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5
輔仁大學醫學系 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細則
100.5.30 初擬
100.6.8 系導師會議修訂
100.6.22 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本細則之目的是為了協助醫學系導師與學生們了解,學生在學時期:
1. 輔仁大學所建置之生活與學習輔導制度。
2. 醫學系所建置之生活與學習輔導制度。
3. 導師們對學生在生活上與學習上之輔導與追蹤的機制。
第二條、輔仁大學所建置之生活與學習輔導制度:
1. 學生於新生入學報到的時候,依學務處要求,需建立「學生基本資料表」、
「緊急聯絡通訊錄」,以供醫學系與導師們利用。
2. 依學校學務法則規定,於每周三下午第 5、6 節,安排「導師時間」,由 每位導師與該組學生自行安排晤談,以建立對學生在生活與學習上之輔 導與追蹤。
3. 醫學生於在校就學階段,除了諮詢其「班級導師」以外,在生活上如果 需要更進一步的諮商或協助,學校建構之「學生輔導中心」、「宗輔室」、
「軍訓室」等相關單位,可供學生與導師運用。
4. 醫學生於在校就學階段,在學習上如果有任何的問題,可以透過學校建 構之「教學互動平台」,與任課老師溝通討論。或是,與導師連絡、反應 課程學習上的任何問題。導師亦可透過學校建構的「期中預警系統」,在 學期中就掌握學生在學習上的問題,以儘快與學生連繫並輔導之。
5. 如果有任何與學生相關的緊急事件,依本校「軍訓室」所建立之「學生 緊急事件處理 SOP」處理。
第三條、 醫學系所建置之生活與學習輔導制度:
1. 針對三、四年級的醫學生,於每次「PBL 小班老師會議」,將討論每位學 生的學習狀況,並視情形請該學生之導師予以輔導。
2. 針對三、四年級的學生,醫學系設立「個人進步指標委員會」,於每個學 期初舉行「個人進步指標考試」,以評估掌握每位學生學習進步的成效。
並將學生們學習欠佳的部分,轉告該學科老師,以利於未來教學課程中 加強。
3. 醫學生於五到七年級就學期間,將由各個教學醫院的「教學研究部」將 協助每位「臨床導師」,進行在生活與學習上之學生輔導工作。實行細則
各主要教學醫院另訂之。
4. 醫學系與各個教學醫院,會不定期共同舉行數次「國考讀書會」,以協助 在臨床實習的醫學生,通過各階段的醫師證照考試。
5. 對於生活上或學習上表現欠佳的學生,經以上輔導機制實施後,仍未能 改進者,將邀集系主任、系導師、該學生之導師,與學生進行個別或是 共同晤談,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家長參加,以深入輔導該學生。並將結果 紀錄於「學生輔導紀錄表」。
第四條、醫學系導師之輔導工作細項:
1. 醫學系「班級導師」與「系導師代表」之聘任、職責、與輔導工作內容,
依本校「導師輔導工作實施辦法」及「輔仁大學導師遴聘辦法」所辦理。
2. 本系之「系導師代表」,由基礎學科專任教師擔任。每個學年度由「系導 師會議」推舉下個學年度之系導師人選(曾任本系一年以上之現任導 師),由系主任、院長推薦,送交學生事務處請使命副校長同意後,由校 長核聘之。
3. 醫學生於一到四年級就學期間,由系導師代表與系主任共同推選四位基 礎學科專任教師,擔任該班級之「基礎班級導師」,負責該班級學生之輔 導工作。每個學年度,由四位之中推舉一位擔任「班導師代表」,協調該 班級整年度之輔導相關事宜。
4. 醫學生於五到七年級就學期間,由醫學系行文請本系各主要教學醫院推 派二名本系專任教師之主治醫師,擔任本系每屆五年級學生之導師,由 五年級輔導學生至七年級,每位導師輔導 7-9 名學生。每個年級均有六 位臨床學科專任教師,擔任該班級之「臨床班級導師」,負責該班級學生 之輔導工作。每個學年度,由六位之中推舉一位擔任「班導師代表」,協 調該班級整年度之輔導相關事宜。
5. 對於留級、轉學、或是復學的學生,由系導師代表與系主任分配至該年 級之班級導師,以銜接並加強生活與學習輔導工作。
6. 每位班級導師應與該組學生以定期聚會之方式,加強導師對學生在生活 與學習上之輔導與追蹤。或是與該組學生有不定期之追蹤與互動,並以 建立導師學生之間互相信任為原則,以期學生能在需要協助的時候,能 夠主動與導師連絡。
7. 當學生進入五年級的臨床課程的時候,擔任該學生的「基礎班級導師」,
須將該學生於一到四年級內的生活與學習上之狀況,以書面報告的方 式,交付該學生的「臨床班級導師」,以利銜接其生活與學習上之輔導 第五條、本細則經「系導師會議」修訂提送「系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
時亦同。