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基本信息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法典>>
13位ISBN编号:9787511839770 10位ISBN编号:7511839770 出版时间:2013-1
出版时间: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页数:392
版权说明:本站所提供下载的PDF图书仅提供预览和简介,请支持正版图书。
更多资源请访问:http://www.tushu007.com
前言
第三版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 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一套应用型法规工具书。
本套图书兼具权威性和应用性两大特点,是超越目前市场上常规工具书的创新产品。
本次再版,增补和修订了2010年11月以来最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
,并对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具有以下特色:1.权威编纂。
法律出版社创社五十余年,是中国著名的法律图书权威出版机构,拥有丰富的法律法规资源、最新的 立法司法动态、专业的编辑人员队伍,十几年来成功推出了数十套法律法规工具书,集专业和经验于 一身。
本套“分类法典”即是集数十年法规编纂之经验,总结梳理、融会贯通数千个法律知识点,采用法规 编辑检索技术最新成果,跟踪最新立法进程,收录最新法律文件,科学分类、精心编辑出版的一套创 新型、应用型法律工具书。
2.全面便捷。
“分类法典”系列共有40个分册,这些分册涵盖了所有的法律种类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宪法
、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国际法八大领域以及各领域下的若干具体部 门。
丛书全面收录各部门法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
。
编排体例上按照各法律文件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发布的时间顺序双重原则进行分类、整合,具有体例清 晰、查询方便的特点。
3.重在应用。
“分类法典”系列特别突出法律法规应用性的特点,作出以下创新:(1)重点法律附加“导读”,全 面指引读者了解、掌握法律概貌;(2)重点法律附加“参见”,将核心法律和与之相关的法规、规章
、司法解释横向联系起来,使读者在使用时得以相互参考,结合相关法律文件,全面正确理解法条内 容;(3)重点法律重点法条附加“条文注释”,对该条文进行详细阐释,有助于读者在实践中理解运 用;(4)部分分册特别加收“文书范本”,提供实务中常用法律文书的格式范本;(5)部分分册特别加 收“典型案例”,提供实际发生过的典型案例和判决结果、判案理由、适用法条,将法条和实际案例 结合起来。
4.动态增补。
结合法律出版社的资源优势,向每一位购买“分类法典”的读者提供一次免费的法规增补服务(电子 版),只要填写书末的“读者服务回执”即可。
对于一次性购买多册的读者,还可免费赠送相关法规资讯产品(详见书末读者服务回执)。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本套“分类法典”一定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本 书不断完善。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2012年9月
Page 2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法典(应用版)》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要的法 律和行政法规还附有“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法典(应用版)》内容详实,讲解清晰,可以作为法律学习者的参考资料。
书籍目录 一、综合
二、人事考试与录用 三、人事职位与任免 1.公务员职位与任职 2.领导干部选拔与任职 3.辞职、辞退
四、福利待遇 1.工资
2.医疗 3.住房 4.休假 5.探亲 6.离退休
7.死亡抚恤与遗属待遇 8.教育培训
9.其他
五、人事考核与奖励 六、行政监察与纪检惩戒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1.事业单位人事聘用 2.事业单位人事待遇 八、人事争议处理
Page 4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资产转让需要转让有关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收集、交换中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
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等的需要,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
交换、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第十九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 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 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 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 件查验放行。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二十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 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
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 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向社会开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 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 会开放。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法典(应用版)》编辑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应用版)》系列涵盖法 律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
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
此外,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附有“导读”、“参见
”、“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Page 6
版权说明
本站所提供下载的PDF图书仅提供预览和简介,请支持正版图书。
更多资源请访问:http://www.tushu00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