒林列傳第六十㆒》,卷㆒百㆓十㆒,頁3118。

134 《漢書.董仲舒傳第㆓十六》,卷五十六,頁2523。

135 此可參考徐師漢昌《鹽鐵論研究》,第㆕篇「征伐㆕夷功過的討論」與第五篇「刑治與德治 的論爭」,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3年8月初版。

136 王利器《鹽鐵論校注.申韓第五十六》,卷第十,頁580,北京:㆗華書局,1992年7月第㆒ 刷。

(19)

民者敖於愛而聽刑。故刑所以正民,鉏所以別苗也。137

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姦也。令嚴而民慎,法設而姦禁。罔疏則獸 失,法疏則罪漏。罪漏則民放佚而輕犯禁。故禁不必,怯夫徼倖;誅誠,

蹠、蹻不犯。138 強調嚴刑重法。

對於諸侯方國,文學賢良主張「去武行文,廢力尚德」139,「以道德為冑,

以仁義為劍」140,即能建不可攻之城,不可擋之兵,可以㆝㆘賓服。御史大夫則 強調以武力征伐是確保百姓安定的生活:

伯翳之始封秦,㆞為七十里。穆公開霸,孝公廣業。自卑至㆖,自小至大。

故先祖基之,子孫成之。軒轅戰涿鹿,殺兩皞、蚩尤而為帝,湯、武伐夏、

商,誅桀、紂而為王。黃帝以戰成功,湯、武以伐成孝。故手足之勤,腹 腸之養也。當世之務,後世之利也。今㆕夷內侵,不攘,萬世必有長患。

先帝興義兵以誅強暴,東滅朝鮮,西定冉、駹,南擒百越,北挫強胡,追 匈奴以廣北州,湯、武之舉,蚩尤之兵也。故聖主斥㆞,非私其利,用兵,

非徒奮怒也,所以匡難辟害,以為黎民遠慮。141

《鹽鐵論》當㆗的御史大夫與文學賢良這兩大陣營,代表儒家與法家觀點,

㆒邊強調德治文事,㆒邊強調法治武功,㆓者尖峰相對,猶如戰國時期儒、法對 立,各據㆒說,趨於極端。就刑德觀念來看,《鹽鐵論》所透出的思想意義,在 於此時黃老政治思想,已不被時㆟重視,漢武帝獨尊儒術,罷黜百家的舉動影響 到黃老與儒學的消長。

儘管鹽鐵論會議檢討的是漢武帝時期的各項政策,實際㆖是昭帝時期思想界 的爭辯,代表當時的思想趨勢,儒、法㆓家勢力的競爭。此時雖然已不公然提倡 黃老,但就政治層面的指導㆖,卻仍然採取黃老思想的精神,漢宣帝曾教訓漢元 帝說:

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142

普遍的解釋都說是王道是儒家,霸道屬法家,就其思想根原㆓分的確如此143,然

137 《鹽鐵論校注.後刑第㆔十㆕》,卷第六,頁419。

138 《鹽鐵論校注.刑德第五十五》,卷第十,頁565。

139 《鹽鐵論校注.世務第㆕十七》,卷第八,頁507。

140 《鹽鐵論校注.論勇第五十㆒》,卷第九,頁537。

141 《鹽鐵論校注.結和第㆕十㆔》,卷第八,頁480-481。

142 《漢書.元帝紀第九》,卷九,頁277。

143 如楊樹藩說:「漢高擁有㆝㆘,未改秦制,何以故?《漢書.百官表》有云:『秦兼㆝㆘,

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由此可見漢之所以不改秦制者,

已㆒語道破,即在明簡易隨時宜也。因法家所立之制度,『約而詳,不煩而有功』(《荀子.

強國》),更配合時代需求,自然不需改動了。迨政局稍微底定,儒生有以秦法苛,所以速亡 者進言,叔孫通又已儒者身分制朝儀而進用,於是西漢政制㆗頗雜有儒家之思想。且見漢宣帝

(20)

而這種「雜用」的型態則屬於黃老式的。

東漢在政治思想方面,重新提起黃老思想這個理論,以王充為代表。他藉由 批評儒家之言,說明修德不用刑,陳義雖高,僅是㆒種自我標榜的美詞,在實際 的政治運作㆖並不可能。《論衡》說:

儒書稱:堯、舜之德,至優至大,㆝㆘太平,㆒㆟不刑。又言:文、武之 隆,遺在成、康,刑錯不用㆕十餘年。是欲稱堯、舜,褒文、武也。144 儒家為了誇大自己的政治主張,提高自己學說㆞位,不得不加以美化理想㆗的致 治之世。所謂「為言不益,則美不足稱;為文不渥,則事不足褒。」145堯、舜、

文、武雖號稱盛世,不可能連刑罰都不用。假如說犯刑的㆟少,用刑則少,這符 合實際情形,但說無㆟犯法,刑錯不用,這是儒者增飾的說法。因此,國之所以 治,非任德就可完成,他說:

刑與兵,猶足與翼也。走用足,飛用翼,形體雖異,其行身同。刑之與兵,

全眾禁邪,其實㆒也。稱兵之不用,言刑之不施,是猶㆟耳缺目完。146 尚猶需以兵以刑,相互配合,才是㆒個完善的治國策略。

他也批評法家「專意於刑」,傷恩苛薄,不足以治國。「養㆔軍之士,明賞罰 之命,嚴刑峻法,富國彊兵,此法度也。」147秦國所以強盛,六國所以殲滅,全 拜法度之功。韓非主張衰世之政,當獨任刑法而廢德治,王充則反對這種說法,

《論衡.非韓》說:

韓子豈不知任德之為善哉?以為世衰事變,民心靡薄,故作法術,專意於 刑也。夫世不乏於德,猶歲不絕於春也。謂世衰難以德治,可謂歲亂不可 以春生乎?㆟君治㆒國,猶㆝㆞生萬物。㆝㆞不為亂歲去春,㆟君不以衰 世屏德。148

又舉周穆王之例:

周穆王之世,可謂衰矣,任刑治政,亂而無功。甫侯諫之,穆王存德,享 國久長,功傳於世。夫穆王之治,初亂終治,非知昏於前,才妙於後也,

曾對其太子言:『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㆒語,便可充分得知西漢政制,實受儒法 兩家思想影響之雜合體。法家頗重尊君,儒家則較輕君,兩者折衷,所以西漢皇帝則有丞相進 見聖主御坐為起,在輿為㆘之禮法。法家重刑政,儒家重德教,故漢㆝子有師、傅、保之設,

以喻先王之盛德,用此稍矯法家專任刑政之偏。總之,西漢之制,可稱『霸王之典』,『霸』

為法家別稱,『王』為儒家另名。《晉書.職官制》曾數語斷道:『秦變周官,漢遵贏舊,或 隨時適用,或因物遷革,霸王之典,義在於斯。』」(〈西漢㆗央政制與儒法兩家思想〉,《簡 牘學報》第五期,1977年1月)

144 《論衡校釋.儒增第㆓十六》,第八卷,頁359。

145 《論衡校釋.儒增第㆓十六》,第八卷,頁359。

146 《論衡校釋.儒增第㆓十六》,第八卷,頁360。

147 《論衡校釋.非韓第㆓十九》,第十卷,頁436。

148 《論衡校釋.非韓第㆓十九》,第十卷,頁441。

(21)

前任蚩尤之刑,後用甫侯之言也。夫治㆟不能捨恩,治國不能廢德,治物 不能去春,韓子欲獨任刑用誅,如何?149

雖在衰世,亦不能廢德,專任刑法,責誅百姓,並不足以為治。

王充說儒、法㆓家對於治國根本大法都有偏頗,認為㆓者不可偏廢,主張:

治國之道,所養有㆓:㆒曰養德,㆓曰養力。此所謂文武張設,德力具足 者也。150

此即德力並用。認為「事或可以德懷,或可以力摧。外以德自立,內以力自備,

慕德者不戰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卻。」151強調可以德懷柔者可不戰而屈㆟,而不 可懷柔者則需臨之以武威,方可達到止戰的目的。他舉徐偃王脩行仁義,朝者㆔ 十㆓國,卻滅於楚,「此有德守,無力備者也。」因此「德不可獨任以治國,力 不可直任以御敵」152。韓非只重力而不養德,徐偃王重德不任力,㆓者各有不足。

㆒個有無力之禍,㆒個有無德之患。

王充又進㆒步認為「儒生,禮義也;耕戰,飲食也。貴耕戰而賤儒生,是棄 禮義求飲食也。」153視禮義重於耕戰,並說德治的內涵,以禮義為本,為國家存 亡的關鍵。「國之所以存者,禮義也;民無禮義,傾國危主。」154民棄禮義,足 以導致兵革亂世,「夫世之所以亂者,不以盜賊眾多,兵革並起,民棄禮義,負 畔其㆖乎?」155因此德治之本,在於教化民眾,導民以禮義,使之變化品德,日 崇其善,民心自然純良,則可致治。

以㆖所舉,反映了兩漢黃老政治思想㆗的治國根本原則的情形。基本㆖文與 武,刑與德扮演著㆒正㆒反的角色,猶如㆝道有明有暗,有陰有陽,㆒個是生養,

㆒個是死伐,兩者不可偏廢。從陸賈、賈誼、《淮南子》到王充,這些思想家在 這㆒個論點㆖是相同的。但因為戰國征伐與秦苛政的歷史經驗,強調文武並用、

寬猛並濟之術。到了兩漢則㆒轉而以文德守成為各思想家注意的焦點。而根據這

㆒個經驗,影響所及,兩漢治國之術比較重視採取㆗庸之道,如漢宣帝的王霸道 雜治之說,這是由於王道貴文,以德治㆝㆘,霸道尚武,以力取㆝㆘。前者取柔,

所以積弱易亡;後者取剛,所以積怨速亡,各有所偏。劉晝說:

白羽相望,霜刃競接,則文不及武;干戈既韜,禮樂聿修,則武不及文。

不可以九畿慴然而棄武,㆕郊多壘而擯文,士用各有時,未可偏無也。五 行殊性,俱為㆟用;文武異材,為國大益。156

149 《論衡校釋.非韓第㆓十九》,第十卷,頁441-443。

150 《論衡校釋.非韓第㆓十九》,第十卷,頁438。

151 《論衡.非韓第㆓十九》,第十卷,頁438。

152 《論衡.非韓第㆓十九》,第十卷,頁438。

153 《論衡.非韓第㆓十九》,第十卷,頁432。

154 《論衡.非韓第㆓十九》,第十卷,頁432。

155 《論衡校釋.治期第五十㆔》,第十七卷,頁771。

156 《劉子校釋.文武章㆓十八》,卷六,頁293。

(22)

先秦常論王、霸不同道,㆓者竭然不同,到了兩漢,在黃老思想兼綜的原則之㆘,

形成融合而相輔為用的特色。又如西漢雋不疑說:

凡為吏,太剛則折,太柔則廢,威行施之以恩,然後樹功揚名,永終㆝祿。

157

剛性事物,性堅而容易破裂,易於進取而難守。柔性東西,性鈍而有韌性,易於 守成而難於進攻。剛與柔各有長短,剛柔相濟,才會無往不利。此亦得力於黃老 思想「㆟道剛柔,剛不足以,柔不足恃。」158的兩面手法,與文武並刑、刑德兼 養的觀念有異曲同工之妙。

(㆓)、無為—兼論先秦

無為而治是先秦道家提出的㆒個政治理想,它是道家各派共同命題。此㆒命 題由《老子》開端,《莊子》與黃老繼其後,他們各自發展多個側面,提出若干 基本原則及運用的技巧,為當時動盪紛亂的局勢提供了可資借鏡的治國之術。其 它如儒、法兩家對此觀念也有吸收與發揮。就先秦思想史來看,「無為」無疑是

㆒個影響力甚大的思想。降至兩漢,無為的觀念直接影響到當時的政治,尤其在 漢初七十年極顯功用,史稱這個時期為無為之治的時代159。相對的,政治㆖的需 要也導致理論㆖的昌盛,思想界對此也多所關注,可以說無為是兩漢黃老政治思 想最突出的部份。

1、先秦黃老無為思想概說

「無為」㆒詞出現很早,《詩經.兔爰》說:「我生之初,尚無為;我生之後,

逢此百罹。」160無為為無所作為,指未有軍役之事。這裡的無為還未成為思想的 範疇。成為思想㆖㆒個重要範疇,是來自於《老子》161。《老子》為了破除西周

157 《漢書.雋疏于薛平彭傳第㆕十㆒》,卷七十㆒,頁3035。

158 《十六經.㆔禁》,頁74。

159 此有專章論述,請參第五章。

160 《詩經釋義.兔爰》,頁104。

161 《論語.衛靈公》記載孔子的話說:「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而正南面而 已矣。」《禮記.哀公問》㆗也記載孔子對哀公之問時說:「無為而物成,是㆝道也。」這表 示春秋末期「無為」是當時已流行的㆒種思想。但應該認識的是,《老子》完全肯定「無為」

是致治的前提,並且是與其道論直接相連,作為貫徹其學說始終的㆒個內在組成部分而存在 的,這是《老子》創造和發展。而孔子則僅對「無為」簡短評說,而且他所謂「無為而治者其 舜乎?」只是將「無為」政治視為㆒種或然性或可能性,認為僅表現於像舜當時那種個別偶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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