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行為理論<義務>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行為理論<義務>"

Copied!
25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行為理論

<義務>

學習目標︰

知識

 義務論倫理學原則—行為本身的對錯重於後果的好與壞

 康德義務論關心的,是以理性為道德根本,並在道德中體現人的自律 和自由

 康德義務論的人性法則、普遍法則和道德判斷步驟

 各種義務或有衝突

 康德義務論的強項及弱點

技能

 應用康德義務論

 明辨性思考能力

 解決問題能力

 能度和價值觀

 理性、自律、自由

建議教節︰5

教師先預備資料:

 引入活動:動機比後果重要?

 學科知識內容(一):義務論的原則

 學科知識內容(二):康德義務論中,兩個判斷道德原則的形式

 學科知識內容(三)︰不同義務的衝突

 學科知識內容(四)︰康德義務論的強項及弱點

重要信息:

1. 本教材的編寫對象是任教高中倫理與宗教科的教師。教師應該按其學生的學習 需要,對教材加以調適或增潤。本教材需要教師以專業的角度向學生作解說,

幫助學生發展正面的價值觀以及綜合地運用共通能力。

2. 本課程的學習者是中四至中六的高中學生,本教材儘量以淺白的語言解釋倫理 學理論,其中或會按學生之學習需要作簡化。

3. 本教材提及的個案、故事、電影情節以及經典的道德兩難處境,乃純粹為學生 提供學習過程所需用之思考素材。在帶出道德兩難時,這些素材或呈現誇張或 較尖銳的角度。教師應不時提醒學生這些角度與當今現實世界的差異。本科的 學習向度不是用今天的準則去批評過去的做法和價值觀,而是引導學生在找出 差異之外亦能立體地理解這些做法和價值觀與其時代、文化和社會狀況的關係。

4. 本教材提及的討論問題、思考重點、學科知識內容均只屬建議性質,教師不用 以此為界限,應按課程目標和學生需要持續發展校本教材。

重要信息:

1. 本教材的編寫對象是任教高中倫理與宗教科的教師。教師應該按其學生的學習 需要,對教材加以調適或增潤。

2. 本課程的學習者是中四至中六的高中學生,本教材儘量以淺白的語言解釋倫理 學理論,其中或會按學生之學習需要作簡化。

3. 本教材提及的個案、故事、電影情節以及經典的道德兩難處境,乃純粹為學生 提供學習過程所需用之思考素材。在帶出道德兩難時,這些素材或呈現誇張或 較尖銳的角度。教師應不時提醒學生這些角度與現實世界的差異。

4. 本教材提及的討論問題、思考重點、學科知識內容均只屬建議性質,教師不用 以此為界限,應按學生需要靈活使用和持續發展校本教材。

重要信息:

5. 本教材的編寫對象是任教高中倫理與宗教科的教師。教師應該按其學生的學習 需要,對教材加以調適或增潤。

6. 本課程的學習者是中四至中六的高中學生,本教材儘量以淺白的語言解釋倫理 學理論,其中或會按學生之學習需要作簡化。

(2)

 個案(二):立心借錢不還,道德嗎?

 個案(三):獨善其身,道德嗎?

 個案(四):迦摩羅故事

 個案(五):殺一人救五百人

 個案(六):妓女喇合與以色列探子的故事

 個案(七):但以理在獅子坑

教學過程:

1. 教師與學生一起討論「引入活動:動機比後果重要?」中的兩個個案。

 教師可引導學生理解,我們在做關乎道德的決定時,有時會採取考慮行 為本身動機的方法。

 可與學生進深探索「器官移植」個案,與上一節引入活動的「使用轉轍 器」兩者的差別所在。

2. 教師講解「學科知識內容(一):義務論的原則」。

教師可以請學生講出康德義務論的重點作小結:

 行為本身的對錯重於後果的好與壞

 按理性判斷行為對錯

 強調人的自律和自由

3. 教師講解「學科知識內容(二)︰康德義務論的兩個判斷道德原則的 形式」。教師可以用資料中的例子,說明康德義務論的判斷步驟。教師可 以請學生講出重點作小結:

 人性公式:我們行動時對待人的方式,必須把自己或他人當作目的,而 非單單是手段。從另一個角度理解,我們不能以人家不同意的方式去對 待他們。

 普遍法則公式:我們作任何道德行為所依據的原則,必須是每個人都可 以依據的原則。我們用理性思考出來的道德原則,其他人只要依據理性 思考,都必然會同意是合理可行的。

4. 將學生分成4-5 人一組,著他們討論「個案(一):這樣做,是否合 乎人性?」、「個案(二):立心借錢不還,道德嗎?」及「個案(三):

獨善其身,道德嗎?」,並嘗試應用康德義務論的判斷方法。

5. 教師講解「學科知識內容(三)︰不同義務的衝突」,並與學生討論 如何解決義務的衝突。

6. 教師講解「學科知識內容(四)︰康德義務論的強項及弱點」作為小 結。

7. 將學生分成4-5 人一組,請他們討論「個案(四)」,並完成問題。

8. 教師引用學生在以上討論的內容作總結:世界若要純然依照康德義務論

(3)
(4)

引入活動:動機比後果重要?

兩個誠實的老闆

甲和乙分別是兩間商店的老闆。他們在同一條街上做生意。他們都是誠實的商 人,向來童叟無欺。

如果問及他們為甚麼誠實對待客人時,老闆甲會說:「很簡單,顧客都是聰明 人啊,你總不能以為自己都能欺騙他們。若給人發現,我這店的名譽便毀了,

最終自己不也受到損失嗎?」

老闆乙則會說:「父親一直教導我,無論怎樣,做人都應該誠實。做生意也就 是做人一部分,誠實是我們的本分。」

(虛構故事)

問題討論:

你認同哪一位老闆的理據?

學生或會提及以下重點,其他合理答案亦可接受:

 兩個老闆的行為都是一樣,也會產生相同的效果。

 然而,他們支持誠實行為的動機是很不一樣的。老闆甲考慮的是誠實和欺騙 顧客兩種行為後果的好壞,而老闆乙則是出於誠實是本分的動機。

器官移植

想像你是一名外科醫生。醫院有五名病人急需不同的器官移植手術以續命,其 中一人需要心臟,一人需要肺部,一人需要肝臟,剩下兩人各需要一個腎臟。

碰巧五人都擁有相同的罕見血型,所以難以找到合適的捐贈者。這個時候,有 一名外國來的單獨旅行者走進醫院想要做一次簡單的身體檢查。碰巧,他擁有 跟他們一樣的罕見血型。以你專業知識,你只要使用簡單的藥物,便能讓旅行 者無痛苦地離世,別人也不容易發現,那麼他的器官便可救回等候器官移植的 五人。

問題討論:

(5)

你會怎樣做?一條人命能換回五條人命,你會這樣安排嗎?

學生或會提及以下重點,其他合理答案亦可接受:

 如果根據功利主義計算手術的後果,會得出殺死單獨旅行者來救回五名病人 是道德的。但對不少人來說,這有違道德直覺。

 因為這個器官移植手術涉及主動直接殺死一個人,有違不可殺人的道德義務 。 除了基於道德直覺認為殺人不對外,康德義務論依據理性推斷,也證立了

「不可殺人」的道德義務。

教學法建議:人生交叉點。

要訣:

 要學生獨立作判斷(決定歸向哪一邊),給予他們足夠的時間和指引,讓 他們先與取態相同的同學交流。

 給予時間讓學生在意見相同的角落整理、鞏固自己的看法。

 然後安排他們個別與不同意見的同學交流,聆聽對方意見後再疏理自己的 看法。

 情況許可之下,嘗試說服對方,達至一個有共識的看法﹙可以改變立場及 走向另一角落﹚。

 老師邀請個別學生向全班同學展示結論及思考過程。

深入探索:

 試比較上一節引入活動中的「使用轉轍器 」,兩者答案的背後的原則,有 沒有甚麼不同?

 我們可以借用倫理學中的「雙重效果論」,來嘗試解說二者的分別。「雙 重效果論」大致是說,雖說某個行為或會間接地導致傷害(即「雙重效 果」或「副作用」),但卻能造就更大的善,那麼這行為便是道德的。

 相反,如果行為會直接導致傷害,即使能造就更大的善,這行為也是不道 德的。

 在「使用轉轍器」中,轉換路軌的目的是救原路軌的五個工人,是善行,

縱使這樣做,會間接導致另一路軌的一個工人喪生,仍然是道德的決定。

 相反,在「器官移植」中,要救五個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便要主動直接 殺死另一人,所以是不道德的決定。

 多數人會贊成使用轉轍器,反映了後果論的道德直覺;多數人不會贊成殺 死旅行者,反映了義務論的道德直覺。

(6)

學科知識內容﹙一﹚︰義務論的原則

上 一 節 提 及 , 西 方 倫 理 學 的 行 為 理 論 主 要 分 為 兩 個 學 派 : 後 果 論

(Consequentialism)及義務論(Deontology);前者著眼於行為的後果,後者 著眼於行為本身。

義務論( Deontology)

義務論主張按行為本身去判斷對錯。義務論與後果論截然不同,不認同我們 應該按行為的後果作道德判斷,而是著眼於我們的行為本身是否以義務動機 為基礎。所謂「義務」,就是我們為了履行道德原則,而必須負起的責任。

例如,因為強迫他人去做違反自願的行動是錯誤,所以嚴刑迫供縱使可能帶 來將犯人繩之於法的後果,這行為本身也是錯誤,是不道德的。

在倫理學中,康德(Immanuel Kant)對義務論的多個問題有較多的闡釋,對 後世亦有較深的影響。

康德義務論﹙ Kantian Theory﹚的重點

1. 理性是道德的根本

康德認為我們是依照理性來作出道德判斷的。不論人類和動物都會受著 自然本能影響而行事,例如,我們餓了會想吃食物、受襲擊時會防衛、

會保護自己所愛的人等等。然而,人類與動物的基本分別在於,人類不 單受自然本能支配,還會按理性作行為判斷。我們會退一步反思自己行 為的對錯。如果我們以理性判斷了行為是對的,我們便有義務去執行。

舉例說,我們在飢餓時不去搶別人的食物,可以是因為怕受懲罰。雖然 我們的守法行為是正確的,但動機只是避免受罰帶來的痛苦,這便與動 物的自然本能無異。惟有當我們通過理性反思,明白到搶別人東西本身 有違道德所以不作時,才算是真正的道德行為。

2. 道德體現了人的自律和自由

有些人認為道德對人的行為有諸多禁止,所以限制了人的自由。康德的 看法剛好相反。他認為,我們如果只按自己本能,想做甚麼就做甚麼的 話,其實是被自然定律所控制,是受他律(heteronomy)影響,反而是

(7)

失去自由的表現。真正的自由是透過理性,為自己制定道德原則,並按 照這些原則行事。這是自律(autonomy)的行為。

舉例說,我們會喜歡甜食和油炸食物。如果喜歡食就去食,只是被本能所驅 使,談不上自由。相反,如果我根據理性,判斷出不吃或少吃這食物,會有 益於自己的健康,並且如此實踐。這樣才是體現了人的自律和自由。

參考資料: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kant-moral/

康德的義務論著重理性和自律,這在他極有規律的生活中就有跡可尋。康德每 天下午都於同一時間外出散步,時間精準無誤,讓柯尼斯堡(Königsberg)的 人們都以他散步的時間作準來調教自己的時鐘。他同時堅持獨自散步,只為了 不用開口說話,以免口部吸入空氣對健康無益。散步後,他醉心閱讀和思考,

直至晚上十時,便開始休息。我們可從康德的日常行為得知他如何以理性為自 己制定個人規律,實踐人的自律。

參考資料:

Dieter Henrich, Between Kant and Hegel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55.

Wayne P. Pomerleau, Twelve Great Philosophers: A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Human Nature (Rowman & Littlefield, 1997), 226.

Portrait of Immanuel Kant, Anonymous, 1768

(8)

學科知識內容﹙二﹚︰康德義務論中兩個判斷 道德原則的公式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習慣及準則,指引著自己的行為。「做人要言而有 信」、「講得出,就要做得到」、「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人不為 己,天誅地滅」都是一些流行的行為準則。問題是,甚麼原則才能通過義務 論的理性判斷?

康德為義務論,提出了兩個著名的判斷原則公式:「人性公式」和「普遍法 則公式」。康德認為兩個原則是一致的,二者任選其一作判斷皆可。

1. 人性 公式 ( The Formula of Humanity )

康德的第一個判斷原則公式比較簡單:你只須考慮在行動時對待人的方 式,必須把自己或他人當作目的,而非單單是手段。從另一個角度理解,

我們不能以別人不同意的方式去對待他們。值得留意的是,依此公式,即 使做一些自己內心不同意的事,亦是不對的。

奴隸制度是有違這公式的明顯例子。奴隸的主人用上暴力或恐嚇,去驅使 買回來的奴隸服務自己,這有違奴隸本身的意願,只把他們當作滿足自己 的手段,而沒有考慮他們本人的目的(或自由意願)。

人性公式並不是譴責一切把人作為手段的行為,只是否定那些「單單」把 人作為手段的行為。例如,在餐廳裡服務的侍應,雖然在為我們服務時,

也是作為滿足我們的手段,但他們卻同時擁有自己行動的目的,例如透過 服務他人來賺取生活所需或滿足感。再者,他們是在自願的情況下同意自 己為客人提供服務,而非被強迫而做。相反,如果我們對侍應不禮貌,或 強迫他們換走沒有問題的食物,那就是不道德了。

2. 普遍 法則公式( The Formula of Universal Law )

任何道德行為須依據的原則,必須是每個人都可以依據的原則。康德相 信,所有人類都有理性思考的能力。我們用理性思考出來的道德原則,其 他人只要依據理性思考,都必然會同意是合理可行的。換句話說,我們所 依據的原則必須是具有普遍性的。

我們不妨以「自殺是否道德」這個著名例子作說明。康德認為自殺是不道

(9)

德,為甚麼?我們可以依據以下的四個步驟,理解他的道德推理。

2.1 找出行為背後的原則

如果有人認為活得痛苦,感到生不如死,想自行了結自己的生命。在 這個打算的背後,有一個類似的原則:「出於愛護自己,當我的生命 帶給我災禍多於滿足時,我會縮短它。」

2.2 設想一個世界,在其中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

設想一個世界,在其中每個人出於愛護自己,當生命延續下去,帶給 自己災禍多於滿足時,便會縮短它。即是說,遇到無法承受的痛苦 時,會選擇自殺。

2.3 思考這個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的世界,是否可能存在

然 後 , 你 要 測 試 上 述 的 情 況 , 能 否 通 過 「 普 遍 性 測 試 」

(Universalizability Test)。思考一下,如果每個人都依據上述原則 生活設想的世界能否存在?康德認為,我們設想的世界,其實不可能 存在。他說,如果「自愛」(或自我保護)驅使人去努力保存自己生 命,卻同時驅使人去毀滅自己生命,這樣是矛盾的。因此,這個設想 出來的世界是矛盾的,所以不可能存在的。

自殺不能通過這個普遍性測試,所以不道德。

2.4 思考按照 理性, 會否 願意在上面設想的世界中, 依據上述原則行事 我們還要問:按照理性,自己會否願意依據這原則行事。

如果我們的行為原則,能同時通過以上和這個測試,我們就有「完美 的義務」(perfect duties)(即絕對的義務)要履行。否則,如果行 為原則只通過了普遍性測試,卻通過不了這個測試,稱為「不完美義 務」(imperfect duties)。例如,行為原則「只顧自己的事,不要幫 助他人」,可以通過普遍性測試(設想的世界可以存在),但我們未 必願意生活在這樣一個世界,所以我們有義務,在某些時候,在我們 接受的範圍下,幫助他人。

參考資料: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kant-moral/

(10)

個案﹙一﹚:這樣做,是否合乎人性?

康德的「人性公式」簡單而有力。我們實際應用它時,只須考慮行為本身,有 沒有把他人(或自己)單單看作手段?或說,是否在沒有他人同意的情況下,

把他們視為達到我們目的的手段?

下面的行為,一般被認定為是不道德。如果採用人性公式,會得出怎樣的道德 推論和判斷?(提示:重點是1.有否把他人單單當作手段?;2. 有否尊重他人 或自己的人性,將他人視作有理性尊嚴的人?)

行為 道德推論 道德判斷

1. 不守承諾 把他人的信任作為手段,以達到自己想要的 目的

不道德

2. 考試作弊

3. 謀殺

4. 強姦

5. 盜竊

6. 虐待

(11)

(參考答案)

行為 道德推論 道德判斷

1. 不守承諾 把他人的信任作為手段,以達到自己想要的目 的

不道德

2. 考試作弊 在沒有得到同學的同意下,偷看他們的答案,

以達到目的。

不道德

3. 謀殺 在沒有得到受害方的同意下,奪取其生命,以 滿足自己的目的(如表達仇恨、滅口等等)。

不道德

4. 強姦 在沒有得到受害方的同意下,把對方作為滿足 自己性慾的手段。

(或)沒有尊重對方作為人的身份,把對方作 為滿足自己性慾的手段。

不道德

5. 盜竊 沒有得到物主的同意下,奪取擁有物,以滿足 自己的需要。

不道德

6. 虐待 沒有尊重對方的人性,沒有將他/她視作有理 性尊嚴的人。

(或)不尊重自己的人性/理性,令動物承受 不必要的痛苦。

不道德

(12)

個案﹙二﹚:立心借錢不還,道德嗎?

信守承諾是另一個康德提及的正確行為。我們可以按照康德的義務論,去考慮 以下行為是否道德。

假設你想向朋友借錢,並承諾在某期限前清還,但你心中其實知道無法如期償 還。

康德會說:「這樣立心借錢不還,是不道德的」。你知道他的理據嗎?不妨嘗 試依著康德「普遍法則公式」的步驟,作一次道德推理。

1. 找出行為背後的原則:

「當我需要金錢時,即使我知道無法歸還,我都會作出會歸還的承諾。」

2. 設想一個世界,在其中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

3. 思考這個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的世界,是否可能存在?

4. 理性地思考,自己是否願意在上面設想的世界中,依據上述原則行事或生活 ?

(只有通過第3 步驟的測試,才要思考這步驟)

(13)

(參考答案)

1. 找出行為背後的原則:

「當我需要金錢時,即使我知道無法歸還,我都會作出會歸還的承諾。」

2. 設想一個世界,在其中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

設想一個世界,在其中每人都在需要金錢時,明明知道無法歸還,還是作出 會歸還的承諾。

3. 思考這個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的世界,是否可能存在?

如果每個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這個世界內的人都明知無法歸還,仍作出 會歸還的承諾。問題是,這樣做會破壞了人對別人承諾還錢的信任,結果無 人會再相信還錢的承諾。在這樣的一個世界中,每個人都明明知道無法歸還 金錢,還是作出會歸還的承諾,卻無人會相信這樣的承諾。這樣是矛盾的。

因此,立心借錢不還,是不道德的。

4. 理性地思考,自己是否願意在上面設想的世界中,依據上述原則行事或生活 ?

(只有通過第3 步驟的測試,才要思考這步驟)

毋須思考這步驟。

(14)

個案﹙三﹚:獨善其身,道德嗎?

上文提過不完美的義務,其中一例就是獨善其身,即是我不幫助他人,也不期 待他人會幫助我。我們也可以按照康德的義務論,去考慮行為是否道德。

康德會說:「獨善其身,不能說是絕對道德或不道德的。不過,起碼我們有義 務,在某些時候幫助他人」。你知道他的理據嗎?不妨嘗試依著康德「普遍法 則公式」的步驟,去作一次道德推理。

1. 找出行為背後的原則:

2. 設想一個世界,在其中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

3. 思考這個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的世界,是否可能存在?

4. 理性地思考,自己是否願意在上面設想的世界中,依據上述原則行事或生活 ?

(只有通過第3 步驟的測試,才要思考這步驟)

(15)

(參考答案)

1. 找出行為背後的原則:

「我不幫助他人,也不期待他人會幫助我。」

2. 設想一個世界,在其中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

設想一個世界,在其中每人都不幫助他人,也不期待他人會幫助自己。

3. 思考這個每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的世界,是否可能存在?

如果每個人都依據上述原則生活,這個世界內的成員都不幫助他人,也不期 待他人會幫助自己。在這樣的一個世界中,需要他人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

他們或因此而受到傷害,甚至無法生存下去。然而,這個世界還是可以存在 下去的,因為還是有幸運的人,有能力的人,不需要他人幫助並繼續生存。

這個世界不因此而存在矛盾。

因此,「我不幫助他人,也不期待他人會幫助我」,是道德的

4. 理性地思考,自己是否願意在上面設想的世界中,依據上述原則行事或生活 ?

(只有通過第3 步驟的測試,才要思考這步驟)

雖然「我不幫助他人,也不期待他人會幫助我」的行為原則通過第3 步驟的 測試,但是活在這樣冷漠的世界是非常辛苦的,況且我們也無法知道自己是 否有一天需要別人幫忙。因此,我們不願意活在這樣的一個世界中。

因此獨善其身,是不完美的義務 。

(康德還提出了一個不完美義務的例子,是關於發展個人的才幹。行為原則可 表述為:「假設我有一個有用的才幹,而我寧願享樂也不願意發展它,總之我 盡情享樂便是。」你不妨也試想想可以如何作道德推論。)

(16)

學科知識內容﹙三﹚︰不同義務的衝突

學者嘗試為我們羅列出一些基本的倫理義務,以下是其中的七個:

1. 信守承諾 2. 忠誠

3. 感恩別人的恩惠 4. 行善

5. 正義 6. 自我完善 7. 不傷害

這些義務沒有一個比其他絕對優先。在一些情境中,如果只有一個義務需要 考慮,例如答應了朋友的事要依承諾完成,問題就相對簡單。然而,在另一 些情境中,有多於一個義務要履行,義務之間彼此衝突,要我們決定哪一個 可以蓋過另一個,享有主導地位。

舉例說,你要對朋友忠誠,他卻要你欺凌別人。此時,忠誠和不傷害兩個義 務之間便起衝突了,你不能同時兼顧兩者,你要如何抉擇?我們就只能自己 作出道德的抉擇,或是參照曾經深刻反思過這個衝突問題的人的意見。一般 來說,不傷害原則享有較優先位置。

問題討論:

在以上例子,你又會如何抉擇?

(17)

學科知識內容﹙四﹚︰康德義務論的強項及弱點

康德義務論的強項

1. 平等對待每個人

康德清楚畫分義務和個人喜好,視道德義務為客觀的,無關個人的主觀欲 望和取向。在義務論的道德判斷中,每個人都會受到尊重和公平對待,不 像功利主義一樣,可能會因為整體的快樂而讓個別的人受苦。

2. 單按理性提供清楚對錯準則

康德義務論提供明確的對錯準則,給人清楚而直接的道德指引。義務論不 會受後果的好壞影響道德判斷,不依從宗教或傳統權威,也不考慮個人主 觀的情感和情緒,單單按照理性的推理來判斷原則。

康德義務論的弱點

1. 過於絕對,有時會違反道德直覺

康德的義務論強調經過理性判斷的道德原則是絕對的,所有理性的人都要 視作無條件地遵守的義務。可是,這種絕對的立場有時違反我們的道德直 覺。以下是最著名的例子之一。假設你的朋友被一個持利器的人追殺,躲 藏在你家中。追殺者登門詢問你朋友的行踪。按照義務論的要求,你必須 對任何擁有理性的人(即使他或者短暫失去理性)誠實,所以你必須向追 殺者誠實說出真相。對很多人來說,康德的要求有違道德直覺,要求過分 絕對。

2. 過於看重理性,忽略情感

康德的義務論也被批評過於看重理性,忽略情感在人生活中的重要性,特 別是諸如慈悲、同情、後悔等等道德情感。舉例說,某甲病了,有兩個朋 友前往探望她。朋友乙真正關心甲,得知她病倒便心急如焚,馬上趕去探 望。朋友丙對甲的沒有太多感受,因此不太想問候,卻在理性思考後,還 是勉強前往探訪甲。那位朋友的行動更值得推崇?康德會答是朋友丙,因 為朋友丙的行動是基於理性。可是,不少人難以認同這樣的結論。

3. 未能解決不同義務間的衝突問題

(18)

如何作抉擇?義務論沒有給予明確指引。

4. 把無理性者排除在道德考慮之外

理性和自主是康德的義務論的基礎,只有理性和自主的人,才配得上人的 尊重。那麼,嚴重智力受損者,我們要尊重他們嗎?動物和環境,我們又 是否不須尊重?

參考資料:

http://www.bbc.co.uk/ethics/introduction/duty_1.shtml

(19)

個案﹙四﹚:迦摩羅故事

佛陀有一次到憍薩羅國一個小鎮訪問,鎮上居民全是迦摩羅族人,他們聽說佛 陀來了,就去拜見他,向他說:「佛陀,有些僧侶和出家人來到我們的村子,

他們只解說弘揚他們自己的教義,蔑視、非難、排斥其他教義。然後又來了其 他宗教的僧侶,他們也同樣的只解說弘揚他們自己的教義,而蔑視、非難、排 斥其他宗教的教義。但是我們一直都懷疑和感到迷茫,不知道在這些可敬的僧 侶中,到底誰說的是真實語,誰說的是妄語,因為他們都是受人敬佩的世外高 人。」

於是佛陀給了他們獨一無二的教誡。佛陀說:「是,迦摩羅人啊!你們有懷疑、

有迷茫是正確的;因為對於一件可疑的事是應當生起懷疑的。迦摩羅人啊!你 們要注意不可被流言,傳說、及道聽塗說之言所左右,也不可單依據某個宗教 的典籍與權威,也不可單靠論理或推測,也不可單看事物的表象,也不可因個 人的喜好、揣測而得的臆見,也不可因某事物似有可能而信以為實,也不可作 如此想:『他是我們的導師。』而信,也不可以因眾多人信而信,迦摩羅人呀!

經過詳細的觀察、分析、思考與討論後,當你自己確知某事是不善、錯誤、邪 惡的時候,你才可以革除他們……而當你自己確知某事是善良的、美好的,那 時你才信受奉行也不遲。」

參考資料:<迦摩羅經>

問題討論:

1. 以上佛陀對迦摩羅人的教導中,佛陀要求他們作出選擇與決定前,要考慮 和不考慮哪些因素呢?為甚麼?

2. 宗教教導給人的印象是多講善心/信心,少講理性。迦摩羅故事故事印証 了還是推翻了這個印象?為甚麼?

3. 你認為依康德義務論,會判斷佛陀提出的行為原則是道德的嗎?

學生或會提及以下重點,其他合理答案亦可接受:

 佛陀提出的行為背後的原則,可以表述為:「我要經過詳細的觀察、分析、

思考與討論後,才好信受奉行或拒絕他人的教導。」

 我們再依據「人性公式」或「普遍法則公式」去判斷以上原則是否道德。

(20)

個案﹙五﹚:殺一人救五百人

《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故事中有記載釋迦牟尼佛殺一人救五百人的事蹟。

佛陀有一世也是修行人,有神通。祂坐一條商船出海,在這條船上還有500 個 商人同行。

這條船的船長知道這500 個商人十分富有,於是就想謀財害命,起了殺心。

佛陀知道了,祂用神通觀察知道這500 個商人都是菩薩轉世,這個船長如果謀 害這500 人,這個業障很重的;就算這些人不是菩薩轉世,這個殺業也是很重 的。

如果讓這個船長得逞的話,船長死後墮入惡道永無出期。為了不讓船長造這個 惡業,佛陀就把這個船長殺了,救了500 個商人。

問題討論:

1. 根據康德的義務論,以上故事中為救五百人而殺一人是否道德?

2. 佛陀抱著「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慈悲心,而殺一救五百。佛陀的假 設與康德的假設有何不同?

3. 以上故事可否補充義務論的不足?解釋你的看法。

思考重點:

 故事中,為救五百人而殺一人的原則是不能眼白白看著人做壞事而進入惡道 , 有能力阻止的就應該阻止(道德義務),縱然要自己付上代價,也在所不惜 。 根據康德的義務論,無論殺人造成 甚 麼後果,都是錯的。例如,根據「人性 原則」,船長的生死就成為了手段。佛陀的考慮不是將船長的生死變成手段 , 而是將自己變成手段(救船長免入惡道)。在康德而言都是一樣不道德的。

 康德認為殺人行為的受害者被貶為手段,但在故事中,佛陀認為船長是主體 , 自己甘願成為手段。因為佛教有輪迴及普渡眾生的概念,因此會接受故事的 情節。

 義務論以純理性思考,不可以解決全部的道德兩難。如故事中明知有命案都 束手無策(主動殺船長是不道德)。此佛道故事的重點是在該情境怎樣普渡 眾生( 美德 ,將在稍後詳細介紹),正好補充了義務論先天所欠缺的靈活性 。

(21)

個案﹙六﹚:妓女喇合與以色列探子的故事

先知摩西死後,約書亞就成為以色列人的領袖,他繼續帶領以色列人離開曠野 進入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他要進入應許之地,必先要與住在該地的人爭戰。

約書亞是一位英明與有智慧的領袖,他暗暗派遣了兩位探子到巴勒斯坦的重鎮 耶利哥城打探軍情。

於是兩個探子來到耶利哥城,藏在一個名叫喇合的妓女家中。有人告訴耶利哥 王說:「今夜有以色列人來到這裡窺探軍情,為了掩人耳目,他們可能會躲在 妓院裡,你要小心提防。」

於是,士兵到了妓女喇合的家,並說:「那來到你這裡,進了你家的人,你要 交出來,因為他們是以色列人的探子,來打探我們的軍情。」喇合早知探子的 身份,於是將二人躲藏在房頂。她就回答士兵說:「那些人早前曾經到我這裡 來。他們可能已出了城,你們快去追趕,就必能追上。」於是,士兵就追趕他 們去了。

當士兵離開了,喇合就上房頂對他們說:「我知道神已經把這地方賜給你們,

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神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乾了,並且你們怎 樣待約旦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將他們盡行毀滅。你們以色列軍是十分勇猛的 軍隊。如果你們攻打耶利哥城,我們的軍隊必定會戰敗。」

喇合繼續說:「現在我是你們的恩人,你們要向我發誓,如果你們攻打耶利哥 城,必須要拯救我們一家的性命。」二人對她說:「你若不洩漏我們這件事,

我們必以慈愛誠實待你。當我們攻打耶利哥城時,你要用一條紅繩將窗戶綁上,

你們一家就不會被傷害。」於是喇合用繩子將二人從窗戶裡縋下去,把他們放 走,因她的房子是在城牆邊上。

參考資料:《舊約聖經.約書亞記》第一至二章

問題討論:

1. 從義務論的角度分析,喇合向耶利哥城士兵說謊的行為是否道德呢?

2. 從功利主義的角度分析,喇合向耶利哥城士兵說謊的行為是否道德呢?

3. 喇合的道德難題是否包含了兩個義務的衝突?你是否同意她的決定?

(22)

根據故事內容,喇合向耶利哥城士兵說謊的行為, 背後可有兩個理由。

 其一,是個人利益的計算。她知道以色列人會最終戰勝,所以幫助他 們就有機會保住自己性命。這是一種後果論,但並非功利主義(因為 不是為受影響的人帶來最大利益)。

 其二,是因為宗教上的義務,就是順服神的旨意。(注意:這宗教義 務或規條,與康德的義務論不同。)

 從義務論的角度來看,以自己利益考慮和說謊都不能通過「普遍性測試」,

也是把人當作手段,所以是不道德的。宗教義務與從理性而得出的義務不一 樣,不用討論。

 從功利主義的角度來看,我們無法得知受影響的人數,也不知喇合對說謊的 行為對各受影響人士的效果,所以無從判斷是否道德。學生或會指出放走探 子引致以色列人成功攻下並血洗耶利哥城,或者向軍官交出探子阻止以色列 人攻城,有不同的後果。但要指出以現時資料不能計出最多數人的最大快樂 。 此為功利主義限制之一。

 喇合的道德難題便包含了「要保護家人」 和「要誠實」兩個義務的衝突。

前者假設無論是否說謊,以色列人均會攻下及血洗耶利哥,而說謊救探子可 以保良好家人性命。

(23)

個案﹙七﹚:但以理在獅子坑

猶太人但以理是波斯國皇宮的三位大內總管之一。雖然但以理位高權重,但他 是一位非常虔誠的人,對猶太人的神耶和華忠心耿耿,每日早上、中午與下午 也向神禱告三次,並且不崇拜其他宗教的神靈。在耶和華的祝福下,他的工作 表現亦十分突出,當時的波斯國王希望提拔他,讓他管理全國。

宮中的大臣知道此事後,大家都妒忌但以理,希望可以找到他的錯處,將他殺 死,但始終也找不到。最終,大臣們想到一個陷害但以理的方法,大臣們要求 國王頒佈一道禁令,三十日內禁止任何人向國王以外的神或人祈求、敬拜或禱 告,否則,將此人扔進獅子坑,讓獅子吃掉他。

但以理是一位對耶和華非常虔敬的人,他並沒有理會禁令,每天仍然向神敬拜、

禱告三次。此事讓與他為敵的大臣知道後向國王告狀,大臣們都控告但以理抗 旨,要波斯王盡快將他扔進獅子坑。波斯王知道後十分為難,他十分愛惜但以 理的才能,亦後悔自己曾頒下這無謂的禁令。最後,他靈機一觸,但以理敬拜 其他神的事又不是人贓並獲,只要他否認自己有敬拜別的神,在難以舉証下,

此事大可不了了之。

頒佈禁令第三十日的晚上,波斯王帶著大臣們去但以理家中,波斯王問但以理:

「我曾頒下禁令,國民不可敬拜除我以外的神與人,否則此人會被扔進獅子坑。

此是一道很無謂的禁令,如果讓我再次選擇,我也不會再頒這類型的聖旨。數 天前,有人告發你違抗聖旨,你作為我最愛惜的大臣,如果並非我親眼看見你 抗旨或親耳聽見你承認自己抗旨,我是不會相信任何人對你的指控。現在我來 到你家,也沒有發現你敬拜別的神。你可否答我,在這三十天內,你有沒有敬 拜其他神靈?」

雖然波斯王心裡知道但以理曾違反此禁令,但他的一番說話明顯是暗示但以理 否認大臣對他的指控。最後,雖然但以理明白國王的心意,但他仍然堅持自己 的信念與原則,在國王與大臣面前直認不諱。國王只好命令士兵將他扔進獅子 坑。

參考資料:《舊約聖經.但以理書》

(24)

1. 大臣對「敬拜別的神」此事沒有任何的證據,只要但以理否認,他就不會 被殺。為甚麼但以理仍然會直認不諱呢?

2. 從義務論的角度分析,但以理直認不諱的決定是否道德呢?

3. 從功利主義的角度分析,但以理直認不諱的決定是否道德呢(縱使他當時不 是從此角度考慮)?

學生或會提及以下重點,其他合理答案亦可接受:

 但以理直認不諱,就是履行「要誠實」的義務。從義務論的角度,「要誠 實」能通過「普遍性測試」,所以是道德的。

 從功利主義的角度,但以理有兩個選擇:

 選 擇 A : 但以理否認,他自己可能會因說謊和對神不忠而不快樂,波 斯大臣也會因為無法入他罪而不快樂,波斯王則會因為但以理得救而 快樂。

 選擇 B : 但以理直認不諱,他自己不怕死,反而會因為忠誠和誠實而 快樂,波斯大臣會因為可以成功剷除但以理而快樂,波斯王則會因為 擔心但以理會送死而不快樂。

 比較起來,選擇 B 的總體快樂 ( 福祉 ) 增加會多些,但以 理直認不諱是 道德行為。

(25)

編寫本章的其他參考資料:

MacKinnon, Fiala, and Fiala, Andrew. “Deontological Ethics and Immanuel Kant”, Ethics: Theory and contemporary issues (8th ed.) Boston, MA : Cengage Learning, 2017. 110-132pp.

Panza, Christopher., Adam. Potthast. “Doing Your Duty: The Ethics of Principle,” Ethics for Dummies. Hoboken, N.J.: Wiley, 2010. 143-170pp.

Pojman, Louis P. “Kant and Deontological Theories,” Ethics: Discovering Right and Wrong. 7th ed. Cengage Advantage Books. Boston, MA: Wadsworth, 2012.

121-145pp.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SS Curriculum and Assessment for the Ethics and Religious Studies Curriculum. Delivering the

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倫理與宗教委員會〈 2013-15 〉主席

分裂後渴望恢復統一的以色列 達味血裔子孫 北以被滅後;幸存南猶大 葉瑟家族成員. 預許新約

內容 解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參閱課堂資料 3.6.1) 小結:.

Alldritt, “The Burakumin: The Complicity of Japanese Buddhism in Oppression and an Opportunity for Liberation,” Journal of Buddhist Ethics 7 (2000).

Think pair fluency, reciprocal teaching, circulate poster and adding on, four corners..

SS Curriculum and Assessment for the Ethics and Religious Studies Curriculum Ethics and Religious Studies Curriculum Enhancement of Assessment Literacy:?. Designing and Marking

 It is worthwhile to sacrifice one person to save five.  Passser-by A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incident. In the basic version, the worker on the side tracks also has no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