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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從幕職州縣官看北宋政權的統治機能

本章研究先以量化統計分析的方式,檢視《宋史》列傳中有幕職州 縣官經歷者之出身背景分析;藉由低階文官的出身籍貫分佈,剖析北宋 文風興盛區域之轉變,進而探討幕職州縣官在整體北宋官僚體系裡所扮 演的角色;最後,則探討宰相中曾任幕職州縣官者行政風格,及其曾任 幕職州縣官之比率,來認識基層文官經歷,在北宋中央行政的意義,以 及社會階層的轉換作用。

第一節:幕職州縣官出身之社會分析

據前輩學者指出宋代中舉之人,多集中於人口密集,或商業發達之 區,如福建、兩浙、江南東路、江南西路、荊湖南、成都府及潼川等八 路;1近年來學者研究,略有修正,主張北宋進士最多地區,依序為京 西北路(河南)、福建路、兩浙路等三地區,最少為陝西路、江南東路

(安徽)及河北路等區;2本文則試圖對北宋幕職州縣官出身籍貫,檢 視不同區域士人之入仕比率,釐清北宋文風興盛之地,是否隨著時代不 同,有所變異。

一、 幕職州縣官職之籍貫分佈

朝廷在各地任用幕職州縣官的情況略有不同,如河北為例,多以經 學出身者,任該地幕職官,故衍生出相關弊病:

河北緣邊州軍所置幕職多經學出身,不惟公事因循,至書斷案牘 紕繆,文理辭語不能曉會。緣多武臣知州軍,若朝廷行下文字,

1柯瑞格(E.A.Kracke,Jr)著,劉紉尼譯,〈中國考試制度裡的區域、家族與個人〉,收 錄於《中國思想與制度論集》,台北:聯經出版,民國 65 年,頁 303。

2韓茂莉,〈中國歷代狀元的地理分佈背景〉,《地理學報》,1998 年 06 期,而跟資料則 轉引自藍永主編,《中國歷史地理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年,第十五章,

〈歷史時期文化重心演變與風俗區域特色〉,頁 316。但周臘生,〈兩宋狀元的地理分 佈〉,《宋代狀元奇談•宋代狀元譜》(北京:紫金城出版社,1999 年),頁 174-175,

則統計兩宋狀元的地理分佈,提出山東、福建兩地狀元比率較高,陝西、湖北兩地之 進士最少。

(2)

州府關報不能辨白,則或訪問他人;又緣邊州軍承受外地公文或 失詳明,便成漏。欲望自今逐州軍職官,各取進士出身有舉薦者 一人充。3

如史料所述,邊防重地因軍務繁忙,使經得學出身,而任幕職者,易出 現文辭不通,做事力不從心等情形,故在事情處理上,多採取著因循苟 且,且較易發生斷案失誤等弊病。使得朝廷面對該問題,進而改以舉薦 或進士出身者擔任該區之幕職。

至於不同時期,幕職州縣官出身,進而入仕朝廷的比例不同。據《宋 史》人物列傳作統計,北宋幕職州縣官的出身,以首都開封、鄰近之四 京居多,有人數一百0二人,約佔全國 15.5%,但「四京」裡,東京開 封,與西京河南府兩地較多,南京應天,比率較少。至於南方的兩浙路、

福建路分居二、三,各佔 12%與 10%。至於以往學者認為中舉較多的江 南東路,與江南西路,則分居第七與第八。荊湖南與潼川兩路,由幕職 州縣官經歷,轉遷仕途爾後被登載於《宋史》者,卻寥寥無幾。偏遠的 廣南西路與夔州路,登載於《宋史》列傳之例更微乎其微。4

下圖 5-1 即根據《宋史》列傳中,北宋人物具有幕職州縣官經歷者 之籍貫分佈圖,並依人口多寡,以「•」、「▲」及「☉」三種符號來 表示:

3《宋會要輯稿》,職官四八之八,仁宗天聖七年十月。相關史料可參見《長編》,卷 一百0八,天聖七年十月癸丑。

4筆者據《宋史》人物列傳統計(請參見論文附表頁 237-360),曾經擔任幕職州縣官,被 記載者共有六百六十人;以分佈區域來看,京畿路有 102 人,約佔 15.5%;其次為兩 浙,有 77 人,佔 12% ;其他地區按照比率高低排序,依序為福建路 66 人(10%)、

京西北路 63 人(9.5%)、京東西路 51 人(7.7%)、永興軍路 50 人(7.6%)京東東路 40 人(6.1%)、成都府路 39 人(6%)、河北東路 35 人(5.3%)、江南西路 35 人(5.3

%)、江南東路 34 人(5.2%)、河北西路 29 人(4.4%)淮南東路 26 人(3.9%)、河東 路 17 人(2.6%)、燕山府路 16 人(2.4%)、淮南西路 11 人(1.7%)、荊湖南路 9 人(1.4

%)、荊湖北路 6 人(1%)、廣南東路 5 人(0.8%)、潼川府路 4 人(0.6%)、利州路 4 人(0.6%)、京西南路 3 人(0.5%)、廣南西路 2 人(0.3%)、秦鳳路 2 人(0.3%)、夔州路 及雲中府路 0 人。

(3)

以往普遍認為西晉永嘉之亂、唐末的動盪與北宋靖康之難,迫使文 化中心南遷等現象,5透過圖 5-2:唐代人口分佈、圖 5-3:北宋中期城 市分佈,及圖 5-4:北宋徽宗崇寧年間人口分佈圖。得知唐安史亂前,

人口多集物中於黃河中下游附近,但神宗熙寧年間,城市分佈則以首都 汴京附近,及西北的陝西路,出現較大規模之城市;至徽宗崇寧年間時,

長江流域等南方人口之密集程度以不亞於北方;此外,由圖 5-4:徽宗 崇寧年間人口分佈圖裡中,發現兩浙與四川兩地較北宋前期聚集更多的 人口。上述三張圖片,亦讓彼等推測北宋人口的移動,除前人指出的戰

5顧立誠,〈唐宋之際自北向南的移民與其影響〉(台北:台灣大學出版社出版,民 92 年)

圖 5-1:宋史列傳中北宋人物具有幕職州縣官經歷者之籍貫分佈圖

宋史列傳中北宋人物 具有幕職州縣官經歷 者之籍貫分佈圖

(4)

爭因素外,似乎有其他原因導致人口移動的方位,採漸進式的往西部的 川蜀,及南方兩浙等區遷徙。

圖 5-2:唐代人口分佈

轉載自陳正祥,《中國歷史文化地理》,頁 11,地圖 4。

(5)

圖 5-3:熙寧十年,北宋的城市分佈情況

轉載自陳正祥,《中國歷史文化地理》,頁 18,地圖 9。

(6)

對北宋學風與地理關係的研究,以往學者用《宋史》道學、儒林、

文苑三傳做統計,

6

得知神宗以前,北宋學風盛行之區,以關中,關東 和浙西三處為主;但神宗至徽宗間,閩浙、和潼川府、成都府路之學術,

也逐漸興盛起來。

7

筆者鑑於前人研究取材範圍較小,乃將北宋人物列 傳中,有幕職州縣官經歷者,依其籍貫與時代加以統計分析。

6何佑森,〈兩宋學風的地理分佈〉《新亞學報》,第一卷,第一期,1955 年,頁 335-341。

7何佑森,〈兩宋學風的地理分佈〉,頁 331。

圖 5-4:北宋崇寧年間人口分佈

轉載自陳正祥,《中國歷史文化地理》,頁 16,地圖 9。

(7)

但整體幕職州縣官制度的確立與轉變,是分為三期來討論的;太祖

、太宗兩朝,因制度尚未完全確立,將其視為前期(960-997);自真宗朝 考銓制度的確立,終至英宗朝結束(998-1067),在這七十年之中,制 度僅有略幅的變革,故視為中期來討論;神宗朝起至欽宗金兵南(1068 -1127),因新法的推新及外在環境之變,促成幕職州縣官制度作諸多的 調整,故歸結為北宋後期來論述。

據統計獲知幕職州縣官之籍貫分佈,與分期變化狀況有如下表:

表 5-1:幕職州縣官籍貫與時期分佈統計表 太祖、太宗

(960-997)

真宗至英宗

(998-1067)

神宗至欽宗

(1068-1127)

河北路(東路、西路) 21 (12.9%) 32 (14%) 16 (6%) 河東路 7 (4.2%) 12 (5%) 0 (0%) 京東路(東路、西路) 26 (16%) 44 (19.5%) 24 (9%) 京畿路 14 (8.6%) 9 (4%) 13 (4.9%) 京西路(南路、北路) 18 (11%) 26 (11.5%) 20 (7.5%) 陝西路 24 (14%) 16 (7.1%) 14 (5.2%) 川峽四路 8

(成都府路、潼川府 路、利州路與夔州路)

6 (3.7%) 10 (4%) 28 (10.4%)

淮南路(東路、西路) 3 (1.8%) 17 (7.5%) 21 (7.8%) 兩浙路 7 (4.3%) 24 (10.6%) 46 (17.2%) 江南路(東路、西路) 7 (4.3%) 15 (6.6%) 40 (14.9%) 福建路 9 (5.5%) 14 (6.2%) 37 (13.8%) 廣南路 4 (2.5%) 2 (0.8%) 1 (0.4%) 荊湖路(南路、北路) 4 (2.5%) 4 (1.8%) 8 (3%) 合計 163 人 (25%) 226 人 (34%) 268 人 (41%) 附註:總計 660 人,但楚蘭芝、李仲翔二人籍貫不詳,無法分類。

8筆者將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與夔州路等路歸為「川峽四路」,則據《宋史》,

卷八十九,地理志五,頁 2230 所載:「『川峽四路』,蓋禹貢梁、雍、荆三州之地,而 梁州為多。天文與秦同分。南至荆、峽,北控劍棧;西南接蠻夷」

(8)

計北宋人才的選任,及區域分佈之特點如下:

其一、立國之初,人才的選用多集中在北方,如京東西路之應天府 與徐州,京西北路的河南府、穎昌府,京東東路的青州和密州,河北東 路的大名府,不少人才因幕職州縣官經歷晉身仕途;西北地區的陝西路

,有 14%的比率入主中央為官;至於南方地區,以福建路之建寧府入仕 為官的比率最高,其次為兩浙路的紹興府、蘇州次之。但較特殊的是東 北的幽州,國初並非宋轄境,確有不少文人如:趙普、趙安易、邊歸讜、

呂餘慶、宋琪及呂端等人,皆有過前朝幕職州縣官經歷,爾後太祖建國,

因立其功,而受到重用;相關訊息則顯示出宋初雖建都於開封,人才拔 擢上,亦透過前朝舊臣、文官來鞏固統治基礎。

其二、自真宗朝考銓制度的確立,與政局日趨穩定,社會經濟逐漸 繁榮發展,北宋幕職州縣官的出身分佈,京畿出身者由 8.6%降至 4%;

但京畿附近的京東路、京西路、河北路及河東路的比率則略增;南方的 兩浙路,及淮南路,較宋初的 4.3%和 1.8%,激增為 10.6%與 7.5%,是 太祖、太宗二朝的兩倍多,可見基層文官出身的地理分佈,由最初的北 方為重,逐漸轉移至長江下游;但京畿出身者,相對於華北重心的京東、

京西也呈現衰退現象。

其三、神宗朝起,中部與南部地區籍貫之人,因幕職州縣官經歷入 主中央的比率日漸提升為。南部的兩浙路,由中期 10.6%升為 17.2%,

成為北宋後期人才拔擢最高之區;至於江南東路,由 6.6%躍升 14.9%,

儼然成為北宋中期的兩倍,至於福建路由 6.2%升為 13.8%;西南的成都 路,上升為北宋前期與中期的三倍,由最初的六、七人,躍升成二十四 人。但宋初頗多人才入仕的幽州地區,自中後期,利用文官之籍貫發現,

入仕者的比例幾乎不存在;彼等則顯示趙宋政權擢用人才的地區,是有 所轉變的。

至於北宋文風盛行區的解釋,除教育普及、考試內容變化、主事者 之傾向,與經濟因素外,

9

大環境的變遷,如北宋對外的戰爭因素,亦 恐導致北宋中後期,人才分佈的變動。以往學者對於區域競爭與消長的

9 E.A.Kracke,Jr 著,劉紉尼譯,〈中國考試制度裡的區域、家族與個人〉,頁 309。

(9)

研究,常過於簡略。

10

筆者特選京東、京西、成都、兩浙與福建等區,

做長條圖,以顯示不同時代的人口消長,進而探討人口消長與環境變動 等關係。

圖 5-5:北宋部份地區幕職州縣官之籍貫長條圖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河北路 河東路 京東路 京畿路 陝西路 成都路 淮南路 江南路 兩浙路 福建路

太祖、太宗(960-997) 真宗至英宗(998-1067)

神宗至欽宗(1068-1127)

由上圖得知京東路,於北宋中期受擢用的人口大增。反觀北宋中期

京畿一代,於真宗至 英宗朝拔擢之比率比較宋初、宋末低;西北之陝 西路,於宋初入仕者比率較高,愈至後期,入仕比率愈低。至於西南的 成都路、中部的江南路,及東南的兩浙、福建等路,愈是趨近北宋後期

,入仕為官的比率愈高。

二、 幕職州縣官之出身階層分析

10 根據.Kracke,Jr 著,劉紉尼譯,〈中國考試制度裡的區域、家族與個人〉,頁 308,認 為區域間競爭消長趨勢為下表:

人口 稠密,增長 稀疏,增長 稠密,無增長 稀疏,無增長

中舉人數 多 少 多 少

新人比率 高 高 低 低

新人人數 多 頗少 頗低

(10)

綜觀北宋幕職州縣官的出身,進士及諸科晉升仕途者佔 81%;蔭補 為官者佔 9.94%;至於由高官舉薦而任職者,僅佔 1%;11從相關統計數 據佐也可看出,科舉出身者於仕途較有發展。但這群蔭補入仕,或久任 地方幕職對宦海浮沈之感慨,及深為低階文官的無奈,則載於當時文集 中。12

儘管幕職州縣官進士出身者佔八成以上,但不少官僚眼裡,則認為 國家入仕途徑較利於世家大族;相關言論始於太宗至道三年(997),

文臣認為「貢舉不嚴,則權勢爭前,而孤寒難進」。13

真宗咸平三年(1000),文官認為「非科舉出身等入仕者,因目不 知書,或心惟黷貨,使百姓蒙受其害,要求親民官之選任不可委派其 人」。14之後朝廷亦公告:

京朝官籍蔭入仕者,非灼然績狀,勿與知州、州縣官;流外出身 者,非有履行殊常,不擬縣令。15

由上行文,獲知朝廷規定蔭補出身及流外出身者,不得擔任州縣親民 官;企圖藉由此等方式獎勵士民以其他管道入仕,而非僅以蔭補入籍者

11若以《宋史》列傳為討論核心,北宋時期,擔任幕職州縣官總數共有六百六十人(扣 除武人),佔總比率的 52.1%;進士出身者則有五百二十五人,約佔全部人數之百分之 八十一(81.37%);至於蔭補出身者,則有六十四人,約佔全部比率之九點九四(9.94

%);對於宋初曾任僚佐者,則有十五人,以舉薦獲官者,則有九人,至於依附新黨 人士獲取官爵者,則有三人,主要在王安石變法時期,與徽宗執政時期。最終宋初曾 允許胥吏補低階文官,故曾有吏才,進而獲取官爵者,僅有三人,至中後期正史比率 則越低。

12 王令《廣陵集》多登載著低階文官倍感輕視之心態,〔宋〕王令,《廣陵集》(四 庫全書本),〈與主簿〉,卷二十六,頁 3-4:「令嘗惑今之世,士者無志,而官者 無求。無志,故不知其有貴也;無求故不知其可貴也。……伏惟閣下屈主縣簿三年矣。

邑之士者日造焉,退而皆自得也。令固賤世之士者,雖不敢仰疑盛德,猶懼而未進也。

今而決自來,期不辱而有得也?」

13《長編》,卷四十二,太宗至道三年九月壬午,頁 885。

14《長編》,卷四十七,起真宗咸平三年六月丙寅,頁 1020:「國家共治之任,牧守 為本,親民之官,令長為急。前代刺史入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其遴選可知也。今 則兼隋、唐取士之法,參周、漢考績之制,然而資蔭登朝,居千騎之長,胥徒祗役,

分百里之封,或目不知書,或心惟黷貨,屬當盛世,尤宜釐革。」

15《長編》,卷四十七,頁 1020。

(11)

或流外入仕。至於蔭補入仕者,則要求「需先于國學聽書年後,滿日,

本學牒送審官院依條例試驗,方與差遣。」16

仁宗天聖七年(1029)起,則要求「納粟補官及流外入令等官員,

須增加考舉數」。17諸多大臣因鑑於權貴子弟入仕,導致地方制度產生 諸多弊病,因而建議「裁抑權貴,無使輕易條憲,則法令無更張之失矣。」

18 至皇祐年間,何郯更主張以對臣僚之親疏遠近,作為蔭補年月、逺近 等依據;19孫抃也提出裁損皇親千官人數等建議。20

劉敞等言論,更明確的指出公卿子弟任職要職,使銓選制度,與 州縣秩序蒙受其害等現象:

今公卿大夫郎吏以上,皆得任子弟。下者至京官,其次仕州郡,

非復專學問道,苟以榮富家貴族耳。勢崇力鉅,易以講道,往往 據要職重任,十有八九嫡庶不分,賢不肖混淆。天下常若官多員 少者,此等害之也。21

透過劉敞之言,獲知蔭補入仕之官,因魚目混珠、賢肖混淆,導致官多 員少。然蔭補出身之子,常又因欠缺專門技能,多以升遷改官為目標;

出仕州郡及要職重任,除影響地方施政外,終究使百姓蒙受其害。

因鑑於蔭補者多不習州郡之事,神宗朝乞命中書制訂相關規定:

蔭補者,免試注官,多不習事,以致失職試者。又須限年二十五,

16《宋會要輯稿》,崇儒一之二九,〈乞補蔭出身先聽書二年方與差遣奏〉,大中祥 符二年四月。

17《長編》,卷一百八,仁宗天聖七年時月丙午,頁 2525:「逐任與免選、納粟及流 外入令,皆增考舉數。」」。

18《長編》,卷一百六十三,仁宗慶曆八年三月辛亥,頁 3935。

19〔宋〕何郯,〈乞臣寮奏蔭親屬以年月逺近為限奏〉,《宋朝諸臣奏議》,卷七四,

皇祐八年,頁 809:「今選人改官巳増立年考,胥史出職又議塞他岐,唯貴勢奏薦子 弟不加裁損,則除弊之源有所未盡。……總計員數,上自公卿,下至庶官子弟,以蔭 得官及他横恩,毎三年為率,不減千餘人。舊制,須以服紀親疎等降推恩。然未立年 月逺近為限,所以恩例頻數,臣寮蔭補近親外,多及疎屬,遂致入仕之門不知紀極。

漢法保任,唐制資蔭,本止及子孫,他親無預,又不著為常例。今本朝沛恩至廣,人 臣多繼世不絶,恩固甚厚,然事久則弊,亦當改張以救其失。」

20《長編》,卷一八0,孫抃,〈乞裁損皇親千官人數奏〉,至和二年六月壬辰,頁 4352:「伏覩近日皇親非次建節移鎮、遷官增祿幾二十人,道途喧傳,不測恩命之所 自出,臣愚伏望陛下稽考祖宗故事,杜絕僥倖之路,特賜裁損,無令外議有宗室爛賞 之名。」至於孫抃對補蔭法之看法,則《長編》,卷一八二,嘉祐元年四月丙辰,頁 4402-4405。

21〔宋〕劉敞,《公是集》(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卷四二,〈雜說六〉,頁 498。

(12)

才者既滯,所試又止律詩,豈足甄才。及己受任,而無勞可書,

亦無薦者,法當再試書判三道,亦成虛文。今請守選者,歲以二 月、八月試斷案二,或律令大義五,或議三道,法官同,銓曹官 撰式考試第為三等,上之中書。上等,免選注官;優等,依判超 例陞資,無出身者,賜之;試不中,或不能試滿三歲,亦許注官,

惟不得入縣令、司理、司法。22

由上行文瞭解,蔭補入仕者的任官素質,乃不如科舉出身者,因而朝廷 要求以律令斷案等成績,作為考銓升遷的依據。此外,朝廷雖允許高官 子弟蔭補入仕,卻禁止他們擔任州縣親民官及專職之曹官。

儘管朝廷有心改革,蔭補入仕不熟悉地方事務等缺失,但在文官眼 裡朝廷舉官是較利於世家大族的,如元豐三年(1080),御史何正臣所 言:

前日舉官,鮮以寒士為意,利祿所厚,多在貴游之家,而市易為 甚。望詔中書取索在京應舉差,或權差已到未上官,有無本族外 姻在朝食祿,取旨去留,以示公義。乞自今舉官,並依舉京官、

縣令式,具親屬。23

哲宗元祐年間,又有朝臣反省蔭補注官等問題,進而提出蔭補過剩,導 致冗官問題加劇。並指出相關流弊為:

先朝患天下官吏不習法令,欲誘之讀法,乃令蔭補子弟不復限二 十五歲出官,應係選人皆不復守選,並許令試法,通者注官。自 是天下官吏皆爭誦律令,於事不為無益。然人既習法,則試無不 中,故蔭補者例減五年,而選人無復選限,遂令吏部員多闕少,

差注不行。24

由上行文,看出宋廷雖讓蔭補入仕者接受習讀法律等訓練,但歸咎整體 環境,仍較利於宗室子弟,並於其他文獻所載「宗室袒免親參選,常許 不拘名次路分,陳乞指名差遣一次,並替任滿闕。」25 但綜觀文官在批

22《文獻通考》,選舉考,卷三十四,〈任子〉,頁 325-2。

23《長編》,卷三百四,起神宗元豐三年五月癸未,頁 7409;相關史料亦可參見《宋 會要輯稿》,食貨志五五之四一,〈舉官乞無以權勢之家為貴奏〉,元豐三年五月。

24《長編》,卷三百八十六,哲宗元祐元年八月辛亥,頁 9400。

25《長編》,卷四百六十九,哲宗元祐七年正月丙申,頁 11201-11202。

(13)

評國家考銓機制較利於貴游之家的同時,卻忽略調現實上諸多重要官 職,及相關轉遷規定,是較利於科舉等有出身者的部份。

三、 幕職州縣官經歷的地緣分析

以往學者研究,常過於強調唐末戰亂,使文化與經濟中心南移,

26

透 過宋初二朝幕職州縣官入仕的比率,獲知當時人才選用及文化重鎮仍以 北方為主;但真宗後期及英宗朝,即轉至中南部、與四川等地;因此會 造成北宋文風興盛地區的改變,推測其因,與當時統治者對文官選任的 機制,及大環境背景的轉變,恐成為學風盛行區域轉變之推力。

(1)環境轉變導致北宋經歷籍貫的改變

就區域人才變化而言,河北方面,從太宗伐遼戰敗,遼軍屢屢入侵,

使河北社會經濟,大受破壞。至澶淵之盟以後,戰爭停止互市貿易重開,

河北經濟才漸恢復,財政社會也重釋安定,27文教再興,投身科舉者漸 增,經由幕職州縣官資歷,轉遷中央京官的比率也大幅上升。

河東路的經營,儘管學者認為在北宋前期經濟起點低、起步晚,但 自仁宗寶元年間以後,隨著對夏戰事增加,政府為應付戰爭所需,採取 相關屯田政策,與水利建設,促使河東地區的作物產量大幅提昇。28於 北宋中期,河東地區藉由幕職州縣官經歷,躍升京官的比率,也有小幅 度的增長,由宋初的 4%增加至 5.3%。

至於西北陝西地區,由於在北宋中後期,連年對夏戰爭,文教發展 大受影響,使陝西路出身的文官比率大幅下滑。宋初在整體入仕比率為 14.7%;至真宗朝後,入仕人數雖僅減八人,但整體比率上,卻大幅的 減少。神宗朝因宋廷經營熙河,不利陝西經濟,元豐以後更大舉伐夏,

26吳松弟,《中國移民史》,第四卷,宋遼金元時期,(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 年),

及顧立誠,《走向南方—唐宋之際自北向南的移民與其影響》(台北:台灣大學書版委 員會,民 92 年)。

27廖師隆盛,〈從澶淵之盟對北宋後期軍政的影響看靖康之難發生的原因〉《國策、貿 易、戰爭:北宋與遼夏關係研究》,頁 219-226。

28程民生,《宋代地域經濟》,頁 326。

(14)

雖然取得部份戰果,29卻更使陝西入仕人才比率降為 5.2%,僅為宋初的 三分之一。

首都京畿路一帶,文官出身的比率,在中後期也有下降的趨勢。反 觀周遭的京東、京西一代,在北宋中期,透過幕職州縣官之經歷而轉遷 入官中央者都有增長,推究其因,除如學者所說京東經濟較不受干擾,

平穩發展之外,筆者推測還可能,與首都開封人口飽和,轉而帶動周遭 市鎮經濟繁華,與京師人口外移現象所致。30前輩學者提出長江以南的 江西、湖南地區,未擺脫貧困的論點,31但透過觀察低階文官入仕比率,

筆者可以看出北宋中期江南路入仕的比率,已由宋初的 4.3%升至 6.6%,

後期更升至 14.9%,其中不少出身江西地區的文官,在北宋中晚期,更 入朝為相,如江西臨江軍的王欽若,及撫州的晏殊,及中後期的王安石、

陳執中、劉沆、曾布等。不過江南路的發展,東路的入仕比率由宋初的 3%升至 8%;西路則由 1%的入仕比率遽增至 6%,可見江南西路至北 宋中後期發展的速度是較前期迅速;至於荊湖南路,縱然深處邊陲,但 隨著江南西路的興起,似乎也逐漸帶動洞庭湖一帶的崛起,所以入仕中 央的人才,才由兩人進增為四人。

至於東南地區的福建路,及兩浙路於北宋中後期日漸崛起;兩浙路 在北宋中期,藉由幕職州縣官,爾後升為高官者,為宋初的比率的兩倍 多,晚期則大量增至 17.2%,為宋初入仕比率的的四倍;儘管福建地區 的興起時間,較晚,但神宗朝後,入仕比率則大幅提高,由宋初的 5.5%,

增加至 13.8%。

(2)朝廷用人措施與影響到邊區入仕比率的增減

縱然官員不願偏遠地區赴任,但宋廷對地方官的選任,依不同地區 有不同的的政策,最初乃禁止偏遠地區官員攜帶家眷赴任,32淳化二年

29程民生,《宋代地域經濟》,頁 334。

30按照地理學的觀點,若當地人口發生飽和,則會往周遭衛星城市的興起,進而帶動 次中心都市的發展。

31程民生,《宋代地域經濟》,頁 330。

32〔宋〕李埴,《皇宋十朝綱要》(台北:台灣文海出版宋史資料萃編本),卷二,

〈江浙川廣職官許以期功親一人隨行詔〉,太平興國六年十二月戊辰,頁 59:「江浙 川廣路職官等舊不許孥家者,自今許以期功親一人隨行至治所,毋得預事。」至於《太

(15)

(990)調整為:「嶺南諸州幕職、州縣官等,並許攜妻孥之任。」33此 外,趙宋政權對南、北地區及不同區域之幕職州縣官選任,亦有政策上 的不同;真宗景德二年(1005)起,轉運使鮑中和建言:

河北、河東、陝西路供給邊備,其知州、通判、幕職、州縣官,

望令審官院、吏部銓選年六十以下強幹者充。34

藉由該言論,顯示北宋對於河北、河東及陝西等邊區的重視,真宗朝則 委託審官院、吏部銓選,年六十以下強幹者,充河北、河東、陝西路等 之知州、通判及幕職州縣官,亦恐邊防地區發生問題時,地方首長無法 應付;仁宗中期包拯的奏議,更顯示出宋廷對邊區地方基層文官才能的 重視:

州縣之職,尤在得人。欲乞當司體量得前件官内。如有委實年老 及謬懦不曉民故,雖無贓私罪犯彰露,許令於部下奏舉資序合入 之人充替。仍乞特降指揮,流内銓今後應除注本路縣令,並以奏 舉人充判司簿尉亦乞選差。所貴疲困之民,得其存恤。35 中期的宋夏戰爭,引起宋廷對河北、河東等邊區之關注,更有范仲淹曾 主張「揀選有材幹者,先差往河北填替,仍授以訓兵之要。」36但隨著 西夏戰爭的興起,37使主事者轉移河北的經略。38

對於偏遠地區,幕職州縣官人品的選授,則規定「注授廣南、川峽 幕職州縣官,委逐路轉運、提點刑獄司(嘗)[常]切覺察,如更犯贓罪,

宗皇帝實錄》,卷四四,〈江南等州郡所差京朝官幕職州縣官等許攜家詔〉,端拱元 年四月辛卯:「江南、兩浙、荊湖州郡所差京朝官、幕職、州縣官等,咸不得家旅行。

如聞中外物情甚鬱,今海內寧一,願攜家者聽之。」

33《宋會要輯稿》,刑法二之四,〈嶺南諸州幕職州縣官許攜妻孥之任詔〉,淳化二 年十二月。

34《長編》,卷六十一,真宗景德二年十二月乙酉,頁 1378。

35〔宋〕包拯,〈請選差河北令錄奏〉《孝肅包公奏議》(北京:中華書局),頁 37-38。

36〔宋〕范仲淹,〈奏乞選差河北州縣官員〉,《范文正公政府奏議》,收錄於李勇 先主編,《范仲淹全集》(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02 年),卷下,頁 644。

37關於北宋與遼夏間的戰爭,請參閱廖隆盛,《國策、貿易、戰爭:北宋與遼夏關係研 究》(台北:萬卷樓,民 91 年)

38〔宋〕范仲淹,《范文正公年譜補遺》,〈乞舉充縣令人限期移陝西路奏〉,康定 元年十月二九,頁 918:「乞朝廷念及邊遠之人,率多無告,特告朝旨,應充舉縣令 人,限一季並與移陝西路。如在沿邊州軍,即便乞與除職官知縣。如人數不足,即乞 委清望官于三舉已上進士有行止文學者,具事狀連坐,各薦一兩人,不致闕官辦集邊 事。」

(16)

永不錄用」。39天禧四年(1020),並增加桂州,及廣南東、西路等地 之幕職州縣官人數,以備差遣。此外,亦委託轉運使、勸農使負責當地 銓選,試圖銓選善於治理獄訟者,前往赴任。40縱然幕職州縣官之籍貫 統計,反映出文風盛行區域的轉變,但相關籍貫的統計與討論,提供研 究者在探討北宋學風之地理分佈之另類思考方向。同時,前輩學者認為 北宋學術在北,南宋學術重心偏南的論點,41值得再商榷。

第二節:幕職州縣官經歷與北宋政論的關係—以《諸臣奏議》

為例

本節試圖以《諸臣奏議》,42來研究幕職州縣官經歷,對高階文官 議政風格間之關係。但因篇幅所限,僅就幕職州縣關切身相關的〈考課 門〉,及與其在地方負責時務工作之〈法律門〉、〈財賦門〉等部份來 做研究。

一、 財政奏議之討論

透過財賦門的奏折,檢視幕職州縣官出身,對地方〈稅賦〉、〈勸 課〉、〈屯田〉,及〈荒政〉等四部份,所佔言論比重是否增加,能否 在財賦門裡,展現出幕職州縣任官經歷中,瞭解民生疾苦的一面。據表 5-2 為文官對〈財稅〉的言論統計表,整體幕職州縣官出身的比率明顯 偏高,佔 80%,若以入仕方式來看,除呂公著、劉隨以外,其他文官皆 由科舉方式獲得官階。對稅務的討論,有幕職州縣官出身者,如陳靖、

劉隨及余靖等,皆對單一地區,稅物徵收的狀況,提出稅賦之問題與實 際的現象。而劉敞本人縱然不是幕職州縣官出身,但從其任官經歷中,

39《宋會要輯稿》, 職官七六之八,〈收敘放逐官〉,真宗天禧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詔。

40《宋會要輯稿》,職官四八之七,天禧四年正月詔:「桂、廣州幕職自今增注及五 員,仍選有吏幹勤事者。帝以桂、廣,嶺南大藩,而轉運、勸農使,多委二州幕職,

鞠治獄訟、詳公事,故命增員以備差遣。」

41何佑森,〈兩宋學風的地理分佈〉《新亞學報》,第一卷,第一期,1955 年,頁 332。

42〔宋〕趙汝愚,《宋朝諸臣奏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 12 月第一版。

(17)

曾任蔡州通判,可知曾任幕職州縣官或地方長官經歷,對地方租稅狀況 是較為瞭解的。

表 5-2:《諸臣奏議》,卷一百四,〈稅賦〉之作者背景統計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陳靖 興化軍莆田

因上策被太宗拔擢 巽陳討賊策,召還授陽翟縣 主簿

〈上真宗論 江南兩稅外 沿征錢物〉

劉隨 開封考城人 進士及第 曾任永康軍判官

〈上仁宗論 體諒畿內減 放〉

余靖 韶州曲江人 進士起家 ○ 曾任贛縣尉。

〈上仁宗論 兩稅折納見 錢〉

劉敞 臨江新喻人 舉進士 43通判蔡州

〈上仁宗論 折變當隨土 地之宜〉

呂公著 夀州人 恩補奉禮郎,後登進

士第 貶建武軍節度副使、昌化軍 司戶參軍(紹聖)

〈上神宗論 江西重折苗 錢〉

表 5-3 為文官對〈勸課〉、〈營屯田〉的奏折,幕職州縣官經歷比 率為 66.7%,除陳靖、盛梁二人外,其他幕職官的入仕方式,皆以科舉 為主;非幕職出身者,有何承矩乃透過武職資歷轉換為文官。至於文官 對河北、河東等邊區屯田的討論,提出論奏者,如柴成務、44歐陽修兩 人皆曾任職於邊區之幕職州縣官,45導致爾後入仕為官,對邊區屯田問 題,較為關注。由柴、歐兩人之奏折,間接獲知文官對地方的關切,有 時會超過原生籍貫的。

43“◇”該符號表示文官無幕職州縣官經歷。

44《宋史》,列傳六十五,〈柴成務〉,頁 10114:「曹洲濟陰人(京東西路興仁府),曾 任曹、單觀察推官,及陝州軍事推官。」

45《宋史》,〈歐陽修〉傳,得知其擔任幕職州縣官經歷與三代關係為:歐陽修,廬陵 人(江南西路、吉州)舉進士第 ,試南宮第。從任武成節度判官,後被范仲淹辟為 陝西掌書記,後任京西推官,入朝為館閣校理。慶曆三年,知諫院。神宗時,遷兵部

尚書,後作貶為坐貶夷陵令及乾德令。至於其與尹洙、梅堯臣及范仲淹等人交遊。

(18)

表 5-3:《諸臣奏議》,〈勸課〉、〈營屯田〉之作者背景統計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陳靖 興化軍莆田人 因上策被太宗

拔擢

曾徒步謁轉運使楊克巽陳 討賊策,召還授陽翟縣主 簿。

〈上太宗聚人 議〉

〈上太宗起從 京東西起首勸 課〉

〈上真宗論盛 梁所奏〉

盛梁

《太平治迹統類》,卷三,

〈太宗平李順〉則載:「淳 化五年,五月丁巳,繼恩 攻成都拔之,破賊十萬,

餘斬首三萬,擒李順及其 黨,許詞吳文賞等并甲鎧 僣偽服用甚衆,知梓州張 雍初聞順亂即謀為城守 計,訓練城中兵得三千 餘,……,遣觀察推官盛 梁請兵于朝。」

☆《宋史》無此傳,而方 志不見其籍貫。

〈上真宗乞授 陳靖勸農使諭 民耕佃曠土〉

錢彥遠 錢塘人

錢彥遠以父蔭 補太廟齋郎,後 舉進士,擢遷尚 書祠部員外郎。

◇ 知潤州 〈上仁宗乞置

勸農司〉

司馬光 陝州夏縣人 中進士甲科 ○

曾任簽書蘇州判官事,開 封府推官;紹聖初,奪其 諡贈,追貶牙州司戶參軍。

〈上仁宗論勸 農莫如重穀〉

范祖禹 成都華陽人 中進士第

《蜀中廣記》卷四十二,

載:「從與司馬光編資治 通鑑於洛,凡十五年不事 進取,書成,光薦為秘書 省正字。」

〈上哲宗乞留 意農政〉

何承矩 洛陽人

幼為棣州衙内 指揮使,從繼筠 討劉崇,擒其將 胡澄以獻。

《河南通志》,卷五十九 載:「太平興國中,監泉 州兵,後因討平盜賊有 功,遷閑廏使。後疏為政 之害民數十事,上之,悉 被容納,徙知潭州。」

〈上太宗塘泊 屯田之利〉

柴成務 曹洲濟陰人 太宗遂重舉士

甲科 解褐陝州軍事推官;後任 曹、單觀察推官。

〈上太宗乞河 北緣邊營置屯

(19)

田〉

歐陽修 廬陵人 舉進士第,試南 宮第一,擢甲科

曾任京西推官,後被范仲 淹辟為陝西掌書記;後轉 武成節度判官。坐貶夷陵 令、乾德令。

〈上仁宗論募 耕河東邊緣之 地〉

富弼 河南人 仁宗時復制科 ○ 曾任開封府推官,後為簽 書河陽判官。

〈上仁宗乞撥 河北陶田為屯 田〉

地方災荒發生,常為地方首長最為棘手之事,然文官對荒政的救濟,

除顯示出文官的處理態度外,亦反映出地方官對事務解決能力之不足;

據《諸臣奏議》荒政建言,獲知出身幕職者僅為半數,但這半數全是經 由進士入仕,至於非幕職出身者,唯有韓維因進士奏名禮部,因其父受 蔭入官召試學士院。

對災荒賑濟與防賊捕蝗之奏議,有幕職州縣官經歷者,為余靖、司 馬光、富弼及蘇軾,相關奏章中顯示有幕職州縣官經歷者,對地方災害 發生的處理能力較為積極主動;反觀未有幕職經歷者,如何郯及韓維等 奏章,僅針對賑濟災民,及捕蝗等部份,提出初步的建言,並未對當地 災傷,及實際救飢部份做進一步的解決。曾任地方首長者之知州,因缺 乏幕職州縣官經歷,對荒政的處理能力,則略顯薄弱。

表 5-4:《諸臣奏議》,卷一百六,〈荒政〉之作者背景統計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田錫 嘉州洪雅

太平興國三年

進士高等 釋褐將作監丞,通判宣 州,遷著作郎。

〈上真宗起賑給河北 飢民〉

何郯 本陵州人

徙成都 第進士 由太常博士為監察御史,

轉殿中侍御史

〈上仁宗乞專責守宰 捕蝗〉

余靖 韶州曲江

進士起家 ○ 曾任贛縣尉 〈上仁宗乞寬租賦防 盜賊〉

司馬光 陝州夏縣

中進士甲科 ○

司馬光,曾任簽書蘇州判 官事,開封府推官;紹聖 初,奪其諡贈,追貶牙州 司戶參軍

〈上英宗論災傷除盜〉

〈上神宗乞選河北監 司賑濟飢民〉

(20)

韓維 雍丘人

以進士奏名禮 部,後因其父受 蔭入官

受蔭入官召試學士院;歐 陽修薦為檢討。

神宗即位,除龍圖閣直學 士。熙寧二年。遷翰林學 士兼侍讀加大學士。

元祐中,拜門下侍郎第子。

〈上英宗乞遣使救濟 飢民〉

富弼 河南人 仁宗時復制科 ○ 曾任簽書河陽判官、開封 府推官。

〈上神宗論河北流民 到京西乞分給田土〉

蘇軾 眉州眉山

嘉祐二年,試禮 部,後中殿試乙

簽書鳳翔府判官、權開封 府推官及福昌主簿。

〈上哲宗乞預備來年 救饑之術〉

范祖禹 成都華陽

中進士46

《蜀中廣記》卷四十二,

載:「從與司馬光編資治 通鑑於洛,凡十五年不事 進取,書成,光薦為秘書 省正字。」

〈上哲宗封還臣僚論 浙西賑濟事〉

二、考課門之奏議研究

據表 5-5 統計,《諸臣奏議》百官門中,有 62.5%有幕職州縣官經 歷,神宗及哲宗二朝,居該經歷者,多為進士出身佔 75%。至於蔭補入 仕者,有錢彥遠、呂公著二人,縱然此二人因其父親資歷,蔭補取得官 階;但不少世家大族之後,仍會透過科舉,及取進士及第等方式,取得 入仕資歷,以便仕途轉遷。關於守令銓選之奏議裡,孫何、包拯及錢彥 遠等三人,皆未具幕職州縣官經歷,但彼等卻有知州、通判等歷練。以 作者之籍貫來看,北方的京西路、與淮南路,佔整體比率的六成

(62.5%),南方兩浙路、福建路與成都府路之文官,在仁宗朝後,才 逐漸在地方守令之銓選中,嶄露頭角。

表 5-5,《諸臣奏議》,卷六十八,〈守令〉作者之背景統計

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孫何 蔡州汝陽人 淳化三年舉進

解褐將作監丞,

通判陳州,召入 直史館。

〈上真宗論資蔭人與知州 流外人注縣令〉

46 程民生,《宋代地域文化》頁 2-21:「提到北方風俗的特點有質直忠厚、勁勇強悍、

勤勞節儉;至於南方人的風俗特點則為靈巧輕揚、柔弱、奢侈、好訟、趨利重商。」

(21)

魯宗道 亳州譙人 進士及第 ○

曾任亳州定遠尉

、海鹽令及歙縣 軍事判官,後改 秘書丞。

〈上真宗乞委大臣詮擇守 宰〉

包拯 廬州合肥人 舉進士 除大理評事出知 建昌縣

〈上仁宗乞非歷州縣縣令 不得為長吏〉

錢彥遠 錢塘人

錢彥遠以父蔭 補太廟齋郎,後 舉進士,擢遷尚 書祠部員外郎。

◇ 知潤州 〈上仁宗條奏牧宰利害〉

呂公著 夀州人 恩補奉禮郎,後 登進士第

紹聖年間,貶建 武軍節度副使、

昌化軍司戶參軍

〈上神宗乞寬假長民之 官〉

上官均 邵武人 熙寧時,擢進士 ○

曾任北京留守推 官,及開封府推 官。

〈上哲宗起十科外增撥煩 一科〉

朱光庭 河南偃師人 因其父蔭補擢

曾任萬年主簿、

歷四縣縣令,後 又曾任簽書河陽 判官。

〈上哲宗乞察守令能否〉

呂陶 成都人 中進士 ○ 曾任銅梁令,後 知太原壽陽縣。

〈上哲宗乞差知州先舉主 後資任〉

其次《諸臣奏議》的百官門,多以宋朝當時文官磨勘轉遷及制度 弊病的部份做討論,特別裁選與幕職州縣官本身升遷有相關等部份,如

〈薦舉〉、〈考課〉等提出討論,根據建言者之身份背景來做統計,結 果如表 5-6 所示:

表 5-6:《諸臣奏議》,卷七十一,〈薦舉〉作者之背景統計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李諮 新喻人 真宗時舉進士

曾任開封府判官,後 除大理評事、通判,

召為中書,太子中 允。

〈上真宗論舉官當 精擇舉主乃得其人〉

歐陽修 廬陵人 舉進士第,試南宮 第一,擢甲科

曾任京西推官,後被 范仲淹辟為陝西掌 書記;後轉武成節度

〈上仁宗論待制以 上更不舉官事〉

(22)

判官。坐貶夷陵令、

乾德令。

錢彥遠 錢塘人

錢彥遠以父蔭補太 廟齋郎,後舉進 士,擢遷尚書祠部 員外郎。

◇ 知潤州

〈上仁宗乞在朝文 武官舉州縣官二人 為京官〉

傅堯俞

本鄆州須城 人,後徙至孟 州濟源

進士及第 知新息縣累遷太常 博士

〈上仁宗乞諸司長 官舉僚屬〉

司馬光 陝州夏縣人 進士甲科

曾任開封府推官、簽 書蘇州判官事;紹聖 初,奪其諡贈,追貶 牙州司戶參軍。

〈上英宗乞以臣僚 所舉官置簿親加選 擇〉

〈上哲宗乞以十科 舉人〉

呂誨 開封人 進士登第 由屯田員外郎為殿 中侍御史

〈上神宗乞令兩省 官歲各舉五人以備 器使〉

范純仁 蘇州吳縣人 蔭太常寺太祝 ,皇

祐原年舉進士。 為范仲淹之子,曾任 簽書許州觀察判官。

〈上神宗乞詔內外 之臣各舉所知〉

曾鞏 建昌南豐人 中嘉祐二年進士第 ○ 曾為太平州司法參 軍。

〈上神宗乞六部長 貳自舉屬僚〉

上官均 邵武人 熙寧時擢進士第 曾任北京留守推官

,及開封府推官。

〈上哲宗乞舉官限 三日關報御史台〉

透過大臣薦舉身份分析,幕職州縣官經歷者,占 66.7%,除錢彥遠、

范純仁兩者以蔭補方式為官外,其他七人全以科舉登第,至於錢、范二 人,在獲得任官資格後,仍冀望功名及第,換取往後升遷仕途的迅速。

47若以上奏者之籍貫分析,主要集中在南、北兩區。

此外,隨著君主在位時間不同,上奏者之籍貫也略有改變,如北宋 中期傅堯俞、司馬光及呂誨等人之言論,間接獲知出身北方的京西路、

陝西路兩地之文官,在中期對薦舉的議題較為關注,至於其他時期,上 奏者之籍貫則傾向於東南一帶,如江南西路,兩浙路,及福建等區為主。

北宋文官對考課的關切,入仕方式也有差異,以趙普、陳靖二人出 身背景為例,二人除任官於後周外,曾有過幕職州縣官地方官之歷練,

間接推估北初的統治者對前朝文官,亦會摒棄成見,加以拔擢。此外,

47 關於文官有進士身份,日後升遷較快的討論,則可參閱第三章第一節,〈幕職州縣 官的出身類型與差別〉,頁 66-79。

(23)

大臣對考課的上奏,六成六(66.7%)以上有幕職州縣官經歷;至於進 士及第與否,在神宗中後期,達到百分之百的比率,間接佐證進士出身 者,升遷改官之速度較快,也意味著進士出身者,較有機會參與政治,

提出文官考銓升遷有關的言論。

表 5-7:《諸臣奏議》,卷七十二,〈考課〉作者之背景統計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趙普 幽州薊人 劉詞薦表於朝

(後周)

曾任渭州軍事判官,後改宋州掌

書記。 〈上太祖請行

百官考績〉

陳靖 興化軍莆田人 因上策被太宗

拔擢 後唐時,曾任封丘令,後改為忠 武軍節度推官。

〈上太宗乞天 下屬官三年替 移一年一考〉

蘇頌 泉州南安人 第進士 ○ 曾任宿州觀察推官及南京留守 推官。

〈上神宗乞別 定縣令考課〉

范百祿 成都人 第進士

據《名賢氏族言行類稿》卷四十 一及《河南通志》,卷五十五所 記載:「治平中,以秘書丞知濛 陽縣;哲宗時以龍圖閣學士,知 開封府。」

☆《宋史》無傳

〈上神宗乞以 守長考之上中 下而別其善惡〉

劉摯 永靜東光人 嘉祐中,擢甲

曾任冀州南宮令,後改宿州觀察 推官,及南京留守推官。

〈上哲宗乞立 監司考績之制〉

上官均 邵武人 熙寧時,擢進

士第二 曾任北京留守推官

,及開封府推官。

〈上哲宗乞定 州縣考課之法〉

劉安世 魏人 登進士第 ○ 曾任洺州司法參軍。 〈上哲宗乞著 監司考課之法〉

范祖禹 成都華陽人 中進士第 ◇

《蜀中廣記》卷四十二,載:「從 與司馬光編資治通鑑於洛,凡十 五年不事進取,書成,光薦為秘 書省正字。」

〈上哲宗乞行 考課監司郡守 之法〉

江公望 睦州人 舉進士 建中靖國元年,由太常博士,拜 左司諫。

〈上徽宗乞以 田疇墾廢多寡 為守令進退之 法〉

(24)

藉由神宗時期的蘇頌,哲宗時期的劉摯、上光鈞與劉安世等,獲知 有幕職州縣官經歷的官員,日後有朝一日接觸權力核心時,仍關心地方 州縣官地銓選與考課之法;上奏者之籍貫分析,間接佐證宋朝任用人的 方向,為先北後南,神宗皇帝起,成都府路之入仕者比率,有增加的現 象。至於以百官門中,討論蔭補問題者,多為進士出身之文官,爾後掌 握權力,大多反對蔭補入仕。至於下表 5-8 之統計,有幕職州縣經歷者 佔 75%;進士出身且又有幕職州縣官經歷者,是較關心蔭補制度的。

表 5-8:《諸臣奏議》,卷七十四,〈蔭補〉作者之背景統計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孫沔 會稽人 中進士第 ○ 曾補越州司理參軍 〈上仁宗乞定文武蔭子 弟人數〉

何郯

本陵州 人,後徙 成都

第進士 由太常博士為監察御史,轉 殿中侍御史

〈上仁宗乞臣僚奏蔭親 屬以年月遠近為限〉

范鎮 成都華陽

舉進士,禮

部奏名第一 曾任新安主簿,後改開封府 推官。

〈上仁宗論蔭補旁親之 濫〉

司馬光 陝州夏縣

中進士甲科 ○

曾任開封府推官、簽書蘇州 判官事;紹聖初,奪其諡 贈,追貶牙州司戶參軍。

〈上英宗乞罷進表奏補 外親〉

三、司法門之奏議分析

幕職州縣官在工作上,錄事參軍及司法參軍等,於地方處理法律訴 訟與檢驗工作。48然彼等爾後升遷京朝官時,是否也會司法或獄訟之事 有所關注;因故,以《諸臣奏議》之恤刑、議獄等部份,檢視幕職州縣 官經歷是否對文官入仕後,對司法獄訟的見解,參見表 5-9 之統計:

表 5-9:《諸臣奏議》,卷九十九,刑賞門之作者背景統計

〈恤刑〉

48 關於幕職州縣官負責的工作,請參閱第四章第二節,〈第二節:幕職州縣官之工作 職能〉

(25)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錢易 杭州臨

安人 舉進士 補濠州團練推官。 〈上真宗起除非 法之刑〉

燕肅 青州益 都人

少孤貧,舉進

補鳳翔府觀察推官。 〈上仁宗乞天下 死罪皆得一覆奏〉

范鎮 成都華 陽人

舉進士,禮部

奏名第一 ○ 曾任新安主簿,後改開封府推官。

〈上仁宗論開封 府事公事部經糾 察司引問〉

蘇頌 泉州南

安人 第進士 ○ 曾任宿州觀察推官及南京留守推 官。

〈上神宗乞春夏 不斷大辟〉

呂誨 開封人 進士登第 ◇ 由屯田員外郎為殿中侍御史 〈上神宗論重辟 數多〉

呂公弼 壽州人 因其父賜進

士出身 籍貫參閱《蜀中廣記》,卷四十

〈上神宗論肉刑〉

文彥博 汾州介

休人 及進士第 ◇ 知翼城縣,通判絳州,為監察御 史,轉殿中侍御史

〈上神宗論近歲 刑獄枝蔓〉

范祖禹 成都華

陽人 中進士第 ◇

《蜀中廣記》卷四十二,載:「從 與司馬光編資治通鑑於洛,凡十 五年不事進取,書成,光薦為秘 書省正字。」

〈上哲宗乞遵照 至降詔恤刑〉

〈上哲宗乞用中 典物尚嚴刑為威〉

據上表統計有八人對恤行,提出奏議,有幕職州縣官出身者,佔全部比 率之半數;至於文官的入仕途徑,除呂公弼,因其父親呂夷簡,賜進士 及第外,及他文官皆由科舉,取得進士資格。可見對刑法的見解,無論 是否有幕職州縣官經歷之文官,皆對當時朝廷的刑法有一定的見解。

反觀進士資格者,除較有機會向朝廷發言外,對朝廷恤刑的討論,

亦有所關懷。至於學者主張重法地主要集中在東北地區,這些地區的民 風強悍有關之言論,49吾人則對恤刑者建言者之籍貫來統計,發現除呂

49程民生,《宋代地域文化》,頁 36-37,表一:元祐初重法地之分佈表:

地區 數

州縣名稱

開封府 3 東明縣、考城縣、長垣縣 京西路 1 滑州

京東路 12 應天府、鄆州、兗州、曹州、徐州、齊州、濮州、濟州、單州、沂州、

淮陽軍、廣濟軍

河北路 8 澶州、博州、滄州、邢州、平鄉縣、洺州、平恩縣、肥鄉縣 淮南路 5 亳州、壽州、濠州、泗州、宿州

(26)

公弼、呂誨等人,因其籍貫出身於重法地,50導致上奏〈論重辟數多〉、

〈肉刑〉等奏議較多,但錢易、范鎮及蘇頌等三人,儘管其原生籍貫,

並非重法地區,但此三人以往擔任幕職州縣官地區域,分別隸屬濠州、

開封府及宿州等重法區,也許因為任官經歷中,處理較多相關處以極刑 之例,導致在重法地擔任幕職官地他們,爾後有朝一日在朝為仕,亦會 關注重法斷刑之獄訟處理議題,讓筆者推斷文官的原生籍貫,及日後任 職於「重法地」的與否,將影響文官對於刑法、體恤的關注。

至於〈議獄〉的討論,有幕職州縣經歷者,僅占半數,吳育、張方 平等人,儘管並非幕職官出身,但任官經歷裡,曾任地方知縣、通判等 地方長官,較有機會接觸地方實際獄訟之事,使得爾後入朝,亦會針對 獄訟部份等事加以建言。

表 5-10:《諸臣奏議》,卷九十九,〈議獄〉之作者分析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備註 上奏內容

吳育 建安人

舉進士,

試禮部第 一中甲科

除大理評事,遷寺丞,歴知 臨安、諸暨、襄城三縣。

〈上仁宗乞今後毋輕置 詔獄〉

傅堯俞

本鄆州須城 人,後徙至 孟州濟源

進士及第 ◇ 〈上仁宗乞發遣親事官 吳清等照證公事〉

司馬光 陝州夏縣人 進士甲科 ○

曾任開封府推官、簽書蘇州 判官事;紹聖初,奪其諡贈,

追貶牙州司戶參軍。

〈上仁宗乞發遣親事官 吳清等照證公事〉

張方平 南京人 舉進士 ◇

舉茂材異等為校書郎,知崐 山縣,又中賢良方正選,遷 著作佐郎,通判睦州。

〈上神宗論監司官多起 於刑獄〉

彭汝礪 饒州鄱陽人 治平二年

舉進士 曾任保信軍推官、潭州軍事

推官,後為安武軍掌書記 〈上神宗論詔獄〉

朱光庭 河南偃師人 因其父蔭

補擢第 曾任萬年主簿、歷四縣縣

令,後又曾任簽書河陽判官。〈上哲宗乞罷大理獄〉

福建路 3 南劍州、汀州、建州

50 宋廷通常於重法地,施行較為時殘酷的嚴刑峻法,以避免當地叛亂與動盪。

數據

圖 5-3:熙寧十年,北宋的城市分佈情況
表 5-3:《諸臣奏議》,〈勸課〉、〈營屯田〉之作者背景統計  作者 籍貫  進士與否  幕職 出 身 非幕職出 身 備註 上奏內容  陳靖 興化軍莆田人  因上策被太宗 拔擢  ○   曾徒步謁轉運使楊克巽陳討賊策,召還授陽翟縣主 簿。  〈上太宗聚人 議〉           〈上太宗起從京東西起首勸課〉            〈上真宗論盛 梁所奏〉  盛梁        ○   《太平治迹統類》,卷三,〈太宗平李順〉則載:「淳化五年,五月丁巳,繼恩攻成都拔之,破賊十萬,餘斬首三萬,擒李順及其黨,許詞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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