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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者 /代表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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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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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手作燈籠拼個(PIG)創意競賽報名簡章

一、活動宗旨:配合元宵節慶辦理創意造型燈籠競賽,推展民俗傳統、發揚固 有文化,讓大朋友憶起兒時手作燈籠的記憶、也讓小朋友體驗 到舊時古玩的樂趣。

二、相關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二) 執行單位: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三、競賽辦法

(一) 主題:以「豬年生肖」、「歡慶年節」作為燈籠主題。

(二) 作品建議規格:

兒童組-最長邊不大於 150 公分。

中學組-長寬高其中一側至少 40 公分,最長不大於 150 公 分。

社會組-長寬高其中一側至少 60 公分,最長不大於 150 公 分。

※本建議規格為方便現場吊掛擺設之適當尺寸,請參賽者斟酌作品大小。

※本活動電源供應採現場插電式發光,繳件時勿使用蠟燭、電池,作品上 方並預留穿線孔,作品應考量安全性、結構穩定性及亮度,未依規定辦 理造成損失需付相關責任。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 年 1 月 30 日(週三)18 時止。

五、洽詢專線:02-2239-7222 或免付費電話 0800-387-222「2019 手作燈籠拼個 創意競賽工作小組」;傳真:02-8230-0124;報名表詳附件 2。

六、作品繳交:寄送或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 號 5 樓人文課「燈籠競 賽小組收」,作品繳交時間請於平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 時至下 午18 時內繳件。

七、得獎作品展示:展示地點隨得獎名單另行公告,展出時間暫定於108 年 2 月15 日(週五)至 3 月 3 日(週日)。

八、領回方式:參賽者或其監護人得於 108 年 3 月 4 日(一)至 3 月 18 日(一)間 於早上8 時至下午 18 時攜帶身份證件領回作品,領回地點同 參賽作品收件地點,逾時作品作廢。

九、競賽組別:兒童組:全國5 歲以上幼童或就讀各公私立國小之學童。

中學組:全國各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附設補校、

1

(2)

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五專前三年級學生。

社會組:18 歲以上在學學生或社會人士。

※每人/組參賽作品上限 5 件,惟本次參賽得獎以每人/組 1 件 為限。

十、獎勵辦法:各組錄取名額如下:

第一名:1 名(組)、第二名:1 名(組)、第三名:1 名(組)、佳 作:7 名(組) (一)兒童組獎金: 第一名 15,000 元、第二名 10,000 元、第三名 5,000 元、佳作

2,000 元。

(二)中學組獎金: 第一名 20,000 元、第二名 15,000 元、第三名 7,000 元、佳作 2,000 元。

(三)社會組獎金: 第一名 30,000 元、第二名 20,000 元、第三名 10,000 元、佳作 3,000 元。

(四)現場人氣獎: 兒童組一名 1,500 元禮券、中學組一名 1,500 元禮券、社會 組一名1,500 元禮券。

十一、評審及評分項目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公正人士擔任評審委員,得獎名單將於108 年1 月 31 日公布於板橋區公所官網及活動粉絲專頁。

(二) 評分項目:造型創作40% 材質運用 30% 整體效果 30%

(三) 該組別經評定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名額得從缺。

(四) 現場人氣獎:

1. 票選辦法:燈區現場展出之作品,於現場掃描 QRcode 或直接上

「2019 豬光寶氣 IN 板橋」活動粉絲頁投票,每組選出一名票數最高 者,共三名。

2. 票選時間:2 月 15 日-3 月 3 日

3. 抽獎活動:參與投票者,於票選時間內「對作品按讚投票」並「對活 動粉絲頁按讚」即可參加抽獎,將於3 月 5 日抽出幸運得主,獎項 另行公布。

4. 請勿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如經主 辦認定屬實,有權刪除該不正常票數與投票者抽獎資格。

附件一、作品介紹

2019 手作燈籠拼個(PIG)創意競賽

編號 姓名 聯絡電話 作品名稱

2

(3)

作品介紹 ( 簡單敘述作品發想及創作理念,請用正楷書寫 )

若為團體報名,此表僅需一名代表填寫。

3

(4)

4

2019 手作燈籠拼個(PIG)創意競賽

編號

由執行單位填寫

報名組別 □兒童組 □中學組 □社會組 參賽者姓名

(團體報名請填寫每位參賽者姓名)

家長姓名

(社會組免填寫)

聯絡電話

(由一位代表填寫)

(日)

(夜)

E-MAIL

聯絡地址 □□□(郵遞區號請務必填寫)

學校名稱 學校 年 班

備註 1. 獲獎者確定領得獎金,不論金額多少,需提供身分證(健保卡或戶籍 謄本影本),本項資料不作其他用途,活動結束後 3 個月依法銷毀。

2. 報名方式:將報名表及作品於 1 月 30 日下午 18 時前親送或寄至下 方收件地址,以收件時間為準,若超過收件時間送達,則不予參賽 資格。

3. 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 30 號 5 樓人文課「燈籠競賽小組」

收。

4. 參賽作品於收件至領回(含展出)期間,因不可抗拒之情事而損壞 者,主辦及執行單位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

5. 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攝影、發行專輯及光碟,以及 展覽權的行使。

6. 服務電話:(02)2239-7222。

1.上述各項經查驗屬實,符合造型燈籠競賽報名須知規定,敬請受理報名;以上資料如有不實,

願取消參賽資格。

2.因活動需要,本人同意提供「活動報名表」所載各項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

3.所有參賽作品需自行留意相關法令,不可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及商標權,如有涉及爭議或致主 辦單位受有損害,應由參賽者負起全部責任。

4.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規定及相關獎項。

報名者 /代表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報名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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