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
的推行
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
策劃 策劃策劃 策劃
推行和監察 推行和監察 推行和監察 推行和監察
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 辦學宗旨和目的 辦學宗旨和目的 辦學宗旨和目的 辦學宗旨和目的
校外評核校外評核校外評核 校外評核
學生學習 學生學習 學生學習 學生學習
表現 表現 表現 表現
策劃成果策劃成果 策劃成果策劃成果
• 學校發展計劃
• 學校周年計劃 評估結果及檢討
評估結果及檢討 評估結果及檢討 評估結果及檢討
• 學校報告
評估 評估 評估 評估
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的基本原則
學生學習表現為核心
自評為主,外評為輔,互相配合
建基於實證
以改善為本
學校發展與問責的發展
第二周期(2008 - 2015)
校情為本,對焦評估
2015 起
繼續內化自評,促進學 校發展和問責
第⼀周期(2003–2008) 學校自我評估
教育局通告第 教育局通告第 教育局通告第
教育局通告第11/2015號號號號
持續優化和改善
持續優化和改善
配合校本管理的精神,繼續內化自評,
促進學校發展和問責
進⼀步推動實證為本的⾃評⼯作
校外評核及重點視學為持續輔助學校 自評的措施
外評配合校情和需要作出彈性安排
加強與業界的溝通和協作
自評為本:優化及內化自評
配合校本管理的精神,運用實證及數據進行
「策劃-推行-評估」的自評循環工作
制訂學校發展計劃、學校周年計劃及學校 報告
在發展周期完結時就發展計劃進行整體檢視
考慮整體檢視的結果及學校的發展需要,
進行新發展周期的規劃
校情為本,對焦評估
了解學校的背景
(例如學校規模、辦學宗旨、學生背景 ... ...)
配合學校發展階段作出評估和建議
學校如何跟進上次視學或外評報告的建議
評估對焦於學校的關注事項
關注事項是否適切
上周期的關注事項有何成效
外評為輔:核實學校自評、促進持續發展
校外評核和重點視學
校外評核(ESR)
不設固定周期
繼續以「校情為本,對焦評估」的原則 作出彈性安排
• 駐校日數將介乎三至五天不等
• 彈性安排觀課和與學校人員/學生/家⻑⾯談
校外評核和重點視學
重點視學( F I )
加強重點視學,包括學習領域/科目及與 課程發展和政策措施相關的主題
直資學校的質素保證
與政府簽訂了服務合約的直資學校須進 行全面評鑑
在續訂服務合約後,則須接受外評;;;;進 行外評的時間已在續訂的服務合約中列 明;;;;程序和要求將與公營學校相同
不受政府服務合約約束的直資學校進行 外評的整體安排,與公營學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