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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弘。 〈翻譯的「自我」與「他者」問題〉 。 《翻譯學集刊》 。第六輯。第 1-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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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啟蒙時代強調主、客體二元對立論,主體具有全知、綜觀全局的地位,而客

體則是客觀的存在。劉宓慶在《翻譯與語言哲學》一書中,應用此主、客體二元

論於翻譯活動,界定主體為譯者,具有主導性、主觀性及能動性,而客體則為文

本、作者與讀者,具有客觀自身規定性和外在實在性,而主體的能動性則源自客

體。換言之,譯者的主體性受到作者(文本)主體性的牽制,需要在作者、文本

等的激發下,才有無限的發揮潛力。

王志弘在〈翻譯的「自我」與「他者」問題〉15中,進一步援引西方思想中

超越主、客二分的新認識論立場,釐清自我與他者關係的轉變,亦即主體與客體

的轉變。他指出自我與他者關係歷經二元對立、相互建構而至混雜難分,已然超

越啟蒙理性的主、客二元對立觀;將此觀念轉換於翻譯場域,則翻譯本然地具有

跨越自我與他者邊界的動向(王志弘,9)。

因此,翻譯的過程只靠譯者的主體性詮釋是不夠的,將過度偏離原文範疇;

而試圖恢復作者原意或釐清文本原意,單以作者的主體性為主,這種翻譯亦難以

達成。因此,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16此二十世紀西方哲學中興起的範疇,

則為翻譯理論界所挪用,試圖指出翻譯的可能發展方向。陳大亮便於〈翻譯研究:

從主體性向主體間性轉向〉一文中,提出翻譯理論研究可參照哲學的互為主體性

15

王志弘。 〈翻譯的「自我」與「他者」問題〉 。 《翻譯學集刊》 。第六輯。第 1-25 頁。

16

研究兩個主體間互相作用的過程。互為主體性是建構文學交流理論的核心範疇,與主體性

(subjectivity)相對應,展示著「主體—主體」的結構。

(2)

轉向,作為翻譯理論的建構基礎。

在此章中,筆者將從主體與客體關係的轉變,說明主、客體關係的詮釋主體

性、理解與互為主體性如何影響譯文的產出,以及主、客體部分重疊時,譯文效

果是否更突出。而論文中所提主、客體的範疇,將在譯文為主導的前提下,以王

志弘對主、客體的定義討論之:主體為譯者,客體為作者、讀者、文本、出版社

等。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主體性與互為主體性 主體性與互為主體性 主體性與互為主體性 主體性與互為主體性

道格拉斯.羅賓森(Douglas Robinson)在其著作《翻譯與禁忌》(

Translation

& Taboo

)提到,西元四世紀的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確立了以「神」為中

心的基督教神學翻譯觀,提倡只有受到「上帝的感召」的譯者方能翻譯《聖經》,

「以通向智慧的七步驟17促使讀者(譯者)棄絕個人衝動,杜絕霸權思維18

(113)。道格拉斯.羅賓森並指出當時聖經或其他文本的讀者之所以全然信服譯

文,乃因他們相信譯者與上帝或其他原文作者的原文意圖相通。因此,文本的作

者被抬升到至高無上的地位,作者的意圖成為意義的本源。不過,以「神」為翻

譯主體的思想,到了十七世紀有了改變。

17

1.Fear; 2.Piety; 3.Knowledge; 4.Fortitude; 5.Mercy; 6.Cleansing; 7.Wosdom.

18

此處譯文為筆者之翻譯。

(3)

陳大亮指出笛卡爾(Rene Descartes)提出「我思故我在」的思維,進而確立

了人的主體性原則;人處於絕對的主宰位置,語言僅是傳達人思想的工具,讀者

必須努力追尋、發掘作者的原意,以徹底理解原文。十九世紀則以施萊爾馬赫的

詮釋學觀點為代表,認為文本的意義與作者的原意是單一的,而詮釋學的任務就

是揭示作者的「原意」。作者的原意雖通過語言來表達,但要理解作者的思想,

無法單單仰賴語言的理解。施萊爾馬赫認為語言雖傳達思想,但語言本身並非就

是思想,而只是思想的表達形式。當語言以其共同性來傳達特殊的思想時,卻無

法表達出思想的全部豐富內涵。這種內涵是在特殊的歷史情境中形成的,代表作

者整體的精神世界。因此,若要正確理解作者的原意,就得瞭解作者的精神世界,

以便讀者能通過「心理移情」的方法,站在作者的立場上來解讀文本,把握文本

形成時的整個語言系統、歷史境况、作者的創作動機等等。

施萊爾馬赫於 1883 年發表〈論翻譯的方法〉19 (Methoden des Übersetzens),

文中論及翻譯一個真正譯者的任務,是要縮短原文作者和譯文讀者的距離,而其

選擇僅兩種:「一是他盡量不打擾原作者而將讀者移進近作者,二是盡量不打擾

讀者而將作者移近讀者」(25)施萊爾馬赫所定義的兩種翻譯方法中,皆需描摹

原作者的原意,找出原文的意旨。第一種翻譯方法是譯者帶領譯文讀者跨越邊界

接近原文作者,讓譯文讀者看到異化、他國的語言結構、措辭表達。在這種情境

下,譯者的主體性則偏向以翻譯為主,創作的成分低。而第二種為譯者帶領原作

19

見陳德鴻、張南峰編, 〈論翻譯的方法〉 , 《西方翻譯理論精選》 ,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00

年。

(4)

者進入譯文讀者的世界,讓譯文讀者看到的文章是本土化語言結構、措辭表達。

在此情況下,譯者其實必須轉換其譯者的主體性,使其兼具部分的作者創造性。

又或者以謝天振在《譯介學》書中所用詞彙,此時譯者的主體性帶有強烈的「創

造性叛逆」。

施萊爾馬赫強調作者的主體性和讀者(譯者)的主體性之溝通。但是,他將

理解的目標設定爲「作者原意」,堅持「客觀知識」的立場,因此要達到對作者

原意的客觀認識,反而得揚棄讀者(譯者)的主體性,以作者的主體性爲客觀對

象;主、客體二元對立的觀念在此顯露無遺。施萊爾馬赫無法忘情於作者的主體

性,當作者的主體性有可能為譯者的主體性所超越時,他顯然是排斥這種可能性

的。因此,當某部作品並非由原作者自翻,而是由他者譯者闡釋翻譯時,他並不

認為由之產出的譯文會是令人最滿意的作品,最理想最令人滿意的作品只有在作

者自譯的情境下,才有可能產生。

及至二十世紀,結構主義的興起帶動了翻譯學界以文本為中心,否定作者意

圖決定文本意義,主張對文本進行科學分析,甚至認為翻譯如同機械性的語言轉

換,只要遵循語言的規律,制訂出語言轉換的原則,就連機器也能取代人。但是,

這種文本為中心的論點忽略了作者、譯者或讀者的主體性,研究範圍過於狹隘。

因此,西方後續思潮逐漸擠退二元對立論,新興的思潮則強調主體與客體共

同建構邊界,甚而主張主體內部便已有了客體。翻譯研究在解釋學、接受美學、

解構主義與翻譯文化轉向的合力下,譯者的地位提高,原作者不再高高在上。任

(5)

何一種理解的表達,與其說是對原意的理解,不如說是理解主體從作品中所領悟

到的意義。正如里柯(Paul Ricoeur)所說,通過理解所得到的其實是一個放大

了的自我。而葛特瑪亦指出理解不是基于理解者進入被理解者的「內心」,不是

在內心中重新體驗被理解者的經驗,以到達他們在心靈狀態上的神秘交流與重

合,理解的實質乃是通過對話超越自己的個體有限視域,而使對話雙方達到一種

新的、更高層次的境界。

在此,主體與客體的互動不再是主體朝客體單向移動,而是主體與客體間的

雙向互動。因此,主體與客體的範疇重疊,而兩者之間的邊界亦逐漸模糊化。從

這個角度看翻譯活動,則主體(譯者)的主體性與客體(作者)的主體性皆無法

單獨存在,而得要透過兩方的互動,彼此牽制、交互聯繫中,才能獲得高品質的

譯文。因此,互為主體性的主張依稀可見。

陳大亮便主張翻譯主體研究不應侷限於譯者,無視其他主體的存在,而應該

把作者、譯者與讀者之間的互為主體性關係,以及各自主體性的表現納入理論探

討。他更認為在強調譯者主體性地位的同時,應避免走向另一極端,促使譯者以

創造之名,實行背叛之實,脫離原文,隨心所欲,任意翻譯。「作者、文本、讀

者與譯者等要素之間應該相互依存,相互滲透,取消二元對立,消解任何佔有性

個體中心主義和不含主體間性的單獨主體性。」(9)

其他討論有關主體性、互為主體性的學者,尚有許鈞、黃振定和王志弘等。

王志弘在討論翻譯的「自我」與「他者」問題時,將譯者定為翻譯活動的中心,

(6)

認為譯者處於一特定的語言、社會、文化背景中,但是由於翻譯活動必須設身處

地於原作的語言、社會與文化背景中,因此,譯者的「自我感」必須「退位」,

同時「僭位」原作者,再「擴大」譯者的自我範圍至作者以外的客體領域,如:

讀者、出版社等。因此,王志弘提出的觀點超越作者、譯者雙方互動的「互為主

體性」,而將更多的客體納入此翻譯活動中。

但是王志弘的討論以作者和譯者不同人為前提,並未清楚指出作者和譯者為

同一人時,其「退位」、「僭位」會如何運作?筆者將在下一節中討論此點。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跨越邊界 跨越邊界 跨越邊界 跨越邊界: : : :主體性轉移 主體性轉移 主體性轉移 主體性轉移

前述施萊爾馬赫提出的兩種翻譯方法,可看出譯者必須在讀者的主體性與作

者的主體性兩者中選其一:譯者的主體性屈居於作者的主體性之下,譯者翻譯時

忠實於原作句構、措辭,以異質化的翻譯為主;而在後者時,讀者的主體性強於

作者的主體性,因此,譯者翻譯時必須強化其創作成分,僭越原作者,而幻化出

部分譯者與部分作者的混和身份。這兩種翻譯方法,分別有各種不同的稱法,有

的稱之為「直譯」與「意譯」,也有「異化」(foreignizing)與「歸化」(domesticating),

內涵大同而小異。不論名稱為何,皆透露出主、客體間的主體性轉移。

許多出版社推出作者自譯的書籍時,如:熊式一自譯的《天橋》一書,往往

(7)

在書中或宣傳文宣上強調,這是作者本人的翻譯,而讀者大眾也會假設此譯本品

質便與原作相差無幾。這種心態指出一般大眾認為,當譯者即為作者本人時,譯

者的主體性會與原作者的主體性重疊,譯者便不需經過模擬原作者創作時的心理

狀況、時代背景,更因為譯者與作者是同一人,便可正確理解作者原意與文本原

意。但是,作者與譯者為同一人時,其主體性是否真的可以重疊,而省略他者譯

者在翻譯時所必經的互動、交流步驟?

原作生產、傳佈與消費的語言、文化 譯作生產、傳佈與消費的語言、文化 和社會環境 和社會環境

註:此圖引自王志弘(2001:10) 。

長箭號代表譯者自我之僭位、退位和擴大等操作時的主要他者對象。

要探討此主體性問題,得先將翻譯放在具體的社會脈絡中。筆者以王志弘所

整理的「翻譯活動中各種社會位置之關係」一圖,作為討論的基礎。由上圖中可

看出,作者的主體性在其原本創作的情境下,就已經無法個別存在,自外於整體

大環境,作者必得經由與原出版社、銷售通路及原作讀者等多方調節下,才得以

產出原作。譯者的主體性在翻譯活動中更形複雜,除了得滿足、溝通、調節與其

原作者

原作

原出版社(編輯、印刷處理)

銷售通路(書店)

(自我) (翻譯版權、出版、印刷)

譯者

政府主管機關(法令)

譯作 出版社

銷售通路(書店)

原作讀者 譯作讀者

(8)

相關的譯作客體,還得遊移於原作的生產環境。此時,譯者的主體性與作者的主

體性必須經過互動、磨合期,譯者必須不斷跨越主體與客體的界線,在整個翻譯

網絡中尋求適當的立足點。

以上所述為譯者非作者的前提下所作的討論,但是當作者親自翻譯個人作品

時,其翻譯活動仍適用於以上的討論嗎?首先,筆者要指出,作者即譯者並不意

味著譯者的主體性與作者的主體性重疊。因為作者的作品生產環境與譯者的生產

環境不同,其面對的客體不盡相同,則其主體性便會隨之轉變。就以熊式一自譯

其個人作品《天橋》為例,熊式一作為作者的主體性,與其後來作為譯者的主體

性,在歷經時間、社會背景等變化下,便有了轉變。仔細比對其英文原作與中文

譯作,便可發現兩者內容改變幅度甚大。熊式一或許比他者譯者瞭解其作者的主

體性,以及原文的產出環境,因為他本來就是原作者,而熊式一翻譯自己作品的

態度、立場,也與他者譯者不同。他者譯者在譯者的主體性之外,嘗試與作者的

主體性及其他客體的主體性調和,謀求一滿意的佳作。然而,作者自譯時,由於

所譯作品即個人作品,往往不顧及原本創作的主體性,甚至拋棄原本作者的主體

性,直接將譯者的主體性提升到最高點,使其兼具創作的成分,而在缺乏與原作

產生環境的客體互動、交流的過程下,產出的作品泰半偏離原文,其譯本便可能

遭到批評為「改寫本」。

香港學者劉紹銘在〈輪迴轉生:試論作者自譯之得失〉20中,以詩人余光中

20

孔慧怡、朱國藩合編。 《各師各法談翻譯》 。台北:聯經出版,1993 年。頁:61-78。

(9)

自譯《雙人床》為例,探討作者兼譯者的譯文文本特性,並以葉維廉翻譯《雙人

床》的譯詩做對照。此篇文章雖以譯詩為主,但對於評析《天橋》仍有參考價值。

劉紹銘於文中提到史帝夫.歐文把中詩英譯的技術障礙分為兩個層次,即語言文

化層次和美學層次,兩者難以兼顧。如:「青青河畔草」之「青」,大多數譯者皆

翻為 green,然而「青」色實際上融合「藍」與「綠」兩種色調;此翻譯便無法

顧及語言文化層次。

劉紹銘於文中提到余光中、葉維廉翻譯他人作品時,大致也中規中矩,然而

他們自譯個人詩作的譯文,卻出現大幅度的更動、剪裁,「不惜以今日之我改昨

日之我」。劉將此現象歸納出兩個原因:其一,文字本身約定俗成的規矩,有時

想用中文表達英文的一句話,用中文說卻顯得洋腔十足,而且囉唆透頂。其二,

任何人用某一種文字寫作,都會投入在那種文字的思想模式中。不可否認地,劉

紹銘所歸納出的兩點原因,的確是作者自譯出現脫離原文的背後因素,然而,他

卻未指明主、客體主體性轉移的影響。筆者認為作者自譯偏離原文,除了劉紹銘

所指的因素外,此現象更由於作者身份的光芒遮蔽了翻譯的職責,反而過於彰顯

其個人的主體性,以過多的創作取代實質的翻譯活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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