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背景
「我不會跟人家講(自己是哪裡人)啦,除非哪一個聽我講話口音,不然我 就不會講,因為有一次兩次啊,我講說我是越南人,她們臉色就不一樣了,好像 很看不起我們越南人,……覺得越南人來這邊就是要為了錢。」「她們(同事)
說很多越南還是泰國啊,都來這裡都騙她老公的錢哪,他們都不喜歡跟我們說話 啊,說話起來會很難聽這樣子」。(顏錦珠,2002)。在「不要叫我外籍新娘,請 叫我---」的徵文活動中,一位大陸籍配偶的心聲如下:「『大陸新娘』是一種公 認的稱謂,然而沒有永遠的「新娘」,當我已經年滿四十領到台灣身份證,變成 台灣歐巴桑的時候,我是不是要在我的自尊和台灣人異樣的眼光中漸漸老去 呢?」(蕭冬梅,2007)。
上述文字是在台灣生活了七年以及三年的越南籍外籍配偶在研究訪問中透 露的心聲,以及一位大陸籍配偶心中對於「大陸新娘」稱謂的不平抒發。透過這 些簡短的陳述,具體的描繪出台灣居民對於外籍配偶與大陸籍配偶的負面刻板印 象,以及這些新移民們本身所感觸到周圍大環境的不友善。台灣民眾所顯露出來 的態度已經讓同文同種的大陸配偶感到不安與恥辱,那麼更何況是一群來自南洋 的女性在台灣所面臨的社會壓力以及眼光又會是如何呢?
事實上,新移民女性來台灣已經有一段數十年的歷史了。台灣自 1970 年代 末期至 1980 年代初期即有「外籍新娘」的出現,最早市因為部份退伍老兵擇偶 困難,於是遂由歸僑媒介印尼、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婦女,其中以華裔貧困 婦女佔多數(夏曉鵑,2002)。
由表 1-1-1 可以看出近六年來台灣男性與外籍配偶結婚數目的比例,在 93 年 時達到了高峰,比例多達 31.9,95 年則是降到了 16.77 的比例。結婚數目雖然在
前年開始下降了,可是早些年結婚的外籍配偶們卻開始在台灣落地生根,已經真 正融入台灣的社會生活、生子、工作。到民國 96 底年止,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 約達 39.9 萬,其中東南亞外籍配偶 13.7 萬人佔 34.24%,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 26.2 萬人佔 65.76%(內政部統計通報,2007)。
表 1-1-1 近六年外籍配偶占國內總結婚登記數之比例表
民國 90 91 92 93 94 95 96 總結婚
登記數
170,515 172,655 171,483 131,456 141,140 142,669 135,041 外籍配偶
人數
17,512 18,037 17,351 18,103 11,454 6,950 6,952 大陸配偶
人數
26,516 28,603 34,685 10,642 14,258 13,964 14,721 外籍與大陸配
偶比例(%)
27.10 28.39 31.86 23.82 20.14 16.77 18.29
資料來源:內政統計通報九十七年第三週
說 明:外籍與大陸配偶比例是指中外聯姻對數占總結婚登記對數之比率。
同時,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95 年 3 月 3 號發佈的國情通報(第 040 號)指出,
94 年嬰兒出生總計 205,854 人中,生母國籍為外國籍者(不包含大陸港澳籍)為 16,487 人,約占 8%的比例,也就是新生兒中每八位即有一位是來自異國家庭(不 包含大陸港澳籍)。另外,內政部(2004)92 年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 告中亦指出外籍配偶近七成與國人配偶生育子女,有生育者平均每人生育 1.5 的 子女。八成五為學齡前嬰幼童,一成一以進入小學。若以 93 年為準,拿外籍配 偶的生育率 1.5 與全台婦女的總生育率 1.2 相比,可以發現外籍配偶對於台灣低 迷的生育率之幫助與貢獻。以上不管是從婚姻、生育的統計數字來看,台灣社會 裡跨國婚姻家庭與「外籍配偶」生育的子女數目漸增之現象是日益普遍。
縱然如此,台灣整體環境對於這些外籍配偶的報導甚至是政府官員的言論,
卻常常顯露出自私的漢族中心主義思想。例如:民國 93 年教育部次長周燦德在 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討論「外籍配偶」生、養、教的問題,勸導縣市境內的外籍 和大陸新娘「不要生那麼多!」。他說他是以非常嚴肅、憂心的心情說出這些話。
他接著解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美國等國家的新移民要求素質頗高,和臺 灣的新移民不同,臺灣新移民為外籍和大陸新娘。外籍和大陸新娘、以及娶外籍 和大陸新娘的臺灣新郎是哪些人,大家應該清楚。所以他籲請教育局長門勸導外 籍和大陸新娘少生一些,並要求各縣市教育局盡力教育外籍新娘及他們的子女。
(韓國棟,2004)。這樣明顯歧視的言論出自教育部中央級長官的口中,其實暴 露出的正是台灣整體社會對於外籍配偶的負面刻板印象以及歧視。
第二節 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
壹、研究動機
新移民的增加,使得臺灣社會逐漸步入了多元文化社會,顯示出來的不僅僅 只是街頭樣貌的改變或者政府統計數字的變化,更重要的是突顯出臺灣整體社會 對多元文化的包容及接納。
基於上述的研究背景,本研究的研究動機如下:
一、國內外相關文獻的啟發
鄰近臺灣的香港,因為 1997 年回歸大陸,所以新移民等社會問題也受到相 當程度的重視。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就曾在 2001 年與 2003 年分別做過「本地居民 與新來港人士跨文化觀感及接納感研究報告」。在這兩篇報告中,香港社會服務 聯會有感於每年約有五萬五千人從內地移居香港,而想要一探新來港人士與本地 居民之間的觀感以及接納感如何,報告不僅針對成人,也針對學童,然後再將成 人與學童的統計結果兩相比較。研究結果發現學童的跨文化觀感明顯的比成人正 面,因為學童對負面觀感,包括「看不起人」、「小氣」及「自私」的認同百分率 遠較成人為低。
一直以來具有種族問題的美國,長久以來也對族群刻板印象作了相當多的討 論。「族群刻板印象」(ethnic stereotype)一詞最早可追朔到一百多年前,1899 年 美國的歷史與社會學家 W. DuBois 就在書中『Philadelphia Negro』探討社會對黑人 與白人的態度(Petrenk et al., 2003)。而後社會學家、心理學家紛紛針對這個主題 進行了相當多的研究。例如,Smith(1991)根據 1990 的社會普查(General Social Surveys)資料,發表族群印象(Ethnic Images)這一篇文章,文章中顯示即使到 了 1990 年美國社會一直以來對於黑人的刻板印象並沒有因為時間而消逝。在 1990 年的社會普查中,受訪對象為一般民眾,分別對美國境內五個族群(白人、非洲
裔、西班牙裔、亞洲裔、猶太裔)就六項問題進行評分。統計結果明顯呈現出一 般民眾對相較於其他族群,對黑人有較負面的看法,包括懶惰、不聰明、暴力傾 向以及好依賴社會福利不自立更生等。
接著在刻板印象之後發展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Emory Bogardus 在 1925 年創 造出社會距離量表對於後續的相關研究貢獻尤大。此概念不僅是在族群研究中被 拿來當作工具,也常出現在研究特殊病患或者精神病患的相關文獻當中,例如 Albretcht 等人探討照顧者面對不同疾病患者的社會距離;Crandal 等人將 Bogardus 的社會距離測量將以修正進行生理疾病病患之社會距離測量(引自黎士鳴、翁嘉 英,2004)。而前面提及的香港社會福利聯會所做的「本地居民與新來港人士跨 文化觀感及接納研究報告」中,測量接納態度的三個題目中,有兩題的概念也是 從社會距離衍生而來,分別是:「願意和國內來港的人作朋友嗎?」以及「願意 和香港長大的人作朋友嗎?」。
國內關於族群刻板印象、社會距離等相關研究中,過去多是以原住民為主要 研究對象,近年來漸漸加入外籍配偶為研究主題。例如傅仰止(2001)臺灣原住 民優惠政策的支持與抗拒:比較原漢立場。此一研究推翻過去一般認為族群接觸 可以減低族群敵視,事實上,族群接觸反而容易讓強勢族群對弱勢族群有所戒 心,例如:臺灣東部的漢人對原住民、美國南方的白人對黑人;但是伊慶春、張 英華(2006)針對娶外籍與大陸配偶的態度研究卻發現,社會接觸確實具有重要 良性的影響,也就是與外籍或是大陸配偶接觸越多的民眾,對於大陸和東南亞女 性的通婚態度越為友善。另外陳麗華在 1990 發表的族群關係課程發展研究,其 研究在小學班級實施社會科課程實驗設計,研究結果發現對於一個族群的文化認 知確實會影響到對於一個族群的意象以及族群距離。
但是近來被媒體稱之為臺灣第五大族群的外籍/大陸配偶(梁玉芳,2004),
有關台灣社會對她們的刻板印象與社會距離等議題卻甚少被提出來探討。尤其在 碩博士論文中,僅有兩篇論文:劉茹敏(2005)國小教師對外籍配偶子女的刻板 印象及接納態度之研究,以及周振聰(2005)台北縣樹林市民眾對大陸與越南配
偶的主觀印象與社區教育對策之研究。事實上相關學者也認為,受到文化、政治 等偏見的影響,我們對於這批外籍配偶或大陸配偶都留著許多錯誤認識的刻板印 象(黃德北,2005)。研究者受到國內外相關文獻的啟發,對於台灣社會多元族 群之間的發展有相當的興趣,因此決定以「東南亞外籍配偶刻板印象」與「東南 亞外籍配偶社會距離」為本論文的主題,並輔以過往研究相關的概念包括「社會 接觸經驗」以及「東南亞文化認知」作為本研究的架構。
二、研究對象的選擇
當研究者確定研究方向之後,思索要從哪一個面向切入討論。首先是從東南 亞外籍配偶在台灣生活的各個面向進行思索,不外乎是食衣住行育樂,然而由於 東南亞外籍配偶的身份特殊,除了一般居留身份的手續甚至家庭暴力等問題,都 是必須藉由警察來處理。夏曉鵑(2005)就指出,由於缺乏親朋好友等非正式支 持系統,新移民女性在碰到家庭暴力等問題時,最常求助單位是派出所或警察 局。除了上述的問題之外,對於東南亞外籍配偶而言「行」的問題是每日都必須 面對的。尤其機車駕照考試中的筆試部份,並不是那麼簡單容易通過,而造成無 照的東南亞外籍配偶不能夠大方在路上騎車。有鑒於此,花蓮縣玉里分局學田派 出所員警主動免費為東南亞外籍配偶開班授課,結果不識中文的 17 名東南亞外 籍配偶也都高分通過。這樣的效果大受支持,甚至還有人匿名捐贈彩色影印機給 該名員警,讓他印製彩色教材(黎世萍,2004)。然而素有人民保母之稱的警察,
若是對於服務對象有了負面的刻板印象,那麼想必是會影響服務績效與品質的。
張幼芳(2006)的報導即顯示出這樣的問題:東南亞外籍配偶到警局辦理延長居 留,也被外事警察刁難 ,警察說:「你們越南人還不是要錢,老公走了還留在 這邊幹什麼?」好不容易延長一個月,又莫名其妙被註銷。還有一位東南亞外籍 配偶(嘉興,2005),投書到報紙副刊說明自身的經歷:「第一次前往派出所辦理 流動人口登記,負責員警以為我不懂台語,竟以台語對隔壁同事說:「這個生的 不錯,真浪費!」。這樣的言語,透露出的是辦事員警對於娶東南亞外籍配偶的
台灣男士之歧視。
上述簡單的例子都顯示出員警對於東南亞外籍配偶的不尊重以及歧視。其實 不要說是東南亞外籍配偶,甚至一般民眾在接觸警察時,都會稍稍存有緊張不安 的心情。如果又碰上態度不佳的員警,那真的會令人感到更害怕以及窘迫。試想 東南亞外籍配偶在中文尚不流利的狀況下,要如何面對員警並清楚表達自己的訴 求以及需要幫助的地方。如果此時出現的是一位具有多元文化素養的警察,我想 前來辦事的東南亞外籍配偶一定能感受到親切以及有禮的對待;相反的,若是一 位具有漢族中心思想的員警,那麼東南亞籍或者大陸籍配偶在辦事的過程中,可 能就遭遇到不公平甚至是歧視的對待。
基於上述東南亞外籍配偶與員警互動的過程中,研究者好奇的是:在養成教 育中的準警察是如何看待東南亞外籍配偶這一個族群呢?對於他們以後常有機 會接觸到的業務對象又是呈現怎樣的社會距離呢?
貳、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的研究動機,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探討警專學生對東南亞外籍配偶 的刻板印象以及社會距離為何。以提供警察學校的課程設計者,不論是在規劃學 校的基礎教育或者員警的在職進修時,都能注意到多元文化素養的部分。
具體而言,本研究冀望達成之目的有五項,茲分述如下:
一、 瞭解警專學生對東南亞外籍配偶的社會接觸經驗。
二、 瞭解警專學生對東南亞文化的主觀認知。
三、 瞭解警專學生對東南亞外籍配偶的刻板印象。
四、 瞭解警專學生對東南亞外籍配偶的社會距離。
五、 綜合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做為警專學校課程規劃,以及警察在 職進修內容規劃的參考。
參、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的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了下列研究問題,分述如下:
一、 警專學生對東南亞外籍配偶社會接觸經驗為何?
二、 警專學生對東南亞文化主觀認知為何?
三、 警專學生對東南亞外籍配偶刻板印象為何?
四、 警專學生對東南亞外籍配偶社會距離為何?
五、 警專學生的社會人口變項,以及社會接觸經驗是否會影響東南亞文化 主觀認知?
六、 警專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社會人口變項,包括社會接觸經驗、以及 東南亞文化主觀認知)如何會影響其對東南亞外籍配偶之刻板印象?
七、 警專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社會人口變項外,包括社會接觸經驗、以 及東南亞文化主觀認知)及其對東南亞外籍配偶之刻板印象如何會影 響對東南亞外籍配偶之社會距離?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基於研究目的,本研究主要採取問卷調查法獲取資料研究。茲將研究方法與 研究步驟分述如下:
一、研究方法、研究對象和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量化研究之問卷調查法,抽樣調查目前警察專科學校之在在學學 生。研究工具以研究者自編的問卷,包括「警專學生對外籍/大陸籍配偶刻板印 象量表」為主要工具。
二、研究步驟
整體而言,本研究進行的步驟如下:
(一)蒐集並閱讀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
(二)探討文獻並歸納理論架構,以擬定研究計畫。
(三)根據國內外相關文獻,以及先前國內相關研究的資料,自編量表及問卷。
(四)針對問卷內容,徵詢已畢業警專校友的意見。
(五)整理訪問資料,修改問卷內容。
(六)實施問卷調查。
(七)資料整理、分析與解釋。
(八)根據研究發現,提出結論與建議。
(九)撰寫研究論文。
第四節 名詞釋義
茲針對本研究中有關的重要名詞說明如下:
壹、警專學生
本研究中的警專學生是指:目前就讀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正期班之在學學生。
貳、東南亞外籍配偶
本研究中所指的「東南亞外籍配偶」係指自民國76年1月起1,來自東南亞國 家,包括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等國,嫁給臺灣男性之女性。
參、社會接觸經驗
本研究中所指的社會接觸經驗是指警專學生與東南亞外籍配偶一般接觸經 驗以及親友網絡接觸經驗。前者以「東南亞出國經驗」與「接觸外國人(包括東 南亞外籍配偶)的頻率」兩者來測量;後者以「親友中是否人有娶東南亞外籍配 偶」為指標。
肆、東南亞文化主觀認知
本研究中東南亞文化主觀認知是指警專學生對於東南亞五國的文化認知自 評分數。東南亞五國包括: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及柬埔寨。個別國家文 化的自評分數從零分到十分。
伍、刻板印象(stereotype)
指對人或事所持的觀念或態度中,有的像鉛字一樣僵固不變的傾向。刻板印 象的特徵是:不以親身經驗為根據,不以事實資料為基礎,單憑一些人云亦云的
1
依照「內政部 92 年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中,研究對象的來台時間。
間接資料,或只一篇之見,及對某事、某人、某團體作武斷的評定。刻板印像是 形成偏見的主要原因(張春興,1989)。這是人們對社會團體的一種認知表徵或 印象,係將某一團體與特定的特徵和情緒反映相連結而形成(Smith & Mackie, 2001)。刻板印象是對一個團體的成員之概論,將相同的性格援用在團體的每一 個成員上,無視它們之間的差異。刻板印象一旦形成,就很難因為新資訊而改變
(Aronson et al., 2003)。本研究以「警專學生對外籍配偶刻板印象量表」,測量警 專學生對外籍配偶的刻板印象。
陸、社會距離(social distance)
Emory Bogardus 最早提出社會距離的概念,在他發表的第一篇〝Social Distance and Its Origins〞一文中,就明白將社會距離的定義為針對不同種族團體的刻板印 象,回答是否接受與某一種族人士結為姻親,成為俱樂部的好友,當鄰居,相同 職業,取得我國公民權,當我國訪客,驅逐出境。研究所得知結果通常被視為對 不同種族/族群的社會排序(social ordering),或者是對該族群之社會距離感,可 作為一種族群態度的指標(伊慶春、張英華,2006)。
本研究社會距離的指標,共有兩個層次、九個題目,包括人際交往的微觀面 以及公民權的巨觀面。分別問警專學生對於東南亞外籍配偶不同程度人際交往的 意願,以及台灣社會應該賦予東南亞外籍配偶的權利為何,也就是公民權的部分。
以上述兩個層面來測量警專學生對於東南亞外籍配偶的社會距離。
第六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基於研究條件有下列限制:
一、基於人力、物力、時間之限制,故研究範圍僅限於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不宜 做其他過度的推論。
二、就研究方法而言,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為主,作量化分析研究,恐因部分填 寫者未能依真實狀況填寫,導致本研究可能會有所偏差。
三、問卷雖採用無記名方式填答,但由於量表有一些較敏感的題目,填答者恐會 有防衛心理及隱瞞事實之情形發生,測量結果恐未能完全反應填答者的真實 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