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理論與實際之一:
論潘岳哀辭
「經」與《騷》,是彥和文論樞紐中兩個重要典範。代表「經」在歷經 緯書的誣聖亂經,並與楚文明產生文化融合後,文學發展的面貌,下開中國 文學尚質與尚文兩大文學觀點。而彥和的文學觀正處於這尚文、尚質之間,
提出銜華配實、麗辭雅義、文質彬彬的論點。然而,彥和雖處處維護「五經」
正統地位,其藉以創作《文心雕龍》的語體,卻非質實的經典語言,而近於
「精采絕豔」的騷賦;在談創作者情志的「風骨」時,雖重視文章為情造文 與事義內容,然仍不忘提出「骨采未圓,風辭未練」之說,要創作者除表達 情志之外,應更重視修辭鍛鍊之功夫。「經」與《騷》,尚質與尚文,如同編 織的繩索,在彥和文論中交纏,以賦體為例,當彥和選宋玉「實始淫麗」、
司馬相如「繁類以成豔」為辭賦之英傑,顯然是尚文的《騷》典範之呈現,
而賈誼的「致辨於情理」,明顯是尚質的;班固的「明絢以雅贍」則是兼具 文質之美。尚文與尚質便這樣交互影響彥和選文定篇之工作。
在彥和選文中,對各文本均有簡略之評述,然而這些評語,是彥和閱讀 經驗極精粹部分之呈現,三言兩語的陳述,充滿歧義與模糊,如果能透過文 本的實際閱讀,對這些評語之內涵,定有更進一步的理解。而這文本實際批 評的工作,亦是筆者落實所建構文論體系之最佳途徑。基於這個前提,筆者 嘗試作理論與實際的結合,從尚質的「五經」典範文體中,選了最能體現彥 和「體必資於故實,數必酌於新聲」通變思維,「義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
的潘岳哀體,期望藉由實際分析,複驗「五經」典範之指導意義,與在繼承 傳統文化能量後,潘岳如何開創自己新的面貌。而在尚文的《騷》典範文體 中,筆者從彥和「選文以定篇」的文本中,找出在前代文人強大影響焦慮下,
轉化出個人新面貌的王褒〈洞簫賦〉為代表,期望能從實際析論中,複驗《騷》
典範在文辭氣力變化上,對彥和選文之影響,與王褒如何化阻力為助力,如
何「窮變於聲貌」,成為辭賦之英傑。而在對這兩個文本作實際批評工作中,
主要依循的是彥和文體論批評模式,筆者嘗試從讀者角度,逆推文理、沿波 討源,詮釋文本與彥和所做評語之內涵。在閱讀文本時,筆者除詮釋文本可 讀性內容外,並在文本可寫性部分作現代語境下的書寫,挖掘文本深層之意 涵。依照《文心雕龍》篇章順序,「五經」在前,《騷》在後,雖王褒早於潘 岳,然仍依彥和篇章順序,第七章先論潘岳,第八章再論王褒。
關於潘岳,劉勰在《文心雕龍•哀弔》中以為,潘岳哀體之作「故能義 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金鹿〉、〈澤蘭〉,莫之或繼也」,在彥和的理解中,
潘岳此二篇哀辭不僅是承先啟後,更有「後不見來者」之嘆。然從哀體發展 源流來看,除兩漢在哀體形成初期,較素樸無華之作品外,魏晉以來如曹植、
陸機、孫楚之哀文均甚有文名,劉勰何以獨鐘潘岳?又曹植傳世哀文三篇,
劉勰隻字未提,從劉勰行文「原始以表末、選文以定篇」之文理觀之,曹植 之作似乎並未符合彥和論哀之標準,原因為何?陸機、潘岳並世齊名,彥和 獨標美潘岳,又為何?孫楚「直置以疏通」1,何以未入彥和選文之列?諸 多問題亟待釐清。本文先從確定「哀」文體意義做起,以確立彥和對「哀」
體的寫作要求與規範,並據以為批評之標準。標準既立,再從實際文本的比 較、批評中逐步釐清,潘岳哀文具典範意義之原委,並詮釋「義直而文婉,
體舊而趣新」一詞之內涵。在整個論述過程中,筆者努力還原當時文化語境 對關鍵字詞意義之詮釋,然而仍然無法免於詮釋循環之困境,僅期盼在閱讀 過程中,除挖掘文本可讀性意義外,能從文本出發,開發其可寫性的文本意 義。
第一節「哀」文體意義
1 《文心雕龍•才略》:「孫楚綴思,每直置以疏通」。(詹鍈:《文心雕龍義證》(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 12 月),頁 1815(為減少註文篇幅,下引《文心雕龍》原文均 用此版本,不另加註))
彥和文論,繼承前人之大成。在「哀」體敘述中,受摯虞之影響尤深。
摯虞〈文章流別論〉言:
哀辭者,誄之流也。崔瑗、蘇順、馬融等為之,率以施於童觴夭折,
不以壽終者。建安中,文帝與臨淄侯各失稚子,命徐幹、劉楨等為之 哀辭。哀辭之體,以哀痛為主,緣以嘆息之辭。2
文體知識是後驗的反省的知識,必須通過對文體發展作歷史性之考察,然後 歸納整理而成的,並非一人一時之巧思所能成就的。摯虞對哀辭之探討,先 論其為誄之支流,兼述漢際創作之作家,與建安時徐、劉二人之哀辭3,最 後提示其文體之普遍要求,「以哀痛為主,緣以嘆息之辭」。其論述雖尚粗略,
然哀辭文體理論之雛形已具見。其中對哀之緣起,指向「誄」,顯然該文體 之發展與「誄」關係密切,以下即就「誄」於劉勰前之相關論述再加以說明 之。
《周禮•春官•大祝》:「大祝,…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一曰祠、
二曰命、三曰誥、四曰會、五曰禱、六曰誄。」4此六辭,為交接、命、誥、
會盟、禱賀慶言、積累行德之辭,或可視為六種文章之類型。其中「誄」鄭 注:「誄謂積累生時德行以錫之命主為其辭也。」,其風格之普遍要求是累述 其生平之功德,以讚揚死者。另《詩•鄘風•定之方中》傳曰:
2 摯虞:〈文章流別論〉,《太平御覽》(台北:商務印書館,1983 年,四庫全書本),卷 596,頁 11,13
3 崔瑗有〈和帝誄〉、〈竇貴人誄〉、〈司農卿鮑德誄〉傳世,蘇順有〈歎懷誄〉、〈陳公誄〉、
〈和帝誄〉、〈賈逵誄〉,馬融無誄或哀辭傳世。徐幹有〈哀別賦〉然與劉楨並無誄或哀辭。
(參考嚴可均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篇名目錄及作者索引》(京都:中文出 版社,1972 年 7 月),頁 39-40,49
4 鄭玄注•賈公彥疏•孔穎達等正義:《周禮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1996 年,十三 經注疏本),頁384
建國必卜之,故建邦能命龜,田能施命,作器能銘,使能造命,升高 能賦,師旅能誓,山川能說,喪祀能誄,祭祀能語。君子能此九者,
君子能此九者,可謂有德音,可以為大夫。5
誄是當時文士「可以為大夫」的應備基本能力,然而其確切之內容已多不可 知,確乎可信者遲至《左傳•哀公十六年》,《禮記•檀弓》同載魯哀公誄孔 子之事。二者誄辭略有不同,《左傳》作:「旻天不弔,不憖遺一老,俾屏余 一人以在位,煢煢於在疚。嗚呼哀哉,尼父,無自律。」6,《禮記》作「天 不遺耆老,莫相與位焉。嗚呼哀哉尼父。」7《左傳》之文引《詩•小雅•
十月之交》「不憖遺一老,俾守我王」,頗似春秋升堂賦詩之習,《禮記》則 文較簡省,不似前者敘述之生動與哀婉之切,然二篇與後世之誄文差異性仍 大。
誄為古時貴族臨喪賜諡讀誄時之作,《禮記•郊特牲》:「古者生無爵,
死無諡。」,《周禮•春官》小史:「卿大夫之喪,賜諡讀誄。」8臨喪讀誄定 諡,是古時貴族旌揚功德,以永記不朽的喪葬禮儀之部分。《禮記•曾子問》:
「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唯天子稱天以誄之。諸侯相誄非禮也。」誄 之古義,乃有爵位之貴族,臨喪之時,其上屬賜諡以旌揚功德,作誄文頌讀 之,以定其諡,且接受「賤不誄貴,幼不誄長」之社會禮俗制約。
5 毛亨傳•鄭玄箋•孔穎達等正義:《毛詩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1996 年,十三經 注疏本),頁116
6 杜預注•孔穎達等正義:《春秋左傳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1996 年,十三經注疏 本),頁1041
7 鄭玄注•孔穎達等正義:《禮記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1996 年,十三經注疏本),
頁153(本文所引《禮記》之說,均用此版本,不再加以詳註)
8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台北:藝文印書館,1996 年,十三經注疏本),頁 404
上述之「誄」,無疑的仍是周朝封建社會未瓦解之前,僅隸屬於封建貴 族集團的貴族文體,相應乎建安以來文學之覺醒、平民意識之抬頭,這樣的 文體規範自然會產生質之變化,後出之哀、弔、碑、誄、墓誌、哀策、祭文 等無非其衍裔、變體,在累積相當質量後而形成之新文體。若將摯虞所言「以 哀痛為主,緣以嘆息之辭」,與哀公之誄孔子仍是大致相符的。其間最大之 差異,誄為讀誄定諡,是一種旌揚功德以不朽的官定文書,哀辭則已失去其 官方性質,為普遍存在官方與民間專用於童殤夭折,不以壽終者之文體。
劉勰繼摯虞之後,對「哀」這一文體有更進一步之論述,《文心雕龍•
哀弔》言:
賦憲之謚,短折曰哀。哀者,依也。悲實依心,故曰哀也。以辭遣哀,
蓋下流之悼,故不在黃髮,必施夭昏。
彥和釋哀,聲訓依也,以為從心中發出之悲感情緒為哀。並對該文體之使用 功能作簡要之說明:「下流之悼」、「不在黃髮,必施夭昏」,以為「哀」之適 用對象並非耆耋宿老,而是幼小卑者。繼而彥和更言:
昔三良殉秦,百夫莫贖,事均夭枉,〈黃鳥〉賦哀,抑亦詩人之哀辭 乎!暨漢武封禪,而霍嬗暴亡,帝傷而作詩,亦哀辭之類矣。降及後 漢,汝陽王亡,崔瑗哀辭始變前式。然「履突鬼門」,怪而不辭,「駕 龍乘雲」,仙而不哀;又卒章五言,頗似歌謠,亦彷彿乎漢武也。
「〈黃鳥〉賦哀,抑亦詩人之哀辭乎!」,若以彥和「原始以表末」之行文模 式言之,顯然彥和以《詩•秦風•黃鳥》9為哀辭之首作。這在時間上較摯
9 其詩曰:「交交黃鳥,止于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
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交交黃鳥,止于桑。誰從穆公,
虞首舉漢際之崔瑗、蘇順、馬融,已上推至春秋。然彥和以秦人哀三良之風 謠為哀辭之作,與摯虞論哀辭為古誄之義,顯然是有出入的。雖彥和釋哀,
以《逸周書•謚法解》解釋哀,然出自採詩的風謠,與誄為讀誄定諡之官方 文書顯然是不同的。繼之彥和又言:「暨漢武封禪,而霍嬗暴亡,帝傷而作 詩,亦哀辭之類矣。」這又與誄為太祝六辭之一,並不相同。「卒章五言,
頗似歌謠」之論顯然以為哀辭之作仍以四言為宜,以哀三良之作為正宗。相 較乎摯虞與劉勰之論,摯虞論哀辭之緣起出於《禮》,而彥和論哀辭則出於
《詩》。從二人不同見解中明顯得知,文體知識的建構,視詮釋者前理解條 件之不同而存在差異,也因為這差異,對相同文本會有不同之評價。
繼而彥和在「選文以定篇」提出蘇順、張昇、徐幹等人哀辭之作,其中 兼有毀譽,然文已亡佚未知其詳。當注意者,建安之際曹植傳世有〈金瓠哀 辭〉、〈仲雍哀辭〉、〈行女哀辭〉三篇,彥和略而未言。其中彥和特標美潘岳 之作,以為「觀其慮瞻辭變,情洞悲苦,敘事如傳,結言摹《詩》,促節四 言,顯有緩句:故能義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金鹿〉、〈蘭澤〉莫之或繼 也。」這段文字若與彥和論「哀辭之大體」參看,當更能明白彥和論「哀」
之文體意義。其言:
原乎哀辭大體,情主於傷痛,而辭窮乎愛惜。幼未成德,故譽止於察 惠;弱不勝務,故悼加乎膚色。隱心而結文則事愜,觀文而屬心則體 奢。奢體為辭,則雖麗而不哀;必使情往會悲,文來引泣,乃其貴耳。
綜合這兩段論述,彥和論哀就題材言:「幼未成德,故譽止於察惠;弱不勝 務,故悼加乎膚色」;就體製言:「敘事如傳,結言摹《詩》,促節四言,顯
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
人百其身。交交黃鳥,止于楚。誰從穆公,子車鍼虎。維此鍼虎,百夫之禦。臨其穴,惴 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有緩句」,其語言節奏言,近乎《詩•秦風•黃鳥》之作,敘述策略則當如 傳體,據實書寫,而語言樣式則以《詩》為楷式。就風格而言:要能「義直 而文婉」、「隱心而結文則事愜,觀文而屬心則體奢。奢體為辭,則雖麗而不 哀」,因情而造文,情辭相稱,才能產生「情往會悲,文來引泣」、「情洞悲 苦」之感人效果。而這重視創作者「情主於傷痛」,為情造文以產生「情往 會悲,文來引泣」效果的文本,不正是「風」;而對體裁規範之重視,《詩》
典範語言的模擬,事義之恰當與否等之要求,不正是「骨」。「風骨」典範具 體呈現於彥和評論潘岳哀辭之中。
第二節 哀體「選文以定篇」之審視
關於《文心雕龍》成書時間,主要有二說:一說成書於齊末;一說成於 梁代。10本文討論哀體之文章即以梁朝為下限。在梁以前現存可考之哀文,
或以「哀」為文題者計有:漢、嚴忌〈哀時命〉,漢、司馬相如〈哀秦二世 賦〉,漢、班固〈馬仲都哀辭〉11,魏、曹植〈金瓠哀辭〉、〈仲雍哀辭〉、〈行 女哀辭〉三篇12,晉、孫楚〈和氏外孫道生哀文〉、〈和氏外孫小同哀文〉、〈胡 母夫人哀辭〉三篇,晉、潘岳〈金鹿哀辭〉、〈陽城劉氏妹哀辭〉、〈妹哀辭〉、
〈京陵女公子王氏哀辭〉、〈為任子咸妻作孤女澤蘭哀辭〉、〈哀永逝文〉六篇,
晉、陸機〈無大司馬陸公少女哀辭〉13,梁、簡文帝〈大同哀辭〉14。合計
10 關於其成書年代詳細論述可參考李淼:〈成書年代〉,《文心雕龍學綜覽》(上海:上海 書店出版社,1995 年 6 月),頁 81-85
11 嚴可均輯:《全漢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 11 月),
卷19 頁 3,卷 21 頁 6。《全後漢文》,卷 26 頁 9
12嚴可均輯:《全三國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北京:中華書局 1995 年 11 月),卷19 頁 9
13嚴可均輯:《全晉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 11 月),
卷60 頁 10,卷 93 頁 5-7,卷 99 頁 9
14嚴可均輯:《全梁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 11 月),
卷13 頁 10
共八家作品十七篇,其中又以潘岳六篇居冠、曹植、孫楚次之。下節即以魏 晉之際曹植、陸機、孫楚三家文本與彥和以為「莫或繼之」的〈金鹿〉、〈澤 蘭〉二篇,作實際之比較,除作四家哀文之比較外,更將蕭統選入《文選》
的潘岳〈哀永逝文〉與這二篇哀辭作比較,藉以檢驗潘岳此二作深為彥和讚 許之緣由。
壹、曹植〈金瓠哀辭〉15、〈行女哀辭〉16、〈仲雍哀辭〉17:
〈金瓠哀辭〉、〈行女哀辭〉二篇哀辭,為子建哀其早夭二女之作。前有 短序,以明作哀辭之原委。〈金瓠〉前八句六言,後四句為四言體。〈行女〉
則通篇為六言共十二句。從對象而言,此二篇哀辭對象均未足歲,符合「不 在黃髮,必施夭昏」之文體規範。再從語體與內容觀之,麗辭偶句,極為整 飭,語言藝術之成就極高。「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無諐」,將金瓠早夭之 由,攬罪己身;「感逝者之不追,情忽忽而失度。天蓋高而無階,懷此恨其 誰訴」,將三年之中,連喪二女悲痛之情,化成無語問蒼天的痛。這其中有 身為父母者的無奈、愧疚,有對天地無情的無言抗議。正是劉勰所言:「情
15其辭曰:「予之首女,雖未能言,固已授色知心矣。生十九旬而夭折,乃作此辭曰:『在 襁褓而撫育,向孩笑而未言,不終年而夭折,何見罰於皇天。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無 諐。去父母之懷抱,滅微骸于糞土。天地長久,人生幾時。先後無覺,從爾有期。』」(同 註12,卷 19 頁 9)
16其辭曰:「行女生于季秋,而終于首夏。三年之中,二子頻喪。 伊上靈之降命,何短 修之難裁。或華髮以終年,或懷妊而逢災,感前哀之未闋,復新殃之重來。方朝華而晚敷,
比晨露而先晞。感逝者之不追,情忽忽而失度。天蓋高而無階,懷此恨其誰訴。」(同上 註)
17其辭曰:「曹喈字仲雍,魏太子之中子也。三月生而五月亡。昔后稷之在寒冰,鬥彀之在 楚澤,咸依鳥憑虎,而無風塵之災。今之玄綈文茵,無寒冰之慘。羅幬綺帳,暖于翔禽之 翼;幽房閑宇,密于雲夢之野;慈母良保,仁乎烏菟之情。卒不能延期于期載,離六旬而 夭沒。 彼孤蘭之眇眇,亮成幹而畢榮。哀綿綿之幼子,早背世而潛形。且四孟之未周,
將何願乎一齡。陰雲迴于素蓋,悲風動其扶輪。臨埏闥以歔欷,淚流射而沾巾。」(同上 註)
主於傷痛,而辭窮乎愛惜」那種哀戚不捨之情,故能「情往會悲,文來引泣」, 產生真摯感人的動人力量。這二篇哀辭,以喪女之痛為創作之動力,為情而 生文,言約體愜,並非奢體為文,堆疊麗辭、為文造情之作。唯一與彥和心 中典範不同之處在於「結言摹《詩》,促節四言,鮮有緩句」之上。子建之 作語體近於騷,六言句式,較舒緩氣長,雖不若四言詩之典麗雅正,音節短 促緊湊,然楚語原本即適合於吟詠長歌,哀體何必必以四言為範式。吳訥《文 章辨體》分文體為五十九,其釋誄辭、哀辭言:
又按《文章緣起》載漢武帝〈公孫弘誄〉,然無其辭。唯《文選》錄 曹子建之誄王仲宣,潘安仁之誄楊仲武,蓋皆述其世系行業而寓哀傷 之意。厥後韓退之之於歐陽詹,柳子厚之於呂溫,則或曰誄辭,或曰 哀辭,而名不同。迨宋•南豐、東坡諸老所作,則總謂之哀辭焉。大 抵誄則多述世業,故今效仿魏晉,以四言為主;哀辭則寓傷悼之情,
而有長短句與楚體不同。作者不可不知。18
若從整個哀辭文體發展之歷史視點切入,將哀辭之作侷限於四言語體,並不 符合文學發展之事實,在後世哀辭創作中,長短句與騷體實更普遍。而在哀 辭文體流變中,實呈現出「經」、《騷》典範之間影響之消長。彥和標美四言,
規模《詩》的語言,然後代文人卻向《騷》靠攏,呈現不同於彥和文體規範 之樣貌。文之樞紐中「經」、《騷》二典範,在不同時代各領風騷,其間之正 變關係亦在時代潮流中波動。
另〈仲雍哀辭〉,為哀魏太子次子早夭之作。序較長,多排比麗偶句式,
亦多用典故、巧作比方,與「敘事如傳」之規範相左。正文十句六言,文似 未完,疑其後尚有二句佚文。與前二篇哀辭相比,此作為文造情痕跡較為明 顯,雖詞采雅麗、句句述哀,然終下前二篇哀辭之作一等。
18 吳訥:《文章辨體序說》(台北:長安出版社,1978 年 12 月),頁 53-54
貳、孫楚〈和氏外孫道生哀文〉19、〈和氏外孫小同哀文〉20、〈胡母 夫人哀辭〉21:
孫楚之作,三篇均為四言,分別為廿、十八、廿句。符合「促節四言」
的形式要求。在對象上,道生、小同均早夭稚齡幼童,並無問題。胡母夫人,
文中並未交代其年齡為何,因此尚存疑義。彥和以為「不在黃髮,必施夭昏」。
《左傳•昭公十九年》:「子產曰:『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昏』。」疏引孔安國 云:「短未六十,折未三十,是短折為早死之名,故為夭也。子生三月,父 名之,未名之曰昏,謂未三月而死也。」22,則胡母夫人年若未及六十,亦 符合彥和之文體規範。再從語體內容觀之,三篇哀文,對所書寫之對象的敘 述亦符合彥和「幼未成德,故譽止於察惠;弱不勝務,故悼加乎膚色」之要 求,並未腴辭誇耀功德而僅於顏色之形容,較大之差異處,三篇作品並不以 道哀感人為主要訴求,而述說天地無情,修短隨化的達觀思想,這與彥和「情 往會悲,文來引泣」的語體要求相衝突,並不符合彥和哀體的文體要求,然 而這種達觀豁然,超乎物外、瞭然生死的生命態度,顯然是濡染玄言之思維,
是魏晉之際文人極普遍的生命態度,就讀者而言其所能發揮洗滌喪失親人悲 痛情緒之作用,與「情往會悲,文來引泣」的逐層加深傷痛之情,正是兩種 完全不同的態度。若侷限於四言語體的悲切,而否定超然豁達的文思,那無
19其辭曰:「嗟爾道生,和氏之寶。玉顏豐下,曜于懷抱。暮春而育,孟冬而夭。二十三旬,
奇于五日。方之期頤,百分之一。命之修短,始則有終。誰能長久,與天無窮。籛翁近千,
殤子幼沖。俱反無形,冥昧之中。造化多少,豈獨爾躬。」(同註13,卷 60 頁 10)
20其辭曰:「曄曄舜華,朝生夕落。爾命方之,尤為淺薄。暫有冥質,尋友冥漠。譬彼蜉蝣,
不識晦朔。死尚未知,生亦焉知。爾雖旬月,我未之視。萬物混焉,天地一指。杪末嬰孩,
安足稱誄。大人達觀,同之一揆。」(同上註)
21其辭曰:「滔滔汶川,浩浩雲漢。乃眷洪族,裁育英媛。幼挺芳烈,暉光日新。有美有猗,
有虎有文。華茂春芳,志厲秋霜。邂逅之遇,遘茲良會。豈惟中饋,義形于外。恆憑賢明,
以自休賴。冀享永年,偕老一世,景命伊何,忽然長逝。」(同上註,頁11)
22杜預注•孔穎達等正義:《春秋左傳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1996 年,十三經注疏 本),頁845
異於箝制文學創作的多元內容。
參、潘岳〈金鹿哀辭〉23、〈為任子咸妻作孤女澤蘭哀辭〉24: 二篇哀辭,通篇四言,與「促節四言,顯有緩句」吻合。而彥和在論述 哀體源流時特別舉出「黃鳥哀賦,亦抑詩人之哀辭乎」將哀體之本源接上
《詩•秦風•黃鳥》,特別突出哀體與《詩經》語體之密切關連性,並以為 崔瑗五言哀辭頗似歌謠,乃屬變體之作。彥和心中哀辭的形式是四言,而其 語言是規模《詩經》,以《詩經》語體為典範,亦因此在評述潘岳哀辭時特 別舉出「結言摹《詩》」。以下試比較潘岳〈金鹿〉、〈澤蘭〉二篇哀辭在語言 上與《詩經》之關係。
〈金鹿哀辭〉句子 《詩經》相類似句式
嗟我金鹿,天資特挺 《詩•周南•卷耳》:「嗟我懷人,寘彼周行」。
《詩•豳風•七月》:「嗟我婦子,曰為改歲」。
《詩•小雅•沔水》 :「嗟我兄弟,邦人諸友」。
鬒髮凝膚,蛾眉蠐領 《詩•衛風•碩人》:「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 蠐, 齒如瓠犀,螓首蛾眉。」
既披我幹,又翦我根 《詩•豳風•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既破 我斧, 又缺我錡」、「既破我斧,又缺我銶」。
捐子中野,遵我歸路 《詩•豳風•七月》:「女執懿筐,遵彼微行」。
23其辭曰:「嗟我金鹿,天資特挺。鬒髮凝膚,蛾眉蠐領。柔情和泰,朗心聰警。嗚呼上天,
胡忍我門。良嬪短世,令子夭昏。既披我幹,又翦我根。槐如瘣木,枯荄獨存。捐子中野,
遵我歸路。將反如疑,迴首長顧。」(同註13,卷 93,頁 5)
24其辭曰:「茫茫造化,爰啟英淑。猗猗澤蘭,應靈誕育。鬚髮蛾眉,巧笑美目。顏耀榮苕,
華茂時菊。如金之精,如蘭之馥。淑質彌暢,聰惠日新。朝夕顧復,夙夜盡勤。彼蒼者天,
哀此矜人。胡寧不惠,忍予眇身。俾爾嬰孺,微命弗振。俯覽衾襚,仰訴穹旻。弱子在懷,
既生不遂。存靡託躬,沒無遺類。耳存遺響,目想餘顏。寢蓆伏枕,摧心剖肝。相彼鳥矣,
和鳴嚶嚶。矧伊蘭子,音影冥冥。彷徨丘壟,徙倚墳塋。」(同上註,頁6)
〈澤蘭哀辭〉句子 《詩經》相類似句式
猗猗澤蘭,應靈誕育 《詩•衛風•淇奧》:「瞻彼淇奧,綠竹猗猗。」
鬚髮蛾眉,巧笑美目 《詩•衛風•碩人》:「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 蠐, 齒如瓠犀,螓首蛾眉。」
顏耀榮苕,華茂時菊 《詩•鄭風•有女同車》:「有女同車,顏如舜華」
如金之精,如蘭之馥 《詩•衛風•淇奧》:「如金如錫,如圭如璧」
《詩•小雅•天保》:「如月之恆,如日之升」
朝夕顧復,夙夜盡勤 《詩•大雅•烝民》:「夙夜匪解,以事一人」
《詩•小雅•何草不黃》:「哀我征夫,朝夕不暇」
彼蒼者天,哀此矜人 《詩•秦風•黃鳥》:「彼蒼者天,殲我良人」
胡寧不惠,忍予眇身 《詩•小雅•四月》:「先祖匪人,胡寧忍予」
俾爾嬰孺,微命弗振 《詩•小雅•天保》:「俾爾單厚,何福不除。俾爾多 益,莫不庶」
相彼鳥矣,和鳴嚶嚶 《詩•小雅•伐木》:「伐木丁丁,鳥鳴嚶嚶」、「相彼 鳥矣, 猶求友聲」
從以上二表中可以得知,潘岳哀辭之作引用《詩經》句式甚夥,彥和以為「結 言摹《詩》」殆無疑義。另其言「敘事如傳」,周振甫以為:「〈金鹿哀辭〉……
『鬚髮』四句敘事如傳,『捐子』四句結言摹詩,情極深婉」25,實則,其內 容即「幼未成德,故譽止於察惠;弱不勝務,故悼加乎膚色」,對述哀對象 聰慧和樣貌的形容。同理,〈澤蘭哀辭〉中「猗猗澤蘭,應靈誕育。鬚髮蛾 眉,巧笑美目。顏耀榮苕,華茂時菊。如金之精,如蘭之馥。淑質彌暢,聰 惠日新」亦正是其「敘事如傳」之部分。而這些形容辭彩正如李充《翰林論》
所言:「潘安仁之為文也,猶翔禽之羽毛,衣披之繡彀」,辭鋒顯露,音韻流 暢。詹鍈在《文心雕龍義證》中總結各家說法的一段話,正可表達潘岳之語 體風貌。其言:
25 周振甫注:《文心雕龍注釋》(台北:里仁書局,1994 年 7 月再版),頁 205
《札記》:「《晉書•潘岳傳》曰:岳性輕躁趨世利,與石崇等諂事賈 謐,每候其出,輒望塵而拜。構愍懷文,岳之辭也。此輕敏之徵。」
范注:「《文選•籍田賦》注引臧榮緒《晉書》曰:『岳總角辯慧,摛 藻清艷。』」《才略》篇:「潘岳敏給,辭自和暢。」按《晉書•潘岳 傳》:「岳美姿儀,辭藻艷麗,尤善為哀誄之文。少時常挾彈出洛陽道,
婦人遇之者,皆連手縈繞,投之以果。遂滿載以歸。」可見他是行為 輕薄而才思機敏的。這樣的人寫出來的作品自然辭鋒顯露(「鋒發」),
音韻流暢(「韻流」)。《世說新語•文學》篇劉注引《續文章志》:「岳 為文,選言簡章,清綺絕倫。」這種清新綺麗的風格也是和潘岳輕浮 而機敏的性格一致的。26
而潘岳之文既然綺麗如此,是否會發生如彥和所言「奢體為辭,則雖麗而不 哀」,為文造情的奢體之作,而無法產生「情往會悲,文來引泣」之感人效 果。彥和以「慮善辭變,情洞悲苦」八字加以說明,意即:豐富的想像力與 多變的辭彩,需要以深厚悲痛的感情為基礎,才能避免無病呻吟、虛偽浮誇 之作。正如牟世金在註釋《文心雕龍•才略》「潘岳敏給,……賈餘於哀誄,
非自外也」所言:
非自外:指潘岳擅於寫哀誄,是由其內心的情感決定的。陳祚明《采 菽堂古詩選》:『安仁情深之子,每一涉筆,淋漓傾注,宛轉側折,旁 寫曲訴,剌剌不能自休。夫詩以道情,未有情深而語不佳者。』(卷十 一)27
26 劉勰著,詹鍈義證:《文心雕龍義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頁 1030
27 陸侃如、牟世金譯注:《文心雕龍譯注》(台北:建安出版社,1997 年 4 月),頁 467
因其情深故能曲盡哀戚纏綿之情,產生動人心弦之效果。而情深如何可能?
重點即在於所發生之事件是否能引發創作者同情共感之情緒悸動。對潘岳創 作此二篇哀辭之動機祖保泉曾作如下之說明:
若為他人捉筆,那要有留隱痛於筆端的深情才行。因為這不是逞才弄 藻便能為世人認可的事!潘岳的〈金鹿哀辭〉哀悼的對象就是自己的 孩子,自有真情,故寫來感人至深。他〈為任子咸妻作孤女澤蘭哀辭〉, 也是內心受到情感的激動,才下筆有情。請看〈孤女澤蘭哀辭•小序〉
說:「澤蘭者,任子咸之女也。涉三齡,未沒喪而殞,余聞而悲之,
遂為其母辭。」——一個少婦,在不到三年的時光裡,先死了丈夫,
又死了兩歲出頭的女兒,只孤寡一人在人世中煎熬,其悲痛是可以想 見的。潘岳有感於這一人間悲劇,因而寫下了那篇催人淚下的哀辭。
28
創作者感受外物之刺激時,其反應並非僅就刺激物作反應,而是勾起平常沈 潛積澱與刺激物相應之情緒總和,其反應遠大於刺激物,是以巨大之情感變 量,酵化外物,經一番摩宕、宛轉、曲折,物被同化,客體之物理性質消融,
染上創作者之主觀色彩。當潘岳哀其事而創作哀辭之時,這新經驗與喪子之 痛的舊經驗相互摩宕酵化,產生更大之情感變量,化為創作之衝動。而這強 烈的情感悸動,仍必須接受文體規範的制約,再化為外在語言,才能被感知。
而潘岳的才思機敏、辭鋒顯露、音韻流暢,再加上宛轉側折、旁寫曲訴的敘 述手法,始得以被彥和譽為「莫之或繼」的典範之作。
肆、陸機〈無大司馬陸公少女哀辭〉29
28 祖保泉:《文心雕龍解說》(安徽:安徽教育出版社,1997 年 2 月),頁 246
29 其辭曰:「冉冉晞陽,不遂其茂。曄曄芳華,凋芳落秀。遵堂涉室,彷彿興想。人皆有 聲,爾獨無響。」(同註13,卷 99 頁 9)
陸機此文四言,僅八句,疑為殘佚之作。亦因其殘佚無法與潘岳之作進 一步之比較。
伍、潘岳〈哀永逝文〉
30
潘岳之〈哀永逝文〉呂延濟注曰:「此岳傷妻之詞。」31,為雜言之騷體,
全文七十句,多思妻之詞,起首以意象興發,點染哀淒之氛圍,繼而情感直 洩,多哀嘆之詞。孫月峰言:「黃門善述哀,於〈寡婦賦〉及此篇見之。撰 語工猶其次,第一是光景情思入神,个時語、个裏調。」除盛讚此文工於造 語之藝術成就外,並將其情景交融之筆緻擢為第一。何義門亦言:「會悲引 泣,文以情變」,這條評語,顯然化用彥和「情往會悲,文來引泣」之句,
何氏對《文心雕龍》十分熟悉,並有評注傳世,這評語顯然以為潘岳此文是 符合於彥和論哀辭語體規範之作。32孫、何二氏對〈哀永逝文〉評價極高,
然此文並未獲彥和青睞,因雜言騷體,不符「促節四言,顯有緩句」之規範。
30 其文曰:「啟夕兮宵興,悲絶緒兮莫承。俄龍轜兮門側,嗟俟時兮將升。嫂姪兮慞惶,
慈姑兮垂矜。聞雞鳴兮戒朝,咸驚號兮撫膺。逝日長兮生年,淺憂患衆兮歡樂。鮮彼遥思 兮離居,歎河廣兮宋逺。今柰何兮一舉,邈終天兮不反。盡余哀兮祖之晨,揚明燎兮援靈 輴。撤房帷兮席庭筵,舉酹觴兮造永遷。悽切兮増欷,俯仰兮揮淚。想孤魂兮眷舊宇,視 倐忽兮若髣髴。徒髣髴兮在慮,靡耳目兮一遇。停駕兮淹留,徘徊兮故處。周求兮何獲,
引身兮當去。去華輦兮初邁,馬廻首兮旋斾。風泠泠兮入帷,雲霏霏兮承葢。鳥俛翼兮忘 林,魚仰沬兮失瀨。悵悵兮遲遲,遵吉路兮凶歸。思其人兮已滅,覽餘跡兮未夷。昔同塗 兮今異世,憶舊歡兮増新悲。謂原隰兮無畔,謂川流兮無岸。望山兮寥廓,臨水兮浩汗。
視天日兮蒼茫,面邑里兮蕭散。匪外物兮或改,固歡哀兮情換。嗟濳隧兮既敞,將送形兮 長徃。委蘭房兮繁華,襲窮泉兮朽壤。中慕呌兮擗摽,之子降兮宅兆。撫靈櫬兮訣幽房,
棺冥冥兮埏窈窕。户闔兮燈滅,夜何時兮復曉。歸反哭兮殯宫,聲有止兮哀無終。是乎非 乎何遑,趣一遇兮目中。既遇目兮無兆,曾寤寐兮弗夢。既顧瞻兮家道,長寄心兮爾躬。
重曰,已矣。此葢新哀之情然耳。渠懐之其幾何,庶無愧兮莊子。」(蕭統編,李善等注:
《增補六臣注文選》(台北:華正書局,1980 年 9 月),頁 1064-1066)
31 同上註,頁 1064
32 關於孫月峰、何義門之評語轉引于光華:《評注昭明文選》(台北:學海出版社,1981 年9 月),頁 1087。
文體規範是後設的歸納,對曹植、孫楚、潘岳等實際創作時,並未產生 主導之作用,以後設的文體規範為批評之標準,恐失之公允。然一切判斷均 有先在的標準,並據此標準建構其理論系統,在理論的真與事實的真之間存 在的縫隙,正考驗此理論圓融與否之重要依據。在魏晉哀辭,現仍可見之文 本中,其語體有四言、騷體二種,內容亦有述情道哀、達觀生死二種。彥和 以四言之述情道哀為文體規範,是以「經」典範為前理解條件所做之選擇。
既是選擇,便代表部分之割捨,僅呈現部分之事實。彥和所建構的哀辭文體 規範,在文學史中接受後代文人創作事實之檢驗。徐師曾言:
按哀辭者,哀死之文也,故或稱文。夫哀之為言依也,悲依其心,故 曰哀;以辭遣哀,故謂之哀辭也。昔漢班固初做梁氏哀辭,後人因之,
代有撰者。或以有才而傷其不用,或以有德而痛其不壽,幼未成德,
則譽止於察惠,弱不勝務,則悼加乎膚色。此哀辭之大略也。其文皆 用韻語,而四言、騷體,惟意所之,則與誄體異矣。33
四言的典範意義消失,成為與騷體並列的選項,曹植的哀辭,潘岳的〈哀永 逝文〉也因為這四言語體條件之消失,其評價恐得重新書寫。
第三節釋「義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
彥和評述潘岳二篇哀辭,總結出「義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二句,其 確切之意涵為何?王禮卿曾作過詮釋可為參考。其言:
敘其生前,傷其死後,事具而義盡,是其「敘事如傳」,故謂其「義 直」。敘入哀者遭遇之迍邅,心情之惝怳,訴天靡應,想象如真,意 象如詩,婉轉以達,是其「結言摹詩」,故謂其「文婉」。……以四言
33 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台北:長安出版社,1978 年 12 月),頁 153
構句,古之韻文多如是,故謂為「體舊」。而意奇境幻,韻味全新,
故謂為「趣新」。34
其說將敘事如傳\義直、結言摹詩\文婉,視為互為因果之相關詞。體舊乃 指四言韻文,趣新則指意境與韻味。然而是否如此?
壹、釋「義直而文婉」:
「義直」一詞,於《文心雕龍》中是孤例35,亦因此,對「義直」一詞 之解釋將分「義」、「直」二方面加以說明。關於「義」字,王夢鷗〈劉勰宗 經六義試詮〉一文中有詳細之探討,其以為:《文心雕龍》書中用「義」字 一百二十餘次,其中一百餘次,義字的用法都局限於事義、文義、辭義、字 義之範圍。並以為這些義字所指稱的對象,略有「事」、「文」、「辭」、「字」
的差異,但是,事為文章內容所言之事,字辭亦為文章所用之字辭,所以其 間雖略有差異,而終不離乎用文字表述意義之解釋。文中更探討義、意、理 三者間之關係,並歸納出:「『義』字似居意與理之間,為一經過推理成立的 意。所以『理』比『意』更寓有判斷作用,而『意』比『理』則寓有具體的 內容。判斷雖據乎『理』,而其內容則是『意』。故意義、義理,可以連用、
互代,亦可以獨立分用」36。職是,「義」即事理藉由文辭加以表達所形成的 具體的文章內容。而此事理與內容實即彥和對哀體的文體規範,能夠情主於 傷痛,辭窮乎愛惜,讚譽其聰慧、容貌,隱心而結文以發揮情往會悲,文來 引泣的動人效果。
「直」,《文心雕龍》用「直」字之例茲整理如下表,並根據陸侃如、牟
34 張禮卿:《文心雕龍通解》(台北: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84 年 10 月),頁246
35原〈宗經〉篇中有「義直而不回」,近人已據唐寫本改為「義貞而不回」。「義貞」一詞在 全書中尚有三例:〈明詩〉:「辭譎義貞」、〈論說〉:「時利而義貞」、〈比興〉:「義取其貞」。
此處「義直而文婉」是否亦是「義貞而文婉」之誤,則有待更新版本出現加以證明。
36 王夢鷗:《古典文學論探索•劉勰宗經六義試詮》(台北:正中書局 1991 年 10 月),頁 189-191
世金之註釋37,在備註欄中說明此「直」字之字義:
篇名 文句 備註
明詩 觀其結體散文,直而不野,婉轉附物,怊悵切情,實 五言之冠冕也
樸質
明詩 若乃應璩百一,辭譎義貞,亦魏之遺直也 正直 樂府 故知季札觀辭,不直聽聲而已 僅僅
頌讚 直言不詠,短辭以諷 直接
哀弔 義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
史傳 良史之直筆 直
史傳 直歸南董 正直秉公
論說 陸氏直稱「說煒曄以譎誑」 卻 詔策 豈直取美當時,亦敬慎來葉矣 只是 奏啟 若夫傅咸勁直,而按辭堅深 正直
奏啟 乃稱絕席之雄,直方之舉耳 義必公正,心 不偏黨 奏啟 孝成稱班伯之讜言,貴直也 不偏
奏啟 皁飭司直,肅清風禁 直話
書記 諺者,直語也 直質
體性 顯附者,辭直義暢,切理厭心者也 質直 風骨 結言端直,則文骨成焉 正直準確 定勢 如機發矢直,澗曲湍回,自然之趣也 直的
練字 豈直才懸,抑亦字隱 僅
養氣 豈聖賢之素心,會文之直理哉 正 附會 故宜詘寸以信尺,枉尺以直尋,棄篇善之巧,學具美 伸
37 同註 27
之績,此命篇之經略也
才略 孫楚綴思,每直置以疏通 質直
上表中除去當作副詞的「僅」、「卻」、「只是」,和當動詞的「伸」,當作一般 形容詞的「直的」這些與「義直」無關的意義外,「直」有正直、質樸、質 直、不偏等意思。這些意思若配合「義」同觀,質樸、質直乃指修辭的技巧,
與「義」雖有一定的關連性,然潘岳文如錦繡與質樸、質直差異甚大,剩下 的僅「正直、不偏」。
「義」是事理藉由文辭加以表達所形成的具體的文章內容,「直」是正 直不偏。「義直」,即事理能正直不偏的藉由文辭加以表達。而哀體的文體規 範、風格要求能具體的呈現在文章內容之中。如何可能?方法或是多元的,
潘岳採用的是「文婉」之手段。「義」是事理內容,「文」則偏重於形式上的 敘述策略、修辭技巧與語體風格。而「婉」正是這種修辭手段的形容詞。「婉」
字《文心雕龍》中共有十例38,其意義作婉約、婉順、婉轉、委婉,略言之 並非直接了當平鋪直敘,而是透過修辭手段委婉含蓄的表達,遠於「賦」而 近於「比興」。若回到文本中來看,則更加明顯。如〈金鹿哀辭〉:「嗟我金 鹿,天資特挺」化用《詩經》,屬「事類」。「鬒髮凝膚,蛾眉蠐領」,比兼事 類、麗辭。「良嬪短世,令子夭昏」,麗辭。「既披我幹,又翦我根」,事類。
38〈徵聖〉:「五例微辭以婉晦,此隱義以藏用也」,「雖精義曲隱,無傷其正言,微辭婉晦,
不害其體要。體要與微辭偕通,正言共精義並用;聖人之文章,亦可見也」。〈宗經〉:「春 秋辨理,一字見義,五石六鷁,以詳略成文;雉門兩觀,以先後顯旨:其婉章志晦,諒以 邃矣」。〈辨騷〉:「王逸以為詩人提耳,屈原婉順,離騷之文,依經立義;駟虯乘翳,則時 乘六龍,崑崙流沙,則禹貢敷土」。〈明詩〉:「觀其結體散文,直而不野,婉轉附物,怊悵 切情,實五言之冠冕也」。〈樂府〉:「若夫豔歌婉孌,怨志軼絕,淫辭在曲,正響焉生」。〈史 傳〉:「然睿旨幽隱,經文婉約;丘明同時,實得微言,乃原始要終,創為傳體」。〈比興〉:
「觀夫興之託喻,婉而成章,稱名也小,取類也大」。〈隱秀〉:「如欲辨秀,亦惟摘句:「常 恐秋節至,涼飆奪炎熱」,意悽而詞婉,此匹婦之無聊也」。其中「婉孌」一詞,與其他並 非同類。
「槐如瘣木,枯荄獨存」,比體。「將反如疑,迴首長顧」39,事類。〈澤蘭哀 辭〉:「猗猗澤蘭,應靈誕育」,事類。「鬚髮蛾眉,巧笑美目」,事類。「顏耀 榮苕,華茂時菊」,比兼事類、夸飾、麗辭。「如金之精,如蘭之馥」,比兼 事類、夸飾、麗辭。「朝夕顧復,夙夜盡勤」,麗辭。「彼蒼者天,哀此矜人」,
事類。「胡寧不惠,忍予眇身」,事類。「俾爾嬰孺,微命弗振」,事類。「俯 覽衾襚,仰訴穹旻」,麗辭。「存靡託躬,沒無遺類」,麗辭。「耳存遺響,目 想餘顏」,麗辭。「寢蓆伏枕,摧心剖肝」,夸飾、事類。「相彼鳥矣,和鳴嚶 嚶」,事類。「彷徨丘壟,徙倚墳塋」,麗辭。潘岳利用這些修辭手段其主要 目的即在於產生委婉曲折的效果。
「義直而文婉」即事理能正直不偏的,透過多重修辭手段的文辭,加以 委婉曲折的表達。亦因此,張禮卿將「敘事如傳\義直」、「結言摹詩\文婉」, 視為因果關係詞,僅陳述部分之事實。
貳、釋「體舊而趣新」:
張禮卿以為:以四言構句,是為「體舊」;意奇境幻,韻味全新,故謂 為「趣新」。其言「體」,指體裁,乃指形式上的四言體。然彥和言「體」,
意義多重,與文體相關者,至少有體裁、語體、風格,三層意義40。風格是 指個別藝術家在表現方式和筆調曲折等方面完全見出他的人格的一些特 點,是屬於創作者個人的面貌與「體舊」一詞並不相涉,「體裁」已如張禮 卿所言,剩下即「語體」一項是否涵攝於「體舊」一詞。
童慶炳在詮釋〈風骨〉:「昭體,故意新而不亂;曉變,故辭奇而不黷」
時曾作如下說明,正可釐清「體舊」之內容與「趣新」之意義:
在劉勰的思想中,有兩種語體,一種是體裁所要求的語體,這種語體 是作家們都要遵守的,如章表奏議必須選擇與之匹配的典雅語體,賦
39 此處用《禮記•檀弓》:「其往也如慕,其反有如疑」之典故。
40 童慶炳:《文體與文體的創造》(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99 年 7 月),頁 10-39
頌歌詩必須選擇清麗的語體,這屬於「昭體」原則所決定的,是「定」
的方面;另一種語體則是作家以自己獨特的審美理想、審美趣味所選 擇的語體,此語體完全是作家自由的創造,而文體的發展、豐富正賴 於作家對語體的這種充滿靈性的自由創造,這屬於「曉變」原則所決 定的,是「不定」的方面。41
如其言,則語體中有不變之通則,哀體亦然,「情洞悲苦」、「情往會悲,文 來引泣」即此共同的語體要求。彥和所謂之「體舊」不應僅指體裁,應包括 此為作家所遵守的體裁所要求的語體。〈通變〉:「凡詩賦書記,明理相因,
此有常之體也」,「明理有常,體必資於故實」亦同此理。而在不變的通則外,
那可變的語體(按:童慶炳稱其為語勢),正潘岳「趣新」之所由。〈通變〉:
「文辭氣力,通變則久」,「通變無方,數必酌於新聲」,正說出「曉變」之 方向在於文辭氣力上的新的語體。而潘岳之「趣新」正是在四言體式與述哀 語體之上,求變化之新,在透過多重修辭手段委婉曲折表達哀怨纏綿之情,
所延伸出的「言有盡而意無窮」的新的韻味,正如〈隱秀〉所言:「翫之者 無窮,味之者不厭」,「深文隱蔚,餘味曲包」。
「體舊而趣新」,即言其在繼承舊有的四言體裁與哀怨語體之外,能透 過多重修辭策略委婉曲折的表達,產生「言有盡而意無窮」的新的韻緻。
第四節〈金鹿哀辭〉、〈澤蘭哀辭〉再閱讀
彥和在評述潘岳此二篇作品時提到「促節四言,鮮有緩句」,對哀體的 文學效果則要求「情往會悲,文來引泣」,這之間實存在著弔詭。胡應麟言:
《國風》、《雅》、《頌》,溫厚和平;《離騷》、《九章》,愴惻濃至;…
此聲歌之各擅也。《風》、《雅》之規,典則居要;《離騷》之致,深詠
41 同上註,頁 28
為宗;…此結撰之疏途也。42
在胡氏的論述中《詩》的語體長於溫厚典則,《騷》則長於深詠悽愴,其看 法與彥和論哀之語體相左。然〈明詩〉:「四言正體,則雅潤為本」則敘述與 胡氏相同之見解。筆者以為長短錯落之語言形式,適合於表達複雜多變的感 情,整飭典正的語言形式,則適合於頌揚稱善。哀要求以四言為典範,是以 不利於表達「情往會悲,文來引泣」的語言形式,來表達其所要求的文學效 果。曹植的三篇哀文,潘岳〈哀永逝文〉均以長短錯落之騷體語言為主,其 所達到的悲切效果遠在〈金鹿〉、〈澤蘭〉之上,此彥和對哀體文體規範之盲 點。前文中曾提出,關於哀體源流,摯虞與彥和有不同的看法,摯虞認為哀 辭是誄的次文類,追溯其源頭為《禮》;彥和以為「〈黃鳥〉賦哀」為哀體首 作,追遡源頭至於《詩》。彥和對〈黃鳥〉之重視,影響其對哀體創作語體 規範之判斷,使其「促節四言,鮮有緩句」、「結言摹《詩》」的規範,在後 代哀體創作中備受考驗。
其又言「奢體為辭,則雖麗而不哀」,麗與哀似乎成為不能相容之對立 二元,然劉師培在說明誄之語體中言:
夫誄主述哀,貴乎情文相生。而情文相生之作法.或以纏綿傳神,輕 描淡寫,哀思自寓其中;或以側豔表哀,情愈哀則詞愈豔,詞愈豔音 節亦愈悲。古樂府之悲調,齊梁間之哀文,率皆類此。43
其說雖並非針對哀體而言,然「情愈哀則詞愈豔,詞愈豔音節亦愈悲」之看 法,顯然與「雖麗而不哀」不同,若以辭愈豔而悲愈切之觀點切入〈哀永逝
42 胡應麟:《詩藪》(台北:廣文書局,1973 年),卷 1 頁 12
43 劉師培原著•陳引馳編校:《劉師培中古文學論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 年6 月初版),頁 158
文〉其成就絕對在〈金鹿〉、〈澤蘭〉這二篇哀辭之上。然魏晉六朝畢竟是文 體論批評之年代,此文學前理解差異所造成的不同詮釋結果,是時代的產 物,是不斷修正的過程。
另〈事類〉:「引事乖謬,雖千載而為瑕」,對於典故使用之恰當性十分重 視,〈指暇〉中更言:「陳思之文,群才之峻也,而武帝誄云:『尊靈永蟄』,明帝
頌云:『聖體浮輕』。浮輕以似於蝴蝶,永蟄頗疑於昆蟲,施之尊極,豈其當乎?」
然此引事乖謬之情形,亦出現在此二篇哀辭中。彥和自言「潘岳為才,善於 哀文,然悲內兄,則云感口澤,傷弱子,則云心如疑。禮文在尊極,而施之下流,
辭雖足哀,義斯替矣」,除此之外〈金鹿〉「鬒髮凝膚,蛾眉蠐領」,〈澤蘭〉
「鬚髮蛾眉,巧笑美目」均語出《詩•衛風•碩人》:「手如柔荑,膚如凝脂。
領如蝤蠐, 齒如瓠犀,螓首蛾眉。」,然《詩序》:「〈碩人〉,閔莊姜也莊公 惑於嬖妾,使驕上僭,莊姜賢而不答,終以無子,國人閔而憂之。」44是同 情莊姜美而無子之詩,潘岳以對莊姜容貌之形容,嫁接到對金鹿、澤蘭上,
有欠妥當。另〈澤蘭〉「相彼鳥矣,和鳴嚶嚶」,語出《詩•小雅•伐木》:
「伐木丁丁,鳥鳴嚶嚶」、「相彼鳥矣, 猶求友聲」,《詩序》:「〈伐木〉,燕 朋友故舊也。自天子至於庶人,未有不須友以成者。親親以睦,友賢不棄,
不遺故舊,則民德歸厚矣。」45是燕饗朋友故舊之詩,潘岳卻用以表達對澤 蘭的思念,亦欠妥當。
潘岳規模《詩》四言短語為創作語體,以表達心中喪子之沈痛,文本中 的書面語言,是經過提煉的意象語言、修辭性的隱喻語言,在文本建構中語 言與語言之間、意義與意義之間,充滿等待讀者參與填補的縫隙。這縫隙是 文本的召喚結構,是文本的未定性與空白,等待讀者具體化的邀約。然這邀 約取決於讀者前理解條件,畢竟不同時代讀者,對文本語義潛能之挖掘與詮
44 漢毛亨傳、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1996 年),頁 129
45 同上註,頁 327
釋,將隨著文化語境變化而產生差異。而這些差異均將匯入文本理解史中,
不斷增加這理解史之內容,繼續影響後來的讀者。彥和獨鐘潘岳之文是其個 人期待視野的滿足,而筆者對曹植三篇哀辭,與潘岳〈哀永逝文〉之喜愛,
均在〈金鹿〉、〈澤蘭〉之上,則是筆者在現代語境中的另一種理解。
前文透過文本之比較與探討,確定潘岳哀辭之作,確實相應於彥和陳述 的「哀」的文體規範,彥和「選文以定篇」獨鍾美安仁,實其文體論批評模 式操作下必然之結果。曹植哀辭三篇,為雜四、六言之騷體,然為情生文、
情感真切、哀怨深絕,實亦甲觀。陸機哀辭之作僅剩一篇又已殘佚,無法與 潘岳進一步比較。孫楚之作以哀辭述修短隨化的達觀思想,因未符彥和文體 規範而見棄,實為可惜。而彥和對潘岳哀辭之作,提出「義直而文婉,體舊 而趣新」的特點,文中透過文本探討與全書用詞的比較後嘗試作如下之解 釋:事理能正直不偏的,透過多重修辭手段的文辭,加以委婉曲折的表達,
並在繼承舊有的四言體裁與哀怨語體之外,能透過多重修辭策略委婉曲折的 表達,產生「言有盡而意無窮」的新的韻緻。
文體規範在不同時代,流動於「經」、《騷》二典範之間,以不同典範為 前理解條件,其「選文以定篇」之文本,恐怕亦大不相同。此前理解是讀者 個人學經歷,與歷史文化語境對話交流的結果,對文本價值之詮釋,亦將隨 這對話交流結果而變遷。「變」,是繼承文學創作傳統下,另一個不容忽略的 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